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县级新政协委员为什么要经过选举程序
党代会圆满实现组织意图。
为顺利完成党代会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党代会圆满成功,区委提前准备,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排部署到位、精力集中保证、组织措施得力,抓好每个工作环节的落实。
区委多次召开书记办公会、区委常委会和全委会议,对大会筹备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审议通过有关事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有关要求,多次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秘书组、组织组、会务组、宣传组、纪律督查组和安全保卫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连续作战,从党代表名册的编制、各次会议领导讲话、主持词和人事安排、代表分团、确定列席邀请人员名单、提出大会日程安排、会务后勤、宣传报道和安全保卫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周密细致、扎实有效的前期工作,确保大会如期召开。
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认真组织与会代表学习有关法律和政策,使每一位代表明确党代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以及代表应履行的义务、权利和职责。
在大会召开期间,按照党内换届选举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大会日程,细化每个环节的工作,不折不扣地按规定程序办事,切实做到应有的程序不变通,应有的步骤不缺少,不怕麻烦,不怕省事。
由于执行程序到位,组织严密规范,党代表参会率达到了98%以上,圆满完成了区第十五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任务,组织意图得到顺利实现,**区出席市第三次党代会的代表和区委委员、候补委员、纪委委员全部以高票、全票当选。
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具体要求包含哪些内容?
一、大会筹备工作按照《党章》关于基层党组织任期的规定,结合实际,公司党委执行五年任期;党总支、党支部执行三年任期。
筹备召开党代会的工作,由同级党委负责。
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向上级党组织进行请示。
一般在任期届满前三个月,本单位党委应就召开党代会的时间、主要任务、主要议程、代表的数额及构成,以及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办法等有关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并与集团公司党委进行沟通。
得到原则同意后,向集团公司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代会的请示和“两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基本情况的材料。
(二)成立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
一般可成立由党委负责同志牵头的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筹备工作的具体事宜。
并根据工作需要,可下设组织、宣传、资料、会务等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和进度安排,做好召开党代会的宣传教育、代表选举、起草党代会文件以及会务准备等项工作。
(三)选举党代会代表。
按照上级党组织同意确定的代表名额及分配原则,向所属党支部部署代表选举工作。
1.关于召开党代会的代表名额,可以按下列原则掌握:⑴党员总数在1000人以上的,其代表名额一般掌握在党员总数的10%左右,但代表总数一般不超过250名;⑵党员总数在500~1000人的,其代表名额一般掌握在党员总数的15%左右;⑶党员总数在150~500人的,其代表名额一般掌握在20%左右。
党员数量较少的单位,其代表名额最低不能少于50名;⑷党员总数在150人以下的,可直接召开党员大会,不再选举代表。
2.关于代表的构成:在代表中,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与操作人员的比例要适当,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代表的比例掌握在60%左右,一般不超过70%,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代表一般不少于10%,同时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妇女代表要占有一定的比例。
有离退休党员的单位也要安排一定数量的离退休党员代表。
3.关于代表的产生办法:⑴党支部按照上级党组织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指导性比例要求,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应到所在支部参加选举。
如领导班子成员较多地集中在一个或几个党支部,也可以将部分领导分到其他党支部参加选举);⑵支委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⑶党支部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并按照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⑷党支部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经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确定代表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四)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
本届党委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并向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情况。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组长一般由党委副书记担任。
其成员主要由党建、人力资源、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负责人,以及熟悉党务工作的有关同志组成。
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的主要内容有:一是审查代表酝酿提名和选举产生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
如发现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
二是审查代表是否符合条件。
如发现不具备代表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进行重选。
(五)起草党代会文件及有关文字材料。
主要有:1.党委工作报告(草案);2.纪委工作报告(草案);3.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草案);4.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5.大会议程(草案);6.大会日程安排(草案);7.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包括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会选举办法);8.大会开幕词;9.大会闭幕词;10.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11.大会及大会主席团各次会议主持词;12.总监票人主持选举工作主持词;13.关于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情况的说明。
(六)做好各项会务准备工作。
提出大会会务实施方案,编制大会经费预算,制作各种证件、佩条,准备票箱、大会用品,确定代表团讨论地点,草拟大会文件保管、发放、收回的规定,制作有关表册,安排医务和保卫等工作。
(七)拟定党代会有关人员的分工方案1.提出大会主席团成员和大会秘书长建议名单。
大会主席团一般由本届党委会委员、新一届党委会的委员候选人、行政管理人员、是党员的群众组织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先进党支部、部分优秀共产党员的代表组成。
召开党代会,设大会秘书长1人,一般由负责筹备党代会工作的本届党委副书记担任。
大会主席团成员和大会秘书长的产生程序是:本届党委提名,提交大会预备会议酝酿表决通过。
大会主席团成员和大会秘书长必须是出席本次党代会的代表。
2.根据需要提出大会副秘书长建议名单。
大会副秘书长由本届党委提名,在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上表决通过。
大会副秘书长应是大会的代表,一般由党委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担任。
3.提出各次会议的主持人。
4.提出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
党内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若干名。
其产生的程序是:本届党委提名,经大会主席团讨论后提交党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总监票人、监票人必须是出席大会的代表。
已被提名为“两委”候选人的,不得担任总监票人和监票人。
5.根据需要,提出大会列席人员建议名单,在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6.划分代表团(组),提出各代表团(组)召集人建议名单。
7.安排大会期间组织组、会务组、资料组、宣传组等办事机构的工作内容及进度安排。
(八)召开本届党委最后一次党委会。
审议通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草案);研究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列席人员建议名单以及大会工作机构、任务、职责和工作人员名单等。
(九)下发召开党代会的通知。
大会筹备工作就绪后,应提前就召开党代会的时间、地点、会期、主要议程和基本要求,向所属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发出通知。
二、大会预备会议阶段(一)在召开大会预备会议之前,应做好两项工作:1.本届党委要召开各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⑴简要介绍大会的筹备工作情况;⑵就大会主席团和大会秘书长人选建议名单、大会议程和有关确认事项作说明,提请各代表团(组)讨论;⑶宣布代表团(组)划分,布置推选团(组)长。
2.各代表团(组)召开会议。
主要内容是:⑴传达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的内容;⑵推选代表团(组)长;⑶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大会秘书长人选建议名单和大会议程。
(二)召开大会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由本届党委主持。
主要议程是:1.本届党委负责同志讲话,对开好党代会进行动员;2.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作大会筹备工作报告;3.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4.审议通过大会主席团成员及秘书长建议名单;5.通过大会议程;6.宣布各代表团(组)正、副团(组)长名单。
预备会议结束后分发代表证。
(三)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会议由大会秘书长主持,主要议题是:1.通过大会日程安排;2.确定大会及主席团各次会议的主持人;3.通过大会副秘书长名单;4.通过列席人员名单;5.通过其他需要确定的事项。
三、大会正式会议阶段(一)召开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主要议程是:1.宣布大会开幕,奏《国歌》;2.致开幕词;3.本届党委负责同志作党委工作报告;4.本届纪委负责同志作纪律检查工作报告;5.作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二)各代表团(组)活动。
主要内容是讨论审议三个报告。
审议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是代表行使监督、决策等权利的基本途径和内容。
因此,大会一定要安排较充足的时间让代表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并按照多数代表提出的建议,对三个报告进行认真修改。
大会主席团成员应参加所在代表团(组)的讨论。
(三)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各代表团(组)讨论审议三个报告一定时间后,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主要议题是:1.听取各代表团(组)讨论审议报告情况的汇报,研究修改意见,责成大会工作人员进行认真修改;2.讨论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选举可分为两种:①先进行差额预选,然后再进行等额正式选举;②直接差额选举。
3.讨论通过关于下届党委、纪委委员预选候选人建议名单及情况的说明;4.提出监票人数额及要求;5.讨论通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决议(草案);6.布置各代表团(组)继续讨论的有关内容。
(四)各代表团(组)继续讨论。
主要内容是:1.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2.讨论酝酿党委、纪委委员预选候选人建议名单;3.按照大会主席团提出的监票人数额,推选监票人;4.讨论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决议(草案)。
(五)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在各代表团(组)讨论大会有关文件及酝酿党委委员、纪委委员预选候选人建议名单一定时间后,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主要议题是:1.听取各代表团(组)关于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情况的汇报,并根据多数人的意见进行修改;2.听取各代表团(组)关于讨论酝酿“两委”委员预选候选人建议名单的情况汇报,并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预选候选人名单;3.听取各代表团(组)关于讨论“两委”工作报告决议(草案)情况的汇报,研究修改意见;4.确定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
(六)召开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的主要议程是:1.作下届“两委”委员预选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说明,并通过“两委”委员预选候选人名单;2.通过大会选举办法;3.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4.进行大会预选;5.暂时休会,工作人员计票。
(七)召开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主要议题是:1.听取总监票人关于预选情况和计票结果的汇报;2.确定“两委”委员正式选举候选人名单。
(八)复会,继续进行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1.总监票人按得票多少为序向大会报告预选计票结果(根据情况,也可以不报告);2.大会主持人按姓氏笔画为序向大会宣布预选选举结果;3.宣布“两委”委员正式选举候选人名单;4.进行大会正式选举;5.暂时休会,工作人员计票。
(九)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五次会议。
主要议题是:1.听取总监票人关于正式选举计票结果的汇报;2.确定大会正式选举结果;3.确定新一届党委会和纪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主持人。
(十)复会,继续进行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1.总监票人按得票多少为序向大会报告正式选举计票结果;2.大会主持人按姓氏笔画为序向大会宣布正式选举结果;3.宣读并通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决议;4.致大会闭幕词;5.全体起立,奏《国际歌》;6.宣布大会闭幕。
四、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党代会闭幕后,应召开新一届党委和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先召开纪委第一次全会,然后召开党委第一次全会。
(一)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由大会主席团第五次会议确定的一名纪委委员主持。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选举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会议的主要程序是:1.会议主持人就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的酝酿提名情况进行说明;2.通过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3.通过选举办法;4.推选监票人;5.投票选举;6.监票人按得票多少为序宣布计票结果;7.主持人按姓氏笔画为序宣布选举结果,同时说明其结果还要经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8.通过有关决议或决定;9.新当选的纪委书记讲话。
(二)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之后,即可召开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新当选的纪委委员可列席)。
会议由大会主席团第五次会议确定的一名党委委员主持。
会议的主要内容和程序是:1.选举党委书记、副书记(程序同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的程序);2.报告和通过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3.讨论和决定党的建设的其他重大问题;4.新当选的党委书记讲话。
五、党代会和“两委”一次全会后的工作(一)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党代表大会和“两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
报告的主要内容是:1.大会召开的简要情况。
即何时到何时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第×届委员会;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委、纪委委员名单均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2.“两委”一次全会召开的简要情况。
即何时召开了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第×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名单);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名单)。
(二)做好落选同志的思想工作和安置工作。
(三)做好大会文件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关于对团代会和团委的认识的资料。
急、
团代会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代表大会的简称,团代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并讨论党中央和团中央的文件精神,以及团委委员的换届选举等等。
团代会是按照团章规定从团中央到各级行政区域的各级地方团委、各具体基层单位团委团总支委、每年定期或者特殊情况下不定期召开的共青团团员代表大会。
一、团内民主选举制度 团内民主选举制度是共青团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产生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组织规程,是团内民主选举的原则、方法、组织和程序等规定的总和。
其中,《团章》中关于团内民主选举的条文是团内民主选举制度的总则,团有关选举工作的条例、规则、办法、意见等都是依据团章确定的原则制定的。
团内民主选举制度是团的一项重要法规。
二、团的代表大会制度 团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共青团组织体制的根本体现,是团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组成方面。
团的代表大会是团的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
为了保证团代表大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团内选举规则根据团章规定,对各级团代表大会的届期、职权、规模、代表构成与产生办法,召集会议方式及召开会议的报批程序等都作了具体规定。
这些规定的总和就成了团的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它是团内重要的组织制度。
团章规定,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是同级团的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团的委员会。
这是因为,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是由团员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的,他们集中反映了全国或该地区广大团员的意志。
团的代表大会,不但要听取和审查同级团的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有关团的工作的重大问题,而且要选举团的同级领导机构。
但是,由于团的代表大会几年才召开一次,不可能成为团组织的日常领导机关,因此,在团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只能由它选举产生的委员会作为全国或该地区的领导机关。
这样,团的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委员会,就成为团的各级领导机关。
三、团的代表大会的职权 根据团章规定,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审查和批准同级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二)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团的工作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 (三)选举同级委员会;(四)选举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
四、《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指导思想 制定两个选举规则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团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改进和完善团内民主选举制度,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真正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使团的民主选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这个指导思想贯穿于两个选举规则的各项条款中。
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团内选举必须坚持和体现党的领导。
这是从共青团组织的性质出发,健全和完善团内民主选举制度的基本立足点。
选举规则规定,团的各级组织拟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候选人人选及其选举办达等重要问题,在报告上一级团组织的同时,必须报请同级党组织批准,取得党组织的领导。
(2)团内选举必须充分发扬民主;选举规则规定了团员女团内选举各环节中享有的民主权利。
同时规定,候选人的产生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反复酝酿讨论;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时可以另选他人;团内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3)团内选举必须实行差额选举。
差额选举就是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选举。
它较之于等额选举为团员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选择自己的代表和领导人,提供了更为广泛的选择余地,它是团内选举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始于团十二大通过的《团章部分条文修正案》,成为团内民主选举的一项基本要求。
选举规则规定了团的各级代表大会和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的办法,并根据团的地方和基层组织的不同的特点规定了实行差额选举的具体方式。
(4)团内选举必须严格履行规定的民主程序。
一、议程 1、预备会议。
(团代会正式举行前,由上届团委会主持召开大会预备会议。
) (1)听取筹备工作报告; (2)听取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3)通过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主席团一般由各代表团团长、团代会筹备机构负责人及各方面的代表组成。
主席团成员必须是团代会代表。
) (4)通过大会议程。
2、正式会议。
(由团代会主席团主持) (1)宣布大会开幕,奏《国歌》; (2)致开幕词 (3)少先队员代表献词 (4)领导致词; (5)作工作报告; (6)主席团向大会推荐新一届团委委员初步候选人; (7)代表团分组讨论:A工作报告;B酝酿新一届团委委员候选人; (8)主席团会议:A听取各代表团讨论情况;B确定新一届团委委员候选人名单; (9)投票选举新一届团委委员; (10)公布选举结果; (11)召开新一届团委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产生团委书记、副书记及进行委员分工; (12)通过工作报告决议; (13)致闭幕词; (14)宣布大会闭幕,奏《代团歌》。
二、团代会选举的一般程序 1.大会执行主席报告出席会议的代表人数; 2.通过选举办法; 3.通过选举工作人员名单; 4.宣布经酝酿确定的新一届团委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和出席市团代会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 5.监票人检验票箱; 6.分发选票; 7.代表投票; 8.投票完毕,由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开箱验票; 9.计票; 10.宣布计票结果; 11.宣布选举结果。
学校团代会参会须知 一、发扬共青团、学生代表的优良传统,以饱满的政治热忱,严肃认真的态度,紧张活泼的会风,朝气蓬勃、团结一致地开好大会。
二、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大会各项制度,服从大会的统一安排。
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都应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因故不能出席者须向代表团团长请假,并报告大会秘书处。
三、大会期间,代表应佩戴“出席证”和团微,如有遗失,要及时报告大会会务组;以代表团为单位统一整队进场,按指定的座位就坐;遵守会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会场秩序;进场时各代表团团长要负责组好本团人员,清点人数并将到会情况报告主席团。
四、大会期间,请注意保密。
对尚未公布的会议内容勿外传、复制。
代表、工作人员要妥善保管会议文件,防止丢失。
凡规定会收回的文件必须按规定时间交由工作人员统一收回。
五、遵守大会日程安排,会议期间不得外出,不会客;开会时,请自觉关闭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认真开会 六、要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注意安全。
团委: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委员会是各级团组织的领导机关。
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一、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组织全县共青团组织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工作,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中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全县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县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培养、选拔、推荐、表彰优秀青少年;指导全县志愿者工作的开展。
三、负责全县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理论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状况,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对青少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立法建议,参与有关全县性青少年法规的起草、实施、监督等工作。
四、负责研究指导全县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全县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全县共青团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青年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五、负责全县青年统战工作。
六、负责全县共青团系统外事工作和青少年对外交流工作。
七、指导和帮助县青联、县学联、县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所主管的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
八、负责团县委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筹措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团省委、团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检举 首先明确校团委是团员组织,负责团员的自身建设和团组织建设; 其次,学生会是学生组织,二者在工作对象上有重叠,负责学生管理; 三是团委组织分为组织部、宣传部等;学生会分为学习部、纪律部等等。
四是学校团委机构设置、组织分工及干部岗位职责 团委机构设置及组织分工 团委书记:团委干事: 团总支书记:信息管理部团总支书记:综合部部长:宣传部部长:秘书部部长: 组织部部长:副部长: 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文艺艺术部部长:副部长: 职责: 1、根据校党支部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起草每学期团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团委会和团总支工作例会,听取工作汇报和情况反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指示精神;布置、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研讨各团总支共青团工作;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2、积极开展对全校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及时了解团的工作动态,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研究教育内容、方法和途径,适时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其他方面工作。
3、抓好团的基础工作。
建立健全团内各项规章制度;作好团员发展及管理工作,做好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抓好年度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团支部的表彰工作,推动全院形成倡优争先的良好风气;及时对违纪团员进行教育和处理。
4、维护和代表青年学生的正当权益,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在学习、生活、课外活动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学校有关部门搞好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5、指导和帮助校团总支开展各项工作。
努力做好青年教职工团员的工作。
6、抓好每学期团校培训班的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努力办好团校。
7、配合党校组织部做好推荐优秀团员的入党工作。
8、积极做好团的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团内动态,反馈各种信息,加强与兄弟院校的工作交流。
9、做好学校党团之窗的橱窗、教室板报、校报等校园文化的各项工作,做好学校重大活动的策划、指导以及落实等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校团委干部岗位职责 一、 团总支职责 1、在团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团的规章制度,结合本部实际,充分发挥团结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和服务团员的核心作用。
2、积极开展团员意识教育,加强广大团员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教育、法制教育和艰苦奋斗的思想教育,增强团结互助的责任感和光荣感。
3、坚持请示汇报制度,了解掌握青年学生的学习、生活、工作情况,反映青年学生的思想动态、建议和要求,定期向校党支部和校团委汇报工作,有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4、根据工作计划,指导团支部开展工作,认真做好学期总结汇报。
5、做好团员的注册、登记工作,负责团费的收缴和上交工作;对团员进行党性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发展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分子,推荐他们参加党校、团校学习。
6、根据团员的特点,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诸如报告会、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参观访问等,不断丰富团员的业余文化生活。
7、要深入学生,有针对性地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加强心理健康和心理素质方面的咨询与辅导。
8、建立全团内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团员发展、奖惩、管理和超龄离团工作。
9、完成校党支部、团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 团委书记岗位职责 1、主持团的全面工作。
2、主持召开团委会议,传达党支部和上级团委的指示、决议,研究确定团的工作任务。
3、负责团工作的计划、指导、协调、检查、监督、总结工作,经常向学校、上级团组织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
4、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熟悉团情,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及时反映情况,汇报团员青年中存在的思想问题,并积极地、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5、学习、掌握共青团工作的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工作方法,了解团史,研究团的工作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6、抓好团委班子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关心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开展好工作。
7、参与学校党政有关青年学生问题的研究。
8、积极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事情。
三、 团委干事职责 1、协助书记处理日常工作。
2、具体分管某一方面的工作。
3、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四、 秘书部职责 1、负责团委、团的上级组织及有关部门文件、通知、简报等的收集、整理、存档;负责团委各种数据资料保管存档(需要存档的资料包括:团中央、团省委、团市委、党委、行政及其他部门的文件、通知、简报、团委的文件、通知、简报及其他数据资料、会议记录、各种名单、交流材料)。
2、负责团委信件的收发、处理;日常工作的协调、安排;会议的通知、记录考勤。
3、负责团委各种文件、通知、简报、材料的撰写、打印及下发。
4、负责团委各种物品及办公室用品管理,团的经费财务管理;团委办公室内务、内勤工作。
5、负责团委对内对外联络,建立对内对外联络簿。
6、负责团委各种例会记录。
7、负责“团委大事记”的记载。
五、组织部职责 1、负责管理发展团员,监督团的组织关系转接,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及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2、负责组织制定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考核执行。
3、负责统计并掌握团组织的基本数据资料。
包括:青年数、团支部数、团干部数,团员、团干部受团内奖励人数,办理超龄离团手续人数,团员中男女比例等。
4、对团的活动,组织生活安排提出设想和建议,负责做好团内奖励工作,协助抓好团校的培训工作。
5、负责文件的收发、传阅、登记、归档、立卷和保管发行工作。
六、宣传部职责 1、及时反映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交流团的工作经验,宣传团的先进典型。
2、积极收集、撰写有关教育资料,为基层开展教育活动提供参考。
3、负责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
及时向有关单位(团的上级领导和部门、新闻机构等)提供材料,扩大影响,赢得广泛的了解和支持。
4、负责收集、保管有关活动的录音及文字资料(报刊、杂志报道);负责校团委各种图书、报刊、杂志及其他各种内部刊物的管理及宣传设备的保管。
5、负责学校广播室、记者协会的日常事务。
大学科技协会的工作职能以及部门分工
第一条 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教务处、科技处、学生部(处)的学术指导下,在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由在校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组成的群众性科学技术团体。
第二条 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的宗旨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育人思想,在校团委的领导下,以“活跃大学生科技学术氛围,增强科技创新意识,提高大学生科技实践能力,培养科技创新人才”为指导思想,以促进学习为中心,以提高大学生素质为目的,全心全意为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服务,结合我校办学特点,广泛深入地开展具有学术性、知识性、社会性、实践性的课外科技活动,调动同学参与的积极性,培养广大同学的创新思维,挖掘其科技攻关、科技服务潜力,本着求实、创新、开拓、进取的精神,为同学们进行科技创作创造良好的氛围,为促进学校的人文建设,营造学校良好的学术科技氛围做出贡献。
第三条 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由校科学技术协会和各学院科学技术协会组成。
第四条 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贯彻国家科学技术工作基本方针,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 神,坚持独立自主、民主办会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协助解决广大同学在学习、科技、生活和工作方面所遇到的实际困难,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
第五条 本协会在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 任 务 科协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团结全校同学,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以学习好、工作好为目标,以学习为中心,积极开展科技、公益劳动等各种活动,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
科协的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第六条 普及科学知识,开展科技创作、学术研讨活动。
开展科技竞赛活动,培养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
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 促进学科发展。
第七条 组织科技成果参加挑战杯。
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
制定、改进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措施,引导全校学生广泛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第八条 反映科协成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协成员的合法权益。
组织科协成员参与科协政策、法规制定和事务的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
关心科协会员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情况,充分发挥会员的潜力。
第九条 致力于我校同学创新意识的培养和科技开发能力的提高。
加强校际科技交流与合作,扩大我校影响。
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举荐人才。
第十条 加强学生干部队伍自身的建设,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加强形势政策教育,不断提高学生干部的政治素质。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为学生自发的,群众性的学术性协会,隶属于校团委,各院分设科协统一管理。
1、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设立校、院两级。
在校级协会统一领 导下工作。
2、校级协会设立主席1名,常务副主席1名,副主席4名;设立主席团(由团委负责老师直接指导,由主席,副主席组成)、秘书处、科技竞赛部、科技服务部、公关部、宣传部、科技信息部六个部门,每个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由10人左右组成。
主席团由团委推选参加选举产生,各部部长由校团委组织推选,审核,选举,批准和聘用。
3、院级协会设主席一名(需由学院学生会副主席以上职位人员由各院学生会联合推荐,经主管部门和主管单位审核和聘用),副主席两名(由各院学生会联合推荐,经主管部门和主管单位审核和聘用)。
第十二条 校级协会对各院协会工作具有指导性,协会主席对全体会员负责,并具有对院级协会开展活动的领导权和监督权,协会活动经费的调拨权,各种活动经费去向的审查权。
第十三条 会员可按自己爱好和实际情况参加活动,会员之间可以组成兴趣小组或科研活动小组集体活动。
第十四条 协会机构的具体职能如下: 主席团: 由一名主席、一名常务副主席及四名副主席组成。
主席负责整个协会事务的统筹安排,常务副主席具体负责临潼校区工作,四名副主席协助主席管理协会,四名副主席的分工分别为:对协会日常事务的管理、对协会材料的管理、协会对外公关管理、对协会各部门的监督管理。
秘书处: Ⅰ、秘书处简介: 秘书处是科协各大职能部门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主要工作为:日常事务的管理,协助主席团和其他部门合理安排日常工作,协调工作及其关系。
保证工作效率,促进科协内部团结,为各部门的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其工作简介如下: 1 、执行主席团的决议分配,落实主席团部署的工作任务 。
监督各职能部门 工作的开展情况 2、完成科协日常事务。
包括办公室。
档案,活动资料,会议记录,文件备案等管理工作 3、起草有关文件,草拟有关条制度,并提交主席团审议 4、对各部门的活动策划进行实审并提交主席团 5、发挥秘书处协调功能,协调各部门、各队员之间的工作关系增强协会凝聚力 6、发挥桥梁作用,及时反馈基层信息,增进协会和外界的沟通和交流,以更好地改进工作 7、给各个部门 做会议记录并联络各部,对各部门工作进行监督。
Ⅱ、秘书处各组及各其任务: 1、材料组:负责编写活动策划、总结以及对协会资料管理 2、助理:主席、副主席以及各部部长各自设置自己 助理放置在秘书处; 3、日常事务组处理日常工作,如作协会内部通知等; 4、机动组:协助协会的日常工作及活动开展的各环节; 5、人员明细管理人:及时掌握各部人员状况,根据协会各岗位人员需求定制协会人员管理办法及协会所需人员上限; 6、摄影组:负责采集和保管协会开展一切事务的照片; 7、监察组:统计各部成员所做工作,并作量化分析统一加分,在学期末更具各部成员得分参与评优。
宣传部: 1、日常工作宣传:主要负责协会日常(节日)宣传海报; 2、突击工作宣传:主要负责制作临时而紧急的宣传海报。
3、工作文化宣传:主要在校内外群体中宣传科协的工作文化精神。
外联部: 1、联系校内各学院:联系校内各学院共同开展相关活动; 2、联系其他科研机构; 3、联系企业单位; 4、联系其他兄弟高校; 5、负责联系勤工助学岗位。
科技竞赛部: 1、采用项目管理制度; 2、挑战杯项目组:组织校内“希望杯”。
组织“挑战杯”的讲座,并定期组织各学院的科技精英开展挑战杯培训班; 3、日常活动项目组:临时从他部聘用人员成立项目组开展 相关活动。
科技服务部: 1、日常事务处理:负责协会管理人员的选拔以及活动开展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2、服务组:向老师提供相应服务; 3、对学生义务维修服务:定期开展义务维修活动; 4、应急小组:负责协助其他部门人手不够的情况。
科技信息部: 1、科技信息采集:日常时刻收集有意义的关于科技方面的信息,用于对协会管理及开展相关调研活动; 2、出版科技期刊:定期出版科技期刊; 3、适时的播放科技电影,丰富学校科技氛围; 4、负责科协网站的建立和维护。
各院分会: 开展具有本院特色的活动,承担科协各种活动。
第四章 会员制度 第十五条 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且具有一定创新素质和对科学具有浓厚兴趣、富有奉献精神的在校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即可成为会员,同时报西安工程大学临潼校区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秘书处注册 第十六条 会员条件: 科协实行团体会员制和个人会员制 1、团体会员: (1)各院科协分会为校科协的固定团体会员。
(2)凡经学校批准成立的科技学术类学生社团组织,承认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科技协会章程,愿意参加校科协活动,支持科协工作,可申请为团体会员。
2、个人会员: (1)我校在籍学生,承认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科技协会章程,愿意参加校科协活动,可申请成为个人会员。
(2)院科协会员由各院科协登记注册,并报送校科协备档。
(3)校科协会员,直接在校科协办公室登记注册,并备案。
第十七条 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 会员享有的权利: (1)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工作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3)有优先参与科协举办的各项活动和取得相关资料的权利; (4)优先享用本协会的各种奖励措施。
2、会员应尽的义务: (1)遵守西安工程大学科协的章程,执行协会决议,维护协会声誉和形象; (2)执行科协的有关规定,认真完成科协所委托、交办的各项任务; (3)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4)及时反映广大同学对西安工程大学科协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5)注重团队协作,充分发挥协会的团体力量; (6)依章程及有关其他规定履行会员其它义务。
第十八条 会员毕业、退学、转学后,其会籍自然取消。
第十九条 会员有退会自由,由本人申请,经科协主席团讨论通过后,给予除名; 第二十条 对违反校规、校纪、章程或长期不履行会员义务或有损科协声誉和利益者,经科协主席团研究通过,开除其会籍。
第五章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例会制度: 1、 每周定时召开副部级以上干部例会,总结前一段工作,部署安排下一段工作及近期活动,交流工作经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 会议由主席主持,由秘书处在会前组织签到,严格考勤,并 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3、 不准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有事需及时向主席说明原因。
4、 对于未请假不参加例会者按照相应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二条 活动组织程序: 1、 各部门应在每学期开学初制定本学期的总体工作计划,并于开学后二周内及时将工作计划(word文件,用A4纸排版)上交秘书处。
2、 各部门的日常工作,常规活动由本部门自行安排、组织,但需在最近一次例会前3-5天制定活动计划(必须包括所需人员、财务、场地安排等情况),活动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计划和总结(word文件,用A4纸排版)及时上交秘书处,由主席审阅,秘书处备案,以便在活动结束及年终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3、 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的活动,各根据活动的大小成立一个专项活动委员会来具体组织该项活动,以便该活动指挥统一、责任明确。
必要时应在活动前召开专项工作会议来安排、部署。
4、 每学期工作结束时,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要及时进行本学期工作总结及个人工作总结。
总结(word文件,用A4纸排版)应及时上交秘书处。
第二十三条 按部门设立部门考核,记录各部门工作情况以及考核组对各部活动考核结果。
第六章 考核制度 在校团委的指导下,为了更好地促进科协工作,实现科协管理彩的规范化、制度化,完善管理制度,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科协工作的协调和统一,对科协干部、成员所做的工作,以考核的方式进行全面的反映,制定本制度。
个人和部门的考核结果由科协秘书处备案,作为期末评定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优及奖学金评定的重要参考。
第二十四条 考核原则: 1、 考核对象为科协所有干部、干事。
干事在一学期内被安排到 的工作,三次以上不参加的,取消考核资格; 2、 科协干部、干事考核制度实行百分制;基本分为100分,进行加减分,优则加分,劣则减分。
主席团领导秘书处进行公开考核,公开加减分,由主席团和各部门互相监督。
第二十五条 考核内容: 1、 部门考核: (1)部门活动举办的非常成功,当即在本周的例会上表扬,由主席团评议可以申请“活动最佳组织奖”称号。
(2)部门成员举止文明,活动积极参加,加3分。
(3)本部门活动受校领导口头表扬者,每次加5分;每收到一封感谢信,加5分;校报及校内刊物发表的,加7分;市电视台或市级刊物有报道的活动,加10分。
(4)凡科协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没按规定时间上交的每次扣2分;(工作计划在活动前3天上交,工作总结应在活动后3天内上交)。
(5)对主席团安排的工作任务(本部的、非本部的)无故不执行者每次扣10分,不按要求完成者每次扣6分,延误者每次扣3分。
2、 个人考核: (1)例会(无故缺勤者)每次扣3分,迟到、早退扣1分,请假一次扣0.5分; (2)迟到累计三次或缺席勤二次者,在全体例会上点名批评并扣分。
(3)迟到累计五次或无故缺席勤三次者,从科协除名。
(4)本部门组织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扣3分,请假者扣1分。
第七章 奖惩制度 第二十六条 学年结束对各院科协进行综合实力的评比。
包括活动开展的质量,所取得的成果,参加科技学术活动的学生数量及其获奖情况等。
第二十七条 对参加学校科技学术作品竞赛获奖的个人会员给予奖励。
第二十八条 学年结束对全体科协干部进行综合考评,评选出优秀科协干部和优秀干事若干名。
第二十九条 奖励: 1、 对思想积极进步,工作特别务实的科协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及推优入党。
2、 据有关评定和考核情况,对于科协的优秀个人和部门给予申请“优秀干部”或“优秀干事”及“优秀部门”的机会。
第三十条 惩处: 1、 工作态度不认真,日常活动不积极,给予警告,严重者内部给予记过处分。
2、 因工作态度造成过失者追究相负责人责任,并公开检查。
3、 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失误者,自动退出科协组织。
4、 对于无故缺勤副部以上级别例会者,一次给予警告处分,二次取消所有评优资格,三次直接革职。
(对科协有特殊贡献者依实际情况处理) 第八章 人员的管理和任免 第三十一条 各级科学技术协会对其工作人员参照《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第三十二条 科协的换届选举在团委老师的指导下由主席团负责策划并召集会员代表选举和执行。
第三十三条 根据每个人在部门内部的表现,部长对部员的特长与工作能力进行总结,在部长例会时可进行部门间的人员交流,以达到人力资源的合理搭配。
第三十四条 各级科学技术协会工作人员应热爱科学技术协会的事业,树立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的思想,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广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组织和社会活动能力。
第三十五条 各级科学技术协会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养和教育,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第三十六条 人员的任免在老师的指导下,由主席团研究决定。
第九章 经费及资产管理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1、 学校专项拨款; 2、 资助; 3、 捐赠; 4、 其他收入。
第三十八条 建立学术交流、科学技术普及和奖励等项基金。
第三十九条 各级科学技术协会的经费、资产及国家和地方拨给科学技术协会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第四十条 经费及资产由财务主管独立管理。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协会其他各项管理制度依据本章程,若有抵触则以本章程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西安工程大学临潼校区学生科学技术协会。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期实行
乡镇党代会议程草案
社团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院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繁荣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社团建设制度(一)社团建设宗旨1.社团以培养、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发挥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不得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
2.各协会应互相帮助、和睦共处,服从院社团联合会的统一管理。
(二)会长换届1.按照《辽宁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干部管理条例》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院社团联合会将组织开展会长换届工作。
竞选分为上届会长推荐与会员自荐、资格审查、竞聘演讲、现场提问、公开打票、现场公布结果、等六个环节进行。
资格审查分为成绩审查、纪律审查、工作表现评定、学院与辅导员意见。
2.竞聘会长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在校大二、大三年级学生均可参加竞聘: (1)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品行优良,具有社团工作经验者优先; (2)热爱学生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团结同学,有较强的责任感;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4)综合素质高,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社团相关的知识和技能;(5)工作满一届,且工作出色,综合评价优秀;(6)具有本协会工作需要的专长。
3.竞聘形式:会长的公开竞聘分为演讲和问答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演讲时间为3分钟,叙述竞聘者自身情况,社团内部建设。
根据所竞聘协会的特点,阐述所策划活动的主要内容以及社团可为广大同学提供的服务。
第二阶段 问答根据竞聘者的演讲,评委对其提问,竞聘者进行回答。
4.新任会长人选确定后,需与上任会长进行工作交接,并且必须经过院社团联合会组织的上岗培训后,方可开展所在协会的工作。
上岗培训包括:社团管理制度培训、办公软件培训。
(三)会员纳新1.每学年开始,院社团联合会将会统一组织各协会进行纳新,纳新类别分为:联合纳新、单独纳新、特殊纳新。
2.统一纳新为了院社员的纳新向组织化、规模化发展,同时吸引刚刚进入校园的大一新生,院社团联合会将组织统一纳新。
统一纳新必须遵循以下规定:(1)统一纳新,每学年第一学期举办,时间因具体情况而定;(2)统一纳新地点,由院社团联合会统一安排。
(3)院社团联合会在统一纳新中负责组织前期宣传工作,并在纳新现场提供必要的帮助,纳新用品各协会自行准备。
3.特殊纳新(1)会员如在截止时间后,因特殊原因申请加入社团,需由会长上报至社团登记,并在社团会员名单和考勤表中注明加入时间。
(2)在截止时间之后,申请加入社团的会员,需补交会费和补填社团会员名单,并由会长上交至社团主席。
(四)社团组织机构1.院社团各协会设立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超过50名以上的社团可根据需要设立小组长。
如有特殊情况,经过上报审批后,可增加副会长名额。
2.社团内部组织机构不允许以“理事会、XX部、XX处、办公室”命名,协会确定内部组织机构名称后需要上报审批。
3.会长职责全面负责社团内部工作,传达院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的工作指示和任务,制订社团工作计划,商定社团的发展和走向,对社团每学年的工作做整体部署,统筹和协调社团内部各组织机构的工作,对社团大型的活动的策划、筹备等进行分工。
(五)基础资料1.社团除遵守《辽宁大学外国语学院社团管理制度》外,还需要根据社团的实际情况,制定社团章程。
章程内容包括:(1)社团类别、社团规模、社团名称;(2)指导单位或指导老师、活动场所;(3)宗旨、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4)社团成员的资格及其权利、义务;(5)财务管理办法及使用原则;(6)社团内部组织机构、骨干的产生办法及权限。
2.社团会员名单会员需填写必要的信息,如:学院、专业班级、寝室和联系电话等。
3.考勤表(1)协会名称、会长、协会人数、活动次数都如实填写。
(2)每一次活动出勤情况在考勤表上需填写相对应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内容(其中活动内容可简写会议或活动名称等)。
(3)考勤情况严格按照考勤制度填写,其中每个活动的考勤项填写:出勤√、请假○、迟到△、缺席╳四种符号;分数项为会长打分。
(4)凡开会等日常活动一次无故不到者以0分计,迟到、病假者以3分计;按时到会者以5分计;大型活动或表现突出者以8-10分计。
(5)对于为社团作出贡献、表现突出的会员,在每学年结束时有会长在备注中对其加分为1-10分,加分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协会会员总数的20%。
(6)考勤表由会长对本社团会员进行评分,通过一学年最后分数考核会员是否有会员证的认证资格。
(7)考勤表由协会每个月29-30日发送到社团部邮箱中进行审核。
注:(1)在截止时间之后申请加入社团的会员,在考勤表中以红色标出。
(2)会员认证时,以校区社团联合会总考勤表为准。
(3)协会超过500人时,可酌情处理。
4.会员证(1)会员证每个1元,在截止时间之后申请加入的会员和因个人原因丢失会员证,需要补办,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2)使用说明①院团委加盖章有效。
②会员凭社团证在社团联合会注册。
③社团证证明会员身份,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自行涂改。
④社团证应当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向社团声明。
⑤毕业后本证由学生本人自己保存留念。
(3)填写说明①:按实填写协会名称、办证日期;②:按实填写个人详细信息,注:职务填写社团内部职务,不能填写班级或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的职务。
③:按时填写活动时间、内容,经会长签字后,统一时间进行社团注册(盖章);④:会长按会员实际奖惩情况进行填写,如果无奖惩此栏可不填;⑤:会长按会员活动总体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5.不允许任何社团私自刻制印章。
(六)社团的成立1.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广大同学可成立新的学生社团。
社团成立必须符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成立。
申请社团的程序为:(1)准备社团成立所需的相应文件,上交至院社团联合会。
(2)由院社团联合会初步审核合格后,报送院团委老师批准。
如未通过初步审核,需要重新递交文件。
(3)院团委老师批准后,进行社团的注册登记。
2.各类社团申请登记成立时,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并且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由6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
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3)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4)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老师或指导单位;(5)有合法、健全、规范的社团章程,有突出本社团特色的会徽;(6)社团成立和社团运作具有可操作性,并且社团活动确实能为广大同学所欢迎、能为校园文化建设作贡献。
3.申请筹备成立社团,发起人应当向校区团委提交下列文件:(1)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表;(2)学生社团章程;(3)学生社团活动策划书。
(七)社团的注册登记1.每学年结束后,社团需进行注册登记。
通过注册登记的社团方可开展新学年的活动。
注册登记的工作程序如下:(1)社团准备审核所需要的文件,包括章程(可修改)、考勤表、社团会员名单;(2)结合活动申请表、登记表、社团会员名单和考勤表,审核社团建设状况;(3)财务负责人(副主席)结合财务报销单、资金明细账、社团资金结算表等,审核社团财务状况;(4)院社团联合会结合各部门的审核意见,参照活动监督表,进行终审,上报院团委老师批准;(5)注册登记。
2.校区社团如有下列情况,则暂缓注册:(1)没有及时递交审核所需要的文件;(2)在审核中有违规行为,正在整改或调查;(3)限期整改的;3.没有进行注册的社团不得以社团名义开展任何活动,否则将追究会长的责任,情节严重者,将给予处理。
(八)社团的变更和注销1.社团的注册登记事项(如章程、组织机构等),需要在学期中变更的,应在一周内报送院社团联合会,经团委老师批准后,方可变更。
2.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团联合会应对其进行注销登记:(1)自行申请注销;(2)未按照校区社团联合会的统一安排活动,未完成社团宗旨,无视社团管理制度,连续一个学期未正常活动,机构瘫痪,财务混乱;(3)分立、合并的;(4)社团被责令关闭或解散的;(5)触犯国家法律政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6)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3.社团在正式注销前,由院社团联合会对其财务进行清算,并上报院团委批准。
三、会员建设制度(一)会员权利与义务1.申请加入社团的会员应当是正式注册的本科学生,每次注册时间为一学年,新的学年开始后需要重新注册。
2.会员在社团内享有以下权利义务:(1)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选择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2)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3)社团会长违反本管理制度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校区社团联合会反应问题和情况。
(4)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按照社团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5)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6)遵守《辽宁大学外国语学院社团管理制度》和社团章程,认真填写社团会员名单,并按规定交纳会费。
(7)正确处理社团和个人两者利益关系,维护社团荣誉和内部团结,执行社团的最终决议。
(二)会员认证1.会员证需在每学年前两个月内发放,经过一学年考勤合格后,由社团统一组织认证。
2.会员认证标准(1)会员分数大于该协会总分数的60%。
(2)根据最终公布会员认证比例,末位淘汰。
3.在每学年结束时,根据各协会的发展状况、举办活动、会员人数等综合表现,由校区社团联合会评估,确定当学年的会员认证比例。
4.出现如下情况,直接取消会员认证资格:(1)无故3次缺席社团规定会议或活动。
(2)破坏社团形象与集体利益。
四、协会奖惩制度(一)协会奖励1.协会奖励每学年评比一次,由院社团联合会评估,按照以下评比条件,设立下列奖项:优秀会长、优秀会员,对获得奖励的社团及个人予以颁发荣誉证书和加分进行表彰。
2.奖励程序(1)由院社团联合会下发通知,各协会会长拟定名单进行申报。
(2)团委老师和主席团进行审批,根据各社团实际情况,确定当学年的奖励比例。
(3)确定最终奖励名单,进行公布。
3.“优秀会员”评选条件(1)社团考勤合格并认证;(2)考勤表中会员分数在本社团内排名前30%;(3)对社团有突出贡献。
4.“优秀会长”评选条件(1)社团联合会会长考核合格;(2)量化考核中会长分数在所有会长中排名前十名;(3)代表校区取得荣誉,或作出重大贡献。
(二)协会惩罚处理1.通报批评予以通报批评的协会,需在规定时间内,改正其违规操作。
①未按照财务报销标准执行的协会,每次予以通报批评处理。
②协会之间发生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每次予以通报批评处理。
③拒不接受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拒不及时、保质完成上级部门交给的任务,情节较轻者予以行为通报批评处理。
2.限期整顿予以限期整顿的协会,需在规定时间内,停止社团任何活动,并改正其违规操作。
①不允许以协会名义收取服装费、场地费,进行营利性活动,一经发现予以限期整顿处理。
②一学期内不开展社团活动,或虽然开展过社团活动,但活动质量不高的,仍无法达到要求的,予以限期整顿处理。
③拒不接受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拒不及时、保质完成上级部门交给的任务,情节严重者予以限期整顿处理。
④注册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予以限期整顿处理。
3.撤销职务予以撤销职务的协会,撤销会长职务。
在团委老师和主席团的监督下,停止社团任何活动进行新任会长的任命,社团的重新建设。
①出现严重违规操作,如会费为己私用、私下金钱交易等,予以撤销职务处理。
②无视社团管理制度,机构瘫痪,财务混乱,情节影响恶劣,予以撤销职务处理。
③拒不接受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拒不及时、保质完成上级部门交给的任务,情节十分严重者,予以撤销职务处理。
4.无故三次缺席会议或活动,予以撤销社团处分。
5.通报批评、限期整顿、撤销职务三种处分关系(1)累计三次通报批评或两次限期整顿,即视为撤销职务。
(2)累计两次通报批评和一次限期整顿,即视为撤销职务。
五、社团的监督与活动管理制度(一)会长例会1.为了加强社团的沟通、交流,便于整体管理和协调,社团联合会将每两周于一教五楼召开会长例会。
2.会长例会时,要求出席人员,手机调成振动或静音,不交头接耳,保持会议纪律。
(二)活动监督为了规范校区社团的各项活动,社团联合会在活动举办期间,将会对其进行监督抽查。
1.监督部门:主席团2.监督人员原则上至少由两个部门的人员组成,在活动前由主席团指定人员。
3.监督活动后,应进行相应的记录,并填写《校区社团活动监督表》。
4.监督抽查开会,每月至少3-4次。
(三)校园活动管理1.社团除按自己的计划进行活动外,应参加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统一组织的大型活动,承担相应的义务。
当学校总体安排与社团活动发生冲突时,社团应自觉服从校区团委和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的统一安排。
2.各协会要求每半个月,至少举办1次活动或开展1次会议。
3.社团在日常开会,需提前1天,上报至社团部进行登记。
考虑会员有可能参加多个校区社团,每天最多允许3个协会同时开会。
4.活动(1)根据不同活动的性质,社团举办活动前,需填写《校区社团活动申请表》,并交至主席团进行审批。
(2)审批通过后,会长联系相关部门,在正式举办活动,提前1天,上报至社团部进行登记。
5.社团大型活动结束后,需在一周内向校区社团联合会报送活动如下材料:(1)活动影像资料;(2)活动参加人员名单,需按照相应的模板填写。
6.统一安排会员出席(社团出人)(1)为配合校区团委各项大型活动的开展,校区社团联合会将会统一安排个社团会员出席,根据社团人数的实际情况,每次活动按照最低标准,进行出人。
(2)活动进行期间,如有其它原因中途离场,需提前告知会长,且超过半数时间在会场内时,才可在考勤表内算作出勤。
(3)每次统一安排会员出席时,会长除进行考勤表的工作外,还要组织会员在签到本上进行签到。
注:不允许替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