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经典情话 > 抵押自己土味情话

抵押自己土味情话

时间:2015-12-04 14:59

《超时空同居》雷佳音佟丽娅土味情话台词有哪些

1937八·一三”淞沪抗战爆发后,11月12日中国军队撤出上海,锦江饭在大世界畔华格臬路(今宁海西路)开张,掌柜的就是董竹君。

开始的时候格局真是很小,只有两开间门面,不过是楼上有许多仅容一个桌面的小间。

如果仅仅是一家普通的酒家开业,那在当时的上海也实在算不得什么新鲜事。

可是它的老板娘董竹君却是位传奇性人物,其身世和画家潘玉良及张伯驹夫人潘素相似,颇具才华,又善交际,和上海新闻界很熟,在未开张前已被广为宣传。

  许多年过去了,锦江饭店已经随着上海的发展淹没在高级饭店的丛林中,但是董竹君和她的传奇故事却仍然在这个丛林中亮出一点秀色来,不为世俗所掩盖。

锦江饭店在今天或许已经归于平淡,但是董竹君仍然是上海女性自立自强的一个典范。

  三个条件的婚姻  董竹君1900年出生于上海的一个穷苦家庭。

父亲是拉黄包车的人力车夫,母亲是给人家做粗活的娘姨。

在她13岁那年,由于家境贫困,父亲病重,万般无奈,只能向长三堂子(妓院)老板借了300元钱,条件是将董竹君抵押在妓院里两年,但是卖唱不卖身,只陪客人清谈。

在当时的上海,这样的人称“小先生”或“清倌人”。

小先生长大以后正式接客了,称“大先生”。

  长三堂子就是清朝的青楼,是指豪华精致的妓院,又称书寓。

书寓里的姑娘称女校书,又称艺妓,懂得琴棋书画。

  长三堂子这种高等的妓院,姑娘未成年是不接客的。

这不是老板心善,他们的目的是要等姑娘卖唱红了,接客时才能开出高价。

这是老板的经营之道。

  由于心情抑郁,幼小的董竹君从来不笑,就连照相的时候也满面愁云。

客人们给她的绰号是“不笑的姑娘”。

但是她有自己的长项。

她天生丽质,嗓音又好,水牌总是写得满满的。

一张局票唱一曲,堂子收一块银元。

第一天晚上就有30张,后来逐日增加,客人不断,她成了青楼老板的摇钱树,经常要唱到嗓子嘶哑。

  不过在那个烟花遍地、人心不古的年代,许多的客人只是慕名专门来看她。

虽然不唱,但是每天上下楼不计其数,等客人走了,她也累得两腿酸麻、精疲力竭。

  堂子里的红姑娘有专门的人伺候,为她们梳头打扮。

董竹君身边也有一位姓孟的、颇有见识的中年妇女。

她经常给董竹君讲青楼女子的悲惨命运。

她还告诉董竹君说,妓院不会放掉她这样的红姑娘,即使抵押到期,老板也不会轻易放手的,他们会利用黑社会的势力,让你回不了家。

多少姑娘都是被妓院榨干了血泪,年老色衰,最后流落街头。

即使是从良,当有钱人家的小妾,也会因为出身青楼,在家庭里没有地位。

  这位姓孟的女子还经常告诉董竹君,要尽快找一个好人,在接客以前嫁出去。

这些话都深深地印在了她的心里。

她不能接受这样的命运,暗暗地等待机会,跳出火坑。

于是她开始仔细地观察那些来堂子里的人。

  可是这个地方好人太少了。

偶尔会有革命党青年为避风头到这里来聚会。

他们高谈阔论,使董竹君明白了不少道理,从内心佩服他们的救国志向。

  1911年的辛亥革命彻底地改变了中国的命运,但袁世凯窃取大权,暗杀了新党领袖宋教仁。

大批革命党人遭到镇压,被迫转入地下,继续筹划讨袁的二次革命。

现在上海的福州路就是当年上海红灯区的四马路,是当时革命党人经常出没的地点之一。

灯红酒绿的妓院是他们举行秘密活动最安全的地点。

  当时的四川省副都督夏之时是这里的常客。

他早年留学日本,后来加入同盟会。

辛亥革命时,他以新军军官身份领兵起义,被推为革命军总指挥,为实现中国内地的政治变革立下了赫赫战功。

  于是,传说中才子佳人的故事在这里发生了。

在这个嘈杂的花街柳巷,夏之时与少女歌妓董竹君相遇了,她的容貌和歌喉令夏之时怦然心动。

面对着这个身材高大、英俊豪放的革命志士,董竹君也不禁情窦初开,心里满满的都是爱的幻想。

  不久,袁世凯以3万大洋悬赏夏之时的人头,他只能藏身于日本租界的旅馆,董竹君冒着危险前去看他。

在生命朝不保夕的时刻,夏之时十分渴望来自女人的关爱。

1914年春末的一个深夜,董竹君终于不顾老鸨的阻拦和其他人的劝解,毅然丢弃了所有的珠宝首饰,从堂子里逃出,投入了夏之时火热的怀抱。

  有意思的是,在夏之时劝董竹君跟他一起离开这个烟花之地的时候,董竹君提出了三个条件。

她说:“我不要这样,我又不是一件东西

以后做了夫妻,哪天你一不高兴就说‘你是我花钱买的’,那我可受不了。

你一个铜板都不能花,要是花钱买,我就不跟你结婚。

如果你答应我几件事,我会想办法跳出火坑。

”  她提出的三个条件是:  1.不做小老婆;  2.到了日本,要送她求学;  3.将来从日本读书回来,组织一个好的家庭,夏管国家大事,她管家务。

  夏之时没有考虑就什么都答应了。

之后,他冒险留在上海。

由于董竹君出身青楼,他们的结合遭到了许多革命党人的反对,但夏之时态度坚决。

两周后,他们在松田洋行里举行了简单的婚礼。

当时,夏之时27岁,董竹君只有15岁。

董竹君化了妆梳了头,还穿了一身洁白的纱裙,夏之时也穿了笔挺的西装,打了领带--从他们的服装也能看出当时他们思想是比较新潮的。

  独木难支  结婚后没几天,董竹君就随新婚的丈夫去了日本。

在樱花之国,他们兴奋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感受到了自由的无限美好。

董竹君与夏之时在这里开始了全新的生活。

她终于实现了去学校读书的愿望,并有了几位十分要好的日本同学。

为尽快地适应日本的学习和生活,董竹君开始学习日文。

1916年,他们的长女国琼出世了,这给他们的小家庭带来了新的欢乐。

董竹君相夫教女,苦中有乐,生活得十分充实。

夏之时那时正从事推翻袁世凯的工作,董竹君就利用这个机会读书。

董竹君真正的文化,还有后来她的很多开明的思想,应该说都源自在日本读书的这六年。

应该说,这六年是他们婚姻当中最美满最甜蜜的六年。

夏之时对妻子抛头露面稍有看法,他为董竹君请了家教,由松田先生和林惠子小姐教她文化和家政。

董竹君对丈夫这一举动虽说不甚理解,但她爱丈夫,也就乐意地接受了下来。

松田的授课,使董竹君学到了很多知识。

她逐渐明白了应该怎样做人,怎样面对社会。

因夏之时父亲病危,董竹君不得不与丈夫一同回国。

而此时的国内,到处是军阀火拼的混乱局面。

不久,董竹君又独自带着女儿经过五天的长途跋涉,由重庆回到了四川合江--夏之时的老家,从此卷入了旧式大家族的复杂生活。

  由于董竹君低贱的青楼出身,夏之时的家人起初对她冷眼相待。

幸亏她早有准备,预先购买了大批洋货作为礼物,分送全家上下,笼络人心,这才换来了一些笑脸。

此后,董竹君凭着自己治家的才干逐渐争得了尊严与地位,夏家为此决定重办婚礼,以确立她的合法地位。

在一个精心挑选的日子,夏家张灯结彩、杀鸡宰羊,董竹君带着大女儿第二次拜堂,行了结婚大礼。

  1919年,夏家迁居成都。

这时的夏之时突然被解除军权,意志的消沉使他逐渐由革命者转变为一个守旧的乡绅。

这个辛亥革命的老将不仅对董竹君连生四个女儿非常生气,还对董竹君热心社会事业深感不满。

董竹君那个时候很能干、很有见识,可以说比他更好一些,在社会上人们对董竹君的赞扬比对他多,夏之时下意识地不希望自己的妻子比自己能干。

董竹君容忍了这一切。

一方面她希望丈夫能够找回当年那种革命青年的朝气,另一方面她也怀着一种深深的感激,毕竟是夏之时把她从火坑里拉出来,给了她重生的机会的。

  接着,夏之时开始以搓麻将和抽鸦片度日。

后来,董竹君终于生下一个男孩,夏之时重男轻女,竟然不允许四个女儿读书。

一次,为了一点小事,他竟然掏出手枪来威胁董竹君,使董竹君伤心绝望至极。

这样的侮辱渐渐成了家常便饭,夏家的空气也越来越令人窒息。

1929年,为了改变生活现状,董竹君毅然放弃了华贵和富裕,带着四个女儿来到上海。

这个离家出走的壮举轰动了成都,成为当时各家报纸纷纷大炒的热门新闻。

  在上海的复兴公园,相约而来的夏之时和董竹君进行了一次长谈,最后协议暂时分居五年。

当董竹君怀着沉重的心情踏上谈判小屋的楼梯时,她想,假如五年之后双方谁都没有改变自己的思想和观点,那么就跟他离婚。

可走到一半的时候,她腿软了:假如真离婚了自己怎么办

孩子怎么办

转念又想,再不离婚的话,将来的生活就全完了,所以她又重新站起来。

这样反复坐下又重新站起来之后,董竹君下定了决心,谈不好的话就和他离婚。

就是在这次谈话中,夏之时说了那句话:你要跟我夏之时离婚,你将来如果在上海滩站得住,能把这几个女儿养活养大的话,不要说受教育了——我在手板里煎鱼给你吃。

  巾帼从来不易  仰面求人,不如低头求土。

离婚后的董竹君带着四个孩子苦度岁月,生活的艰辛有时到了令人绝望的地步。

为了抚养孩子,她整天出入于当铺。

夏之时仍不断写信劝说董竹君回来,甚至想出一些荒唐的谋害计划。

他甚至找到上海旧社会比较有名的人物:如范少杰、戴季陶,希望他们把董竹君装在麻袋里扔到河里头。

但恰恰戴季陶、范少杰这些人都很尊重董竹君,把这些计谋原原本本讲给董竹君听了。

他们都批评夏之时,说他是一个糊涂蛋。

  夏之时孤寂地返回四川。

不久,四川的报纸登出了“夏之时家中难都督,将军街走出女娜拉”的报道,令夏之时大为光火。

董竹君每天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家,远远传来的女儿国琼的大提琴声给了她无限的慰藉。

生活依然窘迫,但她也仍然乐观。

邻居郑德英带董竹君去拜访了朋友伍振声,伍建议董竹君办一个纱管厂。

可是资金却成问题,董竹君忽然想到小时候的朋友尤宝,决计跟他一起筹资办厂。

  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之下,群益纱管厂终于开工了。

为了办厂,董竹君让孩子们去上寄宿学校,自己则没日没夜地苦干。

然而产品销路并不好。

戴季陶让董竹君去找荣德生,但是没有奏效。

厂子只能勉强维持。

正在这时,房东庄泉带着一批华侨前来参观,准备投资入股。

一位叫陈清泉的菲律宾华侨见了董竹君,大有相见恨晚之感。

他钦佩董竹君的人格魅力,决定帮助她。

  震惊中外的“一·二八淞沪会战”爆发,全国人民群情激愤。

上海各界集会游行,捐款捐物,支援十九路军抗战。

  地处闸北的群益纱管厂被日机炸弹击中,几乎成了废墟。

为了筹集资金恢复工厂,陈清泉决定带着董竹君去厦门老家筹资。

却没想到因为发表抗日言论,董竹君差点被抓,幸而这场天灾,最终被她躲了过去。

一天,进步学生郑浩手持一包宣传材料来到董家,不巧被租界探子跟踪。

探子本来是想敲诈一笔钱就算了,却想不到这位女子死都不肯给钱。

在敲诈不成的情况下,恼羞成怒的探子将董竹君投入监狱。

后来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她甚至搬出了自己前都督夫人的身份,才终于得以解脱。

不过却因为这样,而使得本来就恼羞成怒的夏之时对她更加仇恨。

  五年分居时间到了,董竹君与夏之时正式离婚。

临分手时,夏之时与孩子们见了面。

看着四个女儿都长大成人,亭亭玉立,夏之时感慨万分。

此时,董竹君的父亲偏偏又病倒了,在弥留之际,他口中喃喃低语地念叨着他的阿媛。

冥冥之中的他好像知道阿媛要转大运了。

一年不到,董竹君连续失去了两位最亲的亲人。

她欲哭无泪,仿佛人生已经走到了尽头。

这时柳品兴来了。

他建议董竹君开家饭馆,并送上了一位义士托他带来的2000元钱。

苦难到了极点,终于有了转机,董竹君从此开始了她一生中最辉煌的创业。

  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划,1935年3月,锦江川菜馆正式开业了。

开业这一天,鞭炮齐鸣,人声鼎沸,就连当时上海滩上的头面人物杨虎和杜月笙也前来棒场。

这似乎预示着锦江川菜馆日后的成功。

  陈清泉来探望董竹君,他对“锦江”的成功赞叹不已,真可谓“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然而,要想在上海滩办成一件事并不容易。

每天,董竹君除了要应付饭店里的各种事务,还必须面对当时上海滩的各种势力。

一天,黄金荣的干儿子小金荣带了一帮地痞来饭店捣乱,并砸了店堂,引发了斗殴。

面对这一局面,董竹君镇定自若,本着冤家宜解不宜结的原则,亲自造访黄府,感动了黄金荣,一场风波就此平息。

同时董竹君自己也亲自下厨,曾三天三夜不下灶台。

她又从四川老家请来和尚师傅掌勺,并以此为契机整顿店务,使“锦江”的面貌为之一新。

  “锦江”开业后,她虽然与黑社会势力在某些方面达成了妥协,但是她却并不依附于黑社会等地方恶势力。

当时上海滩的很多头面人物都对她倾慕有加,希望可以将她纳入自己帐下或者家中,她却始终不为所动,保持着自己的气节和信念。

应该说,她的这种坚持是与她年轻时在日本所受到的教育,以及她在日本和进步人士的接触有很大的关系的。

在后来的多年中,她同时与国民党人、日本人等巧妙周旋,并且毫不犹豫地帮助革命党人和爱国志士,以自己“一介女流”的身份做出了许多血性男儿才能够做出的事情。

另外,她也擅长把握时局。

经过了前期在生活、事业上的失败之后,她积累起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

这些东西使她能够准确地判断市场的行情,同时可以在多方的利益纠纷中找到平衡点,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利益。

  扑朔迷离,柳暗花明  “八·一三事变”爆发,日军大举进攻上海,郭沫若等人回国鼓动抗日。

董竹君在日本时已听过郭沫若的大名,对他十分钦佩,她包下了郭沫若的一日三餐,决心用实际行动支援抗战。

上海遭到日本人的轰炸,几乎没有一块完整的地方。

一天,一个汉奸带着两名日本特务来“锦江”吃饭,对“锦江”的菜肴赞不绝口。

他们邀董竹君到日本军部的虹口旅馆开个“锦江”分店,这使董竹君非常犯难。

答应吧,自己马上就会背上汉奸的罪名,这是她所不愿意的;不答应吧,日本人是什么都做得出来的,难保他们不为难自己。

  看来上海是待不下去了,考虑再三,董竹君决定一走了之。

1940年底,她登上了前往菲律宾的海轮。

董竹君打算在马尼拉开“锦江”分店,便托上海的经理张进之物色到马尼拉的人员,张进之却趁机牟取私利。

  这之前到那里的两个孩子国琼、国秀的音乐演出获得成功,董竹君十分高兴。

陈清泉来看望两个孩子,没想却见到了董竹君。

久别重逢,二人沉浸在深深的喜悦之中。

陈清泉爱上董竹君而不能自拔,他让好友桂华山劝妻子跟自己离婚,被桂华山所拒,不得已只好自己亲自去说。

  陈清泉的妻子是位虔诚的天主教徒,是菲律宾第二代华侨。

为了捍卫自己神圣的婚姻,她徒步来到马尼拉,向董竹君摊牌,并表明了自己的立场。

董竹君在惊诧之余,也陷入了深深的困惑之中。

她自责自己原本就不该来菲律宾。

太平洋战争爆发,原来的一切打算都化为泡影,董竹君母女被困马尼拉。

远在上海的张进之知道董竹君一时无法回来,就不惜牺牲锦江饭店的利益,为自己大肆敛财。

  战火中的马尼拉郊区,董竹君带着两个女儿狂奔逃命。

途中遭遇菲律宾宪兵,因被怀疑为日本人,差点惨遭杀害。

留在上海的国瑛在她同学和恋人胡凯的影响下,倾向进步,积极从事革命工作,然而她对胡凯说自己的母亲不属于劳动人民而大为不满。

几经辗转,董竹君母女终于又逃回马尼拉。

为了躲避日本人的搜捕,母女三人被迫睡在屋顶上。

陈清泉因不愿与日本人合作,被抓进了监狱。

董竹君急忙凭借当年在日本学到的日语前往监狱探望。

董竹君的到来,令陈清泉倍感欣慰。

他觉得来日无多,因此大胆地向董竹君敞开了心扉。

情缘不到头,寸心灰未休。

面对此情此景,董竹君泪如雨下。

  为了生存,董竹君带国琼、国秀在马尼拉做起了小生意,以挣点差价,她们的生活倒也苦中有乐。

考虑到张进之的唯利是图,为了锦江饭店的生意,董竹君决定先行回国。

  1945年1月,董竹君乘坐一艘日本红十字船,历经数十个日夜的漂泊辗转,终于回到了上海。

  战乱的年代,对于董竹君是个莫大的考验:一方面,要经营偌大的一个饭店;一方面,还要应付纷乱的时局,同时,她还是一个母亲,又要教育自己的子女。

值得庆幸的是,她的几个子女都很争气,除了继承董竹君的信仰和秉性之外,也各有自己的成就。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对她的子女教育观念感兴趣了。

  有一次,她让只有12岁的女儿从上海乘火车去南京,送一笔钱接济一位亲戚。

当孩子到达南京下关时,城门已经关紧,她不敢乱花钱,就在城门脚下睡了一晚。

听女儿回来告诉她这番经历,董竹君既觉得心疼又感到高兴。

她对女儿的教育是费尽心机的,她常说孩子是洁白无瑕的,决不能让“风筝”断线,迷失了方向。

女儿在外地读书,她书信不断,一次次教育她们:为人做事要有责任感,要光明正直;处理事情要有感情,同时还要有理智;对客观事物应全面分析研究,不要主观, 切忌任性……  如今,一代传奇女子董竹君留下她心爱的“锦江”和世上所有她爱着的人,远去了。

然而,当我们细细地品读完她传奇而又丰富的世纪人生,再次步入锦江饭店时,只见川菜厅的门楣依然挺拔,当日的店徽--竹,仍是随处可见;再次点上锦江烤鸭、银丝干贝、棒棒鸡、水煮牛肉等传统的特色菜,那鲜亮、震撼的感觉再次愉悦着我们的味蕾。

而此时,更为震撼的却是我们的心灵。

  竹君不仅为我们留下了无比伦比的锦江川菜,更为我们留下了浓郁醇厚的百味人生,那菜中的麻辣、甜、咸、酸,或许就是竹君留给我们对于人生的回味和思考吧

韩语俗语翻译~~

下面是一些韩语俗中文:1 고생 끝에 낙이 온다 : 苦尽甘来 2 우물 안 개구리 : 井底之蛙 3 범에게 날개 : 如虎添翼 4 먼 친척보다 가까운 이웃이 더 낫다 :远如近 5 하나는 알고 둘은 모른다 : 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6 계란으로 바위 치기 : 鸡蛋碰石头 7 눈에는 눈, 이에는 이 :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8 취중에 진담이 나온다 : 酒后吐真言 9 백지장도 맞들면 낫다 : 人多力量大 10 해가 서쪽에서 뜬다 : 太阳从西边出来 11 긴 병에 효자 없다 : 久病床前无孝子 12 며느리 늙어 시어미 된다 : 多年的媳妇熬成婆 13 범굴에 들어가야 범 새끼를 잡는다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14 시작이 반이다 :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

15 물 위에 기름 : 水火不容 16 먹을 가까이하면 검어진다 :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17 급하면 부처 다리를 안는다 :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 18 백 번 듣는 것이 한 번 보는 것만 못하다 :百闻不如一见 19 그 아버지에 그 아들 : 有其父必有儿子 20 발 없는 말이 천리 간다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万丈红尘三杯酒,千秋大业一壶茶。

”的出处,以及是什么意思

轩宇绝本不想说的。

“万丈红尘三杯酒,一壶茶。

”这句话是不是里的我不知道。

但“红尘中纷纷扰扰的事情,在三杯两盏淡酒里谈过;世上任何的霸业雄图,午后一壶茶里消磨。

万丈红尘和三杯酒,和一壶茶,明显是一个拿来对比的关系。

万丈红尘和三杯酒比,和一壶茶相比,其中的滋味如何呢

作者的意思是,差不多差不多……既然如此,又何必那么去执着的追求霸业红尘呢

三杯淡酒,一壶清茶,足矣

”这段是我自己写的。

别这么贴,歧义很大的原地址:

《子夜》的写作背景

你综合参考一下:   说到《子夜》,它是茅盾 “ 大规模地描写中会现象的企图 ” 后写的。

《子夜》所展现给我们的是一部民族工业资本的社会命运悲剧 —— 一个刚强有为的民族工业巨子如何在帝国主义和军阀政治的双重挤压下,又在工农革命夹击中,一路奔突,一败涂地。

  在本文中,文章宏伟严密且脉络清晰。

只就开头、结尾两章就足见作者的匠心。

大上海温软的和风在苏州河上轻轻吹拂,吹得人浑身酥软的时刻,吴荪甫迎来了他为避祸乱来上海寓居的老父。

此时的吴荪甫气派威风,不可一世。

书尾,吴荪甫惨败于赵伯韬,厂房、银行、公馆全没有了。

他带着姨太太到牯岭消暑,静悄悄的,灰溜溜的。

这一闹一静的首尾呼应,不正展示了作者的匠心独运吗

  在本书中,单写了城市工人运动,既已不能表现当时的革命主流,而当时的城市工人运动在李立三路线的错误指导之下,虽然声势浩大,敌人惊惶失措,而革命力量也蒙受了不小的损失,这就使小说的气氛,虽有悲壮之处,而大体仍然暗淡,显不出中国革命进行的伟大气魄与最后的必然胜利的前景。

  《子夜》为我们塑造了众多的人物形象。

首先是魁梧刚毅、紫脸多疱的吴荪甫。

他凭借着游历欧美所得的见识,雄厚的资金,过人的胆略、智谋和手腕,企图实现他的幻想;高大的烟囱如林,在吐着黑烟;轮船在乘风破浪,汽车在驶过原野 —— 一个强大的工业王国。

然而他生不逢时。

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性质,决定了他的悲剧命运。

在人物的塑造上,茅盾实现了他自己的创作意图: “ 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中虽有些如法兰西资产阶级性格的人,但是因为 1930 年半殖民地的中国不同于十八世纪的法国,因此中国资产阶级的前途是非常暗淡的。

” 吴荪甫的对头,买办金融资本家赵伯韬也是映入读者眼帘的重要形象。

但是作者并没有着力正面描写他,只是通过其他人物的反衬,就活脱脱地立起了一个 “ 公债场上的魔王 ” 形象。

他既与军政界有联络,又 “ 同美国人打公司 ” , “ 做起公债就同有鬼帮助似的,回回得手 ” 。

正是他的回回得手,将吴荪甫逼进了绝境。

  这部小说的写作意图同当时颇为热闹的中国社会性质论战有关。

  这样一部出色的小说,实在值得每个人去看、去读、去研究,它是当时中国工业的一个很好的例子。

读了这一部小说,就相当于了解了当时的时代背景,对我们的文学方面的认识有很大的帮助和推进作用。

  二、  《子夜》写作的前前后后  一九三○年秋,我眼疾、胃病、神经衰弱并作,医生嘱我少  用眼多休息。

闲来无事,我就常到卢表叔公馆去,跟一些同乡  故旧晤谈。

他们是卢公馆的常客,他们中有开工厂的,有银行  家,有公务员,有商人,也有正在交易所中投机的。

从他们那里  我听到了很多,对于当时的社会现象也看得更清楚了。

那时,  正是蒋介石与冯玉祥、阎锡山在津浦线上大战,而世界经济危  机又波及到上海的时候。

中国的民族工业在外资的压迫和农  村动乱、经济破产的影响下,正面临绝境。

为了转嫁本身的危  机,资本家加紧了对工人的剥削。

而工人阶级的斗争也正方兴  未艾。

翻开报纸,满版是经济不振、市场萧条、工厂倒闭、工人  罢工的消息。

我又时常从朋友那里得知南方各省的苏维埃红  色政权正蓬勃发展,红军粉碎了蒋介石多次的军事围剿,声威  日增。

尤其彭德怀部红军的攻占长沙,极大的振奋了人心。

这  些消息虽只片段,但使我鼓舞。

当时我就有积累这些材料,加  以消化,写一部白色的都市和赤色的农村的交响曲的小说的  想法。

  一九三○年夏秋间进行得很热闹的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  论战,对于确定我这部小说的写作意图,也颇有关系。

当时的  论战者提出了三种论点:一、中国社会依旧是半封建半殖民地  的社会,推翻代表帝国产义、封建势力、官僚买办资产阶级的  蒋介石政权,是当前革命的任务,领导这一革命的是无产阶  级。

这是革命派的观点。

二、中国已经走上了资本主义道路,  反帝反封建的任务应由中国资产阶级来担承。

这是托派的观  点。

三、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可以在既反对共产党,又反对帝  国主义和官僚买办阶级的夹缝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建立欧美  式的资产阶级政权。

这是一些资产阶级学者的观点。

我写这  部小说,就是想用形象的表现来回答托派和资产阶级学者:中  国没有走向资本主义发展的道路,中国在帝国主义、封建势力  和官僚买办阶级的压迫下,是更加半封建半殖民地化了。

中国  的民族资产阶级中虽有些如法国资产阶级性格的人,但是一  九三○年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不同于十八世纪的法国,中  国民族资产阶级的前途是非常暗淡的。

它们软弱而且动摇。

当  时,它们的出路只有两条:投降帝国主义,走向买办化,或者与  封建势力妥协。

  我最初设想,这部都市--农村交响曲将分为都市部分  和农村部分,都市部分打算写一部三部曲,并且写出了初步的  提纲。

  第一部叫《棉纱》。

在此部中拟写:一、趁欧战(即第一次世  界大战)时主要的资本主义强国一时无暇东顾的机会,中国的  民族资产阶级有了抬头的希望;轻工业的棉纱纺织工业一时  有发展之前景。

二、但在初期资本主义的轻工业勃兴之同时,  农村的破产以加速度进行;受地方军阀压迫、剥削及洋货的掠  夺之农民,早已不能生活,本国生产的纱、布,价钱比洋货高,  农民没有能力购买。

于是,三、中国轻工业的嫩芽旋踵即受日  本纱之竞争而濒于破产。

日本的纺织工业也是趁欧战的机会  而得大盈利的,此时以雄厚的资本来和中国纺织工业竞争。

此  一部分主要写工人与资本家的斗争,工人两次罢工都被资本  家以分化、欺骗的手段所破坏,最后一次比前两次更猛烈的罢  工,则被资本家雇用流氓来破坏了。

此一部分还有侧面描写:  一、工人生产之剩余价值本来不少,但暴发户的厂主全家挥金  如土,使厂主加重对工人的剥削而引起罢工。

二、第一次罢工  时,别的几家中国厂因为希望少一竞争者,便由他们的走狗煽  动此厂工人罢工。

但在第二次罢工时,煽动者们又联合着不许  此厂的厂主允许工人的要求。

此厂主乃想到不如将厂卖给日  本人,尚不失为富家翁。

那时我定了研究计划:一、纱厂内部组  织及工作情形;二、日本纱厂竞争时代之中国纱厂情形;三、日  本纱厂竞争的方法。

与此同时,我还读了周培兰的《中国纺织  业及其出品》(商务印书馆出版)。

我还打算写这个厂主的个性  是:最初雄心勃勃,他说欧战后印度的民族资产阶级的发达,  也是先搞轻工业,印度的独立运动是以这些民族资产阶级为  背景的。

但在他成为暴发户后,就骄奢淫逸,顿时换了一个人。

  当厂中第二次罢工后,他向外国银行借款,其弟阻之,他则说:  我们中国的资产阶级有什么祖宗遗产呢

数千年来所积累的  剩余劳动现存的形态是堤防、运河、万里长城,以及无数祠堂、  庙宇。

我们太疲乏了,不能与外国人比,只好投降。

  都市的第二部分是《证券》。

这部分表现的要点如下:一、  官僚、地主、失败后的工业家,都将他们积累的资本来开银行,  办交易所,造成了金融资本的堡垒(财阀),这便是中国转向资  本主义第二七的现象。

二、这些财阀的主要事业便是和政府勾  结,垫款,承销公债,自己发财。

三、他们用各种方法吸收了小  资产阶级的储蓄,又向外国银行借款来做政府的垫款,所以他  们一方面是代外国人扩张经济势力,而又一方面是维持了地  方军阀及卖国政府。

四、剩余资本不做生产事业而以金融资本  的形式来营利,表示了中国资产阶级的极端堕落。

  这一部分的男主角来自三个方面:一、乡间的高利贷者,  交易所投机成功而致富的,这两种人的致富都是牺牲了家乡  一些人而得的。

二、旧官僚出品剥削来的民脂民膏而在交易所  中活跃的。

三、《棉纱》中的厂主兄弟二人。

这三项人合资开一  银行。

  故事梗概如下:银行开幕之日,有两个被银行股东之一  (放高利贷致富而开交易所的)所愚弄(买交易所的股票)而尽  失所有的甲太太及丙先生,听说害他们的仇人开银行了,特来  算帐。

但是找不到仇人,反被银行中人做好做歹劝走了。

银行  股东之一的纱厂主的老弟现在是总司库,他见甲太太的女儿  甲小姐很美,便起了坏心。

他说,银行愿意收甲小姐为职员,算  是补偿她母女从前所受的损失。

此后,这位总司库屡次诱惑甲  小姐,但总不成功。

因为甲小姐的未婚夫丁先生在美国学电机  工程,不久即将回国。

在一次宴会中,总司库灌醉了甲小姐从  而得遂所欲。

事后,甲小姐与总司库大闹,总司库谓愿娶她为  起,甲小姐不许。

总司库于是说,当作没有这回事,且谓此事只  有我知你知,决无第三人知道。

甲小姐转思闹开了,自己也不  光彩,姑且允忍。

不久,她的未婚夫丁先生回国了,却与总司库  认了中学时代的同学。

丁先生便和甲小姐商量结婚的事。

甲  小姐没有勇平坦白告诉丁先生,只好结婚。

丁先生一心想开工  厂,招股到处碰壁,不得已同总司库商量,向银行借款。

总司库  不允,反劝丁先生把变卖家产得的现款存入银行。

丁先生自然  不肯。

后来因见工厂开不成,又听总司库的花言巧语将钱买了  美国某项股票。

然而纽约的股票暴落风潮使他破产。

从此,这  一对夫妇都成了失心狂。

  都市的第三部分《标金》。

表现的要点如下:一、金融资本  家只做了军阀的帐房不能调节中国的工业。

二、正当国际资本  主义没落时期的中国资产阶级除了以外人附庸的形式而存  在,是没有第二条路的。

三、但是中国资产阶级尚虚言骗人,自  称为中国资产阶级。

  故事的结构:一、银价低落的结果,造成了中国金融资本  的得利及工商业之倒闭。

二、完全是买办阶级化身的中国金融  资本家,比工商业者更堕落。

三、专持加紧剥削工人,中国的工  业家也难以自存。

  这部分的内容梗概如下:古先生在三十年前得了半肢疯,  卧居一楼,与世隔绝,日惟诵《太上感应篇》。

古先生的长子在  上海开办火柴厂,女及幼子侍父家居。

民国十八年,因土匪连  次洗劫附近各镇,长子乃租小火轮一条迎古先生到上海。

古先  生在汽车中外望,看见汽车、电车、冲霄大楼迎面而来,近代都  市的紧张混乱,以及新式时装少妇袒臂露腿,凡此一切皆使古  先生怔忡、晕眩,他展开手中所抱之《太上感应篇》,欲诵阅以  宁定心神,然而不能。

长子见状,乃以本日报纸授之。

古先生  看报,不料正有黄慧如案的新闻,他看了后气厥,遂晕倒于车  中,从此不能再醒。

火柴厂老板有个表兄,就是前二部分中纱  厂主的老弟,现为某银行的副经理兼作投机生意,他劝火柴厂  主不如以火柴厂抵押,得现款,做金子生意,但火柴厂老板不  肯。

然而他不知道自己的老婆却正以私蓄做金子生意。

但金  价忽跌时,她也尽丧所有。

  火柴厂因金贵银贱而原料(来自国外)腾贵之累,终于不  能维持,抵押给外国银行,但仍为经理,对厂中工人演讲,尚自  称国货工厂云云。

  我本来打算以《棉纱》、《证券》、《标金》三部曲作为新小说  的都市部分,而贯穿于此中的一个人就是《棉纱》中厂主之老  弟。

但是写完了提纲,就觉得这种形式不理想:农村部分是否  也要写三部曲

这都市三部曲与农村三部曲又怎样配合、呼  应

等等,都不好处理。

于是我就搁下了这个计划。

  十一月,我转而写中篇小说《路》,这就又回到了写知识分  子的题材。

可是才写了一半多,眼病又第二次发作,这次比上  次更严重。

上次目疾发作时为我治病的某眼科医生,此次却束  手无策。

这就为难了。

上海的眼科医生也不少,为我治病的那  位,算是其中翘楚。

他也束手无策,那么,还有谁可以请教。

幸  而郑振铎介绍了他的同乡而新从日本回来在上海开业的刘以  祥。

他检查我的两眼,就说我是老痧眼,现在两眼上眼皮已无  痧粒,却结成瘢,这不是此次眼疾之原因。

此次眼疾之所以严  重,在于右眼角膜溃烂,成一小孔。

左目则有厚翳从上而下已  掩半个瞳孔。

我听这么说,有点发慌。

我问刘以祥怎么办呢

  他说右目易治,只要注射自己血清,大约一星期可以复原,左  目那层翳却比较难以对付,说不定多少时间可以消除。

所谓自  己血清者,是从我身上抽一点血,然后配以药。

注射部分是在  右目眼角。

我听说要在眼上打针,即使是在眼角,也觉得诧异。

  但事到如今,只有照办。

当天,刘医生取了我的血,嘱我第二天  去注射。

我回家对母亲和德沚说了,她们都大骇,说从没听说  眼上可以打针。

因此,第二天我去时,德沚便也同去。

注射前,  刘以祥叫我心想别事,不把注射当一回事。

我闭目如教,心想  写作之事,一会儿,刘以祥说成了,我睁开眼,不知何时已经注  射完毕。

刘以祥又问我喝酒否,抽烟否

我答以向不喝酒,但  抽烟却多。

刘说,从今以后,也不能抽烟了。

又取出一支药膏,  说每天几次抹在眼上,抹后要轻轻揉几下,并给了小小的玻璃  管,说药膏就涂在管上。

这种药膏是什么名字,我忘记了,但记  得药厂名为Lily。

回家后,德沚说,注射是右目左角眼皮上,也  称赞医生本领好,这眼皮上注射真不容易。

因为刘医生叫我不  能再看书写字,总之不能再用眼,所以母亲就叫德沚监督我。

  我每星期到刘医生处复诊。

两星期后,右眼已经恢复原  状,但左目的云翳如故。

我耐心养病,左目不看书看报。

如是  者三个月,刘以祥说我的左目上的云翳也退去了。

他说,出乎  他的意料,我竟恢复得这样快。

我说,这是因为严格遵守你的  教导之故。

药膏没有用完,刘以祥说可以继续用,每晚临睡前  一次,直到用完为止。

我也如教。

  在这三个月的休息期间,眼虽不能多用,我的思想却大活  动。

我暂时抛开了《路》,又回到城市--农村三部曲上来了。

  我决定改变计划,不写三部曲而写以城市为中心的长篇,即后  来的《子夜》。

旧计划《标金》的故事第一节古先生的半肢疯及  受不了都市的混乱紧张生活的刺激而中风,保留下来,但不是  火柴厂老板的父亲而变为吴荪甫的父亲了。

火柴厂之亏本等  等也保留,但厂主是周仲伟了,而且这个火柴厂主的性格比原  计划的要复杂得多。

  其次,我进一步研究当时的中国经济现状,决定将纱厂改  为丝厂。

因为,当时中国的工业产起以外销为主要业务的,唯  有厂经(即机器缫成的丝),而且在法国里昂,美国纽约市场早  已站稳脚跟,但此时受日本丝之竞争而渐趋于失利之地位。

  这三个月中,好像重温读过的书,我又访问了从前在卢公  馆所遇到,并曾和他们长谈过的同乡亲戚故旧。

正所谓温故而  知新,这一次重访同乡故旧,在他们的谈话中,使我知道仅一  九三○年,上海的丝厂由原来的一百家变成七十家。

无锡丝厂  由原来的七十家变成四十家。

广东丝厂的困难也差不多。

其  他苏州、镇江、杭州、嘉兴、湖州各丝厂十之八九倒闭。

四川丝  厂宣告停业的,二、三十家。

这都是日本丝在国际市场上竞争  的结果。

这坚定了我的以丝厂作为《子夜》中的主要工厂的信  心。

我又从同乡故旧的口中知道,一九二九年中国火柴厂宣告  破产的,江苏上海九家,浙江三家,河北三家,山西四家,吉林  三家,辽宁三家,广州十三家。

这又坚定了我以内销为主的火  柴厂作为中国民族工业受日本和瑞典的同行的竞争而在国内  不能立足的原定计划。

这便是我用力描写周仲伟及其工厂之  最后悲剧的原因。

  同时我再一次参观了丝厂和火柴厂。

我是第一次写企业  家,该把这些企业家写成怎样的性格,是颇费踌躇的。

小说中  人物描写的经验,我算是有了一点。

这就是把最熟悉的真人们  的性格经过综合、分析,而后求得最近似的典型性格。

这个原  则,自然也可适用于创造企业家的典型性格。

吴荪甫的性格就  是这样创造的;吴的果断,有魄力,有时十分冷静,有时暴跳如  雷,对手下人的要求十分严格,部分取之于我对卢表叔的观  察,部分取之于别的同乡之从事于工业者。

周仲伟的性格在书  中算是另一种典型,我同样是综合数人而创造的。

  在决定改写长篇小说之后,我就重新构思写出了一个《提  要》和一个简单的提纲,在我的眼疾完全治愈,并续写完了  《路》之后,又据此提纲写出了约有若干册的详细的分章大纲。

  现在这些大纲都丢失了,但那个《提要》却奇迹般地保存了下  来

这个《提要》字数不算多,我就把它抄在下面。

因为从中可  以窥见我写《子夜》的最初的设想。

  三、  就《子夜》而言,它能完成意图的百分之几呢

那么,具体地简要地说来,不过如下:  《子夜》的时代背景是一九三○年春末夏初。

这短短的时间内,有几件大事值得一提。

第一,国民党内部争权的斗争,又一次爆发为内战。

汪精卫、冯玉祥、阎锡山为一方,蒋介石为另一方,沿津浦铁路一带作战,其规模之大,战争的激烈,创造了国民党内战的纪录。

老百姓遭殃自不待言,工商业也受到阻碍。

第二,欧洲经济恐慌影响到当时中国的民族工业,一些以外销为主要业务的轻工业受到严重打击,濒于破产。

第三,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为了挽救自己,就加强了对工人的剥削。

增加工作时间,减低工资,大批开除工人,成为普遍现象,这就引起了工人的猛烈反抗,罢工浪潮一时高涨。

第四,处于三座大山残酷压迫下的农民,在共产党领导下武装起义,势已燎原。

  《子夜》原来的计画是打算通过农村(那里的革命力量正在蓬勃发展)与城市(那里敌人力量比较集中因而也是比较强大的)两者革命发展的对比,反映出这个时期中国革命的整个面貌,加强作品的革命乐观主义。

小说的第四章就是伏笔。

但这样大的计画,非当时作者的能力所能胜任,写到后来,只好放弃。

而又舍不得已写的第四章,以致它在全书中成为游离部分。

同时,单写城市工人运动,既已不能表现当时的革命主流,而当时的城市工人运动在李立三路线的错误指导之下,虽然声势浩大,敌人惊惶失措,而革命力量也蒙受了不少的损失,这就使小说的气氛,虽有悲壮之处,而大体仍然暗淡,显不出中国革命进行的伟大气魄与最后的必然胜利的前景。

  对于立三路线,小说是作了批判的,但不深入。

也没有描写到当时地下党员中间反立三路线的斗争。

  以上种种,都与作者当时的生活经验有关。

  这本书写了三个方面:买办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革命运动者及工人群众。

三者之中,前两者是作者与有接触,并且熟悉,比较真切地观察了其人与其事的;后一者则仅凭“第二手”的材料,即身与其事者乃至第三者的口述。

这样的题材的来源,就使这部小说的描写买办资产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部分比较生动真实,而描写革命运动者及工人群众的部分则差得多了。

至于农村革命势力的发展,则连“第二手”的材料也很缺乏,我又不愿意向壁虚构,结果只好不写。

  此所以我称这部书是“半肢瘫痪”的。

  剩下一个问题不可以不说几句:这部小说的写作意图同当时颇为热闹的中国社会性质论战有关。

当时参加论战者,大致提出了这样三个论点:一、中国社会依然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性质;打倒国民党法西斯政权(它是代表了帝国主义、大地主、官僚买办资产阶级的利益的),是当前革命的任务;工人、农民是革命的主力;革命领导权必须掌握在共产党手中,这是革命派。

二、认为中国已经走上资本主义道路,反帝、反封建的任务应由中国资产阶级来担任。

这是托派。

三、认为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可以在既反对共产党所领导的民族、民主革命运动,也反对官僚买办资产阶级的夹缝中取得生存与发展,从而建立欧美式的资产阶级政权。

这是当时一些自称为进步的资产阶级学者的论点。

《子夜》通过吴荪甫一伙终于买办化,强烈地驳斥了后二派的谬论。

在这一点上,《子夜》的写作意图和实践,算是比较接近的。

  当然,《子夜》的缺点和错误还很多,读者自知,这里就不噜嗦了。

  一九七七年十月九日  茅盾记于北京

《子夜》好词好句 读书笔记

子夜 说: 一切都会发生 一切都会过去子夜 说: 为美丽的结局 我们要勇敢要善良 但不是够勇敢够善良 就能有美丽的结局 子夜 说: 你骗了我,我不恨你,上辈子可能欠你;你吻了我,我原谅你,下辈子不一定能遇见1.这是裂帛似的一声怪叫。

在这一声叫喊中,吴老太爷的残余生命力似乎又复旺炽了;他的老眼闪闪地放光,额角上的淡红色转为深朱,虽然他的嘴唇簌簌地抖着。

2.她们怀抱着多么美妙的未来的憧憬,特别是她——那时的“密司林佩瑶”,禀受了父亲的名士气质,曾经架起了多少的空中楼阁,曾经有过多少淡月清风之夜半睁了美妙的双目,玩味着她自己想像中的好梦。

但这样的“仲夏夜的梦”,照例是短促的。

父亲和母亲的相继急病而死,把“现实”的真味挤进了“密司林佩瑶”的处女心里。

3.机关枪声渐渐稀薄了。

曾家驹伏在地上,最初以为自己是死了;后来试把手脚动一下,奇怪

手脚依然是好好的,身上也没觉到什么痛。

他坐起来看看他的身边。

两个农民都没有声息。

曾沧海蜷曲着身子,半个脸向上,嘴巴张得很大,嘴里淌出血来。

曾家驹呆了一会儿,忽然跳起来,撒腿就跑。

99年农村土地承包法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

承包地不得买卖。

  第五条 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

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第八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

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国家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第九条 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条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

  第十一条 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导。

县级以上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一节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第十三条 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 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执行县、乡(镇),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第十六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 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节 承包的原则和程序  第十八条 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包程序合法。

  第十九条 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第三节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二十一条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

  第二十二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十四条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第二十五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四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

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第二十八条 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  (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第二十九条 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

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

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第五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

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第三十六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

  第三十八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申请登记。

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十九条 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十条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第四十一条 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第四十二条 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可以自愿联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

  第四十三条 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三章 其他方式的承包  第四十四条 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

  第四十五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

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第四十六条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第四十七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四十八条 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第四十九条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五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四)假借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承包合同中违背承包方意愿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强制性规定的约定无效。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十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强迫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该流转无效。

  第五十八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截留、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的,应当退还。

  第五十九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征用、占用土地或者贪污、挪用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

  第六十条 承包方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十一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或者强迫、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六十二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本法规定的,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

未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应当补发证书。

  第六十三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预留机动地的,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五。

不足百分之五的,不得再增加机动地。

  本法实施前未留机动地的,本法实施后不得再留机动地。

  第六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自从我老婆上班,半年了,我们总吵架,我总是怀疑她和她们经理有关系,但是我没有证据,我就是知道,我老

夫妻之间应该信任,相互包容,迁就。

不应该老是疑神疑鬼的,你是男人,气度大点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心理测试 图片大全 壁纸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