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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反家庭暴力教育口号

时间:2015-04-01 23:05

简述反家庭暴力法的基本内容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第五条 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第二章 家庭暴力的预防第六条 国家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识。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在各自工作范围内,组织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

学校、幼儿园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诊疗记录。

第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协助。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家庭关系指导、家庭暴力预防知识教育等服务。

第十条 人民调解组织应当依法调解家庭纠纷,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家庭暴力情况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做好家庭矛盾的调解、化解工作。

第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

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十四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第十八条 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第十九条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中班家庭暴力

公安机关向家暴者出具告诫书的行政法依据是什么

感、态度、价值观】自觉抑制校园暴力,能园暴力进行。

【能力目标】能够正确处理中的各种冲突,能够勇敢地与校园暴力做斗争。

【知识目标】认识校园暴力的危害性,掌握与校园暴力做斗争的方法。

【教学重点】掌握与校园暴力做斗争的方法,学会自我保护。

【教学难点】学会巧妙地处置校园暴力。

【教学手段】案例教学法、模拟情境体验、感受。

【教学准备】 1、教师准备:教材、多媒体课件、搜集典型的校园暴力事例等。

2、学生准备:学生课前阅读课文,思考怎样正确处理校园暴力。

《校园不容暴力》教学设计 导入新课。

一、观看《校园暴力》视频,引入新课。

二、学习新课 思考: 1、什么是校园暴力

你遭遇过校园暴力吗? 学生结合观看的视频和课文介绍回答。

校园暴力是发生在校园中的一些学生奉信暴力决定一切,以多欺少,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等现象,校园暴力是个全球性的问题。

(板书) 2、学生阅读“专家访谈”后回答。

讨论:校园暴力有什么危害

学生回答并归纳: 校园暴力首先给受害者的身体带来伤害;其次是更为严重的心理上的伤害,使受害者产生不安全感,产生恐惧和焦虑。

(板书) 3、校园施暴者的构成主要是些什么人? 学生: 曾经是校园暴力的受害者;学习差表现差的学生;爱歧视的学生;在家庭中缺乏温暖、关爱的学生;性格孤僻、心理压制,无处发泄的学生…… 4、社会、学校、我们对校园暴力的态度

校园暴力必须被制止。

想一想: 面对校园暴力我们有哪些对策

学生回答。

(一)对策一:从受害者的角度想: ◆不要忍着不吭声:你首先要做的就是告诉家长或者老师。

◆尽量不要一个人待着:尽量待在人多的地方。

◆不理睬:如果有人冲你喊,让你交出你的午饭钱,不要理睬他,装做没听到,继续走自己的路。

小讨论: ◆暴力容易发生的时间:上学或放学学生回家途中。

◆暴力容易发生的地点:偏僻地角落。

◆容易遭暴力袭击的对象:低年级学生,弱小的学生。

◆暴力发生后自助的方法:告诉老师、学校、家长或者公安机关;伤势严重的立即打120急救。

(二)对策二:从施暴者的角度想: ◆反思一下,值得吗?你要做的事情可能给你带来批评、处分甚至法律处罚,这将成为你人生的一个污点。

而起因也许只是很小的一件事,或仅仅是你自己的一时冲动。

这么做,值得吗? ◆站在对方的角度想一想:如果你被人愚弄、辱骂甚至是殴打,你会是什么感受

如果你的行为会给别人带来长时间的恐惧和痛苦,你忍心吗

◆学校有政教处,有法制校长,社会有治安管理机构,有公安机关等。

◆法制社会,正义必将战胜邪恶。

◆忍一忍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5、以案说法。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一、杀人狂魔马加爵 原云南大学学牛马加爵,因不能正确处理人际关系,为琐事与同学积怨,即产生报复杀人的恶念,并经周密策划和准备,先后将四名同学残忍地杀害。

经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加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马加爵案例对我们有什么警示

学生回答: ①校园不容暴力,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校园暴力的发生; ②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校园防暴系统已刻不容缓; ④青少年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远离校园暴力。

二、面对校园暴力怎么办

据有关部门调查:在校中小学生有30%有过被校内、校外不法分子敲诈、勒索、抢劫、搜身、欺侮及其他滋扰的经历,却很少有人主动采取正确的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上述材料说明了什么? 学生回答:材料说明了青少年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社会学校家庭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和保护。

(2)你认为应陔采取哪些正确方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学生回答: ①保持高度的警惕性是避免侵害的前提; ②面对不法分子的侵害首先要迅速而准确地作出判断,然后机智勇敢灵活地与其斗争; ③积极寻求家长、学校和社会的保护; ④受到侵害时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6、实践营地 班级以小组为单位共同讨论,设计一个比较合理的校园防暴系统。

校园防暴系统方案 名称:XX中学校园防暴系统预案 目的: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共建和谐校园,安安静静读书,快快乐乐学习。

参与人员:全体学生、各科任老师 可提供帮助的部门:德育积极分子、班主任、政教处、法制校长 具体措施: (1)学校加强保卫科值班制度。

保卫科24小时不间断地在校园巡查,严禁不三不四人员进入校园,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必须做出详细登记。

(2)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学校200米内不得设立网吧,与公安机关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学校周边的值守,对不能说明情况人员应责令其离开学校,对形迹可疑的人员应通报公安部门处理。

(3)定期聘请法制副校长到校作法制讲座,加强学生知法、懂法、守法,同时加强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

(4)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以及其它危险物品进校,政教处、总务处不定期对学生公寓、教室进行检查,发现携带危险物品一律予以收缴。

(5)控制暴力文化的传播,严禁学生观看不良的、暴力的影视剧及书籍,并不得带入校园。

(6)遏制校园暴力的发生关键在于将其消灭于萌芽之中,这就要求我们的班主任要深入学生之中,了解学生的动态,对不良的动态要及时予以化解。

(7)加强心理疏导,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单亲子女、留守儿童比例不断上升,其中部分学生得不到全面的关爱,人格上出现争强好胜、自我为中心、报复心强、怯懦、逃避、承受力差等不良倾向。

因此,学校将心理健康教育与学校的日常管理、教育教学、家庭教育有机结合,确保这些学生健康、茁壮的成长。

【板书设计】 校园不容暴力 校园暴力:以多欺少,以大欺小,以强凌弱危害:给受害者的身体带来伤害;更为严重的是心理伤害,使受害者产生不安全感,恐惧、焦虑对策:从受害者的角度想;从施暴者的角度想;建立校园防暴系统

什么是家庭暴力,依据反家暴法规定的救济措施有哪些

家庭暴力 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反家暴法规定的强制报告适用条件是,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下面是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十四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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