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动员大会主持词
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动员大会主持词同志们: 现在开会。
今天,县委召开这次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动员大会,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省委对巡视工作的有关要求,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全县上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使命担当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确保反馈意见真整改、真落实、真到位,力促党风政风更加清明、政治生态更加向好、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市巡察办主任xx同志。
所有在职县级干部;县直各单位一把手、各乡镇区党政正职;县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会议共有两项议程:一是县委副书记xx同志宣读《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二是县委书记xx同志作重要讲话。
从巡视反馈意见看,反馈的问题切中要害、催人警醒,很多都是我们习以为常、不以为然的问题。
这就需要我们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和抓机遇的角度,进一步增强巡视整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认真负责的态度抓好整改工作,积极主动地完善自我、提升工作、推动发展。
下面,进行会议第一项议程:请县委副书记xx同志宣读《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 ……………………………… 下面,进行会议第二项议程:请县委书记xx同志作重要讲话。
……………………………… 同志们,刚才,xx同志宣读了《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就整改工作作了具体部署;xx书记的重要讲话,对做好整
县委书记在省委巡视组与--县领导班子见面会上的主持词
巡视组各位领导、同志们: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今天,以张崇纪同志为组长的省委第二巡视组莅临我县巡视检查工作,这既是省委对**发展的重视,又是对**县干关怀和鞭策。
在此,我谨代表县四套班子,对省委巡视组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致以真诚的感谢~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一下省委第二巡视组的各位领导,他们是:组长张崇纪同志、副厅级巡视专员徐经奎同志、省纪委离退休干部室正处级纪检员王南平同志、省纪委纪检监察三室正处级纪检员秦汉清同志、省委组织部新闻宣传处主任科员王承忠同志、省委组织部党员教育管理处主任科员彭淼林同志。
参加今天见面会的有:县四套班子成员及在职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纪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驻**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县属部分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下面,让我们以最热烈的掌声,有请省委第二巡视组组长张崇纪同志给我们作重要讲话。
刚才,省委巡视组张崇纪组长深刻阐述了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详细介绍了巡视工作的内容、方式及相关情况,并提出了明确要求,请大家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就如何配合省委第二巡视组开展好巡视工作讲四点意见。
在县委巡查组巡查XX单位工作动员会上的主持词
在县委巡查组巡查XX单位工作动员会上的主持词尊敬的县委巡查组各位领导,同志们:今天,我们迎来了县委XX巡查组莅临XXX开展巡查工作,这既是县委对升坊发展的重视,又是对升坊干部的关怀和鞭策。
我们在这里召开县委XX巡查组巡查升坊工作动员会,旨在提高大家的认识,正确把握巡视工作内容、形式和方法,积极配合巡视组开展各项工作。
在此,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县委XX巡查组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诚挚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出席今天动员会的县委XX巡视组的领导有: XX巡查组组长,县XX纪工委书记刘礼军同志; 县纪委副科级纪检监察员贺荣彬同志; 县审计局总审计师邓婷同志; 团县委王新同志。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镇机关全体机关干部,镇机关退休老干部代表;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村两委换届退下来的老村支书和老村主任; 今天的动员会共有三项议程:一是巡查组发放问卷调查表;二是请县委XX巡查组组长刘礼军同志作动员讲话;三是由我对巡查工作作表态发言; 刚才,刘礼军组长的讲话,深刻阐述了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详细介绍了巡查工作的内容、方式及相关情况,并提出了明确要求。
我们一定按照县委巡查组的要求,义不容辞地配合做好有关工作,确保巡查工作顺利开展。
下面我代表 第二、精心组织,全力配合。
这次巡查的主要对象是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我本人作为班子主要负责人,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
谁写过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国梁镇委关于党委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情况报告(社会公开稿) 区委第四巡察组于2018年9月下旬至11月下旬对国梁镇党委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巡察,并于2018年12月27日集中反馈和通报了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
会上,党委书记张军东代表国梁镇党委领导班子作了表态发言:一是统一思想、深化认识,高度重视此次巡察工作;二是精心组织、全力配合,全方位支持巡察组开展工作;三是端正态度、接受监督,认真整改自身存在问题;四是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加速推进国梁实现跨越发展。
接到《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巡察办印发<关于对国梁镇党委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大足巡办发〔2018〕61号)文件后,党委书记张军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研究,逐条制定改进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倒排时间进行整改。
对重大整改事项,亲自部署、亲自督导。
于2019年1月29日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点对照检查《区委第四巡察组关于对国梁党委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
目前,我镇己对巡察组交办的七个方面15个问题均己全部整改到位。
现将党委主要负责人张军东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端正态度,高度重视,正确对待巡察工作巡察工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有力抓手,也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业绩的重要方法,更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
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正确认识,把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当作当前的一项最主要的政治任务来落实。
党委书记张军东积极部署、主动作为,多次组织召开党委会、党政办公会、整改动员会、整改工作推进会等,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对区委第四巡察组交办的事项坚决拥护、照单全收、对号入座,认认真真领会要求,仔仔细细剖析原因。
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从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制度建设、纪律震慑等方面深挖问题根源、制定措施,为巡察整改工作的有序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为切实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落实,党委书记张军东于2019年1月7日和1月22日,组织、主持、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会议通过了“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国梁镇党委工作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国梁委发〔2019〕1号),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张军东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周建森、人大主席钟应、党委副书记张林为副组长,班子其他领导为成员的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党委副书记张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整改事务;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国梁镇整改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实施方案》(国梁委发〔2019〕5号),党委书记对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是分管范围内整改的第一责任人,相关办、站、所负责人是整改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问题整改落实,切实做到认真改、坚决改、彻底改,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拖沓推辞。
三、结合实际,深入调研,建立问题台账限时整改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及时梳理整改事项。
2019年1月7日,党委书记张军东亲自召开了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对巡察提出的七个方面15个问题逐项进行了清理,并就存在的问题督促班子成员及时认领、深刻剖析原因,及时组织相关责任人对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研讨。
二是深入实际调研,科学制定整改措施。
对存在的问题,党委书记张军东率队,在深入各村、各单位进行调研的同时,组织班子成员分片深入村组进行调研,要求每位班子成员对交办的问题要撰写调研提纲,并在班子会上进行交流汇报,确定整改措施科学有效。
三是及时汇总意见,建立整改台账。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党委书记张军东于2019年1月22日召开了专题会议,逐项研究具体的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
由巡察整改办公室对意见和建议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分类,按照分管领导和各办、站、所的工作职责,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
方案形成后,党委书记张军东多次修改,提交党委会讨论通过。
最后,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了各党支部,同时抄送区委巡察办,并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进行了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及时总结,建章立制,确保整改成果长效久远注重巡察工作的总结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形成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
按照巡察整改方案要求,我镇建立健全了《国梁镇党委会议事规则》、《国梁镇行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国梁镇“三重一大”决策办法》、《国梁镇机关管理制度》、《国梁镇内部控制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从制度上加强规范约束。
二是完善镇村干部学习制度和工作纪律规定,集中整顿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问题。
实行领导班子带头值班、签到制度,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由镇纪委对全体机关干部出勤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对违反工作纪律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并由镇纪委进行约谈。
每月定期(周一下午)集中学习,不断强化纪律意识。
三是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筑牢党风廉政防线。
在整改过程中,我镇狠抓作风建设不松劲,并结合每月20日主题党日活动,将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向基层延伸、压实。
整改期间,我镇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给予3人批评教育处理;全镇责令退回违规资金6.4765万元,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了强烈的震慑,警示教育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
党委书记张军东在巡察整改动员会、党委会、机关干部学习会和其他工作推进部署会上多次强调,对待巡察整改,不能敷衍了事,流于形式,更不能一阵风、走过场,我们必须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党的建设、日常工作融为一体,从实际工作出发,以优异的工作成绩来验证巡察结果,以巡察成效来推动日常工作的开展。
今年继续将巡察整改工作列入全镇重点工作内容,同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此次巡察整改工作的成效影响久远,为国梁早日实现“农业强镇、生态重镇、风貌村镇、幸福城镇”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国梁镇委 2019年3月1日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主持词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主持词同志们: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单位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
在刚刚过去的20XX年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显著,**单位党委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从严管党、从严治党,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服务**单位生产经营的有力推手,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在改革发展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单位纪委严格履行监督责任,持续强化作风建设,不断巩固近两年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严肃监督执纪问责,认真开展一系列的专项治理、巡视整改、“回头看”等工作,坚决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乃至违法犯罪的行为,进一步优化了单位发展的环境,营造了良好的从业氛围;单位各单位和广大领导干部也在单位党委的统一领导和要求下,不断筑牢思想防线,严格做到遵规守纪,提升自身防腐拒变的能力,廉洁从业的纪律意识在一步步的构筑。
今天我们召开这个会议,就是为了全面总结单位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域的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的工作计划,同时也对20XX年来的违纪案例进行点名道姓的通报曝光,起到处理一个、警示一批、唤醒一片的作用,希望大家严肃参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等共计*人。
今天的会议共有六项议程,首先进行第一项,由记**同志进行20XX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并对2018年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下面进行会议第三项议程,表彰20XX年年度**单位先进单位和个人;
物业主管的职责是什么?
议事规则主要是指会议制度、议会议事程序以及应遵则的规定。
国家在宪法和法律中规定了议会议事的基本条款。
大多数国家为了保证议会的平稳运转和工作效率,都制定了 议事规则,对议会会议的召开,议案的提出、审议和通过,议会的表决,议会组织机构及其工作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
议会由两院组成的,议事规则通常由议会的两院各自制定,一般情况下对每届议会都适用;也有的国家每届议会都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
由于各国的具体情况不一样,议事规则的内容和繁简程度也有所不同。
现将国外一些主要国家议会的议事规则介绍如下: 一、会议制度 议会举行会议是议会议事、行使职权的基本方式。
议事规则通常都对议会会议的会期、会议的召集、会议的形式以及法定人数作出规定。
议会会议的种类及会期。
议会会议的形式主要有:议会例行会议、议会非常会议、议会两院联席会议、议院会议、议会委员会会议、议会小组委员会会议。
例行会议又称例会或常会,是议会会议的主要形式,按法律规定在固定时间内召开。
有的国家规定每年召开一次,如美国、日本;有的国家规定每年召开两次,如法国、意大利。
例行会议往往有相对固定的会期,会期的长短各国有所不同,如法国议会每年的两次例会,第一次例会从10月2日开始,会期80天,主要讨论预算问题;第二次例会从4月2日开始,会期不超过90天,主要讨论立法问题。
俄罗斯国家杜马会期分为春秋两季会议,春季会议从1月12日至6月20日;秋季会议从9月1日至12月25日。
日本国会一般会期为150天,韩国国会的常会会期为100天。
议会例会期间,议员并不是每天开会,实际上是宣布议员正式工作的开始和议会内部机构的工作时间。
在此期间,议员未经议会准假,不得离开举行会议的城市,不得出访或进行其他与开会无直接关系的活动。
议会非常会议又称特别会议、临时会议,是在议会例会之外,国家遇到关系全局的重大事件而必须召开的会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一般作出决定即算完成当次会议的任务,因此这种会议的会期较短,一般只有几天。
非常会议的召开需要有关人员或机构提议,由议会指导机关或议长作出决定。
有权提出召开非常会议的人员或机构一般包括:国家元首、政府、议会指导机关、联邦制国家中的一个或若干组成部分、一定数量的议员、选民团体等。
但因西方国家的议会正常会期比较长及对提起召开非常会议的动议作了比较严格的规定,因此议会非常会议较少召开。
会议的组织。
议会会议由议会指导机构主持。
指导机构可以是一个人(议长),如英国、美国;也可以是一个集体(执行局或主席团),如法国、德国。
指导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召集和主持会议、安排议程、主持会议的辩论、主持会议的表决等。
指导机构通常由选举产生,作为指导机构的执行局或主席团,一般由议长、副议长、各议会党团主席、议会秘书长等组成。
集体指导机构也由一位议长主持工作,决定由集体作出。
议事日程的安排,是议会工作中的关键部分。
在多数国家,议会的议事日程由议会指导机构排定。
但有些国家的政府对议会有相当大的控制权,由政府决定议会时间表;德国、意大利等国,政府可派代表参加制定议事日程的机构。
议会的议事日程一经确定,一般不做随意改动;如有特殊情况,可按规定的法律程序变动。
如法国,议事日程确定后,只有涉及到法律规定优先列入的问题时,议程表才能修改。
日本规定,议长认为有必要,或议员提出修改动议时,议长在征求议院的意见后才能修改议事日程。
会议的公开制度。
多数国家规定议会的会议一般公开举行。
公开的内容包括:议会会议公开举行;议会议程和日程提前公布;准许公民旁听;报道自由;议会议事记录和简报登载在公开刊物上。
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议会网站已经成为议会公开的重要渠道,还有些国家设有专门转播议会活动的电视频道。
但在实践中,各国对议事公开的理解和公开的程度是有区别的。
不少国家的议事规则还规定可举行秘密会议。
秘密会议一般讨论外交、国防、公共安全等涉及国家机密;不宜公开讨论的问题。
秘密会议除议员外,其他人不得出席旁听或报导,议事记录作为秘密文件保管。
为了不破坏公开性原则,规定秘密会议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由一定的机构或一定数量的议员提议才能召开。
美国、英国等国家议会召开秘密会议时,需要关门进行,无关人员必须清出会议场所,所以秘密会议也被称为“闭门会议”。
西方各国议会一般都允许公众旁听。
议会设有专门的旁听席,愿意参加旁听的公民,只要到议会大厅领取一张旁听证,即可参加旁听。
旁听证按先来后到,发完为止。
有的国家也把一部分旁听证发到有关部门,邀请有关部门派人旁听。
还有的国家,每一名议员都可以掌握一部分旁听证,由议员送给有关人员。
旁听人员都要遵守旁听秩序。
开会的法定人数。
无论是召开例行会议还是非常会议,多数国家议会议事规则都有法定人数的规定。
大多数国家规定为全体议员的过半数,也有的国家规定为三分之一、三分之二、四分之三、五分之三。
当开会时间已到而法定人数不足时,各国议事规则规定可以将开会时间适当推迟,推迟后仍不足法定人数时,则宣告休会。
为了保证议员能够出席会议,多数国家的议会实行请假制度,如芬兰、瑞典,规定议员不能出席会议时,必须请假并经批准;对无故不出席会议的议员,规定了制裁的办法。
也有少数国家没有规定请假制度,如法国、荷兰,但有其他相应的督促措施。
二、议事程序 (一)议案的提出 议案是指被授予专门权限的机构和人员向立法机关提出的法律或决议草案等议事原案。
为了保证议案的质量,许多国家议会议事规则对议案的提出都作了详细而严格的规定。
提案主体。
哪些人可以提案通常由宪法和议事规则规定。
多数国家议会议事规则规定,一定数额的议员、国家元首、议会的两院及各种委员会或政府拥有提案权。
在责任内阁制国家,政府的提案在议会讨论中占优先地位。
联邦制国家中,有些规定联邦的组成部分拥有提案权。
有的国家规定,一定数量的选民也可以提案。
俄罗斯宪法规定,联邦宪法法院、最高法院和最高仲裁法院在由其管辖的问题上也享有立法动议权。
议案一般需附有说明,写明提案理由,议案要在会议召开前一定时间内提出。
议案在列入议会的议事日程之前,通常先交由一定的机构审查。
议会的领导机构在通过议事日程之前,必须把它所收到的议案情况向议会全体会议汇报。
议案撤回。
有的国家规定,议员要撤回已经提出的议案和动议时,必须由提案者请求。
在成为委员会的议题后,撤回须经委员会准许;在成为会议的议题后,撤回须经议院准许。
(二)议案的讨论 委员会讨论审查。
一般议会收到议案或决定将议案列入会议讨论后,通常先将议案交有关议会委员会讨论。
委员会会议在听取提案起草者或起草单位的代表就起草问题及有关事项所作说明后,委员会成员充分发表意见,最后要对所讨论议案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向议会或议院会议作汇报。
决议以报告形式写出,获得委员会简单多数赞同的意见、建议和修正案均列入报告,作为委员会的集体意见。
“三读制”。
西方国家对议案的讨论一般实行“三读制”。
“三读制”是指任何议案都必须经议会三读审议后才能通过。
“三读”议事程序是在英国形成的,后来被美国、德国、丹麦、新西兰等主要西方国家所仿效。
一读阶段,是在议会全院会议上宣布议案的名称和要点,然后把议案送到有关委员会进行审查。
二读阶段,是宣读议案内容,在专门委员会审查和修改的基础上进行辩论,再行修改。
三读阶段,即进行表决。
在一院制的议会,议案经过三读通过后,即完成了在议会的立法程序。
在两院制国家,议案在一院三读通过后,要送到另一院按照同样程序三读通过。
如果议会一院批准的议案在另一院获得通过,或者经过两院联席会议的协调获得通过,那么这项议案的“三读”过程就告结束。
辩论。
辩论是议会主要的、最常用的议事方式。
一般议会或议院在听取了委员会对议案的审议报告或提案者的报告后,议会或议院会议便开始正式讨论,进行大会发言或辩论。
许多国家的议事规则都对辩论的程序、辩论的规则作了规定。
辩论要求辩题集中、态度分明、限定时间。
辩论程序一般分几个步骤:即动议——双方首席先后发言——双方其他议员轮流发言——双方代表总结——表决。
议员的发言。
外国议会议事规则中一般都对议员的言论免责和发言时间限制作出规定,前者旨在保护议员的言论自由,后者旨在约束个别议员漫无边际的发言和利用言论自由阻挠讨论的行为。
议员在议会中任何会议上的发言只要不使用诽谤、侮辱性语言,不泄露国家机密和揭露他人隐私,且遵守发言程序规则和会场秩序规则,发表任何言论均受法律保护。
违者议长可行使处罚权,如禁止其发言、驱逐出会场等。
对于议员的发言,大多数国家对发言次数和发言时间有所限制,一种办法是限制每个议员的发言次数和时间,另一种办法是限制每个议会党团的发言次数和时间。
对发言时间的规定从不超过10分钟到不超过30分钟不等,法国、意大利、德国、日本等国对发言时间按该议会的议会党团所占议席比例分配。
议事规则通常还规定,就同一问题的第二次发言时间应少于第一次发言,如表达反对意见,发言时间可适当延长或不加限制。
如发言人超过规定时间偏离议题,主持人可令发言人停止发言或言归本题;对不听劝阻者,主持人有权取消其发言权。
议员在辩论中的发言,不论在哪一个国家,都由指导机构负责安排。
通常的做法有两种:一种是议员可以(或必须)预先向每一场辩论的主持人登记;一种是在辩论过程中,议员可随时向主持人请求发言。
议员发言,有些国家不准议员照稿宣读,有些国家允许使用发言提纲或宣读有关技术性材料和引文。
极少数国家不对发言加以任何限制,如芬兰等国,只要议员愿意,想讲多久就讲多久,想讲几次就讲几次。
“一事不再议原则”。
这一原则是议会议事的传统和惯例,即对于议会已经议决的事项,在同一次会期中不得再次审议和做出决议;如确有必要讨论,也只能在下一次或以后的会期提出和审议。
这一原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议会意见的一贯性,保持议会决议的权威,也有利于提高议事效率,尤其是防止议会内少数派阻挠议事过程的正常进行。
(三)表决 表决是代议机关作出决定的重要法定程序。
各国根据方便实用、公正合理、烘托气氛等原则,并从自身的历史传统和习惯出发决定采用何种表决方式。
各国常用的表决方式有:口头表决、举手表决、起立表决、分组或分门列队表决、唱名表决、投票表决、掷球或作记号表决、鼓掌欢呼表决、使用表决器表决、无异议表决。
在议事过程中,议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不限于一种。
电子表决技术因其准确、方便、快捷的优点,在各国议会表决中得到广泛应用。
关于表决的法定人数各国规定不一,主要取决于议案的重要程度。
例如对宪法的表决,通常要求有三分之二或四分之三绝对多数票才能通过,而对一般法律案的表决,过半数即可。
对同类别法律的表决,各国规定亦有差别,二分之一以上赞成即可通过法案的国家最多,其他还有三分之二、三分之一等。
在表决议案出现赞成票与反对票相等的情况下,通常有两种解决方法:一是由议长或其他主持会议的人投票决定。
在美国国会中,议长不进行投票,但在赞成票与反对票相等时,议长的一票就是决定性的。
二是提案被视为否决。
例如,法国国民议会议事规则规定“赞成与反对票相等,付诸表决的问题算不通过”。
关于法定票数的计算基准,主要有“出席表决比例制”、“出席会议比例制”和“全体成员比例制”。
整体表决和逐条表决是表决法律案的两种主要方法。
就各国的惯例而言,逐条表决为常规方法,而整体表决则为例外。
美国在表决时分两步进行,先对议案的各种修正案进行表决,然后对整个议案进行表决。
在议员因故不能参加投票的情况下,有些国家议事规则中设计了委托投票规则,允许议员将表决权委托他人代为行使,但也对这种委托投票的操作做了严格的限制,如委托他人投票的议员必须出具书面的表决委托书。
在允许委托投票的国家中,法国两院的委托投票规则是比较完备的。
一般情况下,各国议会的表决都是公开进行,只有个别人事选举或有关个人权利的表决等极少数情况例外。
例如,在德国,秘密投票这种投票形式专门用于选举联邦议院议长、副议长,联邦总理和议会国防专员。
(四)议事记录 议事记录是议会会议的重要文件,几乎所有国家的议会都记录议员在各种问题与事项上的辩论发言、一切动议。
会议暂停或结束后,向议员提供议事记录,议员有权利也有义务审阅本人的发言记录。
如发现所记内容与发言有出入,可以向会议主席提出校正要求。
如议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就记录提出异议,就被认为批准了记录。
有的国家允许议员将未讲过的资料或未能完成的发言增补进记录中。
议事记录付印后由议长或有关负责人签署,存入议会档案室备查。
一般国家的议事记录要在会后公开发表,有的是完整记录的发表,有的只发表记录概要。
当会议发生争执时,会议主持人可以根据议事记录作出决断,公众也可以通过议事记录了解立法意图以及各种审议意见。
三、委员会工作程序 各国议会大都根据需要设置若干委员会,就各种问题向议会提出意见、报告或者议案。
议会的各种活动,特别是法律的制定和审议大都在委员会中进行,委员会实际上是议会活动的中心。
根据外国议会议事规则,委员会分常设(或称专门)或临时(或称特别)两种。
常设委员会是根据立法需要,以管辖范围划分的委员会。
又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出于议会自身活动的需要而设置的,如日本参、众两院设有议院运营和惩罚两个委员会,美国参议院的规则和行政委员会;后一种委员会的具体设置有的与政府部门对口、有的按专业领域设置。
常设委员会下面还可设小组委员会。
委员会的成员都是对委员会管辖事务具有专长的议员。
特别委员会是为处理特定问题而设置的,任务结束、向议会提出报告后,即告终止。
委员会的活动主要是审议议案。
议案提出后,议长或议会主持人将议案送交有关常设委员会审议,委员会应对与议案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
它可以派员到各地巡视了解情况,也可以通过召开征询意见的会议或举行听证会收集材料。
经过调查后,委员会根据调查结果对议案逐条审议,向议会提出审查报告。
在以美国为代表的总统制国家,委员会可以通过议案,也可以修正议案,对于它认为不成熟的议案,委员会可以将其搁置。
在以英国为代表的责任内阁制国家,委员会也有权修改议案,但无权否决议案,而必须将自己的意见连同被审议议案交付议会,由议会最后定夺。
委员会对于倾向通过的议案应在报告中说明议案的目的、范围以及推荐的理由,经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即列入议会会议的议事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