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演讲稿 > 司法干警宪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司法干警宪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时间:2013-08-13 01:44

高分求助一篇演讲稿一、主题: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作共和国忠诚卫士 二、内容:结合检察工作,以检察

关于印发xx县司法行政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司法所(办)、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  现将《xx县司法行政系统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1:xx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司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附2:xx县司法行政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的通知  中共xx县司法局总支部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主题词:司法 核心价值 实施方案 领导小组 通知  抄报:xx司法局,xx政法委  抄送:x委办、政府办,县直机关工委x留存(二)  xx县司法局党总支部 2012年3月14日  共印:汉文30份  附1  xx县司法行政系统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自治区、地区、xx行政局工作会议精神及县委政府工作会议精神,建设先进政法文化,确保司法行政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xx县司法局决定今年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中开展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

为开展好此项活动,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沙湾县司法行政系统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全国、自治区、地区级政法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及县委十一届二次(扩大)会议精神、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富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司法特点的司法文化建设,确保“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行政干警核心价值观牢牢根植于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心中,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强化宗旨意识、端正价值取向,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真正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切实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

  二、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坚守忠诚的政治本色。

自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坚决抵御西方错误政治观点和法学观点的渗透、侵袭,主动同各种错误思潮作斗争,做到政治立场更加坚定,政治敏锐性、政治责任感和政治鉴别力进一步增强。

  (二)进一步筑牢xx为民的宗旨理念。

着力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在思想上更加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服务水平和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警民关系进一步和谐。

  (三)进一步坚定公正的价值追求。

自觉严格公正执法,枉法裁判、执法不公,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确保每起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和社会的考研。

  (四)进一步严守廉洁的基本操守。

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时刻保持淡泊名利的健康心态和简单朴实的生活作风,廉洁奉公,严于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能够经得起各种诱惑和考验,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违纪违规明显减少。

  三、组织领导和基本原则  (一)加强领导,有序推进。

司法局各股室、部门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实践,发挥示范作用,确保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人人参与活动,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

通过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执法一线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干警的教育学习,“抓两头、促中间”,实现活动的全覆盖。

  (二)正面引导,分类施教。

坚持正面阐述树立司法行政干警核心价值观的重大意义和实践要求,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切实增强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对政法队伍和职业岗位的认同感、归属感,激发工作激情、服务热情和为民感情。

在普遍教育的同时,司法局机关和各基层所、法律服务机构要从实际出发,针对领导干部、一线执法干警、新进青年干警和法律工作者,突出不同的教育重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

  (三)依靠群众,开门教育。

邀请各界群众,采取多种方式,对教育活动和执法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意愿。

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满意度测评,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教育活动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标准。

  (四)注重实践,务求实效。

紧密联系执法司法实践,引导干警从身边人、手头事,从生动、具体的案例中领会“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并转化为自觉实践,把教育成果体现在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得到切实提高上。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大学习、大讨论”。

深刻领会司法行政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文件,胡锦涛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中央、自治区及地区及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深刻领会中央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部署,准确把握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

并针对司法工作和队伍思想实际,从“为什么”、“是什么”、“怎么办”三个方面,准确把握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和本质要求。

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忠诚教育,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认同、政治认同、感情认同,始终保持“忠诚”的政治本色;要通过坚持不懈的群众观点再教育,切实解决好“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坚决纠正对待人民群众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模范践行“为民”的根本宗旨;要通过坚持不懈的警示教育和正面引导,使每一名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树立公正之心、恪守公正之德、践行公正之举,始终秉持“公正”的价值追求;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廉洁从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培养弘扬廉政文化,努力使司法行政干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始终坚守“廉洁”的基本操守。

  (二)组织专题学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通过举行各类专题学习教育等形式,突出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

系统梳理西方错误政治观点、法学观点在执法、司法领域的具体表现,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深刻认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根本保证,是历史的必然、现实的选择、未来的方向,要联系执法、司法个案和执法、司法实践,自觉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科学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在执法思想、执法工作中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

以实际行动捍卫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捍卫社会主义政权,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捍卫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成果,捍卫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树立典型,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司法局各股室、部门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注意发现、培养、表彰一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践行司法行政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要积极在本系统内推选先进科室和干警代表,组成宣讲团,进行巡回宣讲。

通过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生动、深刻阐释公正廉洁、执法为民的重大意义、本质要求和实际效果。

同时,各基层所、法律服务机构要利用因司法不公引发涉法涉诉信访、个人极端事件、群体性事件、舆论妙作的案例,积极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者对照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联系自身工作和思想实际,举一反三,“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刻领悟司法行政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提高公正廉洁执法的自觉性。

  (四)组织开门整改,切实做到执法为民。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帮助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立足于人民群众对执法、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者深入到农村、社区、企业和学校走访交流,充分了解社情民意,宣传发动群众,切实提高运用群众语言、掌握群众工作方法、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的本领,使干警和法律服务者在实践中拜人民为师、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

  要组织开展一次“开门评警”活动,广泛征集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和司法行政队伍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整改并向社会公布。

针对群众反映的执法突出问题,在总结近年来执法规范化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编写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执法办案手册,将执法为民的原则要求转化为执法办案遵循的具体制度规定,把教育活动成果实实在在地转化为长效工作机制。

  要“开门纳谏”,邀请各界群众对教育活动和执法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意愿。

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满意度测评,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教育活动和司法行政工作的唯一标准。

第四季度,县司法局将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调查群众对教育活动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让群众评判教育活动是否取得实效、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是否取得新的进步。

  五、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学习阶段(2012年1月20日—3月10日)。

  此阶段按照上级政法委和司法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队伍状况研究制定“沙湾县司法行政系统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全系统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启动教育活动,对教育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明确集中培训和分教学习的计划,做好思想发动和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和引导全系统各基层单位和法律服务机构及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积极拟身和参与到教育活动中来,学习教育阶段的学习重点: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五、六中全会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发展观,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中央、自治区、地区三级政法工作及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县委十一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共党大及新疆“三次”等。

结合学习要适时组织讨论,达到相互交流,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二阶段:教育落实阶段(2012年3月11日—9月30日)。

在第一阶段深入学习讨论的基础上,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组织干警对照“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八个字的要求,认真开展各类工作形式的教育实践活动。

要大力开展“开门评警”活动,采取互评、上下帮评、面向社会开门评等形式,畅通评警渠道,广泛听取群众对司法行政干警执法办案的意见,特别是要结合县委“服务基层、转变作风”活动,创新工作方法,有计划地深入到已办结案的有关单位和当事人中间,深入到社会治安重点单位和特殊人群中间,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干警执法办案的满意度。

要大力开展行风评议监督活动,开设行风监督评议热线电话,在媒体进行公示公告,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评议,充分征集群众意见和建议。

不断丰富教育内容,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明显。

在此阶段要对全体干警及法律工作者进行一次为期3-5天的警风警纪集中培训。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10月1日—12月30日)。

按照上级对教育活动的总体目标和要求,通过边学习、边教育活动、边更改提高,认真挖掘、全面总结我县的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教育活动在“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方面的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加以提炼和归纳,融入到制度建设中,形成由集中专项教育到经常性教育,再到主动性实践的长效机制。

要结合总结验收,各基层单位、法律服务机构要认真开展“会同看”,县局要进行督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要进行纠补课,确保教育活动扎实有效,不走过场。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核心教育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县局将成立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领导和指导全系统的教育活动,分工负责,明确责任,确保教育活动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各基层xx、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是本单位教育活动的第一负责人,要抓好本单位的学习教育活动。

  (二)建立联系点,以点带面。

县局领导干要每人负责一片分别选择一个基层单位,作教育活动的联系点,各负责包片和联系点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所包片区和联系点教育活动的督促、检查、指导。

通过抓好联系点的教育活动,带动整个系统的教育活动。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基层单位、法律服务机构在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要出专项简报,及时向县局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各单位每月要上报信息简报不少于3篇,使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得到及时交流和共享。

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本系统教育实践活动特色做法、典型经验、先进事迹等,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统筹兼顾,促进工作。

全政法系统要把开展司法行政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党的纯洁性最新论断和最新要求结合起来,同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结合起来,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结合起来。

要把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服务群众、转变作风” 活动、“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活动等相衔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在推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上进一步取得新成效

如何做一名忠诚的政法干警自我剖析

做一名无愧于忠诚的政法干警守信底线一些法官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脱离国情、脱离实际的司法理念和司法方式,还存在司法质效不高、司法不公不廉等问题,人民群众对此不满意。

要准确理解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做到思想上真懂。

”张述元表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8个字,涵盖了所有政法干警都应一体遵行、共同遵守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高度凝练、高度概括,因而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适用性执法为民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概括地说,执法为民就是按照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司法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

执法为民是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对司法员工作的必然要求司法机关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是由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

共产党作为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除了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任何其他利益。

司法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工具,其自身性质和宗旨必然符合党以及国家政权的性质和宗旨,并始终与之保持一致。

所以,一切为了人民的利益,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是司法员机关和所有司法员工作的必然选择。

执法为民理念的提出,是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在司法员工作上的直接反映和体现。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司法员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国家政权机关,司法员机关以及司法员工作要落实和实现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司法员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司法机关践行党的执政为民理念,在一切工作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宗旨、观念,被高度凝炼、总结和概括为“执法为民理念”。

执法为民理念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司法员工作理论认识的新发展、新概括。

它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理念,也旗帜鲜明地表明了我国司法员工作的政治思想和政治立场。

(二)执法为民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在司法员工作中的要求和体现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司法机关是国家机关的组成部分,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其权力同样来自人民、属于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我国警察名称前面被冠以“人民”二字,这绝不是文字上的无谓增加和重复,而是要庄重地体现司法机关的人民属性。

(三)执法为民是司法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思想保证长期以来,司法员队伍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是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在关键时候靠得住的队伍。

但同时,我们还必须看到,当前的司法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一些问题甚至相当突出。

有的司法干警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特权思想严重,以管人者自居,高高在上,脱离群众;有的滥用执法权力,徇私枉法,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等等。

许多执法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有的司法干警没有从思想上弄清“权从何来、为谁用权”,缺少群众观念,缺乏群众感情。

要从源头上解决这些重大问题,就必须在全体司法干警中牢固树立和大力弘扬执法为民理念,用这一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统一执法指导思想,克服和纠正司法员队伍中存在的种种不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意识,确保司法工作始终保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正确方向。

(一)一切为了人民这是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内涵。

一切为了人民,就是要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司法员工作的根本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满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作为司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其现实和实践意义包括:立足本职,恪尽职守,严密防控打击违法犯罪,保证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民主权利不受侵犯。

当前,我国仍处在刑事案件高发时期,一些地方抢劫、抢夺、盗窃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频发,社会治安形势严峻。

一切为了人民,就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及时高效地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

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形势变化,及时把握人民群众不断变化的利益诉求。

当前,就业再就业、收入分配不公、征地、拆迁、国有企业改制、劳资关系纠纷等问题,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热点和焦点,这些矛盾纠纷正在以案件的形式进入司法员工作的范围。

这些问题大多涉及工人、农民等多方利益,调处这些利益纠纷,必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工人、农民等基本群众的根本利益,不能以牺牲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代价,满足少数企业、商人的不正当要求,以及少数地方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的需要。

(二)走群众路线司法机关坚持群众路线,必须正确处理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的关系。

一方面,要加强司法机关的专门机构建设,保障司法机关有能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为此,各级党委、政府应当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挑战,从司法工作的规律和需要出发,加强司法队伍的组织、机构建设,落实相应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为司法工作提供良好的执法条件和环境;司法机关也要强化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建设,创新工作体制和机制,提高司法工作的科技含量和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专门机关的职能作用。

另一方面,我们必须切实做好群众工作。

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司法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解决案多人少、警力不足的矛盾,解决一些地方破案难、取证难、追逃难、执行难等问题,都要注重从专群结合中找出路。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形势下,坚持专群结合,集中体现在强基固本,大力加强司法机关的基层基础工作上。

当前,全国大力开展的“两所一庭”建设以及全国公安机关广泛开展的“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建设工程都集中体现了这一点。

司法干警要善于走群众路线,学会做群众工作,特别是要学会做群体性事件等特殊状态下的群众工作。

广大司法干警应当向任长霞、王书田、宋鱼水、曹发桂等同志学习,学习他们深入群众、服务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的作风,学习他们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本领。

学会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本领,也许没有一本现成和统一的教科书,但这是全体司法员干警,尤其是年轻司法干警的一门必修课。

(三)尊重和保障人权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崇高的奋斗目标。

司法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权,要为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和普遍的人权提供完善的司法保障。

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生存权、发展权以及选举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基本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利,这些基本权利受到侵犯或产生争议,就可能以案件的形式进入司法领域,或者需要司法机关以其他方式加以处理。

对此,各级司法员机关和广大司法员干警一定要更新观念,树立人权保护意识,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公平公正、及时高效处理有关案件和事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人权。

司法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权,也要切实尊重和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被告(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人、服刑人员以及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

司法机关被法律赋予了限制和剥夺人身自由、裁决财产归属等重要权力,这些权力能否正当行使,对于公民个人的利益和权利有着重大影响。

在执法过程中对当事人的人权保障程度如何,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水平和政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为此,司法机关既要认识到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是保护多数人权利的需要,又要在实施执法和管理过程中注意保护相对人的权利;既要认识到依法及时打击犯罪是对大多数人权利的保护,也要在刑事诉讼活动的各个环节严格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要严格履行惩罚和改造罪犯的职责,又要有效保障罪犯的人权。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对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控告申诉权,特别是聘请律师的权利等诉讼权利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超期羁押、体罚虐待被羁押人员。

广大司法干警要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在执法活动中切实做到尊重和保护人权,发挥司法机关对社会主义人权保障事业的推进和保障作用。

三、全面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执法为民最基本的要求是司法员机关立足本职,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在当前形势下,司法机关全面践行执法为民理念,还要重点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一)求真务实求真务实就是立足实际,实事求是,扎实勤奋地工作,实实在在地为人民谋利益,对人民群众最具体、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要求,要给予最及时、最方便、最大程度的实现和满足。

反映在实际工作中,要特别注意防止和杜绝各种形式的乱作为、不作为现象,这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个现实问题。

乱作为主要是一些司法员机关和干警漠视案件的客观事实,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实体规定,滥用执法权力。

不作为往往表现为不勤政敬业,工作缺乏热情,有警不出、有案不立、案件久拖不决等现象,这实质上是漠视人民群众的疾苦,对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不予理睬。

乱作为和不作为都有悖于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

全体司法员干警要努力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切实保护。

(二)甘当公仆司法干警作为人民公仆,最重要的是在工作中树立和强化服务意识,妥善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

司法机关行使管理职责的根本目的是为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管理行为只是手段,而服务才是最终目的。

对此,绝不能本末倒置。

当然,也不能因倡导服务,就放松管理或不敢管理,对于越是关乎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利益、普遍利益的领域和事项,越是要严格管理、强化管理。

作为人民的公仆,司法员干警应当具有无私奉献和牺牲精神。

近些年来,全国司法队伍中涌现出了任长霞、王书田、宋鱼水、胡光明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公仆的光辉形象,成为我们学习的楷模。

广大司法干警要自觉以英模们为榜样,以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无限忠诚和高度的奉献、牺牲精神,从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甘当人民公仆,履行好司法工作的神圣职责。

(三)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进步的表现,是司法机关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外在体现。

文明执法,就是要做到服务热情,多为群众提供便利,不给群众增加麻烦。

在办理有关证照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完整、准确地告知群众相关的程序和手续,避免群众跑第二趟,不浪费群众的时间和成本。

文明执法,要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

法律的权威性和执法的严肃性并不意味着执法者必须态度生硬、举止粗暴。

文明执法,还必须注意执法者的警容风纪。

人民群众对司法员工作的印象和评价,往往来自对执法者本身的印象和评价。

执法者举止文明,待人平和,仪容整洁,群众就会产生一种亲近感、信任感,每一位司法员干警都应加强自身修养,既重视八小时以内的举止文明,也重视八小时以外的生活自律,真正树立起司法队伍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

(四)清正廉洁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司法干警必须清正廉洁,确保权为民所用,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

执法为民理念是确保司法干警清正廉洁的思想基础。

只有坚定地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并在工作、生活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形势面前,经受住金钱、权力、人情和各种利益的考验和诱惑,确保清正廉洁,使自己永远配得上人民警察的光荣称号。

按照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要求,总结政法各单位的探索实践,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概括起来就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

“忠诚”,就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这是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为民”,就是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切实做到执法为民,这是政法干警的宗旨理念;“公正”,就是公正执法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政法干警的神圣职责;“廉洁”,就是清正廉明、无私奉献,这是政法干警的基本操守。

这八个字是党和人民对政法队伍的基本要求,也是广大政法干警必须自觉坚持的共同价值取向。

各级政法机关要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作为政法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政法机关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政法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廉洁从政教育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要通过各种形式,在政法系统和全社会大力宣传、广为传播;要组织全体政法干警认真学习、讨论、实践,真正把这八个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法制日报》等政法媒体要围绕宣传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开辟专栏专题,组织政法领导干部、一线干警、法学专家等讲认识、谈体会,并大力宣传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型。

要通过牢固树立和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使政法干警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切实做到“四个在心中”,确保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正确方向。

着力构建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帮助人的政法人文环境。

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被任何干扰所惑,立足于办好我们自己的事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各项政法工作做得更好,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全会精神。

政法干警如何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政法干警要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就必须坚持党的事业至上、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

同时还要树立正确的核心价值观:忠诚、为民、公正、廉洁:  忠诚: 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这是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  为民: 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这是政法干警的宗旨理念;  公正: 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政法干警的神圣职责;  廉洁: 清正廉明、无私奉献,这是政法干警的基本操守。

政法干警考试大约在几月份

政法干警考试和普通公务员考试的区别  1、入门门槛不同  公务员招考的主要入门要求相对而言比较宽松,具备相应的学历、合适的年龄、合格的身体素质即可报考,这里绝大多数没有应届、历届生的要求,学历上也很宽广,只要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就可。

  而政法干警改制生除了面向退役军人的部分学历要求高中,其他很多要求必须是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身份和学历。

所以某种意义上来说,符合政法干警的人能报考公务员考试,而能报考公务员考试的人却无法报考政法干警,一年的试用期中、通过岗位实习和4个月的初任培训后即具备正式干警身份。

政法干警需再次进入校园通过2年正式的学历教育形式,或许所必须的学历以及学位证书并参加相应的岗位实习,毕业后进入培养单位方可具备正式干警身份,也有一年的试用期。

  2、待遇计算不同  政法干警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录用,同时有一定的服务年限,在被录用后要去培养院校就读学习两年,免收学费,国家给予补贴,两年期满合格后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录用,同时有一定的服务年限,毕业后,研究生要在基层服务5年,本科7年,专科9年。

如果违约,交违约金,在规定年限之内不可以报考任何地方的事业单位与公务员。

  公务员被录用后直接入职,从报道之日起计算薪资。

  3、招录条件不同  政法干警招录有三种教育层次,包括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其中专科教育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

招录对象包括25周岁以下退役士兵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公务员招录对学历的要求一般为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招录范围更广。

  4、考试科目不同  政法干警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期中,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教育入学考试根据学历不同考试科目也不同,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II(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

  公务员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考试,有的省份还分A、B、C类。

  5、考试时间不同  政法干警每年一次,一般在9月中下旬。

  国考报名时间一般是前一年十月份,地方各省单独组织招录并自行安排考试时间,多在每年春季。

  6、所属单位不同  政法干警属于法院、检察院干部和法警,公安民警,司法所干部及狱警等。

  公务员是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政法干警一般是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生或者是没有就业的往届生的,还有退伍士兵,在被录用后要去培养院校就读两年,国家给予补贴,两年期满合格后。

  7、体检体测要求不同  政法干警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其中,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的考生,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要求。

体能测评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进行,由省公安厅、司法厅负责组织实施。

  公务员普通职位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体检体测要求与政法干警相同。

  8、竞争激烈程度不同  根据历年政法干警考试的报考情况来看,政法干警考试的竞争激烈程度平均大概在1:10-1:15;  根据历年公务员考试的报考情况来看,公务员考试的竞争激烈程度平均大概在1:40-1:50,且国考的竞争激烈程度更高;

政法干警都考什么内容

1、笔试包括公务员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2务员公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力测验》和《申论》。

3、教育入学考试科目内容为:报考专科层次的人员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科目的考试。

报考专升本和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参加《民法学》科目的考试。

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参加《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和《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科目的考试。

考试范围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

政法干警具体工作是什么?我报的是法律硕士法院系统

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包括四大系统: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公安系统和司法系统,下面分别针对不同系统介绍其岗位职责:  (一)法院系统  1.概述:  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⑴法院系统由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构成,其中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

  ⑵人民法院的任务是审判刑事和民事案件,并且通过审判活动,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

  ⑶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⑷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对于一切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⑸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外,一律公开进行。

  ⑹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合议制。

  ⑺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二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和裁定,也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⑻审判人员如果认为自己对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需要回避时,应当报告本院院长决定。

  ⑼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受上级人民法院监督。

  2.基层人民法院介绍:  ⑴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法院,市辖区人民法院。

我省基层政府干警定向招录全部为县一级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基层人民法院可以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和经济审判庭,庭设庭长、副庭长。

  ⑵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刑事和民事的第一审案件,但是法律、法令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

基层人民法院对它所受理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认为案情重大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

  ⑶基层人民法院除审判案件外,并且办理下列事项: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并且应当结合审判业 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由于经济的长足发展,基层法院也涌现大量新型、复杂案件,比如农村耕地流转纠纷、拆迁纠纷等等,因而案 多人少的矛盾日益凸显。

基层法院工作人员不仅应当将较大案件审理妥当,而且应当积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并重视后续的执行工作。

)  (二)检察系统  1.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其中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和省辖市人民检察院;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

  ⑵各级人民检察院设检察长一人,副检察长和检察员若干人。

  ⑶各级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对于任何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⑷检察院职责主要包括:对于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政策、法律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贪污受贿、渎职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对公安、国家安 全等侦查机关案件进行审查并监督;对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有无违法情况进行监督;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对法院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实行监督等。

  ⑸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基层人民检察院介绍:  ⑴基层检察院包括:县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检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市辖区人民检察院。

我省基层政府干警定向招录全部为县一级人民检察院。

  ⑵基层检察院职责参照各级检察院职责。

  (三)公安系统:  1.概述: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承担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责。

  ⑴公安部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公安工作,是全国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安工作,是本行政区域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

  ⑵公安机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公安分局内设机构分为综合管理机构和执法勤务机构。

(综合管理机构包括政治处、纪律检查委员会、督察大队等;执法 勤务机构包括指挥中心、治安管理大队、交警巡逻警察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网络安全监察大队等等)其中执法勤务机构实行队建制,称为总队、支队、大队、中 队)  ⑷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分为警官职务、警员职务和警务技术职务。

(我省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大多数为警员职务,也有部分为警务技术职务,比如报考层次为本科刑事科学技术二学位)  ⑸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由高至低为:一级警长、二级警长、三级警长、四级警长、一级警员、二级警员、三级警员。

(2010年实行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  ⑹人民警察执行职务,需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以及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⑺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⑻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基层公安系统介绍:  ⑴设区的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公安分局。

市、县、自治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公安派出所。

(我省基层政法干警招录以县公安局和区公安分局为主,但也有公交分局、机场分局、交警支队等部门)  ⑵县级公安局职责主要负责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网络监察等等(学员可根据自己具体报的县市登陆网站查询)  ⑶公交分局职责:负责维护所属区域交通客运线路和站区内的治安秩序;负责主要出城口的堵卡盘查;承办公共汽车、小汽车、出租车内及站区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⑷机场分局职责:对机场进行巡逻管控,处置旅客突发性事件及在机场发生的人员纠纷,排查可疑物品等,保证机场运营秩序和治安秩序稳定。

  ⑸交警支队职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等。

  (四)司法系统:  1、概述:  中国的司法机关,广义上包括: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其领导的律师组织、公证机关、劳动教养机关等。

因此,司法行政机关隶属于司法机关。

  ⑴司法行政机关是我国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司法体系和法制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  ⑵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就是国务院下属的司法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司法厅、局;地区、市一级设有专管司法行政工作的机构。

(我省基层政法干警招录以县司法局和区司法局为主,也有个别市级司法局招录)  ⑶各级司法机关领导的机构主要包括:各级法院、检察院、律师协会、律所、公证处等等。

  ⑷司法行政机关的主要职责是管理监狱、劳改、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和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2、基层司法机关介绍:  司法局(所)主要职责:  ①人民调解:及时排查、调解民间各类纠纷,培训人民调解员  ②法制宣传教育:发挥网络宣传方便快捷的优势,利用微博、QQ群和手机短信等信息平台,宣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  ③监狱劳教管理:加强心理矫治和技能培训,尤其是对服刑期满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④基层法律服务: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  政法干警招录不同培养模式毕业去向

司法干警工作主要是干什么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实施。

二、制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行各业的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三、指导全市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管理和指导全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五、指导和监督全市律师、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六、管理和协调全市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

七、主管公证工作。

八、负责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业务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对局直属单位、全市律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监督。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心理测试 图片大全 壁纸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