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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纪我廉洁演讲稿

时间:2013-10-22 21:48

演讲稿做遵纪守法的中学生400字左右

各位领导,同学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做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

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

“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

“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

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

”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

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

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

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

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

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

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

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

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

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

” 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

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

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

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

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

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

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

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

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

十年“文革”,社会动乱,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国家主席的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

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

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

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

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

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

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

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

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

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

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

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

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

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

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谢谢大家

如何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工作发言稿

近年来,我们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我们仍要清醒看到,在当前改革开放和体制转轨、经济转型、社会变革的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

由于市场机制的形成和相应的法制建设都需要一个过程,会给种种消极腐败现象以可乘之机;由于改革开放所导致的社会经济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日益多样化,对党的作风建设也带来了一些不容忽视的影响;由于经济成份和经济利益的多样化,一些贪图利益者为追求最大利益,往往会不择手段,用种种方式拉拢腐蚀干部;由于分配方式的多样化,使人们的收入差距逐步拉大,容易引发一些意志薄弱者心理失衡、私欲膨胀而走上违法乱纪的道路。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别是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不够落实;有些不正之风虽经治理但时有反复;有些管理环节和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的力度不够。

在执法过程中,绝大多数人员秉公执法,忠于职守。

但也有极少数人员,不认真履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收受贿赂、徇私舞弊、贪污、挪用税款,侵害税务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妨害国家税务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因此,我们既要充分认识反腐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又要充分认识其长期性和艰巨性,既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又要不断坚定信心。

税务机关作为经济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和行政管理行为的监督制约,如何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就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现实课题。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是腐败现象得于滋生漫延的重要原因”。

因此,我们应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一、以人为本强化教育,构筑坚固思想防线。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必须从宣传教育入手,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

要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增强广大税务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要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面向广大干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使其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加强法纪教育,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增强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自觉性;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影响;加强示范和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

加强干部队伍的反腐倡廉教育,要立足于形式多样,要针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党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抓好《党章》和中央下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坚决贯彻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

一要坚持正面灌输。

健全学习制度,把抓好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要从实际出发,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在职培训与脱产培训相结合,学历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通过集中培训,举办讲座、个人自学、统一测试等形式,使干部明确可为与不可为,从而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二要注重典型示范。

经常组织干部学习反腐倡廉典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先进事迹,注重发现、培养、树立和宣传本单位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先进典型,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干部,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更好地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文明、优质的服务。

三要搞好反面警示。

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干部正确对待职务,解决好依法行政问题;正确对待权力,解决好怎样用权问题;正确对待人生,解决好价值取向问题。

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四要强化自我教育。

督促干部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找差距,摆表现,挖根源、谈危害,并把反腐倡廉教育向“八小时”之外、家庭及社会延伸,使干部不仅在工作圈,而且在生活圈、社交圈和娱乐圈都能够慎独自省。

通过系列教育,使每个干部都做到“五珍惜”,即:珍惜工作岗位、珍惜执法权力、珍惜集体荣誉、珍惜个人前程、珍惜家庭幸福,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构筑坚固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二、建立健全制度,筑牢反腐倡廉机制。

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具有约束力。

要从管权、管人、管钱、管物等环节入手,着力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

建立健全制度,就是要建立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使用权有责、用权有章、用权有度,做到权力的规范、科学运作,不给税务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以权受赌、以权违法等行为制造制度空隙,从源头上预防。

一是建立领导责任机制。

一把手要成为反腐倡廉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并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

要建立定期述职、述廉、议廉、评廉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出整改措施。

要建立领导责任制、科室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每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强化考核,兑现奖惩。

要强化过错追究机制,敢于动真碰硬,对不正之风敢抓敢管敢查处,有效防止不廉洁现象的发生。

二是要建立制约机制。

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要建立健全考廉制度、个人收入申报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廉政档案制度、廉政奖金制度、礼金礼品上交登记制度、干部购买私车住房申报制度、八小时外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等。

在内部的行政管理制度上,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经费使用审批制度、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财务例行审计制度、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基建项目招投标制度。

在干部管理方面,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抓紧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完善干部考察的制度和办法,扩大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民主,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断完善和规范竞争上岗、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落实干部交流轮岗等制度,完善干部任职回避制度,落实和完善领导干部辞职制度,探索实行干部任期制度。

三是要完善征管体制。

进一步优化税收业务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完善的、操作性强的岗责体系,加强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的业务衔接;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实行定期轮岗,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并作出廉政规定;建立和完善稽查、审计和监察工作的首查责任制,全面推行复查制度;通过完善征管体制,形成权力层层分解、工作环环相扣、相互联系制约的科学严密的管理链条,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四是建立执法责任机制。

要建立全员岗位执法责任制体系,要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制定岗位执法责任制,推行执法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明确责任、量化指标,做到以事设岗,以岗定责,明确每个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和操作要求,使业务操作过程中,都能符合依法办事的原则;要按照岗责体系狠抓责任制的落实,使每一个岗位人员都能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在岗尽职、在岗勤政,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的正确程度,保证干部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减少和杜绝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行为的发生;要严格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要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

对于税收执法各个环节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都要进行追究。

对岗位责任人出现违章操作,或未尽岗位职责的要做到严肃追究和查处,防止以权谋私、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发生。

五是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估预警机制。

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估预警机制,坚持静态与动态相结合、内部与外部相结合的原则,畅通信息渠道。

要通过来信来访、领导班子考察、巡视检查、经济审计、案件查处等途径,获取有关信息。

特别注重从机构调整、人事变动、重大节日、婚丧嫁娶及干部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了解和掌握信息。

加强预警信息的评估和分析,对获取的信息要及时进行梳理、分析,正确评估和判断腐败行为的苗头和动向,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并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相关措施,不断完善机制和制度,关口前移,防范在先,把腐败现象遏制在萌芽状态,确保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原则的实现。

三、强化监督,构建反腐倡廉监督网络。

强化监督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

权力的滥用是最大的腐败。

失去监督的权力,极易走向腐败。

针对不同层次和特点,把多种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一是强化党内监督。

认真执行党员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等党内生活制度,定期上好党课,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注重发挥纪检监察等内部监督的作用,着力解决廉洁从税等问题。

二是强化群众监督。

建立干部廉政档案,结合公务员考核和干部考察,对干部进行全面的民主评议,把廉政考核情况与经济利益和政治荣誉挂钩。

三是强化社会监督。

通过聘请特邀监察员,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查工作,组织监察人员深入企业、纳税户走访,问卷调查,发放廉政监督卡设举报电话等形式,从外部对税务人员进行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把税收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四是加强舆论监督。

通过民主评议行风,纳税服务评价,优化投资环境等活动,借助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干部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对不廉洁行为公开曝光,督促整改。

五是加强纪律监督。

对不同岗位的干部行使的事权、财权进行执法监察,建立干部违纪举报制度,认真开展信访调查工作,及时掌握违纪情况和案件线索,全方位防止有法不依,为税不廉问题的发生。

如何严守纪律,规范执法,清廉从警大讨论发言提纲

一、加强学风建设,争做学以致用、学用相长的表率  学习是领导干部增长才干、提高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

当今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不断加快,国际形势不断变化,国内改革发展稳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反腐倡廉工作任重道远。

在这样的情况下,纪检监察干部如果不抓紧学习,不断提高自己,就难以完成肩负的历史责任,甚至难以在这个时代立足。

因此,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每位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是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在十七大所作的报告精神,进一步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真正学懂弄通,掌握精神实质,提高政治理论素养;要自觉学习政治、历史、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知识,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要结合业务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党政纪条规,提高自身的业务工作水平;要加强会学、会想、会做、会写、会说的基本功训练,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提高履职的综合能力和素质;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争做学以致用、学用相长的表率。

通过勤奋学习,着眼于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实际问题,应用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工作中,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领导工作的本领,转化为推动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的能力。

  二、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争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表率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党的思想路线。

思想作风建设是党的作风建设的灵魂,对学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领导干部生活作风等起着支配作用,是树立良好作风的关键和根本。

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党的基本理论的指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认识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根据变化了的形势和任务,求实创新,开拓进取,使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客观实际。

要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经济和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大胆突破影响发展的观念性障碍和机制性障碍,不断探索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新理念,创造性做好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要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衡量反腐倡廉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在查办案件、纠风治乱工作中,突出政治效果、法纪效果、社会效果,努力实现三者的统一。

通过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使纪检监察干部身体力行地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表率。

  三、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争做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表率  工作作风是党在各项工作中所表现出来的态度和行为,工作作风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但是,应当清醒地看到,现实生活中有极少数领导干部身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作风不深入、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突出问题。

这些不良作风从根本上违背了我们党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宗旨,损坏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因此,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时刻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位置。

在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方面,都要考虑客观实际、把握客观规律,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表面文章等现象,自觉做到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在思想感情上,要时刻贴近人民群众,下大力气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下大力气做好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

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克服浮躁情绪,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创造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真正解决民生问题。

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发扬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办法,解决新问题,创造新业绩。

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定下来的事情要抓紧实施,部署了工作就要督促检查、一抓到底。

一些关键的、重要的环节,要身先士卒,靠前指挥,抓紧抓好。

  四、加强领导作风建设,争做发扬民主、团结干事的表率  领导作风是领导干部在领导岗位上所表现出来的领导态度和领导行为。

我们党历来重视领导作风建设。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明确指出:“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

充分发扬民主,维护集中统一,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环节。

因此,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实行正确集中的重要性,认真总结反思这方面的经验教训,确保民主集中制真正得到贯彻执行。

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严格按照规则和程序办事,防止把程序作摆设,把民主当形式。

要正确处理好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一切重大问题都要坚持集体讨论作出决策,防止“一言堂”和“家长制”。

要正确处理好维护班子团结和坚持党性原则的关系,在班子内部提倡民主讨论、各抒己见。

同时,注意加强经常性的思想沟通,努力形成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的工作氛围,营造人人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工作环境。

  五、加强干部生活作风建设,争做修身立德、廉洁奉公的表率  生活作风是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作风整体的组成部分,是领导干部个人形象的一个重要方面。

从总体上讲,我们党始终保持着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光荣传统。

但是,改革开放后,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一部分干部由于不注重思想改造,生活上贪图享乐、骄奢淫逸的作风有所滋长。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模范。

要始终牢记胡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并把它转化为自己自重的准则、自省的镜子、自警的标尺、自励的目标,推动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争做践行良好风气的表率。

要树立良好的生活作风和健康的生活情趣,生活中时时处处慎思、慎微、慎独、慎行、慎好,切实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抵御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做修身立德的楷模,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综上所述,只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才能塑造纪检监察干部“为民、务实、清廉”和“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也只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才能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才能肩负起《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神圣职责,开创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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绢帕麻菇香,本资民用反为殃。

两袖清天去,免得阎闾话短长。

粉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明.于谦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元.王冕<<墨梅>>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

——宋.包拯三年为刺使,饮水复食叶。

惟向天竺山,取得两片石。

此抵有千金,无乃伤清白。

——唐.白居易捡点行囊一担轻,京华望去几多程。

停鞭静忆为官日,事事堪持天日盟。

——明.况钟一官来此几经春,不愧苍天不负民。

神道有灵应识我,去时还似到时贫。

——明.胡守安古人去此水,一歃思千金。

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

——晋.吴隐之罢郡轻舟回江南,不带关中一点棉。

回看群黎终有愧,长亭一别心黯然。

——清.蔡信芳赞同勤廉者平安一世,贪婪者自毁一生.根深,狂风拔不起;心正,邪恶攻不破.学苏琼,置瓜梁上,誉声传万代;效王翱,封珠宛然,美名照千年.用人要公正,做人要身正,作风要清正,为官要廉政.贪如水,不遏则自溺;欲如火,不禁则自焚.风正一帆顺,清廉得民心.为人自私私尽名衰,做官贪财财多身亡.树廉洁之心,行廉洁之事,做廉洁之人.廉洁如水,来不得半点污染;奉公如蚕,吐不完一身正气.处逆境时要明志,立顺境中要拒腐.爱国奉献明礼守信,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崇勤尚俭持家敬桑梓,倡廉奉洁治国顺天下.廉而正,生命如垒石积山让后人景仰;贪亦邪,行为似蝼蚁蛀堤为世人唾讽.

廉洁是什么

一是对廉洁自律认识不足。

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认为廉洁自律主要是针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领导干部处在最基层,没多大的权力,缺乏滋生腐败的土壤,强调廉洁自律是小题大做;有的认为廉洁自律在基层只是一些小问题,过于认真,会影响团结;有的则认为廉洁自律完全是领导干部个人的思想道德修养问题,忽视了组织监督制约的必要性。

由于认识上的偏差,致使一些单位和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对廉洁自律工作重视不够。

二是廉洁自律工作不到位。

有的单位没有把廉洁自律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虽然把廉洁自律工作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主要内容来考核,但由于指标体系不太科学、完备,其结果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被考核单位的工作情况,考核结果一般没有与领导干部的奖惩、任用挂起钩来,致使廉洁自律工作基本上是抓与不抓、抓得好与抓得差一个样。

对一般领导干部存在的贪污受贿、以权谋私、违反财经纪律、生活奢侈等问题的处理规定,大多是照抄上面的,针对性不太强。

三是机关干部工作作风不实。

客观说,由于社会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社会思潮的日益多元化,一些领导干部为政不廉,不注意形象,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和信仰,什么场合都敢去,什么钱都敢花,什么东西都敢要,热衷于请客送礼、公款吃喝、打牌玩乐,甚至赌博;有的领导坐豪华车、以公车私用,亲自驾车为时尚;有的领导以考察名义公款旅游,进行高消费娱乐,总认为是“生活小事”;上级领导来检查工作,超标准招待不说,还要送礼,唯恐上级领导不高兴;有的办事不公正,不讲原则,不讲宗旨讲票子;有的办事不廉,利用手中权力“吃、拿、卡、要”,甚至贪污受贿,腐败堕落,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

据统计,2008至2009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57件62人,占查办案件总数的30.5%。

有的党员领导工作热情不高,敬业精神不强,作风上拖拉懒散,浑浑噩噩;有的要求不严,工作标准不高,不图有功,但求无过,攀比待遇,意志消沉;有的人工作避重就轻,避实就虚,避难就易,为官一任,一事无成;有的人不求干事,但求名利;有的人在其位,不谋其政;有的干部看到别人快速致富,眼红心热,借子女之名经商开店,借朋友之名推销、摊派,更有甚者,捞点外快,私下里进行权钱交易。

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抓工作习惯于做表面文章,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有的对工作落实抓的不够,只是一般号召,而没有具体指导,更没有督促检查,忙于交际应酬,搞文山会海,成天泡在会议里,漂在酒桌上,迎来送往,哪有什么时间说“抓经济、搞建设”;有的对待上级的决定和指示,不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有针对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而是照抄照搬,依葫芦画瓢;有的只擅长嘴上功夫,夸夸其谈,牛皮吹上天,不解决任何实际问题;有的忙于走上层路线,千方百计挤进上级领导的社交圈,结果是身离领导近了,心离群众远了,市场上当了外行,官场上成了内行。

四是对廉洁自律监督不够。

监督机制不健全,手段少,效果不佳,是廉洁自律工作中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

有的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搞“庸俗团结”,会上只讲成绩,不谈问题;只讲工作,不谈思想;只讲集体,不谈个人的现象依然存在。

有的即使开展批评,也是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往往是自我批评摆情况,相互批评提希望。

一些地方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时,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做法,不合意的就变着花样应付或干脆不执行,缺乏严肃性。

有的对明知不好的现象熟视无睹,待到成风又束手无策。

比如:对本单位领导干部参与赌博问题,小打小闹时放之任之,等到发展成风,又无所适从。

一些地方群众受经济生活的影响,对发生在身边的腐败案件漠视,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不举报;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作风问题严重,影响不好,致使群众对干部缺乏信任,因此不愿意举报,使有影响的案源大量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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