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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佛教提出口号

时间:2019-03-13 17:17

佛教为反对特权阶层提出的口号是什么?

清净 平等 慈悲 正觉看破 放下 自在 随缘

提出以美育代替宗教学说口号的是哪位

蔡元培  蔡元培在新文化运动中,不止一次的提出“以美育代宗教”的口号,强调美育是一种重要的世界观教育。

1938年2月8日,离蔡元培先生逝世两年的时候,他为《居友学说评论》一书撰写序文时说:“余在二十年前,发表过‘以美育代宗教’一种主张,本欲专著一书……而人事牵制,历二十年之久而未成书,真是憾事”。

我们通过对蔡元培先生有关论著的研究,可以发现,其“以美育代宗教”的命题至少包含了以下两层含义:第一,“以美育代宗教”的可能性;第二,“以美育代宗教”的必要性。

  蔡元培先生从两个方面论述了以美育代宗教的可能性。

首先,蔡元培通过对宗教欺骗性的批判和对宗教本质的揭示,从理论上动摇了宗教的神圣不可侵犯性。

在他看来,“初民时没有科学,一切人类不易知道的事,全赖宗教去代为解释”,[1]而社会向前发展了,宗教的神秘主义性质却没有改变。

他认为,宗教是排斥现实世界和现世幸福的,企图让人们“到另外一个世界上去,而把具体世界忘掉。

这样一切困苦便可以暂时去掉……”,[2]这样引导人们回避现实,其本质就是一种精神欺骗。

蔡元培先生曾经分析复杂的宗教,求得它最后的原素,不过是一种信仰心。

亦即人内心中存在的崇拜与敬畏。

同时他又指出,这种信仰心又绝不是至高无上、永远不变的,而是以哲学中的玄学为标准,受哲学的影响和制约;哲学进步了,人的信仰心也会进化和改良。

这些分析不仅揭示了宗教存在的本质,而且也瓦解了宗教所谓永恒的神圣地位,这在当时颇具理论深度,从而成为“以美育代宗教”命题的理论基础。

其次,通过批判“美育附丽于宗教论”,进一步阐明了“以美育代宗教”的可能性。

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和艺术的发展,在对待宗教与美育的关系问题上,出现了观点对立的两派:一派坚持美育要继续与宗教合为一体;一派主张美育应与宗教分离而独立发展。

蔡元培明确的反对前者而主张后者。

在他看来,宗教具有慰藉感情的作用,但无论那种宗教都具有“扩张己教攻击异教”的偏狭性,所以,“以此两派相较,美育之附丽与宗教者,常受宗教之累,失其陶养之作用,而转以激刺感情”。

所谓激刺感情,就是宗教把人们的感情活动引导到现实政治斗争和利害关系中去。

在当时的中国有些佛教徒不仅承袭“崇拜舍利受持经忏之陋习……不惜于共和时代,附和帝制。

宗教之为累,以至于此。

皆激刺感情为之也”。

[3]因此,与美育相比,宗教具有明显的局限性:“一、美育是自由的,而宗教是强制的;二、美育是进步的,而宗教是保守的;三、美育是普及的,而宗教是有界的。

”  “鉴激刺感情之弊,而专尚陶养感情之术,则莫若舍宗教而易以纯粹之美育”。

要使感情勿受污染和刺激使感情为纯正之感情,同时要满足人性发展的内在需求,那就只有舍宗教而取美育。

因此,“以美育代宗教”的可能性也就成了必然的论断。

  对“以美育代宗教”的必要性问题,蔡元培先生也从两个方面进行了论述。

首先,在《以美育代宗教说》等文中,蔡元培先生从心理学的角度,通过对人的精神作用与宗教的关系之演变作了历史的分析,对以美育代宗教的必然性作了有力的论证。

蔡元培把人的精神作用分为三种:知识、意志、感情。

他认为,“宗教之原始,不外因吾人精神作用而构成”,最早的宗教常包含有此三种作用,即知、情、意三者都是附丽与宗教的。

知识作用附丽于宗教表现在:把人类的起源、生命的存亡、社会的兴衰治乱等等问题都归于神,如旧印度教归之梵天,基督教推本于上帝。

感情附丽于宗教表现在:利用人们美的活动作为诱人信仰的方法和祈祷的形式,以培养人们的宗教感情,如歌舞、壁画等寄托和表现感情的形式,一直都被宗教所利用。

意志作用附丽于宗教表现在:用宗教的劝说支配人们的意志活动,总之,同知识、意志一样,感情作用也必将随社会的发展而摆脱宗教的束缚这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趋势。

其次,在《以美育代宗教》、《美育代宗教》等文中,蔡元培从教育发展的视角,对以美育代宗教的必然性进一步作了论证。

“宗教本旧时代教育,各种民族,都有一个时代完全把教育权委托于宗教家,所以宗教中兼含着智育、德育、体育、美育的元素。

说明自然现象,记啼创世次序,讲人类死后世界等等是智育。

犹太教的十戒,佛教的五戒……是德育。

各教中礼拜、静坐、巡游的仪式,是体育。

宗教家择名胜的地方,建筑教堂,饰以雕刻、图画……有超出尘世的感想,是美育”。

[4]  与前文相类似,蔡元培先生认为,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德、智、体三育均已渐离宗教。

他认为科技发展以后,不但自然历史 、社会状况可用归纳法求出真相,就是潜意识、幽灵一类的东西,也要用科学的方法来研究:宗教上的说法不攻自破,所以宗教与智育无关。

民族学、社会学、历史学发展以后,知道人类行为是非善恶的标准,随时随地都有可能不同,所以现代人的道德必须符合现代社会,而绝非千年以前的先贤可以为之预定;而宗教上所列的戒律往往出自千年以前,不仅挂漏太多,而且与现实不符之处甚多,所以德育方面也于宗教无关。

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运动场、疗养院的设置也因人而有适当的布置,运动方式极为复杂,旅行的便利,也日进千里,已非宗教仪式所能比拟,所以体育方面,也与宗教无关。

于是,宗教上所被认为尚有价值的也就只有美育元素了。

然而宗教中的美育因素作为宗教的一部分就必然引起审美者的联想,从而受到宗教中智育、德育各部分的影响。

如此,则所谓慰情作用必然会演变成“激刺感情”,美感也就不再是纯粹的美感。

所以,他坚定的认为,不能以宗教充美育,而只能以美育代宗教。

复归无物是什么学派提出的口号

《道德经》提出绳绳兮不可名复归物。

是谓无状之状无象之象是谓忽“无相”,中国最早的道教理念,远比佛教的“无相”之说早两个多世纪。

最早写作。

指没有形迹;没有具体形象、概念,.原为道家形容道玄虚无形之语后亦泛指诸种义理的玄微难测或玄微难测的义理。

中国历史上有几次禁止佛教活动,分别在什么时间

后来相应的报应有哪些

1.北魏太武帝    北魏太武帝(西元四二四——四五二年在位)即位,继承太祖、太宗的佛教政策,信仰佛教,常礼聘高僧入宫谈法;浴佛节行像时,也亲至门楼,对经过的佛陀圣像散花礼敬。

当时宰相崔浩信奉道教,结识道士寇谦之,常常在皇帝面前诽谤佛教,皇帝由于他的善辩,于是采信道教的说法。

适逢卢水的胡盖吴聚众谋反于杏城,帝进兵长安,入一佛寺中,发现寺中藏有弓矢兵器,认为沙门所行非法,大为震怒。

  于太平真君六年(西元四四五年),下令诛杀长安僧侣,焚毁佛像,全国废佛。

翌年,再度下令各地官员焚毁佛像、经籍,坑杀寺僧。

幸有太子晃暗中相告,各地僧侣得以隐匿,免去劫难。

然而北魏境内一切的佛像、经典,全遭破坏。

《梁传》描述废佛情况:“以太平七年,遂毁灭佛法,分遣军兵烧掠寺舍,统内僧尼悉令罢道。

其有窜逸者,皆遣人追捕,得必枭斩。

一境之内,无复沙门。

”这次事件在中国佛教史上,划下第一道伤痕。

    魏太武帝废佛的第二年(西元四四七年),有一天,宫中突起雷电,瞬间内殿倾倒,太武帝受重伤,疠疾复发,群臣归罪于崔浩的毁佛。

同时,崔浩自撰国史数卷,书中蔑视胡族,触太武帝之讳,于是下令将他处斩。

崔浩受腰斩时,连累了亲族一百二十人,口中还被灌以尿水,据说他曾焚毁其妻郭氏的佛经,并将灰烬丢入茅坑。

正平二年(西元四五二年),太武帝被宦臣宗爱谋弑而亡。

    2.北周武帝  北周武帝(西元五六○——五七八年在位)的废佛,主要起因于迷信“黑衣膺王”的谶记,据《广弘明集》第八卷记载,道士张宾对武帝奏言:“沙门身缠黑衣,于国不祥。

”一语道出为政者心中大忌,加上还俗沙门卫元嵩附和:“沙门怠惰,多贪财食,不足为尚。

”张宾也一再谗言,历经七次的释、儒、道三教论争,建德二年(西元五七三年),武帝决定下令:沙门、道士还俗;禁绝儒家以外的祭祀;官立或私立寺院一概撤去,还给王公作舍地;寺院财物尽充官府,废去四万寺院;三百万僧众还俗为军民,充作攻伐北齐的军容。

  当时,所有经像都遭焚毁,静霭法师以毁教报应力谏武帝,却不被采信,后来遁入终南山,切腹自杀,为教殉难。

西元五七七年,北周灭掉北齐,境内仍推行灭佛诏令,使“北地佛教,一时绝其声迹”。

史上称为第二武之厄。

  第二年,北周武帝突患剧疮而殂亡,众人莫不感其报应之速。

    3.唐武宗    唐武宗会昌年间(西元八四一——八四六年)的法难,是中国佛教史上第三次法难,其伤害几乎令佛教在中土绝迹。

武宗本好道术,即位后,宠信道士赵归真等人,令修金籙道场,亲受法籙。

翌年,命衡山道士刘元静为银青光录大夫、崇玄馆学士。

由于武宗一心求作神仙,对赵归真极为崇敬,认为佛教“非中国之教,蠹害生灵”。

会昌五年(西元八四五年),毅然下诏废佛。

《旧唐书.武宗本纪》载:“天下所拆寺四千六百余所,还俗僧尼二十六万五千人,收充两税户,拆招提、兰若四万余所,收膏腴上田数千万顷,收奴婢为两税户十五万人。

”加上改铸钟磬铜像为通钱、农具,此一空前浩劫,史称“会昌法难”,是我国佛教史上三武一宗法难中,最大的破佛事件。

翌年,武宗因服道士金丹,中毒而亡,享年三十三岁,在位仅六年。

宣宗即位后,赵归真一行十二人即被下令诛杀,唐朝佛教才渐渐恢复生机。

    4.后周世宗   佛教历经会昌法难及晚唐至五代乱世的摧残,已经相当衰弱,到后周世宗,又下诏废佛,佛教法脉已如游丝。

世宗即位后,认为佛教僧尼寺院是构成国家财政负荷的原因,在显德二年(西元九五五年)断然实行废佛政策,下诏禁止私自出家,不许创建寺院或兰若,废止未受敕额寺院,民间佛像、铜器皆交由官司铸钱。

总计被毁寺院有三万三百三十六所,大量佛像、钟、磬等法器被铸成通钱。

    当时北周武帝不敬菩萨圣像,以斧破镇州观音铜像面胸。

显德六年(西元九五九年),在北征途中,胸发疮疽而亡。

  5.明清法难  中国佛教到了明清,已经逐渐衰微。

明太祖出身沙弥,知道宗教对社会大众的影响力,令僧侣移居山林,严格禁止社会大众擅入寺院,也禁止僧众接触信众,以防止僧俗混淆之名,行压抑佛教之实。

  清朝,由于皇室多崇拜喇嘛教,对佛、道亦行打压。

清大律更禁止妇女至寺院烧香供佛,僧众不可以在街市中诵经托钵,这些政策都使得佛教一转成为山林佛教,远离了群众,对佛教发展造成莫大的伤害。

  明清时期的白莲教,打着“弥勒当兴,释迦退位”的口号,在北方各省大举兴兵,四处杀害官吏、抢劫府库、焚毁寺院、销毁经像,行径几同流匪,使得北方正统佛教几乎灭绝。

  咸丰年间(西元一八五一——一八六一年),洪秀全以“上帝是天父,耶稣是天兄”,被推为上帝会教主,组织太平军,将家中佛像、百家经书、《论语》等,全部焚毁。

所到之处,“无庙不焚,无像不毁”,十五年间遍布全国十八省,将素有佛教花园的江南一带,几乎摧残殆尽,与三武一宗的法难相比,实有过之而无不及,使得佛教奄奄一息。

  6.清末民国以来法难  庙产兴学  民初时,有些知识份子及政府官员误解佛教,加上野心份子对庙产的觊觎,于是有假兴学之名,行并吞寺产之实的情况发生,许多寺院财产被侵占,僧尼被迫还俗。

如:  西元一八九八年的戊戌变法,张之洞主张用全国寺院财产作为兴学办教育用,引起各地土豪劣绅藉办学名义,公然并吞寺田,影响所及,军队、警察、各种团体亦一并侵占寺庙,而当时教界竟无力维护自身权益。

后来幸有学者对此重视,如章太炎发表<告佛子书>,呼吁教徒应自办学校,以迎头赶上时代趋势,并且忠告世人对佛教应加以保护发扬。

  西元一九一二年,袁世凯颁布“管理寺庙条例”,企图将全国佛教寺产纳入社会公益事业。

幸赖当时天童山寄禅法师等教内外人士发起设立“中华佛教总会”,共拟保护庙产对策。

  西元一九三○年,南京中央大学教授邰爽秋再度提出庙产兴学案,主张“打倒僧阀,解散僧众,划拨庙产,振兴教育”,组织庙产兴学促进委员会,消息传来,教界哗然,形成全国佛教徒的大团结。

翌年,太虚大师撰“上国民会议代表诸公意见书”陈国民会议,同年,政府公布保护寺产规定,庙产兴学风波方告平息。

  ps:后来相应的报应 报应太严重了吧,有可能是巧合

“以美育代宗教”说是由谁提出的

以美育代宗教说,是提出的。

  以美育代宗教说,是在北京神州学会的演说词(1917年4月8日)这篇演说词先后刊载于第3卷第6号(1917年8月1日出版),及杂志第1年第2号(1917年9月出版);辑入时,曾作修订。

原文如下:  兄弟于学问界未曾为系统的研究,在学会中本无可以表示之意见。

惟既承学会诸君子责以讲演,则以无可如何中,择一于我国有研究价值之问题为到会诸君一言,即“以美育代宗教”之说是也。

  夫宗教之为物,在彼欧西各国,已为过去问题。

盖宗教之内容,现皆经学者以科学的研究解决之矣。

吾人游历欧洲,虽见教堂棋布,一般人民亦多入堂礼拜,此则一种历史上之习惯。

譬如前清时代之袍褂,在民国本不适用,然因其存积甚多,毁之可惜,则定为乙种礼服而沿用之,未尝不可。

又如祝寿、会葬之仪,在学理上了无价值,然戚友中既以请贴、讣闻相招,势不能不循例参加,藉通情愫。

欧人之沿习宗教仪式,亦犹是耳。

所可怪者,我中国既无欧人此种特别之习惯,乃以彼邦过去之事实作为新知,竟有多人提出讨论。

此则由于留学外国之学生,见彼国社会之进化,而误听教士之言,一切归功于宗教,遂欲以劝导国人。

而一部分之沿习旧思想者,是承前说而稍变之,以为我国之基督,遂欲组织孔教,奔走呼号,视为今日重要问题。

  自兄弟观之,宗教之原始,不外因吾人精神作用而构成。

吾人精神上之作用,普通分为三种:一曰知识;二曰意志;三曰感情。

最早之宗教,常兼此三作用而有之。

盖以吾人当未开化时代,脑力简单,视吾人一身与世界万物,均为一种不可思议之事。

生自何来? 死将何往? 创造之者何人? 管理之者何术? 凡此种种,皆当时之人所提出之问题,以求解答者也。

于是有宗教家勉强解答之。

如推本于上帝,印度旧教则归之梵天,我国神话则归之盘古。

其他各种现象,亦皆以神道为惟一之理由。

此知识作用之附丽于宗教者也。

且吾人生而有生存之欲望,由此欲望而发生一种利己之心。

其初以为非损人不能利己,故恃强凌弱,掠夺攫取之事,所在多有。

其后经验稍多,知利人之不可少,于是有宗教家提倡利他主义。

此意志作用之附丽于宗教者也。

又如跳舞、唱歌,虽野蛮人亦皆乐此不疲。

而对于居室、雕刻、图画等事,虽石器时代之遗迹,皆足以考见其爱美之思想。

此皆人情之常,而宗教家利用之以为诱人信仰之方法。

于是未开化人之美术,无一不与宗教相关联。

此又情感作用之附丽于宗教者也。

天演之例,由浑而昼。

当时精神作用至为浑沌,遂结合而为宗教。

又并无他种学术与之对,故宗教在社会上遂具有特别之势力焉。

  迨后社会文化日渐进步,科学发达,学者遂举古人所谓不可思议者,皆一一解释之以科学。

日星之现象,地球之缘起,动植物之分布,人种之差别,皆得以理化、博物、人种、古物诸科学证明之。

而宗教家所谓吾人为上帝所创造者,从生物进化论观之,吾人最初之始祖,实为一种极小之动物,后始日渐进化为人耳。

此知识作用离宗教而独立之证也。

宗教家对于人群之规则,以为神之所定,可以永远不变。

然希腊诡辩家,因巡游各地之故,知各民族之所谓道德,往往互相抵触,已怀疑于一成不变之原则。

近世学者据生理学、心理学、社会学之公例,以应用于伦理,则知具体之道德不能不而变迁;而道德之原理则可由种种不同之具体者而归纳以得之;而宗教家之演绎法,全不适用。

此意志作用离宗教而独立之证也。

  知识、意志两作用,既皆脱离宗教以外,于是宗教所最有密切关系者,惟有情感作用,即所谓美感。

凡宗教之建筑,多择山水最胜之处,吾国人所谓天下名山僧占多,即其例也。

其间恒有古木名花,传播于诗人之笔,是皆利用自然之美以感人者。

其建筑也,恒有峻秀之塔,崇闳幽邃之殿堂,饰以精致之造像,瑰丽之壁画,构成黯淡之光线,佐以微妙之音乐。

赞美者必有著名之歌词,演说者必有雄辩之素养,凡此种种,皆为美术作用,故能引人入胜。

苟举以上种种设施而屏弃之,恐无能为役矣。

然而美术之进化史,实亦有脱离宗教之趋势。

例如吾国南北朝著名之建筑则伽蓝耳,其雕刻则造像耳,图画则佛像及地狱变相之属为多;文学之一部分,亦与佛教为缘。

而唐以后诗文,遂多以风景人情世事为对象;宋元以后之图画,多写山水花鸟等自然之美。

周以前之鼎彝,皆用诸祭祀。

汉唐之吉金,宋元以来之名瓷,则专供把玩。

野蛮时代之跳舞,专以娱神,而今则以之自娱。

欧洲留遗之建筑,其最著者率为教堂,其雕刻图画之资料,多取诸新旧约;其音乐,则附丽于赞美歌;其演剧,亦排演耶稣故事,与我国旧剧“”相类。

及文艺复兴以后,各种美术,渐离宗教而尚人文。

至于今日,宏丽之建筑,多为学校、剧院、博物院。

而新设之教堂,有美学上价值者,几无可指数。

其他美术,亦多取资于自然现象及社会状态。

于是以美育论,已有与宗教分合之两派。

以此两派相较,美育之附丽于宗教者,常受宗教之累,失其陶养之作用,而转以激刺感情。

盖无论何等宗教,无不有扩张己教、攻击异教之条件。

回教之谟罕默德,左手持,而右手持剑,不从其教者杀之。

与回教冲突,而有十字军之战,几及百年。

基督教中又有新旧教之战,亦亘数十年之久。

至佛教之圆通,非他教所能及。

而学佛者苟有拘牵教义之成见,则崇拜舍利受持经忏之陋习,虽通人亦肯为之。

甚至为护法起见,不惜于共和时代,附和帝制。

宗教之为累,一至于此,皆激刺感情之作用为之也。

  鉴激刺感情之弊,而专尚陶养感情之术,则莫如舍宗教而易以纯粹之美育。

纯粹之美育,所以陶养吾人之感情,使有高尚纯洁之习惯,而使人我之见、利己损人之思念,以渐消沮者也。

盖以美为普遍性,决无人我差别之见能参入其中。

食物之入我口者,不能兼果他人之腹;衣服之在我身者,不能兼供他人之温,以其非普遍性也。

美则不然。

即如北京左近之西山,我游之,人亦游之;我无损于人,人亦无损于我也。

隔千里兮共明月,我与人均不得而私之。

中央公园之花石,农事试验场之水木,人人得而赏之。

埃及之金字塔,希腊之神祠,罗马之剧场,瞻望赏叹者若干人,且历若干年,而价值如故。

各国之博物院,无不公开者,即私人收藏之珍品,亦时供同志之赏鉴。

各地方之音乐会、演剧场,均以容多数人为快。

所谓独乐乐不如人乐乐,与寡乐乐不如与众乐乐,以齐宣王之惛,尚能承认之。

美之为普遍性可知矣。

且美之批评,虽间亦因人而异,然不曰是于我为美,而曰是为美,是亦以普遍性为标准之一证也。

  美以普遍性之故,不复有人我之关系,遂亦不能有利害之关系。

马牛,人之所利用者,而戴嵩所画之牛,韩干所画之马,决无对之而作服乘之想者。

狮虎,人之所畏也,而芒沟桥之石狮,神虎桥之石虎,决无对之而生搏噬之恐者。

植物之花,所以成实也,而吾人赏花,决非作果实可食之想。

善歌之鸟,恒非食品。

灿烂之蛇,多含毒液。

而以审美之观念对之,其价值自若。

美色,人之所好也;对希腊之裸像,决不敢作龙阳之想;对拉飞尔若鲁滨司之裸体画,决不敢有周虻秘戏图之想。

盖美之超绝实际也如是。

且于普通之美以外,就特别之美而观察之,则其义益显。

例如崇闳之美,有至大至刚两种。

至大者如吾人在大海中,惟见天水相连,茫无涯涘。

又如夜中仰数恒星,知一星为一世界,而不能得其止境,顿觉吾身之小虽微尘不足以喻,而不知何者为所有。

其至刚者,如疾风震霆,覆舟倾屋,洪水横流,火山喷薄,虽拔山盖世之气力,亦无所施,而不知何者为好胜。

夫所谓大也,刚也,皆对待之名也。

今既自以为无大之可言,无刚之可恃,则且忽然超出乎对待之境,而与前所谓至大至刚者肸合而为一体,其愉快遂无限量。

当斯时也,又岂尚有利害得丧之见能参入其间耶! 其他美育中,如悲剧之美,以其能破除吾人贪恋幸福之思想。

《小雅》之怨悱,屈子之离忧,均能特别感人。

《西厢记》若终于崔、张团圆,则平淡无奇;惟如原本之终于草桥一梦,始足发人深省。

《石头记》若如《红楼后梦》等,必使宝、黛成婚,则此书可以不作;原本之所以动人者,正以宝、黛之结果一死一亡,与吾人之所谓幸福全然相反也。

又如滑稽之美,以不与事实相应为条件。

如人物之状态,各部分互有比例。

而滑稽画中之人物,则故使一部分特别长大或特别短小。

作诗则故为不谐之声调,用字则取资于同音异义者。

方朔割肉以遗细君,不自责而反自夸。

优旃谏漆城,不言其无益,而反映谓漆城荡荡,寇来不得上,皆与实际不相容,故令人失笑耳。

要之,美学之中,其大别为都丽之美,崇宏之美(日本人译言优美、壮美)。

而附丽于崇闳之悲剧,附丽于都丽之滑稽,皆足以破人我之见,去利害得失之计较,则其所以陶养性灵,使之日进于高尚者,固已足矣。

又何取乎侈言阴骘、攻击异派之宗教,以激刺人心,而使之渐丧其纯粹之美感为耶。

提出 新佛出世 除去旧魔 口号的大乘起义有谁领导

最早将牛鬼蛇神这个词用于政治上的是毛主席,他在1955年3月《在中国共产党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上首次提出的,该词本来词义宽泛,未经严格定义,被借作为政治概念,弹性很大,先后经历了许多演变:从1957年的右派到文革初期的黑帮、反动学术权威,很快发展到指称地、富、反、坏、右等黑五类,后来主要指走资派、叛徒、特务等。

凡是历次政治运动被打入另册的“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思想”分子都是。

最后蔓延到只要是造反派、当权者不喜欢或认定应打击的对象,无论你的出身好不好,已否做过历史结论,还是说错了一句话,都可以定为“牛鬼蛇神”。

为什么要提出这个口号有着多方面深刻的原因,不是三两句话能解释的完的,而且大部分涉及到目前网络限制性词语,不方便写出来。

建议你去看一些文革方面的研究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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