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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安全演讲稿

时间:2015-05-05 12:00

求一篇关于安全稳定的演讲稿,我是一名军人

今天,陪我一起到这里参加比赛的是我的母亲,本来,坐在她身边的应该有我的父亲。

可就在几天前他去执行任务,就再也没有回来。

父亲走了

我把这篇演讲献给我的父亲和那些为共和国而倒下的军人

在我给父亲清理遗物的时候,我找到了一把尘封已久的战刀。

就是这把锈迹斑斑的战刀,却记录了三代中国军人的情怀。

  记得小时候,总爱听爷爷讲过去的故事,年迈的爷爷总是抚摸着这把从日寇手中夺过的战刀,追忆那一个又一个悄然倒下的战友。

站着是座山,倒下还是那道梁。

硝烟弥漫的战场永远回荡着一个悲壮的声音:宁为战死鬼,不做亡国奴。

他们用血肉向世界正告,中国人民不可欺,不可辱。

父亲接过爷爷手中的战刀,是在炮声隆隆的老山前线。

那年我还不满5岁,只记得整个家属大院一片死寂,只有我们几个顽童还唱着童年的歌谣;只记得几乎每天都有一辆吉普车进来,然后就是那种撕裂空气的哭喊,于是,我们知道某某某的父亲光荣了。

殷红殷红的鲜血浸透南疆的沃土,不灭的英灵长眠在千里的边防。

生为祖国而生,死为人民而死。

父辈们用血肉向世界正告:中国神圣的领土不可侵犯。

就是怀着对英雄的崇拜和对橄榄绿的神往,我从父亲手中接过战刀,走进军校的大门。

当往昔的长发飘逸变成今天的刀枪林立;当轻歌曼舞醉明月的都市喧嚣变成瀚海阑干百丈冰的戍边生活;当那个梦中造就英雄的造化世界变成脱皮掉肉的默默无闻,我在问自己:放弃名牌大学的挥斥方遒,选择直线加方块的枯燥军营值得吗

  当1998年3月我得到一位老学长不幸因公殉职的噩耗,更引起我深深的思考。

学长志愿来到海拔5000多米的空喀拉哨所,晶莹美丽的冰雪世界,却是那么残酷无情,那里被称作鸟飞不过的生命禁区,那里的含氧量不到内地的一半,走一步相当于内地头顶20公斤的重物行动。

哨所面对洁白的冰川却只能到山下10多公里的小河背水,学长就在下山背水的途中献出了年仅23岁的生命。

  亲爱的朋友们,你可曾知道在空喀拉哨所,像我的学友那样,因为去小河背水长眠在雪山之上的中国军人就有27名。

如果不选择从军,他们也可以成为勤劳致富的开拓者;他们也可以成为商海搏击的弄潮儿;他们也可以在花前月下享受生活的芬芳。

可是,他们就因为一桶水悄然无声地离开人世,难道他们的价值就是一桶水吗

  我问自己,也问父亲,父亲给我讲起红旗拉甫5042前哨的一件往事:哨所指导员的妻子叫崔艳,她先后三上红旗拉甫,都因为大雪封山,只能用电话听一听熟悉而陌生的声音。

当她带着两岁的女儿阳阳算好时间第四次来到边防时,这年提前到来的大雪封住了通往哨所的惟一小路,当崔艳遗憾又不能见到丈夫的时候,两岁的阳阳因感冒引发高原肺水肿,永远留在了雪山之上。

当凄厉的咒骂声在雪山回荡,当山上的指导员痛苦地撕打自己:阳阳,爸爸对不起你啊

为什么

为什么死的不是我

阳阳,你还没来得及叫一声爸爸呀

连长命令:全连鸣枪升旗,为阳阳送行

当崔艳看到雪山之上高高飘扬起庄严的五星红旗,她什么也没说,悄悄离开了红旗拉甫。

在那一刻她深深懂得了什么是军人的情怀

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是军人的情怀

献了青春献终生,献了终生献子孙,是军人的情怀

亏了我一个,幸福十亿人是军人的情怀

你选择了军营,你就别无选择,因为你肩负的不是个人的荣辱毁誉,生死存亡;不是一家一户的幸福美满,合家欢乐;你肩负着的是一个泱泱民族生息繁衍的家园

  从那一天起,我发誓要做一名好兵,要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因为我懂得了战刀传到我手中的真正意义。

  当我在抗洪大堤水米未进堵决口、战洪魔的时候;当我在大理苍山日夜奋战灭大火、保家园的时候;当我在滇池湖畔清淤障、迎世博的时候,我心中感到无比的自豪与骄傲,因为人民对我们说:关键时刻我们需要人民解放军

  岁月磨砺了我守卫的坚毅,江河清洗了我奉献的思想。

  我牢牢记住妈妈告诉我的:中国要有山的脊梁,江的气魄,海的胸怀

  我牢牢记住老师告诉我的:一个兴盛民族背后必定屹立着一支强大的军队

  我牢牢记住,父辈将战刀传给我,也把用鲜血和青春捍卫共和国每一寸热土的使命传给了我。

我发誓,紧握战刀,不辱使命;捍卫祖国,矢志不渝

部队安全演讲稿2000字

部队安全演讲稿  战友们,在现实生活中,您最需要什么

是物质金钱,还是功名利禄

如果让我来回答,我会说:我最需要安全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安全在我心中”。

  “孩子,绕过前面的石子”,这是母亲在我蹒跚学步时的指点。

“当心,路上的汽车啊

”这是父亲在我飞车上学时身后的叮咛。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这是现在我们大家必须坚定的信念

  是的,生命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因此我们更要万分珍惜,曾记得我参观了一次交通事故展览,在惊心的一幅幅事故插图、一行行沉重的数字面前我深深地体会到了什么是血的教训………。

曾流过泪、曾悔过恨,因事故致残的老人在这里声泪俱下,失去亲人的孩子在这里泣不成声,她给台下的叔叔伯伯们念得那封信,仿佛在整个展厅里响着,那失去父爱,凄凉酸楚的童音,使在场的每一个人无不留下了热泪。

  安全知识的贫乏,安全意识的淡薄,总是能让我们听到一幕幕血的教训:1992年月12月5日,一辆车因超载超速,转向不及,在连续撞坏15根隔离桩后,翻入右侧水渠中,造成18人死亡;1998年8月19日,一辆车因方向盘失灵,翻入拉萨河中,造成驾驶员和另外5名战士死亡;2007年1月5日,又有一辆车失控撞到护栏后侧翻,致使一名干部死亡。

这些惨剧,无不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最鲜活的案例,无不是因为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责任心不强,安全措施不完善而造成的

  是的,那一个人不愿笑语常在,那一个家庭不意幸福美满,那一支部队不愿稳定发展,那一个国家不愿繁荣昌盛,安全就如一根七彩的丝线,把我们这一个个美好的愿望连接起来,构成一个稳定、祥和、五彩缤纷的美好世界。

然而现在有的人总是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我不会那么倒霉,于是开快车,开霸王车,不假外出,进入不健康场所等等,在这些人的身还是会出现,这些人的行为是对单位的不负责任,是对家庭的不负责任,更是对自己本人的不负责任。

  战友们,您也许不会忘记那惨痛的一幕幕:噩耗传来,家中的老父亲老母亲一夜之间因思念儿子住进医院;妻子不省人事,痛心疾首;而他那未上学的孩子却哭喊着爸爸、爸爸,你怎么还不回家……,这一切的一切都在警示着我们,都在告诫着我们:发展离不开安全,面对这一例例血的教训,一个个惊人的数据,我们有何理由不讲安全呢

我们有何理由不去抓安全呢

我们又有何理由不去把安全牢记心间呢

假如因为工作中的一时疏忽,给国家,给他人,给自己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将给我们的家庭带来多么大的灾难

将给我们的家人带来多么大的精神创伤

  战友们,前车辙后车鉴,他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教训,难道不使我们警惕吗

难道不让我们心痛吗

难道不让我们把珍惜生命,遵章守纪铭刻在心吗

愚者用鲜血换来教训,智者用教训避免流血。

战友们,假如我们每个人都能以他们为戒,重视安全,珍惜生命,那么我们就能拒事故于与千里之外,尤其是对从事军人这一特殊职业的我们而言,听不进安全第一的劝告,是耳朵的幼稚;不懂的防范为重,责任重于泰山的人是心灵的幼稚;不尽职尽责,排除各种安全隐患,还他人以安全则是行为的幼稚。

  战友们,当我们沐浴在新世纪明媚的阳光下时,我为我们取得的成绩而鼓舞,我为伴随着我们走过风雨的安全而欢呼

那么,为创造部队明天的辉煌,让我们一起记住,安全警钟长鸣,安全在我心中

以安全为主题的600字演讲稿

隐私和隐私权隐私,是指个人与社会公共生活无关的而不愿为他人知悉或者受他人干扰的私人事项,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⑴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肖像、住址、电话、E-Mail等;⑵个人私事,包括婚恋、避孕、堕胎、收养、疾病等;⑶私人领域,如身高、体重、三围、日记、卧室等。

隐私权,又称“宁居权”、“独处权”,是指个人有依照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隐私不受侵害的权利。

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公民对于自己与社会公共生活无关的私人事项,有权要求他人不打听、不搜集、不传播,也有权要求新闻媒介不报道、不评论以及不非法获得。

二、是公民对于自己与社会公共生活无关的私生活,有权要求他人不得任意干扰,包括自己的身体不受搜查,自己的住宅和其他私生活区域不受侵入、窥探等。

隐私权具有以下特征:1、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隐私权是自然人个人的私的权利,并不包括法人,尤其是企业法人实际上就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不具有隐私所具有的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本质属性;2、隐私权的客体包括私人活动、个人信息和个人领域。

3、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受公共利益的限制。

隐私权的保护并非毫无限制。

应当受到公共利益的限制,当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依公共利益的要求进行调整。

当隐私涉及共同利益、公共需求、政治利益时,法律就要偏向于后者,因为它符合大多数人的需要,从长远来看,根本上也符合隐私权主体的利益。

恩格斯曾经指出:“个人隐私一般应受到保护,但当个人私事甚至阴私与最重要的公共利益-政治生活发生联系的时候;个人的私事就已经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私事,而属于政治的一部分,它不受隐私权的保护,应成为历史记载和新闻报道不可回避的内容”。

来自: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隐私权的法律保护一、国际人权法对公民隐私的保护《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二条规定:“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荣誉和名誉不得加以攻击。

人人享有受法律保护,以免受这种干涉和攻击。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七条规定:“一、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得加以任意或非法干涉,他的荣誉和名誉不得加以非法攻击。

”一些区域性人权公约也有类似规定,国际人权法所保护的公民隐私与国内法所保护的公民隐私在基本内容方面是相同的,但是前者更偏重于对国家行为的规范:(1)政府机构不得非法侵犯公民的隐私,任何国家机关非法侵害本国公民隐私权的行为,都是应当受到禁止的,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国家作为公约或者条约的签字国应当通过国内具体法律制度之设定,使隐私得到切实的保护。

二、宪法对公民隐私的保护绝大多数国家宪法都直接或间接规定了保护个人隐私权的内容,尤其是对居住不受非法侵扰、通信秘密受保护之规定很普遍。

宪法中关于隐私权保护的直接或间接规定,也是其他法律从不同角度对隐私权保护提供了依据。

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禁上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宪法的这一条规定可认为是对隐私权的直接确认与保护,并且明确禁止两种侵害私生活安宁的侵权行为: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宪法的这条规定,为刑法和民法对公民私生活安宁之分别保护,提供了依据。

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究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这条观包括对公民通信两个方面的保护,一是对通信自由的保护,二是对通信秘密的保护。

前者属于自由权的范畴,后者则属于隐私权的范畴。

三、刑法对公民隐私的保护刑法虽然没有直接使用“隐私”或“隐私权”等概念,但其中的几个条文可以理解为包括了对公民隐私的保护。

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机关非法侵犯,违法侵犯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刑事处分。

”这是一条宣示性的规定,反映了我国刑法对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的一般态度。

如果其他法律法规将隐私权解释为身权之一部分,隐私权也就当然受刑法的保护。

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非法管制他人,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搜查或侵入他人住宅,属于侵犯公民隐私的情形之一种,对公民个人私生活的侵入。

刑法的这一条规定有利于公民私生安宁的保护,也可看作是对我国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具体化。

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隐匿一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邮电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隐匿、毁弃他人信件,属于侵犯通信自由权利的行为。

而私拆他人信件,不仅侵犯了他人的通信自由权利,也毫无疑问侵犯了他人通信秘密的权利,属于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权的行为。

四、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法院开庭进行民事审判,是一种行使国家公权的活动。

当事人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会提出一些证据,法院也可能依职权收集证据。

这些证据可能会涉及个人,包括当事人和案外人的隐私。

于此情形,有关当事人得请求“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人民法院应当允许。

人民法院也可主动裁定某些证据不在公开开庭时出示,以保护当事人或案外人的隐私权。

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多个条文涉及对公民个人隐私权的保护。

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控告人,检举人不愿公开姓名的,在侦查期间应为其保密;第六十四条规定,被告人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第七十九至八十三条规定,搜查必须有合法手续。

五、民法的有关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和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民法通则没有直接规定对公民个人隐私权的保护,但由于一般性地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受到法律保护,这便为司法解释留下了较大的空间。

一般认为,隐私权应当属于人格尊严的一个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名誉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1993年8月7日)中再次强调指出:“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文中有披露隐私的内容,致使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这一司法解释在总体上与前述司法解释相仿。

严重侵害公民隐私权的行为包括:(1)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包括非法搜查行为;(2)严重侵犯公民的通讯自由和通信秘密的行为;(3)有关专业人员违反职业道德要求或行业管理法规,泄露业务上知悉的他人隐私而给受害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4)其他严重侵害隐私权造成受害人人格尊严重大损害及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六、其他法律对公民隐私的保护其他法律尤其是行政法律法规中也有从不同角度保护隐私权的规定。

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隐私予以特别保护;调整房东与承租人关系的法律法规对承租人的隐私给予保护;有些国家有关计算机与数据的立法对公民的隐私予以保护。

由于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常成为侵犯隐私的主体,所以国家赔偿法中对此作出了专门规定。

由于新闻媒介常成为侵犯隐私的主体,一些国家的新闻立法对此作出了专门规定。

劳动立法应当对工作场所的隐私权保护与限制问题作出相应规定。

此外,法律对医生、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员的职业规范也作出特别规定。

来自:金栋法律咨询网-----------------------------什么情况是侵犯了隐私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经bmk333查找相关法律资料,我国法律涉及隐私权内容主要有如下条款,列出供大家参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 日期:1990-12-05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158.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原139条) 159.以侮辱或者恶意丑化的形式使用他人肖像的,可以认定为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160.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原140条) 161.公民死亡后,其名誉受到侵害,使其配偶、父母、子女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受到损害的,受害人可以提起诉讼。

162.盗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称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侵犯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

(原141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第二百五十二条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三条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关于法制安全的演讲稿800字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你们能否健康成长,不仅关系到一个个家庭的幸福,而且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兴衰成败。

所以,我们的社会,我们每个人(包括你们自己),都有责任和义务保障你们的健康和安全。

今天,我要讲讲与你们的健康和安全息息相关的,有关小学生突发事件应急的一些知识。

那么什么是突发事件呢

所谓突发事件,是指那些突然发生、无法预知、带有异常性质,对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具有一定危险性的事件。

那么我们作为小学生面对突发事件该怎么办呢

该怎样自救呢

下面先讲一个例子:《自救知识助12岁被绑少年逃生》(例子中的小平做得多好呀),这个例子就是一个典型的突发事件案例,之外,还有很多突发事件,如:交通、火灾、不小心落水、路上被人抢劫、敲诈和勒索等等。

首先从突发交通事故说起吧

先介绍一些案例:1、马路上捡拖鞋小孩被撞亡有一男童在如城的一条马路上被一辆小型农用车碾轧身亡。

目击者郭先生称,被撞的男童看上去只有五六岁,当时他要到路中间捡一只自己掉了的拖鞋,恰巧驶过一辆小型农用车。

飞快行驶的农用车猛打方向盘,车头虽然勉强擦过,但车前身将男童带倒,车后轮紧跟着从身上轧过。

“小孩的上半身碾得血肉模糊。

”事发路段是一条3米左右宽的村中小路,没有人行横道和交通指示灯。

男童被撞后,住在路边民房的男童的母亲慌忙跑来。

2、2005年5月30日下午4时30分,林梓镇一8岁的小学生卢某,放学后到对而小店买东西,在横穿公路时,被一辆由南往北急驶而来的河南人开的半挂车撞倒。

顿时,卢某的口、鼻腔鲜血外冒,伤势十分严重。

后由天元城管队员用摩托车将他送医院抢救救活的。

同学们,你们看看,这就不守交通的后果,多可怕呀

至于随意横穿公路造成交通事故的案例,真是举不胜举。

①一个小男孩坐车时要撒尿,横穿公路时被车轧死。

②一成年人到井冈山出差吃完晚饭回家,由于也喝了点酒,半路上内急,下车小便,在横穿公路时不幸被车撞死。

人们说,交通事故猛于虎。

可是老虎再凶,也只能一口吃掉一个人,而交通事故则会一口吞噬几个甚至几十个人的生命。

综观这么多起交通事故,我们不难发现,我国交通事故频发的根本原因,就是人们不珍惜生命,不遵守规则。

学生是道路交通行为中的弱势群体,大家在参与交通的过程中,怎样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呢

首先,我们都来反省一下我们自己或身边同学的交通行为,同学们想一想,你放学时是否曾经有过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是否曾因自己不安全的交通行为而给自己带来过一些伤害。

同学们,你们当中很多人每天好几趟往返于学校和家庭之间,途中又大多要走马路,不管步行也好,坐车也好,总要避让来往的车辆。

但是,你们当中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不强或缺乏交通安全常识。

想想看,当你们走在马路上时,是不是有同学追追打打

是不是有同学边走边看书

是不是有同学随意横穿公路

现在,彭老师教大家学习三大本领:一会走路、二会骑车、三会乘车(这三个“会”的含义就是要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1、走路时,要走人行道或在路边行走,过马路时,左右看,红灯停、绿灯行,不乱跑、不随意横穿,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攀爬栏杆,遵规矩、保生命。

2、乘车时,等车停稳先下后上;坐车时不要把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也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

3、不要搭乘超载车。

更不要坐农用车,尤其是人货混装车。

4、在道路上遇到突发事件,要立即去找大人帮忙。

5、遇到交通事故,拨打120或110报警电话,同伴被车撞倒,要记下撞人车辆的车牌号,车身颜色或其它特征。

我将大家骑车走路的一些基本常识编成了一首小歌谣:走路要走人行道,不在路上打和闹。

不骑快车不抢道,靠右行车要记牢。

转弯慢行仔细看,不急躁来不猛拐。

遵守交规习惯好,健康平安幸福长。

同学们,只有保证了健康和安全,才能创造美好的未来,大家一定要养成文明交通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放学时一定排队,不这随意横过马路。

只要大家始终把交通安全牢记在心,落实到行动,我相信,我们完全可以远离交通事故。

同学们你能做到吗

好,现在就向同学们说说突发火灾事故的有关知识:人们的生活离不开火。

但是火如果使用不当或者管理不好,就会发生火灾,严重威胁人们的生活,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国家的建设发展造成巨大损失。

对此,同学们都应该有所了解,并掌握一些基本知识。

一、对轻微的火情怎样紧急应付

形成火灾的,应及时报警。

对突然发生的比较轻微的火情,同学们也应掌握简便易行的,应付紧急情况的方法。

1、水是最常用的灭火剂,木头、纸张、棉布等起火,可以直接用水扑灭。

2.用土、沙子、浸湿的棉被或毛毯等迅速覆盖在起火处,可以有效地灭火。

3.用扫把、拖把等扑打,也能扑灭小火。

4.油类、酒精等起火,不可用水去扑救,可用沙土或浸湿的棉被迅速覆盖。

5.煤气起火,可用湿毛巾盖住火点,迅速切断气源。

6.电器起火,不可用水扑救,也不可用潮湿的物品捂盖。

水是导体,这样做会发生触电。

正确的方法是首先切断电源,然后再灭火。

二、遭遇火灾如何正确脱险

遭遇火灾,应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自救逃生,减少人身伤亡损失:l.一旦身受火灾危胁,千万不要惊慌失措,要冷静地确定自己所处位置,根据周围的烟、火光、温度等分析判断火势,不要盲目采取行动。

2.身处平房的,如果门的周围火势不大,应迅速离开火场。

反之,则必须另行选择出口脱身(如从窗口跳出),或者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水淋湿衣服、用温湿的棉被包住头部和上身等)以后再离开火场。

3.身处楼房的,发现火情不要盲目打开门窗,否则有可能引火入室。

4.身处楼房的,不要盲目乱跑、更不要跳楼逃生,这样会造成不应有的伤亡。

可以躲到居室里或者阳台上。

紧闭门窗,隔断火路,等待救援。

有条件的,可以不断向门窗上浇水降温,以延缓火势蔓延。

5.在失火的楼房内,逃生不可使用电梯,应通过防火通道走楼梯脱险。

因为失火后电梯竖井往往成为烟火的通道。

并且电梯随时可能发生故障。

6.因火势太猛,必须从楼房内逃生的,可以从二层处跳下,但要选择不坚硬的地面,同时应从楼上先扔下被褥等增加地面的缓冲,然后再顺窗滑下,要尽量缩小下落高度,做到双脚先落地。

7.在有把握的情况下、可以将绳索(也可用床单等撕开连接起来)一头系在窗框上,然后顺绳索滑落到地面。

8.逃生时。

尽量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用湿衣物包裹身体。

9.如身上衣物着火,可以迅速脱掉衣物,或者就地滚动,以身体压灭火焰,还可以跳进附近的水池、小河中,将身上的火熄灭,总之要尽量减少身体烧伤面积,减轻烧伤程度。

10.火灾发生时,常会产生对人体有毒有害的气体,所以要预防烟毒,应尽量选择上风处停留或以湿的毛巾或口罩保护口、鼻及眼睛,避免有毒有害烟气侵害。

同学们,以上讲的就是有关火灾的一些防范措施,同学们听懂了吗

以后可要注意防火。

不过也不要怕,如真遇上了火灾,只要能按照刚才老师讲的去做,不要紧张,要沉着,相信自己一定能战胜火灾,安全脱险的。

同学们记注了吗

现在彭老师再给同学们介绍几个其它突发事件的一些防范知识吧

一、怎样防范绑架侵害平时养成朴素的生活习惯,不要向人炫耀自己或家中如何有钱,更不能随便带陌生人到家中参观。

外出、上学和放学要结伴而行,外出行踪要告诉父母,并言明返家时间,不要随意逗留在外,回家是最安全的。

如果有人突然来找你,对你说:你家中出事了

或声称你父母生病、出车祸……等等,并要带你离开学校、家中时,此刻先不要慌乱,首先应设法与你的家人联系查证,并将此事告诉你的老师或邻居。

如果在途中发现有人盯梢跟踪,应及时将其甩掉并报警。

二、在学校或路上被人抢劫、敲诈和勒索怎么办

1、要保持冷静,不要害怕,尽量说好话,说明自己没有带钱,避免跟他们争吵。

2、如果他们继续坚持要钱,就跟他们假装说回家取钱或下次送,然后趁机跑掉,并向你认识的人求助。

3、如果还不行,就拖住周围的其他人大声喊“救命”。

4、如果你一个人在路途遭敲诈勒索,尽量不要反抗,不要“硬碰硬”,实在没有办法还是可以给点钱,但一定要记住对方的相貌特征,认准违法分子,事后向学校或公安机关报案。

千万不要拉住欲跑的持刀歹徒不放,这样容易造成歹徒狗急跳墙,持刀伤人。

5、同学之间要搞好团结,互相帮助,共同对抗违法犯罪分子。

三、受到不法分子侵害如何报警学生受到违法犯罪分子的直接威胁和侵害,仅凭同学们自身的力量很难防范,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向公安部门报告。

(1)匪警电话的号码是110。

这个号码应当牢记,以便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拨打。

(2)拨打110电话,要简明、准确地向公安部门报告案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当事人、案情等内容,以便公安部门及时派员处理。

(3)打报警电话是事关社会治安管理的大事,千万不要随意拨打或以此开玩笑。

四、独自在家的安全防御知识同学们,当你一人在家时,一定要关好门窗。

如有人敲门,先要从猫眼或门逢中看清来的人是谁,再决定是否开门。

对不认识的人,不管他有什么理由,也不管他是什么身份,都不要给他开门。

而且可以像父母在家一样,喊爸爸妈妈,说有不认识的人来敲门,把坏人吓跑。

(1)有的坏人冒充邮递员、推销员、检修工人等,骗开了门,入室抢劫或作其他坏事。

同时要留心观察,记住陌生人的身高、面相、衣着等,以便必要时报警。

也可以给父母、邻居、居委会或派出所打电话。

(2)如果来人声称是你父母的同事,并能叫出你的名字和你父母的名字,也要提高警惕,不能开门,但可以问他有什么事,记下来告诉父母。

(3)如遇到坏人以各种理由闯入家中,要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与坏人斗智斗勇。

如将自己的屋门反锁后,用电话报案,要注意说清楚自己的详细地址;也可用计将坏人吓跑,但要记住坏人的身高、外貌特征,并迅速报案。

但不要与坏人硬拼,要注意保护自己的生命及人身安全。

以上讲的都是有关安全防范的一些知识,除此之外还有很多,比如:同学们,单独外出时不要喝陌生人的各种饮料,不要吃陌生人给的糖果或其他食物,不要到荒凉或偏僻的地方玩耍。

发现坏人,或者碰到紧急的事可以打110报警救助。

同学们,不要随便买路过摊位上的烤羊肉串等东西吃,路边的东西是不卫生的。

吃了很容易生病。

同学们不要答应陌生人的邀请。

不要贪玩,有的不认识的人说什么地方很好玩,可我们小朋友可不要随便跟了去。

放学后,如果没有爸爸妈妈或爷爷奶奶等家人来接的,要与同学结伴而行,尽早回家。

书包里最好放二元备用的硬币,万一有事可打个公用电话给家人。

如果路上碰到有坏人在路上拦着要你的钱,一是要及时向警察叔叔报告,二是要向爸爸妈妈和老师报告。

这样警察叔叔会依法去抓这些小坏蛋的。

在外出或上下学途中,如果有不认识的人请你坐他的汽车或摩托车,千万不要去乘坐。

同学们,如果你会上网了,请不要在QQ或聊天室中将自己的姓名、所在学校、电话、住址、年龄、照片等资料,包括爸爸妈妈的姓名、工作单位、手机号码等资料告诉网上的人,要注意安全保密。

最后彭老师再告诉同学们一个很重要的自救知识。

同学们,你们知道一个人在不吃不喝的情况下能活多少天吗

想一想,给同学们几秒钟。

好,停下来,同学们想到了吗

老师告诉你们吧:一定要记住呀,最多只能活5—7天

你们想对了吗

还有一个只喝水不吃东西的情况下最多能活多久呢

再想一想吧。

(15天左右)你们又想到了吗

老师为什么要告诉同学们这些知识呢

这对遇到突发事件时对人的生命极限有了了解才能得到自救。

举个例子吧:同学们,你们都记注了吗

这些知识非常重要,关系到同学们的安全呀

好了,彭老师今天就讲到这里。

希望同学们听了今天的讲座后,如自己真遇到突发事件时,不管是任何事件,首先要保持冷静,不要怕,更不要哭,按照陈老师刚才讲到的那些去做,想办法去解决,这样才能保住自己的生命安全。

最后,祝同学们身体健康,学习进步

谢谢

备用材料:1、 被歹徒盯上怎么办

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为了某种目的,常会以中小学生作为侵害对象,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不能惊慌,要保持头脑清醒、镇定;如果只是被歹徒盯上,应迅速向附近的商店、繁华热闹的街道转移,那里人来人往,歹徒一般不敢胡作非为;还可以就近进入居民区求得帮助;如果被歹徒纠缠,应高声喝令其走开,并以随身携带的书包、就地拣到的木棍、砖块等作防御,同时迅速跑向人多的地方;遇到拦路抢劫的歹徒,可以将身上少量的财物交给歹徒,应付周旋,同时仔细记下歹徒的相貌、身高、口音、衣着、逃离方向等情况,待事后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如果遇到凶恶的歹徒,自己又无法脱离危险,就一定要奋力反抗,免受伤害,反抗时,要大声呼喊以震慑歹徒,动作要迅速,打击歹徒的要害部位,在此过程中要不断寻找机会脱身。

2、 受了外伤怎么办

一旦受伤,比较严重的需送医院诊治。

比较轻微的,可以按照以下方法来处理:出现伤口并且出血的,需要清洗伤口并擦涂消毒、消炎的外用药,如消炎粉、红药水、创可贴等;肌肉、关节、韧带等扭伤的,不能立即按摩或热敷,以免加重皮下出血、加剧肿胀,应当立即停止活动,使受伤部位充分休息,并且冷敷或用冷水浸泡。

3、 如何防范伤害

据了解,对中小学生进行伤害者往往有精神方面的问题,那么遇到这类患者如何进行防范呢

省精神卫生中心的专家分析指出,精神病患者多是独来独往,肮脏邋遢,行为怪异,有时会对他人做出攻击行为,遇到他们,应当尽快远离、躲避,不要围观;不要挑逗、取笑、戏弄精神病患者,不要刺激他们,以免招致不必要的伤害;智能低下的痴呆者甚至醉酒者,也会做出类似精神病患者的举动,同学们也应躲避,不要刺激他们。

当他们自身做出伤害他人的举动时,应当向老师、民警或其他成年人报告。

关于安全无小事·防范靠自已的演讲稿有哪些

安全是一个而又年轻的词汇一个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话题。

对于我电企业来说,安全是我们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我们追求效益最大化的根本保证。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山》,不妥之处,希望大家批评指正。

  从踏入电力行业的大门,首先接受的是安全教育。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我们是天天讲、月月学,年年考。

安全工作规程翻破了一本又一本,安全学习记录是厚厚一大叠。

但分析目前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绝大多数是由于安全意识淡薄、习惯性违章所引起, “条条安规血写成”,只有把“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山;安全靠管理,不在于运气;安全非偶然,事故可防范”等等安全管理的理念深入到每一位职工的心灵,才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今年以来,我所在安全生产管理上狠下功夫:截止目前,我所共查出安全隐患45处,整改安全隐患32处,并且都是按照“发现必整、整必整好”的原则。

搞好安全生产,人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因素,那么怎样去从人员管理上下工夫呢

我所结合本所的人员结构特点,采取了以下三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从思想上给职工灌输安全理论知识。

我所自今年以来,每月的10号、20号、30号规定为职工学习的日子,主要学习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分析各类习惯性违章带来的严重后果等内容。

通过集中学习的方式,使职工在头脑里有清晰的安全理念,能够在实践中自觉遵守各种安全规程,杜绝违章操作,有效的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通过危险点整改来现场练兵,提高职工的业务技能和实际操作水平,让我们的职工把学到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达到“这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成长”的目的。

  三是健全安全管理考核体系。

通过成立的安全稽查小组,来检查安全隐患,督促治理整改。

稽查发现的发现问题,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按章处理,决不姑息。

  “事故是祸,平安是福”,我们要牢记自己的职责与使命,关心安全,关爱生命,因为我们在关爱别人的同时,别人也在关爱着我们。

愿我们通过自己的努力,换来公司的安全发展,社会的和谐进步

以“抓学习、强作风、提素质”为主题的演讲稿 1500字左右

谈“抓学习、强素质、转作风、提质量”的感悟和思考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系统开展“抓学习、强素质、转作风、提质量”,是“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向深度和广度推进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身体力行、躬身实践,把满腔热忱和无私奉献倾注在平凡的事业中”,这是我对这一重要举措内涵的深刻理解和孜孜不倦地追求。

  主席曾教导我们说:“人是要有一种精神的”。

落实科学发展观,“抓学习、强素质、转作风、提质量”,同样需要一种精神的浇灌,何谓精神,——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我们的社会需要这种精神,我们的时代需要这种精神,倘若没有了精神,一切皆无谈起

  档案管理作为一种职业,是社会分工的结果。

作为整个社会代表的档案工作者以“留存社会记忆、保存人类档案文化遗产、传播与弘扬人类社会文化”的特殊职业为目标,以“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为指导,承担起档案的科学管理与提供利用这一使命。

档案工作不仅仅是一个职业,而且是一项事业,而更为重要的,在于我们的工作是社会分工的一部分,对社会负有责任——档案的命运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的工作水平与责任,正是档案与档案工作者的独特性,我们所选择的这个职业与整个国家的事业联在了一起,构成了档案的职责是神圣而光荣的。

只有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怀着一份热爱、珍惜和敬重,不惜为之付出和奉献,从而才能获得一种荣誉感和成就感。

当我们牢牢把握住这种精神,理解与追求成为了发自内心的持久动力,我们就拥有了兢兢业业、忘我投入、尽善尽美的工作态度与职业追求。

  光阴荏冉,转眼间,我在档案战线上耕耘了27个春秋,回首我的兰台生涯,我深感自豪和欣慰的是,药检所给予了我施展自己抱负的历史空间。

几十年来,我与我的同事一道在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紧跟药检事业发展的步伐,从零起步,推动了河北省药检所档案工作的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档案工作不断壮大并取得了辉煌的业绩。

1994年,我所的档案管理工作达到省(部)级标准,是河北省卫生系统第一个达标单位。

1997年,河北省药检所又在全国药检系统率先达到了档案管理“国家二级标准”,并被国家档案局授予档案管理先进单位。

在20多年的职业生涯中,曾洒下了无数的辛勤汗水,经历过坎坷与曲折,但是更多的是收获了一份沉甸甸的人生,我深深感悟到,无论从事什么工作,热爱是最强大的动力,因为热爱,人的潜力会得到激发,因为热爱,才能心无旁鹜地去为事业拼搏。

  刚刚闭幕的中共中央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不断学习、善于学习,努力掌握和运用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是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引领中国发展进步的决定性因素,并对“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生机活力”提出了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性一系列新的要求。

古人云:“学海无涯苦作舟”。

作为新时代的共产党员和档案工作者要学会善于从书本中学,从实践中学,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提高和完善自己。

认真学习刘岩山局长提出的12字方针,紧跟时代步伐,勇于超越自我,以新一轮的思想解放推动档案事业新一轮跨越发展。

登高方能望远,要从根本上着力解决和警惕档案管理工作“没有什么可学”、“ 没有什么可为”、“ 没有什么可比”,满足于现状,满足于自我,一老永逸、因循守旧、停滞不前思想的滋生。

如何学以致用,在创新中求发展,怎样把有价值的档案从封闭的库房内挖掘出来展现给世人,除理论知识的学习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先进档案管理软件是实现档案管理数字化的基础。

网络版档案管理软件的开发利用,成为了实现档案管理数字化信息化的工作平台。

网络版档案管理软件最基本的功能是建立灵活的网络管理数据库、电子文件的存储与检索、档案业务的自动化管理。

灵活的数字库系统给档案分类和著录、电子文件归档和利用以及档案的统计、借阅、鉴定、销毁等工作带来极大便利。

从全国档案资源建设的发展趋势和规划来看,在全国实现馆(室)藏档案数字化建设势在必行。

基于我所信息化建设总体布局,做大做强局域网,充分发挥平台优势的外部环境,寻求一种经济适用、功能齐全、安全保密、操作方便的文件档案一体化管理软件是当务之急的大事。

提高档案数字化、规范化的程度,使档案利用更加便捷,更加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此谈个人的一点想法与建议,仅供参考。

  文书档案实现计算机管理已成为各单位管理者的共识,因为文书档案具有规律性强、条理清楚等优点,便于开展自动化管理。

目前,我所办公室、业务科文秘人员每年收发大量的上下级和本单位的文件—登录—传阅—催办—承办—文件整理—抄写文件目录—归档,每年要花费1个多月的时间将前一年的文件以单份分散形式输入计算机整理归档。

如果使用档案管理软件后,可以将收到文件随时登录,准确分类,年终后计算机控制自动生成门类清楚、规律性强的档案有机体系,并可打印卷内目录。

文书档案实现计算机管理有以下几点优点:一是建立文书档案一体化管理系统能够极大地提高管理水平的工作效率,便于加强各部门之间横向信息联系和纵向深化管理,使档案管理部门及时的对网络系统中每一处理完毕的文书材料实施标准化监督、业务指导和技术调整。

保证了文书处理过程与档案原则、标准的同步实现。

二是便于文件管理有条不紊,避免文件散失,组卷时不易发生疏漏以及秩序颠倒等情况,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三是可以减少管理人员的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文书档案的计算机管理还可以进行远程传输,异地利用。

四是在短时间内按照用户在查询过程中提出的新要求把相关的档案、数据连接起来,供用户调阅。

  2008年全国档案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档案管理工作要实现“两个转变”,建立“两个体系”,即“转变重事轻人,重物轻人,重典型人物,轻普通人物的传统观念和认识,重视所有涉及人的档案的价值,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转变档案工作中重机关团体利用,轻个人利用,重为机关团体服务,轻为群众服务的传统观念和认识,像重视机关团体利用那样重视人民群众利用,建立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

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对传统的档案工作概念和服务理念提出新的挑战。

  毋容置疑,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百姓的生命健康,药检所肩负着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神圣职责,档案工作服务服从于药品监管工作大局,其业务能力和管理思路能否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不辜负社会和百姓的期望,取决于档案队伍的综合素质,先人一步,高人一筹,就能以超人一倍、两倍的速度高质量完成某项具体工作。

因此,准确把握新形势对档案工作的要求,找准工作中的高点,时刻思考“干什么”、“如何干”、“为谁干”的根本问题,用崭新的理念,超前的思维,在档案管理的岗位上创造性地完整收集,合理编辑,优化服务,让利用者在需要档案的时候能找到,找到档案能用上,用上档案能解决问题。

目前,省药检所的档案管理工作要以“抓学习、强素质、转作风、提质量”为契机,围绕新时期档案工作目标任务,一如既往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应侧重从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在发挥组织作用上要有突破;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在服务大局上要有新举措;三是进一步创新思维,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要有新提高;四是进一步坚持以人为本,在凝聚人心方面要有新成效。

与此同时,档案工作要渗透到监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有责任有义务把围绕检验中心工作中发生的改革和即将发生的卓越成效,用文字、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光盘、实物、电子文档等形式记录下来,整理归档,保存完好,留住一笔笔浓墨重彩,服务当代,影响千秋。

公职人员 忠诚 演讲稿

忠诚教育始终是部队思想政治教育的永恒主题,也是思想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思想的清醒和过硬才能带来行动上的自觉。

当前,国际局势复杂多变、对敌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在这种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尖锐复杂的情况下,要开展好忠诚教育,引导官兵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侵袭和思想多样化带来的不良影响,永葆部队“打得赢、不变质”的政治本色。

增强官兵自觉性,变“冷”为“热”,解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当前少数官兵思想上存在“教育活动年年搞,作用不大、没有必要”等错误认识,深入做好思想发动,帮助官兵充分认清“四反”和保密教育是隐蔽斗争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确保部队纯洁稳定的迫切要求。

教育活动开展之初,对“四反”及保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将问题通报,点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切实让官兵看到自身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增强忧患意识,杜绝麻痹思想。

同时,通过分析内部案件发生的原因及惨痛教训,使官兵认识到不重视“四反”和保密工作,对国家、对军队、对个人造成的严重危害,增强参与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改进教育手段,变“死”为“活”,解决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首先,根据对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形式。

对干部,注重理论灌输,重点学习保密、四反等有关文件和法律法规,提高对忠诚内涵、忠诚原则、忠诚规范的认识,努力实现忠诚原则和忠诚规范向个人品质的转化,完善忠诚人格。

通过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系统影响和学习,使干部从理论上明确忠诚的对象,在实践中理顺忠诚关系,以理论的清醒保证政治上的坚定;对战士,通过集中授课、观看警示教育片、背诵保密条文、参加社会实践等方式,使他们熟悉防间保密的基本知识和法规;对要害部位人员,严格政审和思想考核,坚定理想信念,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其次,根据内容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形式。

在阐述“四反”工作的重要意义时,各级领导干部亲自授课辅导,组织官兵开展讨论,撰写心得体会;开展敌情观念教育时,采取观看“四反”教育片,通报驻地敌社情,邀请国家安全局工作人员授课等形式进行。

再次,根据阶段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形式。

学习动员阶段,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会、挂横幅、出黑板报、宣传橱窗进行广泛宣传,大造声势;查摆问题阶段,通过开展大排查、大讨论活动,认真查摆保密和“四反”工作中的漏洞,增强官兵的保密意识、安全意识、政治意识,强化部队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变“软”为“硬”,解决组织不严密的问题。

制定周密计划,健全领导机构,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教育活动的落实。

坚持动态跟踪,经常性地对教育活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及时听取工作汇报,深入开展交心谈心和调查摸底活动,广泛收集官兵意见和建议。

根据收集掌握的情况,总结活动经验和做法,定期下发督导通报,查找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的具体措施,明确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在教育内容的实施过程中,对拟定的活动方案、学习配档把关审查,将教育内容细化到小时,确保教育计划的可行性。

组织官兵重点学习党章,学习中央、公安部领导关于加强队伍建设的一系列指示、批示,学习郭铁男局长、傅宏裕政委在公安边防部队忠诚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学习保密工作有关法规、全国公安机关“增强敌情观念维护政治纪律”座谈会精神,真正吃透精神,切实领会意图。

狠抓集中授课效率,对迟到、早退、缺课人员进行登记。

成立补课小组,统一组织补课,对住院人员派人补课到床头,对探亲休假人员分批补课到人头,对在外执行任务人员结合检查指导补课到岗位,坚持教育内容一项不少,人员一个不缺,确保教育100%覆盖面。

急需以“维护国家安全,共筑和谐家园”为主题的演讲稿,恳请大家帮忙。

在抗震救灾取得重大阶段性胜利、北京奥运会开幕前夕,同时迎来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1周年。

根据年初市委办、市府办印发的《2008年双拥和全民国防教育要点》提出的任务,日前,市民政局、军分区政治部、市双拥办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八一”期间广泛开展双拥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要广泛开展以“维护国家安全,共筑和谐家园”为主题的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

在今年的抗震救灾中,我们的人民军队又经受了一次新的严峻考验。

广大官兵临危不惧、奋不顾身、舍生忘死,谱写了新时期我军“学人民、爱人民、为人民”的新的丰功伟绩。

军地要以抗震救灾中涌现出来的英雄模范人物为榜样,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以“维护国家安全,共筑和谐家园”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要利用媒体和网络开辟专栏,集中宣传人民解放军在抗震救灾中的先进事迹,宣传新时期人民军队在承担多种任务、应付多种威胁中维护国家安全的作用,宣传本籍赴川军人在抗震救灾中的先进事迹,并以支持灾区重建家园的精神,推进军民共建和谐村镇、和谐社区活动,共筑和谐家园。

要紧密结合双拥“六创”的实际,切实抓好双拥文艺创作,办好八一双拥文艺晚会,推出一批高质量反映新时期军民鱼水情谊的文艺作品,用丰富多彩的双拥文化熏陶和教育军民,进一步打牢军政军民团结的思想基础。

通知指出,各地要按照“俭朴、热烈、重在基层”的要求,扎实开展多层次的走访慰问。

乡镇(街道)、社区(村)要对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集中组织一次走访,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对边防海岛、高原、艰苦地区和在海、空、导弹部队服役的本籍军人发一封慰问信。

要将赴川抗震救灾军人家庭作为慰问重点,了解其家庭生产、经营和生活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要动员新型经济组织和新的社会阶层慰问驻地部队,慰问分居两地、丈夫在边海防服役的军嫂。

军民共建的地方单位,要对共建部队进行慰问。

市将协调相关部门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到军营开展慰问联谊活动。

“八一”前夕,市委、市政府将慰问驻扬部队、武警部队官兵,并召开军政座谈会。

通知还指出,军地各级要互办实事。

各地要认真贯彻市政府[2003]3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嫂(随军家属)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劳动和双拥部门要面向有求职愿望的军嫂(随军家属)举办一次劳务专场,为军嫂(随军家属)提供适合她们就业的单位和岗位。

随军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居住地为扬州市所辖县(市、区)以外的随军家属,县(市、区)要依据省委[2003]16号文件精神,尽量对口协调安置到相关单位。

烈属、残疾军人及边海防军人子女中考,教育部门要给予降分录取优待。

驻扬部队、武警部队要抓好“双带双扶”,坚持“双拥爱民日”计划,积极参加扶贫帮困及社会公益事业等工作,为建设富裕、文明、秀美的新扬州作贡献。

八一前夕,驻地部队要集中力量为驻地办一件有影响的实事。

通知强调,各级要根据双拥“六创”任务要求,切实抓好各项双拥政策的兑现。

要重视抓好企事业单位在产权制度改革和劳动关系调整后有关双拥优待政策的兑现,特别是注意维护双拥优待对象应享有的就业权益。

要积极接收安置转退军人,对在边防、海岛、高原等艰苦地区服役、荣立二等功以上、伤病残人员,要实行保护性安置。

要重视开展重点优抚对象医疗“9+1”解难行动,在抓好医疗保障各项规定兑现的同时,组织参加强身健体等疾病预防活动,把疾病医疗前移到健康保障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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