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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国家,民族演讲稿

时间:2014-02-24 09:04

【红色经典】中学生读书征文范文

穿岁月峰头,伴历史云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走过了80年的风雨征程。

五四运动至今,一代代优秀青年为民族复兴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循火红足迹,经坎坷征程,一代代优秀青年紧跟共产党,始终站在时代的峰顶浪尖

青春不停步,“永远跟党走”

“我们是五月的花海,用青春拥抱时代。

我们是初升的太阳,用生命点燃未来。

“五四”的火炬,唤起了民族的觉醒。

壮丽的事业,激励着我们继往开来。

光荣啊,中国共青团

母亲用共产主义为我们命名,我们开创新的世界。

”当我们戴着光芒四射的团徽,站在火红的团旗下,高唱我们自己的团歌,心中怎能不为之激动,怎能不为之骄傲,怎能不为之自豪

“爱国,爱党,爱人民,爱家乡”这个坚定的信念在我们脑海中回荡

朋友们,还记得五年前我们的家乡是什么样子吗

几条破旧的马路,几座零落的楼房,这就可以概括我们章丘的全貌了。

再看看现在吧

十多条主干道纵横交错贯穿东西南北,从荷花公园到百脉泉广场,从眼明泉搭桥到明珠小区,到处洋溢着现代化的气息,透露着春的绿意,焕发着勃勃的生机

在这幅美丽的画卷上处处点缀着青年活跃的身影,是他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保障着道路的畅通,保护着优美的环境,维护着社会的安定团结¨¨¨,在各行各业中,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共青团带领青年们在我们城市建设的宏伟蓝图上勾画出最为亮丽的色彩

伴随着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德治国”方略的提出,党有号召,团有行动。

为此,团市委提出“高举旗子,不变调子,喊响号子,建好班子,推动总体工作再上台子”的指导思路。

在“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和“以德治市”的号召下,开展了“走白村、串千户、访民意、聚民心”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征文活动,使团的工作真正想青年之所想,急青年之所急,谋青年之所求,切实把广大青年吸引到团的旗帜下,团结在党的周围

从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雷锋到以服务祖国需要为乐的王杰,从自学成材的张海迪到科技创新的秦文贵,从11名“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到我们身边的每一位青年星火科技带头人,他们在人民利益的大厦上添砖加瓦,他们以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为新时期广大青年实践“三个代表”“以德治市”树起了标杆

正是他们在党的旗帜的指引下,和千百条各战线上的青年模范一起,演绎了一幕幕惊天地、泣鬼神的青春活剧,谱写了一曲曲壮丽雄浑的青春赞歌

改革开放以来,适应党的工作中心的转移,共青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向科学技术进军

我市更是提出了建“工业强市”的战略目标,我市共青团把青年创新创效作为工作的总抓手,积极推行“青年创新创效意见卡”,争创“青年文明号”和争作“青年岗位能手”,号召全市广大青工开发新产品,创造新工艺、推广新技术、转化新成果“四个一”活动和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小建仪“五个小”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青年群体性科技创新活动。

仅去年一年就取得青年创新创效成果28项,其中海泰电缆集团公司团委委员时延芹主持的平行线革新项目和市人民医院青年医生张华发明的腭裂修补技术填补省级空白,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我市工业强市战略的实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在经济大潮中,我们共青团之所以取得如此的成就,始终保持着青春和活力,归根到底是因为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旗帜的指引下前进

20世纪中国的历史,写下了中国共青团和中国青年的光荣,21世纪期待我们创造新的青春辉煌。

青年昭示着未来,江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80周年大会上向青年一代发出号召“全国各族青年,代表着我们祖国和民族的未来,代表着我们事业兴旺发达的希望。

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事业需要你们去建设,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将在你们手中实现。

”党在召唤,时代在召唤,只要我们以“崇高的理想、创新的意识、无畏的勇气”发挥青年的智慧、风采和力量,就能乘风破浪、与时俱进

青年朋友们,让我们团结一致,永远跟党走

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是253班的刘佳。

我今天所演讲的题目是:“青春在红五月中飞扬”。

抖落了春天的繁忙,我们迎来了鲜红的五月。

五月是一个充满激情的月份。

五月,鲜花如火,缤纷如霞,青春飞扬。

今天,是五四运动九十周年纪念日,也是五四青年节。

在90年前那场轰轰烈烈的反帝爱国群众运动中,千千万万热血青年面对破碎山河痛彻肝胆,对反动政府的卖国行径义愤填膺,满腔怒火终于化作北京赵家楼冲天火光,燃烧成了光耀千秋的“五四”精神。

从此,一批批优秀青年在年轻的共产党的领导下踏上了波澜壮阔的奋斗征途。

“五四”精神的本质是爱国主义,是一种为了民族振兴而不断追求理想、追求真理的精神,是一种为国家兴旺而不断追求科学、追求民主的精神,是一种为祖国繁荣而勇于创新、知难而进的精神。

青春是整个人生旅途中最绚丽、最灿烂、最奇妙的一站。

今天,我们在国旗下隆重集会,回顾历史、缅怀先辈,同时展望未来,思考我们这一代青年的责任和使命。

纪念“五四”运动我们是为了更好地具备“五四”青年那样的远大理想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给追求科学与民主的精神赋予新的内涵,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祖国。

在此,我代表我们学校的所有同学发出以下宣誓。

1、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青春时期,是一个长身体、长知识的时期,更是一个人的世界和人生观形成的关键进期,在这一时期,追求什么,向往什么往往影响甚至决定人的一生,只有努力实践奉献人生的人,才能有一个充实的人生,留下闪光的人生足迹。

我们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振兴中华的远大理想和跟党走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信念,把个人奋斗与祖国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宏伟进程中实现人生价值。

2、树立勤奋的学习态度。

新的时代,挑战和机遇并存,青年人要迎接挑战,把握机会,除了学习,还是学习。

学习不是一名空话,一个口号或是一个装饰,而是一种踏踏实实的态度。

青年人要有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把满腔的学习热情、创造热情发挥出来汇集起来,认真学习书本知识,掌握过硬本领,提高综合素质,努力成为社会急需的高素质人才。

同时,我们要勤于思考,逐步形成属于我们自己精神内核。

那就是对民族的热爱和社会的观注,对生命的怜悯和对生活的体验。

3、要积极投身于社会实践,把学到的知识转化为服务社会的本领,努力把自己造就成国家和人民需要的优秀人才。

同时,也要在投身于社会实践中确定人生坐标,为祖国的建设、改革和发展贡献自己的青春、智慧和力量。

有句话说得好,“海阔凭鱼跃进,天空任鸟飞”。

同学们,时代在让我们享受先进的文明成果,呼吸更多的自由新鲜空气的同时,也给了我们更好的展示身手的舞台。

让我们带着沸腾的青春热血,迈着巨人般的脚步踏上征服之旅。

让燃情岁月再添活力

让我们的青春飞扬。

谢谢大家

连绵千里的喜玛拉雅,沉默无声,群山静静地注视着最高的山峰——珠穆朗玛。

在珠峰,那曾经千万年的孤独沉寂,那曾经狂嘶的烈烈长风,变化莫测的险峰渊谷,令人望尘莫及的仙山神湖,凄凉贫瘠的土地,久望而灼眼的皑皑冰雪……安静的让人荒芜。

那里的一切,至无言,去亦不闻

一回首,一俯仰,历史将让我们永远铭记2008年的5月9日,同样的西藏,同样的珠穆朗玛,一只红色的队伍正在前行。

珠峰已经泯灭了昔日的沉默,它因着这支队伍而蠢蠢欲动,难道你也在为这群挑战者们颤动吗

他们被厚重的登山服遮住了面颊,只露出一双双坚定的眼睛,他们只有一个目的:带着火炬,勇攀顶峰。

9时17分,红色的祥云燃着奥林匹克圣火,出现在世界的顶峰,8844.43米,从第一棒火炬手吉吉到最后的次仁旺姆,人类终于实现了最伟大的攀登,中国终于完成了最光荣的使命。

珠峰上架起了红色巨塔,祥云,火种,五星红旗,奥运会徽,倚在白雪与蓝天之间,一幅幅醉人心魄的画,令人震撼无声。

这一刻,只有一个声音:中国之声;这一刻,只有一种表情:热泪闪烁。

无论峰顶峰下,近处远方,每一个中国人都从内心燃起一个声响:我爱中国。

为什么登山队员不畏艰险,登上珠峰

因为他们爱脚下这片土地。

为什么特派记者承受着疲惫与高原反应仍然坚持采访

应为他们爱脚下这片土地。

为什么技术人员呕心沥血,倾尽所能,不辞劳苦

因为他们爱脚下这片土地。

为什么每个人面对这壮举都饱含泪水

因为我们爱着土地爱的深沉。

火炬登珠峰的成功,建立在千千万万个默默奉献的工作人员的努力上。

他们恰似一滴滴水,融入了祖国这片大海,方显出波澜壮阔。

校园中亦是如此,我们从属于一个校园,就是校园中一个个不可或缺的分子。

我们的校园是一个红色的校园。

清晨,走进校园,醒目的屏幕游动着特有的温馨的红色字眼,使我们精神饱满的面对崭新的一天。

办公楼大厅的红褐色提醒着我们每一个人,学习要沉稳,严肃,用一种谨严的态度面对各种任务。

体育课上,我们踏入红色的跑道,尽情挥洒汗水,激起无限生机活力。

闲暇时间,漫步在校园,廊边红色的蔷薇花伸出香气,调剂我们紧张的思维,染透我们的心灵。

展现朝气的红色校徽,带有责任感的红色学生卡,在园中骈飞的红色“飞舞”,无不张显着十九中的无限活力,校园的红火,热情,感染着每一个人。

在这红色的五月,我们的校园愈发美得难以言状。

爱国很大,爱校是本。

我们也许没有“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的义举,但我们可以努力上进,为学校争得荣誉;我们也许我没有“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的豪情气概,但我们可以遵守校纪,树一份责任在心中;我们也许没有“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的济世情怀,但我们可以帮助别人,和同学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进步。

校园是我们阳光下的梦工厂,阴雨天的避风塘,是我们摇曳着希望与理想的一片净土。

花开里有我们的崛起,鸟鸣中含着我们的失落。

这里的一草一木,看着我们成长,见证我们长成。

曾经,我在这里走过三个五月,每一次都看着五月盛产的红色与爱弥漫了整个世界。

去爱吧,爱我们的祖国,爱我们的校园,让爱之歌奏响在这个红色的五月。

谢谢大家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

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长征,是一首雄壮豪迈,大气磅礴的革命交响曲;是一幅波澜壮阔,热血澎湃的历史画卷;是一面迎风飘扬,永不凋落的胜利旗帜,是一座自强不息、勇往直前的不朽丰碑

漫漫长征路,说不完的艰难困苦,道不尽的严峻险阻。

无论是终年冰封的皑皑雪山,还是人迹罕至的茫茫草地,或者鸟兽绝迹的峡谷急流……每一处都足以让人绝望和恐惧。

但这一切,在红军的脚下都变成了辉煌的过去,凝成了永恒的足迹,化成了胜利的诗篇。

万里长征路,是前进路上血与汗的洗礼,是胜利途中水与火的赞歌。

是什么让他们明知征途有艰险,却毫无畏惧

是什么让他们突破围追堵截,跨越万水千山

是什么让他们战胜无数艰难险阻,谱写出惊天地、泣鬼神的伟大革命篇章

是那坚定不移的信仰,是那不屈不挠的信心,是那无所畏惧的信念,是那向着理想勇敢奋斗的长征精神

冲天的狼烟留下了悲壮的回忆,岁月的年轮沉淀了斑驳的痕迹。

红军长征的壮举已经成为历史,但是,长征精神永远烙印在中华儿女的灵魂深处,与我们党和人民在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壮丽过程中创造出的奥运精神、抗洪救灾精神一样,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精神的延续与升华。

从红船上起航,在长征中飞扬,这面革命的旗帜,永远指引着我们前进的方向。

今天的我们,作为南湖儿女,要继续秉承敢为人先、走在前列的红船精神,矢志发扬百折不挠、自强不息的长征精神。

有了这样的精神,我们才能乐观地面对困难,顽强地应对挑战,积极地开创未来;有了这样的精神,我们才能以蓬勃向上的风貌、不断拼搏的勇气,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有了这样的精神,我们才能更好地激发创新的能力、燃烧创业的激情、焕发创优的力量,贡献于南湖的科学发展。

一段岁月,波澜壮阔,刻骨铭心;一种精神,穿越历史,辉映未来。

让我们高举长征精神的火炬,躬身践行长征精神,共同谱写南湖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新篇章

急需一个五分钟左右关于廉政的演讲稿,要求以身边的他,用第三人称的方式讲述发生在自己身边的的廉政事迹

周恩来同志是全国各族人民敬爱的总理。

他一生为国为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他在青少年时代,就富有革命理想,立志为兴我中华而读书。

1910年夏,12岁的周恩来,跟随伯父到东北奉天,先在铁岭银岗书院读了半年 书,后来,转入奉天关东模范学堂读书。

有一次,老师提出“为什么读书”的问题,要同学们回答。

有的说“为了明礼 而读书”,有的说“为了光宗耀祖而读书”,还有一个学生说“为了帮助父亲记账 而读书”,弄得哄堂大笑。

当老师问到周恩来时,他站起来响亮而严肃地回答说: “为中华崛起而读书。

”充分表达了少年周恩来要为祖国独立富强而发愤学习的宏 伟志向。

1912年10月,关东模范学堂隆重举行建校两周年纪念会。

当时,14岁的周恩来 感慨万分,挥笔写了一篇《关东模范学校第二周年纪念日感言》的作文。

他在文中 明确写道:“学生读书应以担负“国家将来艰巨之责任”为己任。

这篇优秀作文, 收录在一书中。

后来,周恩来转到天津南开中学读书。

他和同学们发起组织“敬业乐群会”。

在会刊上,他发表了许多诗篇和文章。

其中有一首诗写道:“险夷不变应 尝胆,道义争担敢息肩

”抒发了他忧国忧民和发愤图强的情怀,表达了他立志革 命到底的崇高理想。

1917年,19岁的周恩来,为了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远涉重洋到日本留学。

临 行时赠给同学一首诗写道:“大江歌罢掉头东,邃富群科济世穷。

面壁十年图破壁, 难酬蹈海亦英雄。

”表示他决心钻研社会科学,挽救国家的危亡,以古人那种“面 壁十年”的刻苦精神,来改造当时的社会,即使壮志难酬,蹈海而死,也不愧为中 华儿女,充分表现了他年青时代的远大抱负。

这才是为中华崛起而读书的典范,其实那个时代的革命者,学者恐怕都有这样的决心和历史使命感,只不过周总理这句话是少年之说,有据可查,他的一生更能应证这句话。

我觉得这样的演讲稿除了回顾历史,更需要问问当今我们学习的目的。

为了个人成就,为了家人,为了生活都没错,但是男孩子应该有国家和民族的使命感,因为中华民族的崛起是个多么艰辛漫长的过程,这也许需要上百年的时间,任重而道远。

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周恩来在沈阳读书的时候,只是个十二三岁的少年。

他学习非常勤奋、刻苦,常常和老师同学一起讨论自己在阅读书报时思考的问题。

当时他们讨论得最多的是怎样救国和宣传救亡的问题。

周恩来在课堂上认真听讲,认真完成课外作业,尊敬老师,团结同学,有礼貌,守纪律。

他特别注意课外阅读,来弥补课堂上学习的不足。

他所读的书报,范围也比较广泛,除了社会科学的书籍外,自然科学和军事科学的书籍也是他喜爱的读物。

他还能把几本书的内容对照起来阅读,加以比较,探求最科学的内容和答案。

有一天,东关模范高等学堂的魏校长把同学们召集起来,问大家:“读书为了什么

” 有的同学说:“为了给自己将来找条出路。

” 有的同学说:“为了能发财致富。

” 还有个同学说:“为了帮助父母记帐。

”原来他的父亲是个商人。

魏校长问周恩来:“你呢,为什么读书

” 周恩来站起来,大声地说:“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就是说为了中华民族的强大兴盛,像巨人一样挺立在世界而读书学习。

老师和同学们都敬佩地望着他。

周恩来在小学三年,学习成绩始终名列前茅,他的作文曾经被选送到省里,作为小学生的模范作文印行,这篇题目为的文章,后来还收入上海进步书局出版的和上海大东书局出版的这两本书里。

这篇九百多字的文章写得非常精采,其中对于老师、同学充满着热情的希望,希望师生一道以担负“国家将来艰巨之责任”。

这对一个13岁的孩子来说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周恩来中学毕业以后,赴日本留学前,曾经回到沈阳母校,看望诸位师友。

他给一个要好的同学写了临别赠言:“志在四方”,“愿相会中华腾飞世界时”。

相约当中华民族独立、繁荣的时刻再相见言欢。

这位同学一直把这个题字珍藏了40年,1957年,又送给周恩来总理,两位老同学终于在解放了的新中国重逢,畅谈了祖国天翻地覆的变化。

为中华崛起而读书,是周恩来毕生的目标,唯是如此,周恩来才受到万民的景仰,几成为一个完美的化身。

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沿着伟人的足迹前进 1995 刚才同学们热烈的掌声,让我想起了86年前的一阵掌声。

84年前,也就是1911年,在沈阳东关小学的教室里,者师问:“你们读书的目的是什么? ”有的同学回答税为了当官,有的税为了发财,也有的说为了光宗耀祖;年仅13岁的周恩来回答的却是“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语惊人,掌声四起。

人各有志。

千百年来,对为什么而读书,有许多不同的回答,电视连续剧中,胡雪严的父亲胡道宏,几十年寒窗苦读,捱到中举当官之日就中风而死;中,吴敬梓笔下的范进,看到自己榜上有名竟当场发癫,在他们心中,“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世上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于是,读书当官,成了他们心中的理想,苦苦的追求, 胡道宏、范进是那么的可笑,可悲而又可怜,相比之下,他们读书的理想是那么的渺小而短浅。

那么,周恩来为什么会树立起“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这一崇高而远大的理想呢? 我们都不会忘记,中国近代史上一页页屈辱的历史: 鸦片战争的失败,的签定,山东半岛的侵占,东北三省的沦陷, “东亚病夫”的屈辱,“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这耳闻目睹的事实,—桩桩烙印在少年周恩来的心坎。

岳飞的“精忠报田”,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一个个爱国英雄的事迹也深深的教育了他。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有志不在年高。

少年周恩来正是痛心于祖国的落后挨打、饱受侵略,惨遭蹂躏的现实,才立志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我们不会忘记周恩来为实现他的理想而刻苦读书的历历往事: 图书馆,他专心孜孜,如饥似渴;旅行途中,他争分夺秒,不知疲倦; “大江歌罢掉头东”,他东渡日本,为的是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 他远涉重洋,赴法勤工俭学,为的正是中华之崛起…… 读书,他不满足于学校,他投身社会,深入群众,向工人学习; 读书,他不满足于国内,他放眼世界,投身巴黎公社,洋为中用…… 读书,周恩来不仅掌撮了丰富的知识,为以后的革命工作打下了竖实的基础,也让他找到了救国救民的真理,更坚定了他的共产主义信念。

踏着伟人的足迹,回首历历径事,我们激动不已,面对现实,我们不禁感慨万千。

时下,教授下海,学生也下海。

大学生下海,中学生小学生也下海。

有些学生退出象牙塔的教室,占据商品琳琅满目的三尺柜台,俨然一个精明的大老板;还有些学生60分万岁不亏本,80分惊喜要红包,还美其名曰有商业头脑,一切向钱看。

他们跟年少的周恩来比,真是相差太远了。

志当存高远。

有了崇高的理想就有了巨大的精神动力,有了远大的理想就有了恒久的精神动力。

那么,我们又应当树立什么样的理想呢? 大家都清楚,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

人均收入、综合国力跟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距离。

“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应当成为我们共同的理想。

然而,中华之崛起、民族的强大,光靠理想是不够的,要科技、要文化、要一大批掌握了一定科学技术的建设者,作为跨世纪的新一代,我们应当刻苦学习,为真正实现中华之崛起而奋斗。

同学们,让我们沿着伟人的足迹,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奔向二十一世纪。

每个星期一的早晨,我们都会沐浴在阳光下,在嘹亮的国歌声中庄严肃穆的注视着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

这时候我们的心中油然升起一种爱国之情,是的,作为炎黄子孙,爱国是我们的神圣使命,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是,作为新世纪的大学生,你是否意识到:该如何报效我们的祖国呢

纵观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从古到今,多少文人志士为了报效祖国,写下了一页又一页的辉煌。

在古代,楚国诗人屈原把满腔的热忱溶于之中,含恨而逝。

宋朝爱国名将岳飞,背上的四个大字“精忠报国”,伴随着他走过了多少个戎马春秋,“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文天祥这首至今还震撼着我们的爱国之心。

清朝禁烟大臣林则徐在赶赴广州之前给他的老师留下了一句诗:“苟利国家生死已,岂因祸福避趋之”。

在近代,鲁迅先生“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还有秋瑾的诗,田汉的词,聂耳的曲。

多少革命老前辈用生命和青春创造了我们今天的幸福,毛主席的油灯,周总理的大衣,朱总司令的扁担。

他们把自己的爱国之情表现在拯救人民于水深火热之中。

在现代,雷锋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人民的好卫士——任长霞同志执法为民保平安。

同学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生力军,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以天下为己任。

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学生的义务就是学习,我们要把强烈的爱国之情投入到学习中去,知识才是力量,没有科学文化你何以谈报国

出了这道校墙,我们要面对的是社会的纷繁复杂。

是我们单纯稚嫩的思想所必须接受的。

只有在校园里学好知识,练好专业,才能在这场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正所谓:看世间风云变幻,谁主沉浮

中国,这条东方巨龙已腾飞,“振兴中华”的伟大任务就由我们来承担,同学们,明天的太阳一定会由我们托起,让这句不朽的名言不再成为空谈,不再成为口号。

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有关受教育权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986年4月12日第六国人民代会第四次会过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学 生  第三章 学 校  第四章 教 师  第五章 教育教学  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六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七条 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第八条 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第十条 对在义务教育实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学 生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第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第十四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应当保证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三章 学 校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

新建居民区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与居民区的建设同步进行。

  第十六条 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第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第十八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经济发达地区设置接收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的学校(班)。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特殊教育学校(班)应当具备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

  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第二十一条 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

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改造的,及时予以维修、改造。

  学校不得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其他不适合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人担任工作人员。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第二十六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

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第四章 教 师  第二十八条 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

  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

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

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教师培养工作,采取措施发展教师教育。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城市学校教师和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农村地区、民族地区从事义务教育工作。

  国家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志愿者的方式到农村地区、民族地区缺乏教师的学校任教。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认定其教师资格,其任教时间计入工龄。

  第五章 教育教学  第三十四条 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并改进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法,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

  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十六条 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第三十七条 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

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为学校开展课外活动提供便利。

  第三十八条 教科书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课程标准编写,内容力求精简,精选必备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经济实用,保证质量。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的编写工作。

  第三十九条 国家实行教科书审定制度。

教科书的审定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

  第四十条 教科书由国务院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出版行政部门按照微利原则确定基准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出版行政部门按照基准价确定零售价。

  第四十一条 国家鼓励教科书循环使用。

  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四十二条 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第四十三条 学校的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制定、调整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应当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高于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第四十四条 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

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

  各级人民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

  县级人民政府编制预算,除向农村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外,应当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规范义务教育专项转移支付,支持和引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增加对义务教育的投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确保将上级人民政府的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资金按照规定用于义务教育。

  第四十七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四十八条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向义务教育捐赠,鼓励按照国家有关基金会管理的规定设立义务教育基金。

  第四十九条 义务教育经费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于义务教育;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不得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和统计公告制度。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违反本法第六章的规定,未履行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职责的,由国务院或者上级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的设置规划的;  (二)学校建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的;  (三)未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并及时维修、改造的;  (四)未依照本法规定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的。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  (二)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性质的。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未采取措施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者防止辍学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价格行政部门和审计机关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的;  (二)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的。

  第五十五条 学校或者教师在义务教育工作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十六条 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责令限期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五十七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  (四)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第五十八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  (二)非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  (三)出版未经依法审定的教科书的。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一条 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二条 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的,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

  第六十三条 本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争当新时代好少年800字演讲稿

我要争当祖国的好少年:热爱祖国、理想远大,为了实现祖国的富强,努力向前。

祖国是我们的母亲,我要好好学习报答祖国。

我要争当祖国的好少年:勤奋学习、追求上进,丰富的知识是我们飞向蓝天的翅膀。

我要珍惜时间、虚心好学,要把学习当作快乐的源泉。

我要争当祖国的好少年:品德优良、团结友爱,挽起我们友谊的双手,奔向美好的明天。

对己克制,约束自己的语言和行为。

对人感恩,尊重、爱护同学和身边的人。

对物珍惜,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对事尽力,对事情认真负责,诚实、正直。

我要争当祖国的好少年: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用健康的身心,迎接祖国未来建设的重任。

坚持锻炼身体,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我要争当祖国的好少年,请胡爷爷和老师们放心,今天,您们培育的小树苗,长大会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争当四好少年作文(2):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国家主席胡锦涛爷爷向全国的少先队员发来贺信,希望全国少先队员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争当热爱祖国、理想远大的好少年,争当勤奋学习、追求上进的好少年,争当品德优良、团结友爱的好少年,争当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的好少年。

作为一名少先队员,学做一名四好少年很重要,我认为要争当四好少年,首先应该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要好好学习,上课专心听讲,回家好好复习,按时完成老师、家长布置的作业,尽自己最大的力量把各门功课学好。

第二,争当四好少年,还要培养自己独立自主的能力。

做完作业后,周末要经常帮住家长作些家务活,自己能做的事情一定自己做。

平时如果家长不在家,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

不要让家长担心。

第三,当四好少年,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都要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所有规定;看见弱小者需要帮助,尽自己的努力去帮助他们,和同伴友好相处。

用我们的行动,做一个遵纪守法、乐于助人的好少年。

最后,要把身体锻炼好。

养好身体,多多锻炼,让自己有一个良好的体魄。

身体是1,聪明是1后面的0,父母的爱是0……后面的0越多,财富就越多。

因此一定要把自己身体养好了,才能为国做贡献。

让我们大家共同努力争做一个四好少年吧

争当四好少年作文(3):2009年10月13日是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60周年纪念日,××发来贺信,在信中他殷切希望全国少先队员能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争当热爱祖国、理想远大的好少年,争当勤奋学习、追求上进的好少年,争当品德优良、团结友爱的好少年,争当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的好少年。

努力争当四有好少年。

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立志高远;要刻苦学习,积极实践,掌握本领;要遵守法律,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要强身健体,劳逸结合,活泼开朗。

从小树立远大理想。

理想是人生的太阳,是催人奋进的动力。

少年有志,国家有望。

同学们,你们的小脑袋中,有没有问问自己,将来你想做什么呢

但不论今后你们想做什么,都要把个人的奋斗志向同国家的前途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把个人今天的成长进步同祖国明天的繁荣昌盛紧紧联系在一起,像奥运健儿一样,为民族争光,为祖国争光。

从小养成优良品德。

这是一个人做人做事的根本。

只要人人心中有国家、心中有集体、心中有他人,我们的社会就会变得更加美好。

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从一点一滴、一言一行做起,逐步养成文明礼貌、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的好品行,努力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一个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人民的人。

然而作为一个少年,知识是建设国家主要的,也是最有力的途径。

只有好好学习,奋发向上,掌握知识,我们才能成为国家的好栋梁,国家的未来才真正掌握在我们少年手中

从此刻开始,拿起你手中的书本,为中华崛起而读书

纪律是做好一切事情的保障,我们要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

祖国强大的未来要靠我们这一代继续建设,让我们共同努力吧。

时刻准备着,为建设我们伟大的祖容易封号分局发广告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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