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当今社会的热点话题写一篇演讲稿300字
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这题,一直是讨论的热点话题之一,说法,现在结合马克思主义有关道德、法律的观点,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道德与法律的涵义 我们通常讲的道德是指人们行为应遵循的原则和标准。
道德的定义可以概括为:道德是一定社会、一定阶级向人们提出的处理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之间各种关系的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这一概念说明,道德是以善恶为标准,调节人们之间和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
道德总是扬善抑恶的。
道德一词由来已久。
早在两千多年以前,我国古代的著作中就出现了“道德”这个词语——“道”表示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则:“德”表示对“道”认识之后,按照它的规则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处理得当。
从中国儒家的创始人,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开始,千百年来。
人们就一直重视道德问题。
法律就是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法律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
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
所以,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它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并将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从侧重道德的角度,我们可以将法律定义为:在主观方面,法是国家意志和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在客观方面,法的内容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前者体现了法的国家意志性和统治阶级意志,后者体现了法的物质制约性。
法就是这两个方面的矛盾统一体。
二、道德与法律的区别 法律与道德是两种不同行为规范,它们的产生原因、调整对象、调整范围、表现形式、调整机制、评价标准等方面各有不同。
第一,法律与道德产生的条件与消亡各不相同。
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学说,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因此,法律的产生以国家的形成为前提条件,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行为规范。
第二,法律与道德调整的对象与范围有所不同。
在现代国家,法律调整的对象仅限于人们的外在行为,单纯的思想或动机不是法律所调整的对象。
在古代社会曾经存在过“腹诽”、“莫须有”等以思想定罪的荒谬案件,这种情形与现代国家的法治原则是格格不入的。
而道德所调整的不仅仅是人们的外在行为,它还规范人们的心理动机。
即使在调整人们外在行为的问题上,道德所调整的范围也比法律要广泛。
第三,法律与道德的表现形式与调整机制各不相同。
许多道德规范表现为一种抽象的原则与信念,违反道德规范的后果是行为人要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以及行为人自身的自责、内疚、忏悔。
而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行为规范。
在现代国家,法律规范则必须规定明确、具体的行为模式与行为后果。
违反法律规范的后果,是由相应的国家机关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第四,法律与道德的评价标准各不相同。
道德评价具有“扬善惩恶”的特点,其评价对象包括了“善行”与“恶行”,而法律评价所针对的主要是违法犯罪行为。
在通常情况下,违反法律的行为必定违反道德,而违反道德行为未必都违反法律,道德评价的标准比法律的评价标准更高。
三、运用法律传播道德 道德对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它是考察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
那么,如何来提高道德素质呢
我认为我们应该深刻领会法与道德的矛盾关系,采取“自相矛盾”方法,用一方制约另一方,以达到双方平衡发展的最终目的。
在尊老爱幼、恋爱关系、诚实信用、见义勇为等不适宜运用法来调整的社会关系中,我们虽然不能为这些社会关系规定具体的法律规则,但是我们可以为它们规定具体的行为后果。
譬如,规定见义勇为的行为,应当给予适当奖励,以鼓励这种行为,间接肯定该种道德现象的正确性。
就是要运用法来规定否定性法律后果,对违反道德的行为予以制裁,避免具体规定行为规范的复杂性。
对一个事物反面的否定,就是对其对立面的肯定。
否定性后果让人们知道,那些行为是非道德的,从而,深刻领会真正的道德。
并且,它也符合事物发展的全过程,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
“否定之否定”往往比“肯定”更深刻。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有利于避免对道德的侵害;有利于维持即存的社会道德观;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道德权威性;也有于法律的顺利实施,一切依法行事。
高中1000字的法制演讲稿
法制教育演讲稿 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
今天,很高兴能参加我们学校的这个法制教育讲座。
举办这个法制教育讲座很有必要,也很及时,目的就是要通过这个讲座,让同学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今天,我讲三个问题: 一、未成年人为什么必须学习法律知识
。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
三、未成年人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一、 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据专家预测,在今后一定时期内,犯罪高峰年龄还会提前,10岁左右的人沾上恶习并有劣迹行为的人,比以往增多:11岁至13岁将是违法行为(应称越轨行为)高发年龄段。
14岁至16岁将是第一个犯罪高发年龄段。
17岁至18岁将是另一个犯罪高发年龄段。
仅从我县今年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来看,截止今年8月,我局已侦破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16起,比去年同期增加16。
3%,其中致死人命的案件2起。
涉案未成年人45人,其中批捕31人,治安拘留14人。
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当前刑事犯罪活动中的热点问题,这个问题已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受教育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就是其中重要的一点。
相当一部份未成年人根本不了解自己的行为性质及严重程度。
在我局办理的未成年人盗窃案、抢劫等案件中,大部分行为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为是犯罪行为。
我给同学们讲一个案例,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是中学缀学的学生,刘某缀学后,一直沉迷于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于是他就想到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学校操场玩时,看见原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已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你,方某很怕,将自已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从这起案件的发生和发展看,一方面,刘某对违法和犯罪认识不清,另一方面,被害人方某也不懂得合法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以至于三番五次的被抢劫。
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未成年人懂得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对规范自已的行为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是相当重要的。
因此,未成年人必须加强自身法律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使自己了解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哪些行为构成违法与犯罪(也就是要使自己明白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同时,知道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 (一)家庭因素。
1、家庭结构残缺。
缺乏父爱和母爱极易导致未成年人孤僻、脆弱、自卑或过强的自尊心理。
未成年人在结构不整或畸形的家庭中,如父母离异、父母因犯罪被判刑,父母忙于生计外出打工等,给未成年子女带来心灵伤害,未成年人得不到家庭的温暖,甚至遭到同学、朋友的鄙视和疏远,双重的失落感,使其形成孤僻的性格,感情冷漠和玩世不恭的消极心理,生活心理压力过重,对家庭易产生离心力,极易受坏人引诱而误入岐途。
我县经济不发达,父母忙于生计外出打工造成家庭结构残缺的现象较为普遍。
父母都在外,给子女的家庭教育造成空白,致使部分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道路。
日益上升的离婚率,也正在给社会制造出越来越多的单亲家族、继亲家族,这种结构性的家庭残缺,使青少年们过早地品尝了生活的苦涩,折磨着一个个弱小的心灵。
更可怕的是,在一些已经分手的家长看来,孩子已不再是爱情的结晶,而成了追求“新生活”的累赘,于是,昔日的温情变成了厌烦,从前的百般呵护变成了不闻不管。
这也是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那些只顾自己快活,不顾孩子死活的家长,遗失了起码的道德责任,将温暖的港湾变成了无情的冰窖,直接导致了许多孩子在绝望中走向歧路。
2、家庭教育不当。
家庭结构健全而教育方法不当,导致未成年人存在不良心理的现象极为普遍,已越来越为家长们所注意。
有的来自父母的高压,专制和棍棒,造成少年的自卑、逆反、压抑、焦虑、过分孤僻和对他人充满敌意,具有较强的攻击性。
这样的青少年一旦犯罪,暴力性犯罪就是其主要犯罪类型。
有的对子女不加管教自由放任,包庇纵容,使他们产生孤僻、冷漠、放荡不羁、狂傲自负等不良心理,常常会对周围的人和事物不满,易和他人发生争执冲突,常常是为一点小事和几句话就吵、打,完全无视他人的生命和痛苦。
有的家长对孩子过份溺爱,百依百顺,给孩子养成唯我独尊的“小皇帝”不良心态,溺爱使子女养成好逸恶劳、贪图享受、自私自利、专横霸道、缺乏责任感、社交协调能力差等心理。
如某学校学生黄某由于父母过分宠爱,向父母伸手要钱,有求必应。
一次黄某偷窃群众鸭子,学校叫其家长一起教育,其母二话不说当着黄某的面拿出100元作为赔偿了事。
黄某把父母给的钱用于抽烟、打游戏机,养成游戏机瘾,从而走上抢劫犯罪道路。
(二)、社会因素 社会的负面影响主要来源于网吧、夜总会、歌舞厅、游戏机室,来自于不良图书、报刊、杂志、漫画和某些影视、录像作品,黄、赌、毒现象等。
1、来自文化市场开放的影响。
目前,影视、录像、刊物等大众传播媒介对人们特别是中小学生吸引力极大。
一部优秀的影视、录相、文学作品往往会激励中小学生奋发向上,勇于进取,可以起到良师益友的特殊作用。
反之,一部不良的影视、录像、文学作品则会消磨中小学生的意志,起着负面的、消极的影响。
例如,现在有些影视多半属于武打格斗或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帮派打斗,或谈情说爱,这对中小学生来说,由于情节曲折惊险,感情缠绵离奇,黑社会老大威风凛凛,正适合他们的口味。
由于这种片子助于江湖义气,拉帮结伙,以打群架为荣的思想,使有些中小学生直接去模仿,打群架、称“老大”,寻求刺激,这些镜头往往是诱发青少年伤害案件及强奸案等暴力性犯罪的根源。
如2005年6月22日凌晨6许,年仅14岁的初中生鲁某在漳江镇渔父小学附近的网吧上完网出来,发现一女青年邓某手持手机独自行走,就模仿电视中的情节,尾随被害人邓某至其住所,持刀对邓进行威胁,抢走现金人民币170余元,并对邓实施了奸淫。
2、来自网吧、游戏机厅等娱乐场所的影响。
一是对网吧、游戏机厅等的监督不到位、部门之间的协调不够,管理的婆婆多、变成谁都管不好、谁都不去管,使管理流于形式;二是大多数网吧、游戏厅经营商虽然店里有按规定挂起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的明牌标志,然而他们为了“钱”丧失良心与理智,把未成年人父母给的吃饭钱、零花钱换成片片筹码,变成他们发财致富的源泉。
有的投机商竟然把网吧、游戏机厅开发在校园附近,为学生提供“便利”服务。
许多未成年人通宵达旦地在这些场所里玩乐,夜不归宿。
有的未成年人为了筹集玩乐的本钱,不惜走上偷盗之路。
三、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
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如我局办理的李某抢劫、伤害案,案犯李某原是我县某中学的学生,因父母离异无人管教学习成绩越来越差,他就自暴自弃,成天泡在网吧里上网玩游戏,并结识了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临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对于这一点,我给同学们举个案例,这个案例中的作法对同学们很有借鉴作用,那天住在城郊的小女孩娟娟放学后背着书包独自一人往家里赶,罪犯王某看见娟娟脖子上挂着一把钥匙往家赶的样子,王某心想:这个小女孩家可能大人没在家的,我就跟着她待她开开门后就冲进她家抢点东西。
于是王某就一直跟着娟娟,走了一段路后娟娟发现后面有个男青年一直跟着她,心里很害怕,在走到自家房子门口时,她心想:如果我现在开门进房间的话,这个坏蛋一定会冲进我家干坏事的,我不能开门。
娟娟一直在家门前马路上逛来逛去,王某见娟娟没开门就躲在马路对面等,过了一会儿,娟娟看见隔壁的张阿姨走了过来,就立即凑着张阿姨的耳朵把她遇到的情况告诉了张阿姨,张阿姨叫娟娟去开门,她立即打110报警。
在娟娟开门后,王某就冲上前将娟娟逼进一个小房间里反锁起来,并威胁娟娟不准喊叫,他自己就到娟娟父母的房间里翻东西,在王某翻东西时,由于张阿姨报了警,公安人员及时赶到将王某抓获。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
如及时向学样、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
例如前面所举案例中的方某,他当时就没有通过正当的途径保护自己,如果他被刘某第一次抢劫时立即向父母或老师报告,就不会三番五次地被刘某抢劫。
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
我再给同学们讲另一种自我保护的特殊情形,这也是我们在平时的办案当中常常遇到的情况。
举一个案例说明:学生蒋某假期与邻居李某及张的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蒋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车出去玩,在出租车上,蒋某听李及朋友说:“等一下要将那人的手机抢来,另外还要搜一下他的身看有没有钱”,蒋某听了这话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抢劫,他有点想不去,但碍于朋友情面,他跟着去了抢劫现场,实施抢劫时,蒋某站在边上看,李某叫蒋某帮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蒋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李某,案发后,由于受害人及时报案,公机机关很快将李某及朋友 、还有蒋某一并抓获,蒋某归案后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
蒋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举这个例子的目的是要告诉大家: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去抢劫,因为你一旦到了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
因为受害人不管你具体有什么行为,他只说共有多少人实施了抢劫,你们这些去的人即使没动手也都助了威。
所以我们的同学以后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申论作文如何积累热点案例?
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活在当下”。
得不知考试之后大家是否说过这样的话,“要是当初在仔细一点的话”或“下次,下次我一定能”,诸如此类。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当你正追悔过去或者憧憬未来时,有那么一些人正在默默地整理着试卷,分析着这次考试的与失,也就在这默默中飞速成长着。
是的,不管过去多么辉煌亦或者是多么惨淡,多么幸福亦或是多么哀伤,那些都已经过去了;不管你对未来是充满信心还是感叹无奈,是一片光明还是无边黑暗,那都还没有来。
你我现在所能做的唯一的事情就是快乐、充实地活在当下,活在这一分,这一秒。
活在当下,不是让大家忘记过去与未来,而是不要沉湎于对过去的回忆与对未来的幻想,要把握现在,抓住当下每一个进步的机会。
活在当下,首先是一种心情。
一种快乐的心情,人只要活着就应该快乐。
是啊,我们还能看到太阳的明亮与月亮的妩媚,还能听见朋友的笑语与亲人的叮咛,还能与所信任的人一起分享快乐与悲伤,还能为了未来而利用当下的一分一秒,这是多么快乐啊
怀着快乐的心活在当下,享受现在,不论得失,这不正是我们所追求的忘我么
一颗快乐又充满力量的心,这不正是我们所向往的自信吗
所以大家一定要笑起来,笑对当下,笑对生活。
活在当下,其次是一种态度。
一种对自己负责、对别人感恩的态度。
我们来到二中,虽然家乡不同,但有两点绝对一样。
一是我们怀揣着对未来的梦想,二是我们都背负着家人殷切的期望。
(励志名言 )当我们看见床头自己理想大学的名称时,当我们望见老师们那充满希冀的目光时,当我们拿着同学们为落下课的自己所抄写的笔记的时候,当我们听着电话那头熟悉的乡音与矜持的思念的时候,又怎能因为一次成与败二放弃努力、失去信心
又怎么能再无所事事,浪费光阴
又怎么能甘心做一个班里的倒数几名。
没错,我们不甘心。
不甘心落后,不甘心沉沦,甚至不甘心于那看似荣耀的第二名、第三名,永远追求胜利,这是我们二十五班人的信仰。
那么,行动起来吧
行动,这正是我们当下最重要的一点,忽略过去,不想未来,活在当下,只想这一分这一秒的事,做到最好;不抱怨,不感叹,不空想,因为那些都是浪费时间。
把握光阴,日积月累,用水滴石穿的恒心与决心去面对挑战和挫折。
为了自己,为了亲人,为了所有我们爱和爱我们的人,开始战斗吧。
行动起来,用我们的胜利证明,我们活在当下的光荣。
同学们,现在是觉醒的时刻了,让我们用我们的双手与热血,用追求梦想的不去信念,共同铸造我们不悔的青春传奇,共同铸造我们永不褪色的而无神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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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1000字的法制演讲稿
法制教育演讲稿 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
今天,很高兴能参加我们学校的这个法制教育讲座。
举办这个法制教育讲座很有必要,也很及时,目的就是要通过这个讲座,让同学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今天,我讲三个问题: 一、未成年人为什么必须学习法律知识
。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
三、未成年人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一、 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据专家预测,在今后一定时期内,犯罪高峰年龄还会提前,10岁左右的人沾上恶习并有劣迹行为的人,比以往增多:11岁至13岁将是违法行为(应称越轨行为)高发年龄段。
14岁至16岁将是第一个犯罪高发年龄段。
17岁至18岁将是另一个犯罪高发年龄段。
仅从我县今年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来看,截止今年8月,我局已侦破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16起,比去年同期增加16。
3%,其中致死人命的案件2起。
涉案未成年人45人,其中批捕31人,治安拘留14人。
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当前刑事犯罪活动中的热点问题,这个问题已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受教育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就是其中重要的一点。
相当一部份未成年人根本不了解自己的行为性质及严重程度。
在我局办理的未成年人盗窃案、抢劫等案件中,大部分行为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为是犯罪行为。
我给同学们讲一个案例,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是中学缀学的学生,刘某缀学后,一直沉迷于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于是他就想到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学校操场玩时,看见原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已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你,方某很怕,将自已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从这起案件的发生和发展看,一方面,刘某对违法和犯罪认识不清,另一方面,被害人方某也不懂得合法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以至于三番五次的被抢劫。
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未成年人懂得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对规范自已的行为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是相当重要的。
因此,未成年人必须加强自身法律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使自己了解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哪些行为构成违法与犯罪(也就是要使自己明白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同时,知道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 (一)家庭因素。
1、家庭结构残缺。
缺乏父爱和母爱极易导致未成年人孤僻、脆弱、自卑或过强的自尊心理。
未成年人在结构不整或畸形的家庭中,如父母离异、父母因犯罪被判刑,父母忙于生计外出打工等,给未成年子女带来心灵伤害,未成年人得不到家庭的温暖,甚至遭到同学、朋友的鄙视和疏远,双重的失落感,使其形成孤僻的性格,感情冷漠和玩世不恭的消极心理,生活心理压力过重,对家庭易产生离心力,极易受坏人引诱而误入岐途。
我县经济不发达,父母忙于生计外出打工造成家庭结构残缺的现象较为普遍。
父母都在外,给子女的家庭教育造成空白,致使部分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道路。
日益上升的离婚率,也正在给社会制造出越来越多的单亲家族、继亲家族,这种结构性的家庭残缺,使青少年们过早地品尝了生活的苦涩,折磨着一个个弱小的心灵。
更可怕的是,在一些已经分手的家长看来,孩子已不再是爱情的结晶,而成了追求“新生活”的累赘,于是,昔日的温情变成了厌烦,从前的百般呵护变成了不闻不管。
这也是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那些只顾自己快活,不顾孩子死活的家长,遗失了起码的道德责任,将温暖的港湾变成了无情的冰窖,直接导致了许多孩子在绝望中走向歧路。
2、家庭教育不当。
家庭结构健全而教育方法不当,导致未成年人存在不良心理的现象极为普遍,已越来越为家长们所注意。
有的来自父母的高压,专制和棍棒,造成少年的自卑、逆反、压抑、焦虑、过分孤僻和对他人充满敌意,具有较强的攻击性。
这样的青少年一旦犯罪,暴力性犯罪就是其主要犯罪类型。
有的对子女不加管教自由放任,包庇纵容,使他们产生孤僻、冷漠、放荡不羁、狂傲自负等不良心理,常常会对周围的人和事物不满,易和他人发生争执冲突,常常是为一点小事和几句话就吵、打,完全无视他人的生命和痛苦。
有的家长对孩子过份溺爱,百依百顺,给孩子养成唯我独尊的“小皇帝”不良心态,溺爱使子女养成好逸恶劳、贪图享受、自私自利、专横霸道、缺乏责任感、社交协调能力差等心理。
如某学校学生黄某由于父母过分宠爱,向父母伸手要钱,有求必应。
一次黄某偷窃群众鸭子,学校叫其家长一起教育,其母二话不说当着黄某的面拿出100元作为赔偿了事。
黄某把父母给的钱用于抽烟、打游戏机,养成游戏机瘾,从而走上抢劫犯罪道路。
(二)、社会因素 社会的负面影响主要来源于网吧、夜总会、歌舞厅、游戏机室,来自于不良图书、报刊、杂志、漫画和某些影视、录像作品,黄、赌、毒现象等。
1、来自文化市场开放的影响。
目前,影视、录像、刊物等大众传播媒介对人们特别是中小学生吸引力极大。
一部优秀的影视、录相、文学作品往往会激励中小学生奋发向上,勇于进取,可以起到良师益友的特殊作用。
反之,一部不良的影视、录像、文学作品则会消磨中小学生的意志,起着负面的、消极的影响。
例如,现在有些影视多半属于武打格斗或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帮派打斗,或谈情说爱,这对中小学生来说,由于情节曲折惊险,感情缠绵离奇,黑社会老大威风凛凛,正适合他们的口味。
由于这种片子助于江湖义气,拉帮结伙,以打群架为荣的思想,使有些中小学生直接去模仿,打群架、称“老大”,寻求刺激,这些镜头往往是诱发青少年伤害案件及强奸案等暴力性犯罪的根源。
如2005年6月22日凌晨6许,年仅14岁的初中生鲁某在漳江镇渔父小学附近的网吧上完网出来,发现一女青年邓某手持手机独自行走,就模仿电视中的情节,尾随被害人邓某至其住所,持刀对邓进行威胁,抢走现金人民币170余元,并对邓实施了奸淫。
2、来自网吧、游戏机厅等娱乐场所的影响。
一是对网吧、游戏机厅等的监督不到位、部门之间的协调不够,管理的婆婆多、变成谁都管不好、谁都不去管,使管理流于形式;二是大多数网吧、游戏厅经营商虽然店里有按规定挂起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的明牌标志,然而他们为了“钱”丧失良心与理智,把未成年人父母给的吃饭钱、零花钱换成片片筹码,变成他们发财致富的源泉。
有的投机商竟然把网吧、游戏机厅开发在校园附近,为学生提供“便利”服务。
许多未成年人通宵达旦地在这些场所里玩乐,夜不归宿。
有的未成年人为了筹集玩乐的本钱,不惜走上偷盗之路。
三、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
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如我局办理的李某抢劫、伤害案,案犯李某原是我县某中学的学生,因父母离异无人管教学习成绩越来越差,他就自暴自弃,成天泡在网吧里上网玩游戏,并结识了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临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对于这一点,我给同学们举个案例,这个案例中的作法对同学们很有借鉴作用,那天住在城郊的小女孩娟娟放学后背着书包独自一人往家里赶,罪犯王某看见娟娟脖子上挂着一把钥匙往家赶的样子,王某心想:这个小女孩家可能大人没在家的,我就跟着她待她开开门后就冲进她家抢点东西。
于是王某就一直跟着娟娟,走了一段路后娟娟发现后面有个男青年一直跟着她,心里很害怕,在走到自家房子门口时,她心想:如果我现在开门进房间的话,这个坏蛋一定会冲进我家干坏事的,我不能开门。
娟娟一直在家门前马路上逛来逛去,王某见娟娟没开门就躲在马路对面等,过了一会儿,娟娟看见隔壁的张阿姨走了过来,就立即凑着张阿姨的耳朵把她遇到的情况告诉了张阿姨,张阿姨叫娟娟去开门,她立即打110报警。
在娟娟开门后,王某就冲上前将娟娟逼进一个小房间里反锁起来,并威胁娟娟不准喊叫,他自己就到娟娟父母的房间里翻东西,在王某翻东西时,由于张阿姨报了警,公安人员及时赶到将王某抓获。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
如及时向学样、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
例如前面所举案例中的方某,他当时就没有通过正当的途径保护自己,如果他被刘某第一次抢劫时立即向父母或老师报告,就不会三番五次地被刘某抢劫。
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
我再给同学们讲另一种自我保护的特殊情形,这也是我们在平时的办案当中常常遇到的情况。
举一个案例说明:学生蒋某假期与邻居李某及张的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蒋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车出去玩,在出租车上,蒋某听李及朋友说:“等一下要将那人的手机抢来,另外还要搜一下他的身看有没有钱”,蒋某听了这话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抢劫,他有点想不去,但碍于朋友情面,他跟着去了抢劫现场,实施抢劫时,蒋某站在边上看,李某叫蒋某帮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蒋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李某,案发后,由于受害人及时报案,公机机关很快将李某及朋友 、还有蒋某一并抓获,蒋某归案后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
蒋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举这个例子的目的是要告诉大家: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去抢劫,因为你一旦到了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
因为受害人不管你具体有什么行为,他只说共有多少人实施了抢劫,你们这些去的人即使没动手也都助了威。
所以我们的同学以后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求一篇题为《拒绝冷漠,传递真情》演讲稿
为什么社会发达了,人却退步了,不要说城市就是农村也缺少了亲情,有句话说的好,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为什么有那么多无知的人理解不透啊,看着监控上小女孩被压倒的时候,双手在那摇摆,真的是摇动着我的心,那是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和你们这十八位成年人一样的生命,你们真的狠心就这样走过,特别是一位妇女还带着孩子,真不知道这件事在你自己的孩子心中会留下一个什么样的心情,不管你有多害怕,为什么你就不能张嘴帮着呼救下,相信不管最后能改变生命,最起码你的良心安稳了,现在社会很多人老抱怨为什么好事不降在自己身上,一味的去索求,没有付出何来的回报,看着50多岁的大妈,再接到钱的时候还说了句,先拿去给孩子看病,多么淳朴的一句话,还有些人说是炒作,如果真的是炒作真希望人人都能拿着大妈的心态去炒作,这样即便别人说是炒作,可是自己心里面也是问心无愧的。
小悦悦走好,天堂上没有车辆再也不会伤害到你了,相信不久你还会回来,当你再回来的时候我相信,社会不会让你失望。
人人都会拥有一颗挚爱的心,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得多么美好。
几年前的“彭宇案”似乎为国人“助人为乐”的基本道德套上了一个“魔咒”,石家庄大学生助人前拍视频留证据的行为源于此,广东佛山“冷血路人”事件则用鲜血和生命将“魔咒”的魔力演绎至极致。
在.这个背景下,校长“撑腰体”突然红遍网络,反映出公众拒绝冷漠的呼声越来越高“撑腰体”带着很明显的“保护主义”,却是最具人性的“保护伞”,它保护的是人最根本的道德善意,保护着社会道德和社会正义向前发展。
纵观新闻事实,救人后被诬陷的案例屡见于报端,救人者扛着无端罪责,蒙受着不白之冤,救人扶人之后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这本就是一种不公平。
如果有人为之撑腰,悲剧就可能不会发生。
大家编排的这些话看着好玩,其实是对重新拾起道德的一种诉求。
良知未泯,只是还需要背后的力量。
从几年前的“彭宇案”开始,出现了一系列看到跌倒老人无人敢扶的事件,社会的不安与冷漠不断积累,直至广东佛山“冷血路人” 在中国,尤其是在都市里,倘使路上有暴病倒地或翻车摔伤的人,围观或甚至高兴的人尽有,有肯伸手来扶助一下的人却是极少的。
” 面对“中国人怎么变得这么冷漠无情”的网友发问,有网友这样写道:“人人自危、自保的现实,让很多人都采取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
一个国家的教育跟不上,势必会造成很多道德缺失和人性冷漠,究其根本必须教育育人。
”还有网友说:“勇于援手的人常常遭遇讹诈,意欲救人者总是充满了顾虑,才使得将要伸出的援手选择了逃避,本来温热的心蜷缩在角落。
” “小悦悦事件”之后,社会各界纷纷以各种方式表达对见死不救的行为展开了谴责、质问和反思。
广州律师朱永平准备联合广州同行推动“见死不救”立法。
广东省委政法委也在官方微博上发布信息,征求救济、奖惩机制方面的意见与建议。
面对社会上出现老人跌倒没有人敢扶、见死不救等热点事件,早在2001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就有32名代表建议刑法增加“见危不救和见死不救罪”两项新罪名“罪恶之源是社会教化失败和社会急难救助机制缺失。
法律只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而我们现在所面临的道德困境,说到底还是缺乏人性教育,使我们国民精通各种社会角色扮演之道,唯一不会的,是基本的人性。
” 2岁的小悦悦走了,在她还不懂得什么叫人世冷暖的年纪。
两次被车碾压,18个路人无人相救,面对一条鲜活的生命,竟是如此的漠视,让人心寒不已。
愿天堂上不再有车来车往,也不会再有人性的冷漠与麻木。
面对事件的发生,我们需要的不仅是关爱和同情,更不是谴责,而是一种拒绝冷漠的反思。
让冷漠不再出现,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从身边小事做起。
推倒高筑的心墙,给他人更多关怀,给需要帮助的人伸出援手。
只要你传递了温暖,就没有心的沙漠,就没有爱的荒原。
如果你也认同我们的想法,就和我们一起响应这个倡议:拒绝冷漠,传递温暖。
让我们拥有一颗乐于助人的心,一双搀扶他人的双手,让这路上再没有摔倒的弱者,没有冷漠奔走的路人。
让我们一起呼唤爱的力量,牵起你我的双手,让真情涌动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