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项工作会议优秀主持词
会议主持词结(精选多篇)目录正一篇:会议主持词结束语主持词结束语结束语女1:最明快莫过于一年一度芳草绿,莫过于倾听年轮的呼吸,每逢这种时刻,便簇拥着我们共同的梦境,你我总在梦中嫣然笑语男1:这是快乐分享的时刻,是思念好友你的时刻,是祝福,关怀的时刻,是希望,美梦成真的时刻,祝你:新年快乐,佳节如意!男2: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女2:在场的同学朋友们女1:回顾青协过去的一切,我们--女合:自豪骄傲!男1:目睹青协今天的辉煌,我们--男合:心潮激荡!女2:展望青协明天的前程,我们--女合:充满希望!男2:此时此刻,歌声与微笑不能忘记所有辛勤耕耘、泼洒青春的教育工作者。
女2:此情此景,鲜花与掌声必须记起那些为了我们的进步、全力支持我们工作学习的各级领导女1: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相聚虽短暂,情谊无限长!男2:让我们捧出手中的鲜花,把它献给今天与我们同欢笑,共收获的所有来宾和朋友,主持稿女1:迎新年,庆元旦大型文艺晚会全合到此结束!女2:祝大家全合:节日愉快,万事如意,谢谢大家!元旦晚会最新主持词结束语大全甲:多么动人的夜晚,多么难忘的时光。
虽然我们无法阻拦时间的流逝,但是我们可以主宰自己的心情;乙:今天的联欢会更加体现出****是一个充满活力,面向未来的集体;甲:在这里,校训读好书,做好人为我们指明了努力的方向,催人上进,振奋人心;乙:在这里,有默默耕耘的辛勤园丁,有孜孜以求的莘莘学子;甲:在这里,散
谁帮我写一篇八荣八耻演讲比赛的主持稿
胡锦涛总书记参加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民盟民进联组会时,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讲话,在全国产生热烈反响。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人们纷表示,胡锦涛讲话中提出的“八个为荣、八个为耻”,面阐述了社会主义的荣辱观,对明确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的界限. 社会中,人们表现得越来越自私,要面子,不讲文明,见利忘友。
不懂得助人为乐,珍惜别人的劳动成果。
从德国留学,回国的学生说,他们从德国回来才知道我们的行为举止,礼仪习惯于外国那些发达国家来比真是天壤之别。
在德国的餐厅里,来观光的顾客点菜,都是吃多少,点多少。
小孩子没吃完的饭菜,哪怕只剩下一点点也要打包回去,决不浪费一点儿。
这样一个发达 的国家,他们的国民仍珍惜劳动人民的成果,为祖国节约粮食,我们有什么资格不节约自己国家的粮食呢
当你吃喝玩乐的时候,当你挥霍浪费的时候,当你拜神求仙的时候,当你吹牛撒谎的时候,当你利欲熏心的时候,当你损公肥私的时候,当你无视法纪的时候,当你一毛不拔的时候,当你升官心切的时候,当你作威作福的时候,当你叫苦连天的时候,当你低迷彷徨的时候,那么就请你反复地读一读着八荣八耻吧
就算不做那高大的树木,也要做一个最好的自己。
同时也做一个顶天立地的中国人
八荣八耻演讲比赛主持稿
1. 怎样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何为未成年
我先要向大家介绍以下三个概念,即“未成年人”“少年”“青少年”三个概念”。
“未成年人”这一概念从法律上说它是以年龄的划分为标准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少年”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未成年人中特定的一个年龄段。
“青少年”是一个笼统的、习惯性的称呼,既包括成年人,又包括未成年人,它不是法律上的概念。
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当别人称你为未成人、少年、或青少年时都不算错。
但是在适用法律时,我们的提法都是用“未成年人”,这一点很重要。
那么说到这里在,我们有的同学会说,别在这里骗我们小孩子了,我知道:小孩子干点坏事没事,最多被派出所叫去批评一下就放了。
那么,请问:未成年人“干点坏事”真得“没事”吗
一、什么是违法和犯罪。
违法和犯罪这两个词,同学们一定不会陌生,但是它们的联系和区别同学们可能不是很了解。
根据我们的调查情况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无知。
,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再给同学们讲一个今年3月份发生的案件,两个14岁的少年在校号称大哥大,在因与同学发生争执后意图报复。
经密谋后手持砍刀将其杀害,理由是解气。
从刚才两起案件的发生和发展看,很清楚地说明了那几位同学对违法和犯罪认识的不清。
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来未成年人懂得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对规范自己的行为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是相当重要的。
接下来,我就给同学们讲讲什么是违法。
违法,是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之一。
它指违反法律,不履行法律义务。
我们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呢
我们通常所讲的未年成人的违法行为,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即: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上述列举的行为中,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这一行为希望同学们引起注意,这也是违法行为;还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不过,受害的同学们不要害怕,要改于检举揭发,同这些违法行为作斗争。
那么对具有上述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呢
一方面对违法行为较轻的未成年人,一般由父母或者其监护人和学校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如果未成年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因不满面14周岁或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可以予以训诫。
再讲什么是犯罪。
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打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
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那么什么中未成年人犯罪呢
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17条第三者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匀的人,因体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17条2款还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应当负刑事责任。
同学们,前面我们讲到的“那个干点坏事没事”,现在我们就有答案了。
林某14岁,因此对于盗窃,法院没有认定为犯罪,而对于其实施的抢劫行为则认定为犯罪,故可能追究其刑事责任为,所以我们不能再认为说“小孩子坏事没事”,就有答案了。
以上所举的例子只是较为点型的几个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不用在学习上,而是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民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的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I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这些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严重的话就要自己玩进班房。
如: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的话,遵纪守法,,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从我们工作实践中发现很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室、网吧等地结识了不三不四的人后就被带坏,最后走向犯罪的道路。
未成年人的犯罪的原因,犯罪不是天生的,并不是一生下来就是罪犯,就会杀人抢劫,他们都有一个过程,那么,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哪些呢
一是青少年心理特征是未成年人高犯罪率的基础条件。
据犯罪心理学家分析,15-20犯罪的危险期和高发期。
青少年世界观尚未成型,可塑性大,遵守社会规范的意识淡薄。
好奇心和模防力很强,认知能力较差,自控能力弱,情绪偏激等,如果受到外界的不良影响,容易导致他们违法犯罪。
二是社会不良因素是未成年人犯罪的的温床,目前,社会环境十分复杂,黑网吧、黄色书刊、暴力影碟泛滥,容易诱发未成年人犯罪 二、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表现 在调查中发现,绝大部分在发生未成年人犯罪前,就已沾染上了许多恶习。
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
同学们
请你们记住一名话,“你可以后悔
你可以在学校后悔,你可以在路上后悔,你可以在家里后悔,但是,你千万不能在监狱里后悔
有的同学或许会问我,那么,这些不良行为有那些表现呢
厌恶学习,考试作弊;厌恶劳动,一味追求享受;,不讲公德,为所欲为;以大欺小,勒索财物;称兄道弟讲哥们义气;有些同学平时拉帮结伙,打架斗殴,常常不问是非,聚众闹事,为朋友可以两肋插刀。
同时,他们仗着人多众势,互相壮胆,这样就非常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
经公安机关侦查,故意伤害罪名成立,5个家庭因此都受到伤害。
同学们,俗话说得好,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一棵小树长弯了,简单方法伐掉就行了,一碗水不小心弄脏了,不能喝了,怎么办
没有关系,大不了我们不喝吧,然而一个未成人出现了偏差,那就会影响他的人生。
未成年人的心理防线是脆弱的,希望社会、学校、家庭都行动起来,保护未成年人。
与此同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树立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高尚的人格情操,对于增强未成年人的免疫力或自控力、防范于未然,远离犯罪,将有特殊意义。
三、最后,谈一谈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通俗的说“预防”就是通过外界的教民和帮助,结合未成人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来防范不良行为以及犯罪行为的发生,最终达到守法的目的,这里的“预防”关键体现在“提前”这个字眼。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未成年人就应该从小事做起,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旨诱。
忽以恶小而为之,忽以善小而不为, 2、树立自尊、自强的意识,自尊、自强、自律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获得社会保护的途径。
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3、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特别是经常学习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的诱惑。
不阅读黄色书籍,拒绝毒品等,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遇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4、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已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如里有可能的话也可以向老师和家长报告。
通过各方面的力量来达到保护自身的止的。
今天因时间关系我们就学到这儿,同学们,你们作为一名以学习为主要工作的学生,你们作为一名现代现青少年,你们是祖国的力量与智慧,是我们伟大祖国的未来,希望通过今天的学法,你们能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面对开放的社会,好好把握自己人生的方向,最后祝大家学习进步,开开心心每一天。
再见
2. 青少年学生如何预防违法犯罪 在新的学期,同学们如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以饱满的精力投入到新学年的学习是我们在座的各位同学所面临的一个现实的问题。
如果同学们放松自我,不约束自己,有些同学就会做出违规的事情,有的甚至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在新学期如何预防违法犯罪给同学们提醒。
一、谨慎上网,预防网络不良诱惑方面的违法犯罪 当前,网络犯罪(导致中小学生违法犯罪)是全社会都面临的一个问题。
网吧好比双刃剑,又称作是电子海洛因,特别是一些黑网吧,网吧经营者,昧着良心,让未成年人在网上涉及黄色下流、暴力枪杀的东西,导致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网络犯罪出现六种,即:产生盗窃、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纵火罪;侵害财产罪;贩毒罪。
因此,同学们在空余时间,上网要谨慎,要预防违法犯罪的问题出现,要把上网、泡网吧当作学知识的机会和场所,不要让他引诱自己成为自己违法犯罪的场所。
二、谨慎交友、预防以哥们义气带来的违法犯罪 在学习期间,我们同学们支配的时间多,空间大,往往去公共场所活动,娱乐的机会多,特别是一些网吧里、电子游戏室里、电影院里、舞厅、卡拉OK厅、录像厅以及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场所,一些社会不良青年往往在这些场所的人数最多,往往这些场所成了这些不良青年的聚集地。
在暑期,同学们要远离社会不良青年,不要接受他们的邀请吃喝、跳舞等。
不要与社会不良青年交朋友,平时在暑假中,也不要讲哥们义气,要讲在法律上的真正友谊,做人做事都要讲法,讲原则。
我们有些同学由于在暑假中讲哥们义气,乱交朋友,导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遗恨终生。
三、谨慎玩耍,预防意外伤害方面的违法犯罪 在业余时间里,我们许多同学都要聚集到一起玩,但在玩的过程中,往往不谨慎,会造成过失的伤害。
四、谨慎娱乐,预防侵害损害方面的违法犯罪。
同学们开展各种娱乐活动,放松自己,对身体、对成长是有利的,但在娱乐中,也要谨慎,不要过分,否则一失足成千古恨。
1、外出旅游,要预防损害毁坏文物的问题出现。
在放假期间,许多同学要跟着爸爸妈妈外出旅游,参观我国的名胜古迹和名山大川,同学们在参观名胜古迹时,要按照《文物保护法》爱护文物,切记不可在文物上乱刻乱画。
在某学校有名叫李岩的学生,在一次国庆节放假中,他的爸爸带他到北京旅游,并带他登上了朝思暮想的万里长城,在长城上,李岩高兴的跑上跑下,喜不胜收,在高兴之余,他忽然心生一计,拿着水果刀偷偷地在一块长城的砖上刻下了“李岩到此一游”××市××学校。
接着,他游览了颐和园、天坛公园、北海公园等名胜古迹,同样,又刻下了“到此一游”的字样。
李岩觉得这一趟没有白来,在北京各旅游景点刻下了自己的名字,心里觉得了不起,因此,心里想,以下到其他地方游玩也要刻上自己的名字,可是,李岩回家不久,却受到了长城管理委员会寄给他的信,拆开一看,原来是罚款通知单。
李岩收到罚款通知单后,还有些不服气,觉得去一次长城,刻上几个字有有什么了不起,再说,我看见别人还刻了字呢,李岩这种行为是损坏、毁坏文物的行为,已触犯了我国《文物保护法》,李岩不懂法,触犯了法律,因此,我们同学们要以李岩的案例中吸取教训,要学法用法,外出游玩要爱护文物古迹,切不可做出损坏文物古迹的事情来。
3 浅谈如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青少年犯罪是每个国家都不愿面对而又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
在西方发达国家,每年有不少青少年沿着凶杀、酗酒、吸毒的道路走近犯罪行列。
而我国,随着中国社会转型的进一步推进,社会环境的日趋复杂化,青少年犯罪问题也日益突出,不仅对国家经济,城市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造成了直接干扰,还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痛苦和沉重的负担。
特别是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在整个社会犯罪中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下面,笔者就如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成因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极为复杂,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法制、教育、道德等多个领域,也涉及到家庭、学校和社会众多方面。
有青少年自身心理、性格等方面的主观原因,也有外界各种复杂的客观因素。
1、家庭教育方面。
有些父母忙于工作和做生意赚钱,无暇教育孩子。
有的父母和长辈虽然重视教育,但教育方法不当。
要么奉行棍棒政策,使他们产生逆反心理;要么溺爱孩子,使孩子从小养成好逸恶劳、自私自利的坏习气;要么放任不管,特别是父母离异的单亲家庭,孩子失去家庭温暖和有效的家庭教育,一遇不良习气和坏人引诱就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2、学校教育方面。
近些年来的学校教育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重智轻德、教书与育人脱节的现象。
一些青少年滋生了不良思想行为,产生了不良行为,并由小错酿成违法犯罪。
此外,受市场经济的影响,有些学生还存在“读书不如趁早赚钱”的思想,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又没能及时跟上,这些学生流向社会就很容易成为“犯罪预备军”。
在违法犯罪的在校学生中,这样的学生占据多数。
3、社会教育方面。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上一些不良现象严重侵蚀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如果经受不住诱惑,就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
学校周边格调不高的文化娱乐场所,一定程序上诱导了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此外,网络作为一种新兴的人际交往、娱乐方式,得到了广大青少年的青睐,但由于缺乏正确的引导,有效的控制,使得各种不良网络行为得以滋生漫长,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又一诱因。
4、青少年自身素质方面。
随着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青少年生理发育加快,个性意识增强,但其心理发展滞后,自我约束能力较弱,情绪不稳定,缺乏一定的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加上大多数青少年法律意识又很淡薄,很容易受到家庭、学校和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而误入歧途。
二、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几点建议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培养和教育好青少年,保护其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其违法犯罪是新形势下全社会共同关注的一项重要任务。
特别是《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后,对增强青少年的法律观念,使青少年懂得违法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犯罪应承担法律责任,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我认为,要做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教育为本,预防为主。
(一)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强化法制教育。
实施素质教育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当务之急。
学校、家庭、社会都要摆脱传统的应试教育的束缚影响,注重对青少年实施素质教育。
通过组织法律法规学习、知识竞赛、演讲、展览案例分析等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掌握法律知识,自觉学法、懂法、守法及用法。
一是实施家庭细胞工程,抓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源头建设”。
家庭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第一道堤坎”,培养青少年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良好的行为习惯至关重要。
家长的身教重于言教,家长应提高素质,树立良好榜样,不断提高家教水平,提高家庭文明程度,给青少年创造一个和谐轻松的家庭氛围,对待青少年真正做到爱得理智,教得及时,严至有度,导之有法。
尤其要加强单亲家庭子女的教育,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明确其法定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防止单亲家庭子女无人监护,流散社会,其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二是以以学校为主阵地,突出抓好在校生的法制教育。
学校始终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渠道,各中、小学校要在教育的方式和方法上下功夫,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法制教育活动,保证在校学生受到系统、完整的法制教育,增强他(她)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他(她)们明辨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三是以社区和职能部门为依托,不断整合社会力量和资源,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
(二)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
加强治安综合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对培养和陶冶青少年健康高尚的思想道德情操,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极为重要。
重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不断加大打击社会丑恶现象的力度。
公安机关一方面要坚持不懈的开展查禁传播淫秽物品,卖淫嫖娼、赌博、吸贩毒品等社会丑恶现象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社会黑恶势力,遏制社会丑恶现象的滋生蔓延对青少年的毒害。
另一方面,要严厉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案,对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案件要及时侦破,特别是杀害、抢劫、强奸青少年严重犯罪案件,要依法从快从重打击,对引诱、教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教唆犯,要从重处理,及时有效地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二是切实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文化市场的管理。
(三)突出重点,认真做好青少年特殊群体的帮教转化工作。
做好青少年特殊群体帮教转化工作,不仅可以有效防止和减少这一群体地违法犯罪特别是重复犯罪,而且对其他青少年具有重大的影响作用。
一是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和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要强化教育。
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继续办好工读学校。
要严格管理,提高教育质量。
学校要加强对工读生的道德、法制教育和不良心理、行为的矫治工作。
有关部门要确保工读学校的师资配备和经费投入,更好地发挥工读学校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中作用。
希望这些会对你有用,谢谢采纳。
【主题班会】 急
主持稿+串场词+开场白+结束语
2019年8月19日,环境部召开部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建设项境影响报(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以下是《办法》内容摘录,需要企业方注意的部分。
总则第二条【编制主体】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建设单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可以自行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接受委托的技术单位不得与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建设单位指定为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技术单位。
第三条 【相关方责任】建设单位应当对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 【编制单位界定和能力建设】本办法所称编制单位是指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单位。
编制单位应当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建设,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由生态环境部另行制定。
鼓励建设单位委托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时,优先选择信用良好和按照能力建设指南开展能力建设的技术单位。
第六条 【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生态环境部负责建立全国统一的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以下简称信用平台),组织建立建设单位、技术单位和编制人员(以下统称信用管理对象)诚信档案管理体系,公开信用管理对象基础信息和失信行为等相关情况。
第二章 编制要求第三条【相关方责任】建设单位应当对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编制单位界定和能力建设】本办法所称编制单位是指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单位。
编制单位应当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建设,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由生态环境部另行制定。
鼓励建设单位委托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时,优先选择信用良好和按照能力建设指南开展能力建设的技术单位。
第六条【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生态环境部负责建立全国统一的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以下简称信用平台),组织建立建设单位、技术单位和编制人员(以下统称信用管理对象)诚信档案管理体系,公开信用管理对象基础信息和失信行为等相关情况。
第三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三条【补正和不予受理的情形】负责受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受理过程中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或者由不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至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编制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由列入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编制的,应当不予受理。
第二十四条【质量问题的通报批评情形】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下列质量问题之一的,由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负有责任的技术单位以及编制人员给予通报批评:(一)未进行相关规划、区划或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的;(二)遗漏环境保护目标或者环境保护目标判断错误的;(三)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不合理、监测布点不符合要求或者未分析引用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有效性的;(四)自然环境现状资料数据错误或者环境标准适用错误的;(五)污染影响和生态影响因素分析错误或者主要影响因素遗漏的;(六)评价因子选择不当或者污染源源强核算错误的;(七)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或者结果错误的;(八)评价等级错误或者评价深度和内容未达到相应评价等级要求的;(九)提出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防治措施以及对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的防治措施针对性、有效性或者可行性不足的;(十)关键内容或者数据前后表述不一致的。
第二十五条【质量问题的违法情形】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下列严重质量问题之一的,由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建设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处以罚款;并对负有责任的技术单位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编制人员处以五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一)遗漏环境影响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的;(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虚假或者存在多项错误的;(三)评价因子中遗漏相关行业污染源源强核算和污染物排放等标准规定的多项或者主要污染物的;(四)未进行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价或者编造相关内容、结果的;(五)未提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防治措施或者未对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防治措施,或者所提措施不可行的;(六)污染物达标排放结论错误的;(七)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但给出环境可行结论的;(八)因自然环境现状调查资料数据、工程分析、环境标准适用或者环境影响预测等错误致使评价结论不正确、不合理的;(九)其他基础数据资料明显不实或者内容有其他重大缺陷、遗漏、虚假的。
因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前款所列问题之一,致使建设项目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罚款上限对建设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负有责任的技术单位予以罚款,并对负有责任的技术单位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
第四章信用管理第三十五条【失信惩戒措施一】信用管理对象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失信记分达到警示分数的,生态环境部通过信用平台直接对其实施两年内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名单的惩戒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其诚信档案。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两年惩戒期内加大对其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复核抽取比例,并加大对相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执法频次。
第三十六条【失信惩戒措施二】信用管理对象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实时累计失信记分达到限制分数的,生态环境部通过信用平台直接对其实施五年内列入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的惩戒措施。
但是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的技术单位和终身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的编制人员长期列入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
列入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情况记入信用管理对象诚信档案。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惩戒期内不予受理其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加大对相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执法频次。
制定《办法》是为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必然要求,是贯彻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是落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的实践探索,也是环评管理特别是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对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维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取消环评资质前置行政许可,并不意味着不要管理或者放松管理,必须做到放管结合,放管并重。
《办法》出台后,要通报存在质量问题的环评编制单位,形成环评信用记分,查出粗制滥造、弄虚作假的环评违法行为。
环保政策近年来越来越受到国家重视,而环境影响评价作为预防污染的重要措施,在环境保护中起到意义非凡。
有关企业应该予以重视,以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中科检测具备环评资格,能响应国家政策,帮助企业做好相关工作。
如果有环评需求,欢迎与我们联系。
施工企业职工作文宣读会议主持词
各位领导、同志们:这次会议是经县政府研究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盛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XX年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研究部署今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
出席今天会议的领导同志有:县委,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县。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位副主任和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分管副镇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今天的会议的主要日程有三项:一是传达全盛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县政府与各乡镇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三是请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讲话。
这次会议时间紧、任务重,请同志们严格遵守会场纪律,注意维持会场秩序,聚精会神地把会议开好。
现在,我们开会。
会议进行第一项:请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副主任、县食品药品管理局局长同志传达全盛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会议进行第二项: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定XX年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现在继续开会;会议进行第三项:请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作重要讲话,请大家欢迎。
同志们:以上传达学习了盛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定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同志作了重要讲话,赵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内涵深刻,指导性、针对性都很强,总结工作实事求是,任务安排措施具体,是今年全县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的指导性文件。
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结合本系统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同时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XX年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印发了《沂南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制度、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与会的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抓好落实。
关于这次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将这次会议精神抓紧向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汇报,研究贯彻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今年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措施,准确把握当前形势,深刻认识自己肩负的责任,牢记使命,全力以赴做好今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要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紧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工作措施,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的理念,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注重实效,切忌搞形式主义,摆花架子。
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市场经济条件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内在要求和客观规律,进一步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加强基础条件、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规范化建设工程,大力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依法查办大案要案,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放心,推进全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三、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要根据赵书记讲话要求,抓紧研究落实具体实施方案,脚踏实地,抓好落实,确保今年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1)(2)各单位要将这次会议贯彻落实情况于4月日前报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同志们:现在开会。
经过一段时间筹备,市政府决定今天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省政府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市委一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市政府下半年工作。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市政府各市长、秘书长,各县(区)政府,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部门和机构,中央、省驻平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
同时,我们还邀请到市委、市人大、市政协的领导和工会、团委、妇联的负责同志参加今天会议,出席和参加今天会议的领导和部门、单位负责人共计90多人。
今天的会议主要有两项议程,第一项是传达省政府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第二项由马学军代市长做重要讲话。
下面先进行第一项议程,请赵景山副市长传达省政府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
学生集体食物中毒模拟新闻发布会的发言稿
学生食物中毒事件新闻发布会【主持人】: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感谢大家出席区委外宣办、区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中心小学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新闻发布会。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区政府副区长,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和区市场监管局的新闻发言人。
应邀出席的有省内外十二家媒体的朋友们,再次感谢你们
中心小学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引发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广大群众十分关注事件的处理情况和学校秩序恢复的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要是向大家通报本次事件的进展。
下面,先请区教育局新闻发言人通报事件情况。
【新闻发言人】:今天上午7点左右,我区某中心小学出现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学校立即拨打了区医院急救中心电话,并按照规定向区卫计局、教育局进行了报告。
截止目前,区各医院共收治学生282人。
事件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求各医院全力采取措施,紧急调配资源,全面开展医疗救助。
目前,282名食物中毒的学生病情已趋于好转,病状已得到控制。
据初步判断,本次学生集体中毒事件疑似因服用某品牌学生专用牛奶所致。
该牛奶有纯牛奶、酸奶、核桃奶三种口味,由区教育局统一配送,配送频率为两周一次,存放在学校库房,由后勤管理人员统一发放到各班。
出现中毒症状的学生都喝的是纯牛奶,今天共发放649袋,事故发生后收回了136袋。
除食物中毒的282人外,其他饮用同品牌纯牛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