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标语口号
1、依法行政设法治政府 2、弘扬宪法精神,和谐 3、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 4、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5、依法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6、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7、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8、推进依法治区,打造平安双清 9、深入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10、增强宪法意识,推进依法治区 11、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12、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13、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14、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16、学法用法,依法维权 1、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两周年; 2、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法》,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3、建立质量安全保障机制,构建健康和谐生活家园; 4、坚持以质取胜,推动科学发展; 5、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6、质量是安全基础,安全是健康前提; 7、眼睛容不得一粒沙土,农产品安全来不得半点马虎; 8、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9、严把农产品质量关; 10、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 11、营造农产品安全氛围,创造农产品安全环境; 12、加强质量安全教育,提高质量安全意识; 13、质量安全警钟长鸣一,健康生活和谐馨; 14、生产优质农产品为荣,销售劣质农产品为耻; 15、坚持以质取胜,推动科学发展; 16、重视质量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17、树立质量法制观念,提高全民质量意识; 18、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19、宣传安全法规,普及安全知识; 20、建立市场诚信体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加强第七个“12
普法宣传语主题:弘扬宪法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推动全名普法,让法制理念深入人心,标语、警句。
内容
1、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 2、祖国在我心中,法律伴我成长。
3、您的权益需要法律保护,法律权威需要您的维护; 4、法是铁,律是轨,不循法律要出轨 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6、加强法制宣传,服务经济建设,坚持科学发展 7、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8、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9、开展普法教育,营造发展环境 10、人生道路千万条,学法用法第1条 11、知法铭心智,懂法正言行,守法创和谐。
12、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守法律举步维艰 13、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 14、人人学法用法,个个依法办事 15、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6、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17、依法保障食品安全营造放心饮食环境 18、法律是灯,照亮征程;法治是桨,迈向期望 19、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联和谐稳定出处:,转载请保留。
20、人生行万里,法律记心里 21、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弘扬法治精神 22、送子孙高楼大厦,不如教其守法用法 23、立身德为首,处事法是先。
24、智者以法护身,愚人以身试法 25、崇尚法律权威,维护法律尊严,培养守法习惯,强化用法意识; 26、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处纷争。
27、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28、人人守法,法守人人 29、弘扬民主精神,加强法治观念,坚持依法行事,维护法治环境;(真正的朋友是什么) 30、崇尚法律权威,维护法律尊严,培养守法习惯,强化用法意识; 31、加强法制宣传,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 32、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33、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 34、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35、学法懂法,心明眼亮;不学不懂,迷失方向。
36、坚持依法行政,发奋建设法治政府; 37、弘扬民主精神,加强法治观念,坚持依法行事,维护法治环境; 38、天天学法明是非,时时想法强观念,处处守法树礼貌,事事用法维权益; 39、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40、完善残疾人保障机制落实平等参与共享精神 41、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营造安全祥和的生存环境 42、日忙夜忙,学法不忘。
43、依法生产,守法经营,合法发展。
44、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科学发展 45、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46、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表达爱的句子) 47、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 48、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建设; 49、尊重宪法,崇尚法治 50、依法治校,法育未来! 51、加强法制宣传,服务经济建设,坚持科学发展 52、开展普法教育确保公民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53、以人为本营造和谐,以法为准彰显公正 54、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进程 55、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56、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 57、一切有理解教育潜质的公民都应当理解法制宣传教育 58、心中遵法,自主学法,办事依法,维权用法,诚信守法,和谐有法; 59、情动人,理服人,法育人 60、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 61、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62、与法同行,成长有保障。
63、为人守法,为事依法,为公护法,为国弘法。
64、学法守法知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65、大事小事依法办事,大节小节守廉为节。
66、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爆笑谷聊天记录) 67、学好法律明是非,依法维权不吃亏 68、用心学法,自觉守法,主动用法,诚心护法; 69、用心学法,自觉守法,主动用法,诚心护法; 70、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71、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72、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73、经营似行船,守法似船桨;只有撑好桨,才会不翻船。
74、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75、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掀起全民学法用法热潮 76、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77、学法知法懂法事事讲法;守法用法护法人人普法 78、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 79、知法守法你我他,愉悦平安千万家 80、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81、扩大基础民主搞好村民自治 82、弘扬民主精神,加强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行事,维护法治环境; 83、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84、普法教育你我他法治建设靠大家 85、做人以和为贵,做事以法为本 86、尊重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87、一言一行遵纪守法,生命一世清正做人! 88、知法守法用法,和平和美和谐 89、知法明礼,用法维善,护法除恶,守法心安。
90、法律是生产建设的有力保证。
91、切实加强监管依法保护环境 92、学法守法知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93、深入开展住房保障工作解决困难家庭住房难题 94、人人都是弘扬法制的宣传员,处处都是和谐**的风景线 95、开启法律明灯,照亮人生前程 96、法以民为本,民以法为天 97、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 98、学法守法知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99、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100、金贵银贵平安最贵,千好万好守法最好 101、违法,法如一把利剑;守法,法似一盏明灯 102、弘扬民主精神,加强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行事,维护法治环境; 103、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 104、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05、学法用法,做遵纪守法好少年! 106、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07、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 108、开展普法教育,营造发展环境 109、播下法治的种子,收获和谐的果实! 110、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111、学法让人生更完美,守法使社会更和谐 112、健康发展,依法经营,与时俱进,步步为赢。
113、完善残疾人保障机制落实平等参与共享精神 114、和谐与礼貌同在,法治与发展共存 115、百行德为首,万事法为先 116、假日出游依法维权 117、加强法制宣传,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 118、赚金山,赚银山,法律法规是靠山;你有理,他有理,学法守法是真理。
119、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 120、崇尚法律权威,维护法律尊严,培养守法习惯,强化用法意识; 121、学法懂法源自一点一滴,守法用法始于一言一行。
122、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弘扬法治精神 123、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进程 124、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 125、学法守法知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126、关注性命关注安全 127、诚是做人之道,法乃治国之本 128、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129、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130、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 131、学法护法者智,违法乱法者愚 132、遵章守法事事顺,违法犯规时时难。
133、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134、忽视法制吃苦头,依法经营有甜头! 135、守法,法有情有义;违法,法铁面无私 136、尊重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137、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 138、手拉手践行法治,心连心共建和谐 139、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140、学法以正,普法以诚,明法以精,尚法以恒。
141、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142、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建设; 143、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 144、您的权益需要法律保护,法律权威需要您的维护; 145、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146、普法情系千万家平安惠及你我他 147、关注交通保护性命 148、诚信是生活的通行证,法治是社会的安全网 149、学好法律明是非,依法维权不吃亏 150、学法以明道,用法以立身。
151、读书明理,普法医愚,守法律己,和谐添彩! 152、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53、正确行使宪法权利依法履行公民义务
请教几个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问提
2法治理念是立法执法都为民3历史演变过程看,历史从来都不是直线前进的。
4服务大局是使命终点,只要埋头做好本职工作就是在服务大局5法治的使命可以与社会发展目标和发展途径相统一相一致. 全是蒙的。
如何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科学的,先进的理念
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遵照马克思主义的辨证唯物史观和方法论,在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在意识形态领域,社会主义法治方面,提出的一个全新的文化理念,并与时代相称。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创造性的,深刻的揭示了我们党如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怎样执政的规律。
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首先,我们给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下一个定义。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理想、信念和观念的总和,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原则的概括和反映,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法治领域的指导思想。
一句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指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理性的观念,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一、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上,看时代性内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在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中外法治文明发展的优秀成果基础上形成的。
大家都知道,当前社会两大强音,就是民主和法治。
人们呼唤着民主和法治
人们无不期盼着自己的国家能成为法治国家。
百姓热切希望自己的国家能有一部近乎完善的法律,更希望能严格执法,真正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口号落实在行动上。
当前,世界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时代,一些发达国家的法治十分健全,执法非常严格,国泰民安。
仅就一些国家的国民环境意识而言,就能看出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从一些出国考察见闻和新闻媒体的报道中得知,在有的发达国家,整个国家的公共场所竟无一点痰迹。
一场大型聚会过后的场地上竟无一点垃圾和杂物。
这些国家治国的主要经验,就是他们的先进、科学的法治理念得到普及,公民的素质高,法律意识极强,法治理念发挥了应有效应。
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新时期使政法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使命。
一个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突出问题,摆在我们面前。
尽快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妥善调处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纠纷,成为政法工作日益迫切的重大任务。
在对敌斗争方面,敌对势力对我颠覆渗透活动的策略发生新的变化,斗争日趋激烈。
应对新挑战、适应时代新要求。
就必须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全体政法干警的头脑,保证他们的执法思想和观念,始终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更好地履行职责,完成使命。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我国发展建设的速度突飞猛进,整个国家的面貌日新月异。
一个法治滞后的倾向性问题突出的摆在我们面前,决不可掉以轻心。
是时代要求我们国家的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尽快树立起一个全新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保证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
这也就是人们长说的,走新时代,与世界接轨的道理吧。
二、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囊括的内容上,看全局性内涵。
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我们深深认识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
笔者认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仅仅是法律学科意义上的简单的概念,它是具有全局指导意义的一种科学理念。
其中依法治国理念,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大政方针,具有极其重要的全局指导性。
坚持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直接关乎大局;执法为民理念,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必然要求和体现。
能不能坚持执法为民是衡量每个政法干警政治上是否合格的基本标准;公平正义理念的提出,有力的证明了我们党司法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的:“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涉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
只有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人们的心情才能舒畅,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和谐,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
”服务大局大理念,直接体现了全局性。
就是让人们胸怀全局,要求政法战线的广大干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效履行职责,完成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为维护改革稳定大局建功立业。
党的领导的理念,由我国宪法作为一项基本原则确定下来。
更充分体现了它的全局性内涵。
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显著标志。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党中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牢牢把握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其全局性内涵显而易见。
三、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含概内容的相互关系上,看全新性内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五方面内容,这五方面内容相互联系,互为作用,缺一不可。
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的、全新的、科学的理念。
是当今先进文化理念的代表作,并以站崭新的面貌出台。
深入解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不难看出,人们对这五方面内容并不生疏。
但把它们联系在一起,作为一种理念提出,实属前所未有,可见其全新性。
中央政法委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方面内容,解析为核心内容、本质要求、价值追求、重要使命和根本保证。
比较科学,也很精辟。
笔者为了进一步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试把五方面内容解读为基础条件、根本要求、关键环节、主要目标和重要保证。
这样是否可以加深对五个方面内容相互关联性,互为作用性,整体性和科学性的理解。
笔者认为,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前提和基础,离开依法治国这个基础条件,谈社会主义法治,犹如空中楼阁,无从谈起。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抛开执法为民,社会主义法治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公正执法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关键环节。
抛弃公正执法,社会主义法治就等于被割断命脉,失去生命力。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主要目标。
忘记服务大局,谈社会主义法治,就会失去目标,迷失方向。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保证,丢掉党的领导,就无法保障社会主义法治的顺利实行。
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具有全新性,新就新在具有符合科学发展观,时代先进文化和新时期政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的特征。
是我国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政法工作的重要的指导思想和神圣使命。
请教几个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问提
依法治国和法治国家一,法治含义论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核心,也是中国进入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最为重要的问题.新修改的宪法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国家的根本原则和治国方略写进本文之中,使中国人无不开始重视法治问题,思考人治与法治的对立及给中国社会带来的弊端.可以说,关于法治问题的探讨不仅仅是一个热门话题,更重要的是反映了一种时代趋向和人心所向,它还是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在它面前,每一个人,包括普通公民,学者,更包括掌握政权的官员们必须付出深深的思考.(一)法治的概念和含义关于法治,人们目前研究的很多,给它下了许多的定义.原因在于,法治的确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从不同角度,可以进行极不相同的理解.最早的法治概念,可以说是古希腊思想家和中国先秦的思想家们提出并论证的,继其之后,历代思想家前赴后继不遗余力地对法治问题进行了探讨.法治一词,在西方为rule of law或legality.古代思想家亚里士多德首先提出了法治的观念,认为法治包含两层含义,即(1)己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2)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实际,这个定义勾画了法治的外在形式和内在含义两个明显特征,或两个最根本的标志.首先,法治是要有已经制定出的法,人们遵守现行法;其次,这个法律必须良好,不是恶法,不是落后,残酷,等级制的法.纵观起来,法治大致可以从五个方面概括其含义:1,法治是一种宏观的治国方略,是与人治对立的,依法治理国家的制度,手段或原则,在这个意义上,法治一般被定义为依法治国或以法治国.从字面理解,法治首先是与人治的治国方略相对立的,前者强调法律的作用,强调人们普遍服从良法,在多种社会控制手段中选择了以法律作为主要手段进行社会控制.后者强调人的作用,主要选择以贤明的君主和官吏作为国家运转,社会控制的手段.我国自将依法治国理论写入十五大报告以来,基本的提法,就是将法治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依法治国的基本定义,在报告中表述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见沈宗灵教材第220页)2,法治是一种理性的办事原则,即法律制定后,任何个人和组织的活动都应该受法律规则的约束,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背法律规则,在这个意义上,法治被称之为依法办事.这里有两点需要解释,一点是,之所以将法治说成是理性的,原因在于它是人们预先根据自己的意志设定的规则,这种规则具有稳定性,连续性,普遍性和统一性,不为个人的意志和感情所左右.第二点,这个意义上的法治,主要强调的是已经制定的法的正当性和权威性,只要是既定法律规则,即现行法律规则,所有的机关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执行.也就是说,它注重的是法律的外在表现形式而不是内在价值,无论法是好法还是恶法,个人和组织都要遵守它.虽然有人批评在这个意义上理解法治,说恶法(如法西斯法)也要遵守是对法治价值的破坏.但在法律面前,只有先做到形式合理,才能做到实质的合理,现代法律往往精雕细琢而成,并且体现公平正义的精神,所以依法办事也是法治建立的基本要求.3,法治是政治民主在法律制度中的体现,是一种民主的法制模式,在这个意义上,法治和法制即有联系也有区别.从法治和法制的关系上看,一度两个概念混用,后来学者将其区别而论.(1)法制主要是一个静态意义上的概念,法制的制指制度的制,往往指一国一地区的现行法律和制度,如美国的总统制共和制,英国的君主立宪制;从动态意义上讲,法制是指有法可依(前提),有法必依(关键),执法必严(要求),违法必纠(保障)的法律制定和实施的过程,这被称为十六字的法制内容.(2)法治与民主的观念相联系,是一系列民主原则,民主制度,民主程序在法律中的体现.制度可以是民主的,也可以是专制的;可以是立法技术很发达先进的,也可以是相对落后残酷的.没有了民主的精神,便没有了法治,只剩下作为工具使用的法制.如封建社会,我们说其没有实现现代意义的法治,但并不等于说封建社会没有法制,当时的法制也是封建君主治理国家的主要手段.但由于君主在法律之上,法自君出,言比法大,所以不可能真正实现依法治理.历史告诉我们,法制和专制结合,就会成为专制的工具,如封建法制;法制和民主制结合,就会为民主制服务,如社会主义法制.世界文明发展到今天,大多数国家已经废除了专制制度,而实行民主制度,则法治成为民主的法制模式.所以在当代意义上,法治和民主的法制概念通用,但法制绝不能与专制的法制通用.如,我们能说,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就是实现法治,但我们不能说,在奴隶制时期和封建时期也实现了近代意义上的法治,只能说,当时有法制,制度的制.4,法治是一种文明的法律观念或法律精神,在这个意义上,法治被称为法治原则,法治理念,法治观念,法治信仰等等.法治精神和观念主要有:法律至上,法律平等,权力制约,权利本位,正当程序等.法治在外观上表现为要有良好的法律并使这种良好的法律获得执行,但法治还表现为一种内在的理性的观念和原则,它是法律文明的象征,它是人类进步的产物,它与一系列人们接受了的价值准则相联系.反过来说,如果人们都不在内心接受公平,正义,自由,权利等法治精神,而维护的是等级,特权,压迫,强权的价值标准,即使有好的法律,也谈不上实现了法治.5,法治还意味着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这被称之为法治社会.法治的实现最终要体现在一定的社会关系当中,体现在有一种合理规范的社会秩序存在.如果社会动荡不定,战争频繁,人与人利益得不到合理的分配与调节,则也不能说实现了法治.理想的社会应该是法律可以约束国家管理运转,可以协调国家机构的权力平衡,可以规范政府与公民的行为使之不发生激烈的冲突,可以保证各利益集团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可以维护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转等.当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保障了这种理想的社会秩序,我们说才真正实现了法治.(二)法治思想的发展历史,法治与人治的区别历史上早就有关于法治与人治的争论.(1)儒家和法家关于法治有不同见解,争论的核心是实行人治还是法制.儒家主张人治,或称德治,礼治,认为国家要由具有高尚道德品质的贤明君主或圣人贤人通过道德感化和约束进行治理.为此,儒家的代表人物进行了充分论证,如说:道之以政,齐之以邢,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意即,法使人民无廉耻之感,而礼则使人们不仅知道廉耻,而且有了规矩.相反,法家主张要由掌握国家权力的人,通过制定实施强制性的法律,才能够治理好国家,如韩非要求统治者应该不务德而务法,圣人之治国,不恃人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2)古希腊思想家关于法治与人治也有争论,争论的核心是是否实行良法之治.他们关于法治的论述,主要是与自然法,良心,公平,善良等哲学政治学伦理学观念联系在一起的,法治思想只是其庞大的政治思想,哲学思想,伦理思想的组成部分.其中,柏拉图是积极主张人治的代表人物,他以为,如果没有贤人政治,使哲学家成为国王,则人类永无宁日;同时,他较为藐视法治的作用,反对将法律的约束强加于优秀的人.与柏拉图相反,希腊最为著名的思想家亚里士多德认为,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其理由是,法治体现着理智的因素,并且免除了一切情欲的影响;而人治不能排除兽性的因素,虽然有最好的贤人,也不免会有执政的偏见.在古希腊,还进行了世界历史上比较早又相对发达的法治实践,这就是确立了雅典奴隶制民主政体,从梭伦立法改革到伯里克利宪法,都维护雅典民主制度,它和专制相区别,是由人数较多的统治者共同掌握国家权力的体制.(3)近代以来,法治与人治之争,在政治制度领域主要表现为实行民主还是专制之争,法治思想的核心是权力分立与权力制衡.由于人治将国家治理寄托于一个贤明的君主之上,实际是拥护君主制或寡头政治,而主张法治的思想家则对于君主专制进行了抨击和批判.亚里士多德曾指出:在君主政体下,如果继任的后嗣是一个庸才,就必然会危害全邦,而在实行法治的情况下,就不会发生这一问题.他还说:多数群众也比少数人为不易腐败.17,18 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总是把实行法治还是人治与政治制度,国家体制联系起来.美国思想家潘恩宣称:在专制政府中国王便是法律,同样地,在自由国家中法律应该成为国王.法国著名思想家卢梭,更高高地举起了民主共和国的旗帜,反对封建专制制度,他说:凡是实行法治的国家——无论它的行政形式如何——我就称之为共和国;因为惟有在这里才是公共利益的统治者,公共事务才是作数的.正是在这些启蒙思想家思想的支持下,美国等国的宪法,首先将法治原则体现在宪法之中,使该原则真正通过法律而贯彻到民主政治的国家生活之中.二,法治原则论法治作为一种宏观广义的原则或观念,被学者们议论纷纷,可以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大体可以从价值原则和形式原则两个方面理解.1,法治的价值原则,即实现法治的目标目的性原则.法治思想在现代主要含有下列观念:法律至上观念,人民主权观念,天赋人权观念,权力分立观念,以权制权观念,平等自由观念.具体言,法治原则或价值观念主要有:(1)生存.这是首要的人权.新中国成立前,中国经济条件极差,生存权的享有对于普通大众只是空谈.目前,社会发展已经提供了绝大多数人的生存条件,但中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法治建设为改善生存环境条件服务仍然是一个紧迫的重要的任务.(2)安全.启蒙思想家霍布斯说人民的安全是最高的法律,此句极为简单但很深刻.封建社会盛行酷刑和刑讯逼供,人民安全无所保证,也就谈不上实现了法治.现代任何国家的法律,都把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自由作为重要规则,换言之,法治的起码任务就是维护安全.(3)民主.民主与法治的联系更为广泛和深刻.如前所述,民主的涵义就是人民的政权或治理,没有民主,就没有现代意义的法治,在社会主义国家更应该强调人民来治理国家.如果有人以高高在上的主人自居于人民之上,实际就是对民主的一种亵渎,也是对法治的一种破坏.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存在人民享有民主的局限,所以还必须为追求民主付出努力.(4)自由.自由和权利一样,在各国的法律中都被具体的作了规定,如集会自由,结社自由,言论自由,通讯自由,出版自由,信仰自由等.但自由从来都是受法律限定和约束的,法律一方面赋予了人们享有自由的权利,另一方面,又防止和制裁滥用自由侵犯他人自由的行为.(5)平等.平等也是一个含义广泛的法治观念和原则.在封建社会,法律维护等级制度,因而人们之间极不平等.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都以平等为法治原则,当然,含义和实现条件是极为不同的.平等既包括法律上关于平等的规定,但这只是书面上的东西,是一种形式的平等;更重要者是在执法司法过程中真正实现平等,有人称之为实质的平等,程序的平等.(6)正义.关于正义,在法的价值一章中已经论及,它的最为合理的标准是,是否符合社会进步的要求和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所以,正义的观念和平等,自由,民主,安全的观念是相互联系的,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实现民主,自由等,也就谈不上实现了正义.(7)和平.和平对于作为主权行为体的国家和对于普通的个人都很重要,因为,和平的对立面是战争,侵略,征服,掠夺,饱受其苦的最大受害者是老百姓.如果国际社会不能给全世界人民带来和平,则不能认为国际上有法治可言;如果一个国家不能保护自己的国民处于和平的环境之中,这个政府也就是无能的的政府,甚至应该是必须下台的政府.因此,世界上进步的人们都反对殖民主义,霸权主义,法西斯主义和侵略战争.(8)发展.在国际事务中,和平和发展被认为是当代世界的两大主题,特别对于欠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尤其强调发展权是基本的人权之一.原因在于,如果国家贫富悬殊过大,一些发达国家会利用自己的经济优势控制世界,使国际秩序失衡.在现代,中国在国际法律关系构建中,正尽可能地获得和平发展的时机,反对经济垄断和霸权,反对经济交往中的不平等.(9)共同福利.共同福利是现代一些福利国家普遍强调的法治原则之一,其特点是注重公共事业,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一些国家,如瑞典,瑞士等甚至标榜自己的国家是福利国家.反映到法治建设方面,即为重视社会保险,社会保障立法的发展,如环保法,保险法,城市建设法,医疗保障法,社会救济法等,都是共同福利原则在立法上的具体体现.(10)人道主义.人道主义作为法治观,是资产阶级在反封建斗争中提出的,其针对矛头是封建的司法专横.封建法制以残酷野蛮著称于世,无数酷刑扼杀人的尊严,理性和生命,可以用罄竹难书来形容.为改变此种状况,西方国家提出了刑罚的人道主义原则,如废除肉体刑,用减轻犯人痛苦的方法执行死刑,改善监狱条件等.2,法治的形式性或程序性原则:指实现上述法治目标所必须具有的形式或程序.根据我国和其他国家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学理探讨,有下列必须遵守的形式原则需要掌握:(1)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2)诉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3)适用法律一律平等,这被称为法律的一般性;(4)法不溯及既往;(4)坚持公开审判原则;(5)实行两审终审制,回避制,陪审制,辩护制;(6)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7)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实行分工合作,相互制约的制度;(8)刑事诉讼实行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无罪推定原则;(9)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过程中,因违法行为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取得国家赔偿.三,法治国家论(一)法治国家释义法治国家的概念最初是与警察国家相对称的,后者不受如何制约而行使公权力而使私权利受到侵害.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意思是指国家权力,尤其行政权力必须依法行使,所以,也被代称为法治行政或法治政府.由于法治相比人治有着极大的优越性,人们目前越来越关注法治建设.(二)法治国家的基本目标和社会条件法治不是仅靠宪法予以规定,或领导人讲几句宣传性口号就能够实现的,它的确是被人们号称的一项社会工程,这个工程的铸造需要所有官员,百姓的努力,需要几代,几十代人的奋斗.一般地说,实行法治的社会应该具备一定的社会条件,如经济较发达,社会较稳定,立法较完备,社会成员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准等.具体的指标和条件有下列五项:1,法治国家的政治统治模式应该是民主政体形式.从古至今,世界各国主要有君主政体(如中国的封建帝制);贵族政体(如古罗马时代的贵族共和制),和民主政体(如现代西方国家的民主制).民主政体的特点,是在国家管理中服从多数人决策,容许少数人意见,由民选议会,责任政府,独立的司法机关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废除了世袭制,独任制和专权的国王.在历史上存在的专制政体下,一般是不存在法治的;而在政治较民主的美,英,法等国,建立了现代意义的法治.2,法治国家的国家权力结构应该是分工制约关系.以前,一提分工制约即是资本主义的东西,必须受到批判.但社会主义国家管理的实践已充分证明,国家权力结构必须是有平衡有制约因素的.如果一个国家,权力机关高高在上,滥用国家权力,不受任何约束和制裁,就会导致腐败和专横,贻害无穷.我们有一些政府要员,可以以牺牲国家利益换取私人利益,就是因为缺乏权力的监控机制.王宝森将大量国家资金转入外国,有谁控制 事后对于犯罪的追究固然重要,但事先的制度约束更为必要.在此方面,西方国家有成功的经验,应该予以参考借鉴.3,法治国家的社会控制原则应该是服从法律治理.国家对于社会进行控制的手段方式多种多样,诸如执政党政策,道德习俗,宗教信仰,思想教育,个人威望,行政命令,社会舆论等.但所有的手段方式中,法律的力量最有优势,因为法律具有其他手段不具有的特点:明确性,普遍性,稳定性,强制性,补偿性等等,这使法律的作用力更为强大和深刻.其他社会调控手段相形之下,地位是附属的,作用是微弱的.4,法治国家的经济条件是市场经济机制.纵观历史,法治从来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和国家垄断的计划经济无缘.如在土地为根基,贵族为主体的封建社会,强调等级特权,还有什么平等自由的法治精神可言.而发展商品经济的条件是当事人建立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交易关系,这就要求在法律中体现权利观念,自由观念,平等观念,契约观念,利益观念,效益观念等,于是有人称法治的实现程度取决于市场经济的发达程度.5,法治国家的文化条件应该是进步发达的理性文化基础.文化基础和素养如何,也同样决定着法治的实现程度.在愚昧,无知,迷信和盲从的文化环境中,必然派生出人治的肌体,儿皇帝在中国照样的统治,就有赖中国人的人性方面的固有弱点和传统文化中的种种弊端.相反,当所有的公民都普遍拥有文化知识,科学精神,法律信仰,公民意识,人权思想,正义要求的时候,当人们都尊重真理,遵守规则,认识规律的时候,人们就不会把自己的利益和国家的命运寄托在个别人的智慧和品行之上,靠法律治理国家才能成为必然的选择.所以,我们目前才要强调法律宣传和教育,我们不能把法律的实施只看作国家和政府的事情.文化对于法治的作用力是最根深蒂固的,也是最为基本的和重要的,普通的公民必须认识到自己对于法治的重要,这才是我们应该强调和宣传的基本要点.(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社会主义国家在自身的法治实践中,应该对于资本主义法治建设的经验教训予以总结和积累,社会主义国家同样需要进行法治建设,并且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的成功做法.由于我国法治体制还不发达,目前还存在着许多破坏法治的现象,还不能认为已经达到了法治的地步.要完成建立法治国家的任务,必须从以下方面付出努力,换言之,法治国家的基本要素为以下几点,或实现社会主义法治需要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转变:1,建立统一完备,严谨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和可预见性的法律体系,实现从无法可依,到有法可依,再到拥有完备科学的法律体系的转变.法治的首要含义是要有法治之法,社会主义法治首先在外在形式上要求有良法或善法.这种法,必须在根本上体现人民意志和利益,反映社会发展规律和潮流;还应该确立权力分立的原则,以防止国家权力的过分集中.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已经选定了依法治国的战略方针,也颁行了大量法律,法规,无法可依的现象已经改观,但做到法律的规范,易知,简明,科学,严谨不是一日之功.如我国立法中,落后过时,矛盾冲突,消极被动,权宜之计,短期行为,效力不足的法还大量存在,需要下大力气改观.具体要求是:(1)法律应公布,使人人知晓;(2)法律应明确,不含糊不清;(3)法律应相互协调,不矛盾冲突;(4)法律应稳定,不朝令夕改;(5)法律应现实,不规定不可能实现的事务;(6)法律应预见,反馈时代趋势.2,建立严格公正的执法制度,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办事,实现从行政权力缺乏制约,到行政执法制度初步建成,再到行政法治实现的转变.在法治国家里,政府要能有效的维护法律秩序,同时要为制止行政权力滥用提供法律保障.行政权力是法律赋予的,行政机关和公职人员必须深刻认识到其享有国家权力的目的是保护公民权利,必须遵守 无法定依据即无权力,无授权即无权力,政府要守法的原则,不允许行政机关有超越法律之上或之外的特权;必须深刻认识特权是法治的大敌,政府要谨守为政之道,人人要与权大于法,仗势欺人,以权谋私,侵犯民权,滥施淫威,条子现象等作坚决的斗争.同时,现代社会,虽然允许行政机关在从事行政行为时,享有权限范围内的自由裁量权,但这种权力的行使,必须在坚持合法性和合理性双重标准,不能变成为所欲为的任意活动.3,建立独立,公正的司法制度和专门化的法律职业队伍,实现司法制度从不健全,到初步健全,再到形成公正司法程序的转变.目前,学者们普遍谈论的一个热点问题就是司法改革.因为司法权被认为是一项终极性的权力,司法权的不公正会导致受损害的组织和个人无处使自己的权利获得最后的恢复和补偿,在刑事审判中还可能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剥夺人的自由和生命.有人形容:医生可能把病人治成死人,但很少把好人治成坏人,因为好人一般不前往医院.但司法行为不同,它有可能将一个无辜的人或受害的人致于死地.为此,保证司法公正对于法治建设极为重要.司法公正有很多标准要求,最主要者为:(1)要使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不允许其他任何机关和个人对正常的司法活动进行干预,法院为防止国家权力滥用而对公民提供法律保护;法官受法治引导,无所畏惧地执行法治.(2)要坚持程序公正的司法原则,使程序符合正义的要求.程序公正,有利于错案追究和法律监督,上诉,申诉,抗诉,辩护,陪审等程序的执行,会预防或纠正某些不该发生的司法错误.反之,程序不公正贻害无穷.如在程序上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说起来易,做起来难,法官吃请,长官干涉,证人伪证等,都可能导致同罪异罚.(3)要走法律职业化道路.法律职业化,主要是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公证人员队伍的职业化和专门化.法律是靠人执行的,如果司法权力掌握在无知,盲从甚至野蛮的非职业者手中,很难想象法的执行会合理公平.如有的警察配枪以后滥杀无辜,就是教训;而复转军人进法院目前也正在受到学术界的尖锐批评.法律的职业化含义应该包括:第一,法律工作者应当熟谙法律知识,掌握办案技能;第二,法律职业者应当有严格的任职资格,实行考试任用考核制度;第三,法律职业应具有专职性和稳定性,从而保持司法的中立.4,注重政治关系的法律化调整,实现从民主制度不完善,到初步完善,再到民主制度真正落实的转变.实现依法治国必须付出一定的政治代价,特别是掌握政权的统治者应该充分认识这一点.比如,要达到法治目标,行政手段,政策手段,计划手段就必须适当的放弃;当官者的权力就必须受法律限制;地方利益,部门利益也会受一定的制约.具体而言,有下列要求:(1)大部分政治行为由法律调整,政治活动实现规范化和程序化;(2)国家权力受到控制,包括受法律控制,受权利控制,受其他权力制衡;(3)政策可以指导立法,但不能代替立法;当法律调整与政策调整发生矛盾时,应以法律为准绳;(4)法律保障民主的体制,民主的权利,民主制度的完善和发展.5,公民和社会组织都应培养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国家则承担赋予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责任.在社会生活中,公民享有免受国家非法干预的权利,当这种权利受到侵害时,公民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时公民也应自觉承担法定义务,作到知法守法.与此适应,国家也负有维护每个人尊严权利的责任;因公使个人利益受损失时,国家还应承担的赔偿之责,这说明法治国家的核心和实质问题是——政府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合理配置关系问题.在此方面,我国以前主要强调个人权利服从国家权力,而现在,极端化的观点是强调个人绝对权利,如对抗国家税收收缴,地方保护主义.两种极端都是不可取的.当然,法治绝不是万能的,法治本身也有局限.教材以四点说明:(1)法不是唯一的社会关系的调节手段;(2)徒法不足以自行;(3)法的理想和法的现实脱离;(4)有时,法所要适用的事实无法确定.前三点易于理解,后一例如:当房产归属发生争执时,法律的正义要求保护房屋真正主人的合法利益,但证据的灭失或伪证有时会掩盖事实真相,导致法律并没有保护合法人的合法利益.由于法治存在上述缺陷,加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依然不可避免,实现法治国家还是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每一个公民为法治建设不遗余力.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分别都是什么意思
党的十八大提倡导富强、、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这24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
[1-4]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目标,也是从价值目标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居于最高层次,对其他层次的价值理念具有统领作用。
富强即国富民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经济建设的应然状态,是中华民族梦寐以求的美好夙愿,也是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的物质基础。
民主是人类社会的美好诉求。
我们追求的民主是人民民主,其实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
它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也是创造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政治保障。
文明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特征。
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文化建设的应有状态,是对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的概括,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支撑。
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理念,集中体现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生动局面。
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社会建设领域的价值诉求,是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1-4]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述,也是从社会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
它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属性,是我们党矢志不渝、长期实践的核心价值理念。
自由是指人的意志自由、存在和发展的自由,是人类社会的美好向往,也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社会价值目标。
平等指的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一律平等,其价值取向是不断实现实质平等。
它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人人依法享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公正即社会公平和正义,它以人的解放、人的自由平等权利的获得为前提,是国家、社会应然的根本价值理念。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
它通过法制建设来维护和保障公民的根本利益,是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制度保证。
[1-4]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从个人行为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
它覆盖社会道德生活的各个领域,是公民必须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也是评价公民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价值标准。
爱国是基于个人对自己祖国依赖关系的深厚情感,也是调节个人与祖国关系的行为准则。
它同社会主义紧密结合在一起,要求人们以振兴中华为己任,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自觉报效祖国。
敬业是对公民职业行为准则的价值评价,要求公民忠于职守,克己奉公,服务人民,服务社会,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职业精神。
诚信即诚实守信,是人类社会千百年传承下来的道德传统,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点内容,它强调诚实劳动、信守承诺、诚恳待人。
友善强调公民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和睦友好,努力形成社会主义的新型人际关系。
[1-4] 发展历程新中国的建立,确立了以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和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奠定了政治前提、物质基础和文化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不断进行新的探索,提出了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到以“三个倡导”为内容,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论断和战略任务。
[1-4]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恢复和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与改革开放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伟大实践相结合,科学继承了思想,创立了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断巩固。
[1-4] 2006年3月,我党提出了“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继承和发展了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褒荣贬耻、我国古代的“知耻”文化传统,同时又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深化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规律的认识。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大命题和战略任务,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并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
学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概括开始深入探讨。
[1-4]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指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
”[1-4] 2011年10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根本任务。
提炼和概括出简明扼要、便于传播践行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1-4] 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三个倡导”,即“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新概括。
[1-4] 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明确提出,以“三个倡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相契合,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人类文明优秀成果相承接,是我们党凝聚全党全社会价值共识作出的重要论断。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