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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钟演讲稿关于醉驾

时间:2019-02-07 23:30

有没有关于酒驾的演讲稿什么的 大概2到3分钟吧 例子多一点 最好是名人的例子 急

近期接连发生的“酒驾肇事”案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也暴露出我国相关立法规制的严重缺陷。

基于社会发展和司法实践的迫切需要,我们应当积极寻求对“酒驾”危害行为的刑法立法完善对策。

具体来说,可以考虑通过修正现有交通肇事罪法条、增设新的罪名、完善刑罚设置等方式改进现有刑法立法规定,从而有效地遏制“酒驾”等危险驾驶案件的发生。

  2009年9月8日,“成都孙伟铭醉酒驾车案”、“广东黎景全醉酒驾车案”分别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对被告人孙伟铭和被告人黎景全分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均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最高人民法院当天就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这两起案件的审理结果,并支持这两起案件的二审判决。

这两起案件作为我国接连发生的一系列恶性“酒驾肇事”案件的典型代表,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

“酒驾肇事”案件不同于一般的交通肇事案,其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也暴露出了我国相关立法规制的缺陷。

我们认为,为有效地惩治“酒驾肇事”行为及其他“酒驾”危害行为应当针对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参考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积极寻求相应的刑法立法完善对策。

  2010年5月9日5时36分许,陈家饮酒后超速驾驶英菲尼迪牌小型轿车,在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建国门外大街永安里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直接撞上前方等候交通信号放行的菲亚特牌小型轿车,继而又撞向正常行驶的639路公交车左前侧。

陈家弃车逃逸,事故造成菲亚特车主陈伟宁及6岁女儿珠珠死亡,陈伟宁的另一双胞胎女儿珍珍因不在车上,幸免于难,陈的妻子王辉重伤。

  公诉机关认为,陈家明知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却违反交通法规驾车超速行驶,致两人死亡、一人重伤,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

陈家在本案中涉嫌四项交通违法,一是酒后驾车,二是闯红灯,三是肇事逃逸,四是超速行驶,以此为基础,检方对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

  据了解,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交通肇事罪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交通肇事罪的刑期为3-7年有期徒刑,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刑期则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

  一、完善刑法立法治理“酒驾”危害行为的根据  对于“酒驾”危害行为,我国刑法立法完善的根据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社会发展的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汽车增长势头强劲。

仅就北京市而言,近年来机动车的保有量保持较高增长速度,2006年小汽车增长量就超过40万辆。

目前虽有降低,但今后仍将以10%的较高速度增长。

[1]同时,人口增长并没有停滞,目前北京市人口数量已经达到1633万,并以每年40万至50万人口的速度增长。

[2]再加上我国城市交通设施基础建设滞后,设计不够合理,驾驶员及行人的交通安全观念缺乏,导致交通事故频繁发生。

这就为交通安全提出了新的要求,最大程度规避交通风险成为社会经济现代化的重要课题。

[3]我国1997年《刑法典》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规定相对于1979年《刑法典》来说虽然有所发展,但是对于汽车工业的迅速发展和恶性交通事故的频发预见不够,需要及时调整。

  (二)司法实践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我国交通事故频发。

据公安部统计数据,仅2008年1至9月,全国营运车辆肇事共导致1.9万余人死亡。

尽管中国汽车保有量约占世界汽车保有量的3%,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却占世界的16%。

[4]同时,无视交通管理法规而酒后、醉酒驾车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也日益增多,如广东佛山黎景全案、四川成都孙伟铭案等均属严重醉酒驾驶造成多人死伤的恶性案件。

而我国现有立法对于酒后和醉酒驾驶的处罚力度过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一般的酒后驾车处罚只是暂扣一到三个月的驾照。

对于醉酒驾车,也只是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不构成犯罪。

1997年《刑法典》规定的交通肇事罪仅限于过失犯罪,一般情况下最高也只能处三年有期徒刑。

现有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规定也没有预见到交通肇事后连续冲撞情况的出现,以及类似案件的频繁发生。

各地司法机关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也并不完全一致,亟需立法统一规范。

  二、完善刑法立法治理“酒驾”危害行为的原则  治理“酒驾”危害行为,刑法立法的完善主要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立足于现实需要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律应当以经济为基础。

完善“酒驾肇事”案件的相关刑法规定,有效地治理“酒驾”危害行为首先要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考虑,从我国当代交通状况与交通安全背景下以刑法遏制“酒驾”犯罪的现实需要出发。

  (二)总结既往的司法经验  治理“酒驾”危害行为的刑法立法完善,应当注意总结以往的司法经验。

当前,我国在“酒驾肇事”案件的司法处理上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

如根据主观心态的不同,对“酒驾肇事”案件分别按照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理。

2009年9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成都孙伟铭醉酒驾车案”和“广东黎景全醉酒驾车案”的二审终审判决为契机,统一了醉酒驾车犯罪案件的审理标准,强调今后对醉酒驾车,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放任危害后果的发生,造成重大伤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应当依照《刑法典》第115条第1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5]因此,治理“酒驾”危害行为的刑法立法完善,应当反映司法实践经验,强调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判断行为人的主观心态,予以不同的认定。

  (三)适当参考借鉴国外立法例  关于惩治“酒驾”危害行为,国外已有一些成功的立法经验,我们应当适当参考借鉴。

如日本在刑法中规定了危险驾驶致死伤罪,该罪主要包括酩酊驾驶致死伤罪、超速行驶致死伤罪、无技能驾驶致死伤罪、妨害驾驶致死罪和无视信号致死伤罪。

[6]韩国于2009年修订《道路交通法》,新增加了醉酒驾驶车辆罪和拒绝酒精检测罪两项罪名。

规定任何人不得在醉酒状态下驾驶车辆。

警察在有相当理由可以认定当事人属于醉酒驾驶的情况下可以对其进行酒精检测。

测定驾车人是否属于醉酒驾驶的标准是其血液中酒精浓度的含量是否在0.05%以上。

[7]在恶性交通事故频发的情况下,乌克兰专家和议员也提出应当把交通安全提高到国家安全层面。

2008年9月乌克兰议会通过交通安全法修正案,界定了处罚和判决的行为主体、处罚行为的界定和权限的划分。

2009年5月乌议员再次提出修改交通安全法的提案,直接提出要对酒后驾车和拒绝进行酒精测试者追究刑事责任。

[8]英国《1988年道路交通法》中也规定有酒后驾驶罪,主要包括由于酗酒或吸毒不适宜开车时驾驶或企图驾驶机动车辆罪,血液中酒精浓度超过预定标准驾驶或企图驾驶机动车辆罪,以及在上述不适宜状态下疏忽驾驶致死罪。

[9]此外,芬兰、德国等国的刑法也都规定了类似的罪名。

这些规定对于遏制频繁发生的交通事故给本国公共安全带来的威胁起到了明显效果,我国在治理“酒驾”危害行为而完善刑法立法时,可以适当借鉴。

  三、完善刑法立法治理“酒驾”危害行为的构想  我们初步思考,为了有效地遏制“酒驾”危害行为,我国刑法立法可以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完善:  (一)修正现有交通肇事罪法条  我国1997年《刑法典》中交通肇事罪的刑罚设置整体较轻,一般的交通肇事行为,即使致人重伤、死亡,也只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只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才可能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部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犯罪分子,还可以适用缓刑。

而其他国家对于交通肇事行为设置的法定刑一般较重,如在日本危险驾驶致人死伤的可能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

在英国,酒后驾车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因此,为了遏制频繁发生的交通事故,可以考虑提高我国刑法典中交通肇事罪的刑罚规定:将交通肇事罪基本构成的刑期由现在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提高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由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由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提高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增设新罪名  针对我国恶性交通事故频发、威胁公共安全、现有交通肇事罪不能应对的现状,有人提出应在刑法中增设“危险驾驶罪”。

但有人认为,对于“危险驾驶罪”的增设应当慎重考虑,打击“危险驾驶”行为应以事先预防为主,不一定非要增加“危险驾驶罪”。

也有人认为,可以考虑通过增加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档次,细化交通肇事罪的内涵,将该罪纳入到重罪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

[10]  我们认为,上述主张都有一定合理性,但基于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和遏制“酒驾”危害行为的需要,并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可以考虑增设新罪名对危险驾驶行为进行刑法调控。

这是因为:  第一,降低社会风险的需要。

现代化的发展给社会共同体的生活带来各种风险,刑法须对这种应受处罚的风险状态及时地进行否定性评价,尤其是在涉及公众安全的交通等领域刑法应根据需要提前介入。

现阶段我国“酒驾”行为已经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为控制“酒驾”给社会公众带来的风险而及时进行刑罚威慑应当成为立法完善的首要理由。

  第二,交通肇事罪的规制范围和效果有限。

在“酒驾”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下,行为人主观心态多为间接故意,在性质上不同于交通肇事罪的过失。

所以,通过调整交通肇事罪刑罚的方式并不能彻底解决问题。

此外,交通肇事罪作为过失犯罪,70%以上被法院判处缓刑,有的法院判缓刑率高达90%以上,这会给民众造成“以钱买刑”的错觉,刑罚的威慑力有限,难以满足预防和控制“酒驾肇事”犯罪的需要。

  第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置“酒驾”案件不具有针对性。

现有立法对于“酒驾肇事”行为虽然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惩治,但该罪并不是针对醉酒驾驶行为专门设立,对于多数危害结果并不是特别严重的“酒驾”肇事行为来说,其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的刑罚明显过重。

而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本身也有“口袋罪”之嫌,是否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尚有争议。

  第四,国外有关于惩治“酒驾”危害行为的立法经验可供借鉴。

“酒驾”案件在现代化发展进程中常见多发,在世界各国皆然。

一些发达国家对此问题采取了较为严厉的刑事政策和刑罚对策,多设置行为犯或危险犯,刑法介入时间较早且法网严密,效果也显著。

因此,合理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将有助于我国刑法的完善。

  第五,危险驾驶行为多样,亟待刑法全面调整。

实践中危险驾驶的行为不仅有醉酒驾驶行为,还有吸毒驾驶、严重超速驾驶等,这些行为同样危害到公共安全,应当将其纳入到新增罪名中来。

实践中危险驾驶后拒绝检测的行为也时有发生,外国也有可资借鉴的立法经验。

所以我们建议国家立法机关增设危险驾驶犯罪,将酒后驾驶、吸食毒品后驾驶、严重超速驾驶以及以其他危险方式驾驶机动车辆等行为规定为犯罪,并将抗拒检测的行为规定为从重处罚的情节。

  我国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是结果犯,造成严重结果才构成犯罪,这显然不利于对“酒驾”危害行为案件的处理。

虽然我国过去强调过失犯罪都是结果犯,但是《刑法修正案(七)》第11条动妨害植物防疫检疫罪中则包括了“危险”状态,反映出刑法立法对于过失危险犯的接纳倾向,在理论上被认为是我国刑法对危险犯立法的新进展。

立法如此规定是基于对公共利益的保护,而危险驾驶行为所危及的公共安全就更涉及到公共利益保护问题。

因此,可以考虑将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醉酒驾驶、吸毒后驾驶、严重超速驾驶严重违规(如闯红灯)等行为规定为危险犯。

当然,危险犯的范围不宜过大,只应限于醉酒等危险驾驶行为,对于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酒后驾驶行为,按照交通管理法规处罚即可。

  由此,我们建议在刑法中增加“危险驾驶罪”。

其基本犯为危险犯,只要危险驾驶,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犯罪。

危险驾驶故意或者过失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为结果加重犯。

具体来说,可以考虑在《刑法典》第115条后增加1条:  “第115条之1:有下列危险驾驶行为之一,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  (一)醉酒后驾驶的;  (二)吸食毒品后驾驶的;  (三)严重超速驾驶情节严重的;  (四)其他危险驾驶行为情节严重的。

  危险驾驶致人重伤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

  危险驾驶致人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巨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

  过失犯第二款罪的,处……。

  过失犯第三款罪的,处……。

  危险驾驶人员抗拒检测的,从重处罚。

  犯本条罪者犯罪后真诚悔罪、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

[11]”  其中,“情节严重”和“其他特别恶劣情节”主要指行为人肇事后逃逸、血液中酒精含量严重超标,超速过高等情节。

《走近名人》的三分钟演讲稿

时间对于每个人都是公平的。

一年365天(最多366天),一天24小时,一小时60分钟,一分钟60秒,对每个人都一样。

但由于人们对待时间的态度不同,因此就有不同的结果。

珍惜时间的人“留下串串果实”,不仅延长了生命,而且使生命富有意义;浪费时间的人却“两手空空,一事无成”,只有徒伤悲,空叹息。

对我们学生来说,也是这样的。

经过一学期的学习,有的同学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各方面都有了长进;而有的同学却收效甚微,甚至一天更比一天差。

这是因为珍惜和不珍惜时间造成的差别。

时间有一个特点,就是一去不复返。

即使是最伟大的科学家,使用最先进的科技手段,也不能把时间挽回。

因此,著名科学家富兰克林把时间比作生命;我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鲁迅把浪费别人时间比作“谋财害命”,把浪费自己的时间比作“慢性自杀”。

由此可见时间的珍贵。

时间虽然一去不再来,但是人对于时间并不是无能为力,无所作为的。

人的生命宝贵,人的青少年时期尤为宝贵,因为青少年时代正是人的一生中最重要的成长时期、打基础时期。

所以,勤奋学习不仅是祖国和人民向我们青少年提出的要求,也是我们自身成才的先决条件。

民族英雄岳飞在《满江红》这首词里疾呼:“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因此我们应该学会做时间的主人,紧紧抓住时间。

抓紧时间,就是要科学安排时间,巧妙地利用点滴时间,提高单位时间利用率。

抓紧时间还要善于抓住今天。

我们要不断总结昨天,设计明天,但最关键的是要牢牢抓住今天。

英语演讲稿,主题不限。

一分钟以上,三分钟左右。

参加比赛用。

急急急.

鳄鱼产卵,并把它们的树叶下或砂、鳄鱼宝宝只住在热的地方。

他们发现在印度、澳大利亚、非洲和美国,他们把大部分时间花在躺在泥浆或河边。

鳄鱼的尾巴是长又强壮的;它是用于当动物是游泳。

也很好,因为一拳对付它的人击倒甚至一只大的动物一次。

  鳄鱼可以远离危险在它的硬骨板(鳞片)。

这些骨板摩尔先生和太太被邀请去一个圣诞派对,在一家旅馆一年。

他们(41)他们的车子停在外面,走了进去。

摩尔先生从来没有喝醉了(醉)之前,所以他(42)别喝太多的酒,(43)他的朋友让他多喝(44)。

  在聚会完后,摩尔太太发现她有(45)带她的包,所以她让她的丈夫出去车(46)送给她的。

他(47),但在回到酒店大门,他听到一辆汽车喇叭(喇叭)吹靠近他自己的汽车。

他认为(48)可能需要的 翻译:The crocodile egg laying, and put them under leaves or sand, crocodile baby only live in hot place. They found that in India, Australia, Africa and the United States, they spend most of their time lying in the mud and the river. The crocodile's tail is long and strong; It is used when the animal is swimming. Very well, too, because a fist against it down or even a big animal again.A crocodile can away from dangerous in its hard bone plate

急需一个五分钟左右关于廉政的演讲稿,要求以身边的他,用第三人称的方式讲述发生在自己身边的的廉政事迹

大家好!今天我演题目是《歌国》高唱国歌走向未来国响凌云壮志;国旗飘扬,扬世纪豪情。

思绪随国旗漫卷,记忆在晨风中长歌。

回顾中华,历经民族屈辱与沧桑。

“起来,不愿做奴录的人们,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平津危机!华北危机

中华民族危机

”日本帝国主义的铁蹄踩踏着中华的躯体,民族危机之时,1935年12月9日,北平数千名学生,走上街头,游行示威。

一时旗帜如海,标语成林。

“打倒日本帝国主义

”、“反对华亲自治

”的口号场,如阵阵春雷,震天动地。

再一次奏响了时代的强音,掀起了抗日救亡的高潮。

时光冲淡了悲愤的呐喊,岁月吹散了弥漫的硝烟,但那奉献的精神和爱国的豪情,永远沉淀在沸腾的热血之中。

风风雨雨,祖国已从稚嫩走向成熟;艰苦创业,历史已揭开了新的篇章。

展未来,长征接力有来人,世纪轮转代代新。

我们今天十八九岁的年轻人,正是跨世纪的新一代,面对先人与后辈,面对历史与未来,容不得有半点懈怠与彷徨。

志当存高远,沉醉于昨天只能让我们踌躇不前。

既然沉睡的“雄狮”已经惊醒,我们面对前程只能奋力开拓

既然紧闭的国门已经打开,我们的未来只能是除旧布新

先辈们以无数的青春热血为我们创下千秋基业。

告慰英魂,我们更应该昂首向前

让我们挽起青春的臂膀,让我们放飞绚丽的梦想,让我们高唱国歌走向未来,共创世纪的辉煌

谁可以帮我写一篇三分钟的演讲稿,关于乐观,以笑对人生为中心的稿子

急需

急需

我的题目是《我的祖国》。

时间凝聚在1949年10月1当巍(wei)峨(e)的华上金色的烛天安门城楼上,一个声音如春雷般诈响,霎那间,巨浪咆哮,天地呼应,四海翻腾,五洲震荡,从此,在亚西亚广大板途的东方,一只雄鹰昂首高唱,其声响彻天宇。

一回首,5000年已过,暗淡了的刀光剑影,远去了的鼓角狰狞,都已经成为历史深处的回忆,但是在历史长河中闪动着的无数伟大身影,仍在述说着那动人的华彩乐章。

君不见临江台畔“举世皆浊,我独清,世人皆醉,我独醒”的屈原,君不见频繁高唱“壮志饥餐胡虏肉 ,笑谈渴饮匈奴血”的岳飞,君不见“奋笔疾书,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鲁(lu)迅,他们在黑暗的年代,绽放出最耀眼的光芒,升华了自己,也照亮了历史,可是我也无法理解,圆明园中那场彻夜焚烧的大火,致远见上,那是气壮山河的碰撞,还有南京城中,那段惨绝人寰的屠杀,可喜的是,我的祖国没有沉没,他用宽阔的臂膀挽起高山大海,将炎黄子孙揽于怀中,用茅草和土砖修补残缺的岁月用野菜和稀粥喂养饥饿的生活,绝望的黑夜里,中山先生点亮了民主的希望,贫瘠的土地上燃起革命的火光,在那是非不分,黑白不滨的年代里,把饱经瞳仁放大,致以多灾多难的祖国再次从风雨中走过,英雄无常地,古往今来一句句悲歌,一个个天地泣鬼神惊的故事都在传达着一个朴素而简单的信念,祖国在我心中,耻辱和不幸已经成为过去,站在时代的今天,我们跨越几千年透过无数的风花雪月,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强大的富饶的,无比美丽的祖国。

六十一个春秋,祖国啊你曾经贫瘠的脊背上弓起了钢铁的脊梁,石油井架耸立在沙海大洋,雄伟的三峡大坝锁住千里苍茫,两段的红云刺破苍穹,一座座彩虹跨越长江,一颗颗卫星遨游太空,一架架银鹰在世界的天空中翱翔,北京奥运,神七飞天,嫦娥奔月,这一切的一切,都在向世界昭示祖国更加灿烂的明天。

一切仿佛是一场梦,但一切又是那么真实,不得不让人联想,祖国的明天又会是怎样的情景,新世界新阶段,经过5000年的蕴含和积淀,61年的扬气和继承,一个东方巨人真正挺直了自己腰杆,30年之改革添腾飞之铁翅,61年之发展,添崛起之基础,峥嵘岁月数十载,继往开来显风流,时代在召唤,热血在奔腾,今日之中国正扬起前进的风帆,驶向那更加辉煌的彼岸。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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