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班会主持稿
同学们: 早上好
老师问你们一个问题,你们喜欢做游戏吗
大家的回答一定是:“喜欢”。
是啊,因为在游戏中,我们不但能增长知识,得到乐趣,还能增进同学之间的友谊。
但是你们知道吗
每一种游戏都是有规则的,在活动中大家都必须遵守规则。
如果你不遵守规则,就会被开除出局,甚至受到惩罚。
今天我们国旗下讲话的题目就是《我是守法小公民》。
其实,法律就是一定的规则,它告诉我们,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
从小知法、守法,对同学们来说非常重要。
法国思想家、教育家卢梭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生当中最危险的一段时间是从出生到12岁。
在这段时间里如果还不摧毁种种错误和恶习的话,它们就会发芽滋长,以致到了以后采取手段去改的时候,它们已经扎下了根,永远也拔不掉它们了。
” 那么,要想从小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孩子,应该怎么做呢
首先要懂法。
主动学习一些法律常识。
现在我们国家的法制建设越来越完善了,每一个公民都应该知法、守法,能够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和自身的利益。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应该经常翻阅《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规,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
其次,在实践中还要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
同学们都来自不同的家庭,所处的环境不同。
有的同学生活充实,学习目标明确,充满前进的动力,可有的同学整天无所事事,到处去寻找各种各样的刺激,做一些不该做的事。
比如,痴迷于打游戏机,看毫无意义的录像,打架斗殴等等。
从违纪到犯法,下坡路走得非常快。
这些原本单纯天真的同学,之所以一步步滑向罪恶的深渊,多数是因为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
同学们,你们在做事情前一定要好好想一想,这件事对不对,该不该做。
当然,同学们还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和别人。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颁布为很多孩子带来了福音
安徽一个砖厂雇佣童工,让十来岁的孩子每天背砖十几个小时,这些孩子因为繁重的劳动疾病缠身,而厂主却不闻不问。
后来,由于群众的举报才让这些孩子脱离苦海。
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厂主被刑事拘留。
其实,这些孩子完全可以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是会用法是以知法为前提的,因此,现在看来,平时学习一些法律常识是很重要的
守法,是每个公民必备的道德品质,是现代社会对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
同学们,只要大家都能增强法律意识,知法、守法,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简述:两大法系的区别和相同点?
英系与大陆法系之间,存在着明显的,表现为:1) 法律不同:在英美法系,法律的主要渊源是判例法;而在大陆法系,一般不承认判例的效力,在各个部门法领域都建立了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体系;2) 继承罗马法的程度不同:英美法系并未走全面复兴罗马法的道路;而大陆法系则是在全面继承罗马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3) 法律体系和法官的作用不同:英美法系以判例法为基础,法律体系十分庞杂,缺乏系统分类;而大陆法系,不仅法律体系完整,而且法官的作用十分有限;4) 司法组织对程序法的重视不同:英美法系强调程序法的重要性,实行对抗制诉讼;而大陆法系比较注重实体法,认为程序法仅仅是适用实体法的工程,一般采用纠问式诉讼程序。
尽管有上述种种差异,两大法系之间仍有许多共同之处:1) 它们的法律本质相同;2) 传统要素接近,都是近代以前的罗马法、日耳曼法和教会法;3) 法律的指导思想相同;4) 法律背后的经济和意识形态等也都相同。
指导思想相同,都深受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的学说的影响。
背景相同,都是以资本主义的经济、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等为基础。
谈谈你对燃放烟花爆竹由禁止到限制的理解
法庭辩论在法庭审理的过独任审判员或者合议庭听取公诉人、被害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讼代理人等诉讼参与人对案件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等发表的意见,查明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从而作出正确判决的诉讼过程。
其功能是为了“兼听则明”,做出正确的裁判,因而,法庭辩论很重要。
法庭辩论是个技术活,当然有技巧,但不能玩弄技巧。
本律师其实不怎么懂法庭辩论技巧,从不看有关传授技巧的书籍,也不听有关技巧的讲座,这里仅与青年律师交流一下在刑事法庭上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如果这篇文章对您有用,就传播出去,但要注明出处。
一、不要过多法理分析法庭不是课堂,不是法治论坛。
法庭开庭的时间也非常有限,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可以引用,但不宜进行过多的法理分析。
现在的刑事法官都非常专业,无需你去为他普及法律知识。
一个真正有理论功底的律师往往在法庭上最不讲理论,而是善于运用朴实的语言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让大家听得懂,如果不能让法官听得懂,你说这些话有何意义呢
毕竟我们进行辩论是为了说服法官接受你的观点呀
我亲口听到一个拥有博士头衔的律师向我抱怨,说某某基层法院的法官无知,他简直是对牛弹琴。
我问他,对牛弹琴,是牛愚蠢还是人愚蠢
他哑口无言了。
二、切忌与法官进行辩论法官不是法庭辩论的一方,法官是法庭辩论的主持者。
实践证明,与法官进行辩论虽然可能会获得些许所谓的律师的尊严,但往往是以牺牲委托人的利益为代价的。
虽然最高法院和各省级高院均出台了量刑规范化的指导意见或细则,但当不得真,那是用来贴在墙上的,不是用来适用的,刑事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还是非常大的。
有些时候,由于律师的强悍往往造成对被告人量刑过重。
有些时候,被告人、被告人家属解除对强悍的律师的委托也是权衡利弊、认真考量过的。
本律师并不懦弱,因为担任过法官职务,审理过案件,知道法官的心态。
三、不能对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人身攻击无论什么案件,都不能进行人身攻击,这是常识。
你是律师,你出庭是履行职责,不要融入过多的感情色彩,有些时候,你的同情心可能会赢得被告人、赢得被告人家属的欢心,但被告人需要的是一个冷静、理智、专业的律师
不需要同情者,更不需要一个打手
在刑事案件中,你与公诉人其实并不对等,他后面有强大的公权力在支持,你后面是谁
你后面真的站着中国30万律师吗
如果你真的身陷囹圄,你知道有多少你的同类在窃笑吗
说不定,你的娘家人会发一通知,要把你当做典型,不是好典型,是供批判用的典型
四、不要使用夸张的言辞据说,有老律师教年轻律师所谓的律师辩论技巧时,教使用夸张的手法,称为“适度的夸张”。
本律师不赞同这种方法,“适当”也不赞同。
法律语言只有顿号、逗号、冒号和句号,没有感叹号。
本律师不喜欢律师在法庭上用一些诸如“令人发指”、“万分震惊”等等辞藻,特定场合可以慷慨激昂,但尽量用词朴实无华。
夸张的辞藻、咄咄逼人的气势、哗众取宠的作风可能会获得当庭喝彩,但效果却往往适得其反
法庭辩论不是演讲,法庭不是舞台,不是用来展示律师风采的
五、不要脱离争议焦点进行辩论,紧紧围绕主线法庭辩论虽然是辩论,但不是辩论赛,一定要抓住主攻方向,不要偏离主题,也就是辩论主旨,要抓住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犯罪事实及法律适用进行辩论。
对于与定罪量刑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没有必要进行辩论。
尽管案件比较复杂、案卷很厚重,但真正影响定罪量刑的情节未必有多少,就像下象棋,捉住老将就获胜了,至于剩下多少棋子,没有意义。
本律师刚刚参与了一起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的庭审,由于涉及犯罪数额高达9,700余万元,对其中的部分数字不准确的事实在法庭上就没有去较真,对于这样的数额而言,区区数字对定罪量刑并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但认罪态度却会影响量刑。
六、切忌使用政治敏感性语言本律师不赞同辩护律师“用个案推动司法公正”,虽然我尊重某些学者,但从律师介入个案的宗旨而言,我不同意普通案件介入政治因素,我们不能牺牲委托人的利益换取中国的法制进步,除非委托人也同意这样做,作为辩护人,我们永远不要忘记,委托人委托我们的目的是什么
在这里,我们再重温一下《律师法》所规定的辩护律师的职责“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七、不要长篇大论庭审中,要根据案件的繁简、法院的级别、法官的文化背景、庭审时间等细节调整发言的长短,可以考虑准备繁简两套辩护词或者从繁杂的辩护词中提炼出简单版本,可长、可短。
一般而言,在基层法院开庭,尽量发表提纲式的辩护意见,基层法院案件数量多,人员有限,真的没有更多的时间听你的辩护意见。
如果法官出于对你的尊重,耐着性子,听完你的辩护意见,是多么没趣的事呀。
八、善于总结、归纳法庭辩论有时时间很长、内容很杂,但要随时铭记法庭辩论的功能是为了说服法官,让法官接受你的观点。
在法庭辩论时,要善于归纳、总结你的基本观点,不要杂乱无章、不知所云。
法庭辩论结束时,你的总结往往会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求一篇法学实习案例分析,最好是刑事诉讼法的
您好。
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 ——基于甘肃政法学院的实践教学模式构建 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教学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实现人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日益成为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方向。
基于此,我们结合甘肃政法学院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整合教学资源和教学团队,在刑事法学教学中,改革以课堂概念和理论讲授为主的传统教学方式,根据学校师资力量、教学条件和优势,结合刑事法学理论体系成熟,实践操作性强等特点,探索以法科学生法律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的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并付诸教学实践。
教学效果表明,构建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不仅深化了我校刑事法学案例教学方式改革,也为其他部门法案例教学提供了有益的、可资借鉴的经验,其成效明显。
一、惟构建基础知识传授与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相结合,课堂教学与法律实践紧密衔接的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才能使我校刑事法学教学在 “泛”法学教育背景下,突出自己的特色,提升学生的综合竞争力 ——本研究成果由此萌芽、成长并结果 传统法学教育的明显弊端是过于注重法学基础理论知识的系统传授,轻视甚至忽视了结合实际案例解决问题和分析问题能力的培养,由此必然导致难以适应当前法制建设特别是司法实务部门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
利用刑事法学理论体系完备、实践操作性强的特点,构建基础知识传授与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相结合,课堂教学与法律实践紧密衔接的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注重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才能使我校刑事法学教学在 “泛”法学教育背景下,突出自己的特色,提升学生的综合竞争力。
(一)培养适应社会特别是司法实务部门需要的法律人才是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的根本动因 1.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契合了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的需要。
在当代法治建设进程中,法律职业人才要求具备两方面的素质:一是法律职业能力,二是法律职业道德。
(1)法律职业能力。
法律职业能力是法律职业者所应具备的职业能力、技术和方法的总称。
基于传统刑事法学教学缺乏与理论教学匹配的案例实践教学环节,因此,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在注重理论知识传授的同时,更加强调结合案例对法律实践和操作能力的培养,通过开展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法律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案例能力。
(2)法律职业道德。
一名合格的法律职业人才还必须具备高尚的法律职业伦理道德,传统教学模式难以使学生进入真实的角色境界,无法真正体验法律职业应负的社会责任和应当遵守的职业道德,而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恰恰弥补了传统教学的这一弊端,使得学生在“身临其境”的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中培养与形成职业道德。
2.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契合了法律研究人才培养的需要。
法律人才包括法律职业人才和法律研究人才,而法学教育不仅要为社会培养合格的法律职业人才,同样也负有培养高素质法律研究人才的重要使命,法律研究必须融入法律实践才能指导法律实践,同时,法学研究的创新,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单靠书本知识的传授是不够的,必须结合社会需求和司法实践活动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效果,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正是将二者较好结合的教学模式。
(二)谋求学校自身可持续发展是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的直接动因 1.构建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契合了学校重视实践教学的办学传统和强调应用性人才的培养目标。
甘肃政法学院能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时期立足并长足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为甘肃乃至西北地区司法机关特别是基层司法机关培养了一大批“上手快、留得住、用得上”的应用型人才,而且承担了政法系统在职人员培训的职责。
当前法学教育正处在资源整合、优胜劣汰的阶段,我们不具备研究型大学深厚的人文底蕴和丰富的教育资源,必须立足自身特色,面向基层,强化特色。
培养学生法律职业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而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恰好契合学校办学实际和发展定位。
2.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符合高等教育的发展要求。
目前各高校都在结合社会导向和用人单位实际需求,开展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模式的改革,竞争激烈,形势逼人,教学型大学对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必须紧扣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进行改革与创新。
因此,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能够契合并顺应高等教育培养要求,通过实际案例,训练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3.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及实施有助于学生就业。
目前法科学生的就业率相对较低,这固然与国家整体形势有关,但也与教师教学注重课堂理论讲授,对学生实践操作技能训练较少有关,同时,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不能完全满足实务部门对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有关,导致法科学生综合竞争力较弱。
因此,以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及实施为契机,有针对性的强化实践技能训练,提高学生解决和分析案例的能力,注重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的培养,能使学生在就业时更具竞争力。
二、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能够充分体现专业政法院校的刑事法学教学特色 ——本成果的生命力在于其创新点 甘肃政法学院作为甘肃省惟一一所专业政法院校,在举办普通高等教育伊始只有法学一个专业,专业的单一性虽然有其局限性,但却有助于其快速发展成为优势专业。
回顾学校历史,2001年之前学校先后由省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主管,承担着全省政法干部的培训任务,使得学校与省内司法机关建立了相当密切的关系。
这一背景决定了我校教育教学的特色:注重实践实训教学,贴近司法实务。
这一优良传统一直得以传承、巩固,经过认真总结、探索、完善,最终形成符合甘肃政法学院实际的法学实践实训教学模式,在实践性相对更强的刑事法学领域开展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效果尤为明显。
与综合性大学及其他院校法学教育相比,我校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的创新之处在于: (1)创立了“课内实践(教学活动)+课外实践(学生活动)”有机结合的刑事法学流程化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
刑事法学流程化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将实践实训教学环节和学生活动紧密结合,针对法学专业学生在不同阶段的学习特点和需求,结合每学年学习的课程,将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与学生活动模块相融合,定期开展案例实践教学。
从对象、时间、内容、形式,再到实施和考核,形成了一整套严谨的案例实践教学方案,使整个案例实践教学活动保持了连续性、可操作性和规范性。
“课内实践(教学活动)+课外实践(学生活动)”的有机结合,使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取得了明显效果。
(2)创造了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的有利条件和平台。
学校建成了功能齐全、体现司法办案全流程的法律实验实训中心,既满足教学,还承办兰州市法院系统、仲裁部门部分案件的审理,为教师实践教学、学生观摩审判、学生实践活动提供了充分保障。
同时在省内兰州、武威、白银、金昌等市州各级法院、检察院建立了17个稳定的专业实践实习基地,为全方位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3)建设实践实训特色教材。
我们在总结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经验、区域审判工作规律的基础上,挖掘典型案例,注重编著专业理论与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教材,在不断总结刑事法学 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成果的基础上,现已出版《刑事法学实践案例评析》、《刑法学》、《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实用教程》、《以案说法》、等实践性教材,在本科生、研究生教学和政法干部在职培训教育中均收效明显。
三、将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的理念贯穿于刑事法学教学的课堂内外 ——本成果的基本内涵和实施方案简介 (一)成果的基本内涵 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的宗旨在于,刑事法学的教学过程,不再单纯依靠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学生学习效果难以检验且忽视实践能力培养的教学方法和模式,通过采取模拟实际工作环境等多种手段与方法,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强调学生的参与式学习,让学生接受司法案例的系统训练,以使学生在大学四年的学习中,其专业技能、实践操作能力、分析案例能力、团队合作意识等方面都得到提高,为社会培养合格的复合型、应用性法律人才。
(二)成果的实施方案 1.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的主要内容。
依据刑事法学自身特点及学生法律实践能力培养的需要,我们在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中精心设计了10个模块:课堂案例讨论、案例审判观摩(法院旁听)、司法见习、案例司法文书写作、案例模拟审判、法律(热点刑事事件和案例)专题辩论、司法实习、法律诊所、法律专题讲座、普法宣传与法律咨询。
根据多年从事刑事法学课程教学、组织学生活动和司法工作的经验,经过科学论证,广泛征求意见,我们认为,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应如下图所示构成: 上述刑事法学流程化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中,“课堂案例分析→案件审判观摩→司法见习→案例司法文书写作→案例模拟审判→法律(热点刑事事件和案例)专题辩论→司法实习”是主线,反映学生从了解办案到模仿办案、实际办案的全过程,各环节前后相继,垂直排列, 实践教学时间明确,并以粗体箭头表示顺序不能变动。
旁线表明的四个实践教学环节(即法律诊所、法律专题讲座、普法宣传与法律咨询)与教学内容及学生认知过程具有非同步性,位置相对可变,学生和时间可作灵活安排。
(1)案例分析讨论。
刑事案例课堂分析讨论是最基础的案例实践教学形式,与刑事法学理论教学同步进行。
由教师选取实践中的典型疑难案例提前公布给学生,学生查阅资料后,对案例中涉及的刑事法学问题进行讨论,教师点评,引导学生掌握分析问题的方法。
法学院要求每门课程每学期不少于14个课时的案例讨论和辩论的同时,老师还可以在教学过程中灵活安排案例讨论。
通过案例教学,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了学生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同时便于适时检验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巩固教学效果。
(2)审判观摩(庭审旁听)。
在刑事法学的授课过程中,当学生掌握了一定的刑事法学理论知识后,适时组织学生到本地法院实地观摩案件审理或邀请法院到我校模拟法庭开庭审理案件。
法学院和安宁区法院签订合作协议,每学期法院最少在学校审理4个刑事案件,法院将公开开庭案件信息通知法学院,法学院学生可以凭学生证随时去法院旁听,学生旁听后提交书面旁听体会。
通过对刑事案件审判实践的同步体验,使学生直观的认识到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差异,熟悉司法流程,初步训练学生根据案件事实准确把握罪名认定的技巧和证据的认定方法,并可进一步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
(3)司法见习。
在学生修完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后,适宜立即开展司法见习环节。
组织学生到司法实务部门进行短期的专项实践见习活动,这些专项活动如参观、阅卷、了解办案流程,现场了解庭审前后的办案情况,协助完成简易的司法辅助工作等。
学生通过参与具体案件的办理,亲身体会司法实务工作,培养对专业的学习情趣,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初步形成法律思维方法。
法学院定期组织学生去法院、检察院及律师事务所参观,并要求学生在大一暑假到司法部门参加为期一个月的司法见习活动。
(4)案例司法文书写作。
培养法科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解决具体案件的能力,必须要求学生掌握各类刑事案例司法文书的制作。
在学生学习《司法文书》课程后,并进行基础司法文书写作练习、参观真实卷宗后, 组织学生结合真实刑事案例撰写起诉书、辩护词、判决书等刑事诉讼各阶段的主要司法文书, 进行司法文书写作练习,锻炼和提高学生逻辑推理能力、司法文书写作能力和写作水平。
(5)案例模拟审判。
案例模拟审判是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中最核心的环节。
刑事模拟审判是指以一个具体的刑事案例为蓝本,让学生充当法院庭审刑事诉讼活动的主体,模仿真实法庭审判情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模拟审判的实训活动。
我们在教学中要求开展实战性模拟法庭,在模拟法庭开庭之前,教师仅确定该案案情和庭审将要争议的焦点以及诉讼活动主体各方的名单,而其他陈述意见、辩护意见以及法官对诉讼的主持、最终判决结果等都处于未知状态。
学生在开庭之前必须认真分析案件,自行全面搜集材料,精心准备己方证据和法律文书并全面考虑对方可能提出的意见、证据和依据,积极争取最佳判决结果。
在模拟法庭的“实战”中,学生不仅要充分明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还要根据诉讼辩论过程中随时出现的新情况作出应对反应。
几年来,法学院将模拟审判作为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的主要内容,在二年级第二学期组织模拟审判比赛,模拟审判以班级为单位,对法庭庭审过程、法律文书和案卷制作统一组织参加比赛和评比。
法学院已成功举办七届全院模拟审判大赛。
(6)法律(热点刑事事件和案例)专题辩论。
法律专题辩论是由组织老师选取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分歧比较大、与现实生活联系比较密切的热点刑事事件和案例,组织学生以正反方的形式展开辩论。
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中的法律专题辩论环节,通过法学院定期组织专题辩论赛的方式实施。
专题辩论赛以班级为单位在三年级第一学期举办,老师提前将论题布置给各班,各班选派辩论选手进行比赛,各班辩论赛结束后要提交书面总结。
法律专题辩论环节能激发学生对热点刑事事件和案例的关注,为学生掌握辩论技巧、使用法言法语发表观点创造了条件,也使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辩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得到提高。
法学院已定期成功举办四届全院法律专题辩论赛。
(7)司法实习。
司法实习环节是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流程中最后一个环节,安排在学生已学完大部分专业课程后的第七学期,结合学生三个月的专业实习时间,集中安排学生在司法实务部门参与刑事案件办理全过程,同时,要求每个学生在实习期间自己收集并整理三本案件卷宗,其主旨是培养学生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法律职业素养。
(8)法律诊所。
刑事法律诊所是指,在法学院具有律师执业证书教师的指导下,学生自己或帮助教师办理刑事案件的案例实践教学方式。
我校虽然2009年才开展法律诊所教育,但依托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我校设立的工作站,充分保证了开展法律诊所所需的案件,使学生能较快接触真实案件并在老师的指导下办理案件,法律诊所教育在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中成效明显。
(9)刑事案例专题讲座。
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流程中的刑事案例专题讲座,特指由法律实务部门的专业人士就刑事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案例所作的讲座。
为了能更加紧密的贴合实践,法学院定期邀请我省资深法官、检察官、警官和律师到学校为学生做刑事案例专题讲座,旨在让学生更好地了解司法实践、缩短与司法实践的距离,特别是帮助学生在进入法律职业领域后很快适应司法部门的需要。
(10)普法宣传与法律咨询。
社会实践是学生的第二课堂,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则是重要的实践教学活动,我们将普法宣传与法律咨询两个实践模块作为重要的课外教学活动开展,以培养学生服务社会的观念并增强其社会责任感。
该环节主要通过学生社团和学生活动实施,如依托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12.4”普法宣传日、学生社团的“法律进社区” 等活动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
我校的暑期“三下乡”、“法律进社区”、法律援助等与实践实训教学紧密结合的学生社团活动,得到了学校和司法行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和肯定。
2.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研究理论成果 在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研究的过程中,为了配合该教学改革的进行,成果主要完成人组织编写并出版了《刑事法学实践案例评析》、《刑法学》、《以案说法》、《法律诊所》、《模拟法庭》等教材。
目前,该系列教材作为本科及研究生实践教学教材在甘肃政法学院、西北民族大学及全国部分高校推广使用,部分教材在新疆少数民族政法干部培训班中作为教材使用,给甘肃省三期晋升高级检察官培训班和我省部分检察院、法院干警发放,获得学生和司法实务部门较高的认可和评价。
四、全方位、人人体验与参与的流程化案例实践教学模式在刑事法学教学中凸现出其优越性 ——本成果的实施效果和推广价值 (一)成果的实施效果 1.学生所学刑事法学理论知识得以巩固和融会贯通。
在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环节,分析、办理具体案件的过程,都需要用到以前学过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司法文书等相关法律知识,因此,学生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才能适应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的要求,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使学生的理论知识在运用中得到巩固和提高。
同时,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把学生置于真实或近乎真实的环境中,可以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法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学生口头表达能力和思辩能力得到锻炼和提高。
在全真模拟实践教学中,学生亲身参与司法流程,效果非常明显。
如在模拟审判教学中,让学生扮演不同的角色,进入法庭辩论的实战状态,让他们充分感受到法庭实战的气氛,并按照真实案件开庭的要求组织材料,在法庭上即时表达,相互展开辩论。
开庭之后让学生观看开庭录像并总结,然后由指导教师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不足,通过反复实践,不断总结经验,使其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及即时答辩能力均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法律专题辩论赛和法律诊所等教学环节也同样能起到这种效果。
3.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得到提高。
在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中,学生运用所学的知识分析、解决实践中遇到的具体案例时,能够积极调动学生分析思考和创新思考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学生的潜力,从而提高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4.学生团队精神、合作意识得到强化。
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很多环节都需要学生共同参与解决问题,使学生容易形成较强的集体荣誉感,从而强化团队合作精神,这正是法律职业伦理中不可或缺的成分,恰恰是在传统教学模式下很难形成的。
5.学生学习效果明显增强。
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通过参与式教学方法,以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对实践案例的认定和处理为教学目的,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极大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使学生能够积极参与到新颖丰富的多样化案例实践教学内容中,通过个人或集体对资料的搜集、整理和思考,通过实践的演练与指导教师的引导与评析,提高了运用书本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达到了课堂讲授难以企及的效果。
(二)成果的推广价值 法学教育是系统而全面的多学科综合性教育模式,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旨在通过案例实践教学使学生得到司法流程的系统训练,提高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践案例的能力,其教学实践表明,本成果在培养合格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方面成效明显。
应认真、科学总结经验,为校内其他法学科目案例实践教学研究与应用提供指导作用。
其次,我校属于甘肃省唯一一所政法公安类院校,法学教学一直走在省内前列,本研究成果可供兄弟院校在法学教学中参考。
在今后的实践教学中,我们将继续探索、及时总结经验,加强与国内外其他院校开展法学教育的交流、合作,使其日臻完善。
美国环境问题
不知道下面的文章是否对以有益处:美国环保协会如何运作
怎么影响政府的环境政策
主持人:美国环保协会曾涉及过很多美国环保政策的制定过程,同时也对世界环境作出贡献,而且他们也在中国做了很多事情来促进中国环境保护的发展,首先我想我们应该邀请我们嘉宾来自我介绍。
佛瑞德·克虏伯:我非常荣幸到人民网作客,美国环保协会1968年在美国成立,是一个非政府环保组织,从一开始就参与了美国的环境保护工作。
1880年,罗斯福是总统的时候,他开始保护美国的土地。
当时美国把有些土地专门分出来进行环境的保护,那可能是代表美国的环境保护的第一期。
从1960年开始人们开始关心化学物品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当时,有一个教授叫雷切尔·卡逊写了本书叫《寂静的春天》,说因为在很多的地方鸟类春天已经不叫了。
我想这可能代表了环境保护的第二个时期。
第二个时期的末期美国环保协会诞生了,一开始我们的任务是限制生产杀虫剂的使用,很快美国环保协会就意识到不能只是应用抱怨的方法,而是应开始帮助设计环境的未来,和自然有一个和谐的共存,我想我把这个称为美国环保的第三个运动期。
我在过去20年里面一直作为美国环保协会的主席,来负责我们美国环保协会,领导我们的队伍。
同时我们也更加涉足到国际的环境问题,比如气侯变化的问题,我们认为到它是非常重要的。
中国在今后的全球气侯变化当中所起到重要的作用,因为中国在经历了这么巨大的经济增长之后,对国际环境问题有着巨大的影响,所以美国环保协会在国外设置的第一个国外办公室就是在北京的办公室。
在过去的十年里面我们已经和中国建立了很多合作项目,共同分享我们在美国所学习的一些经验,并结合中国的实践。
丹尼尔·杜丹德:谢谢潘老师(主持人)。
我从事这个工作已经30年了,我在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读我的博士,然后我为美国的农业部工作了六年,开始研究水的质量问题,从灌溉水的质量问题角度从事研究,还有降雨的水质问题,然后我到加州大学教书,当有一天我在给学生批改作业的时候,我接到了一个电话,美国环保协会邀请我加入。
从那天开始就到今天20年,我是美国环保协会第一个具有专业知识背景的工作人员。
过去20多年里,我主要的工作集中在大气污染控制方面,我想我们一个很大的成果是在和老布什总统政府合作的时候创作了利用市场机制的方法来解决酸雨控制的问题。
我同时也得到了机会来到中国,那是15年前,然后我也看到了中国在过去的15年里面对环保方面的巨大的变化,以及越来越多的重视。
在过去大概10年左右,我们和中国开始了很紧密的合作,希望能够分享我们在美国关于酸雨控制方面的一些经验,我们和中国的地方政府、省级政府以及中央政府合作。
我想美国的经验是可以提供给中国,但是中国的一个很大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利用市场。
但是,在环保方面,这些机构还有政策,如同美国当时一样,相比经济发展是比较落后和缓慢的。
所以,我想很重要的一个经验是通过美国环保协会和在美国工作过的人,从美国的经验中获得如何利用市场的手段,通过利用人们对经济利益的追求来促进人们对环境保护的关注。
同时,我也看到中国在过去15年当中环保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我也看到中国的非政府组织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和很多国外组织合作,当然他们也面临很多的挑战。
比如说中国并没有跟美国一样的税法,在美国公司和个人捐给非政府组织和非盈利组织可以获得免税的待遇,这样的话激励了很多人捐赠,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但是这在中国还不存在。
我想中国的NGO发展还是处在发展的阶段,需要很多的公众参与,来鼓励公众的参与,在决策过程当中来促进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
绿色未来:两位专家好,请问美国环保协会从何处获得资金
佛瑞德·克虏伯:我们的钱是从三种不同的途径来,我们有四十万的会员交会费;第二是从个体的会员来,给我们掏一千美元,或者很多钱。
第三是从基金会,这些基金会也有自己的专业人士,在美国有好几百家这样的基金会提供资金,我们基本没有挣公司的钱,我们和公司合作,但我们不从公司获得资助。
我们不想被看成是公司花钱雇我们来做这些事。
主持人:美国环保协会是一个非政府的非盈利组织。
你们是普通工人,你们也有工资,你们是不是领工资
这是一个非盈利组织,你们的组织是靠人捐赠,你们的工资是否也是靠别人的捐赠
佛瑞德·克虏伯:我们的工资是和其他的非盈利组织相比较的,比如说大学的教授。
在我们的体系中,作为一个非盈利性组织,我们的工资要和其他组织的工资有可比性,我来决定他们的工资,我的工资由董事会决定。
由他们来研究,保证我们的公平性。
当然,我们的工资不可能挣到我们在企业或者是在盈利组织中挣到的钱,我们是通过做有益的事情来获得满足。
丹尼尔·杜丹德:你去给一个企业工作,企业也不能保证老赚钱,老有工资。
我们这个组织也一样,如果我们不能做出好的工作,不能证明我们在工作中的进展,他们不会给我们钱,也不会有资金来支持我们,付给我们工资。
这也是个人的决定,代表了我们这些工作人员个人对环境的承诺。
很多人选择职业有不同的原因,但是有这样的机会和自由来集中我们的时间和能力,在环境保护方面帮助我们提高了我们可能成功的可能性。
这样反过来也支持了我们的成功,保证了我们的工资。
主持人:我们知道,美国环保协会在美国的环境政治当中非常有效,而且很有影响力,你可以给我们举个例子,美国环保协会怎么影响环境政策
丹尼尔·杜丹德:我提到了酸雨的例子,我想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在1988年老布什总统进入白宫之前,当时我们有一个叫做“项目吧”的项目,不管谁当总统,这都是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当老布什总统被选入白宫之后。
当时他的过渡队伍的头儿找到我们说,我们赢了选举,您建议我们应该做些什么事,可以让老布什总统落实他的诺言,成为第一个环保总统。
所以我们当时用应用市场的手段来解决酸雨的问题,开始了非常紧密的六个月和政府的合作。
佛瑞德和我都在白宫里工作了很长时间,我们设计了利用市场的手段,然后我们最终的建议被写到了美国的经济法当中,接着被政府引入,然后被总统宣布写入成为正式法律,我和佛瑞德·克虏伯都在白宫,成立工作委员会,发展进一步的工作法规,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例子,说明我在美国的工作。
美国的环境执法王明远: 各位晚上好,今天我们很高兴请到北京大学的环境法教授汪劲先生来给我们作一个关于美国环境法执法的小型研讨会。
在研讨会开始之前,我简单地给大家介绍一下汪劲教授。
汪教授是我国环境法专业的第一位博士,在环境法的研究和教学方面有非常丰富的经验和很高的造诣。
今年二月份,美国国务院邀请他到美国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美国环境执法考察。
在考察期间,汪教授广泛接触了美国的官员、学者还有一些民间环保组织的人士,所以他对美国的环境执法有着非常直接的感受与经验,可以和大家分享,这对我们来说是非常有意义的。
因为大家知道,环境问题对我们国家来说已经成为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但我们的环境执法还是有很多的缺陷和不足。
汪教授的这个研讨会将给我们提供很多信息和很多值得思考的地方,所以我们很高兴他能来。
非常遗憾今天天公不作美,下雨,但大家还是能够来,谢谢诸位的热情参与。
在正式开始汪教授的报告之前,我想向大家介绍一下我们这个系列讲座。
我们这个系列讲座的名称,叫作“清华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系列学术讲座”。
这个系列讲座是个长期的、制度化的学术论坛。
我们的目的是邀请相关领域的学者、民间人士和政府部门的官员来参与讨论,就环境、资源、能源的法制问题开展交流,从而为大家建立一个交流的平台。
通过这个平台促进清华大学甚至整个国家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的发展,同时对我们清华大学的人才培养以及国家的法治建设都做出自己的一点贡献。
这个系列讲座在以前已经举办了大约十多场,我们请了一些著名专家来给我们做非常好的讲座,比如说钱易院士、金瑞林教授、王曦教授还有 Fred Morrison 教授, Marcia Mulkey 教授等等专家都曾经光顾这个论坛,所以已经有了一定的影响和基础。
而从今年六月份以后,台达环境与教育基金会,一个在美国设立的基金会,将会提供一定的资助,大力支持我们的这个系列学术讲座,使我们的系列讲座能够持续地开展下去,产生比较好的学术和社会影响。
根据我们清华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台达环境与教育基金会之间的协议,今后在清华大学,这个系列讲座每年大约要举办十场。
其中一种形式是较大规模的讲座,还有一种形式就是今天这样的比较专业的、互动式的学术研讨会。
我们希望大家能更加积极地参与这个系列学术讲座活动,来促进我们清华环境法学科的发展。
今天大家可以提问,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可以互相讨论,将会是互动式的一个过程。
我们整个讨论会时间大约一百分钟,现在欢迎汪教授给我们做有关美国环境执法的报告。
汪劲: 谢谢王明远教授。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晚上好。
我是应美国国务院 IVP(International Visitor Program) 计划的资助,在二月底到三月底在美国五个州和华盛顿特区作了美国环境执法的考察。
考察对象包括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各大基金会、社会团体、环境 NGO 、律师、一些大的企业,还有法学院。
在这一个月的走动中,从我所接触到的那些官员、学者、律师还有 NGO 和企业的代表那里,我的确了解到许多与书本上知识有很大区别的东西。
我去时还不是美国人出行最频繁的时间。
到了华盛顿特区以后,美国国务院负责为我安排行程的人对我说:你运气很好,以前我们联系十个接待单位,大概最多只有一半单位有时间接待。
但这次你来呢,联系十家单位,就有八个单位愿意接待你。
他们说你非常受欢迎。
这当然是个笑话了。
我这次去,大致走了一个 W 形,先到芝加哥,再到华盛顿特区,佛罗里达,克里夫兰,德克萨斯的休斯顿,加州的洛山矶,最后从那里回国。
关于美国环境执法的实施背景,我想大致有三个方面。
第一是美国的政体。
我想大家可能比我还要熟悉,美国是个联邦制的国家,除去联邦的权力,每个州都有自己很大的自主权,包括立法权。
美国实行的是“三权分立”的政权体制。
从三大权力部门来看,国会行使立法权,应该在最中心的地方;行政方面,美国实行总统内阁制。
我当时参观了白宫,但 911 以后不准游客靠近。
我旁边就有个警察,我们和他聊,他说 911 以后美国的确实施了一些比较严格的措施,他们的自由都受到一些限制,包括飞机场的安全检查。
再有就是司法权。
大家知道,美国的法院系统,总体上是由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联邦法院,联邦巡回法院等等构成,这些法院分布在美国不同的州,一般情况下还有一些州的特别法院。
除了联邦一级的立法、行政和司法部门外,各州也有各自的类似体系,这是政体方面。
在自然资源和经济发展方面。
美国的自然资源非常丰富,矿产,森林覆盖率,劳动生产率方面都居于世界前列。
另外美国也是一个农业大国,它的粮食产量占到世界总产量的 1\\\/5 ,另外它的高科技,以及其他非农业部门的收入占到 80% 。
美国的环境问题,我简单列举以下三个方面。
在六七十年代主要是工业大气污染问题;七十年代以后呢,综合污水问题则上升为主要问题;七八十年代,生活型的废弃物造成的污染又成为新的问题,另外有机化学危险物的污染也渐渐提上了日程。
我三月初到美国的时候,当地报刊杂志上在广泛地讨论华盛顿特区的自来水受到铅污染的问题。
在我们看来,他们的自来水卫生标准已经是非常严厉了,因为我们都知道西方把水龙头打开水就能直接引用。
他们查来查去,原来是自来水管的质量问题,于是他们准备了一个更换自来水管的计划,到底如何更换,谁来出钱,讨论的沸沸扬扬。
在自然资源开发方面,自然保护主义是有历史渊源的。
我们都知道缪尔,就是有名的自然保护主义者。
在美国的整个建国过程中,还有几个伟大的美国总统也是自然保护主义者,象罗斯福,他就是一个自然保护主义者,在他的支持下,美国实施了国家公园制度,然后联邦政府又购买了大量的土地,存储起来,然后才形成了现在这样有许多景色优美的政府管理地区。
这和联邦政府当时的支持是分不开的。
从环境问题的发展来看,在美国主要是六十年代以后随着越战、黑人民权问题等一起爆发出来的。
从环境问题和社会关系来看,实际上美国环境问题是一个政治问题、社会问题,也是一个法律问题,所以这个环境问题是和美国的社会环境联系在一起的。
从环境执法的背景来看,立法是它很重要的一个方面。
以美国环境立法来看,有美国联邦立法和州立法,从目前 EPA 执行的法律来看,直接授权由 EPA 实施的法律有 13 部,和环境有关的联邦一级的立法有 30 多部。
关于州这一级,美国的州都有自己独立的立法权,州的立法是相当独立的,只要是联邦制定法律以外的领域,都可以制定法律,象福利,环境卫生等事务,联邦都不能加以干涉。
我在这里想谈一下关于政府的角色,在我国,我感觉,我们看到某某市某某县人民政府,事实上我们看到的都是行政机关,或者地方的最高级别行政机关。
其实在美国,政府不是一个最高行政机关的概念,它所有的有权国家机关都能被理解为政府,或者是政府的一部分,包括现在的美国国务院。
美国的国务院和我们国家的国务院也是相当不一样的,其实美国的国务院的主要事项是一些外交、军事和领土海洋等有关事务,所以我们不能把美国国务院理解成中国国务院那样。
( 王明远: 美国的政府,名称上叫做 Administration ,我国的省市人民政府,在他们那里就叫 Execution 。
美国国务院类似我国的外交部。
)对,比我国外交部还大些。
那么美国的环境法方面的执法,主要是联邦 EPA ,内政部,还有一个农业部。
除了这三个大部以外,还有象美国的司法部,白宫的总统环境安全执行官办公室等等在环境问题上也起到一定的作用。
美国的最主要环境执法机构就是 EPA ,美国国家环保局( U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
我在美国的前两站基本上都是访问环保局。
EPA 的宗旨就是保护公民健康,改善环境质量。
EPA 有 12 个人来接待我,一起谈了一个上午,其中主要是 EPA 的律师。
关于律师这个概念,美国和我国又有些不一样,美国有政府的律师,私人的律师,环保团体的律师,只要是从事法律活动的律师就是 Lawyer ,或者叫 Attorney 。
他们告诉我说,美国国家环保局的特色在于它的权力要比一般的联邦机构权力要大。
刚才我们提到,美国国家环保局的英文是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我就问他们为什么叫 Agency 而不叫 Department 呢
他们回答,无论叫什么, Agency 也好, Department 也好,事实上并非说 Agency 的级别就比 Department 的级别低。
Agency 的作用,相对而言,比较综合。
美国的这个环保局,权限有点象我们国家,就是有中央集权的权限的特点。
美国的一些其它机构,他们的行政权方面,处罚的权力不是很大,特别是对各个州的一些地方或企业,但是 EPA 就有这方面的权力。
比方说,它有自己独立的执行机构,叫作 GREEN POLICE ,就是绿色警察。
他们还有自己的法庭。
这个法庭和美国联邦法院的法庭不是一回事。
根据美国联邦的一些环境法的规定,重大的罚款事件, EPA 只能做出一个处理的决定,最后的决定是由法庭来做出的,如果说企业对 EPA 的决定不服,企业就可以直接到联邦法院去告 EPA 。
另外, EPA 尽管是联邦的一个部门,独立于州,但它与州的联系比其它部门都要强,这种特点是与环境的流动性、异域性有很大的关系,比如它和美国 50 多个州都保持着密切的联系。
EPA 的许多权力与州有直接相关,比如州的环境部门的一些权力是由 EPA 委托授予的。
另外美国 EPA 在全国各地还设有 10 个巡回机构,分管 50 个州 10 个大区的环境事务。
如调整大气污染防治活动的《清洁空气法》,这个法授权 EPA ,在一定情况之下,如 EPA 一旦发现州的环境执法不力,就可以直接行使原来由州行使的环境执法权。
就我国现在的环境诉讼来看,纠纷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企业对罚款的异议上面。
美国的环境行政诉讼就不是这种情况。
美国 EPA 的权力制约是如何实现的呢
就是诉讼。
诉讼有两种情况,都和标准有关。
第一种情况, EPA 作为被告,由于它没有严格执行环境标准,被环保团体告了;或者,标准太严格,又被公司企业告了。
另外作为原告,如果公司(地方上的公司)没有执行联邦制定的环境标准,它就可以直接到联邦法院去告这些公司。
这个和我国的环境执法不一样,它只能采取诉讼的方式。
EPA 的工作目标应该是很清楚的,我们不再化时间去谈了,因为工作目标是和它的权限范围联系在一起的,比如实现和确保空气清洁等等。
第二个大的环境执法单位是内政部。
内政部的职权是以美国联邦自然资源为核心。
联邦政府所有的土地主要集中在西部,大约占美国全部国土的 1\\\/3 左右,都是由美国内政部管理的。
人们对美国内政部的了解不是很多。
许多访问美国的人会问美国的内政部是不是管理警察的呀
其实不是,国家公园就是美国内政部管理的,包括森林,水库,渔业资源等。
内政部的特点是以管理联邦的土地和资源为主,而 EPA 呢主要针对污染的控制为主,污染的控制和土地管理没有必然的联系。
第三个主要的部门,就是农业部。
美国是农业大国,农业问题在美国国会受到极大关注。
各个州、议员等对农业政策的任何变化都要提交到国会去讨论。
这次在农业部我受到两个局的接待,一个是自然保护局,还有农民服务局。
农业部和 EPA 是不一样的。
EPA 象一个警察,而农业部是没有处罚权的。
自然保护局主要保护的是私人的土地,所以它不能去处罚别人,人家在自己的土地上经营通常不受行政机关干涉。
但是考虑到可持续发展的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自然保护局会拿出很多钱来搞活动。
第一类活动是评估土地使用现状和问题,然后给国会提出对策;第二类活动是防止私人土地的不当利用对自然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比方说,这个地方适合于种草,但主人偏要养牛,农业部就会干预一下,说你在这个地方种草的话可以给你一些税收的优惠,引导你去种草。
农民服务局主要服务于农民。
他们认为农民对自然环境保护极其重要,因为在整个农业耕作过程中,如化肥、农药的使用不当会引起农产品的污染,同时由于野外水的冲洗,会使化学物质跑到水循环中去。
生物安全问题也是一个方面。
如农民引进一种新的植物品种,引进以后由于新的品种在本地没有天敌,因此成为一种优势物种,逐渐会把其它物种挤出这个环境。
所以农业服务局是以指导型的事务为主,他们的负责人说他们每年要拿出几十亿美元来做项目。
我去的时候他们拿出很多有关 conservation 的材料给我看。
我在和他们谈的时候注意到三个单词, protection, conservation, preservation ,我发现他们对这三个单词的确有独特的理解。
protection 是一个广义的保护,比如动物要保护起来,某个地方要保护起来等等,没有进一步的内容,就是 protection ;如果一个地方的资源要加以保护性的利用,那么就用 conservation ;而 preservation 则表示一种禁止利用的保护,这种保护下只能看,不能去动它的,比如刚才说到的国家公园。
这三个概念,尤其是 conservation 和 preservation 这两个词,的确有它们的含义区别,所以在日本和我国台湾等地区,把这两个词分别译为保全、保育等等,应该是有他们的道理的。
我们大陆一般都用保护这个概念来概括它,其实在性质上还是不一样的。
除了以上三大部门以外,联邦其它某些机构在环境保护执法上起到的作用也是很大的。
比如美国司法部。
美国司法部有 2000 多名律师,这些律师主要为联邦司法部打官司。
EPA 的律师是为制定环境标准、法律文件等写文件和把关的律师。
而司法部的律师是专门为政府打官司的。
比方说 EPA 被人告了,它就和司法部联系,那么就请司法部的律师过来。
在美国司法部的 2000 多名律师当中,环境律师就达到 400 多名,所以我们说环境法现在美国很热,因为它的环境事务已经渗透到各个部门、领域和学校的法律教学等的活动中去。
除了司法部以外,我觉得还有两个部门也是非常重要的,可能大家不是很熟悉。
一个就是美国联邦环境执行官办公室。
这个办公室的现任长官 John Howard 是由布什总统任命的,这次我去访问时他亲自接待了我。
除了 EPA 、内政部、农业部等环境执法部门外,为什么还要有个执行官办公室呢
实际上这个办公室就是总统下设的一个协调机构,这个执行官的官衔其实并不大。
执行官制度是由克林顿总统任上设立的,他当时设有 7 个执行官,到布什上台后就增加到 11 人。
后来我到那里访问时就问 John Howard ,我说人们普遍都认为布什总统对环境不友好,他只对 business 友好。
他说不是这样的,没这回事。
我说不久前听到一个报道说,布什总统把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关于气候变化的一个报告给压了下来。
他说那个事情啊是因为克林顿下台了,现在就把这件事挑起来了,给布什总统出难题,好让他难堪。
这个问题很麻烦,他说美国之所以要退出这个京都议定书是因为参议院肯定通过不了这个预算案的,所以布什就认为还不如现在就直接退出来。
尽管全国好多人都反对这件事,但这里涉及的资金技术问题也的确很重要,而 911 以后呢,美国很大一部分资金都用在了反恐问题上了,因此在那方面顾及不多。
根据他们的介绍,执行官办公室的主任一般兼任美国环境质量委员会中心主任,这也是美国环境法规定的一个委员会,他的主要作用就是协调一些大的部门和 EPA 的关系,比如象美国国防部。
五角大楼是一个很重要的机构,在环境方面要由环境执行官办公室来协调他们和 EPA 的关系。
对美国来说,环境法的执法,不仅在企业,在社会,对政府的行为也产生极大的影响。
比如政府的采购、建设和一些办公设施用材料的循环回收等。
但在过去,对政府的内部行为是没有法律规范可以调整的, EPA 拿他们没有办法。
所以美国环境执行官办公室虽然不是一个环境法律中设定的机构,但由于它是美国总统直接设立,主任也由总统任命,所以它的意见其它一般机构还是会听些。
这个机构有点象我们国家原来的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但后来因为中国国家环保局升格了,所以就撤消了这个委员会。
现在看实际上这个委员会撤消以后的负面影响很大。
美国联邦环境执行官办公室的这个主任手上就握有很大的权力,他是由美国总统直接任命的。
大家知道美国的政府公务员有两类,一种是长期的,那是聘用的;还有一种,象现在共和党上台,就把自己的亲信拉上去当领导,反过来,民主党上台就任命民主党的亲信做领导。
象这一任环境执行官办公室主任就是布什的亲信,所以他不会说总统的坏话。
还有就是国务院。
刚才说到美国国务院主要负责外交事务,包括濒危物种、海洋资源等,还有谈判合作、固体废物的越境转移等等,都是在联邦这一级。
现在我们谈谈州这一级。
我这次去了旧金山所在的加利福尼亚这个州,这个州的州长是一个很有名的电影明星,我们大陆译做施瓦辛格。
另外我还去了俄亥俄州、佛罗里达、德克萨斯这几个州。
美国的州有很大的自主权,尽管 EPA 在全国各地有 10 个办公室,但环境事务基本上还是由州自己来掌握的。
比如美国最大的两部环境法,《清洁水法》和《清洁空气法》,其中规定的排放许可证的发放,都授予了州这一级。
州的职能,一部分是由联邦直接授予的,另一部分是州所固有的自己的权力,后者比如自主制定州法律。
加州有一段时间大气污染非常严重,那个美国的国鹰,就是白头鹰在加州几乎要绝迹,所以加州就自己制定了大气保护的标准,这个标准要比联邦制定的标准更加严格。
还有佛罗里达州,它对于海边湿地保护的法律就比联邦的要严格很多。
州还有一个监督本地环境状况的权力。
另外象颁发许可证,来确保联邦的环境保护计划能得到切实实施。
刚才提到州可以制定自己的标准来加以实施,那么联邦怎么办
如果州制定了比联邦更严格的标准,那联邦当然希望看到这样的情况发生。
但是如果州制定的标准比联邦制定的标准宽松, EPA 会直接对州的企业或其它相对人采取措施,这是它的一个特色。
另外州下面的各个市县政府也设有环境管理局,这一级的政府主要是服务性的。
服务政府第一个工作就是要提供环境服务,比如说生活垃圾、废弃物、生活污水、相邻噪音等等事务,这些都是由地方政府来管理的,因为这些都是一个地域问题。
这样的问题,往往是一个相邻妨害的问题,怎么来处理它呢
他们说他们也有标准。
如果不超标但又妨害了他人,怎么办
管不管呢
在我们国家这种情况是不管的,但他们那里和我们不一样,要看具体的情况。
如果在连续的 90 天以内有 5 个人就同一个问题来告某一企业的话,那么它就要对企业进行处罚,以后每出现一次就处罚一万美圆,我感觉到这个处理还是不错的。
在具体操作时,环保局也不是直接出面执行的,它会和警察联系,警察就可以对这些企业进行处罚。
另外,地方政府也可以直接接受 EPA 提供的资金, EP 在地方的十个办事机构可以给地方一些钱,定期对地方的一些官员进行一些培训。
这是地方政府的情况。
另外,我总结了对美国环境执法有影响的五个因素,简单介绍一下。
第一个就是立法。
我当时去了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