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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美校园童心筑梦演讲稿

时间:2014-09-01 10:41

我的梦想 高中作文 800字 (要范文3篇以上)

梦想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也不例外。

我的梦想是名光荣的人民教师,白的粉笔来传授知识,用博大的胸怀来关爱学生。

想着、想着,睡神就把我带到了2015年,我终于当上了人民教师。

我手里拿着教案,迈着轻快的步伐走进教室,看着同学们求知的眼神,我想:我一 定要把所有的知识传授给他们在课堂上同学们高高举起了他们的小手,争先恐后地回答问题,下课后我不顾疲劳,耐心地为那些对课上讲的知识还存有疑问的同学细 心讲解。

同学们爱戴我、尊敬我,他们不仅把我当成老师、长辈,而且还把我当成无话不谈的朋友,甚至有些不愿和父母、同学说的小秘密也会向我倾诉。

一次单元 测试结束后,一份考卷引起了我的注意,成绩仅得了53分。

我把那个同学叫到了办公室,对他说:你来找找原因,为什么会考的这么不理想,是不是这部分 知识没有掌握

同学低着头支吾了半天也没回答出来,一张小脸憋得通红,一双小手不停地相互搅动着。

看到他想说又不敢说的神情,我猜想他肯定遇到了什么困 难。

于是,我把他拉到身边耐心地对他说:别怕,老师知道你是一个爱学习的好孩子,有什么难题老师帮你一起来解决。

同学抬起头来,一双清澈的大眼睛无比 信任地看着我说:老师,其实我自己明白,是因为我上课做笔记太慢,重点记不下来,愈积愈多,所以好多内容我都不理解。

知道了他的问题所在,我笑笑对他 说:不怕,从明天开始你每个课间都来我办公室老师来帮你补课并帮你提高写字速度。

就这样过了两个多星期,他的功课跟上了,写字速度也提高了好几倍。

他 的家长还特意前来对我表示感谢,看到他再次考试取得了理想的成绩我欣慰极了。

在学习上我严格要求他们,但在生活上我无微不至地关心他们。

一天下课后,一个同学来到我面前说:老师我不太舒服。

我赶紧摸摸他的头。

真 烫,一定是发烧了。

我给孩子的家长打了电话,然后急忙带他去了医院。

经过医生的详细检查是受凉了,没有大碍,我心里悬着的一块大石头才算放下。

这时,孩子 的家长也赶来了,并对我连声表示感谢。

燕子、燕子。

这时,妈妈把我从睡梦的海洋中唤醒。

妈妈说:快起来,该吃早饭了。

我揉了揉双眼,极不情愿地爬起来,而我的思绪还停留在讲台上,停留在我的学生中。

我想:我一定会让我的梦想成为现实的。

亲子携手,共建美好家园为题,为家长写一封信

我对美学的认识和理解是:这是一门非常深奥而又纯粹的学问。

爱美是人的天性,人人都有爱美的能力,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有研究美的能力和天才。

审美和美学根本就是两回事,审美本质上是人类的社会生活现象,而美学则是对这种生活现象作哲学的追问。

美学最初隶属于哲学,后来才从哲学中分离出来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从学术的角度来说,美学是跨学科,涉及到哲学、人类学、艺术学等多种学术门类,作为研究,它需要深厚的学术修养,特别是哲学的功底。

但现状却是,到处都有美学,美学研究的队伍之庞大和美学著作以及文章之多,让人望洋。

有服饰美学、建筑美学、、教学美学、文化美学、装饰美学、体育美学等,各种大的美学门类中又可以划分为更为具体的小的美学门类,如体育美学中又具体有足球美学、篮球美学、舞蹈美学、围棋美学等。

现在似乎只差“吃饭美学”、“解溲美学”之类的了。

但读这些美学论著,我们除了看到一些美学的术语和概念以外,根本就看不到哲学。

我们看到,有些甚至写了多本美学专著的学者,对哲学其实一无所知。

有的美学论著谈的根本就是一些简单现象以及对现象的体会,不过借用了美学的外表,实际上根本就无深度可言。

这里附带谈一下我对实践美学的认识。

我认为,实践美学最大限度地发展了中的美学思想,与国内其它美学派别相比,最具有理论阐释功能,但它同样存在严重缺憾。

弥补实践美学缺憾的关键,我认为并不是宣布要“超越”或“否定”它——任何想超越和否定它的美学学者,尽可去建立自己的美学体系,而不必靠“超越”、“否定”的舆论迫使实践美学的“引退”——而是实践美学自身的学科定位:它究竟是给审美实践以指导的社会科学美学还是建立在实践哲学基础上的人文思辨美学。

目前的实践美学是具有科学品格的,譬如,在对审美发生规律的揭示上,实践美学的科学性是无可替代的;在文化审美价值生成的阐释上,也是有阐释力的,当然需要对“本质力量对象化”所造成的“泛美主义”加以适当限定(详见后文)。

但就实践美学的整体学科特征来看,我个人认为,它更接近于思辨美学。

实践美学中不仅有“积淀”、“有意味的形式”等难以证真或证伪的思辨概念,而且,“本质力量对象化”、“自然的人化”也成为以实践为本体思辨展开揭示“美的本质”与“规律”的逻辑起点或理论基石。

这使实践美学所揭示的美的本质与规律,同样具有极大的审美阐释盲区。

当然,对于思辨的实践美学来说,这并不是缺陷,或许正是其纯正学术品格的体现。

譬如说视觉对称美,只是源自人的两眼结构,显然毫无学问深度可言,而如果用思辨的语言,将其解释为“有意味形式”、“自然向人生成”或“实践劳动创造”等等则显然深奥的多。

但对于要走向科学的实践美学来说,这却是严重的缺陷,但它并不能靠对现有体系的修补来解决,而是要靠新的体系建构和对“美的规律”的充分揭示来实现。

这却是很难的。

笔者从事社会科学美学研究,自知才疏识薄,用了几乎15年时间也没有穷尽对“美的规律”的把握。

因此,看到有些先生能在一篇论文揭示美的规律,而且附带将真、善、美规律统统网尽,我只有像当年对乔·治桑所表示的那样,羡慕之余,只能自愧弗如[7]。

从价值属性谈审美价值 从价值学角度探讨美的本质和规律,正如先生指出的,的确不是美学新说;但引进价值概念后对美的本质和规律的研究并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也是事实。

究其原因,我想大半不在美学自身,而在价值学。

数十年来,哲学界对价值学深入研究后,竟得出几乎与二千前年“美是难得”的同样的结论:价值是哲学理论中“最深奥、最烦难的领域之一”[8]。

我这样说,也决没有否定价值学美学的意思,而只是说,美学学者在运用价值概念时要多一些谨慎。

像陆梅林先生认为价值是“物的物质属性”的观点,今天在价值学研究中便已被大多数学者所否定。

否定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它不符合的“说法”,而是因为其学说本身难以自圆。

像商品价值,它“连一个自然物质原子也没有”[9],怎么能说成是“物的物质属性”呢

先生认为价值是“关系范畴”,是目前哲学界较为普遍的观点。

我则认为价值的存在论本质是一种系统属性,是一种结构性和获得性系统质,如商品价值,只有在商品交换系统中才存在。

当然,不同的价值理论可以共存,彼此间的论争也不属于美学范畴;无论我们引进怎样的价值理论,关键是要能解决美学的理论困境。

但需要指出的是,这之中同样不应当有主义价值理论。

马克思生前虽然在一般语义上用过“价值”概念,但他从未从哲学角度研究过“价值”;马克思著作中的“价值”,主要是经济学的价值。

这与西方学术史上哲学“价值学”较经济学“价值学”诞生较晚的轨迹是基本一致的。

因此,陆先生所谓“在马克思主义价值论看来”云云,是欠严谨的。

而先生引用的马克思那段论“价值”的“经典语录”也有误,“‘价值’这个普遍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因而,这也是‘价值’的种概念”[10],并不是马克思原话,而恰恰是马克思转述他所要批驳的的观点。

我国学术界对马克思的这一“误读”,是十多年前先生首先发现并更正的。

其后,先生在他的中又有详尽的考证。

马克思不同意把“商品价值”作为这种“价值”属概念的原因很清楚,因为这种作为种概念的“价值”实际上是从“使用价值”演绎出来的等值概念,企图用这种推演将“商品价值”变成商品“使用价值”的派生物,以抹煞“商品价值”的特殊社会本质。

因而,无论这一表述多么合乎我们对价值的理解,也不能拿来作为马克思对“价值”概念的定义[11]。

但十多年来,由于学科隔阂,美学界经常有人将其作为马克思的“价值”定义习惯性地转引,这里顺便更正,以免继续误读下去。

其实,这段话是不是马克思的原话,并不影响它的真理性。

先生自己也认为哲学价值更接近于马克思的“使用价值”,他的“价值”定义也是客体对主体“需求的满足”,属于价值“效用”说。

因此,上述“误读”,也不影响朱立元先生对价值和审美价值论述和他对陆梅林先生的批评。

而正如朱先生指出的,陆先生同样也认同价值“效用”说,陆先生甚至直接把“使用价值”概念作为“价值”的定义。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价值“效用”说本身有很大的局限性,它既无法涵盖作为价值“特殊”的“商品价值”,更无法充分解释审美价值,尤其是文化审美价值。

一些学者在运用效用价值探讨审美价值时,甚至陷入了阐释的循环:客体具有审美价值,所以能满足主体的审美需求;而客体所以具有审美价值,则是因为它能满足主体的审美需求。

这样的“美学研究”,确如赵汀阳先生所说,“没有用处”。

同时,审美应具有某种程度上的超功利性,这也是各派美学的共识,而效用价值恰恰是指物的功利价值。

尽管效用价值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审美价值,但毕竟不应成为审美价值尤其是文化审美价值的主体。

正因如此,价值“效用”说使我的审美价值系统研究,遇到难以逾越的障碍。

为此,我从马克思劳动二重性观点中受到启发,提出了文化价值与文化效用价值共存的“价值二重性”观点。

大家知道,人类区别于动物本能的文化实践活动,都是自觉的意志行为,都有着既定的实践目的;人类在实践中创造文化客体、创造客体的文化效用价值的同时,也创造了自身和对象的文化价值。

人类的一切实践活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创造力合目的性的付出,体现出主体的文化效应价值;作为具体的实践活动,创造出客体的千差万别的文化效用价值。

人类的一切实践活动,从另一方面看,则是对人类创造力本身的确证,它体现出主体的文化价值;作为性质相同的人类创造性活动,它对象化形成客体的文化价值。

客体的效用价值不完全等同于主体的效用价值,更不完全等同于主体或客体内含的文化价值。

而主体的文化价值对象化为客体的文化价值,并由客体文化价值加以对象性确证,因此,这两者是完全等值的。

明眼人很容易看出,我这里所谓的“文化价值”,就是客体所“对象化”、“物化”的“人的本质力量”,它同样源自《巴黎手稿》,而且应当成为科学的实践美学中应有的概念,因为它既是对“本质力量对象化”的价值描述,又可以解释文化审美价值的客观性。

的确,人们欣赏实践创造文化客体时,主要并不是欣赏它的效用价值,而是欣赏它所内含的主体创造性——人类的力量、技术、学识和智慧。

尽管离开效用价值,很多文化客体将失去审美价值,但客体的审美价值却与其效用价值没有直接关系。

那些模仿名家足以乱真的赝品,并不影响对外行观众的审美效果,但在行家眼中,它却一文不值,因为其中缺少人类最宝贵的文化独创性。

当然,引进“文化价值”概念,并不能完全克服实践美学固有的理论阐释盲区和误区,这不仅因为前文化审美价值和社会审美价值[12]无法由它阐释,而且因为,所有的文化客体皆具有文化价值,但显然并不都具有文化审美价值。

这的确是实践美学的一大理论缺憾,甚至连坚持实践美学的杨恩寰先生在承认“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确有混淆“物质生产实践与审美实践”弊端的同时,也认为“这个命题不完全适合表述实践和审美实践”[13]。

其实,正象现实的物质实践和审美实践之间并不存在堑沟一样,文化价值与文化审美价值之间也不存在质的绝对差异。

差异只存在于文化价值的量的或程度的方面。

这个量或程度方面的差异,也就是制约文化价值向文化审美价值转化生成的一种价值差距或价值尺度。

我们知道,人类的文化实践在创造水平上是千差万别的,即使同一主体、同一专业领域中的实践活动,主体每次的文化价值创造或实现水平也是绝不相同的。

象同一木匠制作的家俱,其工艺难度和技术发挥水平总是有高下之差异的;象同一作家创作的小说,其形象塑造与语言表达水平也是有优劣之区分的。

这些客体所物化的主体创造本质或客观实现的文化价值水平显然是不同的。

文化审美价值作为对人的创造性本质的肯定,显然只能以其中价值实现水平最高的客体为审美对象。

而作为创作者本身,无论木匠还是作家,通常也是知道这种差异的,他们自己也总是将那些水平最高的作品作为“代表作”,以其为美。

而那些大路货、大流作品,寻常价值实现水平的客体,创作者自己也不会宣耀,也不以为美。

这样,无论具体情况如何,便都存在一个与寻常水平或平庸水平拉开差距的,以高价值实现水平为目标的审美价值尺度;在高价值实现水平与寻常价值实现水平之间的差距,就是我所谓“文化审美价值距离”,它便是制约文化价值向文化审美价值生成客观因素,简单概括,就是“难能为美”。

由“本质力量对象化”所产生的“泛美主义”,便可由这一概念所消除参考资料:

分析高手进...........

一、夙兴夜寐,毋忝尔所生——《诗经•小雅•小宛》品读【原 文】宛彼鸣鸠,翰飞戾天。

我心忧伤,念昔先人。

明发不寐,有怀二人。

人之齐圣,饮酒温克。

彼昏不知,壹醉日富。

各敬尔仪,天命不又。

中原有菽,庶民采之。

螟蛉有子,蜾蠃负之。

教诲尔子,式谷似之。

题彼脊令,载飞载鸣。

我日斯迈,而月斯征。

夙兴夜寐,毋忝尔所生。

交交桑扈,率场啄粟。

哀我填寡,宜岸宜狱。

握粟出卜,自何能谷

温温恭人,如集于木。

惴惴小心,如临于谷。

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今 译】斑鸠鸟儿小又短,高高飞起上云天。

我的心里多忧伤,相信从前老祖先。

通宵达旦睡不着,怀念父母在世情。

凡是聪明睿智人,喝酒温和不昏乱。

那些无知糊涂蛋,一旦酒醉更自满。

各人威仪须谨慎,天命一去不复返。

田野大豆生长茂,平民采来作菜肴。

螟蛉蛾儿有幼子,细腰蜂儿背回巢。

好好教育下一代,继承祖德莫忘了。

瞧那鸟儿叫脊令,一边飞来一边鸣。

我今日日向前进,你也月月忙远行。

早起晚睡多努力,不要有辱你父母。

飞来飞去桑扈鸟,沿着场圃啄粟米。

可怜我们穷苦人,要吃官司坐牢里。

抓把粟米去问卦,哪里能够得吉利

人们恭谨又温良,好比住在高树上。

惴惴不安多小心,好像走近深谷旁,战战兢兢须提防,就像踩在薄冰上

二、孝无终始,不离其身——(西晋)傅咸《孝经诗二章》品读【原 文】立身行道,始于事亲。

上下无怨,不恶于人。

孝无终始,不离其身。

三者备矣,以临其民。

以孝事君,不离令名。

进思尽忠,义则不争。

匡救其恶,灾害不生。

孝悌之至,通于神明。

【今 译】人在世上要遵循天道,而孝道最初是从侍奉父母开始的。

(先王以德治国)人们无论尊贵还是卑贱,都没有怨恨不满。

亲爱自己父母的人,就不会厌恶别人的父母。

孝道是无始无终的,能够保持富有和尊贵。

服饰、言语、行为这三方面都合乎礼法道德。

先王以规矩法度来治理国家,管理民众。

有孝行的人侍奉国君必能忠诚,不会失去自己美好的名声。

要竭进忠心,对合义之事,就不要谏诤。

对过失行为要加以匡正补救,就不发生各种天灾。

对父母兄长孝敬顺从到了极致,就可以通达于神明。

三、义方既训,家道颖颖——(西晋)潘岳《家风诗》品读【原 文】绾发绾发。

发亦鬓止。

日祗日祗。

敬亦慎止。

靡专靡有。

受之父母。

鸣鹤匪和。

析薪弗荷。

隐忧孔疚。

我堂靡构。

义方既训。

家道颖颖。

岂敢荒宁。

一日三省。

【今 译】把乌黑的头发卷起来,进入成年人行列。

要学习各种技能,继承优良家风,为人要恭敬谨慎。

就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家族美德要发扬光大。

鹤在北山呜叫,鹤的孩子也附和着呜叫,不能继承发扬家风,感到很痛苦,无法排解。

家族的家庭风既定,家规严谨。

我必须一日三省,随时随地检点自己,岂敢荒废。

四、明者处事,莫尚於中——(西汉)东方朔《戒 子 诗》品读【原 文】明者处世,莫尚于中。

优哉游哉,于道相从。

首阳为拙,柳下为工。

饱食安步,以仕代农。

依隐玩世,诡时不逢。

才尽身危,好名得华。

有群累生,孤贵失和。

遗余不匮,自尽无多。

圣人之道,一龙一蛇。

形见神藏,与物变化。

随时之宜,无有常家。

【今 译】明智人的处世态度,没有比合乎中道更为可贵的了。

从容自在自然合于中道。

所以,像伯夷、叔齐这样的君子虽然清高,却显得固执,拙於处世;而柳下惠正直敬事,不论治世乱世都不改常态,是最高明巧妙的人。

衣食饱足,安然自得,以做官治事代替隐退耕作。

身在朝廷而恬淡谦退,过隐者般悠然的生活,虽不迎合时势,却也不会遭到祸害。

道理何在呢

锋芒毕露,会有危险;有好名声,便能得到华彩。

得到众望的,忙碌一生;自命清高的失去人和。

凡事留有余地的,不会匮乏;凡事穷尽的立见衰竭。

因此圣人处世的道理,行、藏、动、静因时制宜,有时华彩四射,神明奥妙;有时缄默蛰伏,莫测高深。

他能随着万物、时机的变化,用最合宜的处世之道,而不是固定不变,也绝不会拘泥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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