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梦想是当一名律师的演讲稿900字高中水平
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律师与梦想”。
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会选择律师这个职业
我就会告诉你,因为我和你们一样,拥有太多太多的梦想,只有律师这个职业才能够承载的起,律师一个是充满挑战和希望的职业
人生不能没有梦想,生活永远是一个不断圆梦的过程。
有梦想就会有思考,有思考就会有追求,有追求就会有尝试,有尝试就会有创造,有创造就会有奇迹。
当我上初中的时候,最大的梦想就是考上中专,得到一个铁饭碗。
中师毕业后,我当上了一所中学的教师,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和一个幸福的家庭。
因为心中还有梦想,加上对法律的热爱,我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了法学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文凭,后又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并考取了研究生,取得了法学硕士学位。
为了能读研究生,我辞掉了教师的工作,为了家庭,我再次放弃了外省一所高校做老师的机会,毅然在合肥做起了一名律师,至此,我和大家一样,一切再从头开始
作为一种职业,律师也许并不是挣钱最多的,但却是最能发挥你的聪明才智、最大限度挖掘你的潜能的行业。
律师能给你充足的自由度、宽裕的发展空间,让你尽显个人的魅力。
同时律师又是一个永远需要勇气的职业,一个需要对自己的梦想充满坚定信念的职业,一个需要甘于在最艰苦的条件下为之奋斗的职业,一个需要面对各种压力而毅然为弱者权利斗争的职业。
哈佛大学曾对年轻人做过一次关于人生目标的调查,结果显示:30%的人有清晰和远大的目标,后来成了社会各界精英和行业领袖;10%的人有清晰但比较短期的目标,后来成了各个领域的成功人士,生活在社会的中上层,事业有成;60%的人有一些模糊的目标,后来成为社会的大众群体,生活在社会中下层,事业平平;27%的人根本没有目标,后来过得很不如意,工作不安定,常常抱怨社会,怨天尤人。
可见,心中有梦对于一个人的成功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心中的梦有多大,获得的成就就有多大
记得一个伟人说过:一个人在心灵里种下的是卑微的种子,他就只能收获卑微;而一个人种下的是高贵的种子,他就将收获高贵,成为一个高贵的人。
作一个有目标有梦想的律师,成为一名一流的有影响力的律师,是我现在最大的梦想。
我深深知道生活中不能没有梦想,但也不能在梦想中生活。
梦想是需要追求的,没有追求的梦想只不过是镜中花、水中月。
通过这期培训,我们分享了各位成功律师经验、叹服他们高超的专业技能和人格魅力的同时,也知道了律师的艰辛。
但是,既然选择了这个行业,我们就应该无所畏惧,无怨无悔。
自从做了律师,我常常思考:我的优势是什么,我的劣势是什么,我该向哪个方向发展
我未来的合作伙伴又在哪里等等;实习期间我虚心地向有经验的同仁请教,注意倾听他们对案件的评述和意见;旁听认真解答每一个当事人的法律咨询;我从自己现有的案件入手,将与每个案件有关的所有法律法规收集整理,建立一个自己的数据库;对于较大的案件,我会将办案流程经过全部记录下来并加以总结。
同时我与其他律师一起,积极与多个街道和社区进行联系,举办了“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
还与律师朋友展开合作,创办了都市律师网,且以网站为平台,成立一个纯民间的律师维权团队,我们还有一个宏大的目标,那就是将我们的网站作为安徽青年律师的网上家园,发展各个地市的加盟律师,以便实现弱者联合自救,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不是所有的梦想都能实现,也不是所有的奋斗都能成功,但如果没有梦想,没有奋斗就一定没有成功。
做律师需要一种执着追求的精神;一种超越自我的力量;一种乐观进取的态度。
赞美可以使你充满自信;打击可以使你愈挫愈勇;磨难可以使你更加坚强;帮助可以使你心存感激;依赖可以使你更有责任心。
始终保持一颗开朗、进取与感恩的心,让我们一起奋斗,共同拼搏,立志做一名优秀的律师吧
关于法律的演讲稿(不超过三分钟)道德与法律
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这题,一直是讨论的热点话题之一,说法,现在结合马克思主义有关道德、法律的观点,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道德与法律的涵义 我们通常讲的道德是指人们行为应遵循的原则和标准。
道德的定义可以概括为:道德是一定社会、一定阶级向人们提出的处理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之间各种关系的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这一概念说明,道德是以善恶为标准,调节人们之间和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
道德总是扬善抑恶的。
道德一词由来已久。
早在两千多年以前,我国古代的著作中就出现了“道德”这个词语——“道”表示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则:“德”表示对“道”认识之后,按照它的规则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处理得当。
从中国儒家的创始人,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开始,千百年来。
人们就一直重视道德问题。
法律就是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法律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
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
所以,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它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并将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从侧重道德的角度,我们可以将法律定义为:在主观方面,法是国家意志和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在客观方面,法的内容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前者体现了法的国家意志性和统治阶级意志,后者体现了法的物质制约性。
法就是这两个方面的矛盾统一体。
二、道德与法律的区别 法律与道德是两种不同行为规范,它们的产生原因、调整对象、调整范围、表现形式、调整机制、评价标准等方面各有不同。
第一,法律与道德产生的条件与消亡各不相同。
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学说,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因此,法律的产生以国家的形成为前提条件,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行为规范。
第二,法律与道德调整的对象与范围有所不同。
在现代国家,法律调整的对象仅限于人们的外在行为,单纯的思想或动机不是法律所调整的对象。
在古代社会曾经存在过“腹诽”、“莫须有”等以思想定罪的荒谬案件,这种情形与现代国家的法治原则是格格不入的。
而道德所调整的不仅仅是人们的外在行为,它还规范人们的心理动机。
即使在调整人们外在行为的问题上,道德所调整的范围也比法律要广泛。
第三,法律与道德的表现形式与调整机制各不相同。
许多道德规范表现为一种抽象的原则与信念,违反道德规范的后果是行为人要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以及行为人自身的自责、内疚、忏悔。
而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行为规范。
在现代国家,法律规范则必须规定明确、具体的行为模式与行为后果。
违反法律规范的后果,是由相应的国家机关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第四,法律与道德的评价标准各不相同。
道德评价具有“扬善惩恶”的特点,其评价对象包括了“善行”与“恶行”,而法律评价所针对的主要是违法犯罪行为。
在通常情况下,违反法律的行为必定违反道德,而违反道德行为未必都违反法律,道德评价的标准比法律的评价标准更高。
三、运用法律传播道德 道德对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它是考察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
那么,如何来提高道德素质呢
我认为我们应该深刻领会法与道德的矛盾关系,采取“自相矛盾”方法,用一方制约另一方,以达到双方平衡发展的最终目的。
在尊老爱幼、恋爱关系、诚实信用、见义勇为等不适宜运用法来调整的社会关系中,我们虽然不能为这些社会关系规定具体的法律规则,但是我们可以为它们规定具体的行为后果。
譬如,规定见义勇为的行为,应当给予适当奖励,以鼓励这种行为,间接肯定该种道德现象的正确性。
就是要运用法来规定否定性法律后果,对违反道德的行为予以制裁,避免具体规定行为规范的复杂性。
对一个事物反面的否定,就是对其对立面的肯定。
否定性后果让人们知道,那些行为是非道德的,从而,深刻领会真正的道德。
并且,它也符合事物发展的全过程,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
“否定之否定”往往比“肯定”更深刻。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有利于避免对道德的侵害;有利于维持即存的社会道德观;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道德权威性;也有于法律的顺利实施,一切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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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这个词在我的脑海中是神圣的,它就像一个守护神,伴随在我们身边,时时刻刻地保护着我们;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大网,指引我们走向光明的道路;法律,就像孙悟空,用它那火眼金睛,分辨黑白,惩恶扬善。
法律就在车水马龙的道路上,就在那肃穆的法庭上,就在那禁猪区那些举着猎-枪的人们心中。
法律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
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到关乎命运的大事,都离不开法律,它与我们每一个人紧密相连。
今天的街道上显得格外拥挤,道路上满是汽车和自行车,汽车排出的尾气让人感觉很刺鼻,炙热的一昂光如火焰一样照射着,但路上仍然是井井有条,没有人闯红灯,交通十分流畅。
我穿过马路,心里感到十分欣慰,宽敞的马路上,人人都遵守着“法律”。
这是尽人皆知的法,深入人心的律,正是这样的法律让我们行走的如此流畅!记得有一部电影叫《禁猎区》,讲的是警-察与在禁猎区里打猎的猎人周旋并成功捉获他们的故事,而在生活中,当猎人站在禁猎区,站在一群羚羊旁举着猎-枪准备射击时,有良知的人们一定会想起法律的制裁,也许他会无情的射击,也许他会放下猎-枪,与它们和平共处,希望他选择后者,放这些动物一条生路,否则法律的严惩正等着他们。
这是保护动物的法,富有爱心的律。
正是这样的法律才让我们看到充满生机的大草原。
每当做任何一件事,都要三思而后行,想想有没有违返纪律,如果没有,你大可放心去做,古语道:“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人类是离不开法律的,如果世界上没有了法律,那么交通变得多么乱啊,车子不按红绿灯行驶,那么就会伤害多少人,那小偷就会越来越多,法律伴着我成长,世界上离不开法律,那么我们人类就应该知法守法,不应该去做那些伤天害理的事情,更不应该做不守法律的人,如果我们都遵守法律,那么世界就没有被车撞死的人,那个个家庭都会幸福美满,那也不会有那么多的人坐牢,你如果做了不守法律的事,那你终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在此,我倡议,我们每个同学都应该从遵守校纪校规和理解父母师长做起,从生活的经验教训中悟出实实在在的道理和做人的理想价值,立大志,苦学成才,学法守法,做一个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优秀公民。
让法律伴我们成长,伴我们一生!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求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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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政治演讲稿(查找)
小引;尊敬的向主编、尊敬的各位教授、尊敬的各位律师,晚上好
很高兴今天能够参加这个论坛,我想今天大家之所以来到这里,都是怀着共同的一个心愿,就是为中国法治而奋斗,都是怀着共同的一个理想,为律师事业而奋斗。
所以大家到这里来,就是来讨论我们的未来,来倾听这些学者的演讲。
他们的演讲,一定会对我们有很多启迪,今天在这里不光是中国最大律师协会、中国最大周报的合作,还有品牌。
中国律师论坛已经成为我们律师界一个很重要的品牌;今天出席我们这个论坛的著名的教授也是品牌;第三,还有《南方周末》这个品牌,我们三个品牌在一起,加上我们有共同的理想,共同的追求,共同的视野,我们的合作一定会非常愉快。
在这里请允许我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欢迎诸位的到来,并祝愿今天晚上的自由论坛圆满成功
总结; 最后讲话的人压力最大也最小。
压力最大,是因为我曾经说过,要是和这些教授一起讲课,一定是死定了,可是这样死,我愿意;压力最小,是因为这些教授已经把最精彩的讲完,同时他们讲的话也就是我要讲的。
今天我要是讲好了,是在座各位的功劳,讲得不好,是我自己的过错。
本届“中国律师论坛”的主题:拓展与规范,拓展的是权 利,规范是义务。
规范的不仅仅是我们自己的义务,同时也是管理者的义务,政府的义务。
我们这个分论坛的主题是“律师法制与法治中国”,我要讲的一个观点就是“感动中国”。
我们要关注我们自身的命运,关注司法改革的命运,关注法律制度的命运。
我们律师每天干的活都是明知可为而为之的事,但我们要“感动中国”的话,我们要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里的不可为是指现在不可为而以后成为可为,这里的不可为是指你不可为而他可为,这里的不可为是指在这里不可为而在其它地方可为。
但是律师应该有这种觉悟和追求。
贺卫方教授谈到了转型期的法律人的权利和社会公正诉求,张卫平教授讲到了律师在公众事务中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公正中的司法公正,陈瑞华教授讲到了司法公正当中的程序公正。
我觉得我们“感动中国”的律师有的在这个会场,有的不在这个会场,有些老律师虽然退了二线,却依然在关注着中国律师的发展,比如王工律师,他是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也出了好多本书。
律师要做到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不可为是指可能在法律实践中不可为,但是可以在立法中希望得到改变。
本来我今天打算谈的题目是如何实现犯罪嫌疑人的律师帮助权,但为了让各位律师更多地听到学者们的精彩演讲和精深思想,我准备放弃我的演讲时间。
大家知道律师帮助权有很多方面,而对犯罪嫌疑人的帮助权主要要体现在侦查阶段。
我个人非常喜欢“法治中国”这个词语,无论是立法也好,司法也好,都有深远的意义。
尽管这只是一个概念,但作为律师来讲,更多的关注还应该在自身这个行业。
我今天要讲的问题还是比较狭窄的,把时间留给在座各位律师和其他教授们吧。
最后,我还是要讲:律师要明知可为而为之,但我们更多的是、应该是、永远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那就是为我们的律师制度,那就是为我们法律的命运。
我最后要用三句话来总结一下:我们每一天都在努力,我们每一天都在进步,我们每一天都看到了希望,感谢南方周末
感谢精彩的南方周末与我们全国律协的“中国律师论坛”的精彩合作
敬畏法律,从我做起,演讲搞
小王与小朱是同校同学,小王读初三,小朱读初一。
一天,二人发生口角,小王顺手打了小朱一下,不当一回事就扬长而去。
不想小朱人小气盛,当晚就约了几个小哥们找到小王家,要给小王一点颜色看看,由于小王家没人,就在外面砸门吵闹了一阵后离开。
第二天,小王知道后,连续三次找小魏帮助,小魏自认为是小兄弟的头,欺侮小兄弟就是给他小魏难看,所以一口答应,当即叫了一个朋友,准备了一把长砍刀,到校门口等候,当小朱放学刚走出校门,小魏上去对准小朱就是一刀。
小朱经抢救虽脱离危险,但颅骨骨折,构成九级伤残。
小魏家境贫困,母亲体弱,小魏犯罪后其母举债请律师,到处奔走,劳累、忧郁成疾,在小魏判刑后一病不起,撒手人寰,其父说:“这不争气的儿子一刀下去,活活砍去了他母亲的命,弄得我家破人亡”。
小王是独生子,家庭不仅要承担请律师、经济赔偿等难以承受的负担,而且案发前正值小王初中毕业面临中考,在他进监狱的时候,职高的录取通知书也寄到了家中,他的犯罪断送了自己的学业、前途,也毁掉了家庭的幸福。
小朱也是独生子,受害致残,今后一辈子怎么办,父母整日以泪洗脸。
小魏的一刀不止毁了小朱一人,而是一刀毁了三个家庭,让三朵本该绚丽绽放的花朵过早凋零。
同学们:有人把我们比喻成祖国的“花朵”,也有人把我们比喻成“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在我们这个令人羡慕的黄金年龄段,本应是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展现自身才华,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阶段。
然而,有的人却由于种种原因,陷入了违法犯罪的泥潭,在人生的履历表上写下了挥之不去的污点,有的身陷囹圄,有的甚至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人们在对犯罪行为感到深恶痛绝的同时,又不能不对“花儿”的过早凋零扼腕叹惜。
对我们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首先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
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
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行。
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
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我坚信,正气的阳光普照下的花朵,必会开出属于自己的精彩!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谁有法在我身边演讲稿100分求不许和以前的重复
快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法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
这是《新华字典》上对法的解释,但是这样的解释对于年少的我总感觉有些抽象、有些模糊。
我也曾不明白这些,“法”,到底什么呢
究竟在哪里得到体现
随着时间的推移,掌握的知识也多了,明白了一些道理,比如说:我们不能随意欺负比我们弱小的人,这不但不道德,而且还扰乱了社会的治安,他人不可以随便观看别人的日记,这是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同学们犯错误了,教师不可以变相体罚、侮辱学生,这样就侵犯了学生的荣誉和尊严。
买到假冒商品要打投诉电话12315,即时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厂随意排放污水,是违犯了环境保护法……法律法规无时无刻不在起着规范我们的言行和警示我们的作用。
其实法就在我们身边,有许多案例让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前段时间,某大学大学生用硫酸泼熊的事件我们都还历历在目,这种行为不仅被法律所禁止,而求更伤害了熊和自己。
今年五一节前,陕西一所高级中学的一个高三级学生,因一件小事与班长发生矛盾,竟然对班长连砍数刀致死,离高考仅仅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了,学校被迫停课,这严重影响了大批学生的学习生活;在广东今日一线节目中报到过一个花季少女父母去世后,与叔叔和婶婶生活在一起,遭遇家庭暴力被打成重伤。
群众报警后,她的叔叔被捕了。
这个少女认为自己“害”了叔叔,认为没脸活下去而跳河自尽了,这完全是被自己的无知给毁了自己的青春。
掌握法律的知识的重要性千万不能轻视
这一个个真实的悲剧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真的让人感到心痛,感到惋惜。
再看看现在的社会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王法,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还有的人为了不劳而获,怨恨抱复,把法置之度外,甚至还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
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
所以,我们只有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在避免犯罪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自己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
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
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
曾说: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其实法制教育又何尝不是一样呢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我们的法律意识,不知法、不懂法、不护法,那么就不是个合格的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和建设者。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在生活中以法律为准绳,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懂法、知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