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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顺应历史发展变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所提出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
税收作为国家筹集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和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在奠定国家经济基础,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因而国税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必然担当重要角色。
一、践行税收职能,促进税收与经济和谐发展 税收三大职能中,筹集资金是服务经济发展的直接行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财力保证,调节经济是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科学协调发展的重要一环,监督运行是国税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
由此可见,充分发挥好国税职能作用就是构建和谐,就是促进发展。
为此,一要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杜绝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强化税源控管,挖掘增收潜力,确保国税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
二要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体制,按照加强管理、有利服务、讲求效率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征收、管理、稽查等环节的职责分工,完善岗责体系,全面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加强业务衔接,切实做到科学管理、精细化管理。
三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税收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坚决杜绝执法随意性,力保执法不出事。
四要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肃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树立税法权威,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要坚持以查促管,征管查联动,不断提高综合治税工作水平。
二、打造诚信服务,推动征纳双方和谐互动 营造依法诚信征税与依法诚信纳税相结合的良好氛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税机关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需要,也是做好国税工作的客观要求。
而要营造和谐的征纳关系,国税机关的诚信服务是前提。
因此,一要更新服务理念,确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真心诚意地为纳税人着想、为纳税人服务,真正实现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
二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服务与执法的关系,把执法与服务统一起来,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
三要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的内容和手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除了给予纳税人亲切、温馨的办税服务以外,更要为纳税人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和支持,使纳税服务溶于各项国税工作之中。
四要围绕优化办税服务、税收咨询服务、法律救济服务、财务管理服务等积极探索新途径、新措施,切实为纳税人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以取得纳税人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三、坚持以人为本,激发干群和谐奋进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形成国税干群和谐奋进的良好局面,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
为此,一要建立和完善分级管理、分类实施、分层推进的教育培训工作新机制和全员培训、系统学习、终身学习的教育培训新格局,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提高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及相关技能,切实提升广大干部科学行政、民主行政、规范行政和依法行政的意识。
二要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行干部竞争上岗,完善竞争激励机制,拓宽选拔人才的视野,健全人才选拔培养机制,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尊重干部的社会价值和个体价值,尊重干部的独立人格和能力差异,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标准,为干部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最大限度地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三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强化两权监督,真正关心干部的政治前程。
四要大力加强国税先进文化建设,使广大国税干部在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中得到情操陶冶、身心愉悦、心灵净化、思想升华。
五要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机关要关心在基层、精力在基层、创造在基层,做到工作促基层、服务为基层、作风带基层,各级领导要时刻牢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根本宗旨,做干部群众的有心人、知心人、贴心人,要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谈心走访制度,实施为群众办实事工程,真正从工作、生活、家庭等方面关心群众,解决群众的的实际困难。
六要广泛开展 “共产党员示范岗”实践活动,使广大党员在构建和谐国税的实践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七要开展家庭美德教育活动,使每个干部都能珍惜家庭幸福,使每个干部家庭都成为和睦美满的生活港湾,成为干部奋发工作的源动力。
四、加强沟通协调,实现国税与社会和谐共处 要注重巩固和提高国税工作的社会地位,争取方方面面对国税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尊重地方党委、政府,积极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出谋划策,在税收政策导向、产业结构、招商引资等方面做好地方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要经常向地方领导汇报工作,宣传政策,争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国、地税之间要进一步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拓展合作领域,做好涉税信息的交换工作。
加强与工商、金融、财政、公安等部门的协作,搞好信息交流与共享,推进协税护税工作;积极落实下岗再就业、农业产业化等各项税收优惠,发挥税收政策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杠杆作用。
进一步搞好国税春蕾班,积极参与扶贫济困等社会公益活动,努力取得社会各界、各方面对国税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建设和谐国税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只有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才能收到实效。
我们将把建设和谐国税贯穿于国税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层面,统筹规划,既要有前瞻性的长期奋斗目标,又要坚持实事求是,制定有针对性的阶段性目标任务,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扎实推进和谐国税建设进程。
要从群众最关心、当前最需要解决的事情入手,干实事、办好事,增强干部职工建设和谐国税的信心,在全局上下唱响和谐主旋律,形成上下级相互尊重、坦诚相待,同事间感情融洽、配合默契,内外部友好理解、携手共进的新局面。
构建和谐国税我做些什么
寒来暑往,花谢花开,不知不觉,我在国税部门已经工作了十个年头。
从学校到单位,从一名不谙世事的学生到为国聚财的税务工作者;从基层到省局,从税收政策管理到反避税调查,十年的工作经历教会了我丰富的税收业务知识和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我为能和税收事业一起成长而感到骄傲自豪。
过去的十年,也是我省国税事业长足发展的十年,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跨越了收入增长的新高度。
收入总量、增量、增幅屡创新高,累计完成国税收入3274.9亿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财力保障。
二是探索实践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新路子,通过开展 “管理规范年”、“巩固年”、“提高年”活动,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夯实了管理基础,唱响了“三部曲”;三是构建了依法治税的新格局,税收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新突破;四是健全了高效行政的新机制,征纳关系营造出新氛围;五是树立了国税部门的新形象,干部队伍素质有了新提高。
我用心感受着十年的喜悦和自豪,用心思索着十年的追求和发展,用心体会着十年的奋斗和拼搏,用心承载着十年责任和使命。
朋友们,面对国税事业突飞猛进的变化,你们的心中可曾和我一样,有着一份骄傲和责任,骄傲的是我们正在为祖国的巨变尽着滴水之力。
同时,一份更为浓重的责任怦然在胸,那就是,今天的我们该想些什么,又该做些什么
才能实现我省国税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当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党作出的又一重大战略部署,是适应中国国情、顺应潮流发展的必然选择,已经成为了时代的主旋律。
税收作为国家实施宏观调控和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经济杠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们要以构建和谐国税为契机,立足税收,关注民生,推进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执法与服务有机融合、征税与纳税良性互动、内部与外部齐头并进、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万丈高楼平地起。
构建和谐国税,光有好的理论还不行,光有响亮的口号也还不够,它需要每个税务干部的全心投入,无私奉献。
首先,要爱岗敬业。
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颗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你的岗位。
这是雷锋日记里的一段话,它告诉我们无论在什么样的岗位,都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兢兢业业的做好本职工作,发挥最大的潜能。
第二,要强化服务。
西方国家有这样一句俗语:“人的一生,只有死亡和纳税是不可避免的”。
在我国,绝大多数的公民也在履行着纳税义务。
纳税人作为国家物质财富的创造者、经济建设的主体和税收的直接缴纳者,理应受到社会的尊重,享受社会提供的服务。
“水可载舟,亦可覆舟”,我们必须尊重纳税人,相信纳税人,还权纳税人,服务纳税人。
第三,要廉洁奉公。
税务人员作为执法者,常常行走在权力与责任、亲情与法律之间,要树立正确的荣辱观,自觉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戒非分之想,始终保持一身正气、一尘不染,从严打击不法纳税人,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和谐有序的税收环境,这既是税务机关自身追求的目标,也是对纳税人最好的服务。
第四,要改进作风。
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要广泛深入基层、深入纳税人,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要加强团结,树立全局观念和整体意识。
一滴水只有放进大海里才永远不会干涸,一个人只有当他把自己和集体事业融合在一起的时候,才能最有力量。
要善于换位思考,有与人为善的修养,有宽于待人的胸怀,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为个人得失论长短、不为一己之利争高下。
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宇宙,每一个人的天性中都蕴藏着大自然赋予的独特创造力。
那一个个平凡的、不平凡的、超凡的生命里,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一片精神天地。
许多普普通通的税务干部,没有惊天动地的业绩,没有可歌可泣的诗篇,没有值得传颂的豪言壮语,只有默默无闻的辛勤耕耘,可我知道,他们是推动税收工作持续发展的动力,是挺起共和国税收事业的脊梁。
我希望将这次演讲作为自己十年税收工作的总结送给自己,更希望将这次演讲献给所有为国税事业默默奉献的同仁,让它吹响我们再次扬帆远航的号角。
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高举科学发展观,让我们秉承着这样的价值观,携带着这样的品格,把持着这样的态度,一起播种工作,播种思想,播种希望,播种美好的未来。
相信只要我们用心耕耘,只要我们团结拼搏,我们的事业就一定会蓬勃向前,我们的业绩就一定会光辉灿烂
我们的祖国也一定会以更矫健的步伐迈向新世纪
里边有数字 自己改一下。
浅谈基层税务机关如何优化纳税服务和谐征纳关系
根据纳税服务机构整合、职能调整的要求,下一步,各级税务机关也将高标准建设纳税服务中心,并对其岗位工作职责、窗口及岗位设置等进行了明确,建立有效的纳税服务岗责体系。
在这种征管模式下,如何改善税收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融洽征纳关系,体现征纳双方平等的权力和义务,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把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活动推向深入,正成为一个人们关注的话题。
笔者总结多年来的工作经验,谈谈自己的浅显看法,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当前纳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纳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纳税服务观念还不够强。
多年来,征纳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
存在着管理者与被管理的不平等关系,税务机关管理理念存在过错推定,把纳税人设想为偷税逃税犯,不相信他们能够依法自觉纳税。
税务机关和干部偏重于管理和执法,忽视纳税服务,没有将其提升到法制化的层面。
二是纳税服务体系不健全。
没有建立专门纳税服务机构,尚未建立纳税服务考核机制,没有形成一套从可行性分析、决策、实施到效果评价、信息反馈、服务监督、业绩考评和责任追究的纳税服务工作机制。
三是纳税服务的层次较低。
近年来推行的首问责任制、一站式服务和多元化申报方式、电子缴款、文明用语、礼貌用语等等,这些项目尚不系统,与真正意义的纳税服务还有很大的差距。
具体表现在:形式不统一、个性不鲜明、特色不突出、服务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纳税服务的手段滞后。
纳税服务偏重于口头上、材料中、墙壁上的服务,流于形式,缺少长效发展机制,纳税服务科技化、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
二、优化纳税服务的对策思考 近几年来,各地税务机关在加大征管工作力度的同时,从软件硬件上加大了对纳税服务建设的投入,各地的纳税服务建设取得长足的进步,服务形式由原来的简单不系统逐步走向规范与合理,申报方式正由单一逐步走向多元化,缴税方式正由程序复杂,内容繁琐,逐步走向科学简便易行,特别是新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实施后,为纳税人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成为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
税务机关如何深化纳税服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转变思想观念,是优化办税服务的前提 只有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提高办税服务质量,彻底消除征管改革带来的征纳关系中诸多不利影响,才能取得创建工作的实效。
为此,我们一是要求干部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并做到举止文明,态度热情,推行文明用语,杜绝服务禁语。
二是坚决推行五项制度,即纳税人上门办税、咨询推行“首问责任制”;简化办税程序、限时服务推行“服务承诺制”;新政策出台推行“培训公告制”;征纳双方发生矛盾推行“自问律己制”;发生群众举报投诉推行“责任追究制”。
三是真情慰问,努力融洽征纳关系。
每年盛夏季节,局领导总是深入企业车间慰问一线工人,表达国税部门的一片真情。
四是加强税法宣传,不断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近几年来,我们坚持税法宣传例会制度,并利用黑板报、公告、有线、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使依法纳税的观念深入人心。
(二)提高自身素质,是优化办税服务的基础纳税服务搞的好不好,关键是人,搞好素质服务,必须提高纳税服务岗位人员业务素质,加强纳税服务队伍建设。
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纳税人逐渐成为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税务机关的征管活动均以纳税人为中心来开展。
纳税服务人员只有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科技文化素养,充分掌握政策,并能熟练运用业务知识,才能为纳税人提供政策服务,使纳税人及时了解政策导向,提高办税效率。
一是纳税服务人员要能够充分掌握并熟悉专业业务知识与技能,正确应答纳税人提出的税收方面的问题,帮助纳税人解决纳税方面的问题,按要求搞好服务。
比如,税务咨询是纳税服务工作中业务性最强,也最具权威性的工作,要在税务咨询岗位引入高素质的复合型专业人员进行咨询,以避免口径不一、政出多门的现象。
二是纳税服务人员要加强自身修养,强化职业道德,认真学习和正确运用政策,规范自身的行为,为纳税人提供他们真正想要的服务。
三是纳税服务人员还要掌握一些心理学和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事事为纳税人着想,帮助纳税人克服在纳税方面的心理障碍,引导纳税人正确纳税。
因此,税务机关要从干部思想教育入手,严格公务员考评制度,选好用好纳税服务专门机构人员,激发纳税服务人员提高自身素质的积极性,为全心全意做好各项税收服务工作提供素质保障。
(三)创新服务方式,是优化办税服务的手段 一是提高服务的科技含量,实现纳税手段的新突破。
针对部分纳税人人工办税出现的办税人员拥挤、办税效率低、办税成本高等弊端,充分运用电子、通信等现代化科技手段改造税收管理,使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从繁杂的办税事务中解脱出来,为纳税人提供从税务登记、发票发售、咨询服务、申报缴纳等一系列方便、快捷、经济、高效服务,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轻松办税”的愿望。
同时,要针对部分企业人员素质低的问题,可以不定期为企业办税人员开办网上办税技术辅导班,采用搭建测试平台、实行现场测试的办法对企业办税人员进行网上办税辅导,确保企业办税人员全面掌握网上办税技术。
二是积极探索个性化服务,实现纳税服务形式的新突破。
针对不同纳税人的特点和需求,主动提供更加周到细致的个性化服务,及时解决纳税人的合理要求,把纳税服务渗透到日常管理和依法行政中。
同时积极开展征纳双向互动服务,建立固定的收集纳税人意见和进行反馈的渠道,努力减少信息不对称,增进征纳双方的了解沟通和双向互动。
三是精简报送资料,降低办税成本,减轻纳税人负担。
开展联合办证,降低办税成本,对税务登记、认定管理、发票管理、申报征收等环节需要纳税人报送的涉税资料逐项进行清理,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报表资料按照“一户式”存储要求在电脑中进行备案,目前,各基层分局已经建立健全了企业档案资料库,并在局域网内资源共享,凡需要使用企业资料的,一律可以从资料库中调取,企业不必重复报送,为纳税人留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
四是优化办税流程,提高办税效率。
实行办理告知制度,税务机关在受理纳税人涉税申请资料的同时,除受理即办类业务外,必须向纳税人出具统一格式的《涉税事项受理回执》,书面告知纳税人所申请的哪种涉税事项已经受理,以及什么时间到领取批复,并告知国税机关的服务联系电话和服务人员姓名。
同时,优化了岗位和职能设置,对每一项涉税业务,逐项规定了各个岗位的工作办理时限,严格实行工作完成时限管理,并由下一岗位负责对上一岗位的工作完成时间和质量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能够在向纳税人承诺的时间内,保质报量地完成好各项工作。
通过内部流转机制,实现了办税厅窗口对纳税人“点对点”的服务,消除了以往纳税人频繁转换办税窗口或者在办税厅、分局、区局之间奔波往返的现象。
五是推行办税公开,规范税收检查。
以办税公开栏、执法监督卡等形式为载体,大力推行公开办税依据、办税程序、收费标准、违章处罚、办税结果、案件查处、岗位职责和工作纪律等“八公开”制度。
让纳税人明确办税流程、缴税依据、享受税收优惠应具备的条件、以及提交的各项审批的批复时限等,纳税人提供更加宽松的税收环境。
在税务检查方面,推行下户派遣制度,实行一次到户、综合采集,税务人员到企业实施各项调查和检查,由部门负责人签发派遣单,对纳税人有关涉税事项,进行执法提醒,同时认真做好查前、查后服务,及时反馈检查结论,同时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避免问题再次发生的建议,并指导纳税人做好账务调整、税款入库工作。
总之,优化纳税服务,和谐征纳关系,就要从根本上拓宽服务的内涵,实现纳税服务内容的新突破。
如何建立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的认识
服务相对应。
这一基本关系的内在要求必然是:公民作为纳税人,应享有充分的权利,如决策权、监督权、良好服务的要求权等,以便确保政府的行为符合他们的要求;政府作为用税人,必须把纳税人的利益放在核心位臵,时时处处考虑自身的行为是否让纳税人满意,以便源源不断地获得纳税人的税收支持;税收机关作为征税人,必须依法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为纳税人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不断降低税收奉行成本、提高纳税遵从度。
因此,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税收征纳规范有序,需要征纳双方关系和谐融洽。
如果税务机关执法不公、执法不文明,不仅不能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更重要的是容易引发社会矛盾,产生不和谐的因素;如果纳税人不能依法纳税、诚信纳税,就不能使税收调节达到预期的目的,也达不到税收促进经济协调发展、促进公平正义的要求,只能是加剧社会的不和谐。
二、当前税收征纳关系的不和谐之处 这些年,税务部门为了提高征收效率,完成收入任务,狠抓科技兴税、完善规章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优化税收服务,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税收收入连续增长,较好地满足了国家改革、发展和稳定的财力需求。
但是,我们也不无遗憾地看到一些问题,如征管成本不断攀升、收入的边际效力递减等,特别是征纳关系之间存在着不和谐的现象。
大量的征管实践显示,一些纳税人不懂法、不守法,一些税务干部执法不规范、服务意识不强,常常导致征纳之间出现摩擦与碰撞,不但影响了税收执法秩序,增加了征纳双方的工作和生产经营成本,而且有碍社会的安定和谐。
在基层国税,征纳双方的不和谐主要体现在: 1、税收政策执行不够规范。
依法治税是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天职,但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并不能做到真正的依法征收。
首先,个别税务人员执法不公。
由于税收行政行为的存在一定自由裁量权,个别税务人员在不构成犯罪的执法领域内,将法律变成了个人行使权力的工具,执法行为因人而异、因事而异,“人情税”、“关系税”并不能完全消除。
比如,在个体税收定额的核定与调整中,尽管实行了电子操作、阳光评税,但税务人员在数据采集时,对“关系户”申报不真实的定额数据,采取默许态度,而事后的监察也是流于形式,造成个体税收定额不公,使纳税人在心里上失去平衡。
二是税务人员整体素质偏低。
从现有基层国税人员结构看,在年龄结构上,由于国地分家后进人从严,使基层国税机关出现老龄化的趋势,四十岁以上年龄段的人员比例超出二分之一,普遍存在工作热情不足、责任心不强的现象;在知识结构上,由于长期从事一些日常简单税收的征收与管理,基层国税机关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基础脆弱,精通税收政策、财务会计知识、税收相关法律以及电脑知识的尚达不到四分之一,无法胜任电脑查账、涉外税收等复杂业务的要求。
三是地方行政干预。
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将税收作为营造宽松环境的突破口,违背税收政策许诺税收优惠条件,或是出面干涉税收行政行为。
比如,税务机关对招商引资而落户的企业开展稽查,往往要受到很多条件限制,查出后问题又要在处罚上让步,纳税人从中“受益”后,形成了遇事找政府的恶性循环,违背了税法的严肃性。
四是各地税务机关执法大相径廷。
在个体、私营企业的税收征管上,由于这一类的纳税人普遍未建账,收入很难核实,所以各地在税款的核定悬殊较大,形成了地区间差别。
比如,对于麻将席的税收定额,有的县市依据机器台数管征从宽、有的县市依据耗电量管征从严,税收负担的不平等,造成纳税人竞争的不平等。
由于税务执法行为不够规范,纳税人在缴纳税收过程中出现了一种攀比的心理,不是首先考虑法律是如何规定,而是去关注其他人缴或未缴、缴多缴少,对税务机关的执法产生抵触情绪。
2、征税主体纳税服务缺失。
近年来,伴随着征管模式的不断转换,各地税务机关积极探索纳税服务,但受历史因素影响太深,在纳税服务的观念、服务的深度和广度都还存在不尽人意的地方。
一是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理念尚未完全建立。
在国家本位理念支配下,税务主体在长期的税收工作实践中形成了一种重管理轻服务的思维定式,部分税务人员认为自己和纳税人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在服务中仍然存在生、冷、硬、顶的现象。
更有少数税务人员在纳税人面前盛气凌人,吃、拿、卡、要、报等等,严重影响了国家公务员的形象。
二是税务机关的管理模式不利于纳税服务的开展。
我国历次税收征管改革的重点都是对系统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责、权、利的调整,很少关注到纳税人的需要,很少关注服务的问题。
税务机关大多从自身管理便利的角度出发,逐级制定管理办法和措施,然而这些办法和措施过于繁杂,对纳税人的要求较严,使纳税人围着税务机关转,在实施过程中忽视了对纳税人权益的保障。
比如,有些工作流程过分注重内部监督制约,导致本来简单的事情复杂化,让纳税人无所适从;三是税务机关内部还未能建立协调高效的纳税服务机制。
目前,税务机关内部还缺乏为纳税人提供整体、高效服务的组织运行模式,缺少统一规范的税收服务考核评价机制,各部门分工不同、各守其责,在纳税服务上经常出现相互扯皮和推诿现象,造成纳税服务的缺位和低效。
比如,在CTAIS申报过程中,由于部门协调不到位,导致纳税人碰到技术问题难以及时解决。
请问“营业税、消费税”分别是地税和国税的征纳范畴吗
晕
这位朋友,我想你先得明白什么是“动产”与“不动产”的含义。
所谓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态改变的财产(一般是指建筑物)。
反之,则为“动产”。
你公司销售的货车属于地税征收的消费税税目,你所缴纳的消费税额=营业收入×税率下面是小汽车征收消费税税率的详细:1、小轿车 气缸容量(排气量)在2200毫升以上的(含2200毫升) 8% 在1000毫升~2200毫升的(含1000毫升) 5%在1000毫升以下的 3% 2、越野车(四轮驱动)汽缸容量在2400毫升以上的(含2400毫升) 5%在2400毫升以下的 3% 3、小客车(面包车)汽缸容量在2200毫升以上的(含2200毫升) 5%在2200毫升以下的 3%因为你产生了消费税,自然就产生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税”,这我就不多说了。
本月底做好账,于次月8号之前缴纳“综合申报表”(即由多税种组成的综合申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到地税办税服务厅。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有:烟、酒及酒精、鞭炮和焰火、化妆品、护肤护发品、汽油、柴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十一种商品。
另外,你公司销售汽车与“营业税”无关如果你单位销售的是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征收消费税机动车,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简易办法依照4%的征收率计算税额后再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
好了,累死我了
给我加分啊
如何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
优化纳税服务 构建和谐诚信的税收征纳关系---在纳税人满意科室评议活动中情况汇报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以贯彻落实税收法规为目的,通过多种方式,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正确及时地履行纳税义务,充分满足纳税人的合法需求,维护纳税人权益的一项综合性税收工作。
近年来,在省市县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求实创新,紧扣“构建和谐涟水国税”的主题,按照“和谐共建、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实施服务工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更新服务理念,把握纳税服务工作新形势在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纳税服务工作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更承担着艰巨的历史使命。
为推动纳税服务工作全面、深入、扎实开展,分局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全新的服务理念,始终将优化纳税服务作为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措施,通过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培训、走访、调研等多种手段,更新观念,不断加强分局人员服务意识的培养,充分认识到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是开展多形式的评先进、树典型活动。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评先进、树典型活动,举办岗位讲座,普遍增强岗位服务意识,涌现了李文峰、朱延智等市局“办税服务明星”。
二是开展多形式的干部综合素质教育。
通过深入开展理论教育、警示教育和法纪教育等,坚决防止、纠正和严肃查处“吃、拿、卡、要、报”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扎实开展行风建设。
三是开展多形式的“感受纳税人”活动。
定期开展“深入企业”“假如我是纳税人”系列活动,以第三方的身份全程随同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亲身感受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的种种困难,从而不断改进服务质量、优化办税流程。
二、狠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纳税服务机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没有一套规范、合理的制度体系,纳税服务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近年来,我们第一税务分局不断加强纳税服务制度体系建设,将各项服务行为制度化,使纳税服务人员岗位明确、职责清晰,消除了服务工作中的随意性,增强了操作的规范性,纳税服务工作逐步走上标准化。
一是建立了一套规范的执法机制。
按照总局、省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建立起一套覆盖征、管、查全方位、运转顺畅的长效工作机制,把纳税服务真正融合到税收工作的全过程。
在征收环节,为纳税人提供“全程”一站式的优质高效服务,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更方便、更快捷、更满意;在服务环节,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制定了文明办税服务、办税服务厅日常规范管理、办税服务纪律、否定报备、失职追究、同岗替代等若干实务制度,另一方面对纳税人进行全面的政策辅导,帮助解决涉税问题。
二是严格遵守上级纳税信用等级评价机制。
通过加强国地税协作,规范纳税信用评定的内容、标准和程序,初步建立和推行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分类服务制度,对于纳税信用等级不同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管理与服务方式。
三是建立了一套内外结合、科学合理的纳税服务考核、评价、监督机制。
通过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和操作性强的纳税服务考核制度和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了纳税服务的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并坚持采用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定期考核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方法,不断加强对纳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的评价。
同时,在县局组织下通过发放信函、问卷,组织访谈、会议,聘请特邀监察员等形式,定期征询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
三、优化服务环境,稳步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办税服务厅是体现优化服务的载体,办税窗口是联系征纳关系的桥梁和纽带。
按照“环境整洁优美、服务设施齐全、行为举止规范、办事制度公开、遵纪守法高效、纳税人方便满意”的标准,始终坚持硬环境建设和软环境建设“两手抓”,全面优化纳税服务环境。
一是改善办税服务厅硬件环境建设。
按照省局《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不断改造办税设施,合理划分办税服务厅功能,规范窗口设置,办税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目前,办税服务厅配备了24小时自助办税机,纳税人可通过触摸屏及时查询办税流程和涉税信息,做到办税指南一触便知。
设立了咨询服务台和税收法规公告栏,免费向纳税人提供人工咨询服务,及时发放税收宣传资料,发布各种税收政策。
开辟了填表区和休息区,填表区为纳税人提供办公用具,方便纳税人填写表单;休息区配备便民座位、饮水机和公用电话,布置各类花卉盆景,为纳税人营造舒适的办税环境。
二是完善人性化的服务软环境。
办税服务厅在日常工作中,确立了“真心为人、真情感人、真诚助人”的“三真”服务方针,坚决杜绝“话难听、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四难”现象。
积极推行“一张笑脸、一杯茶水、一部电话、一个咨询台、一本意见簿”的“五个一”服务。
同时,各为解决部分纳税人“网上申报”操作问题,在大厅均配备了网上申报自助设备,安排专人进行“网上申报”业务辅导。
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积极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最简、最优、最快,在第一时间内为纳税人办结纳税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