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英国议会制辩论
英国的议会发端于一个叫做贤人会议的组织,文献记载最早见于八世纪中叶,是一种特有的中央机构,由国王主持,贤人会议由高级教士、贵族组成,包括国王近臣、王室宠幸和地方官员。
据记载,在931年3月召开的贤人会议中,有坎特伯雷和约克两个大主教,威尔士的两个亲王,十七个主教,五个修道院院长,十五个地方官和五十九个塞恩,共一百零一人。
934年的温彻斯特贤人会议中,有大主教和主教十九人,修道院院长四人,威尔士贵族四人,地方官十四人和五十二个塞恩,共八十一人。
贤人会议拥有行政、立法和司法权力,参与国家税收、外交、防务和分封等重大决策活动。
贤人会议是国家的最高法庭,有权审理各种讼案,包括涉及王室和达官显贵的要案,地方法庭不能判决的疑难案件,以及涉及地方官员的案件。
至九世纪,贤人会议开始具有废立国王的职能。
贤人会议的另一重要职能是为国王提供有用信息,
西方国家议会的议事规则有哪些。
议事规则主要是指会议制度、议会议事程序以及应遵则的规定。
国家在宪法和法律中规定了议会议事的基本条款。
大多数国家为了保证议会的平稳运转和工作效率,都制定了 议事规则,对议会会议的召开,议案的提出、审议和通过,议会的表决,议会组织机构及其工作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
议会由两院组成的,议事规则通常由议会的两院各自制定,一般情况下对每届议会都适用;也有的国家每届议会都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
由于各国的具体情况不一样,议事规则的内容和繁简程度也有所不同。
现将国外一些主要国家议会的议事规则介绍如下: 一、会议制度 议会举行会议是议会议事、行使职权的基本方式。
议事规则通常都对议会会议的会期、会议的召集、会议的形式以及法定人数作出规定。
议会会议的种类及会期。
议会会议的形式主要有:议会例行会议、议会非常会议、议会两院联席会议、议院会议、议会委员会会议、议会小组委员会会议。
例行会议又称例会或常会,是议会会议的主要形式,按法律规定在固定时间内召开。
有的国家规定每年召开一次,如美国、日本;有的国家规定每年召开两次,如法国、意大利。
例行会议往往有相对固定的会期,会期的长短各国有所不同,如法国议会每年的两次例会,第一次例会从10月2日开始,会期80天,主要讨论预算问题;第二次例会从4月2日开始,会期不超过90天,主要讨论立法问题。
俄罗斯国家杜马会期分为春秋两季会议,春季会议从1月12日至6月20日;秋季会议从9月1日至12月25日。
日本国会一般会期为150天,韩国国会的常会会期为100天。
议会例会期间,议员并不是每天开会,实际上是宣布议员正式工作的开始和议会内部机构的工作时间。
在此期间,议员未经议会准假,不得离开举行会议的城市,不得出访或进行其他与开会无直接关系的活动。
议会非常会议又称特别会议、临时会议,是在议会例会之外,国家遇到关系全局的重大事件而必须召开的会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一般作出决定即算完成当次会议的任务,因此这种会议的会期较短,一般只有几天。
非常会议的召开需要有关人员或机构提议,由议会指导机关或议长作出决定。
有权提出召开非常会议的人员或机构一般包括:国家元首、政府、议会指导机关、联邦制国家中的一个或若干组成部分、一定数量的议员、选民团体等。
但因西方国家的议会正常会期比较长及对提起召开非常会议的动议作了比较严格的规定,因此议会非常会议较少召开。
会议的组织。
议会会议由议会指导机构主持。
指导机构可以是一个人(议长),如英国、美国;也可以是一个集体(执行局或主席团),如法国、德国。
指导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召集和主持会议、安排议程、主持会议的辩论、主持会议的表决等。
指导机构通常由选举产生,作为指导机构的执行局或主席团,一般由议长、副议长、各议会党团主席、议会秘书长等组成。
集体指导机构也由一位议长主持工作,决定由集体作出。
议事日程的安排,是议会工作中的关键部分。
在多数国家,议会的议事日程由议会指导机构排定。
但有些国家的政府对议会有相当大的控制权,由政府决定议会时间表;德国、意大利等国,政府可派代表参加制定议事日程的机构。
议会的议事日程一经确定,一般不做随意改动;如有特殊情况,可按规定的法律程序变动。
如法国,议事日程确定后,只有涉及到法律规定优先列入的问题时,议程表才能修改。
日本规定,议长认为有必要,或议员提出修改动议时,议长在征求议院的意见后才能修改议事日程。
会议的公开制度。
多数国家规定议会的会议一般公开举行。
公开的内容包括:议会会议公开举行;议会议程和日程提前公布;准许公民旁听;报道自由;议会议事记录和简报登载在公开刊物上。
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议会网站已经成为议会公开的重要渠道,还有些国家设有专门转播议会活动的电视频道。
但在实践中,各国对议事公开的理解和公开的程度是有区别的。
不少国家的议事规则还规定可举行秘密会议。
秘密会议一般讨论外交、国防、公共安全等涉及国家机密;不宜公开讨论的问题。
秘密会议除议员外,其他人不得出席旁听或报导,议事记录作为秘密文件保管。
为了不破坏公开性原则,规定秘密会议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由一定的机构或一定数量的议员提议才能召开。
美国、英国等国家议会召开秘密会议时,需要关门进行,无关人员必须清出会议场所,所以秘密会议也被称为“闭门会议”。
西方各国议会一般都允许公众旁听。
议会设有专门的旁听席,愿意参加旁听的公民,只要到议会大厅领取一张旁听证,即可参加旁听。
旁听证按先来后到,发完为止。
有的国家也把一部分旁听证发到有关部门,邀请有关部门派人旁听。
还有的国家,每一名议员都可以掌握一部分旁听证,由议员送给有关人员。
旁听人员都要遵守旁听秩序。
开会的法定人数。
无论是召开例行会议还是非常会议,多数国家议会议事规则都有法定人数的规定。
大多数国家规定为全体议员的过半数,也有的国家规定为三分之一、三分之二、四分之三、五分之三。
当开会时间已到而法定人数不足时,各国议事规则规定可以将开会时间适当推迟,推迟后仍不足法定人数时,则宣告休会。
为了保证议员能够出席会议,多数国家的议会实行请假制度,如芬兰、瑞典,规定议员不能出席会议时,必须请假并经批准;对无故不出席会议的议员,规定了制裁的办法。
也有少数国家没有规定请假制度,如法国、荷兰,但有其他相应的督促措施。
二、议事程序 (一)议案的提出 议案是指被授予专门权限的机构和人员向立法机关提出的法律或决议草案等议事原案。
为了保证议案的质量,许多国家议会议事规则对议案的提出都作了详细而严格的规定。
提案主体。
哪些人可以提案通常由宪法和议事规则规定。
多数国家议会议事规则规定,一定数额的议员、国家元首、议会的两院及各种委员会或政府拥有提案权。
在责任内阁制国家,政府的提案在议会讨论中占优先地位。
联邦制国家中,有些规定联邦的组成部分拥有提案权。
有的国家规定,一定数量的选民也可以提案。
俄罗斯宪法规定,联邦宪法法院、最高法院和最高仲裁法院在由其管辖的问题上也享有立法动议权。
议案一般需附有说明,写明提案理由,议案要在会议召开前一定时间内提出。
议案在列入议会的议事日程之前,通常先交由一定的机构审查。
议会的领导机构在通过议事日程之前,必须把它所收到的议案情况向议会全体会议汇报。
议案撤回。
有的国家规定,议员要撤回已经提出的议案和动议时,必须由提案者请求。
在成为委员会的议题后,撤回须经委员会准许;在成为会议的议题后,撤回须经议院准许。
(二)议案的讨论 委员会讨论审查。
一般议会收到议案或决定将议案列入会议讨论后,通常先将议案交有关议会委员会讨论。
委员会会议在听取提案起草者或起草单位的代表就起草问题及有关事项所作说明后,委员会成员充分发表意见,最后要对所讨论议案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向议会或议院会议作汇报。
决议以报告形式写出,获得委员会简单多数赞同的意见、建议和修正案均列入报告,作为委员会的集体意见。
“三读制”。
西方国家对议案的讨论一般实行“三读制”。
“三读制”是指任何议案都必须经议会三读审议后才能通过。
“三读”议事程序是在英国形成的,后来被美国、德国、丹麦、新西兰等主要西方国家所仿效。
一读阶段,是在议会全院会议上宣布议案的名称和要点,然后把议案送到有关委员会进行审查。
二读阶段,是宣读议案内容,在专门委员会审查和修改的基础上进行辩论,再行修改。
三读阶段,即进行表决。
在一院制的议会,议案经过三读通过后,即完成了在议会的立法程序。
在两院制国家,议案在一院三读通过后,要送到另一院按照同样程序三读通过。
如果议会一院批准的议案在另一院获得通过,或者经过两院联席会议的协调获得通过,那么这项议案的“三读”过程就告结束。
辩论。
辩论是议会主要的、最常用的议事方式。
一般议会或议院在听取了委员会对议案的审议报告或提案者的报告后,议会或议院会议便开始正式讨论,进行大会发言或辩论。
许多国家的议事规则都对辩论的程序、辩论的规则作了规定。
辩论要求辩题集中、态度分明、限定时间。
辩论程序一般分几个步骤:即动议——双方首席先后发言——双方其他议员轮流发言——双方代表总结——表决。
议员的发言。
外国议会议事规则中一般都对议员的言论免责和发言时间限制作出规定,前者旨在保护议员的言论自由,后者旨在约束个别议员漫无边际的发言和利用言论自由阻挠讨论的行为。
议员在议会中任何会议上的发言只要不使用诽谤、侮辱性语言,不泄露国家机密和揭露他人隐私,且遵守发言程序规则和会场秩序规则,发表任何言论均受法律保护。
违者议长可行使处罚权,如禁止其发言、驱逐出会场等。
对于议员的发言,大多数国家对发言次数和发言时间有所限制,一种办法是限制每个议员的发言次数和时间,另一种办法是限制每个议会党团的发言次数和时间。
对发言时间的规定从不超过10分钟到不超过30分钟不等,法国、意大利、德国、日本等国对发言时间按该议会的议会党团所占议席比例分配。
议事规则通常还规定,就同一问题的第二次发言时间应少于第一次发言,如表达反对意见,发言时间可适当延长或不加限制。
如发言人超过规定时间偏离议题,主持人可令发言人停止发言或言归本题;对不听劝阻者,主持人有权取消其发言权。
议员在辩论中的发言,不论在哪一个国家,都由指导机构负责安排。
通常的做法有两种:一种是议员可以(或必须)预先向每一场辩论的主持人登记;一种是在辩论过程中,议员可随时向主持人请求发言。
议员发言,有些国家不准议员照稿宣读,有些国家允许使用发言提纲或宣读有关技术性材料和引文。
极少数国家不对发言加以任何限制,如芬兰等国,只要议员愿意,想讲多久就讲多久,想讲几次就讲几次。
“一事不再议原则”。
这一原则是议会议事的传统和惯例,即对于议会已经议决的事项,在同一次会期中不得再次审议和做出决议;如确有必要讨论,也只能在下一次或以后的会期提出和审议。
这一原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议会意见的一贯性,保持议会决议的权威,也有利于提高议事效率,尤其是防止议会内少数派阻挠议事过程的正常进行。
(三)表决 表决是代议机关作出决定的重要法定程序。
各国根据方便实用、公正合理、烘托气氛等原则,并从自身的历史传统和习惯出发决定采用何种表决方式。
各国常用的表决方式有:口头表决、举手表决、起立表决、分组或分门列队表决、唱名表决、投票表决、掷球或作记号表决、鼓掌欢呼表决、使用表决器表决、无异议表决。
在议事过程中,议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不限于一种。
电子表决技术因其准确、方便、快捷的优点,在各国议会表决中得到广泛应用。
关于表决的法定人数各国规定不一,主要取决于议案的重要程度。
例如对宪法的表决,通常要求有三分之二或四分之三绝对多数票才能通过,而对一般法律案的表决,过半数即可。
对同类别法律的表决,各国规定亦有差别,二分之一以上赞成即可通过法案的国家最多,其他还有三分之二、三分之一等。
在表决议案出现赞成票与反对票相等的情况下,通常有两种解决方法:一是由议长或其他主持会议的人投票决定。
在美国国会中,议长不进行投票,但在赞成票与反对票相等时,议长的一票就是决定性的。
二是提案被视为否决。
例如,法国国民议会议事规则规定“赞成与反对票相等,付诸表决的问题算不通过”。
关于法定票数的计算基准,主要有“出席表决比例制”、“出席会议比例制”和“全体成员比例制”。
整体表决和逐条表决是表决法律案的两种主要方法。
就各国的惯例而言,逐条表决为常规方法,而整体表决则为例外。
美国在表决时分两步进行,先对议案的各种修正案进行表决,然后对整个议案进行表决。
在议员因故不能参加投票的情况下,有些国家议事规则中设计了委托投票规则,允许议员将表决权委托他人代为行使,但也对这种委托投票的操作做了严格的限制,如委托他人投票的议员必须出具书面的表决委托书。
在允许委托投票的国家中,法国两院的委托投票规则是比较完备的。
一般情况下,各国议会的表决都是公开进行,只有个别人事选举或有关个人权利的表决等极少数情况例外。
例如,在德国,秘密投票这种投票形式专门用于选举联邦议院议长、副议长,联邦总理和议会国防专员。
(四)议事记录 议事记录是议会会议的重要文件,几乎所有国家的议会都记录议员在各种问题与事项上的辩论发言、一切动议。
会议暂停或结束后,向议员提供议事记录,议员有权利也有义务审阅本人的发言记录。
如发现所记内容与发言有出入,可以向会议主席提出校正要求。
如议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就记录提出异议,就被认为批准了记录。
有的国家允许议员将未讲过的资料或未能完成的发言增补进记录中。
议事记录付印后由议长或有关负责人签署,存入议会档案室备查。
一般国家的议事记录要在会后公开发表,有的是完整记录的发表,有的只发表记录概要。
当会议发生争执时,会议主持人可以根据议事记录作出决断,公众也可以通过议事记录了解立法意图以及各种审议意见。
三、委员会工作程序 各国议会大都根据需要设置若干委员会,就各种问题向议会提出意见、报告或者议案。
议会的各种活动,特别是法律的制定和审议大都在委员会中进行,委员会实际上是议会活动的中心。
根据外国议会议事规则,委员会分常设(或称专门)或临时(或称特别)两种。
常设委员会是根据立法需要,以管辖范围划分的委员会。
又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出于议会自身活动的需要而设置的,如日本参、众两院设有议院运营和惩罚两个委员会,美国参议院的规则和行政委员会;后一种委员会的具体设置有的与政府部门对口、有的按专业领域设置。
常设委员会下面还可设小组委员会。
委员会的成员都是对委员会管辖事务具有专长的议员。
特别委员会是为处理特定问题而设置的,任务结束、向议会提出报告后,即告终止。
委员会的活动主要是审议议案。
议案提出后,议长或议会主持人将议案送交有关常设委员会审议,委员会应对与议案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
它可以派员到各地巡视了解情况,也可以通过召开征询意见的会议或举行听证会收集材料。
经过调查后,委员会根据调查结果对议案逐条审议,向议会提出审查报告。
在以美国为代表的总统制国家,委员会可以通过议案,也可以修正议案,对于它认为不成熟的议案,委员会可以将其搁置。
在以英国为代表的责任内阁制国家,委员会也有权修改议案,但无权否决议案,而必须将自己的意见连同被审议议案交付议会,由议会最后定夺。
委员会对于倾向通过的议案应在报告中说明议案的目的、范围以及推荐的理由,经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即列入议会会议的议事日程。
比较英国议会与美国国会立法的三读程序
美国国会行使立法权。
议案一般经过提出、委员会审议、全院大会审议等程序。
一院通过后送交另一院,经过同样的程序。
法案经两院通过后交总统签署;若总统不否决,或虽否决但经两院2/3议员重新通过,即正式成为法律。
国会还拥有宪法所规定的其他权力,如对外宣战权、修改宪法权等。
参众两院各自还拥有特殊权力。
参议院有权审判弹劾案,有权在特殊条件下复选副总统;众议院有权提出财政案和弹劾案,有权在特殊条件下复选总统。
国会立法活动常受院外活动集团的影响。
国最高立法机关,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
参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出 ,每州 2 名 。
现有议员100名。
当选参议员必须年满 30岁,作为美国公民已满9年 ,当选时为选出州的居民 。
任期6年,每 2年改选1/3 ,连选得连任 。
众议员数按各州人口比例分配 ,由直接选举产生,每州至少1名 ,人数固定为435名 ,必须年满25岁,作为美国公民已满7年,当选时为选出州的居民 。
任期 2年,连选得连任。
两院议员长期连任现象极为普遍。
议员不得兼任其他政府职务。
国会两院在各自议长主持下工作。
众议院议长由全院大会选举产生,副总统是参议院的当然议长。
两院均设有许多委员会,还设有由两院议员共同组成的联席委员会,国会工作大多在各委员会中进行。
英国议会 议会是英国政治的中心舞台,是英国的最高立法机关。
政府从议会中产生,并对其负责。
国会为两院制,由上院和下院组成。
自有议会以来,通常在伦敦的一座古老的建筑——威斯敏斯特宫(议会大厦)举行会议。
每年开会两次,第一会期从3月末开始,到8月初结束,第二会期从10月底开始,到12月圣诞节前结束。
一、上院——贵族院 上院的议员不是选举产生的,由王室后裔、世袭贵族、法律贵族、家权贵族、终身贵族、苏格兰贵族、爱尔兰贵族、离任首相组成。
由于女王可以临时增封爵位,而议员死亡无需增补,所以贵族院议员人数不定。
1986年贵族院共有1196名议员,其中有64名女议员,有349名终身贵族,其余全部是世袭贵族。
贵族多数是保守党人,而且老人占多数,贵族院平均年龄为63岁,80岁以上的有95人。
这些贵族不拿薪金,但上一天班可拿一定的车马费。
所以恩格斯讽刺地称上院为“退休政界人物的养老院”。
英国议会 上院议长不是选举产生,他由贵族院中大法官兼任。
开会时议长担任主席。
上院开会时间与下院相同。
开会法定人数仅3人,通过法案的人数为30人,经常出席会议的人只有100多人。
只有当议案的内容涉及到议员切实利益时参加的人才多些。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工党执政,在推行福利和社会改革政策时,又经常遭到上院用二年延搁否决权加以阻挠,于是1949年4月议会通过“议会法”,规定“公共法案若经平民院连续二个会议通过,虽经贵族院的否决,也可成为法律”,所以贵族院的延搁否决权从以前两年减为一年,上院权力被进一步削弱了。
上院的另一职权,是行使英国的最高的司法权,它是英国本土各级法院的最高上诉法院,有权审理除苏格兰刑事案件以外的所有民、刑事案件。
1870年自由党执政时,以上院不是司法人才为由,打算取消上院的司法权,后来双方妥协,保留了上院的司法权,而以加封法律贵族的方法来弥补缺乏法律知识的缺陷。
上院的权力虽一再被削弱,但它在英国政治生活中仍然不能忽视,这是因为: 第一,它还保留财政法的讨论权。
由于贵族院有不少人担任过国家的重要职务,富有经验,他们对财政法案的意见仍然产生重大影响。
第二,它还保留对法案的一年延搁否决权,这对平民院的法案仍起阻碍作用,特别是对带有时间性的议案拖延一年,就可使它实质性失效。
第三,它掌握着英国的最高司法权。
第四,对下院通过的法案经上院审查后可以纠正法案中存在的缺点和流弊,使法案更加完备,更有利于资产阶级统治的需要。
对于这个“养老院”的存废问题,自19世纪以来一直成为英国政治生活中争论的问题,争论的中心是废除还是改造
保守党始终主张改造而不废除。
工党对这一问题先后主张不一致。
1958年保守党执政后制定了终身贵族法,其中规定首相可以把公共事务、文艺、科学、企业家、军人、工会官僚等各阶层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人提请英王封为终身贵族,取得男爵的封号,进入上院。
资产阶级希望在保留上院的基础上,通过扩大贵族范围、增加贵族种类的办法,在贵族院身上涂上几笔民主的色彩,以缓和群众反对情绪。
当然,英国人民的保守的爱惜国家传统的性格也是上院得以存在的社会基础。
二、下院——平民院 (一)平民院议员的产生和任期 下院是民主的代议机关,议员是选举产生的。
目前英国下院议员通过普选、平等、直接、秘密的方式进行选举。
这是英国劳动人民经过100多年斗争的结果。
从1832年选举改革开始以后,先后通过了1867年、1884年、1918年3个人民代表法,最终取消了选举财产资格的限制。
选民开始不以财产所有人的资格而以国家公民的资格参加选举。
1872年取消举手投票采用秘密投票方式。
1918年30岁以上的妇女获得了选举权。
1928年21岁以上的妇女获得了选举权。
1948年才取消了给予大学12个席位,实行了一人投一票的平等选举制。
1969年通过的人民代表制法规定选举权的年龄由21岁降为18岁。
目前在英国凡年满18岁没有被法律取消投票资格的英国公民都有选举权。
但居住期限的资格仍保留,选民必须在某一选区中居住3-4个月以上才能在该选区选民册上登记。
凡年满21岁的公民都有被选举权。
在选区获得2名选民推荐和8名选民联署同意都可成为议员的候选人,但贵族、主教、法官、高级文官、现役军人、宣布破产者、重罪犯人、受权办理选举事务的负责人等没有被选举权。
下院议员选举采用小选举区相对多数选举制。
即每一选区产生一名议员,议员候选人只要取得相对多数就能当选。
目前全国总共650个选区,选出650名议员。
议席的分配苏格兰不少于71席,威尔士不少于35席,北爱尔兰不少于12席,其他就属于英格兰的席位。
英国的竞选费用很高,1983年英国各大党的竞选费用:保守党因为得到大企业主的支持,花费了1500万英镑,工党为250万英镑,社会民主党自由党联盟为100万英镑。
英国下议院议员的成员比较复杂,特别在工党得势以来议员中议员有大地主、董事长、银行界、工商企业界、律师、教员、新闻记者、农民、工人、工会职员等,在形式上似乎各方面的人都有代表,实际上要当选议员需要金钱和时间,议员每年要开会8个月左右,长时间的出席会议,伦敦生活费用高,没有相当的资财很难承担,因而议员中多数是有钱者,很少是真正的劳动人民。
平民院法定任期为5年。
但首相有权选择合适时机,请求英王下令解散议会,提前大选,或者执政党的重大决策、提案受下院多数议员的否决而被解散议会,征求民意,提前大选,因而下院实际任期比5年短。
平均任期不到4年。
1987年英国议会大选时比规定日期提前11个月零28天。
此外在特殊情况下,主要在战争时期,议会任期可以延长,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平民院任期自1910年到1918年才改选。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平民院任期自1935年到1945年才改选,任期为10年。
(二)平民院的职权 平民院的职权主要是立法、财政和监督政府这三种权力。
立法权是指有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之权。
英国议会的立法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1提案;2讨论决议;3送请国家元首批准公布。
第一阶段是议案提出。
全国议案分为公议案和私议案两种。
公议案是指涉及全国性并与政府有关的议案。
它绝大多数由内阁提出,议员个人也可以提,但他们提的议案必须经议会特别委员会挑选后才能列入议程。
私议案是指涉及到地方法人、地方当局、某些集体或个人利益的议案,它由地方法团的代理人向下院私议案办公室提出。
私议案并不都在下院讨论,大约有一半在上院讨论。
第二阶段是讨论决定。
英国议会对立法案的讨论决定的程序是要经过三读,一读是宣读议案名称,说明目的,确定二读的日期,将议案分发给议员;二读淡化对议案逐条朗读,进行原则的讨论、表决,如通过便交给专门委员会审查,审查不能通过,法案就认为已被否决。
委员会对议案作逐条详细讨论,进行修改后向院会作报告;第三读对议案进行表决,这时只讨论整个法案可否成立,不许逐条讨论,除文句外,不得修改内容。
三读通过后交领域院通过,另一院也以三读程序加以审议。
第三阶段是把两院通过的法案,呈请英王批准,并在政府公报上公布后生效。
财政权是议会的主要权力之一。
人们把这种权力称为“管理国库的权力”或“掌握钱包的权力”。
财政法案主要包括国家预算中的支出、收入、征税、动用国家基金、发行公债等,这种权力属于下院专有,财政法案只能向下院提出和通过。
上院只有讨论和提出建议之权。
财政法案都由内阁提出,由于财政法案讨论的时间有限,加上财政法案的否决会引起内阁的辞职和重新大选,所以多数情况下下院往往按内阁提出的数字通过,最多提一些批评和质问。
监督政府权是议会内阁制之下议会的重要权力,内阁要向议会负责,受议会的监督。
议会监督政府的方式主要是对政府的质询、对政府政策的辩论、批准条约、议会对政府投不信任票等方式。
对政府的质询是指议员可以对政府各大臣职权范围内的事提出质询,要求答复。
口头质询,议员每人每天最多提3个,书面质询不限。
议员的质询和回答转瞬就通过新闻媒介公之于众,从而对政府造成压力。
对政府政策的辩论时,在答复国王的议会开幕词和讨论国家预算时都要进行辩论。
除此以外,则要得到政府的同意。
质询不能直接转为辩论,如果这一问题需要辩论,需提出休会动议,要有40位议员同意或者有10位议员同意经议会表决赞成后,议会才能休会,休会后第二天用3小时进行辩论。
据说,英国议会开会,怕议员们吵起来,特地备茶,以改善气氛。
这大概是中国茶道中庸、平和、包容精神的延伸。
议会对政府提出不信任案是资产阶级认为内阁接受议会监督的有效手段。
根据责任内阁制的原则,内阁必须得到议会多数的支持和信任,如果议会否决政府提出的重要议案、财政法案或对内阁通过不信任案,内阁应该辞职或提请英王解散下院,提前大选。
如果大选后,原执政党仍占多数议席,内阁可以继续执政,否则内阁必须辞职。
在两党制的英国这种情况并不多,除非发生了执政党内部的分裂或者执政党只掌握微弱的多数而反对党和小党联合起来才能发生这种情况。
(三)下院内部的组织 下院机构有两类:一类为委员会,另一类是管理机构。
下院中设议长、副议长。
在新的议会召集之处,就要选举议长,议长由议会中多数党提名争得反对党同意后选出。
为表示议长的公正,议员当选议长后就要退出原属政党。
在英国形成了一个习惯,即他在议会中抱超然态度,在两党中不能袒护一方压另一方。
议长主持会议进程、解释议事日程时按照一套机械的原则,所以议长是一个有尊严而无实权的职位。
副议长协助议长进行工作。
下院还下设常设委员会、全院委员会、特别委员会和联合委员会。
此外,议会中还设办公厅、秘书处、图书馆等部门
英国议会和内阁分别是什么
分别做什么
内阁既参与立法,又负责行政,实际控制着下院立法程序,控制着下院及其决策权,宣布提前大选权等,实际上使议会和君主都从属于自己,从而操控着立法权。
首相是内阁政府首脑,主持内阁会议,总揽政务,拥有任免内阁成员和所有政府高级官员的权力,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对内对外的重大方针政策。
由于各国的情况不同,宪法赋予首相(或总理)的权力大小也不尽相同。
对提交议会讨论的政策作出最后的决定。
按照议会规定的政策行使最高行政权力。
协调和确定政府各部的职权。
议会与内阁的关系是:最高的立法机关议会产生内阁,阁员大都由议员兼任 ,内阁必须集体对议会负责,因此内阁制政府具有对议会全权负责的特征。
“责任政府”作为一种新的行政法理念,是指具有责任能力的政府在行使社会管理职能的过程中,积极主动地就自己的行为向人民负责;政府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问责制实际上是一种责任追究制度。
这种责任追究制度的实质在于:政府接受公民的委托行使行政管理权力,公民则按照法定程序,对政府及其官员行使行政管理权力的行为,通过直接或间接询问及质询等方式,要求其作出具体解释或明确答复。
按照法定程序规定,公民可以对政府及其官员的严重失职行为采取更为严厉的措施,包括罢免其职务,并且,公民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一步追究其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所产生的不当行为或不良后果的法律责任,迫使其承担直接或间接责任。
合作与竞争的辩论赛,我是正辩,找辩论高手
开篇立论阶段: 正方1辩对大家说:各位评委、来宾、对方辩友,大家好
我们语文课本上说“现代社会是一个充满竞争的社会,但同时也是一个更加需要合作的社会作为一个现代人,只有学会与别人合作,才能取得更大的成功。
”竞争与合作是构成人生和社会生存与发展的两股力量,社会生活中有竞争,更有合作。
“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
人多智慧多,只要善于合作,去发挥合作和整体的力量,就能想出办法,取得成功。
成功的人善于合作,因为谁都不可能是一座孤鸟。
日本人流行一句话:一个中国人可以干得过一个日本人,但三个中国人却干不过三个日本人。
这话虽然是说中国人有个人竞争和成功的能力,但是不善于集体协作。
就拿国家男排、男篮、男足等队来说:论高度,我们比日韩队员高得多;论集训时间,我们也在他们之上。
为什么在一些关键的比赛上,我们却往往输给日韩呢
重要原因之一是他们发挥了合作精神,至少合作得比我们好。
可见,无论做什么事,对于善于合作的人来说,都可以在双方共同的努力下取得成功。
而竞争却存在着许多问题,容易引起人际关系的恶化,使人变得更自私、更狭隘。
也使许多人感受到巨大压力,无所适从,甚至产生较为严重的心理失常。
因此我方认为:合作比竞争更重要,更能使文明进步。
谢谢
主持人对大家说:谢谢正方一辩同学,接下来请反方一辩同学表明立场,请发言。
反方1辩对大家说:各位辩友、大家好
现代社会,因竞争而不断进步
更因竞争而充满活力
我方认为:现代社会竞争比合作更能使文明进步。
你追我赶的发展竞争可使落后成为先进,社会就是遵循这种永恒的竞争法则走向现代,走向未来。
对个人而言,竞争的前提是人人都有机会参与竞争,其结果必然是优胜劣汰,这就保证了社会公平;竞争的过程就是各尽其能,这又激励了个人积极性的发挥。
在这个呼唤强者的时代,竞争不仅是时代的要求,更是对人性的挑战,让我们直接面对这个竞争的时代吧
对方辩友,你们今天到这里不就是为了跟我方竞争吗
如果按照你方的逻辑,我们今天在这里辩论不就失去意义了吗
今天的辩论就是一场竞争,竞出胜负,促使进步。
谢谢 合作与竞争辩论实录二 二、攻辩阶段: 主持人对大家说:接下来是进入第二阶段——攻辩阶段。
我们先请正方二辩同学对己方的观点进行补充。
正方2辩对大家说:评委、对方辩友及各位朋友:大家好
孙中山先生说:“物种以竞争为原则,人类以合作为原则,人类顺此原则则昌,不顺此原则则亡”。
可见,合作是多么的重要。
大江南北流行的一句话:众人划桨开大船。
大家不会忘记1998年的那场特大洪灾吧
事实证明,这场特殊战役的胜利,需要全体抗洪官兵、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才能最终在我们民族的脊梁上筑起一道不倒的抗洪长城。
大家更不会忘记2003年“非典”肆虐的时候吧,正是在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众志成城,才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所以,这一切的一切,不正是证明了“合作比竞争更能使文明进步”。
由于竞争,关系冷漠,你防着我,我防着你,表面上和和气气,心底里各自较劲儿的现象比比皆是。
对方辩友,这难道不都是“竞争”惹的祸吗
主持人对大家说:谢谢正方二辩同学。
接下来我们听听反方二辩同学怎么反驳。
反方2辩对大家说:大家好
对方一辩小桥流水,对方二辩滔滔不绝,然而无论是微波还是怒浪都冲不掉对方辩友的点点问题。
对方一辩指出竞争会使人类变得更自私更狭隘,对方二辩所列举的种种恶性影响等,并不是竞争惹的祸,而是他自己不健康的心理导致的。
我们的祖先早就告诉我们了,竞争,才能文明,才能进步 “物竞天泽,适者生存”。
竞争有利于社会造就、发现、择优使用人才。
正如列宁所说:“竞争在相当广阔的范围内培植进取心、毅力和大胆首创精神。
”竞争乃社会进步之母。
让我们投入竞争的社会,做个强者吧。
最后请问对方辩友,你们这么反对竞争,是不是说明你们心里其实害怕竞争呢
主持人对大家说:谢谢反方二辩同学,接下来我们请正方三辩同学发言。
正方3辩对大家说:主席、各位评委及对方辩友,大家好
反方一辩提到:今天的辩论是一种竞争,反方二辩又提到:竞争引起不健康的心理。
对方辩友把竞争视为掌上明珠,奉为灵丹妙药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
难道说,只有竞争才能促进社会文明的发展吗
请问一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只知索取,不愿奉献”;只强调个人竞争,而不关心国家的发展和前途”。
何来的文明发展呢
因此,你们说竞争有利于文明发展的观点是无稽之谈。
三国时期,孙权和刘备联合起来共同抗曹,奠定了三国鼎立的局面;《资本论》的诞生,不也是马克思与恩格思合作的结晶吗
大家都知道芝加哥公牛队的麦克尔•乔丹吧,很多人可能为之癫狂。
要乔丹的成功离不开队友们的配合协助。
回顾过去,放眼未来,我方更加坚信“合作更能使文明进步”
主持人对大家说:内容精彩,表情运用也很好。
谢谢正方三辩同学。
接下来我们听听反方三辩同学怎么反驳。
反方3辩对大家说:各位评委、辩友大家好
现在由我反方三辩陈述辩词。
现代社会要求量才使用,竞争上岗,竞争比合作更有利于法治化的社会,保证了竞争的有行。
例如:高考时总不能与旁边的同学合作吧
在体育比赛中,要靠竞争来争夺冠军的吧
在人才选拔过程中,不竞争的话,只能是“万马齐喑究可哀”,如果竞争的话,就是“不拘一格降人才”
人才可以通过竞争来选拔,请问可以通过合作来选拔吗
请对方正面回答我以及反方二辩的问题,请不要回避问题。
合作与竞争辩论实录三 三、自由辩论阶段: 主持人对大家说:听过双方代表关于“竞争与合作”的陈辞,现在是他们大展辩才的时候。
正方同学必须先发言。
现在自由辩论开始
正方4辩对大家说:在每一项成绩和荣誉背后,这不都是大家共同合作的结果吗
反方4辩对大家说:对方三辩在刚才的陈述中讲到刘备与孙权的合作,来对抗曹操,他们的目的是为了增强实力,更好的竞争,这不正好说明竞争比合作更重要吗
反方1辩对大家说:请问对方辩友,美国和英国等国家合作起来攻打伊拉克,也能使文明进步吗
反方4辩对大家说:对方一辩提到我国足球队赢不过日韩,原因不是因为缺乏合作意识,而是我们缺少了竞争意识,就算我们有再高的技术,没有竞争意识,求胜的欲望,那不管怎样,我们都不可能赢得胜利。
正方2辩对大家说:这说明了合作是竞争的基础,竞争充其量只不过是一种手段,这不更说明了合作比竞争更重要吗
反方2辩对大家说:比赛是为了争出输赢,争出输赢不也是竞争吗
你为什么要这里比赛,不也是为了竞争吗
正方1辩对大家说:双方的竞争不都在合作的基础上进行的吗
如果没有这么好的合作,能取得这么好的效果吗
这恰恰说明了“合作更能促进文明进步”啊
正方3辩对大家说:有些企业为了竞争,最后导致企业无利可图,甚至倒闭。
这不是竞争惹的祸吗
正方1辩对大家说:中外许多成名的音乐家能在台上独领风骚,在他们成功的背后,不是有很多人在共同合作、共同努力吗
正方1辩对大家说:美国哈佛大学心理学教授,他把“与同事真诚合作”列为成功的九大要素之一,而把“言行孤僻,不善于与人合作”列为失败的九大要素之首。
正方4辩对大家说:反方一辩,现在中国的大多数家庭都是独生子女,这些“小皇帝”、“小公主”们特别缺少合作的意识,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如果再不培养合作精神,而着力去培养竞争精神的话,我们的社会将会怎样
正方4辩对大家说:联合国秘书长安南说:“不论今后你们选择什么样的职业,都要学会与人合作相处。
”这是秘书长40年外交经验的总结。
反方3辩对大家说:竞争意识是人才成长不可缺少的条件,升学上的竞争、商业上的竞争都很激烈,那么,学习上的选班干部也是竞争,逆水行舟难道不是一种竞争吗
反方4辩对大家说,:现代社会要求量才使用,竞争上岗,请问对方辩友,竞争是否比合作更重要呢
总不能合作上岗吧
正方2辩对大家说:有这样一则寓言故事:猴子和大象都想吃对岸树上的果子。
猴子无法过河,大象则无法上树。
双方协商后,大象驮猴子过河,猴子上树摘果,它们都吃到了果子。
这就是彼此取长补短,密切合作所取得的效益。
反方2辩对大家说:要是不停地合作,没有创新精神,那人类只会止步不前。
如果说竞争没那么重要的话,那我们今天还在这里争论什么呢? 正方3辩对大家说:反方一辩说:竞争是激发人的积极性,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能否就能达到你的目标吗
反方1辩对大家说:请问社会上的恶势力团伙合作起来,横行霸道,无恶不作,也能使文明进步吗
伊拉克人民饱受美国带给他们的战争灾难,难道要伊拉克人民跟美国合作吗
正方3辩对大家说:我们学过过这样的一个故事:蚂蚁在前进途中突遇大火,众多蚂蚁迅速抱成一团,飞速滚动,逃离火海。
试想一下,如果大家都争着逃命,假如没有团队合作精神,渺小的蚂蚁家族不全军覆没才怪呢
反方2辩对大家说:请问对方辩友,你们考试的时候是合作还是竞争,如果是合作,那可是作弊哦
反方1辩对大家说:还有各国参加奥运会比赛不也是一种竞争吗
难道各国选手也搞合作,把金牌也合作平分吗
正方4辩对大家说:请问对方辩友,老师在课堂上尽可能多地让我们进行合作学习,这难道是一种错误吗
反方1辩对大家说:国际竞争趋复杂化,请问对方辩友,是什么促使市场保持活力呢
显而易见,竞争比合作更有利于文明进步,更有利于社会的新陈代谢和全面进步。
(对前面)正方3辩对大家说:如果各国的运动员不互相合作,奥运会上的竞争能取得成功吗
(对前面)反方4辩对大家说:对方四辩,我们今天的合作学习,不正是为了将来走上社会,更好的参与竞争吗
正方2辩对大家说:不善于合作的人,到了哪里都会认为别人难以相处。
善于合作的人,见到任何人都会相处融洽。
正方1辩对反方4辩说:联合国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提出教育的四大支柱来指导人才的培养问题。
所谓四大支拄指的是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和学会生存。
主持人对大家说:对不起,请暂停。
由于时间关系,不能让你们尽情发挥了。
合作与竞争辩论实录四 总结陈词阶段: 主持人对大家说:经过了精彩激烈的自由辩论,现在我们请反方四辩同学总结陈辞。
反方4辩对大家说: 对方一辩强调现代社会合作比竞争更重要,未免夸大其词。
我们没有永恒的敌人,但我们有永恒的国家和民族利益,为维护我们的利益,只有竞争才是最有效的方式。
伟大与挫折并存恰好说明了竞争比合作有着更为丰富的内涵和更为迷人的魅力。
最后,我想再一次强调现代社会竞争比合作更能使文明进步: 第一,竞争更是现代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第二,竟争能确保一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社会。
通过政治竞争促进权利的工正运用;通过文化竞争明辩人类精神的真善美等等。
辩论赛行将结束。
比赛考验了我们的学识和智慧,也让我们为光荣与梦想拼搏。
因此,让我们真诚地道一声:感谢这个伟大的竞争时代
主持人对反方4辩说:谢谢反方4辩同学,最后我们请正方四辩同学总结陈辞,时间也是5分钟。
正方4辩对大家说:各位评委,各位朋友
刚才对方1辩一再强调竞争的重要性,但是我们要请对方辩友清醒地认识到,竞争的过程本身就存在着许多的合作,竞争更是为了促进更好地合作,且竞争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如竞争使人变得狭獈、自私,容易引起人际关系的恶化等等。
现实中的激烈竞争使许多人感受到巨大压力、无所适从,甚至产生较为严重的心理失常,这些怎么能说明竞争更促进文明进步呢
只有合作才更能促进文明进步。
首先,合作是能促进人更好地生存。
,社会日趋复杂,大家只有携起手来,互相合作,才能渡过难关。
其次,合作比竞争培养出更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人才。
培养关心他人、团结友爱等良好心理品德。
第三,合作比竞争更有利于促进科学的发展。
我国的“神舟五号”飞船的研制成功不正是许多科研人员共同合作的成果吗
第四,合作比竞争更能促进社会稳定。
抗击“洪灾”、“非典”、“禽流感”的成功就是最好的例证。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合作,创建更文明的未来吧
主持人对大家说:时间到,谢谢正方4辩同学。
尾声: 主持人对大家说:在唇枪舌剑声中,合作和竞争,哪个更好呢
还是让评判老师们去琢磨吧
跪求探险辩论会主持人要说的话。
开头:探险,是一种超越自我;是一种探索自然;是一种拼搏进取;更是一种生命价值的体现。
像斯科特率领的南极探险队就是一个事例。
然而,在探新新的事物的同时,会有种种的困难与危险,探险需要人们以自身为尝试,危险重重。
那么,应如何看待这类问题呢
探险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今天,我们两队同学以xxx为题展开辩论。
结尾:探险是一项很具挑战性的活动,富有刺激性,它使人活得更有意义,更能证明生命的价值
生命在于运动,探险可以回归自然,增长见识 ,陶冶情操 ,体察国情, 山水审美 以及领略民风民情 。
探险是许多人的梦想和愿望,它演示出了在人的道路上的艰辛与刺激,但同时它又是一种勇敢而伟大的作为。
探险可以更好地开发地球资源,为社会进步作贡献;探险是一项很具挑战性的活动,富有刺激性,它使人活得更有意义,更能证明生命的价值。
然而,虽然这些探险的人是出于自己的自愿与自身的爱好与对探险的执著,他们能献身于探险,但是,我们也因该明白,我们活着不光是为了自己。
世界上有很多关心我们的人,我们的父母,朋友,爱人,对手……要是一个光为了自己的爱好和向往,而忽略他人感受的人,这样的人便往往去从事疯狂的探险;要是一个有高度责任感的人,为他人着想的人,这样的人便会对这个无稽的项目三思再三思了。
探险,既有它的弊端,也有他的价值。
不同的人对事物的见解不同,所做的行为也不同。
在探险的同时,也要注意安全。
本次主题班会到此结束。
英国法案的生效过程
第一片战争的过程 (一)战前形势和战争爆原因 1、英双方的态度 中国禁烟的消息英国,英国政府决定武装侵华,采取了一系列步骤和措施进行战争部署,并且多次对中国进行武装挑衅。
林则徐预感到可能要发生一场战争,他在严禁鸦片的同时,积极进行战备。
一是注意吸收敌方军事技术方面的长处,有的放矢地加强己方,主要是在船炮水军的建设上下功夫。
另一是比较重视民众的力量,认为“民心可用”。
2、 战争爆发原因 1839年7月,九龙尖沙咀村发生林维喜案。
英国水兵在村内醉酒闹事,打死村民林维喜。
林维喜案成为鸦片战争的导火线。
1839年8月初,中国禁烟消息传至英国,英国国会对此进行激烈辩论,在女皇维多利亚的影响下,最终以271票对262票通过军事行动。
10月1日,英国内阁作出“派遣舰队去中国海”的决定。
1840年2月,英国政府任命懿律和义律为正\\\/副全权代表,懿律为侵华英军总司令。
4月,英国议会正式通过发动战争的决议案,派兵侵略中国。
同年6月,懿律率领的英国舰船40余艘及士兵4000人到达中国海面,标志着第一次鸦片战争正式开始。
也可以说林则徐的禁烟运动是鸦片战争爆发的直接原因。
根本原因是工业革命后,英国为夺取原料产地和消费市场,推行殖民扩张政策,决意用武力打开中国大门。
(二)战争的三个阶段 1、1840、6-1841、1(定海、大沽、广东战事;所谓《穿鼻草约》;英军强占香港岛) 2、1841、1-1841、5(广东战事;《广州和约》;三元里抗英) 3、1841、8-1842、8(厦门、浙东、长江战事) 具体战争过程如下: 1839年9月4日,中英在九龙发生冲突,英军首先开炮,英方参战五艘非正规舰只;清军出动三艘战船,有岸炮支援。
战斗持续四个小时,双方损失轻微。
1839年11月3日,中英穿鼻之战,关天培率领的水师被击退,英军无人员伤亡。
1840年6月22日,英军部分主力准备完毕,按计划开始以主力北上舟山。
只留少数舰船在虎门执行封锁。
1840年6月28日,英国侵华军后续部队到达广州海面,至此第一批侵华英军到齐,共计海军战舰16艘,东印度公司武装轮船4艘,地面部队4000人,海陆合计7000左右。
(另有辅助舰只) 1840年6月30日,第一批英军到达舟山。
1840年7月2日,英军后续舰队9艘(其中战舰三艘)途径厦门,英远征军司令命一艘战舰向厦门官员递交《致中国宰相书(副本)》,该舰驶入厦门南水道下锚。
1840年7月3日,驶入厦门南水道的英舰派翻译驾小艇登岸送信,被清军武力阻止,英战舰则向岸上开炮,引发了一场小规模炮战。
(此役双方损失轻微,上报到朝廷时变成了一场胜仗) 1840年7月5日,舟山海面英军开始进攻定海,战至黄昏,英军停止进攻。
1840年7月6日晨,英军攻入定海。
定海知县投水自尽,总兵张朝发已于昨日战死。
是役,清军参战仅1540人,伤、亡各仅13人。
定海水师在九分钟内覆没,英军所有舰船仅中弹三发,无人员伤亡。
1840年7月20日,定海失守的消息到达北京。
1840年8月11日,英军抵达天津,并沿途留兵封锁中国沿海。
直隶总督琦善与英军司令咨会,随后将《致中国宰相书》进呈道光帝。
1840年8月19日,道光帝收到公文。
道光帝本无战心,又由于严重的误译,道光以为英军此来是为了“申焚烧鸦片之冤”,所以道光帝允许为之伸冤,“以折服其心”(所以罢免了林则徐,但英方并无此要求);拒绝赔偿鸦片损失;拒绝割让岛屿。
并令其:“反棹南还,听候办理”。
英军当然不肯答应,双方继续交涉。
但由于翻译和文化差异等诸多问题,双方无实质进展。
1840年9月15日,英军感到在北京地区作战并无把握,季风也将结束,同意返航。
要求到广东继续谈判。
1840年9月28日,英舰队回到舟山,得知先前留在定海的英军疫病严重(至年底此处共计病死448人)。
1840年10月3日,道光派琦善南下广东,“怀抚”英夷。
1840年11月25日,在舟山和浙江官员谈判了一些日子后,不懂中国官场“潜规则”的懿律被当猴耍而不自知,发布了浙江停战的命令,率英军南下广东(不久以后英军就放弃定海)。
1840年11月29日,琦善到达广州,中英广州谈判开始。
但由于双方开价差距悬殊,一开始就进入了扯皮阶段。
1840年12月25日,道光帝收到琦善的第一期奏折,得知英人的要求如此过分(和南京条约的内容相似),下令备战。
1840年12月30日,道光帝收到琦善第二期奏折,认为谈判已无希望,下令琦善“勿得示弱”,同时命令川、湘、黔三省向广东派援军。
1841年1月6日,道光帝收到琦善第三期奏折,下严令:“逆夷要求过身……非情理可谕,即当大军挞伐……逆夷再或投字帖,亦不准收受”, 同时重新启用被革职的林则徐等。
在谈判期间,琦善不断从广东各地调兵至虎门,虎门兵力达到11000人。
虎门也成为中国在鸦片战争中火力最强大的炮台。
1841年1月7日,英军发动进攻,虎门战役开始。
英军攻占大角、沙角炮台,并击败清军水师。
比起先前的表现,守军作战也很勇敢,共计战死282人,受伤462人,沉没战船11艘,直至炮台被打塌后才开始后退。
英军仅受伤38人。
1841年1月8日,琦善要求重开谈判,英军同意,暂时停战。
此后一直在谈判。
1841年1月26日,英军强占香港,并要求割让(香港仍有清军)。
1841年1月30日,道光帝得知虎门战事,革除琦善职,授奕山为靖逆将军,南下统兵。
大概也是这一时期,道光帝派“强硬派”的裕谦和颜伯焘分别负责两江和闽浙,两人到任后立即开始尽最大力度整军备战。
1841年2月24日,本来就毫无希望的谈判已经破裂,英军开始向虎门核心阵地布置进攻。
26日清晨,英军正式发起进攻,到当天下午五时,英军击败全部8500名守军,关天培壮烈牺牲。
由于主要在射程外炮击,英军损失轻微。
1841年3月18日,英军攻入广州西南的英国商馆,后来撤离。
由于前两败,此战中国守军士气低落,未战先溃,英军损失轻微。
新任参赞大臣杨芳在奏章里对失败绝口不提,反而说已屡败英军,唯恐其逃窜。
1841年4月14日,奕山到达广州,耗时达57天,被俄国武官当成笑料。
1841年5月初,各地援军相继抵粤,道光帝也反复下令“分路兜剿,务使该夷片帆不留”,如果英军“闻风远遁”,惟将军是问。
21日,奕山下令对英军舰船火攻,英军略受损失。
24日,英军进攻广州,至25日,已经攻占广州城外主要制高点和炮台。
此役英军战死9人,受伤68人。
27日,清方向围城的英军要求谈判,于是又暂时停战。
并且交纳赔款。
从6月1日起,英军全部撤回香港。
在此期间,奕山的奏折对失败只字未提,反而是打了大胜仗,并说英军举白旗乞和。
道光得知大喜,允许其求和,同时命令沿海撤防(节省军费)。
正好老天有眼,此时英军中瘟疫横行,英舰队又突遭台风袭击,损失惨重。
因此老天无意中帮奕山圆了谎。
1841年5月30日,三元里民众与英军交战,其采用战术之成功足以使任何清军将领汗颜。
但英军最终还是突围,英军战死5人,受伤23人。
另有一名少校疲劳过度而死。
31日,民众包围英军占领的四方炮台。
时值停战期间,清方派主战的官吏余保纯将民众劝归。
(这个倒霉的家伙在当时就被不明真相的人当成了大汉奸,直到现在。
) 1841年5月31日,英国外相认为义律对中国过于保守,改派璞鼎查接替中国事务。
1841年8月10日,璞鼎查到任。
从伦敦到澳门,只用了67天,其中还有十天在孟买处理公务,所以路上只用了57天。
1841年8月22日,英军主力北上厦门,奕山隐瞒不报(他吹牛说英军已退)。
幸亏奕山的牛皮早被厦门的颜伯焘识破,故颜伯焘一直抗旨不撤防。
并且在厦门投巨资建立了中国沿海最坚固的防线——厦门石壁。
炮台的火力也相当强大,有火炮四百余门,守军5680人(仅次于虎门,但远远比虎门炮台坚固)。
1841年8月26日,英军围攻厦门。
英军战术无非是正面佯攻,侧面迂回,轻松绕开石壁。
如此简单的战术,英军已用过多次,但是由于瞒报严重,颜伯焘和道光帝并不知情。
守军一的开始抵抗也较为激烈,但是腹背受敌,且炮台失去作用,很快不支。
到了黄昏,清军外围阵地已全部失守。
英军也停止进攻。
1841年8月27日,英军攻打厦门城。
守军已于夜里逃散,厦门失守。
此役,清军阵亡总兵一名,副将以下军官7员。
士兵减员324名。
英军战死一人,受伤16人。
战后英军对石壁炮台的防御力评价相当高。
战后道光帝首次得知:此次来华的英军中还有陆军。
1841年9月5日,主力英军(海陆军共计四千人)北上浙江。
此时浙江由头号主战派裕谦主持,浙东防务与战前相比也已得到全面加强,降职的林则徐曾一度在镇海协助组织防务,经历了几次战斗的林则徐认识到定海必然守不住,应该主动放弃。
这个建议当然不可能被采纳。
1841年9月25日,英军本来打算攻击镇海的主力海陆军四千余人受到风力影响,集结于镇、定之间的海面。
随后的几天,定海清军与英军屡有交火,均损失轻微。
1841年10月1日晨,英军向定海发动总攻,至下午2时,五千多守军全部被击败。
定海三总兵牺牲。
英军战死2人,伤27人。
1841年10月10日,英军向镇海发起攻击,几小时后,外围阵地纷纷失守。
此时战斗虽未结束,正在镇海东城墙指挥的两江总督裕谦已经知道希望全无,遂跳水自尽。
1841年10月13日,英军逼近宁波,负责此处的太子太保余步云弃城逃跑,宁波失守。
1841年10月30日,“协办大学士吏部尚书步军统领正黄旗满洲都统崇文门监督正红旗宗室总族长雍正帝四世孙前黑龙江将军前盛京将军”奕经受封为扬威将军,调集八省援军入援浙江。
1842年3月10日凌晨,经过四个多月的准备之后,鸦片战争中唯一一次收复失地的反攻在奕经的指挥下打响,四小时后,规模庞大的反攻宣告失败。
1842年3月21日,浙江巡抚刘韵珂上“十可虑”折,虽未明说,但暗示战争已毫无希望,且充满危险。
1842年5月7日,英军撤离宁波,集结兵力准备沿长江向内地进攻。
1842年5月18日,英军2000人攻破乍浦,此役清军抵抗激烈,战败自杀者甚众。
英军阵亡9救人(其中一名中校),受伤55人。
1842年6月16日凌晨,乍浦的英军全部出动攻击吴淞。
吴淞是江苏海防重点,新任两江总督牛鉴亲自坐镇于此。
但战斗至中午12点,清军全部逃散。
清军阵亡江南水路提督陈化成以下88人,英军被击毙两人,受伤25人。
同日,英军第二期增援部队到达吴淞口,在华英军总兵力达到20000人。
与清军相比,不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这都算是一支空前强大的军队。
1842年6月19日,英军占领上海。
1842年7月5日,英军战舰十二艘,轮船十艘,运输船51艘,士兵7000人组成舰队从上海出发,直扑镇江。
1842年7月13日,清军开始增援镇江。
1842年7月21日,英军开始攻城。
此时镇江城内驻军仅有1600人,城外2700人,火炮很少。
而英军仅参加攻城的兵力就达6905人,英军占绝对优势。
战斗开始后,英海军组织火力猛轰城外清军,城外清军缺少掩护也没有任何反击手段,很快便溃散。
与此同时,登陆的英陆军开始攻城,由于缺少火炮掩护,英军只能用云梯攻城,被守城清军痛击。
随后英军组织火力轰击城墙,可是城内驻军有1185人是驻防在此的京口八旗。
他们安家此地已经200多年,所以仍然节节阻击。
同时英海军组织小船沿水路攻击镇江西门,遭到城墙上清军火炮的有效轰击,狼狈退出。
最后,占尽火力优势的英军从北、西、南三个方向突入城内,守军一直坚持巷战到深夜。
城内清军的伤亡率达30%。
镇江的火力兵力远远不及虎门,城墙坚固远远不及厦门,战前动员远远不及定海,准备周密远远不及浙东,但是此役英军有39人毙命,130人受伤,3人失踪。
多于上述四战役所毙伤敌军的总和。
1842年8月2日,英军离开镇江,准备进攻南京。
在此之前,清方决定求和。
1842年8月31日,道光帝正式下旨同意签订条约。
可是29日,摸透道光心思的前方大臣已经签署了《中英南京条约》。
1842年9月1日,清朝负责谈判的官员向璞鼎查发出照会,对南京条约提出了十二项交涉内容。
这十二项自讨苦吃的内容为中国今后的苦难留下了隐患;也为下一次战争埋下了祸根。
(与此同时,北京的道光帝、杭州的刘韵珂都给南京的官员写信,内容居然也是要求作出类似的交涉,而这些信件还在路上。
) 1842年9月7日,道光帝正式同意签约的谕旨到达南京,第一次鸦片战争早已结束。
1842年10月,奕山奏报广东仿造西式战舰一艘,并且提议停止建造旧时战船,经费用于建造西式战舰。
此事最终不了了之。
(三)战争失败原因的分析 1、战争失败的根本原因 第一、清朝社会制度的腐朽和经济、科技的落后。
清王朝处于封建制度的衰败时期,政治昏暗,各种矛盾加剧,传统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禁锢,使得社会生产力低下,科学技术落后,财政拮据,军备废弛,武器低劣,封建统治自身已陷入严重危机,连其本阶级的有识士都感到面临“末世”,在这种情况下,御外必然受到很大限制。
第二,统治集团昏庸腐败。
“时代呼唤巨人,上台的却是侏儒。
”鸦片战争当中,清政府各级决策者错误频出,上层指挥简单低效,各级官员欺上瞒下,导致不知己不知彼,对战局应变低效。
两年的战争过程中,同样的决策错误在各地重复上演。
这既是由于清政府的腐败所致,也是清政府腐败的具体表现。
正是在清朝统治集团的这种状况下,英国方面的优势才得以显示和发挥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