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主持词 > 宪法法治文艺演出主持词

宪法法治文艺演出主持词

时间:2013-07-15 03:07

宪法宣誓主持词

宪法宣誓主持词【篇一:宪法宣誓仪式誓词】宪法宣誓仪式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宪法知识,维护宪法权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努力学习、自信自强,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宣誓人:xxx【篇二:“我是中国公民”宣誓仪式主持词】“我是中国公民”宣誓仪式主持词同志们: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聚集一堂,进行“我是中国公民”宣誓仪式。

这项活动是今年“公民道德建设月”的一项重要内容。

今年3月是自治区第十四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月的主题是“增强法治意识、远离宗教极端”。

根据上级要求,xx开展此次宣誓活动,活动的目的是为进一步增强全体职工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和现代意识。

下面请大家起立,奏国歌。

请大家举起右手握拳,跟我一起宣誓。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庄严宣誓:忠于我的祖国和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一名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守法、知礼的中国公民”。

宣誓结束,谢谢大家。

【篇三:宪法宣誓誓词】宪法宣誓誓词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宣誓人:xxx宪法宣誓誓词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

增强法制观念主题班会要有节目具体内容还有主持词

主题:法与我们息息相关  活动目的:通过这次班会活动,使学生了解各种法律法规,知道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利和利益,同时教育学生懂得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法,养成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增强青少年同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的意识,培养他们运用法律的能力。

  活动过程:  一、在欢快的音乐声中班长报告本次活动的意义  班长:亲爱的同学们,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生活在一天天的发生着改变,我们身边也随之出现了行行色色的不同群体或个人,并且他们的行为有时会侵犯到我们的权利,如果我们不懂法我们也可能侵犯到他们的权利,为了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培养遵纪守法的能力,为此我们准备了这次以《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的主题班会,在这次班会上我们将通过各种形式来了解掌握法律法规常识,从而使我们自觉遵守发律法规,预祝班会圆满成功

  二、主持人: 我宣布,二年四班《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主题班会现在开始

  同学们,当你走在繁华的大街上与人擦肩而过时;当你走在僻静的乡间小路留恋于周围的美景时;当你与别人交往接待时;当你购物或售物时;你是否想到侵权两个字,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为了每个人幸福和欢乐,让我们多掌握一些法律知识吧;首先,我们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竟答,法律知识竟答分抽签必答和小组抢答两部分,必答题20分;抢答题答对10分,答错扣10分,最后看哪个小队得分最多就是优胜小队。

  (一)必答题: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布和生效的时间

  2.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目的是什么

  3.对未成年人教育的范围是什么

  4.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那些原则

  (二)抢答题:  1、 什么是未成年人

  2、《未法》对父母不履行法定职责作了那些规定

  3、 《未法》对未成年人招用有那些规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公布和实行的时间

  5、《教育法》共有多少条多少章

  6、义条教育法是何时分布和施行的

  7、对违反《义务教育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三、主持人: (先总结比赛情况)通过刚才的知识竞答,可以看出同学们善于动脑,积极思考,不仅懂得了法律对我们每个的意义,而且掌握了许多法律常识,下面,就让我们把身边发生的事情表达出来,让同学们分析些行为

比一比、赛一赛,看哪队表达的最精彩

  法治小品打比拼:  第一小组:表达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

  第二小组:在商场发生的事情(搜身是否违法)  第三小组:见义勇为需要大家参与。

(见义勇为者被刺围观者未一人支援)  第四小组:强行借物(钱)不私了  (以上每个小品表达完之后都由组长向其他三组提出至少一个问题,小组讨论后抢答得分10分、答错不扣分)。

  主持人: 同学们,刚才同学们表达的特别精彩

课前老师让我们和社会上进行实践,你发现没发发现身边的违法行为,如果有请同学们说一说,大家议一议。

  生1,有的同学向我借钱,我不借地就找人打我。

  生2,我的朋友被打了,其他人帮他打仗,不带就不够意思,  生3,放学生有人跟踪我,怎么办

  生4,我看到有人偷别人材,我不知如何是好

  ……  四、 画面一:录像厅内,乌烟瘴气,一群人在看录象  看投影 画面二:一少年被黑社会绑架,警查与家长与之智斗。

  讨论: 画面三:有人跳窗入室,进行盗窃、一人看见后稍稍走开。

  画面四:一毒品贩子正诱骗一群中学生吸烟。

  主持人: 通过刚才的观察、讨论大家进一步明确了我们生活中存在的一些违法侵权行为,我们是学生,每天都要上学、教学、每天都要与它人接触,我们只有法律意识,知道用法维护自己尊严他人的权利,我们才能高高兴兴地出门去,平平安安的回家来,下面请看各小组同学表演的文艺节目。

  五、文艺表演:  内容一、开学了,同学们背着书包上学,而a同学确被父母留在家  小品 中种地,同学们对a对白。

  表演及 主持人、(a的父母属何种行为,a应如何办

)  内容二、《学法》快板  内容三、相声《如此兄弟》  内容四、舞导《喜乐年华》  六、 刚才,各小组表演了精彩节目,通过看刚才各个环节的表演,你有什么收获,你今后打算怎么做

下面我采访几个同学,说一说你自己的看法。

  七、主持人: 法律像眼睛时刻伴我行,安全像耳朵把我来提醒,让我们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法律常识承记心窝,下面请同学们起立,我们共同满怀信心地唱一首歌。

  八、 齐唱《让我们荡起双浆》  九、班主任总结:同学们,老师首先祝贺你们班会开得如此成功,通过这次班会,同学们进一步认识了法律法规的意义,愿同学们从小树立法律意识,让法永远与你相随,让幸福快乐永远与你相伴

  十、 主持人宣布:班会到此结束。

  法制教育主题班会  一,班会地点:教室  二,参加人员:全班同学及班主任  三,主持人:班主任或学生干部  四,班会主题:法律与我们同行  五,班会标题:踏好青春每一步  六,班会目标:  对本班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进一步了解法律法规,力图在他们心目中逐步树立起正确完善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他们在学校要做遵守校规校纪的好学生,养成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的习惯.以后进入社会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七,班会背景:  本班学生年龄大多12,13岁,都还不很懂事,容易受到周围生活环境的各种不良影响,沾染不良习气,走上违法犯罪失足的道路.所以,及早在他们心目中树立法制观念,严格地一法律和道德为准绳,约束自己的行为,是当务之急.  八,班会筹备情况:  利用网络,报纸等媒介收集青少年与法相关问题的资料和实例资料,筛选,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为班会主题服务.同时,让同学联系周边实际案例,自演并自主分析,引以为戒.  九,班会主要内容:  1,加强法纪教育,引导学生学法,守法,自觉遵守校规班纪.  2,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学法,知法,加深体会  十,班会开展形式:  印发法制学习手册;观看法制教育小品;采用讨论,交流方式  十一,活动前准备:  1 查阅《中小学生自我保护必读》,《中小学生法制教育通用读本》,  2学生自己准备身边发生的案例小品,要求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  3 以小组为单位排练文艺节目  十二,班会流程  1,班主任发言——导语;2,主持人法律知识简介;3,讨论法律案例;4,法律知识抢答;5,文艺演出;6,做自我总结  十三,班会过程:  (一)导语:  同学们,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许许多多鲜活的事例已然清楚地告诉我们,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学法,懂法,用法,是青少年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学们都有十七,八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 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没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 (二) 法律知识简介  将活动前找好的资料印发成册,分发给学生,由主持人带头集体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三)案例结合,讨论法律案例  案例(一):事情发生在南关西四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  1,提出问题:  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  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发现生活中的一个不经意的一个动作就可能触犯法律,所以在日常生活中要懂法.具体说来,青少年应该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如下几点,即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懂得法律基本常识,明确自身享受的权利和应当承担和履行的义务,懂得运用法律作为最有效的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同时,做到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符合自身年龄和身份的事情.  案例(二): 谁应为未成年人夜不归宿负责任  晓雪今年17周岁.自今年5月份起,她在课余时间常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青年人混在一起,进行小的赌博,观看色情淫秽电影,甚至夜不归宿.叔叔得知此情况后告诉了晓雪父母,并劝说他们多管管孩子.可他们却说晓雪已经懂事,不会出问题的.无奈,叔叔又找到留宿晓雪的房屋主人李某交涉.李某却反唇相讥:你侄女愿意住在这儿,叫我有什么办法,你家人是如何教育孩子的 请问,晓雪父母和房主李某的行为是否违法,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案例(三):破坏公物  二00二年七月的一天晚上,某中学九年级的王军,崔凯,赵伟乘门卫不注意,悄悄溜进学校,直奔四楼九年级(3)班教室.王军对着教室门先踹了几脚,然后崔凯和赵伟接着踹,将教室门板踢下一块,三人乘此钻进教室,又开始毁坏其他东西,后扬长而去.  问:高一(3)班王军,崔凯和赵伟三人行为造成后果,怎样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72条规定: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结:由于法制观念淡薄,法盲现象严重,在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触犯刑律的事也屡有发生;而因缺乏法律意识,在自身受到侵害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时却不会保护,吃哑巴亏的人也确有不少.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学法,知法和守法,更要学会用法  (四)法律知识抢答  我们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竟答,法律知识竟答分抽签必答和小组抢答两部分,必答题20分;抢答题答对10分,答错扣10分,最后看哪个小队得分最多就是优胜小队.知识竞赛题目由法律知识中抽取.  必答题: 共八问(略);抢答题: 共八问(略)  (五)文艺演出  节目由学生自己准备,开展自由活动  (六)活动总结  1,全班同学发表自己对本活动的看法,并说说自己通过本次活动后的感受,并写一篇阅读法律手册的观后感.  2,班主任老师总结.  (七)主持人宣布班会结束.主持人:愿同学们从小树立法律意识,让法制与我们永相随,让幸福快乐与我们永远相伴!

法制教育“班会主持稿

同学们: 早上好

老师问你们一个问题,你们喜欢做游戏吗

大家的回答一定是:“喜欢”。

是啊,因为在游戏中,我们不但能增长知识,得到乐趣,还能增进同学之间的友谊。

但是你们知道吗

每一种游戏都是有规则的,在活动中大家都必须遵守规则。

如果你不遵守规则,就会被开除出局,甚至受到惩罚。

今天我们国旗下讲话的题目就是《我是守法小公民》。

其实,法律就是一定的规则,它告诉我们,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

从小知法、守法,对同学们来说非常重要。

法国思想家、教育家卢梭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生当中最危险的一段时间是从出生到12岁。

在这段时间里如果还不摧毁种种错误和恶习的话,它们就会发芽滋长,以致到了以后采取手段去改的时候,它们已经扎下了根,永远也拔不掉它们了。

” 那么,要想从小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孩子,应该怎么做呢

首先要懂法。

主动学习一些法律常识。

现在我们国家的法制建设越来越完善了,每一个公民都应该知法、守法,能够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和自身的利益。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应该经常翻阅《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规,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

其次,在实践中还要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

同学们都来自不同的家庭,所处的环境不同。

有的同学生活充实,学习目标明确,充满前进的动力,可有的同学整天无所事事,到处去寻找各种各样的刺激,做一些不该做的事。

比如,痴迷于打游戏机,看毫无意义的录像,打架斗殴等等。

从违纪到犯法,下坡路走得非常快。

这些原本单纯天真的同学,之所以一步步滑向罪恶的深渊,多数是因为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

同学们,你们在做事情前一定要好好想一想,这件事对不对,该不该做。

当然,同学们还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和别人。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颁布为很多孩子带来了福音

安徽一个砖厂雇佣童工,让十来岁的孩子每天背砖十几个小时,这些孩子因为繁重的劳动疾病缠身,而厂主却不闻不问。

后来,由于群众的举报才让这些孩子脱离苦海。

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厂主被刑事拘留。

其实,这些孩子完全可以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是会用法是以知法为前提的,因此,现在看来,平时学习一些法律常识是很重要的

守法,是每个公民必备的道德品质,是现代社会对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

同学们,只要大家都能增强法律意识,知法、守法,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律师警句、格言

1.律师这个职业是一个高尚的职业,这个职业在促进社会进步和维护法律秩序方面,有着良好的传统和远大的前程。

律师作为国家进步的先锋,总是热情地捍卫人类的自由和法律的统治。

对于那些有着敏锐才智、具有从事艰苦工作能力和抱负的年轻人来说,律师这个职业有着无限宽广的前景。

这个职业给他们提供一个机会,使他们能够在正确地执行正义与维护法律准则方面发挥他们的作用 --B·马利克 2.律师这个职业是一个伟大的职业,为了完成这一职业的责任,这一职业的每个成员都必须忘我地投身于他的职责。

律师是有才能者的伟大职业,无论环境的荣衰,还是命运的变迁,都不能阻止这些有才能者前进的步伐。

从事这一职业需要具有渊博的知识、很高的精神能力和广泛的文化。

--基舒·普拉萨德 3.我要对年轻的律师提几句忠告:你可以热血沸腾、激情满腔,但这种激情都要由理性来支配;你应当保持你的独立性的不妥协性,但要有节制,不失礼仪上的谦恭;不要束缚你奔放的情感,但要防止显得虚伪--戈帕尔吉·梅罗特拉 4.一个真正伟大、优秀和成功的律师必须具备以下素质:他必须掌握法律知识,并且是人类行为方面的专家,他必须是口才流利的演说家,机制的策略家、优秀的指挥官,一个多才多艺的人,他必须对人类生活的各方面具有广泛知识;他必须对人和人的行为方式有一种内在的知识。

--D·N·辛哈 5.我们要让法律成为这个国家的政治信仰--林肯 6.一个在未被定罪之前,都是无辜的。

我恨罪恶,但我从不恨罪人 --丹诺 7.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伏尔泰 8.律师是一个看起来很美、说起来很烦、听起来很阔、做起来很难的职业。

--刘桂明 9.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

律师有三种境界:第一个境界是有高度责任心,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第二个境界是有社会良心,为弱势群体、为权利被践踏的人伸张正义;第三个境界是有历史使命感,敢于为中国的法治与宪政,挑战权威、挑战体制—江平 10.律师要具有哲人的智慧,诗人的激情,法学家的素养,政治家的立场,四者统一于科学的使命和职业良心与社会正义之中。

即使只能做一个花瓶,我也要在里面插一枝含露带刺的玫瑰。

--张思之 11.让所有的辩护都通往正义。

--许兰亭 12.律师要始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的保障者、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

--周永康 13.你戴着荆棘的皇冠而来,你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

律师,神圣之门、又是。

但你视一切险阻诱惑为无物。

你的格言:在,惟有客观事实才有最高的权威。

--胡乔木 14.律师之门,是神圣之门,是正义之门。

--于宁 15.没有律师就没有法治。

律师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律师既不代表正义也不代表邪恶,而是通过参与司法活动的整体过程去实现并体现正义。

--田文昌 16.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天时间也建不起法治的罗马城。

地位与权力终究要用自己的努力来换取。

困境面前,律师要自强不息,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巩沙 17.律者,“法令”、“约束”也;师者,技长者,“传道授业解惑也”。

两字合成为“律师”,即表明:律师乃律己之榜样,律师以擅法为专长,严肃而神圣乃律师职业之道。

--栾少湖 18.法治社会的律师应该是公民私权利的忠实代表,是社会理性不同声音的忠实代表,是以私权利制约公权力的忠实代表。

律师的执业权利与地位,是一个社会民主法治进程和人权保障最灵敏的晴雨表。

--吕良彪19.没有小案子,只有小律师。

失败的教训往往比成功的经验更重要。

--钱列阳20.做有思想的律师,让法治成为信仰。

中国律师应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信仰,自己的团队,自己的力量。

--刘辉21.律师别拿自己太当回事,也不要拿自己不当回事。

-陆咏歌 22.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翟建 23.律师是个良心活。

--段建国24.依法辩曲直,仗义论是非。

上帝想让谁灭亡,首先让他疯狂。

感恩、敬畏、诚信、睿智、善良、学习、责任、自律。

律师挣人家钱都是乘人之危,人家摊事才找你,所以要讲良心,服好务。

--岳成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爱科克)  ●弱者比强者更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威

厄尔)  ●制定法律法令,就是为了不让强者做什么事都横行霸道——(奥维德)  ●纲纪废弃之日,便是暴政兴起之时(威

皮物特)  ●法律被抹杀便产生专制独裁(英国)  ●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爱献生)  ●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格索尔)  ●人类法律,事物有规律,这是不容忽视的(爱献生)  ●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格索尔)  ●人类法律,事物有规律,这是不容忽视的(爱献生)  ●一切法律都是无用的,因为好人用不着它们,而坏人又不会因为它们而变得规矩起来(德谟耶克斯)  ●法律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托

威尔逊)  ●像房子一样,法律和法律都是相互依存的(伯克)  ●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砖石上(高尔斯华绥)  ●不健全的法律统治时间不会长(英国)  ●法律是朝三暮四的(欧洲)  ●法律有权打破平静(马格林)  ●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罗伯顿)  ●好法律是由坏风俗创造出来的(马克罗维乌斯)  ●风俗可以造就法律,也可以废除法律(塞约翰逊)  ●法律因罪恶而发展,并且惩办罪恶(弗洛里奥)  ●有多少罪孽就会有多少法律(弥尔顿)  ●一个判例造出另一个判例,它们迅速累聚,进而变成法律——(朱尼厄斯)  ●法律和制度必须跟上人类思想进步(杰弗逊)  ●被败坏的道德践踏了的法律还有何意义

(贺拉斯)  ●当友爱蔚然成风的时候,法律也就可以告废除了——(亨布林克洛)  ●荣耀所禁止的法律却往往应允(威索林)  ●在一千磅法律里,没有一盎司仁爱(英国)  ●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理(托富勒)  ●法律如果不讲道理,即使延续时间再长,也还是没有制约力的——(爱科克)  ●任何法律的根本;不,不成文法本身就是讲道理……法律,也——即明示道理(爱科克)  ●一个国家如果纲纪不正,其国风一定颓败(塞内加)  ●一个国家的绝对公理,是受着这个国家的完美的理智法律启发——的(乔特)  ●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宋苏辙)  ●以法服人,其外若密,以德实疏;以德结人,其外虽疏,其中——实密(宋吕苏辙)  ●用道德的示范来造就一个人,显然比用法律来约束他更有价值——(希腊)  ●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因为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弗劳德)  ●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  ●我们像鹰一样,生来就是自由的,但是为了生存,我们不得不为自己编织一个笼子,然后把自己关在里面(博莱索)  ●不体现民意的法律是绝对行不通的(埃哈伯德)  ●人民的幸福是至高无个的法(西塞罗)  ●法律总是把全民的安全置于个人的安全之上(西塞罗)  ●法律不可能给每个人以方便,如果它有益于全体和大多数人,我们就该满足了(李维)  ●人民应该为法律而战斗,就像为了城墙而战斗一样——()  ●有两种和平的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歌德)  ●法律地在暴力面前是没有发言权的(西塞罗)  ●在暴力的喧嚣声中,法律的声音显得太微弱(马略)  ●战鼓一响,法律无声(英国)  ●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只有两个……公平和实用(伯克)  ●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

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  ●上帝把法律和公平凑合在一起,可是人类却把它拆开——(查科尔顿)  ●法律一多,公正就少(托 富勒)  ●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西塞罗)  ●是法平等,无有高下  ●  ●谁都不应凌驾于法律之上,谁也都不应该受法律的欺凌,当我们要求人们遵守法律时,无需征得他们的同意(西罗斯福)  ●法律在你之上,你切不可愈越(托富勒)  ●人人皆受制于法律(比克斯塔夫)  ●制定法律的人首先触犯法律,这样的法律还有什么意义——(贝蒂)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王子不在法律之上,而法律却在王子之上(小普林尼)  ●法看谁犯,事看谁干  ●任何势力不应凌驾于法律之上(西塞罗)  ●权力和纲纪是不能同存共荣的(恺撒)  ●法律的专横是不共戴天的仇敌(伯克)  ●法律如果推不开特权的门,也一定跨不进人民的心  ●人们最看重的是特权,哪怕是主持葬礼特权——(詹拉洛威尔)  ●法律就像蜘蛛网,只捕捉入网中的小者,而遇到富者和强者就只好听任其把网子扯得粉碎(阿纳卡西斯)  ●网儿撒出去,并不是为了捕捉危害我们的鹰和鸢,而是为了抓那些丝毫不妨碍我们的无辜小鸟(忒壬斯)  ●法律总是蹂躏赤贫者,而阔人们总是支配法律(哥尔斯密)  ●裁决总宣布乌鸦无罪,却判鸽子有罪(玉外纳)  ●当权者的观点就是最有力的法律(爱科克)  ●最高法院追随当政者(美国)  ●君主乃至高无上的法()  ●大贼脱身法,小贼被吊死(英国)  ●法律对不够处罚条件的对象是无能为力的(托富勒)  ●再严厉的法律也不能使浪子回头,挥霍者节俭,酒鬼清醒——(塞斯迈尔斯)  ●任何法律都有漏洞,就看你能不能找到(法国)  ●法律可以揭露罪恶,却不能消除罪恶(弥尔顿)  ●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

美国废奴运动领袖 菲力普斯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

英国政治家伯克 E  ●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

英国作家 达雷尔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法国作家伏尔泰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英国小说家狄更斯  ●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

  美国作家 马克 吐温  ●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

英国作家 瓦谢尔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英国作家丁尼生  ●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

英国诗人 申斯通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古希腊剧作家   ●为真理而斗争是人生最大的乐趣——布鲁诺(意大利)  ●最快乐的事莫过于无拘无束。

——培根(英国)  ●人生的价值,并不是用时间,而是用深度去衡量的。

—— 列夫 托尔斯泰  ●芸芸众生,孰不爱生

爱生之极,进而爱群。

—— 秋瑾  ●生活就是战斗。

—— 柯罗连科  ●先相信你自己,然后别人才会相信你。

—— 屠格涅夫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 孔丘  ●不戚戚于贫*,不汲汲于富贵。

—— 陶渊明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

(美国总统杰斐逊 )  ●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

(法国法官托克维尔)惩罚是对正义 的伸张。

(英国 奥古斯丁)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

(美国作家 马克

吐温)  ●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

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

(英国作家柯南

道尔爵士 A)  ●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英国法学家 波洛克&nb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英国作家 丁尼生 A)  ●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

(英国诗人申斯通 W)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古希腊剧作家 )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美国总统 威尔逊 W)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 好的秩序。

( 古希腊哲学家 )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英国作家 哥尔德斯密斯 )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

(古希腊哲学家)  ●自然法即神灵法,只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个体的法律,我们必须坚定地拒绝遵守。

我们应该坚定地遵守忽视神灵法的规章制度,因为规章制度赋予我们和平、比较好的政府和稳定,因而对我们来说,规章制度比神灵法更好,因为如果我们采用神灵法的话,他会将我们陷入迷惑、无序和无政府状态。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

(美国废奴运动领袖菲力普斯W)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

(英国政治家伯克E)  ●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

(英国作家达雷尔L)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法国作家伏尔泰)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英国小说家狄更斯)  ●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

(英国作家瓦谢尔)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英国作家丁尼生)  ●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

(英国诗人申斯通)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古希腊剧作家)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美国总统威尔逊)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古希腊哲学家)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英国作家哥尔德斯密斯)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

(古希腊哲学家)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

(美国总统杰斐逊)  ●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

(法国法官托克维尔)  ●惩罚是对正义的伸张。

(英国奥古斯丁)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

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

(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爵士)  ●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美国作家马克吐温)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英国法学家波洛克)  ●自然法即神灵法,只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个体的法律,我们必须坚定地拒绝遵守。

我们应该坚定地遵守忽视神灵法的规章制度,因为规章制度赋予我们和平、比较好的政府和稳定,因而对我们来说,规章制度比神灵法更好,因为如果我们采用神灵法的话,他会将我们陷入迷惑、无序和无政府状态。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

(美国废奴运动领袖 菲力普斯 )  ●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

(英国作家 达雷尔 )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英国小说家 狄更斯 )  ●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

(英国作家 瓦谢尔 )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英国作家 丁尼生 )  ●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

(英国诗人申斯通 )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古希腊剧作家 索福克勒斯)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美国总统 威尔逊 W)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 好的秩序。

( 古希腊哲学家 亚里士多德)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

(美国总统 杰斐逊)  ●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

(法国法官托克维尔 )  ●惩罚是对正义的伸张。

(英国 奥古斯丁)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

(美国作家 马克 吐温)  ●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

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

(英国作家柯南 道尔爵士 A)  ●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英国法学家 波洛克 F)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美国总统 威尔逊 W)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 好的秩序。

( 古希腊哲学家 亚里士多德)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英国作家 哥尔德斯密斯 )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

(美国总统 杰斐逊)  ●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

(法国法官托克维尔 )  ●惩罚是对正义 的伸张。

(英国 奥古斯丁)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

(美国作家 马克 吐温)  ●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

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

(英国作家 柯南道尔爵士 )  ●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美国总统 威尔逊 W)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 好的秩序。

( 古希腊哲学家 亚里士多德)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英国作家 哥尔德斯密斯 )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

(美国总统 杰斐逊)  ●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

(法国法官托克维尔 )  ●惩罚是对正义 的伸张。

(英国 奥古斯丁)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

(美国作家 马克 吐温)  ●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

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

(英国作家柯南 道尔爵士 )  ●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英国法学家 波洛克 )●自然法即神灵法,只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个体的法律,我们必须坚定地拒绝遵守。

我们应该坚定地遵守忽视神灵法的规章制度,●因为规章制度赋予我们和平、比较好的政府和稳定,因而对我们来说,规章制度比神灵法更好,因为如果我们采用神灵法的话,他会将我们陷入迷惑、无序和无政府状态。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参考地址:

法制教育听后感300字

这周,学校开展了以“安全法制教育”为主旨的演讲活动,学校专程聘请了安全法制教育的校长,为我们讲解,让我们学会了用法制武器保护自己。

作为一名小学生,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是我们人身健康的保障,法律法制是社会和谐的一道警戒线,做为一名守法的好公民,当我们在做一件事时,必须理智的想清楚,自己的行为是否已经犯法,并杜绝一切违法行为。

小小的我在这个世界中迷茫,面对利益与谎言编织出的美丽幻境,明知是黑暗布下的陷阱,我们却选择了毫不理智的踏入,迷失了自己的本性,最终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做为21实际的青年,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下,我们即将踏入这个社会,以后的路还很长,知法,守法,懂法,用法,是我们的必修课,为了我们的成长,我们必须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用法能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知法就是为了创造如果,守法就是为了落实如果,用法就是为了改善如果。

在日常生活中留点心吧

也许你会发现一件小事也有快乐的原点在发光。

近年来,全社会不断重视和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真情关注和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我们青少年应当严以律己,把遵纪守法内化自己自觉的行动,真正做到“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让我们“与法同行”,真正唱响“我知法,我守法,我健康,我发展,我快乐

”的主旋律。

求尊宪护宪的法治征文,一千字以下,最好别超过650字。

30年前的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

这是新中国颁布的第四部宪法,与广纳民意、深得民心的1954年宪法一脉相承,同「文革」色彩鲜明的1975年宪法、「左」的思想尚未彻底清除的1978年宪法进行了果断切割。

现行宪法根据改革开放新时期的使命和任务,全面体现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和社会活动的根本准则,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根本保证。

可以说,这是一部改革色彩鲜明的宪法,是一部开放思维贯穿的宪法,更是一部人的尊严彰显的宪法。

30年来,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又於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对现行宪法进行了四次修改,形成31条修正案,与时俱进地实现了宪法规范与社会实践的紧密衔接。

改革开放30年的实践证明,1982年宪法继承和发展了1954年宪法的基本原则,克服了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的缺陷,总结了建国30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丰富经验,集中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意志,既考虑到当时的现实情况,又照顾到将来的发展前景,同时注意吸收国外的有益经验,是一部中国特色的、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长期稳定的宪法,也是建国以来最完善的一部宪法。

立足当下,展望未来,在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三十周年这个特殊时点,我们更要深思,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应当如何进一步发挥应有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遵守宪法、施行宪法、捍卫宪法的良好氛围和自觉意识,从而凝聚社会共识、引领改革发展、有效制约权力、充分保障人权。

凝聚社会共识 古往今来,不论中西,每一个国家要独立生存、向前发展,前提就是全体国民要形成最起码的社会共识,比如一国以什麼为最终目标和基本底线,内部的政治权力如何分配、国家与公民的关系如何规范,等等。

很难想象,一个缺乏基本社会共识或者只能用武力来获得暂时社会共识的国家,能够自主、和平、可持续地发展,而不陷入战争内耗、四分五裂的泥潭。

因此,立宪承载著一项最基本的政治功能——凝聚社会共识。

产生於中世纪的宪法性文件——1215年的英国大宪章,是世界上第一部限制王权的「权利法案」,虽然主要限於保护封建贵族的权力,但充分体现了当时英国绝大多数国民反对王权专横的意愿。

此后的1628年《权利请愿书》、1689年《权利法案》以及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与大宪章的精神一脉相承,构成了限制包括王权在内的公权力,保护公民的生命、自由与财产权的宪法性法律,为英国从封建传统社会和平过渡到现代法治国家、开启强国之路奠定了政治基础。

如果说英国宪法是国王与贵族、精英与平民「妥协」的产物,那麼美国宪法则是吵架「吵」出来的共识。

1776年美国独立战争胜利后,13个州先后各自制定了自己的宪法。

1780年,各州代表又制定了《邦联条约》,建立了一个权力孱弱、缺乏权威的中央政府:它无力控制各州的立法权力,任凭各州议会干预司法程序;它无权向各州徵税,以致退伍军人一度因为得不到欠付军饷而威胁兵变;它无权调节州际贸易,无力阻止各州之间的保护主义和贸易战争;它没有自己的武装力量,无力保卫美洲疆土和各州治安。

这充分说明,现有的制度设计和安排,既不能解决当时的内忧外患,也不能体现未来的发展方向。

与此同时,大州与小州之间、南方与北方之间、开拓者与后来者之间、农场主与实业家之间、推崇大政府者与偏好小政府者、浪漫主义者与现实主义者之间,都存在著难以调和的立场分歧和利益冲突。

怎麼办

既然不准备武力解决,那麼只能「打嘴仗」——各州派代表在费城召开制宪大会,吵得天昏地暗、不可开交,好几次差点就散了夥,但华盛顿、富兰克林、汉密尔顿、杰弗逊等先贤最终以纯熟的政治手段和难得的妥协精神,完成了美国立宪进程,建立起权力相对集中但又有效制约的联邦政府。

美国联邦宪法是美国社会达成基本共识的产物,在此后的两个多世纪裏虽历经沧桑,但保持了国家的基本稳定,虽经历南北内战却未分崩离析,虽经历经济萧条却未丧失信心。

1954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之所以被称为「好的宪法」,正是因为它们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最大限度地凝聚了各方面的共识,最大程度地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成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现行宪法颁布实施已经30年,中国的改革开放也走到了极为关键的历史关头。

可以说,当今世界剧烈变动,当代中国深刻变革,社会思想复杂多远,社会矛盾叠加碰头。

关於中国的走向、改革的步骤和顶层的设计,也是众说纷纭,不一而足。

有人怀念建国初期虽然封闭隔绝、物质匮乏却精神丰富、平均分配的类似田园牧歌、乌托邦式的「美好年代」,提出要重回「时代」;有人痛感当前官员腐化堕落、权力不受制约、公平正义匮乏,一厢情愿地想照搬照抄,走西方「三权分立」、「两院制」和「联邦制」的道路;也有不少人因为户籍改革、医疗改革、教育改革、社会保障改革的滞后,背负种种压力,成为「漂族」、「蚁族」、「留守儿童」、「空心家庭」,既想要有所改变,又觉得无能为力。

对此,执政党在刚刚闭幕的十八大上已经明确回应,中国既不能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能走改旗易帜的邪路,为未来施政设定了方向、划出了底线。

可以说,当前中国纷繁复杂的利益诉求和思想观念,更加迫切地需要宪法发挥凝聚社会共识的功能;也唯有如此,中国这艘大船才能排除「左」与「右」、「中」与「西」的干扰,轻装上阵、乘风破浪,驶出一条最适合国情、最有利於人民的路。

引领改革发展 1982年宪法颁布实施的30年,是中国社会急剧转型的特殊时期,可以说是「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

「改革」是检索中国这三十年发展历程的关键词,也是对宪法稳定性和生命力最大的挑战。

纵观美国1787年宪法颁布实施后的两百多年裏,共历经18次修改形成了27条修正案,平均13年修改一次,每形成1条修正案平均需要8年时间。

而我国现行宪法通过以后,至今已作过4次修改,形成了31条修正案,平均每7.5年修改一次,平均每年修改1处。

以修宪频率和幅度作比较,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中国宪法稳定性与变动性的剧烈冲突,以及这一冲突背后,中国社会因为改革而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般而言,改革有三种基本方式:第一种是先修法后改革;第二种是一边修法一边改革,两者同步进行;第三种是先改革后修法。

不可否认,在改革开放初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改革就意味著必须突破维护计划经济体制的法律制度或政策底线,「摸著石头过河」的试错模式一直存在并被默认,「先改革后修法」成为无奈而又必须的选择。

在这一背景下,「先违宪违法(或违反政策),既成事实后再修宪修法」的突破和创新成为常见的改革模式。

在当时的环境下,这是不得已而为之,现在看来则是弊多利少。

第一,让改革在没有相应宪法依据和法律保障的情况下进行,使改革者心有余悸,反对改革者理直气壮,增加了改革的难度,影响了改革的深入发展。

第二,让改革处於无序状态,「改革允许试错」、「改革要付出成本与代价」等藉口之下产生了不少监管真空和灰色地带,加大了权钱交易和权力失控的腐败风险,形成了既得利益格局,也给下一步深入改革增加了难度。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第三,虽然有些明显违反法律甚至宪法的改革,在事后被证明是有利於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有利於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家的整体利益,被一些学者认为是「良性违宪」、「良性违法」,但这从客观上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助长了法律虚无主义,从长久来看不利於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建设法治国家。

从整体趋势上看,经过多年的改革,目前我国已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已经形成,正在逐步走出「摸著石头过河」的历史阶段,现在的任务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重视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在法治框架内进行改革创新。

因此,「先改革后修法」已经不符合时代的要求,「先修法后改革」、「边修法边改革」应当成为必然的趋势。

我国历史上一些著名的改革者,非常重视改革的正统性和合法性,都把改革称之为变法,凡要进行改革,都先通过皇权颁布法律,用法律取信於民,用法律与保守势力作斗争,从而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比如说,商鞅主张「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以历史进化的思想驳斥了旧贵族所谓「法古」、「循礼」的复古主张,主持了两次大规模变法,推行建立县制、奖励军功、发展生产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不仅推动了秦国社会的发展,而且推动了宗法分封制向中央集权制转型,为秦始皇建立大一统帝国奠定了基础,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北宋中期,面对尖锐的阶级矛盾、严重的民族对立以及财政困境、军事危机,王安石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新法,开始大规模的改革运动。

所行新法在财政方面有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在军事方面有置将法、保甲法、保马法等。

明朝中叶,土地兼并日盛,大量农民的生活每况愈下,流民日益增多,政府税赋收入不断减少而开支却不断增加。

为了扭转国家衰亡的趋势,张居正推行了一系列变法措施,比如通过实行考成法,裁减冗员,解决官僚争权夺势、玩忽职守的腐败之风;颁布清丈条例,清查田地,增加赋税;推行「一条鞭法」,改革赋税,促进商品经济的繁荣。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改革需要合宪性和合法性作保障,宪法法律必须走在改革的前面,为改革提供依据,用宪法法律推进改革、保护改革、规范改革,决不能把有利於生产力发展的改革置於违宪违法的境地,更不能让不适应的宪法法律影响改革的进程。

因此,我们在按法定程序及时将成熟的改革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通过宪法法律巩固改革开放成果的同时,还要充分认识宪法法律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引作用,通过宪法法律来规范和引导改革开放的发展,依靠国家的力量排除改革中的阻力。

尤其是应兴应革的事情,要尽可能先修宪修法或者先释宪释法后改革,避免宪法法律滞后於改革,削弱改革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对於需要在一定地区、一定范围内先行先试的,在注重灵活性和改革勇气的同时,也要确保在法治框架之内有序推行,通过授权决定、宪法解释、法律解释等方式赋予其合法性和正当性。

有效制约权力 宪法是人民与政府之间的契约,因此宪法很重要的一项功能,就是通过各种监督机制有效约束权力的运行,确保政府的各项权力依法行使并对人民负责,真正建立起一个法治的政府、一个透明的政府、一个服务型的政府。

但中国的法治政府建设模式,与西方国家有所不同。

由於我国特殊的政党制度以及长期以来党政不分的现实,政府具有极强的社会动员能力和资源调动能力,「强政府、弱社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等宪法确立的监督机制贯彻不力。

我国的法治政府建设,往往不是监督的结果,而是政府的自觉行动。

比如说,在2003年《行政许可法》的基础上,2012年10月10日《国务院关於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取消171项行政审批,调整143项行政审批,同时明确指出:「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

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

」这一表述的力度,前所未有,被舆论普遍视为政府自我改革的决心和魄力。

但不可忽视的是,直到现在,中央政府层面的审批事项还有1000多项,而地方政府层面的审批事项则多达1.7万项。

可以说,没有外部的监督,没有权力的制约,光靠政府自上而下的自我改革,很难真正建成法治政府。

将宪法中的权力监督原则和运行机制落到实处,还有待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进一步深化和推进。

一是,继续加强监督权力运行尤其是规范行政权运行的立法,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当前,尤为迫切的就是推动行政程序法的出台,与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范行政权运行的法律法规形成合力,给作为「双刃剑」的行政权力套上法律的笼头和韁绳,努力保护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必赔偿」,推动「良法善治」的实现。

此外,还要在行政权运行过程中,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二是,加强人大监督的成效和「刚性」。

过去,人大监督采取的主要是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即执法检查)、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一些看上去缺乏「刚性」的措施,类似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等「刚性」的手段很少采用。

从2010年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的规定,结合听取审议中央决算、国家粮食安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等报告,选择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了多次专题询问,并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现场直播或报道,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面对面地提出很多敏感问题,指出政府工作的不足,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这一监督形式推动了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工作的改进,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也丰富了人大监督的形式。

同时,也给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等刚性监督手段的运用,积累了实践经验。

下一步,应当循序渐进地激活人大的各种法定的「刚性」监督手段,确保权力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还要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管好政府的「钱袋子」。

三是,依照宪法的规定,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在任何一个追求司法的公正性和现代化以实现社会治理方式合理化的社会中, 司法独立都是一个不容回避的课题。

但是由於国家制度、政治体制和司法制度等各方面的原因, 我国并不存在而且在现有制度框架内也不可能存在一般意义上的司法独立。

我国宪法和法律并未肯定司法机关在国家基本权力结构中的独立。

因为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司法机关相对於权力机关并非相互制衡的分权关系而系下位对上位的关系。

司法官员受人大任免, 司法机关对人大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

但在这个整体框架之下,审判权和检察权应当依宪独立公正行使。

尤其要避免党政领导干部的干涉,避免法定程序之外救济手段和渠道的冲击,避免司法地方保护主义的滋生蔓延,真正做到执政党所承诺和宣示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充分保障人权 人权的核心是使每个人的个性、人格、精神、道德和能力获得最充分的发展,离不开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并加以保障。

虽然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才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人权入宪,但人权的理念、原则和精神早在1982年宪法中就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比如说,与前几部宪法相比,1982年宪法在宪法结构上,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置於国家机构之前,表明国家权力来源於人民的委托和授予;在宪法内容上,增加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公民有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等规定;发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司法制度,增加了基层自治制度;等等。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和完善的进程中,依据宪法制定的法律法规,从不同方面对公民的经济权利、政治权利、文化权利、社会权利等进一步作了具体规定,从实体上和程序上切实保证公民享有广泛的、充分的、真实的自由和权利,为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这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保障人权的优越性,有利於依宪依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可以说,人权保障已经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但关键在於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在实践中,公民的民主权利在一定程度上还停留在纸面上和形式中,离「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目标还有距离。

不少地方的主政官员还习惯於对上负责而不是对下负责、「俯视」民众而不是「仰视」民众。

公民的平等权利还屡受侵犯。

社会生活中形形色色的性别歧视、年龄歧视、地域歧视、城乡歧视等还大行其道,且难以得到有效的法律救济。

宪法所规定的、物权法所强调的「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原则还未落到实处。

在「土地财政」的巨额利益驱动之下,一些地方政府与房地产开发商「紧密合作」,导致「野蛮拆迁」、「带血拆迁」、「自焚抗拆」屡禁不止。

社会各界广泛期盼下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徵收与补偿条例》,在实体和程序上尚有规避空间,「公共利益」在实践中也时常被随意解释和肆意滥用。

公民的人身自由保障有待加强。

从制度上看,虽然因孙志刚案所引发的舆论狂潮,「收容遣送」已被「救助管理」所取代,但劳动教养制度已经饱受诟病仍在广泛使用。

公民因为上访而「被精神病」或者被「安元鼎」等黑保安公司非法拘禁的案例层出不穷,不仅影响了公民表达自由尤其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批评建议权的有效行使,而且激化了社会矛盾,恶化了治理生态,不利於坚持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

人权的充分保障是人类社会永续发展的基石,但也是一个艰难且漫长的过程。

不仅需要立法上的道德自觉和法律理性、执法上的权力制约和程序制衡,更需要建立有效的宪法实施监督制度,保证宪法正确实施,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确保一切侵犯人权的组织和个人都得到法律的严惩,让每一个公民都能生活在安定平和、免於恐惧的社会之中。

法治关乎国家的前途命运和长治久安,古今中外的历史证明,富有的国家不一定强大,国家要「富」且「强」且「久」,就必须由稳定可靠的法治来支撑。

因此,执政党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

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

宪法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法律化、制度化,规定的是对人民、国家、民族最重要、最应该铭记的事项,是我们民族历史经验教训最深刻的总结。

因此,大家才会公认,宪法既是国家的根本法,也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凝聚社会共识、引领改革发展、有效制约权力、充分保障人权,既是宪法功能的应有之义,也是我们对现行宪法的合理期待。

但归根结底,离不开宪法全面的贯彻和有效的实施。

唯有如此,宪法规范的最高效力才能够变为现实。

一方面,宪法要始终与时俱进,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宪法不是完美无缺的,宪法内容要随著时代的进步和实践的发展,吸纳共识、不断完善、凝聚力量、明确方向,从而充分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迫切期待。

此外,为了保证宪法在与时俱进中保持稳定,应当充分发挥宪法解释的作用。

无论是改革创新还是推进法治,只要遇到与宪法条文与精神不一致的,执政者都应有宪法思维和宪法意识,先问「宪」於释宪机关,由释宪机关作出必要的解释和说明,使宪法的规定更好地得到贯彻和落实。

另一方面,宪法要健全监督机制,具备必要的威慑力。

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必须予以纠正和追究。

只要宪法「有牙齿」、「能管用」,宪法就会树立起极大的权威。

宪法也是法, 也具有法律效力,违反宪法同样要承担责任。

但不同於民法、刑法等一般法律不一样,最可能违反宪法的并不是普通公民,而是国家机关;最可能违反宪法的也不是具体的行为,而是抽象的行为。

如果国家机关的抽象行为违宪而没有审查监督和救济渠道,人权就得不到充分的保障,国家根本大法就会威信扫地。

因此,必须尽快健全宪法监督机制,明确宪法监督程序,坚决纠正违宪行为。

对於为违宪、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人大常委会既可以通过内部沟通的方式督促制定机关自行纠正,也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逐步建立健全审查的标准和后续的程序,为宪法的有效实施和严格遵行树立「标尺」。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和我身边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个人层面的基本规范和要求。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这些道德规范和要求具有什么样的内涵

如何在个人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得到落实和践行

本报今日刊发一组笔谈,对此进行探讨。

  爱国:公民最基本的价值准则  爱国是人们对于祖国的一种深厚的依恋、爱护,以及与此相应的实际行动。

爱国是每个公民应当遵循的最基本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也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

几千年来,中华儿女一直高举爱国旗帜,涌现出无数爱国英雄、仁人志士,传诵着数不清的爱国诗篇,爱国主义精神早已融入亿万人民的心里。

作为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爱国主义精神始终是各民族、各阶层团结一致的强大动力,支撑着中华民族团结奋斗、发展繁荣的伟大实践。

  我们爱国,因为我们的祖国山河壮丽、地大物博,因为我们的祖国有着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明,因为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祖国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我们的心。

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虽历经磨难,但中国人民始终英勇不屈、艰苦奋斗,创造了光辉灿烂的经济、政治、文化成果。

这一切在每个中国人身上都打上了深深的烙印,铸造了中国心。

正如《我的中国心》歌中所唱的那样:“洋装虽然穿在身,我心依然是中国心;我的祖先早已把我的一切烙上中国印”。

在中华民族成长和发展的历史实践中,我们深深地懂得国家的重要和爱国的必要,懂得个人命运与国家和民族命运在根本上是一致的:没有国,就没有家,也就没有个人的自由和幸福,甚至没有个人的生命和安全;只有国家独立富强,个人才能自由、富裕与幸福。

正如孙中山先生所说:“国家者载民之舟也,舟行大海中,猝遇风涛,当同心互助,以谋共济。

”正是从这种个人与国家的密切关系中,以及对这种关系的深刻认识中,中国人民产生了对祖国浓厚强烈的道德情感,并把这种强烈的爱国情感转化为行动和实践。

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今天,我们应当怎样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呢

  爱国就要热爱人民。

我们要尊敬我们的先辈,是他们创造了中国的今天;爱同自己一样生长在中华大地上的父老乡亲、师长朋友,他们与我们血肉相连,共同支撑和发展着今天的社会。

我们要怀着一颗感恩之心,为人民服务,努力回报祖国、回报社会、回报人民,让人民生活得更富裕、更美好。

爱国爱民应从孝老爱亲做起,尤其要关心爱护鳏寡孤独等特殊社会群体,热心帮助那些处于困境之中的人。

特别是当国家发生突发事件和巨大灾害之时,一定要高度关注,挺身而出,不畏艰险,不计报酬,尽力贡献;坚决反对国内外一切敌对势力对我们的分裂瓦解,同一切损害祖国利益和荣誉的行为进行坚决斗争。

  爱国就要热爱祖国的每一寸土地,爱惜人民的辛勤劳动和创新创造。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认识到自然环境的重要性,强调“天人合一”、“民胞物与”,注意爱护生态;中华传统文化一直强调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

这些远见卓识,已被今天世界的人口膨胀和工业化所带来的环境危机、雾霾和水系污染所证实。

保护环境再也不能等待,再也无法推托。

我们必须继承和发扬热爱祖国大好河山的优良传统,立即行动起来,发扬中华民族朴素节俭的好传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让天蓝气清,推动和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爱国就要热爱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是一座丰富的宝库,既有文史哲学,又有科技艺术,尤其值得珍视的是蕴含其中的“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精神,“独立自主、奋发图强”精神,“崇德向善、团结友爱”精神等等,这些都是我们民族的根和魂。

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文化根基和思想支撑,对于增强我们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爱国最重要的就是要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是社会主义救了中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了中国。

进入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曾经一度陷入被人任意欺凌践踏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境地,但是她又迅速崛起。

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高举爱国主义旗帜,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实现了历史性的飞跃: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实行改革开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逐步实现从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

如今,我们的祖国面貌日新月异,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神舟”九天揽月,“蛟龙”五洋捉鳖,一个“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正在加快实现。

我们的祖国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强大、这样可爱。

生活在这样一个国家里,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能不欢欣鼓舞,能不感到骄傲自豪吗

能不以更大的决心和干劲报效祖国吗

  培育和践行爱国这一价值准则,首先需要我们认真学习、努力工作,特别是把个人的前途命运同祖国发展繁荣、同人民幸福安康结合起来,为祖国取得的每一个进步和成绩而喜悦,为祖国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而担忧,为增进民生幸福而努力。

更重要的是把这种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转化为实际行动,落实到每一个祖国需要的时刻,贯彻在平凡的工作岗位和日常生活中。

当爱国成为每一个中国人的最高价值准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用就会发挥得更充分,中华民族就会更加同心同德,创造出新的辉煌。

(陈瑛 作者为中国伦理学会名誉会长)  敬业:在平凡中铸就非凡  敬业是公民的重要价值准则,也是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要求。

一个人无论从事哪个行业、担任什么职务,都应该用辛勤的劳动和扎实的工作践行敬业这一朴素而崇高的美德。

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今天,尤其需要大力倡导敬业精神,引导人们恪尽职守,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敬业是中华传统美德的重要元素。

《礼记》中有“敬业乐群”之说,孔子也主张“敬事而信”“执事敬”。

梁启超在《敬业与乐业》一文中,专门阐述了敬业的职业精神。

他认为,“敬业”就是“凡做一件事,便忠于一件事,将全副精力集中到这事上头,一点不旁骛。

”简单来说,敬业就是用敬畏、敬重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认真负责、一心一意、精益求精。

其内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忠于职守的工作态度。

敬业的人会对自己从事的职业具有献身精神,将自己的一生与其联系起来,在事业发展中实现人生价值;会拥有强烈的责任感,明确认识到自己承担的特定职责,忠实履行职责,勤勤恳恳工作,任劳任怨付出。

这样,工作就会由外在的强制和被动转化为内在的自觉和主动。

正如美国黑人领袖马丁·路德·金所说:“如果一个人是清洁工,那么他就应该像米开朗基罗绘画,像贝多芬谱曲,像莎士比亚写诗那样,以同样的心情打扫街道。

他的工作如此出色,以至于天空和大地的居民都会对他注目赞美:‘瞧,这儿有一位伟大的清洁工,他的活儿干得真是无与伦比

’”工作岗位没有高低之分,没有贵贱之别。

每一项工作都值得我们去做,值得我们用心去做。

只要我们勤勤恳恳、尽职尽责、精益求精,都会做出不平凡的成绩。

  干一行爱一行的职业情感。

“爱而不敬,非真爱也;敬而不爱,非真敬也。

”事实证明,真正的敬业者必然有爱业情怀。

对职业的热爱是敬业的深层动力,会燃起人们巨大的工作热情,激发人们奋进的强大动力。

正如高尔基所言:“天才是由于对事业的热爱感而发展起来的,简直可以说,天才就其本质而论只不过是对事业、对工作过程的热爱而已。

”爱业的人会把工作当作快乐、当作幸福,会保持一股积极进取的干劲、一种拼命奋斗的热情,想方设法把工作做好、做到极致。

一个人无论身处什么岗位,只要在岗一天,就应当踏踏实实、尽职尽责地干好分内工作,正所谓“在其位,谋其政”。

  勤业、精业的业务素养。

敬业是精神和状态问题,精业是能力和水平问题。

一个人无论本领多大、能力多强、素质多高,凡事拈轻怕重、应付了事,就很难有所成就。

同样,一个人无论多么爱岗敬业,如果认识水平不高、技术能力平平,恐怕也很难取得大的成绩。

特别是在知识经济飞速发展的现代社会,树立终生学习的观念,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显得十分重要。

今天,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标兵、模范,如被誉为新时期产业工人杰出代表的许振超、“蓝领专家”孔祥瑞、“金牌工人”窦铁成、“知识工人”邓建军等等,既是爱岗敬业的杰出代表,也是勤业、精业的先进模范。

他们干一行精一行,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练就了高强的本领,突破了一个又一个技术难关,创造了一流业绩,在本职岗位上作出了突出贡献,也将敬业精神提升到了新的境界。

  敬业看似平凡,实则不易。

职业和工作岗位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障。

任何岗位都意味着机会和平台,它可以成就我们的事业、成就我们的人生。

人生的意义和价值正是通过从事一定职业显示出来的。

人生在世,成就一番事业,在职场上大有作为,是大多数人的职业愿景。

而事业有成,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展现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

机遇青睐敬业者。

只有勤勉敬业的人,才能在平凡的岗位上铸就不平凡的业绩,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理想。

  任何一个工作单位都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只有人人热爱本职工作、兢兢业业,各个工作部门协调运转,才能产生整体效用。

敬业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道德基础。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认为:公正即和谐,正义是个人和国家的“善德”;城邦的正义体现为不同阶层的人们各司其职、尽展其能所形成的秩序。

在现实生活中,和谐社会的建构需要每个社会成员在各自岗位上勤勉工作:公务员廉洁奉公、法官秉公执法、军人保家卫国、商人诚信经营、教师教书育人、医生救死扶伤、科技人员发明创造……唯有社会成员各守其道、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才能形成正义的良善社会。

  敬业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不是随便说说就能实现的,需要每个人、每个行业乃至全社会共同努力。

每个劳动者都需要树立正确的岗位意识,认识到每个岗位都可以施展理想抱负、奉献聪明才智、展示人生价值;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在岗言岗、在岗爱岗、在岗为岗,做到心无旁骛,专心致志,埋头苦干、积极奋进;争创一流业绩,刻苦学习工作所需要的各项技能,努力成为本行业、本岗位的行家里手、业务骨干,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非凡的人生篇章。

(吴玉军 作者为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诚信:为人之本 兴国之基  诚信是人类的普遍道德要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诚信的要义是真实无欺不作假、真诚待人不说谎、践行约定不食言。

  培育和践行诚信价值观意义重大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诚信是中华传统道德文化的精华。

同志曾说:“讲信义是我们民族的传统。

”具体来说,“诚”是尊重事实、真诚待人,既不自欺也不欺人。

故朱熹曰:“诚者,真实无妄之谓。

”“信”是忠于良心、信守诺言。

故张载曰:“诚善于心谓之信。

”“诚”是“信”之根,“信”是“诚”之用。

中华传统美德把诚信视为人“立身进业之本”,要求人们 “内诚于心,外信于人”。

  诚信是立身处世之道。

诚信是人之为人的道德规定。

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诚信是个人社会化的“初始原则”。

人是通过“社会化”完成从生命体的自然人到具有社会角色的社会人转化的。

人的社会化,不仅要学习和掌握社会生活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而且要学习社会交往的规则。

其中,遵循不说谎、说话算数等诚信规则,则是每个人最早接受的规则教育之一。

  诚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石。

从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是以信任为基础的信用交易活动。

这种交易活动,蕴含着对市场主体诚实守信的道德和法律要求。

诚信是实现信用交易的前提和保障,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金规则和生命线。

市场主体诚实守信,不仅能够避免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降低交易成本,而且能够形成合理的市场秩序,增强经济社会活动的可预期性,提高经济效率。

  诚信价值观的实践要求  诚实劳动。

诚信绝不只是单纯的守约与履约问题,更是劳动创造的态度和品德问题。

诚信要求人们在认识、改造自然和社会的活动中,尊重客观事实不作假,不投机取巧、偷奸耍滑。

如果说劳动创造世界,那么,只有诚实劳动才能创造出提升人的生活品质和增强人们幸福感的美好世界。

  真诚待人对己。

诚信要求人们在社会交往中求实不骗人、对己不自欺,反对虚伪和欺骗。

因此,诚信是忠于本心、真实无妄、信守承诺的态度和品行。

按照真实要求为人做事,即为人实在、实诚,才会有好的工作作风和社会风气;人们唯有信守约定、践行承诺,才会心里踏实有安全感、彼此信任有幸福感。

  恪守诺言和约定。

诚信要求人们遵守诺言、契约,反对毁约和违背诺言的行为。

这里所说的诺言和约定,既包括由人们自己承诺而引发的特定权利和义务,也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政令、规章制度等规定的普遍权利与义务。

  培育和践行诚信价值观的着力点  发挥政务诚信的示范引领作用。

古人云:“政者,正也。

”政务诚信是社会诚信的风向标、定盘星。

取信于民是为政之道。

应通过管理和教育,使行政人员树立法治思维,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行政;依法公开政务信息,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避免违背社会公平正义的腐败行为;确保制度科学、合理、有效,履行对公众的承诺,避免“朝令夕改”和“新官不理旧账”等失信现象。

领导干部要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树立诚信形象,提高政府公信力。

  营造讲诚信的商业文化氛围。

社会成员的诚信观念、信念和品行,与社会经济环境密切相关。

产品掺假作伪、商品价格欺诈等虚假商业行为,不仅会加重社会成员普遍怀疑和猜忌心理、加大交易成本,而且会消解社会成员的诚信道德信念和意志、诱发欺骗失信行径。

培育和践行诚信价值观,应加强监管力度,引导、教育人们在商业活动中诚实守信,不造假、不掺假,做到童叟无欺等,积极营造讲诚信的商业文化氛围。

  开展生活化的诚信教育。

围绕诚信方面的法律规定、信贷业务、信用卡办理、信用消费、职业发展等,开展针对性强的诚信教育,使人们进一步明确在信用经济时代如何利用“信用”为自己生活服务、如何通过诚信的收益累积增强自己的社会生存能力,从而增强人们诚实守信的行为动力,真正“让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

  加强社会组织的诚信建设。

培育和践行诚信价值观的主体,不仅包括社会个体,也包括各种社会组织,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从事职业活动的社会成员分属于不同的社会组织,组织对内对外是否遵守诚信原则以及是否形成诚信的工作氛围,直接影响社会成员个人诚信品行的形成。

组织诚信的缺失,无论对社会个体诚信理念还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都是巨大的。

因此,培育和践行诚信价值观,应加强社会组织的诚信建设。

  发挥诚信道德模范的社会辐射效应。

诚信道德模范是人们身边的道德标杆,具有“润物细无声”的道德说服力。

培育和践行诚信价值观,应大力宣传诚信道德模范真实感人的事迹,营造诚实守信光荣、虚假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诚信道德模范的社会辐射效应。

(王淑芹 作者为首都师范大学教授)  友善: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友善,是对人类以往友善理念的继承和发展,是社会主义条件下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价值准则,是我们建设和谐家园、实现民族梦想的重要精神条件和价值支撑。

  友善价值观的丰富内涵  谦敬礼让、帮扶互助。

即在工作和生活中不矜能、不伐善,先人后己,保持谦虚低调。

面对道德高尚、品质优秀的人,要虚心学习,做到见贤思齐;面对他人的过失、缺点,要设身处地给予体谅和包容,诚心诚意进行提醒和帮助。

戮力同心、同舟共济,在他人有困难时及时解急救难、雪中送炭。

谦敬礼让、帮扶互助的友善风气在人们之间流转和传递的是温情与爱心,能消除隔阂、融冰化雪,使人如沐春风。

  志同道合、携手奋进。

同类相感,同声相求。

友善之情往往生发于志趣相投的人们之间,因此人们常说“同志为友”,“道不同不相为谋”。

如果说友善意味着志同道合、友善的基础是志同道合,那么,在当代中国,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之“志”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共同之“道”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将个人追求融入国家梦想,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途上同心同德、共同奋进,是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的时代要求。

  珍惜资源、关爱自然。

人类不仅生活在群体、社会中,而且生活在天地、自然中。

人们在自身的生存发展中不仅要和他人、社会打交道,而且要和自然打交道。

“爱人”与“爱物”密不可分。

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它是人们共有的生存家园。

尊重自然、保护环境,同时就是尊重和保护他人他国的生存发展权利,就是尊重和保护子孙后代的生存发展权利,就是尊重和保护人类自己。

  友善价值观的践行途径  深刻领会友善价值观在“三个倡导”中的地位作用。

“三个倡导”是我们党从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高度概括、凝练的产物。

其中,个人层面的价值要求在一定意义上居于基础地位。

而在个人层面的四项价值观中,友善又相对处于更为基础的地位,其他三项价值观无一不与友善理念相关联:如果一个人在日常交往中对身边人都不能以善相待,就不能指望其会爱国,也不能指望其会在具体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为社会和他人做奉献;一个不爱他人、只关心自己利益的人,就很难在人际交往中做到尊重他人、诚信无欺。

所以,在实践中积极倡导、培育友善价值观,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整体培育与践行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创造性地用活我国传统优秀道德资源。

我国传统文化中包含着丰富的仁爱友善思想。

在甲骨文中,“友”字的造型是顺着一个方向的两只手,意为二手协同或以手相助。

我国古人强调“仁者爱人”,主张“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的人际交往论,主张“万物一体”“天人合一”的生态和谐论,将“民胞物与”视为道德修养的理想境界。

在此基础上,古人还发展出了丰富的道德实践理论,包括“反求诸己”、“推己及人”的忠恕论,“责友以善”、“以友辅仁”的友善观。

在践行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的过程中,应科学继承这些传统优秀道德资源,并实现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夯实力行友善价值观的物质基础。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离不开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切实提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随着就业、医疗、住房、养老等事关国计民生问题的改善,那些原本为生计而紧锁的眉头会自然舒展。

而当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微笑时,人际和睦友善的风气就会更易生发。

  开展以友善为主题的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

榜样的教育、示范和引领,对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的培育具有重要作用。

人间自有真情在,生活中从来不乏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善行义举。

因此,道德教育应贴近百姓生活,着力捕捉、发掘和宣传群众身边的善意与真爱。

此外,还要在社会中广泛开展人人参与的以关爱他人、奉献爱心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着力引导全社会成员关注、关心、关爱困难群体,营造帮扶互助的友善风气。

  完善对善行义举的保护保障机制。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是一项匡正人心之举,需要惩恶与扬善并举。

一方面,要对损人利己等伤风败德行为采取多管齐下的治理、惩处措施;另一方面,也要注意保护践行友善品质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在物质上和精神上给予相应的支持和慰勉。

概言之,在全社会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崇德向善氛围,是有效培育、涵养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的必备土壤。

坚持依法治国为什么首先要坚持依宪法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这不仅是对宪法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的概括,同时也对宪法的实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宪法是治国的总章程,是治国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来源和依据,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坚持依法治国,立法是基础,立法工作必须统一于宪法之下,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

宪法是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和效力来源,各级人大和政府在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过程中必须以宪法为依据,不能超越宪法的规定,不能违背宪法的基本原则。

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坚持依宪治国要求立法工作必须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国家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按照宪法和立法法的有关规定,扩大人民民主,依法保障人民有效参与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

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依法规范权力,保障权力严格依法运行。

坚持依法治国的关键是坚持依法治权,保障权力在法律的制约下规范运行,防止公权力对私权利造成伤害。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而这些权利就是权力行使的边界。

各级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要认识到所有国家机关的权力都是人民通过宪法赋予的,只有按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保护权利,才能真正履行好职责,树立宪法权威。

坚持依宪治国要求行政机关落实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围绕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公开、行政权力监督、行政化解矛盾纠纷等主要环节,着力规范政府行为。

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尤其要继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坚持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

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

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坚持依宪治国要求司法机关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通过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大力推进司法公正和司法公开,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民主和司法监督的新要求。

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推进严格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只有坚持依宪治国才能使改革不偏离正确的轨道。

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工作,而要减少改革的风险,避免改革的盲目性、无序化,必须树立宪法的权威,加强宪法实施,以宪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加强顶层设计,引领和保障各项改革措施,以法治为全面深化改革护航。

宪法是判断一切行为合法与否的依据和准则,无论是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还是社会领域里的改革,其目的都是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因此,从根本上讲,都是体现宪法的基本原则,落实宪法的有关规定。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这一提法不仅令人振奋,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更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事实上,无论是在我国的立法、司法,还是行政执法领域,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宪法实施不力,具体法律法规与宪法存在差距的现象,强调坚持依宪治国就是要从观念解决这些问题,真正树立宪法的权威,保障宪法全面正确实施,最终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是什么意思

【哀公问曰:“何为则民服

”孔子对曰:“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

”】\ 【解释一】:\ 【解释二】:\ “举”的古义,有举行、发动、举动之义,还有选拔之义,如汉代有举孝廉的人材选拔制度,中央政府从基层推荐的公认孝敬、廉洁而有才学的人中选拔各级干部。

\ “直”有正直、正确、有价值之义。

\ “错”有废弃、放弃之义,还通于“措”,是施行之义。

\ “诸”在此,是“之于”之义,之是代词,于是到、至于的意思。

\ “枉”有与正直、正确相对的弯曲之义。

\ 政府作为一种社会组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上的政府就是指全部的国家机构,即包括全部立法、司法和行政机构,它可以视为等同于国家;狭义的政府,就只是包括国家的行政机关。

政府行为就是指政府根据宪法和法律,通过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事务进行组织、管理和控制的活动,是国家权力的运用和实施。

出政府的特性:强制性和公共性即社会性。

\ 政府行为的意义包括物质、精神、经济、文化、政治的诸内涵。

但其最基本的一点,就是要有公信力。

中国百姓是天下最善良的百姓了,只要不打碎他们最后一块饭碗,不夺去他们最后一口粮食,他们就会忍受所有的欺压和侮辱。

平等、自由等人权观念仅是十九世纪刚刚登陆中国而已。

\ 以往的2600年中,政府行为通常通过官员的行为来体现。

如战国时期,西门豹治理邺县(今河北临漳县)时,当地巫婆与官吏勾结假借祭河神欺诈百姓敛财害命,西门公智斗贼巫恶吏,大快民心,他还发动老百姓开凿了十二条大渠,把漳河水引到田里,灌溉庄稼。

从此,漳河两岸年年丰收。

当他用行政手段征发百姓开渠时,人们并不理解西门公的行为,以为是劳民伤财之举,西门豹说,虽然今天人们认为我让百姓劳苦,但百年后一定会记得我今天所作的事,完全是为着百姓啊!果然在汉朝时,官员们在修道路时计划改动当年西门豹所开凿的大渠,百姓们强烈表示不同意,大家慷慨地说:“这是西门公为我们开发的渠啊,我们不可以改动它!” 西门豹亲手主持兴办的引漳十二渠,使邺的田地“成为膏腴”,每亩粮食产量较修渠前提高了八倍以上。

水利的开发加速了经济的发展,魏国也随之富强起来。

此项工程的灌溉效益一直延续到唐代至德年间(公元756?58年),有一千多年。

《史记》称赞他道:“故西门令为邺令,名闻天下,泽流后世,无绝已时,几可谓非贤大夫哉

”西门豹死后,邺地百姓在他治水的地方兴建了西门豹大夫庙和投巫池。

宋、明、清三朝还为他树立了碑碣。

直到现在,河北临漳地区还有一条渠,叫西门子渠。

它也是一个纪念碑,记载着两千四百多年前这位良吏的政治功绩和人民群众对他的崇敬与感念。

\ 同样还是这位西门公,还玩了一次献印弃官。

他治理邺县,清正廉明,兢兢业业,可魏文侯派员“考核”的政绩是“差”,魏文侯一怒要“收其玺”。

西门豹要求留职察看一年“以观后效”。

第二年,他改弦易辙,搜刮民脂民膏,结果 “考核”政绩为“优”。

西门豹取出印玺还给魏文侯说:“去年,我为你治理邺县,你要撤我的职;今年,我是为你的‘左右’,你倒评我个‘优’,我不干了

”\ 西门豹的献印无非说明是官场腐败和黑暗,他一心一意工作,“甚简左右”,当然也就没给魏文侯的“左右”塞“红包”、摆宴席,更没有让他们吃拿卡要甚至吃不完兜着走,结果以上佳的政绩获得“差”的评定,第二年,他“懂规矩”了,学“乖巧”了,把横征暴敛得来的钱财“急事左右”,也就是大把大把地塞到上级领导和监察人员的腰包去,考查团下来,更是“水陆俱陈”,于是从下到上皆大欢喜,于是什么实际能力、工作水平、业务绩效,统统不重要,关键是你会不会“拍”、 “捧”、“玩”,这三招用的得法,可以左右上级的“左右”,而上级的“左右”又可以左右中央领导。

\ 这故事令人想到当前的反腐倡廉。

反腐这么久,揭出了那么多触目惊心的案子,为什么不能警示后人

“吃喝风”“贿赂风”屡禁不止,有的地方甚至愈演愈烈,由明的变暗的,由礼物变票子,甚至出现了贿赂黑市的明码标价,买名誉、买功绩、买待遇、买官做,五花八门,名目繁多……问题就在于制度的不健全与法制的低能。

还有每一个官员的道德素质。

\ 中国在十九世纪以前都是人治社会,天下万民的祸福系于一人的德性。

强调君主与官僚阶层的以德治天下,少数贵族们的实际行为导致了政府的行为是利民的还是害民的。

说,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他还说,领导者的任务主要是两条,一是出主意,二是选干部。

政治的关键问题是官员问题,两千五百年前孔子就懂得相关的道理。

\ 春秋时期,公、侯、卿、大夫基本上是世袭的世官制。

孔子反对建立在血统关系上的世官制,他蔑视当时的众多执政者。

当子贡问当今从政者的情况时,孔子说: “噫

斗筲之人,何足算也

”斗容十升,筲容五升,斗筲之人即器量狭小之人。

何足算,不足算数,犹如不值一提、不足道哉。

\ 孔子提出了官员举荐制,“举直错诸枉”“举贤才”,具有进步意义。

举用正直之人,废弃邪枉之人,则人民信服。

话虽如此,但古代曾有一首诗说明道德判断之不可能: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下士时。

若使当年身便死, 一生真伪有谁知。

\ 人的道德往往与他的表现不一致,满口道德仁义者却可能是大奸大恶之徒;人的道德的复杂性远非人的智力可以把握;杀人犯同时可能是个孝子,小偷可能抢救过落水儿童;人的道德可能随着时间、地位、财富而改变,因此对一个人的当前道德判断并不能保证长期有效,一个原来忠厚的人,当了官之后反而贪污腐败、劣迹斑斑。

\ 因此,中国古代根据人的道德水平来选拔人的制度固有些道理,但没有一套合理的法律制度来约束权力阶层的行为,也决定了封建时代人治社会必然要被法治社会取代。

\ 道德品质靠学问修养来养成,而人是会受社会方方面面因素的影响,比如,金钱、权力、地位、名望等,可以令一个人前后判若两人。

比如司马光,在他编辑的《资治通鉴》中军宣称权力阶层应该谦逊纳言、兼听则明,孰料他一旦执掌大权,就执意毁坏王安石的改革成果,给国家带来巨大的创伤。

但同朝代的王安石与苏东坡则相反,无论在朝在野都没有改变他们一惯的为人作风,然而他们却是政治上的失败者。

他们利民强国的宏图大略没有得到应有的施展就被守旧势力无情地毁灭了。

\ 现代先进国家不片面相信权力阶层的道德,以法律制度达成权力的相互制约防止人性中的恶劣的成分。

一切有了权力的人都有可能误用公共权力;健全的法律制度可以限制权力的误用。

可以通过权力的相互制约,通过民主的公议,让公正压制着错误,民就会信服;让错误压制着公正,民就不信服。

”\ 政府行为的 “公正严明”是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老百姓几千年来的理想。

只是过去,老百姓把这样理想的实现寄托在“清官”或“贤君”的身上,数千年的历史与现实都证明这不过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奢望。

而今天的中国老百姓希望合理的体制改革与法制的健全,可以一旦发现为政者不公正,能用和平的方式将其更换。

对于为政者来说,能始终做到让公正压制着错误,在今天依然是为政的一条正道。

这要靠政治体制改革来达成。

\ 历史证明标榜人治与德治的2600年来,中国政治上任人不一定唯贤,而贤人有可能误用权力,统治阶层一切仁义道德的口号在大多数时候不过是一种小聪明的表演,而贪暴颟顸依然如故,民生凋蔽依然如故,令中国善良百姓对于政府大失所望。

所以最终导致十九世纪初民主、法制的观念被从欧洲引渡到中国来。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心理测试 图片大全 壁纸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