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篇有关于哈利波特三分钟的英语影评演讲稿!需要用词不要太难的
I am read a
望楼主采纳。
好书推荐哈利波特200字
1、一头杂乱的头发,在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
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易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
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行。
他是谁?他便是神奇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
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
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
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
从整本书来看,作者是以这个小魔法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孩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与孩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孩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
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在这个神秘的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多的如天上的鸟一样。
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F,自动移入其位。
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
还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
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
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
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
”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
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奇的国度。
在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
而我在阅读时,也随之掉入了一个魔法的时空。
2、如果伏地魔有什么事情弄不明白,那就是爱。
他没有意识到,像你母亲对你那样强烈的爱,是会在你身上留下自己的印记的。
不是伤疤,不是看得见的痕迹……被一个人这样深深地爱过,尽管那个爱我们的人已经死了,也会给我们留下一个永远的护身符。
它就藏在你的皮肤里。
这是邓布利多对哈利说的一段话,同时也是罗琳对所有的读者的话。
爱,是世间最伟大的情感。
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中,年仅11岁的哈利波特就已经展示了他与别人不同的一面。
他的勇气是我们远远不能超越的,他的聪明才智也是我们所望尘莫及的,他对魔法的天赋更是我们永远不能拥有的。
我有时会羡慕他,有时会嫉妒他,有时也会崇拜他。
当我读到哈利去禁书区差点被抓到时,我的心也随之紧张;当我读到哈利在礼堂中接受邓不利多的加分时,我的心也随之高兴。
《哈利波特》这部书就像给我施了咒语一样,书中丰富多彩的情节、出乎意料的事件都深深地吸引着我。
说到这,我由衷地敬佩这本书的作者J.K.罗琳,她的想象力恐怕是无人能及的。
这本书最精彩的部分,大概就是哈利波特在四楼禁地勇敢地保卫魔法石,不惜用自己的生命打赌,我想正是因为这个,哈利才会获得最后的胜利。
我们应该学习哈利;波特的勇敢与坚持,拥有了它们,你才能走向未来。
3、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金妮是《哈利·波特》中我最喜欢的女孩子。
这种喜爱是从《凤凰社》开始的。
在《凤凰社》之前,金妮给人的感觉只是一个羞涩的小姑娘。
她在看见自己的偶像——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的时候,她会脸红得说不出话来,尽管这个大难不死的男孩是她哥哥最好的朋友。
这个女孩子还会在日记本上偷偷地写下自己的少女情怀,而且这本日记还给她带来了不小的危险。
在《凤凰社》之前的金妮是那么的不起眼,除了《密室》之外,她似乎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小配角。
但是,自从《凤凰社》出现之后,金妮就让我们眼前一亮。
当她可以面不改色心不跳地以克鲁克山为借口向她妈妈撒谎的时候;当在饭桌上和古怪可爱的傲罗唐克斯打成一片的时候;当她在哈利被判无罪之后,和双胞胎兄弟一起跳着战舞,大声唱“他没事了”的时候;当我突然发现她开始和哈利讲话的时候,我不得不承认,我们的小金妮长大了。
可以说,金妮对哈利态度的转变是她成长的标志之一。
似乎是有点突然的,在金妮的心目中,哈利不再是那个让他着迷的男孩子了。
其实我一直不认为金妮对哈利的感情是爱情。
我想,金妮的感情应该是一种英雄崇拜,而这位英雄恰好又和她的家人有着密切的关系,于是,哈利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小女孩时期的金妮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但是,随着金妮年纪的慢慢增长,这种迷恋和崇拜会越来越淡,就像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到了她四年级的时候,她已经可以用一种平等的眼光去看待哈利了,而不再只是哈利的一个小FANS了。
我们不难发现,长大的金妮在很多地方都和她的双胞胎哥哥有几分相似。
记得在韦斯莱夫人不许她听有关伏地魔的消息而要她去睡觉的时候,罗琳刻意写道她的表情像极了弗雷德和乔治。
而且,她也的确是受了弗雷德和乔治的不少影响,她会往厨房的门上扔很多大粪蛋而且极自然地跟妈妈撒谎,这一点明显是受了她可爱的哥哥们的真传。
金妮的这种和双胞胎极为相似的调皮、不羁的性格着实讨人喜欢,也和原来羞涩的性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如果只是这一个地方的改变,金妮的改变还不足以让人吃惊。
她的成长,更多地体现在她的成熟上,体现在她身上越来越明显的格兰分多和韦斯莱特有的气质上。
从金妮在《凤凰社》的表现,我们可以感到,她被分在格兰分多绝不是只因为她是一个韦斯莱,更重要的原因是她拥有格兰分多人的精神:勇气。
作为一个四年级的学生,她在去营救小天狼星之前和哈利争论的时候,说“我现在比你跟神秘人斗争、保护魔法石的时候大三岁,而且我用飞翔的大怪物击中了马尔福……”,这段话语气坚决、铿锵有力,让人不能不佩服,她所表现出来的勇气,是许多成年巫师都比不上的。
更不用说她主动提出为了帮助哈利使用乌姆里奇的炉火(去营救小天狼星之前)而使用调虎离山之计时的毫不犹豫和对乌姆里奇的毫不畏惧,在勇气这点上,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她做的一点也不比哈利、罗恩和赫敏差。
另外要谈到的是金妮的智慧,这一点大家平时可能不是很注意。
其实很多时候,金妮的头脑都非常清醒,想问题能一下就切中要害。
在哈利以为自己就是袭击韦斯莱先生的大蛇而十分自责、不想和其他人说话的时候,金妮马上指出只有她被伏地魔附身过,让哈利发现他并没有和金妮同样的感觉,从而让哈利马上从罪恶感中摆脱出来。
在猪头酒吧里,当其他人因为不相信哈利的话而争吵的时候,是金妮巧妙地学乌姆里奇咳嗽,把大家带回正题。
在魔法部的神秘事物司里,是她第一个发现十二扇大门旋转是为了让来者分不清自己进过哪一扇门……她的机智灵敏和同龄人相比无疑是十分出色的。
还有一点不可忽视,就是金妮极好的人缘。
罗琳在《火焰杯》里曾经提到过,在返校的第一天,金妮刚到格兰分多公共休息室就被一大帮四年级的同学拉了过去。
可见她的受欢迎程度之高,恐怕可以和她的双胞胎哥哥相媲美了。
另外,金妮的眼光似乎和世俗之人也有些不同,这一点体现在她和卢娜的关系上。
她似乎是书中唯一的和卢娜关系不错的四年级学生,她没有嘲笑卢娜的“疯”,同时还把卢娜带进了他们的圈子,让我们又认识里一位不简单的人物。
当然,金妮后来在感情问题上态度转变之大也实在让人惊讶。
她换男朋友速度之快,让我们和罗恩都大吃一惊。
长大了的金妮,在恋爱上也是直来直去,大胆快速,可比她的笨哥哥罗恩要开窍得多:)成长起来的金妮让我们认识了一个全新的她。
鉴于她的勇敢、重友谊、聪明和成绩(她的黑魔法防御术一定很不错,蝙蝠精咒很厉害),我敢说,她一定是邓不利多和麦格心目中格兰分多学院新一届级长的主要人选之一。
说不定,金妮在第六本里就会成为韦斯莱家第五个级长了。
4,相信凡是看过《哈利·波特》的读者都会对韦斯莱家的双胞胎留下深刻的印象。
这一对活宝的不羁、调皮和聪明虽然给霍格沃茨的老师带来了不少烦恼,给他们望子成龙心切的妈妈带来了许多无奈,更给我们带来了许多的欢乐。
在《哈利·波特》的故事刚开始不久,弗雷德在九又四分之三月台上跟他妈妈开的那个玩笑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真是一个鬼灵精。
虽然他们做的很多事情都是不合乎规矩的,但是我想,读者大多数时候都会站在他们这一边,为他们拍手叫好。
比如说,他们用“肥舌太妃糖”教训达力,虽然韦斯莱先生很生气,可我还是和哈利一样在一旁哈哈大笑。
更不用说《凤凰社》里他们反对乌姆里奇的壮举了。
韦斯莱烟火不仅美伦美奂,更是双胞胎独家研制的高科技产品,把刚刚上任的新校长整得晕头转向。
连我们一向严肃的级长赫敏同志都说“我找到了一点逆判的感觉”,可见弗雷德和乔治的成功了。
不过,最精彩、最大快人心的还是属他们离开之前的表演。
弗雷德和乔治当着乌姆里奇的面,在现场众多学生的注视之下,高高地举起魔杖念到:“扫帚飞来
”然后,两把拖着铁链的飞天扫帚急速飞向主人,最后,弗雷德和乔治发表了铿锵有力的最后的演讲(有一半是做广告,呵呵)之后,跨上飞天扫帚破窗而出……这个场面让我一直都难以忘怀。
他们的勇敢和智慧终于淋漓尽致地得到了表现。
弗雷德和乔治经常被人拿来和上一代的詹姆、小天狼星做比较。
的确,他们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说放荡不羁的个性和与生俱来的恶作剧能力。
不过,我觉得他们四个人还是有区别的。
罗琳在写詹姆和小天狼星的时候,我认为表现的更明显的是他们的一种肆意挥洒的才华,包括使用魔法的天分和整人天赋,因而他们两个人也就显得更张狂一些。
而弗雷德和乔治比起他们更突出的是一种孩子的顽皮,而没有詹姆和小天狼星的那种霸气,所以双胞胎比他们更亲和(至少我是这样认为,我不是很能接受詹姆对斯内普所做过的事)。
而且,罗琳还有意写了双胞胎的商业头脑,这种才华是韦斯莱们一直缺乏的,相信他们会为改善韦斯莱一家的生活条件作出巨大贡献的。
弗雷德和乔治作为一个绝妙的组合,一般都是被人们一起提到。
但是,我还要谈的一个问题就是弗雷德和乔治的不同。
细心的读者会发现,他们两个人之间是有差别的,罗琳并不是把一个人分成两个人来写的。
总的来说,乔治比弗雷德要更温和、也更沉稳一些,而弗雷德则把那中不羁的性格发挥到了比较极致的地步。
一般双胞胎出现的时候,弗雷德先开口说话的场合总是多一些,乔治则是补充弗雷德的话。
而一旦有比较出风头的机会,比如说他们推销“无头帽”的时候,是由弗雷德来表演,乔治来解说;又比如三强争霸赛,因为强行通过年龄界限而长出了白胡子的也是弗雷德(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
我个人则比较喜欢略微温和的乔治。
记得在《凤凰社》里,韦斯莱夫人因为珀西把圣诞套头衫寄了回来而伤心的时候,粗心的弗雷德只会说珀西是大笨蛋之类的话,而比较能理解妈妈心情的乔治就知道这种事情最好交给卢平来处理。
韦斯莱先生被蛇咬伤了之后,韦斯莱夫人到格里莫广场告诉他们韦斯莱先生没事,弗雷德的反应是摊在椅子上,而乔治和金妮是走过去和妈妈拥抱。
相比之下,乔治是一个比弗雷德要贴心一些的儿子,当然,这也只是和弗雷德比较而言。
还有一点不同,就是罗琳给弗雷德安排了一个GF似的角色——安吉利娜。
虽然这只是在圣诞舞会之前的一小段描写,但还是让我印象深刻。
因为弗雷德当时的样子真是帅极了,而我们的魁地奇新队长(那个时候还不是吧)女强人安吉利娜的脸上竟然也泛起了淡淡的红晕。
所以,有理由相信,安吉利娜会成为韦斯莱魔法笑话商店的老板娘(汗……好八卦)。
虽然,在《凤凰社》里双胞胎以很英雄的方式离开了霍格沃茨,但我和我的朋友都坚信,他们不会因此淡出读者的视线,他们的笑话商店一定是罗琳的又一个伏笔,会在日后派上大用场。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读书笔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_500字 是一本世界名着。
书中有许多昆虫的专记,带你走进丰富多彩的昆虫世界。
本书的作者名叫法布尔。
他非金钱心地找到这些昆虫,观察他们的习性,然后用美妙的语言表达出来,把昆虫写的活灵活现。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的昆虫就是蝉。
禅是非常大公无私的:在炎炎夏日,许多动物都没有水喝,但是蝉不一样。
它用它那长长的吸管,吸取叶子里的汁液。
那些饥渴难耐的昆虫,都跑到蝉的身边,蝉给这些昆虫让开了地方,让它们也能喝到新鲜的汁液。
看
它很无私吧
我徜徉在昆虫的世界里。
那里有会唱歌的蝉,能干的水泥浆舍腰蜂,卖力滚这份球的蜣螂,美丽绚烂的大孔雀蛾,不停织网的圆网蛛……我被这些“小家伙”的毅力所震撼,为它们的互助友爱所感动,为它们的种种绝技欢呼喝彩。
大自然就是一本最好的百科全书,它总是带给我们无尽的美好。
田野里的一朵小花,路旁的一棵大树,天空的一朵白云……都有说不完的故事。
只要细细察看,你就会获得无法言传的惊喜与快乐。
真是一本好书呀
辽宁盘锦双台子区盘锦市第三完全中学六年级:许馨予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_500字我喜欢读一些冒险小说,在众多冒险小说中,我最喜欢读。
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遇到了风暴,被卷上了无人的荒岛,鲁滨逊长达 28年的历险生活开始了。
鲁滨逊乘坐的那条船也被卷上了小岛,于是鲁滨逊做了一只木筏,把自己所需要的东西运了下来,用帆布搭了一个帐篷,又在帐篷旁边挖了一个坑,用来放食物。
又用斧子把岛上的一些树砍倒,在帐篷周围做了一层保护层小,防止野兽和野人的袭击。
若干年后,鲁滨逊救下了俘虏,起名“星期五”。
后来,鲁滨逊在荒岛的附近发现了一艘英国船,他和“星期五”终于得到了离开荒岛的机会。
读完这本书,我想起了那件事情:一天晚上,我去上厕所,忽然听到一声“喵”,我吓了一跳,连忙火箭般的速度跑回了家里。
想到这儿,我的脸不禁红了。
读完这本书,我得到一个启示:一个在逆境中有着大无畏冒险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一定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伟大的英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_500字“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是呀,书是人类最需要的东西。
当我们有不认识的字可以去字典中查找;有不懂的词语可以到词典里查找;无聊的时候,可以看小说,作文……书的作用多得很
书是我们的好朋友。
我有一个“好朋友”,我没事的时候就和它在一起,它告诉我很多,我从它那儿也学到了许多。
它的名字叫。
是前苏联作家高尔基的作品,它是我十分喜欢的一本书。
在我十岁声生日的时候,爸爸帮我找到了这个好朋友。
当我才看了两三页时,就离不开它了。
《童年》里的主要人物有阿廖沙、可怜的母亲、慈祥的外祖母、凶狠却有慈悲心灵的外祖父。
《童年》反映了小主人公阿廖沙在父亲去世后,在外祖父家度过的岁月。
小主人公每天看到的是令人作呕的丑事,但他又受到了外祖母的疼爱。
阿廖沙的经历和高尔基的经历相似,就是高尔基以自己为原形写的一本书,这本书也是广大小读者的最爱。
看,我的朋友很好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_500字《 西游记》这本书让我认识了天不怕地不怕、本领高超的孙悟空,他曾经大闹天宫,被如来佛压在了五指山下五百年,后来被从东土大唐去西天取经的唐僧所救,收为徒弟,一路随行保护唐僧。
途中又收了猪八戒和沙和尚为徒,师徒四人历尽艰难险阻、斗败妖魔鬼怪,终于取得真经。
我印象最深的是孙悟空棒打白骨精那一回,说的是白骨精想吃唐僧肉,就变成一个漂亮女子想接近唐僧,被孙悟空识破了,她又变成老婆婆、老爷爷,都逃不过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可是师傅却误会他连伤三条人命,不但念紧箍咒惩罚他,还把他赶走。
白骨精有机可乘,抓走了唐僧,唐僧这才知道错怪了孙悟空。
孙悟空不计前嫌赶来打死了白骨精,救了师傅,他们重新踏上取经之路。
读了这本书,我不禁被唐僧师徒不畏艰险、一心向佛的精神所感动。
我们在学习上不也需要这种不怕困难、坚持不懈的精神吗
常言道:“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_500字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
这本大约产生在公元前十二世纪到公元前八世纪之间,直至公元前七世纪才由大诗人荷马统整记录于中。
如今流传的大多数来源于古希腊文学中的、奥维德的等经典作品。
其中最著名的故事有海格力斯(即赫拉克勒斯)的十二件功绩,特洛伊战争,奥德修斯的游历等。
《希腊神话》包括神的故事和英雄传说两个部份。
神的故事及宇宙和人类的起源,神的产生及其谱系等内容。
英雄传说起源于对祖先的嵩拜,这类传说中的主人公大都是神与人的后代,是半神半人的英雄。
《希腊神话》是古希腊人对大自然界斗争的一种艺术回顾,表现出了人类征服自然界的豪迈气概和顽强意志,体现了古代人民的力量和智慧。
《希腊神话》里的英雄和神有许多,比如:宙斯、赫拉克勒斯、阿波罗、阿尔戈等等。
这本《希腊神话》有着力大神勇的神、英勇无比的英雄。
这些故事里都有一些神和人类,非常精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_500字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者:新乡市红旗区和平路小学三三班 李文博“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我就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
这本书很有趣。
讲的是暑假过去了,哈利•波特在返回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火车上遇到了摄魂怪,他被吓倒了。
在霍格沃茨,黑魔法防御教师卢平教授教同学对付“博格特”。
“博格特”会变成他心里最害怕的怪物。
用大笑才能战胜“博格特”,需要勇气,还需要念咒语,哈利却被吓倒了。
后来,魁地奇决赛,哈利用守护神赶跑了摄魂怪,取得了胜利。
在他去救小天狼星布莱克的时候,他遇到了几百只摄魂怪,在危急时刻,哈利召唤出了守护神。
邓布利多教授说:“哈利,在你需要他的时候他就会格外清晰地显现出来。
否则你怎么会召来那样一个特别的守护神呢
昨晚尖头叉子再度驰骋。
”我喜欢哈利•波特,因为他勇敢、自信、遇事冷静。
我终于读懂了,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使我受到了启发和鼓舞,成为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老师的话:巧用名人名言,简洁,揭示文章主题
能详细介绍书中内容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_500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 现在很多人都知道,书是世上最好的物品。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也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可是书到底是什么
我认为,书就像精神的粮食,带给人无穷无尽的美味。
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这本书的主人公哈利·波特、邓布利多、斯内普教授、麦格教授、海格、罗恩、赫敏、纳威、马尔福、伏地魔(神秘人)、奇洛教授。
主要讲了哈利在十一岁那天,猫头鹰诶哈利一封信:邀请哈利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在那儿,哈利交到了许多朋友,骑着光轮00的飞天扫帚打魁地奇,得到了一件隐身衣。
可是,一块魔法石的到来打破了哈利的宁静生活,与他的生活息息相关,于是,哈利和赫敏、罗恩一块解救魔法石,却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 J.K罗林的这本书使我受匪浅,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人人都有勇气,只不过为开发出来罢了,只要我们勇敢地去面对挫折,面对困难,就会有勇气去面对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_500字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最喜欢读书了,我读了 《新日记起步》、《好词好句》、《一千零一夜》、《同步作文》、《西游记》……,其中我最喜欢的的一本书是《新日记起步》了。
现在我就把这本书介绍给大家吧
这本书是妈妈从新华书店买来的。
这里面有许多写作文的妙法。
有写动物的、有写人物的、有写事的、也有写想象的,内容非常丰富。
有一次,老师布置了一篇日记,是关于幻想的,我绞尽脑汁也想不起来。
于是我翻开《新日记起步》,看见了许多关于写幻想的作文。
有《 20 年后》、《未来的房屋》……, 我从 里面找到许多好词好句,我把找到的这些词句加在我的作文里,感觉好多了。
同时我也明白了写想象作文思路要清晰,想象要大胆、要合理,还要把经过写清楚写具体。
我的那次作文还得到老师的表扬呢
因此我更加喜欢《新日记起步》这本书了。
小朋友们,听了我的介绍,你们一定也喜欢这本书了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鲁滨逊飘流记》作文_500字我家有很多我喜欢的书,可是我最喜欢的可要数笛福写的《鲁滨逊飘流记》,我特别喜欢书里的一句话:“当遇到困难、挫折时,只要有勇气与毅力,就可以有超乎自己想象的奇迹来。
” 鲁滨逊出生于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他的父亲经过多年的努力,才挣了一份不错的家产并在约克市定居下来。
大名叫鲁滨逊 . 克鲁索的他本可以安父亲的安排,依靠殷实的家产过一种平静而优裕的生活,但他自己却一心想出国冒险居住面积做一名惊险刺激的水手航行于波涛汹涌、危机四伏的大海上。
货船失事后,鲁滨逊幸运的游到了一个荒岛上,而船上无一命挽,陷于绝境的他以自己坚强与毅力,靠自己丰富的智慧和辛勤的劳动,以他不屈不挠的意志,砍树林、建房子、圈山羊、养山羊、修船只 …… 凭着自己积极的人生态度,不仅自己活了下来,还救了“星期五”等人。
如果没有了自理能力,鲁滨逊说不准早就饿死或渴死了,所以,我们要像鲁滨逊一样学会自理。
如果有时间的话,我会这本书再读上二遍三遍。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_500字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
书可以增长人们的知识;书可以拓展我们的思维;书还可以让我们了解一些我们不知道的事。
而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
你们喜欢那个呢
总之,我最喜欢的书是《绿野仙踪》,虽然,我读过很多的书了,但是,我还是对它爱不释手。
善良的小姑娘多萝西被一场龙卷风刮到了一个陌生而神奇的国度——奥兹国,并迷失了回家的路。
在那里,她陆续结识了没有脑子的稻草人、没有心脏的铁皮人和十分胆小的狮子,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互相帮助,携手协作,历尽艰险。
最终,他们凭借自己非凡的智能和顽强的毅力,都如愿以偿地完成自己的心愿。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就是因为这本书中用童话人物形象、真实的让人们知道什么叫做毅力,什么叫做坚持,什么叫做勇敢与友谊
在读书的过程中,多萝茜似乎就是我好朋友,我的心也随着多萝茜的经历不时地欢喜、紧张、惊异、难过。
她那勇敢的表现、善良的心地、坚强的意志,让我感到自己有很多的不足。
看完这部童话后,我决心像多萝茜一样用不懈地追求和奋斗的精神来面对各种困难,勇敢地挑战自我,我相信我一定能做到
哈利波特与魔法师的主要内容
这是一个异乎寻常期二,住在女贞路4德思礼先生看见一只猫正在家门口不地方看地图,而且听电视上说:一贯昼伏夜出的猫头鹰今天一早就四处纷飞,连专家们也无法解释这种反常现象。
就在这天晚上,失去父母的一岁男孩哈利·波特神秘地出现在女贞路4号的门前,开始了在他姨夫姨母家饱受欺凌的生活。
姨夫和姨母好似凶神恶煞,经常对他大吼大叫,不时把他关在楼梯下的“房间”里。
他们还有一个混世魔王一般的儿子达力,更是经常对瘦小的哈利拳脚相加。
十年过去了,住在姨夫姨母家的哈利从来没有过过生日。
但是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
一只猫头鹰送来了一封信:邀请哈利去一个他从来没有听说过的神奇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去上学。
九月一日那天,哈利来到古堡般的魔法学校:大礼堂的天花板上闪烁着耀眼的星星,白色的幽灵在学生们的头顶上飘荡,宽大的餐桌上凭空出现了美味佳肴,会说话的肖像需要学生说出口令才能通行……这里的一切——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法。
这里还有形形色色的老师:慈祥和蔼的老校长邓布利多教授,严厉正直的副校长麦格教授,处处呵护哈利的海格,还有不知怎的总是看哈利不顺眼、不断找他茬儿的斯内普教授。
不过最让哈利波特高兴的是,他结识了两个朋友——忠厚善良的男孩罗恩和聪明伶俐的女孩赫敏。
当然,同学中还有趾高气扬、一心与他作对的男孩德拉科·马尔福…… 哈利开始学习自己以前从来不知道的魔法,他学会了空中飞行,学会了使用咒语,还学会了骑着扫帚打魁地奇球。
一件可以让他随时从别人视线中消失的隐形衣更给了他出入任何场合的自由。
然而,在这一切的背后,似乎有一种更加神秘的力量始终萦绕在哈利的周围:他额头上那道由伤害他父母的凶手留下的闪电形伤痕现在比起十年来的任何时候都更加频繁地隐隐作痛,而且一次比一次厉害;哈利和罗恩、赫敏偶然发现学校三楼的一个房间里竟然有一条长着三个脑袋的大狗;魔法界的银行古灵阁离奇被盗;黑魔法防御术课教师奇洛的头上为什么总是莫名其妙地围着一条大围巾…… 这一切都与一块神秘的魔法石有关,都与那个杀死了哈利的父母、被人称为‘伏地魔’的邪恶巫师有关,从此哈利开始了他在魔法世界中艰难多舛的命运…… 小说目录 第1章 大难不死的男孩 第2章 悄悄消失的玻璃 第3章 猫头鹰传书 第4章 钥匙保管员 第5章 对角巷 第6章 从9又3\\\/4站台开始的旅程 赫敏罗恩第7章 分院帽 第8章 魔药课老师 第9章 午夜决斗 第10章 万圣节前夜 第11章 魁地奇比赛 第12章 厄里斯魔镜 第13章 尼可·勒梅 第14章 挪威脊背龙——诺伯 第15章 禁林 第16章 穿越活板门 第17章 双面人 [编辑本段]▉剧情简介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改编自英国女作家J.K.罗琳(J.K.Rowling)的《哈利·波特》系列小说。
该系列小说已被翻译成60种文字,销量超过1亿册,被评为最畅销的4部儿童小说之一,有可能成为继米老鼠、史努比、加菲猫等卡通形象以来最成功的儿童产业。
本片是《哈利·波特》的首部银幕作品,耗资达1.25亿美元。
影片描写11岁的哈利·波特从小被人家当成怪胎,他一直以为自己只是一个平凡的小孩,直到他收到来自魔法学校的入学通知书,带领他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他的人生才从此有了重大的转变。
片中的主角哈利·波特由11岁英国男孩丹尼尔·雷德克里弗(Daniel Radcliffe)扮演。
丹尼尔是从数千名应试者中挑海格选出来的,他曾在BBC拍摄的《大卫·科伯菲尔》一片中扮演过年少时的大卫。
另外两名英国学生、今年11岁和10岁的沃特森和格林特将出演剧中人物哈里的两个好朋友。
本片导演克里斯-哥伦布(Chris Columbus)曾指导过《独自在家》一二集以及《肥妈先生》、《继母》等影片。
2001年11月16日,这部影片将在美国以破纪录的4000间院线上映,打破了汤姆·克鲁斯《碟中谍》3653间戏院上映的纪录。
电影业界人士预言“哈利·波特”将打破《泰坦尼克号》创造的全球18亿美元的票房纪录。
此外,电影的第二部《哈利·波特与密室》,第三部《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第四部《哈利·波特与火焰杯》,第五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均以上映,第六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于2009年7月15日上映,第七部《哈利·波特与死圣》正在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