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卒中中心启动会会议演讲稿

时间:2016-02-29 08:46

关于公司成立十周年演讲稿

很久前写的书评了,贴出来大家交流一下吧.  ----------------------------------  一觉醒来方知梦——读郭敬明《夏至未至》  香樟与香樟的故事,什么样

在一抬头一低头的罅隙里有人低声说了话。

于是一切就变得很微妙。

眼神有了温度手心有了潮湿。

那些天空里匆忙盛开的夏天,阳光有了最繁盛的拔节。

她从他身边匆忙地跑过,于是浮草开出了伶仃的花;他在她背后安静地等候,于是落日关上了沉重的门;他和他在四季里变得越来越沉默,过去的黄昏以及未曾来临的清晨。

她和她在夏天里走得越来越缓慢,拉过的双手牵了没有拉过的双手。

有些旋律其实从来没被歌唱过,有些火把从来没被点燃过。

可是世界有了声响有了光。

——郭敬明《夏至未至》  香樟与香樟的故事,什么样

  一年一年看着身边欣喜或忧伤的故事,一年年的排列着岁月的痕迹,只有在轻风拂过树叶时摩挲出飒飒的声响。

香樟从来没有变过,而我们却背着书包从季节的轮回中走进去却再也走不回来了。

校园里那株丁香可还摇曳着当年的颜色

曾经摔倒过的篮球场上是否还有挥汗如雨的少年

桌子上刻下的喜欢男生的名字是否被人看到又擦掉

骄阳的艳影里,我们关上了青春的门,走得义无返顾。

  等感到心痛再回首时,今天的太阳已不是昨天的那一颗。

  ——雨岚  这是第二次给小四的书写书评了。

第一次写的是《梦里花落知多少》。

那篇评论是我看完〈梦〉第三遍后写的。

一本青春小说我竟然能看上那么些遍,有时自己都会感到有些好笑。

可是内心深处有些东西又让我笑不起来,脸上虽然还在笑着,内心早已一阵阵的悸痛。

在成长的路上我们丢了同样的东西。

  〈夏至未至〉我只看了一遍,仓慌的看了一遍。

这本书是租的。

我曾戏言现在只有租的书才看,买的书都是摆设。

(看看我书架上的〈圣经〉〈古希腊罗马神话〉就明白了。

)看〈夏〉,刚刚看了个开头时是想把它买回来的,看到后来又不想买了。

不但不想买了,也不想看了。

不是不好看,而是看不了,我不能想象自己再看一遍后的景象。

看后半本的时候我正在上课,天很热,可是我的皮肤上不时的泛起小小的颗粒。

我紧紧的咬着嘴唇,像多年前被弄丢的心爱的东西又被人提起来了一样。

很痛却又不知道痛在什么地方。

我想小四写这篇文章时一定是哭了的,因为我也哭了。

如果作者自己不投入最深沉的感情的话,是不可能引起读者的共鸣的,哪怕这篇文章是虚构的。

  爱情*繁花  文章的开头是白烂的桥段:两个才华横溢的高中男孩,一个温柔倔强的可爱少女——熟悉的三人组。

但并没有如读者期待一些发生一些暧昧的爱情故事。

陆之昂一开始就看出了傅小司和立夏的感情,遇见也是,所以从一开始他们就微笑着注视着他们,期待着他们走到一起的日子——没有感情纠葛的暧昧。

可是一切发生的是如此理所当然,一起学习一起欢笑一起流泪。

尘世上的一切都如前的转动着。

不知从何时起,一个人的轨道渐渐变成了两个,他和她,开始变成了互相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像两只相互咬紧的齿轮,默默的转动,无言但默契。

所以当小司说出:“让我做你的男朋友,让我来照顾你,让我来试试看的时候。

”没有人感到突兀,一切像打雷下雨一样的正常;所以当男孩轻轻环绕着女孩的腰说:“立夏,接吻吧

”的时候,我们没有太多的惊讶。

那个时候的天空一定是有淡淡的晚霞,但不绚烂,但温暖;树叶间一定有淡淡的风拂过,拂过窗又拂起两人的头发。

天地间柔和而安静,一切如此幸福——一如他们和我们的期待。

  遇见是个特别的女孩子,在她身上你可以意外的发现最浓烈的希望和最深沉的绝望,两种截然不同的感情在她身上奇妙的统一着。

使她如此的光彩夺目。

她可以在食堂把嫣然骂得目瞪口呆,可以在记者会上说出:看香樟就是抄袭《香樟树》了,那画白鸽和橄榄枝是不是就是抄袭毕加索了

她是那样心直口快,爱恨分明,有时又是那样软弱无助。

有时觉得她很像大观园里的晴雯:“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

”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她可以放弃对自己来说像空气和水一样的爱情。

她失去,后悔,再想珍惜时已经来不及了。

当她终于学会了珍惜时,身边已是别的男孩,虽然他和他一样爱他。

当段桥成为染血的蝴蝶,遇见又回到青田的身边之后,一切都和从前一样,仿佛这些年的一些都从来没有发生过。

可是当寂静的黎明和幽暗的黄昏,她一定会听着远天残雁的悲鸣而低下头去。

让人窒息的心痛出她仿佛又看见他对她伸出的手,一脸的笑容像惠风和光一样:嫁给我吧。

  可是她们两个却都为了自己爱的人选择了放弃。

遇见是在回来时看见青田牵的女孩子而投向了段桥;立夏是永远的错失了小司。

为什么啊

本来都是这么痴情的女子啊,却为什么为了爱而失去爱呢

难道得到幸福真的是这么难的事情吗

  友情*阳光  没有人能离开友情,像没人能离开阳光。

  其实《夏》里最让我感动的不是爱情,而是友情。

傅小司与陆之昂的友情。

毫不避讳的说,我是一个同人女,就是传说中那种一看见两个男人在一起就会把他们牵扯出一些关系的可怕生物。

可是小司和之昂的感情纯洁的让我没有任何杂念,仿佛任何一点多余的想法都是对他们感情的亵渎。

  他们一起成长,一起生活,一起经历。

了解彼此就像了解自己的手掌一样。

如果真的像游素兰的《天使迷梦》里说的那样天使都是双生的。

那么之昂一定是小司的双生天使。

看到之昂的母亲去世的那一节,我感动的稀里哗啦。

为之昂和母亲的感情感到,更为小司和之昂的友谊感动。

  尸体被放进焚化炉。

妈妈的脸消失在那个狭长的钢铁空间里。

他想起5岁的时候本来妈妈可以离开浅川去大城市深造,半年后回来就可以成为银行的高层。

而那天在火车站的时候,陆之昂看着妈妈跨上火车,自己就突然哇哇地哭起来,而在火车启动前的一分钟,妈妈从火车上跑下来。

而当陆之昂长大之后,才明白妈妈当初做出的那个决定其实就是放弃了自己的人生,她选择了母亲而放弃了一个女性自己的事业。

——妈妈我再也不会哭了,再也不会让你为了我放弃任何东西了。

你要自由地过你自己的生活。

  火光隐隐泛出红色,热度在瞬间增加。

陆之昂觉得眼眶发涨,他想起自己曾经差点病死的事情,那是他10岁的时候,突如其来的高烧,夜里叫不到车子,而且瓢泼大雨,他爸爸在外地出差,所以妈妈一个人抱着他走了差不多三个小时去医院。

那个时候他家没有住在市中  心,山路上全是泥泞,妈妈抱着他又不能换手,两只手几乎没劲了就死死地抓在一起不要松开。

后来医生说这孩子如果晚到医院几个小时,就救不回来了。

之昂记得当时妈妈在医院里大声地哭着,而他在昏睡里也可以感觉到她的伤心。

  ——妈妈我再也不会整天在外面玩得不知道回家了,我再也不会让你一直在客厅坐着等我了,妈妈我再也不会因为要出去陪女孩子开心而忘记你的生日了,妈我再也不会耍赖强迫你一定要说我画的画比傅小司好了,妈我再也不会说你做的菜不好吃了,妈妈我再也不会生病时大哭大闹了。

  烟囱里开始飞出黑色的尘埃,暮色里那个高高的烟囱显得格外地凄凉。

傅小司抬起头的时候突然想到,这个尘埃的出入口,不知道带走了多少人的伤心和思念。

黄昏的天空里有黑压压的鸟群无声地飞过去。

之昂想起曾经有一个喜欢他的女孩子去他家里,妈妈很开心,因为她一直担心他这样吊儿郎当的个性找不到老婆。

妈妈见到那个女孩子很高兴甚至很紧张都有点不知所措。

那天妈妈一直陪他们聊天,陆之昂知道妈妈很开心。

可是那个女孩子竟然在他耳朵边上悄悄地说了句“你妈妈怎么还不走啊我想和你单独聊天呢”。

就因为这一句话他就把那个女孩子赶了出去。

他妈妈因为这个还骂了他的臭脾气。

他当时没有顶嘴,心里在想,以后一定会找一个全世界最好的老婆让她知道我也是很优秀的男生呢。

可是他没想到时间这么短,而来不及做的事情这么多……  ——妈妈我再也不会每天都把衣服弄得很脏了,妈妈我再也不会忘记您喜欢红色而买错绿色的衣服送您了,妈妈我再也不会把您送给我的礼物借着不喜欢的借口而丢在房间的某个地方了,妈我再也不会忘记你的生日了,妈……妈我再也不哭了,妈我会成为一个最好的注册会计师……妈妈,你一定要去天国,以后等我死了我也会来,你放心我一定会到天国来的,因为你告诉过我要做一个坚强而善良的人。

上帝肯定会很喜欢我的,妈妈……再见。

  ——摘自《夏至未至——1998年夏至 夏雾 破阵子》  也许这样的大幅引用嫌多了点,这章也并不主要写亲情,可是我愿意这样写,我高兴,所以我就引用这么多~~说这话时我心里有一阵一阵的快意,是啊,是自己想写的话,所以可以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不会被什么狗屁编辑删来改去,忍受着他们所谓的正统。

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人都有过失去亲人的感受。

我是有的,十四岁那年,最爱我的姥姥去世了,我跪在姥姥灵前的泥土上,久久不愿起来,大人也拖不起来我。

十四岁的孩子知道的并不太多,可是想起再也见不到姥姥的脸了,自己想的那么多事再也没有机会实现了,就心痛的不得了,仿佛只有跪下来才会好受一些。

爸爸有心脏病,有的时候我做梦会梦见他死了,那种仿佛失去了整个生命的感觉即使在梦醒后还是如此清晰。

满脸冰冷的泪水,惊悸的眼神,一定要跑到爸爸的房间确认他还在睡才能稍稍安稳一点。

有人说小四的文章是矫揉造作的,我不否定有这样的成份,但我依然相信没有真情实感的作者是不会写出这样能引人共鸣的文字的。

  写小司和之昂友情的那一段尤为感人。

因为篇幅过长我就不再贴过来=()。

也许我身边没有那样的朋友,但我完全可以理解那种感觉。

那种不愿意面对整个世界,只想把自己用厚厚的壳包起来的绝望和堕落。

只有小司可以救他,他仿佛在黑暗中射过来的光芒。

他在之昂需要时那样灿烂的来到他身边,用他的方式,用男人间表达友谊的方式告诉他:之昂,你一定要坚强

  之昂变了,变化后的之昂让我们如此痛心。

四维那些淡淡的文字和淡淡的描写让这种忧伤更为浓烈。

虽然他仍在笑,可是我们和他们都知道,那种柔和再也不是以前的那种了。

看完了《夏》,不禁会想,之昂这一辈子大概就为小司活的吧。

从很小的时候,他努力学习和画画都是为了不被小司落下。

他从来都是默默的站在一傍微笑的看着小司的光芒四射,却从来不会嫉妒。

他只会比他更高兴,就像小司受了侮辱时他会比小司更愤怒一样。

那样冷静的之昂那样才华横溢的之昂为了捍卫朋友的尊严轻易的就付出了自己一生的自由。

当逃亡时他看见小司终于出了新的画集,当看到画的扉页写的:那个男孩教会我友情时,他放声大哭。

在监狱里,他却从来不去见小司,他说:我不去见你,是因为我怕你会伤心。

如果让我重新选择,我可能会更冷静,但这决不代表我后悔了。

  为了捍卫朋友的尊严,即使付出自己的一生也不后悔吗

这样让我心痛的之昂啊。

  还有立夏和遇见的友情。

她们的友情虽然不像之昂与小司的那样光彩夺目。

却在不经意间浸染着我们的心灵。

在那一个个雨夜的等待里,在一封封书信的倾诉里。

立夏的温和,遇见的凌利相补得相当完美。

这是平实简单的友情,像高中里所有的友情一样。

立夏有些像古代小说中描写的侠女,是带侠义正义风格的女孩子,为了朋友可以奉献一切,和之昂是一种人。

所以最后在之昂逃跑时,她才会不顾性命的为之昂争取时间。

那一刻的鲜血和悲壮让我无法呼吸。

  我鄙视不重视朋友的人,尤其鄙视不重视朋友的男人。

  命运*屠夫  把命运比做屠夫的人不多吧

所以我很为这个比喻沾沾自喜了一阵子。

然后过后则是深深的不可自拔的心痛,仿佛整个心被沉到了寒潭里那种彻骨的寒冷。

那种哭又哭不出泪,叫又没有声音,只能任人摆布的无奈。

  陆之昂——校园里白色衬衣飞扬的俊朗少年,见到美女会打起响指的少女,美术和文化课都是一流的少年,那个视亲情友情重于一切的少年就这样被永远的囚禁在了监狱里的四角高墙之中。

太可笑了,这就是命运吗

  立夏——爱了傅小司如此之久的少女。

只为了七七一个恶劣的谎言就离开他了。

立夏,你的心都已给了小司,你还会爱上别的人吗

当你做了母亲时,你会不会想起那个夏天小司的化学笔记;那次叫做“祭司“的潇洒签名

就这样轻易的放弃了,你为什么不可以相信小司多一点呢

  傅小司——天才少年。

可是命运不会让人一帆风顺的。

所以变故来了,来得这样快,这样让人卒不及防。

转眼间所以自己的画迷都变成了反对自己的人。

明明自己的画作却忽然成了抄袭的。

官司输了,最好的朋友因为自己被判了终生监禁,最爱的人离开的自己。

原来一切都是靠努力得来的,可是却输的这样彻底。

夕阳里昔日的青年微微颦起俊美的眉头: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呢

  遇见——没有好的出身,几乎没得到过爱。

有惊人的音乐才华却无从施展。

爱的人一次次被从身边夺走。

直到连挽回的机会都没有。

她一次次的站起来,却被命运一次次打翻在地。

直到再也不想站着,只想找个地方慢慢蹲下去,像受伤的小兽一样慢慢平复心中的疼痛。

也许她的结局并不像立夏他们那样悲惨,但是在社会的践踏中,她失落了太多太多。

  七七——七七原来是个很可能的女孩。

说原来这两个字时我心里难受极了。

是啊,可爱,可是,原来。

现在的她变得工于心技了。

她可以毫不犹豫的按下象征着遇见的关键的红键,也许只能她知道遇见的实力,所以她现在就要把她扼杀在摇篮中;她可以不脸红的对着立夏说出那样的话来,虽然她可能真的爱着傅小司。

好多人会说七七卑鄙,可是也许只有这种人才能更好的活下去。

七七原本也是纯真美丽的少女,是演戏圈教会了她如何把自己保护得更好。

在行色匆匆中,疲惫的少女会不会在偶一回首间发现自己最珍贵的东西都已被遗失了呢

  所以我说命运像屠夫啊。

你看,越是美好的东西他们就越破坏给你看。

它一边残杀着幸福者的幸福,一面残杀着信仰着的信仰。

到底是哪里做错了

都是那样好的年轻人啊。

如果说哪里错了,只能说他们都太善良,善良得不适合在这个污浊的世界上生存。

就像《梦》中的顾小北,林岚和闻婧一样。

他们只适合穿着白色的衬衣,打着口哨打在校园里,或者弹着吉他坐在香樟树下。

  一阵风来,一树花开。

  花开灿烂,笑语嫣然。

  其他*关于小四  看《幻城》时便很喜欢小四,喜欢他文字带来的震憾。

但不得不承认小四的文字是有矫揉造作的一面的。

比如”流泪满面”之类的,可能会有无病呻吟之状,这些也是难免的.但是也不至于就此就把他攻击成什么什么样啊。

而且也不能不承认小四对景物,心理的那些精彩的描写确实能引起人心底具大的震撼.以下是小四一些语言的摘录:  我总是想说我是鹰,我有翅膀,可以飞得很高.在百花中留下我的气息.然后轻轻的划出弧线,望着物是人非的  朋友总是为你遮挡风霜,如果你在远方承受风雪,而我却无能为力,我也会祈祷,让那些风雪降落在我身  那些曾经以为念念不忘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过程里,被我们遗忘了……  我是个经常笑的人,可是我不是经常快乐,很多时候当我感到悲伤泪水还没来得急涌上来,笑容已经怕爬上了眼角眉梢。

我对喜欢的人才会生气,不喜欢的人却对他们微笑。

  他们曾经生活的轨迹 他们曾经铺展开的难过和快乐  像是落入枯萎的黄色高草里的那些雪  无声无息地融化进黑色的泥土  从此开始  与大地一起沉默 一起沉没  我只所以背对阳光而立  是不想让你看见留在我身后的阴影  ...从今以后你不要说一无所有...  ...至少你还有我这个朋友...  ...对不起,这个时候  ...我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表情来面对你...  ...只要微笑就可以了..  任何作家都有选择自己文风的权利,任何的文风都是值得尊重的,你可以不喜欢但是不应该攻击。

小四还年轻,即使他的文字风格真的太做作太颓废也要至少给他一个改进的机会吧.而且从现在的文章来看,小四的文风已经渐渐成熟,向一种朴实的轻澈,恬淡的忧伤的方向发展。

  再说抄袭问题,我是动漫的FANS,很早时就看了<圣传>。

但我绝不认为《幻城》是抄袭了《圣传》的什么。

因为主要人物,叙事风格和大背景的设定根本就不同.如果说<幻城>丝毫没受<圣传>的影响是不可能的,可是如果只凭“你自由的…”这句话就算抄袭,那么真的是画了白鸽和橄榄就抄袭了毕加索了。

  还有〈梦里花落知多少>.〈圈里圈外〉我没有看,也没有什么发言权。

可是就我从某报纸上看到的列出的N条理由来看,纯粹是狗屁不通的理由。

比如说什么<圈>中提到”一次男女主人公在一起被发现”的情节和<梦>中林岚和陆叙在一起被陈伯伯发现的情节如出一辙.呸!那个作者还好意思用”如出一辙”这个词,他知不知道什么叫如出一辙啊?自古以来都是捉奸捉双好不好,一个人有什么可捉的.如果两个人在一起被发现就算抄袭的话,那是不是也要告<圈>的作者抄袭<金瓶梅>啊,荒谬!!!而且即使情节有抄袭之嫌的话,文字的风格也是不能抄袭的。

从小四在《夏》中描写小司被告抄袭时也可以看出他的悲愤。

其中有这样的对话。

小司对网友说:这些天没灵感。

网友:你抄不到别人的当然没灵感了。

当时小司是悲愤的无以复加的.可是我却分明透过小司看到了小四的眼睛.”小司”——“小四”本来就是一个人吧,他只是小四的一个原形吧.我不知道对小四说什么,我只能对小四说:如果别人说的是错的,就用行动告诉他们什么是对的!现在偏偏有些看不得别人成功的人;有些要借别人东风的人;还有些无聊的人,在小四不出名时,他们要捧红他,认为自己的见识是高人一等的;在小四出名后,又要来攻击他,因为这样又能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

  靠,这些人纯粹是吃饱了撑的,大可不必管他们。

以上算是为小四平反。

  下面说一下这篇文章我认为的几个处理得不太好的地方:  一,嫣然。

本来以为会有文章的.前面埋下伏笔,后面却无声无息的消失了。

如果只是为了衬托小司和立夏的感情,那么这么多的描写实在太浪费了.而且从情理上说,嫣然也不太可能就这样干脆的退出小司的生活吧.  二,结尾。

以立夏和小司的感情真的这么轻易就可以放弃吗

以之昂的性格真的会那么冲动吗?遇见的命运真的会那么悲惨吗?我觉得结尾很多地方处理得太仓卒。

短短几万字就把前面一切的幸福都推翻了.虽然”悲剧往往比喜剧更震撼人心”,但是悲剧要悲得合情合理,悲得有价值.而不是为了写成悲剧而写.结尾时好像很多事都在卒不及防间就发生了.不知是不是为了赶稿。

结局的很多地方都很仓卒。

我觉得从对读者负责的态度来说,似乎应该把这样地方处理得再好一点吧.  好了,就写到这吧。

本来还想写一点的。

可是要上课了,再写下去,我也变成赶稿了:)  接下来扣一下题吧。

如果说青春是一场梦的话,就让我们在青春里把所有的梦做的更美好。

哪怕有一天忽然醒来发现他是一场梦,也要是一场美梦。

  这样才会不至于辜负这仅有一次的美好青春

市卫计委领导在县120急救指挥中心揭牌仪式上的致辞

120急救指挥中心的启动仪式致辞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上午好

在这桃红柳绿的七月,我们迎来了xx县120急救指挥中心的启动仪式,我谨代表120急救指挥中心全体员工,对关心、支持120急救指挥中心建设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和各有关方面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出席仪式的各位领导和嘉宾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谢意

120急救网络建设是全县人民的迫切要求。

在市卫计委、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县卫生局的悉心指导下,在有关部门单位的积极配合下,经过x个月紧张有序的筹建,今天终于正式挂牌启动了。

120急救指挥中心按照就近、安全、迅速、有效的原则,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建设、高水平运作,科学规划,统一设置,建立起“一中心、五站、三点”的急救网络,是一个集计算机系统、有线系统、无线系统、网络技术和GPS卫星定位导航等目前国内最先进的设备为一体的现代化急救指挥系统,将为市民紧急就医,为大型突发事件的处理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服务。

120急救指挥中心正式挂牌运作,我县的院前急救能力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能力将因此得到明显提高,急救医疗体系建设将迈出新的步伐,急救医疗事业的发展历史又翻开了新一页。

生命相托,分秒把握

我们深感肩上的任务艰巨,深感责任重大。

我们将以守诺、务实的品质,敬业、创新的作风,追求卓越、至真至诚,奉献社会。

,爱心接力,守护生命,为健康安全保驾护航

我们将继往开来,与时俱进,不断推进120品牌建设,全面提高120医疗急救能力和服务水平规范医疗急救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切实履行好医疗急救工作者的职责,以高品质的医疗急救服务,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努力把急救指挥中心建成急救病人的生命站、希望站,建设成人民群众的放心站、满意站,努力为120急救指挥中心的科学发展倾注了新的活力。

“直挂云帆济沧海,救死扶伤写春秋”

我们坚信,有县委、县政府和市级卫生部门的关心,有各急救站点的大力配合协助,有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厚爱,我们一定会不负众望,我们将以急救工作者的执着与追求,倾力为xx人民打造急救“绿色通道”,为我县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并祝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身体健康、万事如意、阖家幸福

谢谢大家!

关于麋鹿的资料,不要复制别人的资料,我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麋鹿简介  麋鹿别名“四不像”,属于偶蹄目鹿科麋鹿属,学名为Elaphurus davidianus。

英文名Pere David’deer。

是中国特有物种。

  麋鹿体长约200厘米,体重100(雌)~200(雄)千克。

一般雄麋鹿体重可达250千克,角较长,每两年脱换次。

雌麋鹿没有角,体型也较小。

因其头似马、角似鹿、尾似驴、蹄似牛而俗称“四不像”。

仅雄鹿有角,颈和背比较粗壮,四肢粗大。

主蹄宽大能分开,趾间有皮健膜, 侧蹄发达,适宜在沼泽地行走。

夏毛红棕色,冬毛灰棕色;初生幼仔毛色橘红,并有白斑。

  由化石资料推测,麋鹿原产于我国东部湿润的平原、盆地,北起辽宁,南到海南,西自山西、湖南,东抵东海都有分布。

为草食动物,取食多种禾草、苔草及鲜嫩树叶。

喜群居,发情期一雄多雌;通常7月份开始交配,怀孕期315~350天,每胎产1仔。

  原产于辽宁、华北、黄河和长江中下游。

18世纪我国野生糜鹿种群已经灭绝,仅在北京南苑养着专供皇家狩猎的鹿群,后被八国联军洗劫一空,盗运国外。

1985年以来,我国分批从国外引回80多只,饲养于北京南苑和江苏大丰县。

在散放的江苏省大丰县已建立麋鹿自然保护区,为麋鹿在自然界恢复野生种群而开展保护管理和科学研究工作。

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麋鹿的外形习性  麋鹿是一种大型食草动物,体长170—217厘米,尾长60—75厘米,肩高达122—137厘米,体重120—180千克,雌性体形比雄性略小。

雌性头上无角,雄性角的形状特殊,没有眉杈,角干在角基上方分为前后两枝,前枝向上延伸,然后再分为前后两枝,每小枝上再长出一些小杈,后枝平直向后伸展,末端有时也长出一些小杈,最长的角可达80厘米。

头大,吻部狭长,鼻端裸露部分宽大,眼小,眶下腺显著。

四肢粗壮,主蹄宽大、多肉,有很发达的悬蹄,行走时代带有响亮的磕碰声。

尾特别长,有绒毛,呈灰黑色,腹面为黄白色,末端为黑褐色。

夏季体毛为赤锈色,颈背上有一条黑色色的纵纹,腹部和臀部为棕白色。

9月以后体毛被较长而厚的灰色冬毛所取代。

因为麋鹿“蹄似牛非牛,头似马非马,尾似驴非驴,角似鹿非鹿”,所以俗称为“四不像”。

  麋鹿性好合群,善游泳,喜欢以嫩草和其他水生植物为食。

求偶发情始于6月底,持续6周左右,7月中、下旬达到高潮。

雄兽性情突然变得暴躁,不仅发生阵阵叫声,还以角挑地,射尿,翻滚,将从眶下腺分泌的液体涂抹在树干上。

雄兽之间时常发生对峙、角斗的现象。

雌兽的怀孕期为270天左右,是鹿类中怀孕期最长的,一般于翌年4—5月产仔。

初生的幼仔体重大约为12千克,毛色桔红并有白斑,6—8周后白斑消失,出生3个月后,体重将达到70公斤。

2岁时性成熟,寿命为20岁。

  麋鹿受威胁的因素  现生麋鹿被称为达氏种,从已发现的化石看,麋鹿属中还有4种,即双叉种、晋南种、蓝田种和台湾种。

麋鹿是一种仅限于第四纪中后期的动物,从已知的190多个麋鹿化石出土地点确认,历史上麋鹿的分布区西至山西的汾河流域,北至辽宁的康平,南到浙江余姚,东到沿海平原及岛屿。

到了晚更新世,麋鹿种群迅速发展,到全更新世中期达到鼎盛,但商周以后麋鹿迅速衰落。

  原始人类由于人口密度低、生产力水平低,不构成对麋鹿的威胁。

而商周以后,由于自然变迁、麋鹿自身的原因和人为干扰等因素,造成了麋鹿的不断减少。

  从自然因素看,由于麋鹿是一种喜爱温暖湿润的动物,而中国近5千年来的气温是在逐渐变冷,沼泽和水域也明显减少,自然环境的变化对麋鹿有较大的影响。

  从自身因素看,麋鹿是鹿类动物中较温顺的一种。

据我们多年的饲养、观察,麋鹿的奔跑速度不及梅花鹿和狍,发情期的公鹿也不像梅花鹿、马鹿、白唇鹿那样攻击人,而且占群公鹿见到人接近即逃跑。

在哺乳期,人给幼仔打耳号、测量时,幼仔的叫声只能吸引母鹿在远处观望,而不像其他鹿那样,母鹿为了保护幼仔而攻击人。

雄性麋鹿之间为争夺配偶的角斗是非常温和的,没有激烈的冲撞和大范围的移动,角斗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失败者只是掉头走开,胜利者不再追斗,很少发生鹿之间的伤残现象。

公鹿占群后,其他公鹿窥视母鹿时、占群公鹿仅用吼叫和追逐等方式赶走对方。

以上这些特点决定了它们逃避敌害的能力差,较易被天敌和人类捕杀。

麋鹿主要采食水生和陆生的禾本科及豆科植物,食性狭窄也是麋鹿生存受到威胁的自身因素。

  人口增长和农业的发展,侵占了麋鹿的生活地域。

人类的捕杀,严重影响了麋鹿的生存。

考古学发现,1万年至4千年前人类遗址中出土的麋鹿骨骼的数量,与家猪骨骼的数量相当。

可见当时麋鹿是被人类当作食物而遭到大量猎杀的。

甲古文中记载,古代一次猎获麋鹿的数量达348只。

另外麋鹿还被制成治病和强身的各种药品,《本草纲目》中记载,“麋茸功力胜鹿茸……麋之茸角补阴,主治一切血症,筋骨腰膝酸痛,滋阴益肾……”《彭祖服食经》、《家藏经验方》及现代的《中医方剂大辞典》中,用麋鹿茸、角、骨等做配方的方剂就有几十项。

麋鹿由此也就成为人类为治病而追杀的对象。

  自然因素、麋鹿自身的因素是麋鹿分布区逐渐缩小、数量减少的原因,而人类活动的干扰是麋鹿走向野外灭绝的决定因素。

  我国古代对麋鹿行为学的认识  麋鹿是仅产于中国的动物,我国古代先民对麋鹿的行为有过不少的研究与认识。

  1.群居性与社群结构。

《三国志·魏书·张鲁传》的注释中写道:“张鲁弟卫拒王师,夜有野麋数千冲坏卫营,军大惊。

”《后汉书·郡国志三》的“广陵郡……东阳”条注中说:“县多麋。

《博物记》曰:‘千百为群,掘食草根,其处成泥,名曰麋。

’”这些说明麋鹿是群居的。

《纬略》是一本讲解名词出处和意义的书,其中关于麈尾一节写道:“麋之大者曰麈,群麋随之,皆以麈尾而传。

”麈是领头的麋,该文形象的写出了头麋与麋鹿群的关系。

  2.麋鹿是湿地动物。

麋鹿在湿地生活,善游泳,遇敌害可以逃到沼泽或湖泊、河流中躲避。

《曲海拾遗》写道:“麋鹿善居泽,鹿因与居,亦善济水。

”《北齐书·李绘传》:“河间崔谋恃其弟暹势,从绘乞麋角鸽羽。

绘答朽曰:‘鸽有六翮,气则冲大;麋有四足,走便入海(海子、湖泊之意)’。

”  3.自卫方法。

群居对麋鹿的自卫有一定意义,西汉刘向(约公元前77~前6年)的《说苑·杂言》中有“麋鹿成群,虎豹避之”的说法,说明即使是凶猛的虎豹面对众多的麋鹿也无可奈何,只好悻悻离去。

  4.生活能力强。

唐朝僧人皎然所著《姑苏台歌》中有“山中精灵安可睹,辙迹人踪麋鹿居。

”说明麋鹿在有人在车辆行使的山中还可生活,可见它们的生活能力是很强的,只是人类的干扰不要太甚。

  麋鹿的身世  麋鹿是中国特有的物种,但它的正式英文学名却以外国人的姓氏命名;它曾在中国生活了数百万年,20世纪初竟在故土绝迹;20世纪80年代,它又远涉重洋,重返故乡。

麋鹿曲折的命运,使它成为世人关注的对象。

  已出土的野生麋鹿化石表明,麋鹿起源于距今200多万年前,距今约1万年前到距今约3000年时最为昌盛,中国境内无论是麋鹿化石点的数目或某个化石点的标本数量都极为丰富。

但在距今约3000年的商周时期以后却迅速衰落,直到清朝初年野生麋鹿最后绝迹。

  多数麋鹿专家认为,麋鹿绝迹的重要原因是历史上各个朝代的大量猎捕,造成了麋鹿种群灾难性的减少。

同时,各地许多沼泽或近海低洼荒地被开垦成为农田,使只适于在沼泽地带栖息的麋鹿没有了容身之所,成为平原地区最早的生态灾难的牺牲者。

  野生麋鹿的最后栖息地是长江口附近沿海地区。

尽管麋鹿曾广泛分布于中国东部及中部地区的长江南北,但主要分布中心仍在长江三角洲的沿海地区。

它们十分喜爱温暖湿润的沼泽水域,甚至喜欢接触海水,衔食海藻。

江苏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就位于这一区域,这里麋鹿化石密集分布,从1967年至1998年先后出土麋鹿化石12处。

考古发现,1万年至4000年前人类遗址中出土的麋鹿骨骼数量,大致与家猪骨骼数量相当。

  从春秋战国时期至清朝,古人对麋鹿的记述不绝于书。

它不仅是先人狩猎的对象,也是宗教仪式中的重要祭物。

《孟子》中记述,“孟子见梁惠王,王立于沼上,顾鸿雁麋鹿曰:‘贤者亦乐此乎’”,这证明至少在周朝,皇家的园囿中已有了驯养的麋鹿。

  汉朝以后,野生麋鹿数量日益减少。

元朝建立以后,善骑射的皇族把野生麋鹿从黄海滩涂捕运到大都(北京),供皇族子孙们骑马射杀。

野生麋鹿逐渐走向灭绝。

到清朝初年,中国已只有一群约二三百只的麋鹿圈养在210平方公里的北京南海子皇家猎苑。

这时候,国际动物学界还不知道麋鹿的存在。

  1865年秋季,法国博物学家兼传教士大卫在北京南郊进行动植物考察,无意中发现了南海子皇家猎苑中的麋鹿。

他立即意识到,这是一群陌生的、可能是动物分类学上尚无记录的鹿。

大卫以20两纹银为代价,买通猎苑守卒弄到了两只麋鹿,制作成标本。

1866年,他将标本寄到巴黎自然历史博物馆,被确认为从未发现的新种,而且是鹿科动物中独立的一个属。

从此,麋鹿学名被称为“大卫鹿”。

1866年之后,英、法、德、比等国的驻清公使及教会人士通过明索暗购等手段,从北京南海子猎苑弄走几十头麋鹿,饲养在各国动物园中。

  1894年,北京永定河泛滥,洪水冲垮了猎苑的围墙,许多麋鹿逃散出去,成了饥民的果腹之物。

1900年,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南海子麋鹿被西方列强劫杀一空,麋鹿在中国本土灭绝。

  随着时间的流逝,圈养于欧洲一些动物园中的麋鹿纷纷死去,种群规模逐渐缩小。

从1898年起,英国十一世贝福特公爵出重金将原饲养在巴黎、柏林、科隆、安特卫普等地动物园中的18头麋鹿悉数买下,放养在伦敦以北占地3000英亩的乌邦寺庄园内。

这18头麋鹿成为目前地球上所有麋鹿的祖先。

二战时,这个种群达到255头,乌邦寺庄园因害怕战火,开始向世界一些大动物园转让麋鹿。

到1983年底,全世界麋鹿达到1320头。

  麋鹿的故乡中国希望麋鹿能重返家园。

1956年和1973年,北京动物园分别得到了一对和两对麋鹿,但因繁殖障碍和环境不适,一直未能复兴种群。

  1985年,在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的努力下,英国政府决定,伦敦5家动物园向中国无偿提供麋鹿。

1985年8月,22头麋鹿被用飞机从英国运抵北京,当晚运至南海子原皇家猎苑,奇兽重新回到了它在中国最后消失的地方。

1986年8月,39头麋鹿从英国七家动物园里选出经上海运抵江苏省大丰市,麋鹿重新回到它的野生祖先最后栖息的沿海滩涂。

  现在,中国已在北京、江苏省大丰市、湖北省石首市、河南省原阳县等地实施麋鹿散养计划,目前已形成种群,全国已有麋鹿2000多头。

江苏大丰国家级麋鹿自然保护区目前已有麋鹿648头,有效种群已达到50个,这表明这个保护区已形成了世界第一家麋鹿基因库,麋鹿的遗传基因已不会再流失。

2003年3月,世界第一头纯野生的麋鹿在大丰麋鹿保护区内出生。

  现在,最大的麋鹿群生活在大丰麋鹿自然保护区里。

天津市河西区东方医院牙科有个陈大夫看牙很好,请问他的手机和具体医院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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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求鲁班文化节晚会开场白和结束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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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场: 我国古代的一位出色的发明家,两千多年以来,他的名字和有关他的故事,一直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流传。

我国的土木工匠们都尊称他为祖师。

这个人就是鲁班。

鲁班,姓公输,名般。

又称公输子、公输盘、班输、鲁般。

鲁国人(都城山东曲阜,故里山东滕州),“般”和“班”同音,古时通用,故人们常称他为鲁班。

大约生于周敬王十三年(公元前507年),卒于周贞定王二十五年(公元前444年),生活在春秋末期到战国初期,出身于世代工匠的家庭,从小就跟随家里人参加过许多土木建筑工程劳动,逐渐掌握了生产劳动的技能,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被人们称为木工第一神将。

结束:这就是鲁班,中国历史上一个伟大的人物,晚会结束了,大家对他了解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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