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领导要来我们公司考察,欢迎词应该怎么写
因落在对宾热烈欢迎之情上,要体现客意。
欢迎词的开头,应对宾客的光临表示热烈的欢迎。
欢迎词的主体,主要根据双方的关系,回顾相互交往的历程,阐明宾客来访的意义,展望美好的未来。
欢迎词的结尾,应再次表示欢迎,并预祝来宾作客愉快。
[范例参考] 欢迎词 女士们、先生们: 值此×××厂30周年厂庆之际,请允许我代表×××厂,并以我个人的名义,向远道而来的贵宾们表示热烈的欢迎。
朋友们不顾路途遥远专程前来贺喜并洽谈贸易合作事宜,为我厂30周年厂30周年庆更添了一份热烈和祥和,我由衷地感到高兴,并对朋友们为增进双方友好关系作出努力的行动,表示诚挚的谢意
今天在座的各位来宾中,有许多是我们的老朋友,我们之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我厂建厂30年能取得今天的成绩,离不开老朋友们的真诚合作和大力支持。
对此,我们表示由衷的钦佩和感谢。
同时,我们也为能有幸结识来自全国各地的新朋友感到十分高兴。
在此,我谨再次向新朋友们表示热烈欢迎,并希望能与新朋友们密切协作,发展相互间的友好合作关系,发展相互间的友好合作关系。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在此新朋老友相会之际,我提议: 为今后我们之间的进一步合作, 为我们之间日益增进的友谊, 为朋友们的健康幸福, 干杯
优秀导游欢迎词范文 优秀导游欢迎词。
导游“欢迎词”一段美丽的开始,第一印象艺术性地致好导游“欢迎词”太重要了,它就好比一首音乐的“序曲”,一场好戏的“序幕”,一部优秀作品的“序言”。
中外的游客都讲究“第一印象”,而致欢迎词是给客人留下“第一印象”的极佳机会,我们应当努力展示自己的艺术风采,“良好的起点”就是“成功的一半”。
生活中的任何技巧、艺术,都有一定的“规范”和“要素”,那么,导游“欢迎词”的“规范”和“要素”是什么呢?规范化的“欢迎词”应包括五大要素。
一、表示欢迎,即代表接待社、组团社向客人表达欢迎之意。
二、表示态度,即愿意为大家热情服务、努力工作,确保大家满意。
三、预告节目,即介绍一下城市的概况和在当地将游览的节目。
四、介绍人员,即介绍自己,介绍参加接待的领导、司机和所有人员。
五、预祝成功,即希望得到游客支持与合作,努力使游览获得成功,祝大家愉快、健康欢迎词切忌沉闷,切忌死板,如能自然、风趣,会缩短与游客的距离,使大家很快成为朋友,熟悉起来。
除此之外,导游欢迎词注意汲取一些名言、谚语,充满文采,会收到很好效果,下面一些言语,可参考使用:“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千里有缘来相会”;“千年修得同船渡”;“世界像部书,如果您没出外旅行,您可只读了书中之一页,现在您在我们这里旅行,让我们共同读好这中国的一页”。
除了注重导游欢迎词的文采之外,有些导游创造的言语,越琢磨越感艺术性强,值得我们学习。
埃及一位63岁的老导游,在为中国旅游代表团担任导游致欢迎词时有这样一句:“在今后的导游中,如果有什么地方我讲得不清楚,欢迎先生们提出来,我将努力讲清楚……”大家感觉一下,他这句话令人听后是愉快的。
其实,每个人都知道,有时并不是导游讲得不清楚,而是游客精神不集中而没听清楚,但他将责任归为自己了,把愉快也留给了游客,听者如何不高兴呢?这比我们一些导游说的“如果你有问题,我可以给你讲明白”不是高明多了吗?文采固然好,含蓄也令人回味,但有时平平淡淡,也令人感到平淡中出艺术,显技巧。
现在让我们听听香港一位十佳导游开场的欢迎词:“各位团友好,欢迎大家光临香港。
我是李××,今天非常高兴有机会与各位一起游览新界和九龙。
这个观光节目全程70英里,需时五个钟头。
各位如果有什么问题,请随便提出,我将尽我所能为各位解答。
祝大家今天旅程愉快!大家的导游欢迎词,若都注意以上这些,并切实做好,我们认为这样就会令游客有个美好的“第一印象”,也使“行”有了良好的起点。
会议议程格式
一、 会议时间:2011年2月23日13:30至18:00二、 会议地点:xx大街路口南xx酒店3楼会议室三、 :序号 时间 项目 报告人1 13:30-14:00 与会人员陆续入席 2 14:00-14:15 会议开幕致词并通报公司发展概况 xxx3 14:15-14:25 部门划分及 xxx4 14:25-14:55 销售部管理规定 xxx5 14:55-15:20 公司财务综合管理和流程 xxx6 15:20-17:20 平台开发进展通报(提问讨论) xxx7 17:20-17:35 客服流程和试题库发展 xxx8 17:35-18:00 通报视频产品现状 xxx9 18:00-18:30 工作计划 xxx10 18:30-18:50 会议总结及致词 xxx四、 参加人员:1、 公司全体员工2、 其他人员五、 有关要求:1、 参加人员要事先安排好,务必准时参加,如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2、 鉴于会议的重要性,请自己做好必要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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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对于包装印刷行业的周年庆典怎么主持啊!
现在有专业的“庆典公司”,去请专业人士就不用你自己操心了
副职主持工作享受什么待遇
副职主持工作享受的待遇,有三种情况:正职待遇、副职待遇、正副职综合待遇。
一、享受正职待遇。
副职人员因为单位缺乏正职,通过上级任命,同时上级考虑,认为虽然受本人级别问题,还不能任正职,但是所起作用、个人能力和魄力、贡献和威信等,为体现上级的鼓励和重视,给予正职或者相当于正职的待遇。
这种情况在企业和事业单位比较普遍,重视的是实际情况。
二、副职待遇。
当事人由于个人级别,不能晋升正职,或者上级部门暂时没有下派正职领导,而临时顶替正职,这时候依然不成副职级别,享受副职待遇,这种情况在公务员单位比较普遍。
公务员按级别享受待遇,等级很分明,譬如一个省的政协副主席,临时主持工作,其待遇不可能按照正职享受。
三、综合正副级别待遇。
以上情况是正副界限分明的,也有一种是综合待遇,就是一些待遇仍然副职待遇,如工资、住房等,一些是正职待遇,如车补、医疗、其他补助。
这种综合待遇,也是不少。
相关知识参考: 我国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行政级别分:中央、省(直辖市)、地区(市)、县(县级市)、乡 5级
我国政协会议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村两委班子成员会议讲话稿尊敬的镇党委x书记、x镇长、组织科x科长、各位同志:大家好
我没有什么准备,随便说说,想到哪儿说到哪儿,请大家谅解。
一、下面我先作个自我介绍:我叫xx,xx人,大学文化,x年x月从xx大学经济法专业毕业后到xx市人民法院工作, x年x在组建地级xx市的时候被选调到xx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至今,现在是xx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正科级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二、下面我把这次到村任职的过程介绍一下:2012年8月22日中共xx市委出台了《xx市选派第三批机关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文件,我在第一时间向组织递交了报名表,经xx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讨论,决定将我作为中级法院后备干部推荐给市委,经过组织遴选考察、健康检查、确定任职等程序,9月17日xx市委组织部确定包括我在内的98名市、区两级机关干部到村任职,其中xx市直机关30名,各市区68名,副处级干部1名,正科级干部17名,科级以下干部80名,这次选派到泰兴市的xx市直机关干部5名,泰兴市选派了15名机关干部到村任职。
9月18日,xx市举行欢送大会,市委书记张雷、副书记杨锋、副书记常务副市长何榕及市人大、市政协的相关领导及市级机关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出席了欢送大会。
xx市委要求选派干部要于9月28日前到村任职,泰兴市委组织部通知我们9月19日到泰兴市委组织部报到,钱娟部长要求选派干部在9月24日到村,昨天上午我按时到广陵镇报到,并由镇领导送任到村,昨天下午与吴书记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个别交谈,对当前农业、农村和农民存在的一些问题和面临的困境广泛交换了意见,在很多方面取得了一致认识,了解了我村的一些情况,对我村的整体状况有了个初步印象。
三、下面我谈谈我为什么到村任职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对农民朋友有着与生俱来的感情,我的很多亲戚仍生活在农村;我有在农村工作的经历,1991年4月---1992年4月在xx市x乡长x挂职锻炼,任村委会主任助理,1992年4月----1996年12月在xx法院x人民法庭工作,长期与农民群众打交道,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就是我们广陵镇的,到中级法院工作后也多次处理过我们广陵的案件,因此,我对农村并不陌生、对广陵并不陌生。
可以说,我现在是老兵归队,老农回乡。
二十年一个轮回,好像是有点宿命,我用二十多年的工作经历换来了从村委会主任助理到村书记的“升迁”。
不管怎么说还是进步了。
这些年来,我走遍了我国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的很多城市和乡村,看到了祖国各地发生的日新月异的变化。
正是那在农村工作的一年,让我时刻关注有关农村、农业、农民方面的信息,深深了解农村的实际、农民的艰辛和农业的落后(相对于工业发展的进程和速度),虽然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些惠农政策,公粮国税全免、农村两金一费摊派的取消、粮食直补、农药化肥的补贴、九年制免费义务教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些惠农政策让农民摆脱了沉重的生活负担,但并不能让他们真正致富。
二十年过去了,农村很多方面仍未改变,停滞不前,有些方面甚至是历史的倒退,分田到户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解决了全国80%以上人口的温饱问题,但时至今日,却制约了农业大规模生产和机械化耕作,农民仍然很苦。
小打小敲无法发展,也只能解决温饱问题。
农村必须集约经营,走机械化耕作的道路,让农民真正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农业必须搞高效规模种植和养殖,只有这样才是现代农业,才能让农民真正富裕起来。
四、下一步打算近期内我将尽己所能,发挥各方面的人脉资源,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向社会相关人士和旧朋好友介绍我村的现状,让他们对我村的实际情况和我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有主观认识和直观印象,请他们伸出援助之手,快速发挥输血功能,努力改善村两委的办公环境和会议室的基本设施,也请在座的各位班子成员配合做好一些必要接待工作,发扬我村班子团结有力的优良传统,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坚守阵地,尽心尽职地干好本职工作,维护好日常工作,积极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
作为一名选派干部,我肩负着上级党委的重托,承受着包括在座各位村干部、全村68名党员和近3000村民的期盼。
我深深地知道,我非神人,没有三头六臂,有的只有一颗对农民群众火热的心,有的只有一副不能挑担的肩、一双不能提篮的手。
在下面的三个月里,我将迅速转换角色,沉下身子,和广大村民生活在一起,我将走访干部群众,深入村民,针对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的现象,白天找不到人,晚上找;平时找不到人,节假日找,多了解村情和村民的愿望,尽可能地多做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纵观全局,因地制宜,对症下药,制定出切合实际的村三年发展规划,同时作为我的任职目标,请在座的各位村两委班子成员、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讨论,经镇党委批准,并报泰兴市、xx市委组织部和xx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备案,作为我任职期间的考核依据。
古人云,“与人鱼不如与人渔”,说的是与其送鱼给人吃,不如教人捕鱼的本领。
我们不仅要埋头做事,更要学会抬头看路,因此我工作的重点不仅仅是出去拉拉赞助,满足于解决村干部的工资问题,解决我们的日常经费问题,更主要的是要围绕如何改变农村的现状、如何增加农民的收入、如何发展现代农业、如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如何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如何发挥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我们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寻项目,谋发展,逐步培养我村的造血功能,让我村自我发展、自我壮大。
我们的规划制定出来以后,将逐年实施,稳步推进,逐步解决村民迫切想解决的问题,办村民单家独户办不了的事,真正实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良好愿望,不求流芳百世,但求给老百姓带来真正的实惠,也不枉这三年时光。
我坚信,有镇党委政府的英明领导、有镇各职能部门的正确指导、有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有在座各位的共同努力,我们xx村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以上是我两天来的随感而发,时间仓促,没有准备,不到之处,请x书记、x镇长、x科长和在座的各位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政协选举的需要通过的两个决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重要机构。
人民政协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人民团体、各民族和各界的代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归国侨胞代表以及特别邀请人士组成。
团结和民主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两大主题。
政协委员产生的具体运作步骤一般为: 一、提名推荐。
推荐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由各党派中央、各人民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个界别等协商提出。
在地方的全国委员会委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协商推荐。
二、协商确定建议名单。
对各方面提出的推荐名单由中共党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平衡,反复同各推荐方面协商形成建议名单。
三、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
将委员建议名单提交常务委员会会议进行协商和表决,经全体常务委员过半数同意予以通过。
四、公布。
(一)人民政协的组成原则 1、按党派、团体和界别组织。
人民政协由各政党、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及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组成。
按党派、团体和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构成的一大特色。
政协委员不是以地区代表的身份进入政协,而是以党派、团体、界别代表的身份进入政协,以党派、团体、界别代表的身份进行活动。
按党派和界别组成,既是人民政协构成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人民政协得以存在的一个重要根据。
2、协商产生。
人民政协的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由协商的办法产生。
由上届全国(地方)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
在每届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任期内,有必要增加或变更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决定人选时,由该届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
3、赞成政协章程。
赞成政协章程,是人民政协组成的基本原则之一。
各党派和团体,都享有宪法规定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成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都有独立自主地处理各自内部事务的权利。
但是,一旦参加人民政协,就必须遵守和履行人民政协章程。
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单位和个人,如果严重违反政协章程或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要根据情节经重给予警告处分,或撤销其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或地方委员会的资格。
在赞成章程所提出的政治纲领、政治准则和其它规定的基础上,党派和团体经人民政协的常务委员会协商同意,个人经政协常务委员会协商邀请,可参加人民政协。
(二)政协全国委员会 1、全国委员会的组成结构 (1)全国委员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包括中共和8个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工商联、共青团、工会、妇联、青联、科协、台联、文化艺术界、科技界、社科界、经济界、农林界、教育界、体育界、新闻出版界、医药卫生界、对外友好团体、社会救济福利团体、少数民族、侨联、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宗教界、特别邀请人士等。
当然,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的组织结构和政协的任务的变化而发展变化的。
(2)常务委员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
常务委员会由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组成。
全国委员会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席和秘书长协助主席工作。
常务委员会的候选人由参加全国委员会的各党派、团体、各民族和各界人士协商提名,经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协商提名”和“选举产生”是政协常委会产生的一个特点。
它既有政协特有的协商民主的一面,也有一般民主选举的一面。
在选举的具体操作环节上,全国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分别由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当选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常务委员会。
(3)主席会议。
政协全国委员会的主席会议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在常务委员会闭会期间,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2、全国委员会的工作机构 政协全国委员会的工作机构是专门委员会和办公厅。
专门委员会是在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组成委员进行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
设主任1人,副主席若干人,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国;设委员若干人,由主席会议决定。
目前,政协全国委员会共有9个专门委员会,即: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科教文卫体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港澳台侨委员会、外事委员会。
办公厅是政协全国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在秘书长领导下,工作主要任务是承办全国委员会各项具体日常事务,基本职责是搞好服务,当好参谋。
办公厅下设若干办事机构。
(三)人民政协的地方委员会 1、地方委员会的组织机构 人民政协的地方委员会大致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自治区、地级市委员会,县、县级市、市辖区委员会三级。
地方委员会的组成除县级委员会外,政协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和省辖市委员会的组成大体与全国委员会相同。
政协各级地方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和秘书长。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地方委员会,根据情况,也可不设秘书长。
各级地方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
常务委员会由地方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政协地方委员会的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席、秘书长协助主席工作。
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会议。
在常务委员会休会期间,主席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2、地方委员会的工作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委员会设立办公厅,专门委员会及其他工作机构的设置按当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由常务委员会决定。
自治州、设区的市和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地方委员会的工作机构设置,由各自的常务委员会按当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
(四)人民政协各级组织的关系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对地方委员会的关系和上一级地方委员会对下一级地方委员会的关系是指导关系,不是领导和被领导关系。
上下级政协之间,就组织关系而言,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不存在垂直领导。
“上一级政协组织”和“下一级政协组织”的称谓,上下级政协之间,系指它们是上一级行政区域的政协组织和下一级行政区域的政协组织。
各级地方政协的人事安排由各地方自行决定,不由上一级政协决定,上一级政协对下一级政协没有人事处置权。
就工作关系而言,地方各级政协的工作由地方各自自行安排。
上一级政协对下一级政协的工作安排没有决定权。
上下级政协之间的指导关系主要体现在:政协全国委员会对政协全国性的问题作出决议,地方委员会对政协地区性的问题作出决议,以指导和规范全国或地方政协的工作。
地方委员会对全国委员会的全国性决议,下级地方委员会对上级地方委员会的全地区性决议,都有遵守和履行的义务。
除此之外,还包括上级政协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加强同下级政协的工作联系,沟通情况,交流经验,研究探讨人民政协带共性的问题,互相协作,推进工作等。
(一)人民政协主要职能的确定 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活动与它组织上的建立是同时开始的。
但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规定为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则经历了一个逐步明确和充分的发展进程。
政治协商作为人民政协的职能,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一诞生即在人民政协组织中得以确定的。
这一职能一度曾用过民主协商的提法,意在强调政治协商的民主性。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源于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互相监督,以及接受和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1979年6月,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的开幕词中指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继续需要政协就有关国家的大政方针、政治生活和四个现代化建设中的各项社会经济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实行互相监督,发挥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作用。
”1982年制定的政协章程规定:人民政协“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并通过建议和批评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刘澜涛同志在关于章程修改案的说明中指出,这就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从此,民主监督作为人民政协职能之一被明确下来,并在以后的文件中正式使用。
参政议政作为对新时期政协工作内容的一种表述,作为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拓展和延伸,是从80年代中期开始采用,并逐渐被党政领导机关认同和倡导。
1994年3月全国政协八届二次修订后的章程明确规定: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本会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
这是迄今为止对政协主要职能的最完整、最明确的表述。
此后,参政议政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并列为政协的三大主要职能。
(二)政协三大职能的内容和形式 1、政治协商。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
其主要内容包括:(1)国家(地方)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改革开放中的重要方针政策及重要部署;(2)政府工作报告;(3)国家(地方)财政预算;(4)国家(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5)国家(地方)政治生活方面的重大事项;(6)国家(地方)的重要法律草案;(7)重要人事变动;(8)行政区划的变动;(9)群众重大问题;(10)各党派之间的共同事务;(11)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12)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它主要问题等。
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是政协举行的各种协商会议,其中包括:政协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根据需要召开的各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的代表参加的协商座谈会等。
此外,还可以通过举办或应邀参加各种情况通报会、听政会等进行协商活动。
政治协商通常由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主要会议组织。
主席会议根据中共党委、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党政有关部门的提议,安排协商活动并决定协商的形式和参加范围,主席会议认为需要协商的问题,也可以向上述有关方面建议将有关重要问题提交政协协商。
政协进行协商可视情况邀请中共党委、人民政府及党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并请有关负责人就提交协商的问题作出说明。
协商的议题与会期确定之后,政协有关机构至少提前一周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文件送达参加会议的人员,以便与会人员事先做好准备,充分反映各方面的意见。
政协的协商会议和重要活动,一般应作新闻报道。
2、民主监督。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民主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1)国家宪法与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2)中央和国家领导机关制定的重要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4)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5)参加政协的各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和执行政协决议的情况等。
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有:(1)各级政协委员会的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或主席会议向各级党委、政府提出建议案;(2)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3)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或以其他形式提出的批评和建议;(4)参加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等。
民主监督既可以由各级政协委员、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和专门委员会来也可以由政协或有关部门组织、邀请委员进行调查、视察,以及委员个人或联名提出提案、举报等办法来进行。
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重要建议和委员的重要提案,可由有关专委会通过后提交常委会或主席会议讨论。
经常务委员会或主席会议通过后,以常务委员会或主席会议建议案的形式向有关方面提出。
以人民政协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或以各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的建议、意见和批评,均由全国政协办公厅以正式文件形式送达有关方面或部门。
地方政协对于上述意见、建议和批评,一般以当地政协委员会或办公厅(室)名义报送。
对以政协组织名义提出的建议、意见和批评,有关方面或部门应积极负责地进行处理,将将结果尽快以正式文件形式作出答复。
对政协参加单位和委员个人的提案和举报,有关部门同样应认真负责地对待,及时予以处理答复。
3、参政议政。
参政议政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拓展和延伸。
参政议政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征就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
同时,参政议政又不是简单地等同于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而是它的拓展和延伸。
参政议政的主要内容,除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内容之外,还包括:选择人民群众关注、党政部门重视、政协有条件做的课题,组织调查研究,积极主动地向党政领导机关提出建设性意见;通过多种方式,广开言路,广开才路,充分发挥委员专长和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计献策;广泛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活动,对一些共同关心的事项开展评议等。
参政议政的主要形式,除包括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形式外,各级政协在组织各民主党派、团体和各界人士参政议政的实践中,总结和坚持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活动形式,如:通过新闻媒介表达委员参政议政的意见;举办委员活动日,增加参政议政的内容;举办各种形式的座谈、学习、纪念、联谊等活动,沟通情况,加深友谊,调动政协委员知情出力、参政议政的积极性,自觉主动地反映情况和意见;开展引进项目、技术、资金和提供信息,扶贫支边等出实招、献良策、办实事活动等。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建立于1949年9月。
它的诞生,揭开了新中国的第一页,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50多年以来,人民政协在这个历史进程中,不断得到发展和完善。
(一)人民政协的诞生 1、新政治协商会议的筹备。
1948年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战争即将进入解放全中国的决战阶段。
随着军事战线上的节节胜利,政治战线上的斗争也进入了新的高潮,革命统一战线迅速扩大。
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的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
这一号召,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
经过一系列的准备工作,1949年6月15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在北平开幕。
会议通过了《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组织条例》,并选举等21人组成新政协筹备常务委员会。
筹备会还决定设立6个小组,分别负责下列工作:拟定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单位和各单位代表名单;起草新政协组织条例;起草新政协共同纲领;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起草大会宣言;拟定国旗、国徽及国歌方案等。
筹备会还经过充分酝酿、讨论和反复协商,决定新政治协商会议定名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并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会徽。
2、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召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
参加会议代表共662人,其中共产党约占44%,非共产党员约占56%。
体现了我国统一战线空前的广泛发展和全国一切爱国民主力量的大统一、大汇合。
会议一致通过了我国建国初期的根本大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共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定于北平,自即日起北平改名为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纪年采用公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未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五星红旗等四项议案。
9月30日,会议还选举产生了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选举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陈毅等56人为委员,组成中央人民政府会议。
随后,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宣言》,朱德致闭幕词。
至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光荣地完成了建立新中国的历史使命,宣告胜利闭幕。
3、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的工作。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政治第一届委员会,于1949年10月9日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为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主席,周恩来、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陈叔通为副主席,李维汉为秘书长,等28人为常务委员。
1949年10月18日,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工作条例》。
并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的规定和客观形势的需要,把政协工作归纳为三大类:一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以及政务院就一些有关国家大政方针包括重大法案,提到政协全国委员会或常委会进行协商。
经过协商,取得协议,再由政府制定成法律、法令,公布实行。
二是协助政府动员人民开展各项社会改革运动,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
三是就统一战线内部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
概括起来,主要有:(1)协商国是、审议法案、提出方案;(2)协助政府开展社会改革运动;(3)调整关系、增进团结;(4)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国际合作与交往;(5)为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行准备。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的人民政协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人民政协组织和职能的变化。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至此,作为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第一届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已圆满完成其历史使命。
但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统一战线组织将继续存在并发挥作用,并且它的组织和职能也相应作了调整。
1954年10月,全国政协召开了一届六十一次常委会议。
会议接受了周恩来代表中共中央提出的有关召开政协换届会议的建议,即:第一,第二届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组织形式,由第一届的全体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三个层次,改变为全国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两个层次,不再召开全体会议;第二,地区和军队由于已选出代表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今后不再参加人民政协;第三,不再制定新的《共同纲领》,以原组织法为基础,另行起草人民政协章程。
1954年12月21日,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会上,周恩来作了关于国内外形势和第二届全国委员会任务的报告。
他指出:现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既已召开,人民政协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有政权机关的作用就消失了,但人民政协本身的统一战线作用仍然存在,就过去五年来说,作为代表权力机关的只是第一届全体会议,而经常工作的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则是统一战线组织,今后人民政协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将继续作为团结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外华侨和其它爱国民主人士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发挥它就有的作用。
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对人民政协的性质、任务和共同遵守的准则以及基本组织原则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会议还选举周恩来为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主席。
推举第一届全国委员会主席为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名誉主席。
以后第三、四届全国委员会,周恩来、分别连任主席、名誉主席。
2、十年动乱中的人民政协。
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的“文化大革命”,使党、国家和人民遭到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
人民政协工作由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肆决践踏统一战线政策,而被迫陷于停顿。
1971年以后,全国政协在周恩来的指导下,逐渐恢复部分活动。
如:1973年10月,组织部分全国政协常委参加中共中央召集的关于第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名单的协商等等。
同时,恢复了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全国政协无党派直属的人士的学习组,并组织部分爱国人士到各地参观等。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后,人民政协才结束了长达10年的停顿状态,开始为全面恢复工作进行准备。
(三)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人民政协 粉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后,政协开始恢复工作。
1978年2月,召开了全国政协五届一次会议。
会议通过了人民政协的第二部章程,选举为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主席。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79年6月,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主席在会上发表的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开幕词中指出:我们的国家进入了以实现四个现代化为中心任务的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的统一战线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统一战线已成为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广泛联盟。
新时期统一和人民政协的任务,就是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同心同德,群策群力,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把我国建设成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奋斗。
人民政协是发扬人民民主,联系各方面群众的一个重要组织。
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继续需要政协就有关国家的大政方针、政治生活和四个现代化建设中的各项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实施互相监督,发挥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作用。
这次会议以后,人民政协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蓬勃发展,揭开了新的历史篇章。
1982年12月,根据中共十一 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新变化以及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的新发展,对1954年通过的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进行了修改,对政协的性质、任务、作用以及工作总则和组织总则等问题作出了规定。
这部章程,第一次明确阐述了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
人民政协在五届全国委员会主席的领导下,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逐步开创人民政协的新局面。
在这个基础上,人民政协在第六届、第七届全国委员会主席邓颖超、李先念的领导下,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两面旗帜,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人民政协工作的大好局面。
1989年,政协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制定了《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暂行规定》,陆续制定了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专门委员会组织通则、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简则、委员视察简则、提案工作条例等,对会议的协商、议事规则和具体工作程序予以明确和规范,使政协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1993年3月召开了全国政协八届一次会议,选举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瑞环担任全国政协主席。
几年来,全国政协和各级地方政协以理论为指导,选好角度,发挥优势,认真履行主要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出现了更加生动活泼的局面。
1994年3月,全国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以中共十四大精神为指导,对1982年章程又作了部分、必要的修改。
修改后的章程在一些重要提法上同宪法修正案相衔接,并把参政议政作为政协的主要职能之一。
1995年1月,将《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暂行规定》,修订为《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正式通过施行。
中共中央为此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认真贯彻执行。
这个规定的通过和实施,对切实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推进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