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一名专职网格员
社区网格员负责网格内综合信息收集整理工作。
主要包括网格内的计生、低保、民政、文明创建、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信息的综合摸底归档,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对居民反映求助的事,进行分类处理。
一般性事务,由网格责任人现场处理;需要协调处理的工作,由网格责任人和社区协调处理;去有目的、来有问题、后有反馈,服务更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网格内其他成员负责提供居民动态信息收集上报、社情民意调查、政策宣传、法律援助、矛盾排查、矫正帮教等。
全面准确地登记网格内实有人口,了解、掌握基本情况;熟悉可能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重点掌握列管的重点人口和监管对象的现实表现,开展对重点人口、监管对象和有轻微违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和帮教工作,落实工作措施重点掌握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动态情况。
要想做好一名社区网格员,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信息采集要到位。
通过入户走访,了解网格内服务对象的家庭成员情况以及服务需求,建立网格化管理资料信息库,并在各楼栋建立网格分布图,标清单元网格的责任人、责任范围、户数、人数、党员数、及各类群体信息,建立区域内的空巢老人、残疾人、低保家庭、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矫正等群体重点服务对象档案,便于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工作动态。
2.管理机制要合理。
网格化管理工作在社区党总支领导下,录入网格内的人、地、物、情、事、组织等信息,实现信息“一次采集、多次使用,一家采集、多家使用”的原则。
3.团队建设要跟上。
按照“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人在格上、事在格中”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完善组织机构,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每网格由一名工作人员担任网格长,与网格内党员、民警、志愿者、治安巡逻队等共同组成网格管理队伍。
监狱警察践行核心价值观演讲稿
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心得体会近期,全系统上下对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进行了大讨论,作为一名普通民警,我也有了自己的体会和感想。
践行以“忠诚、公正、廉明、奉献”为内容的劳教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必须体现在行动上,内化到工作中,即表现为用心工作。
作为劳教人民警察,由于工作的特殊性,我们更应怀着一颗忠诚之心,在工作中始终保持责任心、廉洁心、平常心,公正做事,廉明律己,奉献事业。
常怀忠诚之心,将忠诚于党、忠诚于祖国、忠诚于人民的理想信念烙印在劳教人民警察这神圣的职业上。
忠诚,是信仰,是核心价值观的灵魂,是为崇高理想努力前进的源泉。
穿上了这身警服,不仅是一种职业的选择,更有一份使命的担待。
久存责任心,以决心、耐心和细心开展工作,实践“教育、感化、挽救”失足人员的誓言。
劳教工作是一项长期且困难重重的事业,没有坚持不懈的毅力决不可能把工作做到位。
劳教人民警察要像贤母、像严师、像良医,用关爱精神弥补法律的不足,对劳教人员给予权利的保障和困难的帮助。
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更应担起责任,切实做到“科学管理、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特别在关系劳教人员切身利益的奖励、惩罚、延期、减期等方面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永保廉洁心,把淡泊明志、拒腐防变的一身正气作为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的集中体现。
当今社会灯红酒绿,充满诱惑,无时不刻考验着我们的立场和信念。
近年来,腐败贪污、蝇营狗苟的事件层出不穷,一颗廉洁心便显得弥足珍贵。
作为人民警察,从踏上从警之路开始,就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就该在清白做人,严守纪律,为警徽添光彩和腐化沦陷,自甘堕落,为群众所唾弃之间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
恒立平常心,让甘于平淡、奉献事业的精神成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最高境界。
劳教工作环境封闭没有外界的多姿多彩,内容枯燥单一不比公安工作的激烈刺激,过程艰辛却可能得不到预期的收入。
有一句话说得好,想不开是因为心没有打开。
也就是说,时常抱怨的人是因为没有培养平常心,没有用心体会奉献的真谛。
所以,我们要看淡一切,不计得失,全情投入我们的事业,经历过后,去体验奉献和收获的快乐。
理想是一种获得也是一种牺牲。
少一声叹息,多一些实事,我坚信自己今后一定能奉行“忠诚、公正、廉明、奉献”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在工作的道路上走得更加坚定而有力。
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学习心得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是指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在长期的警务活动和社会交往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具有公安职业特色的处于核心地位的共同意识。
这种共同意识具有阶级性、民族特色、时代特色、公安职业特性。
包含以下内容:第一,鲜明的政治和社会责任;第二,强 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是指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在长期的警务活动和社会交往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具有公安职业特色的处于核心地位的共同意识。
这种共同意识具有阶级性、民族特色、时代特色、公安职业特性。
包含以下内容:第一,鲜明的政治和社会责任;第二,强烈的团体意识;第三,正确的激励原则;第四,坚定的理想和追求;第五,可靠的价值观和方法论。
一、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培育的途径和过程 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公安机关广泛倡导,精心培育,反复锤炼;需要系统规划,长期努力,从点滴做起。
有如下七个方面: 第一,灌输教育。
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作为一种先进的群体意识,不可能自发地形成,不会在公安警务实践中自然而然地产生,自然离不开教育。
灌输教育是整体教育的一个有效方法。
第二,实践养成。
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培育过程,它要求每个民警在警务管理和各项社会活动中,时时注重良好精神风貌的养成,要从小事做起,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寓精神培育于细微之中。
比如:开展“爱民月”活动、“警民共建”活动以及反对特权思想,纠正公安行业不正之风活动、反腐倡廉活动等,都可以增强民警爱民和纪律作风意识,强化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文化底蕴。
第三,榜样示范。
公安英模和先进群体无不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伟大的人格力量和崇高的精神境界使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具体化、形象化,能使民警在无形中感到有形,学有样子,赶有目标。
济南交警、漳州110、本溪市公安局、天津消防、哈尔滨东莱派出所……这些先进群体都有以一心为民、热情服务的公仆意识;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高尚境界;敢为人先、争创一流的进取精神和从严治警、严格执法的工作态度,其产生的效应,远远超过了他们工作的意义。
第四,环境渗透。
通过各种宣传渠道,采取各种宣传手段,反复宣传在公安机关中践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和先进典型,造成一种良好的客观气氛和浓厚的环境;通过人际环境,在民警中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使每个民警生活在这样的人际环境中感到轻松愉快。
第五,活动熏陶。
通过诸如:“树立良好形象,争做优秀警官”的演讲比赛、“警营之春卡拉OK比赛”、“警事技能大练兵大考核大比武”等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熏陶和培养民警的群体意识。
第六,形象塑造。
民警的素质决定民警的形象,素质是形象的构成和升华,是塑造形象的根本出路。
要提高民警的形象,必须强化民警的政治、思想、业务、文化和身体素质,向素质要形象。
同时通过各种仪式、征求意见会、公益活动等树立民警的良好形象,并通过形象化的东西激励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
第七,制度保障。
公安机关领导制度、管理制度、业务制度、思想政治工作制度、目标管理制度等都要充分体现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
因此,培育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应当把树立民警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作为强大的精神支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科学发展价值观作为民警人生的定位;把民警道德的自律作为民警的行为规范;把以人为本、群体合和、修己爱人、自强不息等优秀文化熏陶作为民警深远的人格模塑。
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概括和提炼 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一般经过浓缩、凝炼,以富有哲理的格言形式表现出来。
由于公安机关职业的特殊性,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共性的方面有:“忠诚、团结、廉明、奉献”。
公安部在“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说明中,还提到“为民”、“公正”、“服务”等理念,笔者认为“忠诚”这个理念,已经充分体现了“为民”、“公正”、“服务”的内涵。
“忠于人民”包括了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内容;“忠于法律”也包含着依法履行职责,秉公执法办事,维护公平、正义的深刻内涵。
由于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分布不同,风俗习惯、队伍结构、治安形势等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因此,各地在培育、提炼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时,既要体现公安机关核心价值观的共性要求,同时还可以根据本地区公安队伍的实质和特殊性提炼出来,比如:高扬“团结拼搏、负重奋进、自加压力、敢于争先”的张家港公安精神;“坚信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忠于人民,献身公安”的天津公安精神;“热爱公安,立足本职,献身事业,为甘井子奉献”和“立志干公安,吃亏也心甘”的大连市甘井子公安分局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团结、高效、守法、文明、献身”的三明市公安精神;济南交警“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精神等
罪犯教育管理范文 跪求一篇,对罪犯集体教育的那类的演讲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社会环境的要求越来越趋向于和谐、稳定、健康。
监狱对服刑罪犯的教育改造,实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保障。
随着社会的进步,监狱工作不断发展,罪犯的教育改造越来越趋向于社会化,大众化,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对监狱服刑罪犯的教育改造中来。
笔者结合工作实际,从社会帮教对促进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意义和作用来阐述社 会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在分析历史原因的基础上,对当前监狱在社会帮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分析,提出几点建议,希望有助于推进社会帮教工作在今后教育改造上有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社会帮教 罪犯 教育改造社会帮教对促进罪犯教育改造工作初探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承担着惩罚与改造罪犯的任务,是与犯罪现象作斗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将罪犯改造 成为守法公民,不仅需要监狱民警对其进行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而且还要组织社会力量进行帮助教育。
一、社会帮教对教育改造罪犯的意义和作用。
我国《监狱法》第61条规定,教育改造罪犯要实行“狱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的办法”。
罪犯是犯了罪而被依法惩罚的人, 是社会特殊的群体,对罪犯的教育改造,使之成为守法公民,是我国监狱工作的总体目标。
因此,如何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 促进罪犯教育改造成果,成为现代监狱民警的重点课题。
而社会帮教工作,作为教育改造罪犯的一个重要手段,显得尤为重要。
它是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改造罪犯的主要载体。
社会帮教,是指监狱人民警察利用监狱以外的社会力量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的辅助教育活动。
它是通过社会教育资源的整合,来实现教育改造的个别化、社会化和科学化;是监管改造机关普遍采用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基本教育手段之一。
它的作用在于能够使罪犯体悟到国家和社会、家庭的温暖,增强罪犯改造信心,鼓励罪犯在希望中改造;能够使罪犯感受到犯罪行为对受害者的伤害,正确认识量刑,促进罪犯责己思过,认罪服法;能够使罪犯及时感受到时代信息,开阔罪犯的眼界,调节罪犯狱内单一生活节奏,丰富罪犯的精神生活,促进罪犯的再社会化进程;同时,它还有利于争取社会对监狱工作的支持,促进监狱工作的整体进步,树立社会主义新型监狱良好形象。
我国动员社会力量对监狱服刑罪犯进行帮教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至今这项活动已进行了近二十年。
由于这项活动对增强罪犯生活信心、鼓励罪犯接受改造、提高罪犯改造质量都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所以社会力量对监狱服刑罪犯的帮教已成为中国改造罪犯工作的特色之一。
这里先举一个发生在身边的例 子:某监罪犯邱某(福建省永安市人,23岁,小学文化,犯故意杀人、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00年4月25日入监),入监以来,由于恶习较深,对自己要求散漫,监规纪律意识淡薄,服刑期间经常顶撞民警、打架斗殴,违规不断,民警对其多次谈话教育,均无效果,被监狱列为顽危重点控制人员。
后在查阅该犯档案过程中发现,其家中还有父母、兄弟姐妹等亲人,但从未来探望联系过,经过多方努力,与其家属联系、沟通,协商帮教工作。
经过近半年的帮教,该犯在思想、行为上有明显的改观,改造表现也有较大进步,并获得了减刑1年的奖励。
该案例虽然是社会帮教在罪犯教育改造中的一个小小例子,但它反映出,帮教工作尤其是亲情帮教在促进监管安全稳定,教育改造罪犯中不可忽视的作用,它可以唤回一个人的灵魂,找回失去的信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可以说,撇开社会帮教的教育改造工作是不健全的,是孤立的,只有把监狱民警的日常管理教育和社会力量对服刑罪犯的帮教两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才是全面的、行之有效的罪犯教育改造工作手段。
二、我国社会帮教工作的特点和种类。
(一)我国动员社会力量对监狱服刑罪犯帮教活动的主要特点是:(1)参加帮教的人员广泛,有党政机关的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机关人员;工会、青年团、妇联的代表;各行业的英雄模范;社会知名人士;社会上的老干部、老教师等;(2)帮教的方式主要是社会帮教人员来到监狱看望罪犯,给罪犯作报 告、讲话等;(3)帮教的重点主要是法制、道德、理想、前途教 育等。
(二)我国社会帮教的种类主要是“两个延伸”,即向外延伸和向后延伸。
所谓向外延伸,是指发动罪犯亲属、罪犯原所在单位和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监狱的改造罪犯工作,比如邀请社会知名人士来监狱做规劝、感化工作,组织表现出色的出狱人来监狱现身说法做报告,动员罪犯亲属来监狱做规劝工作……其中最重要的一种形式,是监狱与罪犯亲属、原工作单位或原户口所在地的政府签订相互配合、共同教育改造罪犯的帮教安置协议。
协议书明确规定双方在改造罪犯和社会帮教方面的职责及具体内容。
监狱方面负责做到:对罪犯实施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积极进行思想、文化和技术教育,组织他们参加文艺、体育等有益活动,为他们回归社会后安置就业创造条件;积极做好探监亲属的工作,对重点对象进行家访,经常向他们介绍罪犯的改造情况,充分发挥亲属的特殊作用,等等。
地方负责做到:经常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到监狱对罪犯进行宣传教育,促进罪犯的思想改造;积极配合监狱做好罪犯亲属工作,帮助解决罪犯家庭遇到的具体困难,依照法律和政策妥善解决出狱人的入户、就业、就学问题,等等。
向外延伸包括亲情帮教和社会团体、个人帮教两个方面。
所谓向后延伸,是监狱在罪犯出狱时,要如实向地方政府介绍其改造表现,并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出狱人的安置帮教工作。
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积极为刑释人员做好接收、教育、就业指导等帮教工作。
如组织刑释罪犯在网上向当地劳动部门咨询,为他们与用人单位见面提供条件,并邀请社会用人单位到监狱招聘即将刑释罪犯,提高刑释人员就业的竞争力等。
三、当前监狱社会帮教工作存在的问题。
经过二十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动员社会力量对监狱服刑罪犯进行帮教这一做法是正确的、行之有效的。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当前监狱社会帮教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一)社会和监狱在社会帮教工作上的思想认识不高、重视不够。
长期以来,监狱社会帮教工作受诸多传统因素制约,一直未能在教育改造罪犯工作中发挥应有作用,使这一有效教育形式始终难以在高墙内找到应有位置。
当前监狱对罪犯的教育改造,主要靠监狱民警的日常管理教育,而对社会帮教在促进罪犯教育改造工作上的重要作用认识不高,导致对社会帮教工作不够重视。
另一方面,由于长期以来的历史原因,监狱机关处在一个封闭的社会环境中,社会对监狱缺乏了解,对罪犯的教育改造缺乏认识,人们的意识形态中始终保留着教育改造罪犯是监狱机关的责任,与社会没有关系的思想,特别是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由于认识上的偏差,社会公众在观念上把监狱服刑罪犯看做是社会上的“渣滓”。
只能严惩,不能施以帮助教育,否则就是“立场”不坚定。
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后,随着科学地认识犯罪原因,社会公众心理也发生了变化,即对监狱服刑罪犯由完全排斥到逐渐宽容,认为他们既是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的害人者,又是需要社会力量予以帮助教育的一个特殊群体。
但总体上对罪犯的帮教工作还缺乏认识,主动性不强。
这是影响和制约社会对监狱服刑罪犯进行帮教的主要因素。
(二)社会帮教面窄,帮教形式单一。
在社会帮教过程中,由于社会参与帮教人员少,需要接受帮教罪犯较多,无法满足每一位需要帮教的罪犯,造成实际受帮教罪犯过少,只能从罪犯当中选出一小部分接受帮教。
并且,参与社会帮教人员多是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对服刑人员进行形势、政策、法律、道德等方面内容教育,而对于一些需要心理健康教育等专业帮教人员较少,总体帮教面窄。
在帮教形式上,在具体的帮教活动中,主要做法是请罪犯亲属来监看望、安慰、鼓舞罪犯,以促进罪犯能够安心改造;请社会团体到监对罪犯进行道德、理想、前途教育,增强改造信心等方式,缺少帮教“互动”,形式比较单一。
(三)社会帮教活动次数少,流于形式。
由于思想上的不重视,以及随着监狱工作的发展,监狱越来越注重生产效益,把大量的精力投入到生产上,对罪犯的教育改造有所弱化,社会帮教作为教育改造罪犯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显然被忽视。
主要表现在各种帮教活动次数太少,一般每年三到四次,且过多流于形式,没有取得较好实效,有的甚至耗费很大的人力物力而没有起到应有的社会教育效果。
以某监为列,每年监狱都会邀请社会相关人员进监帮教,并分发慰问品,主要帮教人员有周边县、市政府机关、司法工作人员、律师等,为罪犯做形式、政策、道德教育,提供法律援助,提供就业指导等,但次数不多,且受帮教对象有限,一些地区边远特别是外省籍服刑人员,长期缺少社会帮教.
如何成为一名合格警察
首先要政治合格。
警察属于人民,是人政的工具,是武装性质的国家行政力量,这是人民警察的性质。
因此,人民警察首先应该是政治合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这是前提。
二要加强公安业务学习。
努力提高自我。
坚持与时俱进,发展自己,完善自我;真正认识到理论知识的重要性,用理论知识武装头脑。
工作中树立大局意识。
在遇到问题的时候,虚心向老同志请教,与大家团结一心,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取长补短,把科学发展观体现在工作的各个方面,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
三、规范言行举止。
人民公安是半军事化管理的队伍,在这里最重要的就是纪律,要做到令行禁止。
我们有各种工作纪律、保密纪律,更有“五条禁令”。
这些公安纪律既是对我们人民警察的严格要求,同时也是对受害人、犯罪嫌疑人权利的维护。
因此,我们要认真遵守各种纪律,做到令行禁止。
四、学会承受压力。
因自己刚接触公安工作,公安专业业务知识的生疏,社区的不熟悉以及值班的高强度等等,这些都让我感觉到工作强度之大,压力之大。
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对社区的熟悉等是当务之急。
五、提高自身素质。
频繁的加班熬夜,以及工作的高强度,没有强健的体魄和较高的心理素质是不行的。
严格要求自己,不论在业务知识上,还是在体能方面都使自己得到了加强和提高。
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锻炼,永不松懈。
基层公安工作繁重、复杂,我们基层公安民警需要在工作实践的磨练中,不断强化这“四个意识”和“四个能力”,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从而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需要,做一名合格的警察,不愧对人民警察这个光荣的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