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化字详细进程是怎样的
建国后的语文工作(1949年----1985年) 陈乃华 许长安 宋柏尧 王凡 新中国成立以来文字改革的发展历程 文字改革是一项巨大的社会改革,需要一定的社会政治条件。
在战争年代,文字改革没有正常开展的可能。
在解放战争时期,军事和政治斗争压倒了一切,文字改革运动基本上处于停顿状态。
新的人民政权的建立,为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开展创造了优越的条件,文字改革也随之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
第一节 文字改革的序幕 (1949―1955年) 1949年至1955年,新中国成立后头六年,是新中国文字改革的研究准备阶段。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建立机构,确定方针,制定实施方案。
一、新中国第一个全国性文改革组织——中国文字改革协会诞生 1949年初,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即将在全国取得最后胜利。
中国共产党筹备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邀请全国各界爱国、进步人士到北平,共商新中国建国大事。
在这一新形势下,全国各地的语文专家、文字改革工作者纷纷写文章、出书刊,互相联络,呼吁团结合作,希望在新的政治环境下恢复一度沉寂的文字改革事业。
1949年初,国语罗马字的创始人之一黎锦熙给吴玉章写信并当面交换对文字改革的见解。
1949年8月28日,吴玉章等在华北大学举行了文字改革协会第三次发起人会议,新增胡乔木、聂真为发起人。
1949年9月1日,主席指定吴玉章、成仿吾、范文澜、马叙伦、郭沫若、沈雁冰等共同组织中国文字改革协会。
1949年10月10日,中国文字改革协会在北京正式成立。
10月20日,协会举行了第一次理事会议,决定把研究拼音文字作为主要任务。
12月4日,中国文字改革协会召开了第一次常务理事会,推选吴玉章为常务理事会主席兼拼音方案研究委员会主任;推选黎锦熙、胡乔木为副主席兼拼音方案研究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文字改革协会从1949年10月到1952年2月,主要工作是组织对拉丁化汉语拼音文字方案的研究;“协会”成立不到半年,就收到了几百种汉语新文字方案。
二、新中国第一个主管文字改革工作的国家研究机构——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成立 1950年7月,教育部邀请在京的语文研究工作者30多人座谈,提出了组织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的建议。
1951年12月26日,周恩来总理指示,在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下设立一个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
1952年2月5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召开成立大会,由马叙伦主持。
根据主席关于制定民族形式的汉语拼音文字方案的指示,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从1952年3月开始了以制定汉字笔画式拼音方案为主的研究工作。
1952年8月,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召开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
10月,拼音方案组召开会议,通过一个汉语拼音字母表,其中声母24个,韵母37个。
1953年初,对拼音方案组拟出的中国拼音文字字母草稿提出意见。
拼音方案组根据毛主席的指示,决定分人拟出几套草案。
拼音方法以双拼为主。
6月,拼音方案组拟出5种草案,后议定以吴玉章的方案为基础,深入探讨。
1954年7月,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召开第四次全体委员会议,对拼音方案组提出的5种民族形式的拼音方案草案进行讨论,但始终无法从中确立出一个令人满意的方案。
在试制民族形式的汉语拼音方案前后,1950年到1955年,全国各地工农兵、机关干部、学校师生和海外华侨共633人寄来了655个汉语拼音文字方案。
三、设立中共中央文字问题委员会,指导文改工作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为了加强对文字改革工作的指导,于1953年10月1日在党中央成立了中央文字问题委员会。
1953年11月21日,中央文字问题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研究了整理和简化汉字问题;根据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一年多来研究所得的材料,向中央写了请示报告,提出了可以首先实行的4项初步改革办法。
即:1.推行简体字。
2.统一异体字。
3.确定常用字,并对非常用字加注音。
4.极少数汉字改用拼音字母。
四、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建立 1954年10月,周恩来总理提议设立“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并指示:拼音方案可以采用拉丁化,但是要能标出四声。
10月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设立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1954年11月20日,国务院任命吴玉章为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主任,胡愈之为副主任;吴玉章、胡愈之、韦悫、丁西林、叶恭绰为常务委员,并进行成立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的筹备工作。
1954年12月23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正式成立并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最后通过了修正后的《汉字简化方案(初稿)》和《一九五五年工作计划大纲(草案)》。
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成立大会上,提出了1955年的工作任务,这就是做好三项准备工作: 1.制定《汉字简化方案》; 2.制定《汉语拼音方案》; 3.研究和推行标准音(普通话)的教学。
五、召开全国文字改革会议 为了总结新中国建立以来的文字改革工作,研究文字改革的方针,促进文字改革工作的全面发展,教育部和文改会于1955年10月15日至23日,联合召开了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来自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和中央一级有关机关、人民团体和部队的代表207人。
会议代表讨论并一致通过了《汉字简化方案修正草案》和《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草案》。
这次会议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全面地讨论文字改革问题的会议。
它标志着新中国文字改革工作研究准备阶段的完成而进入了全面实施的阶段。
六、召开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 从全国文字改革会议结束的第二天开始,1955年10月25日至31日,中国科学院在北京召开了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
会议听取和讨论了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所长罗常培、副所长吕叔湘作的报告《现代汉语规范化问题》。
会议于10月31日下午闭幕。
第二节 文字改革的高潮 (1956―1965年) 全国文字改革会议以后,文字改革工作进入全面开展阶段。
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又可大致分为以下四个时期。
一、确定方针,公布方案(1956―1958年) 新中国的文字改革工作经过六年多的摸索和努力,到1956年各方面准备已经基本就绪,各种工作已经逐步展开。
这个时期主要是批准和确定文字改革的方针、任务,发布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公布《汉字简化方案》和《汉语拼音方案》等。
(一)中共中央批准文字改革的方针。
1956年1月27日,中共中央《关于文字改革工作问题的指示》,批转了1955年11月23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党组和教育部党组《关于全国文字改革会议的情况和目前文字改革工作的请示报告》。
《指示》所批准的文字改革方针是:“汉字必须改革,汉字改革要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而在实现拼音化以前,必须简化汉字,以利目前的应用,同时积极进行拼音化的各项工作。
” 这个方针是按照毛主席的指示规定的,包括文字改革的目标和步骤,目标是拼音化方向,步骤是首先简化汉字,同时进行拼音化的准备工作。
准备工作主要有两项,一是推广普通话,一是制定汉语拼音方案。
(二)公布《汉字简化方案》。
《汉字简化方案修正草案》经全国文字改革会议通过以后,1956年1月28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
1月31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国务院的《决议》和《汉字简化方案》。
这个简化方案最突出的特点是采用社会上长期广泛流行的、约定俗成的简化汉字,所以推行起来比较顺利。
(三)全国报刊实行横排。
这个时期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是从1956年1月1日起,全国报刊实行了横排横写。
(四)成立中央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
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1956年1月28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决定成立中央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
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
1956年1月31日,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成立了普通话审音委员会,开始审订普通话异读词的读音。
1956年3月20日,教育部和高等教育部发出《关于汉语方言普查的联合指示》,各省、市开始进行方言普查。
(五)公布《汉语拼音方案》。
1956年1月20日,中共中央召开知识分子问题会议。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主任吴玉章在会上作了关于文字改革的发言。
接着主席讲话,在讲话中,表明了他放弃汉语拼音采用民族形式自创字母的主张,而转回到了他曾经赞成过的采用拉丁字母的态度。
1956年2月12日,《人民日报》发表了《汉语拼音方案(草案)》和《关于拟订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的几点说明》,向全国人民征求意见。
根据各方面的意见,文改会拼音方案委员会于1956年4月到1957年10月召开了10次会议,对《汉语拼音方案(草案)》进行修订。
制定汉语拼音方案是关系到全国人民的大事,为了把方案审核修订好,1956年10月10日,国务院批准成立了汉语拼音方案审订委员会,任命郭沫若为主任,张奚若、胡乔木为副主任,有委员16人。
经过反复讨论和磋商,审订委员会于1957年10月提出《汉语拼音方案修正草案》,接着,10月25日,政协全国常委会扩大会议同意《汉语拼音方案草案》(即修正草案);11月1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60次会议通过《关于公布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的决议》。
在12月的国务院全体会议上,通过了《汉语拼音方案草案宣传工作计划要点》,拟定从1957年12月11日至1958年1月11日为汉语拼音方案宣传月。
1958年1月10日,政协全国委员会举行报告会。
1958年1月27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开始讨论《汉语拼音方案草案》。
2月3日,吴玉章在第一届第五次会议上作《关于当前文字改革工作和汉语拼音方案的报告》。
经过讨论后,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正式批准《汉语拼音方案》,并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汉语拼音方案的决议》。
酝酿已久的《汉语拼音方案》终于诞生了
(六)周恩来总理作《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的报告。
1958年1月10日,政协全国委员会举行报告会,周恩来总理在会上作了《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的重要报告,他在报告中对文字改革的三大任务“简化汉字,推广普通话,制定和推行汉语拼音方案”做了明确透彻阐述。
(七)文字改革宣传工作逐步加强。
在文字改革的黄金时期,文字改革的宣传工作也逐渐得到加强。
1956年6月,文字改革出版社成立,这是专门出版文字改革和语言文字书刊的出版社。
二、努力贯彻,形成高潮(1958―1960年) 周恩来总理的报告《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发表以后,全国掀起执行三项任务的高潮。
1958年5月5日,刘少奇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中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时提出:“积极地进行汉字的改革。
”这个指示是中共中央对全国人民的号召,把正在掀起的文字改革进一步推向前进。
(一)推行《汉字简化方案》,继续征集新简化字。
根据国务院决议,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分四批推行简化字,共推行517个简化字。
1960年6月4日,教育部、文化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出《关于征集新简化字的通知》。
(二)树立推普典型,举行观摩会,基本完成方言普查。
在前两年的基础上,推广普通话工作从学校走向社会,到1958年在全国范围内形成高潮。
3月20日,中央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向各省市发出《一九五八年推广普通话工作计划纲要》。
在推广普通话的高潮中,中央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和教育部于1958年7月25日在北京联合举行了第一次全国普通话教学成绩观摩会。
(三)汉语拼音广泛应用,注音识字颇见成效。
《汉语拼音方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立即在全国推行。
新闻、出版、广播、工商、交通、科技等各方面都开始广泛应用,特别是在小学拼音教学和注音扫盲工作中,更显示了良好的效益,推行工作得到迅速的发展。
1959年12月27日,山西省教育厅在万荣县召开了全省推行注音扫盲现场会议。
1960年4月22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推广注音识字的指示》。
1960年5月11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总结了注音识字的优越性。
(四)吴玉章深入实际视察,走遍半个中国。
1958年5月到1959年5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主任吴玉章先后视察了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上海、江苏、山东、河南、湖北、陕西、四川、广东、山西等13个省市。
他视察后,立即把他所看到的和想到的写了出来,并于1959年3月20日在《人民日报》上发表。
三、调整、巩固,稳步前进(1961―1962年) 1959年到1961年,中国国民经济发生严重困难。
1961年起,开始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文字改革工作也进行了调整。
(一)修订《汉字简化方案》,征求各方意见。
1962年9月6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举行第八次全体会议,决定成立《汉字简化方案》修订小组,推举丁西林委员主持小组工作。
修订小组成立后,随即采取座谈、通信、访问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二)搞好普通话教学,继续异读词审音工作。
(三)改进汉语拼音教学法,《人民日报》实行难字注音。
1961至1962年期间,汉语拼音方案的推行工作由于受到国民经济困难的影响,也放慢了步伐。
在1958年全国开始教学汉语拼音时,一般都是以《汉语拼音方案》为教材,教学声母、韵母、声调和拼写规则。
后来发现要求初入学的儿童和文盲掌握各种拼写规则有困难,所以开始了拼音教学法的改革。
四、总结成绩,促进改革(1963―1965年) 国民经济经过调整以后得到恢复,1963年,文字改革工作也开始复苏。
(一)郭沫若的《日本的汉字改革和文字机械化》。
为了继续促进文字改革工作,《人民日报》1964年5月3日发表了郭沫若的文章《日本的汉字改革和文字机械化》。
(二)吴玉章的《汉语拼音方案在各方面的应用》。
1964年2月17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吴玉章的《汉语拼音方案在各方面的应用》一文。
这篇文章是对汉语拼音方案公布后六年来各方面应用情况的总结,同时也促进了此后汉语拼音方案的推行工作。
(三)明确推普重点,总结八年经验。
1963年7月12日,中央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教育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出《关于转发〈一九六三年上海市推广普通话工作纲要〉的联合通知》。
1963年8月1日到13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部分省市推广普通话工作会议。
1964年8月17日,第四次全国普通话教学成绩观摩会在西安召开,这是中断了四年以后举行的一次盛会,标志着推普工作又再次活跃起来。
(四)汉字简化和整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这个时期,在汉字的简化和整理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主要是: 1.完成了《简化字总表》的编印。
2.完成了《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的编印。
3.更改地名生僻字工作的进展。
4.整理汉字查字法工作的进展。
第三节 文字改革在低潮中 (1966―1976年) 一、前五年工作完全停顿(1966―1971年) 从1966年6月起,“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席卷中国大地,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被迫停止工作,多数委员和专家受到迫害。
语言文字的应用在社会上出现了混乱局面。
从1966年6月2日起《人民日报》报头取消了汉语拼音,其他报纸、期刊也先后不用汉语拼音拼注报刊名称;7月,《文字改革》杂志和上海《汉语拼音小报》停刊,8月,《光明日报》的《文字改革》专栏停刊。
二、后五年工作有所恢复(1972―1976年) 1972年春,根据周恩来总理的指示,郭沫若找了从五·七干校回北京探亲的文改会副主任叶籁士谈话,决定从干校调回部分干部,开始恢复文字改革工作。
(一)拟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
1975年5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提出《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报送国务院审阅。
根据周恩来总理的指示,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对《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进行调整修订,再次在有关部门和地区征求意见,1977年5月拟出修订稿,正式报国务院审批。
(二)推广普通话工作重新恢复。
1972年,各地开始恢复推广普通话工作。
(三)进行汉语拼音基本式教学试验,举办汉语拼音广播讲座。
1974年3月15日到4月3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联合举办了汉语拼音广播讲座。
(四)汉语拼音在中国地名罗马字拼写法上有了可喜进展。
汉语拼音方案的推广应用,首先在中国地名罗马字拼写法的工作中也取得了明显的进展。
(五)宣传工作有所恢复。
1973年3月,、周恩来在《文字改革简报》副刊第2期上批示同意恢复《光明日报》的《文字改革》专刊。
十年动乱后期,文字改革工作有所恢复,但是仍受到政治运动的不断冲击,在左倾思想的干扰下,步履蹒跚。
第四节 文字改革的复兴 (1977―1985年) 一、文字改革工作的恢复(1977―1979年) 粉碎“四人帮”以后,文字改革工作得到进一步的恢复。
(一)试用《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
1977年5月20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将《关于〈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的请示报告》送国务院审批。
10月31日,国务院将这个报告批转各省、市、自治区和国务院各部委、解放军总政治部。
1978年3月2日,教育部发出《关于学校试用简化字的通知》,决定全国统编的中小学各科教材,自1978年秋季起一律试用《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第一表的简化字。
(二)教育部重申推普方针,召开第五次全国普通话观摩会。
1978年8月26日,教育部发出《关于加强学校普通话和汉语拼音教学的通知》,重申必须继续贯彻“大力提倡,重点推行,逐步普及”的推普方针。
1979年4月22日至28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教育部在杭州市联合召开了全国推广普通话工作汇报会。
1979年8月11日至20日,教育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共青团中央在北京联合召开了第五次全国普通话教学成绩观摩会。
(三)开始汉字编码的研究工作。
汉字编码是电子计算机对汉字信息进行处理时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70年代以后,这一课题在中国很急迫地提上研究日程,电子计算机界希望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参与这项研究工作。
1978年12月5日至14日,在青岛举行的全国汉字编码学术交流会上,有17个省市的65个单位84位代表出席了会议,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也派人到会。
二、文字改革工作的发展(1980―1985年) (一)文字改革领导机构的充实和调整。
1980年3月25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充实和加强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的通知》。
充实和加强后的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于1980年5月20日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
(二)胡乔木就文改问题发表重要讲话。
1982年1月23日,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委员胡乔木就文字改革问题发表了重要讲话。
(三)修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拟订《统一汉字部首表》。
(四)继续努力推广话。
1.召开全国学校推普工作会议。
2.推广普通话写入宪法,15个单位发出《大家都来说普通话倡议书》。
3.召开商业系统推普座谈会。
4.各地加强推普工作。
5.加强对学校推普工作的领导。
6.修订《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
(五)进一步推行和完善《汉语拼音方案》。
1.汉语拼音成为拼写汉语的国际标准。
2.纪念《汉语拼音方案》公布二十五周年。
3.拟订《汉语拼音正词法规则》。
4.研究汉语拼音标调法。
5.规定有关汉语拼音字母的读法和写法。
(六)开展文字改革的教学和科研,全国高等院校文字改革学会成立。
1979年5月6日在上海市举行了高等院校文字改革教材编写协作会议的第二次会议。
1979年9月,由曹余章、许宝华、颜逸明、杨春霖、张静等57人发起,胡愈之、吕叔湘、王力、叶籁士等14人赞助,提出了“成立高等院校文字改革研究会倡议书”。
经过两年的积极筹备,全国高等院校文字改革学会于1981年7月13至20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举行成立大会。
(七)宣传工作的恢复和发展。
随着文字改革工作的恢复,各地的宣传工作有强。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主办的《汉语拼音》小报于1977年7月试版,内部发行,1978年开始正式出版。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的机关刊物《文字改革》在停刊16年后,1981年7月复刊。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于1977年创办的《汉语拼音》小报,到1981年改名为《PINYINBAO》,由语文出版社编辑出版。
(八)进行小学语文“注音识字,提前读写”教学实验。
全国高等学校文字改革学会成立后,将“注音识字,提前读写”教学实验列为重要的研究课题,并支持黑龙江省进行这一小学语文教学改革实验。
1984年5月,教育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出《关于小学“注音识字,提前读写”实验的几个问题的通知》。
1984年6月,教育部部长何东昌视察上海杨浦区第四中心小学,看了一年级实验班学生的汇报课,听取了学校领导的汇报。
1984年7月21日至30日,教育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举办“注音识字,提前读写”教学研究班,有19个省、市的小学教师代表和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单位的同志共330多人参加。
1984年7月1日至5日,黑龙江省在佳木斯市召开全省“注音识字,提前读写”实验工作汇报会,检阅成绩,总结交流经验。
1984年10月,倪海曙到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民族师范学校附属小学的实验班视察后,写了一篇十分感人的报道。
这是少数民族地区的第一个实验点。
1983年12月才开始学习黑龙江省的经验,进行实验。
首先学好汉语拼音后,大量阅读拼音和注音读物,通过造句、听写、仿写、记述、命题作文和写信、记日记、办板报等方式练习写作,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实验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特别是在拼音学话和注音识字方面成绩最好。
语言文字工作的新时期 第一节 新时期,新特点 随着社会生产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整个中国的面貌都逐步更新,中国的语文生活自然也会出现一些前所未有的变化。
一、汉字研究整理的新课题 1985年,是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有关方面合作,对汉字进行研究统计取得累累硕果的一年。
这一年年初,《姓氏、人名用字统计分析》课题完成并通过鉴定。
12月9日,《汉字属性字典》的鉴定会也召开了,与会者高度评价了这项研究成果。
社会发展的明显变化,科技发展的明显变化,促使国家语言文字职能机关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的领导和从事汉字整理简化工作的人员,对中国今后整理研究工作的宏观规划,以及如何根据新的形势,对往日研究整理汉字的出发点、原则、所拟定的课题加以调整等问题,开始更深入的思索。
二、推广普通话工作的新形势 1984至1985年间,随着中国对外开放、对内搞活政策的进一步贯彻落实,更多的经济特区开辟了,商品流通的渠道更加畅通,第三产业勃兴,大批农村劳力涌向城市。
因此推广普通话的工作变得更加紧迫。
这一阶段出现的一系列新情况,新特点,都向人们表明:推广普通话的工作正逢一个良好的环境,要不失时机地扩展这方面的工作。
三、汉语拼音应用的新天地 1985年10月21日至25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在北京联合召开小学“注音识字,提前读写”实验教学座谈会。
1984年至1985年形势发展的现实,使人们认识到:电子计算机等现代化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的普及,为《汉语拼音方案》作用的发挥开辟了一个应用的新天地。
而汉语拼音方案也只有日臻完善,更适应于现代化技术的要求,才足以更好地反映自身存在的价值,永葆其活力。
第二节 新时期的里程碑 一、筹备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于1984年年底,召开了文字改革工作座谈会。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认为:在新的形势下,文字改革诸项任务中推广普通话的工作应该提到首位。
会议还明确指出: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汉字将在中国语文生活中继续发挥重要的作用,它将与汉语拼音相辅相成,共同为现代化建设服务。
1985年初,国务院同意了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关于文字改革工作座谈会情况的报告》。
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改名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1985年12月16日,国务院决定将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改名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简称“国家语委”)。
三、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胜利召开 1986年1
简体字是什么时候推行的
谁想出的
1935年8月,当时的中华民国教育部公布了《第一批简表》,收简体字324个。
这是中国政一次大规模推行简化汉字。
1936年2月,由于当“知识分子”所反对,教育部奉行政院命令,训令“简体字应暂缓推行”,《批简体字表》被收回。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扫除文盲,使人民群众能够多识字,遂成立了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开始了汉字简化工作。
1956年1月28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
1975年5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拟出了《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并报请国务院审阅。
1978年3月4日,胡愈之、周有光、王力等23人联名写信给第五届全国政协秘书处和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秘书处,要求第五届全国政协和第五届全国人大的主要文件不采用草案第一表的简化字。
1978年4月到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宣传部分别发出内部通知,在中小学课本、教科书和报纸、刊物、图书等方面停止使用第一表简化字。
1981年8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制定《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修订草案)》。
1986年6月24日,国务院发出《国务院批转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和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的请示〉的通知》,宣布废除“二简字”。
因此,我们现在使用的是简化字,不是简体字,简体字是1935年中华民国教育部推行的,后来因为反对而终止执行。
简化字古来就有,大陆从1956年1月28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全面推行。
附:古代就有的简化字:唐朝虞世南(?-638年)书《孔子庙堂碑》中有:状、弥、将、于、来、随、尔、涌、麦、継唐朝褚遂良(?--658年)书《雁塔圣教序》中有:盖、弥、净、箧、纲、随汉朝史游《急就章》中有:时、东、陈、孙、检、帐、项、楼、来、夹、颊、侠、箧、贝、学、见、为、伪、长、张、随、状、问、觉、乐、犊、读、断、变、郸晋朝王羲之(303年--361年)用过:东、岂、试、为、缅、临、终、张、时、将、见、当、孙、扬、实、尔、鲤、鱼、与、诏、长、乐、陈、来、诚、绝、顾、灾、宽、饮、谢、杨、学、万、发、问、怅、颐、视。
行书字帖中见到王羲之用过:于、将、随、终、岂、谁、维、侠、绵、绛、结、给、粮、纺、谓、语、为、数、谢、败、丧、盖、纸、书晋朝王献之(344年--386年)用过:尝、临、谓、诸、当、问、顿、许、尔、闻、弥、将、来、终、缠、绝、随、门、与、岂、劳、肾、为、汤、怅、时、经、传、写、孙、觉、陈、见、茎、顺、东、险、会、诣、请唐朝欧阳询(557年--641年)用过:来、闰、馀、问、盖、维、临、终、随、隐、将、侠、荣、门、闲、墙、粮、顾、纸、纷、绥、纭、间、丧、辞、结、数、状唐朝虞世南(?--638年)用过:来、问、礼、绝、维宋朝苏轼(1037年--1101年)用过:顾、盖、来、堕、于、饥、误、敛、将、请、绝、万、尔、贾、闻、祷、须、阙、计、时、诚、夸、纳、记、诉、纠、与、访、谁、长、诗、语、馀、缘、弥、纪、闲、终、谓、闰、债、状、谒、见、间、挟、维、问、谈、啸、传、东、宽、当、闰、绝、须、数、挟、细、鸾元朝赵孟頫(1254年--1332年)用过:来、给、诸、惮、质、丧、将、门、壶、设、请、绝、违明朝董其昌(1555年--1636年)用过:记、为、将、纳、缉、于、万、证、盖、萧、顾、楼、赋、长、与、谓、览、尽、时、诸、谱、传清朝郑板桥(1693年--1765年)用过:问、觉、尽、梦、诗、来、绸、缪、潍、为、两、现、画、闻、壮、剑、红、饭、贾、见、语、状、胆、尔、阅、词、缓、继、应、给、证、宽、讯、说、请、违、麦、随、时、课、该、调、结、约、对、详、诉、贤、险、赋、蒋、学、劲敦煌出土文献中的俗字,爱、绊、笔、缠、尘、虫、床、纯、辞、断、堕、尔、盖、个、顾、挂、国、号、饥、迹、继、夹、荚、颊、坚、检、将、绛、经、颈、来、赉、礼、怜、粮、乱、脉、门、弥、鸣、纽、凭、栖、齐、启、弃、悭、墙、惬、箧、轻、师、随、万、闻、问、无、狭、侠、贤、挟、兴、烟、痒、异、隐、与、语、岳、灾、沾、众、嘱、装、庄、壮、状
汉语的拼音是怎么回事
古人曾采用直音、读若、反切等方法为汉字注音。
汉末魏晋南北朝时,相继渐知反切,分辨宫商角徵羽五音,分别平上去入四声。
佛教传入后,汉字切韵生于西域,旧所传十四字,贯一切音,称为婆罗门书,其后又得三十六字母,音韵之道始备。
唐朝时期日本人创造的假名,也可能是最早用于拼注汉字语音的注音符号之一。
明朝时期朝鲜人创造了谚文。
明代回回创造了用阿拉伯字母为汉语注音的小经。
1605年,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最早采用拉丁字母为汉字注音。
1626年,法国传教士金尼阁在利玛窦方案的基础上采用音素字母为汉字注音。
早期的汉语拼音以南京官话为蓝本。
以后又出现了以北京官话为蓝本的汉语拼音以及广东话等拼音。
1867年英国人威妥玛创制的威妥玛式拼音采用北京官话作为蓝本。
威妥玛拼音的使用时间相当长,直到2010年台湾仍然广泛使用。
1892年,卢戆章仿拉丁字母造“中国切音新字”字母,并主张以南京语音为汉语语音标准,这被认为是统一全国语音的首倡者。
1900年王照受日本片假名启发创制汉字笔画型拼音字母“官话合声字母”,并主张以北京语音为汉语语音标准。
中国民族知识分子采用拉丁字母设计汉语的注音最早可以追溯到1906年朱文熊的《江苏新字母》和1908年刘孟扬的《中国音标字书》,还有1926年的国语罗马字和1931年的拉丁化新文字。
所有这些汉字拉丁化方案都为汉语拼音的制定提供了基础。
1909年,江谦正式提出把官话定名为国语,1911年清学部通过《统一国语办法法案》。
1913年中华民国召开读音统一会,最后确定“国音”以北京语音为“基础”,同时吸收各地方言的语音特点,并为国语创制了注音字母(又称“注音符号”)。
1919年北洋政府教育部设国语统一筹备会,1924年决定废除国音,放弃入声,确立国语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1928年国民政府公布推行国语罗马字拼音法式。
1936年埃德加·斯诺访问陕北时,发现徐特立正在苏区进行汉语拉丁化拼音方案的试验,并称这套方案基本能满足汉语拼音化的改革。
此事被记入《西行漫记》一书,这套拼音方案也成为1949年建国后大陆文字改革的基石之一。
1949年初,国语罗马字的创始人之一黎锦熙给吴玉章写信并当面交换对文字改革的见解。
1949年8月25日,吴玉章给写信,请示当前文字改革工作指导原则:“根据文字应当力求科学化、国际化、大众化的原则,中国文字应改成拼音文字,并以改成罗马字的,也就是拉丁化的拼音为好,不要注音字母式拼音与日本假名式拼音。
”把信批复给郭沫若、茅盾等人研究。
1949年8月28日,吴玉章等在华北大学举行了文字改革协会第三次发起人会议,新增胡乔木、聂真为发起人。
1949年9月1日,指定吴玉章、成仿吾、范文澜、马叙伦、郭沫若、沈雁冰(笔名茅盾)等共同组织中国文字改革协会。
1949年10月10日,中国文字改革协会正式成立。
1949年10月20日,中国文字改革协会举行了第一次理事会议,决定把研究拼音文字作为主要任务。
1949年12月4日,中国文字改革协会召开了第一次常务理事会,推选吴玉章为常务理事会主席兼拼音方案研究委员会主任;推选黎锦熙、胡乔木为副主席兼拼音方案研究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文字改革协会成立不到半年,就收到了几百种汉语新文字方案。
1950年7月,教育部邀请在京的语文研究工作者30多人座谈,提出了组织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的建议。
1951年12月26日,周恩来指示,在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下设立一个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
1952年2月5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召开成立大会,由马叙伦主持。
根据关于制定民族形式的汉语拼音文字方案的指示,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从1952年3月开始了以制定汉字笔画式拼音方案为主的研究工作。
1952年8月,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召开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
1952年10月,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下设的拼音方案组召开会议,通过一个汉语拼音字母表,其中声母24个,韵母37个。
1953年初,审阅了拼音方案组拟定的中国拼音文字字母草稿。
他认为这套拼音字母在拼音的方法上虽然简单了,但笔画还是太繁,有些比注音字母更难写。
1953年6月,拼音方案组拟出5种草案,后议定以吴玉章的方案为基础,深入探讨。
拼音方法以双拼为主。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为了加强对文字改革工作的指导,于1953年10月1日在党中央成立了中央文字问题委员会。
1953年11月21日,中央文字问题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研究了整理和简化汉字问题;根据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一年多来研究所得的材料,向中央写了请示报告,提出了可以首先实行的4项初步改革办法。
即:推行简体字。
统一异体字。
确定常用字,并对非常用字加注音。
极少数汉字改用拼音字母。
1954年7月15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召开第四次全体委员会议,对拼音方案组提出的5种民族形式的拼音方案草案进行讨论,但始终无法从中确立出一个令人满意的方案。
1954年10月,周恩来提议设立“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并指示:拼音方案可以采用拉丁化,但是要能标出四声。
1954年10月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设立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在试制民族形式的汉语拼音方案前后,1950年到1955年,全国各地工农兵、机关干部、学校师生和海外华侨共633人寄来了655个汉语拼音文字方案,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从中选择了264种,编印成《各地人士寄来汉语拼音文字方案汇编》两册,作为制定汉语拼音方案的重要参考资料。
汉语拼音文字方案大致有这样几种形式:汉字笔画式、拉丁字母式、斯拉夫字母式、几种字母的混合形式、速记式、图案式、数字形式。
1954年11月20日,国务院任命吴玉章为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主任,胡愈之为副主任;吴玉章、胡愈之、韦悫、丁西林、叶恭绰为常务委员,并进行成立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的筹备工作。
1954年12月23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正式成立并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最后通过了修正后的《汉字简化方案(初稿)》和《一九五五年工作计划大纲(草案)》。
在成立大会上吴玉章提出工作任务,这就是做好三项准备工作:制定《汉字简化方案》制定《汉语拼音方案》研究和推行标准音(普通话)的教学。
1955年2月,文改会成立拼音方案委员会。
1955年5月6日,刘少奇听取汇报后,提出三点意见:为了减少社会震动,简化字要分期分批进行,原来的繁体字要保留一个时期,不要马上废除。
汉民族要有统一的语言,学校要用普通话进行教学。
可以考虑做出这样的规定:老师在一定时期内学会普通话,今后凡是不会讲普通话的,不能当教师。
拼音方案制定后,要用来作试验,可以试译《选集》。
教育部和文改会于1955年10月15日至23日,联合召开了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来自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和中央一级有关机关、人民团体和部队的代表207人。
会议上提出用“普通话”代替“国语”这个名称,并确定了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语音标准,从而解决了《汉语拼音方案》的语音标准问题。
中国文改会秘书长叶籁士汇报了几年来研制汉语拼音方案的工作情况,同时提出六种汉语拼音方案的初稿,征求到会代表的意见。
会议代表讨论并一致通过了《汉字简化方案修正草案》和《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草案》。
从1956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报刊实行了横排横写。
1956年1月20日,中央召开知识分子问题会议。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主任吴玉章在会上作了关于文字改革的发言。
然后主席发表讲话,他指出:“我很赞成在将来采用拉丁字母。
……因为这种字母很少,只有二十几个,向一面写,简单明了。
……拉丁字母出在罗马那个地方,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所采用,我们用一下,是否就大有卖国嫌疑呢
我看不见得。
凡是外国的好东西,对我们有用的东西,我们就是要学,就是要统统拿过来,并且加以消化,变成自己的东西”。
在会议总结发言时周恩来总理说:“中央政治局决定:‘首先简化汉字,推行书报横排,拼音方案采用拉丁字母,公布后用在小学课本上,代替注音字母’。
”1956年1月27日,中共中央《关于文字改革工作问题的指示》,批转了1955年11月23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党组和教育部党组《关于全国文字改革会议的情况和目前文字改革工作的请示报告》。
《指示》所批准的文字改革方针是:“汉字必须改革,汉字改革要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而在实现拼音化以前,必须简化汉字,以利目前的应用,同时积极进行拼音化的各项工作。
”1956年1月28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并决定成立中央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
1956年1月31日,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成立了普通话审音委员会,开始审订普通话异读词的读音。
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
1956年2月12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拟定的《汉语拼音方案(草案)》,即《汉语拼音方案》的第一个草案(后来人们把这个草案称为“原草案”);同时还发表了《关于拟订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的几点说明》,向全国人民征求意见。
1956年3月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扩大)讨论《汉语拼音方案(草案)》。
当天,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发出《关于组织讨论〈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的通知》。
1956年3月20日,教育部和高等教育部发出《关于汉语方言普查的联合指示》,各省、市开始进行方言普查。
1956年3月,吴玉章在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作了《关于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的报告。
吴玉章的这个报告,阐述了1955年以后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拼音方案委员会研制的汉语拼音方案的性质和作用。
文改会拼音方案委员会于1956年4月到1957年10月召开了10次会议,对《汉语拼音方案(草案)》进行修订。
1956年9月26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主任吴玉章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关于中国文字改革问题》的发言。
发言指出,汉语拼音方案,采用罗马字母,这是确定了的。
因为拉丁字母是现代大多数的民族语言中所公用的字母,并且是为中国知识界所已经熟悉的一种字母。
……拼音方案,在目前主要的用途,是为了给汉字注音和用作教学普通话的工具。
1956年10月10日,国务院批准成立了汉语拼音方案审订委员会,任命郭沫若为主任,张奚若、胡乔木为副主任,委员有16人。
审订委员会成立以后,召开五次会议,多次商讨,并邀请在京的语言、教育、文艺、新闻、出版、科技、翻译各界以及部队和人民团体的代表178人举行座谈,同时向京外39个城市的100位语文工作者书面征求意见。
1957年10月,汉语拼音方案审订委员会提出《汉语拼音方案修正草案》,10月25日,政协全国常委会扩大会议同意《汉语拼音方案草案》(即修正草案)。
1957年11月1日,国务院全国会议第六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公布〈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的决议》。
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经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提出后,两年来,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各地方协商委员会组织了广泛的讨论,并且由国务院组织汉语拼音方案审订委员会加以审核修订,最后又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开扩大会议加以审议,现在由国务院全体会议通过,准备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讨论和批准,并且决定登报公布,让全国人民事先知道。
应用汉语拼音方案为汉字注音来帮助识字和统一读音,对于改进学校语文教学,推广普通话,扫除文盲,都将起推进作用。
对于少数民族制定文字和学习汉语方面,也有重大意义。
因此,这个方案草案在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和批准之后,可以在师范、中小学校,成人补习学校,扫盲教育和出版等方面逐步推行,并在实践过程中继续求得完善化。
具体办法,将由教育部、文化部及其他有关单位会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分别拟定,报告国务院批准施行。
1957年11月29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关于讨论壮文方案和少数民族文字方案中设计字母的几项原则的报告》上报国务院。
报告中说:这个壮文方案(草案)在字母的用法上跟汉语拼音方案基本上一致,而且能表达壮语的语音特点,在试用推行过程中受到壮族群众的普遍欢迎。
同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六十三次会议讨论通过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关于讨论壮文方案和少数民族文字方案中设计字母的几项原则的报告》,并作了批复:……同意关于少数民族文字中设计字母的五项原则,今后少数民族设计文字方案的时候,都应该按照这些原则办理。
1957年12月6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六十四次会议批准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汉语拼音方案草案宣传工作计划要点》,拟定从1957年12月11日至1958年1月11日为汉语拼音方案宣传月。
1957年12月11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和汉语拼音方案》。
1958年1月1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举行报告会,周恩来总理作了《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的重要报告。
报告规定了中国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是:简化汉字,推广普通话,制定和推行《汉语拼音方案》。
并指出:汉语拼音方案是用来为汉字注音和推广普通话的,它并不是用来代替汉字的拼音文字。
胡乔木同志也作了《关于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的几点说明》的报告。
会后,政协全国委员会派出六个宣传组,分别到华东、西北、中南、西南、东北、京津的15个大城市宣传《汉语拼音方案》。
1958年1月10日,政协全国委员会举行报告会,周恩来总理在会上作了《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的重要报告,他在报告中对文字改革的三大任务“简化汉字,推广普通话,制定和推行汉语拼音方案”做了明确透彻阐述。
1958年1月27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开始讨论《汉语拼音方案草案》。
2月3日,吴玉章在第一届第五次会议上作《关于当前文字改革工作和汉语拼音方案的报告》。
经过讨论后,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正式批准《汉语拼音方案》,并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汉语拼音方案的决议》。
决定:一、批准汉语拼音方案。
二、原则同意吴玉章主任关于当前文字改革和汉语拼音方案的报告,认为应该继续简化汉字,积极推广普通话;汉语拼音方案作为帮助学习汉字和推广普通话的工具,应该首先在师范、中、小学校进行教学,积累教学经验,同时在出版等方面逐步推行,并且在实践过程中继续求得方案的进一步完善。
1959年12月27日,山西省教育厅在万荣县召开了全省推行注音扫盲现场会议。
1960年4月22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推广注音识字的指示》。
1960年5月11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总结了注音识字的优越性。
196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测绘总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测绘局制定了《少数民族语地名调查和翻译通则(草案)》,对地名翻译中若干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196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测绘总局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于联合颁发了《少数民族语地名的汉语拼音字母音译转写法(草案)》。
1977年9月,联合国第三届地名标准化会议根据“名从主人”的原则,通过了《联合国第三届地名标准化会议关于推荐用〈汉语拼音方案〉拼写中国地名作为中国地理名称罗马字母拼法的国际标准的决议》。
大会认识到:《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法定的罗马字母拼音方案;中国已制定了“中国地名汉语拼音拼写法”;注意到:《汉语拼音方案》从语言学的观点来看是健全的,也极宜作为中国地理名称罗马字母拼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汉语拼音版)》、《汉语拼音中国地名手册(英汉对照)》以及其他资料已经在中国出版;《汉语拼音方案》已经有了广泛的应用;考虑到:经过一个适当的过渡时期后,在国际上采用汉语拼音作为中国地理名称的罗马字母拼写依据是完全可能的;因此推荐:采用汉语拼音作为国际上用罗马字母拼写中国地理名称的(惟一)系统。
1978年8月26日,教育部发出《关于加强学校普通话和汉语拼音教学的通知》,重申必须继续贯彻“大力提倡,重点推行,逐步普及”的推普方针。
1978年9月26日,国务院批转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国家测绘总局等单位的《关于改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我国人名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的报告》,从1979年1月1日起,中国在对外文件、书刊中的人名、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一律采用汉语拼音方案拼写。
“……改用汉语拼音字母作为我国人名地名罗马字母拼法,是取代威妥玛式等各种旧拼法,消除我国人名地名在罗马字母拼写法方面长期存在混乱现象的重要措施。
”1979年4月22日至28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教育部在杭州市联合召开了全国推广普通话工作汇报会。
1979年5月6日,高等院校文字改革教材编写协作会议的第二次会议在上海市举行。
1979年6月15日,联合国秘书处关于采用“汉语拼音”的通知:“……从1979年6月15日起,联合国秘书处采用“汉语拼音”的新拼法作为在各种拉丁字母文字中转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名和地名的标准。
从这一天起,秘书处起草、翻译或发出的各种文件都用“汉语拼音”书写中国名称。
”1979年8月11日至20日,教育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共青团中央在北京联合召开了第五次全国普通话教学成绩观摩会。
1979年9月,由曹余章、许宝华、颜逸明、杨春霖、张静等57人发起,胡愈之、吕叔湘、王力、叶籁士等14人赞助,提出了“成立高等院校文字改革研究会倡议书”。
1980年3月25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充实和加强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的通知》。
充实和加强后的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于1980年5月20日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
20世纪1980年代初,中国地名委员会制定了《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音规则(草案)》。
全国高等院校文字改革学会于1981年7月13日至7月20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举行成立大会。
1982年,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出ISO 7098号文件(中文罗马字母拼写法)采用《汉语拼音方案》进行中文罗马字母拼写,1991年修订。
1984年12月,中国地名委员会、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国家测绘局联合发布了《中国地名汉语拼音拼写规则(汉语部分)》。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于1984年年底,召开了文字改革工作座谈会。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认为:在新的形势下,文字改革诸项任务中推广普通话的工作应该提到首位。
会议还明确指出: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汉字将在中国语文生活中继续发挥重要的作用,它将与汉语拼音相辅相成,共同为现代化建设服务。
1985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在北京联合召开小学“注音识字,提前读写”实验教学座谈会。
1985年初,国务院同意了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关于文字改革工作座谈会情况的报告》。
1985年12月16日,国务院决定将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改名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简称“国家语委”)。
1986年1月23日国务院发布《地名管理条例》,“第八条:中国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以国家公布的《汉语拼音方案》作为统一规范。
拼写细则,由中国地名委员会制定。
”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1年1月1日起施行),又一次确立了汉语拼音方案的法律地位。
第十八条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
《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
初等教育应当进行汉语拼音教学。
”其中给出了“《汉语拼音方案》”的定义和使用范围,并且要求初等教育的汉语拼音教学。
2008年1月25日15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举行2008年第1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汉语拼音方案》颁布50周年纪念活动有关内容及汉语拼音推行情况。
2008年9月16日,台湾的中华民国行政院跨部会议通过提案,放弃此前使用通用拼音的政策,改采汉语拼音为译音标准,并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编辑]形式构成参见:汉语拼音音节列表汉语拼音采用拉丁字母和一些附加符号表示汉语的发音。
对应汉语音系学(现代音韵学)的汉语音节结构划分,汉语拼音的形式构成也分为声母、韵母和声调三部分。
根据汉语拼音方案《字母表》的规定,汉语拼音使用26个现代基本拉丁字母,有大小写之分,字母顺序与英语字母表一致。
其中字母V\\\/v,在方案中规定为“拼写外来语、少数民族语言和方言”之用。
由于汉语拼音的实际职能仅限于拼写汉语普通话,如今这条规定已然无人问津。
不过,字母V\\\/v目前又作为一个键位成为《汉语拼音方案的通用键盘表示规范》为不能省略两点附加符号的字母ü规定的通用键盘替代表示。
有时可能需要注意,汉语拼音方案发布时使用的字体,并不沿用任何一种通行的字体,而是以非衬线体为基础,几种字体的混合体,这与常见的拉丁字母略有不同。
其中较为特殊的是用世纪哥特体写的,没有衬线的字母A的小写ɑ和字母G的小写ɡ,以及字母Y的两笔直画小写y。
这种习惯一直沿用下来,但是《汉语拼音方案》本身并没有规定用哪种字体。
这几个字形多用于中国大陆正规的语言学专著以及语文教育和对外汉语教学方面的出版物,特别是中小学语文教材。
做出如此设计,主要是担心初学拼音字母的学童在手写的时候也去机械模仿常见印刷体a和g的字形。
但随着英语教育在中国大陆的普及,如何印刷都变得无伤大雅。
而且方案同时规定:“字母的手写体依照拉丁字母的一般书写习惯。
”可见,汉语拼音字母和其他常见的基本拉丁字母并不是两套字母表。
汉语拼音方案还使用了一些附加符号,主要是声调符号和字母ü上的两点符号。
前者与字母的组合虽然数目有限,但具体和哪个字母形成组合其实都是临时的,因为一个声调符号就表示了整个音节的高低变化,或者说,表示了一种“超音段音位”;后者来源于德语的元音变音字母(Umlaut),与字母u的组合固定地表示一个元音([y])。
还有一种极其少见的附加符号,用在e\\\/z\\\/c\\\/s之上,形成ê\\\/ẑ\\\/ĉ\\\/ŝ,依次表示一个单元音韵母([ɛ])和三个卷舌塞擦音声母zh\\\/ch\\\/sh。
字母表字母A aB bC cD dE eF fG gH hI iJ jK kL lM mN nO oP pQ qR rS sT tU uV vW wX xY yZ z名称音abêcêdêeêfgêhayijiekêêlêmnêopêqiuarêstêwuvêwaxiyazê读音abocideefogeheijikelemoneopoqirisiteuvowuxiyizi
有关教师节的资料
一、会议纪要的概念 会议纪要是一种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及议定事项的纪实性公文。
它用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召开的工作会议、座谈会、研讨会等重要会议。
会议纪要通过记载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成果、会议议定事项,综合概括地反映会议精神,以便与会者统一认识,会后全面如实地进行传达组织落实开展工作的依据。
同时会议纪要可以多向行文,具有上报、下达以及与同级机关进行交流的作用;向上级机关呈报,用以汇报会议情况,以便得到上级机关对工作的指导;向同级机关发送,用以通报会议情况,以便得到同级机关的支持和配合;向下级机关发送,用以传达会议精神,以便下级机关贯彻执行。
会议纪要通常情况只印发到会的单位,视情况抄送有关的单位。
为便于上级了解工作开展情况,也要抄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会议纪要的特点 (一)纪实性。
会议纪要是根据会议的宗旨、议程、会议纪录、会议活动情况等有关材料综合整理出来的公文。
在会议纪要中不能随间篡改会议的基本精神,不能擅自增加或册减会议的内容,不能随便更动与会者议定的事项,不能对会议达成的共识进行修改,也不需要对会议或会议的某项内容进行分析、评论。
它要求如实地记载会议的基本情况,对会议存在的分歧意见和问题等,也要真实、概括地予以反映。
会议纪要具有纪实性特点,因而具有历史凭证的作用和查考利用的价值。
(二)概括性。
会议纪要不同于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是由专人把会议的基本情况如实记录下来的书面材料,会议纪要,是根据会议的中心议题、指导思想和议定事项,在会议记录所提供材料的基础上,经过概括、整理、提练、才能形成公文,所以,与会议记录相比,会议纪要能够更集中地反映会议的精神实质,具有高度的概括性。
(三)指导性。
会议纪要有两项功能,一项是“记载”,一项是“传达”,并且通过“记载”去“传达”,它所记载、传达的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是与会者及其组织领导者的共同意志的体现,是会议成果的结晶,集中反映了会议的精神实质,因而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三、会议纪要的分类 根据会议性质不同,会议纪要可以分为办公会议纪要和专项会议纪要。
办公会议纪要是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召开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工作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
专项会议纪要是为研究专项问题而召开的会议所形成的会议纪要。
根据内容的不同,会议纪要分为专题型纪要和综合性纪要。
这种内容的会议纪要比较普遍。
专题型纪要主要反映与会者就会议主要议题,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所形成的决定、决议。
这种纪要多用于党委会议和机关的行政会议,或座谈会、研讨会等。
综合性纪要则侧重于全面概述会议基本情况,包括会议的议题、讨论情况、讨论结果等。
这种会议纪要多用于领导集体办公会议等。
四、会议纪要的结构、内容和写法 会议纪要一般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其各部分的写作要求如下: (一)首部。
这部分的主要项目是标题。
有的会议纪要的首部还有成文时间等项目内容。
会议纪要的标题通常是由会议名称和文种构成的。
如《全国城市爱国卫生现场经验交流会纪要》、《关于改革××局、××局管理体制的会议纪要》等。
也有的由发文机关、会议名称和文种构成,如《××集团公司经理办公室会议纪要》。
成文时间即会议通过的时间或领导人签发的时间。
一般在标题下居中位置用括号注明年、月、日。
也有把成文时间写在尾部的署名下面。
(二)正文。
公议纪要正文的结构由前言、主体和结尾三部分组成。
1、前言。
首先概括交代会议的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主要议程、参加人员、会议形式以及会议主要的成果,然后用“现将这次会议研究的几个问题纪要如下:”或“现将会议主要精神纪要如下:”等语句转入下文。
这项内容主要用以简述会议基本情况,所以文字必须十分简练。
2、主体。
是会议纪要的核心内容,主要记载会议情况和会议结果。
写作时要注意紧紧围绕中心议题,把会议的基本精神,特别是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准确地表达清楚。
对于会议上有争议的问题和不同意见,必须如实予以反映。
另外,在具体写法上,不同类型的会议纪要,写法也有不同。
决议型纪要,主要根据中心议题,着重把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的具体内容一一表述清楚。
综合性纪要,主体内容则侧重于突击会议的指导思想,全面介绍会议的基本情况。
3、结尾。
属于选择性项目。
一般是向受文单位提出希望和要求。
有的则没有这部分,主体内容写完,全文即告结束。
(三)尾部。
包括署名和成文时间两项内容。
署名只用于办公会议纪要,写明召开会议的机关单位名称。
一般会议纪要则不需要署名,不加盖公章。
至于成文时间,如果在首部已注明,就不再写。
五、撰写会议纪要应注意的问题 撰写会议纪要应当注意的两个问题:一是概括要全面,要如实反映会议精神。
不得随意取舍,不得以偏概全,不能是自己赞同的就多写,不赞同的就略写或不写。
二是要具备一定的分析、综合能力和表达能力。
这样,表述上才能做到重点突击,条理清晰,文字简练。
(例文一) 专题性纪要 全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纪要 (××××年×月×日) ××××年×月×日至×日,国家体政委在××省××市召开了全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
三十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体政委(办)的负责同志,五十八个试点城市的负责同志,以及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共二百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央领导同志最近的重要讲话,交流了试点城市改革的情况和经验,研究了在新形势要积极推进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开展的工作。
一、统一认识,明确今年改革的方针和主要任务。
(略) 二、进一步简政政权,政企分开,搞活企业。
(略) 三、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顺经济关系。
(略) 四、精心指导,保证改革健康发展。
(略) 与会同志一致表示,当前改革进入攻坚阶段,我们要坚定地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布署,精心组织,精心指导,搞好调查研究,把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引向深入,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出新贡献。
(例文二) 综合性会议纪要 ××县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纪要 时间:××××年×月×日上午八点半至十二点 地点:县政府常务会议室 主持:县长××× 出席:副县长×××、××、××、×××办公室主任××× 请假:×××(出差) 列席:×××、×××、××× 记录:××× 现将会议讨论及决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副县长×××关于召开经济工作会议准备的情况汇报,讨论了扩大县属企业自主权的十条规定。
会议同意县经济工作会准备情况汇报,并决定于×月×日召开全县经济工作会议。
今年各项经济工作指标,要以市经委下达的为准,不再调整县原各公司的主要经济指标。
在县经济工作会议上,由县经委与县原各公司签订经济责任书。
二、会议原则同意县民政局关于民政事业费管理使用办法的修订意见。
三、会议同意将县政府办公室提出的转交机关工作作风的规定意见(讨论方案)印发各部门,广泛征求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以县政府文件印发。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