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互联网经济的发展需要互联网法院保驾护航,寻找两条经济原理
互联网经济的发展需要互联网法院1.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需要良好的市场秩序,完善的市场规则,因此,市场秩序的规范,规则的执行需要法治。
2.市场调节不是万能的,存在失灵的情况,需要国家科学宏观调控,而司法活动是宏观调控重要的法律手段。
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法院工作人员
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素质: 首先,坚定的政治信仰,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法官在司法工作中要有大局意识,团队意识,责任意识。
我是社会的一份子,是司法队伍的一份子,是新化法院队伍的一份子,法官应注意处理好和领导、同事之间的关系,不能一意孤行,骄傲自大。
同时,也要正确处理好团队协作和审判独立之间的关系,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应排除一切不利因素的干扰,不能被权势和金钱所左右,而沦为它们的奴隶。
我们必须摆正自己的位置,有大局观,公正司法,出色地完成好人民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
其次,过硬的业务能力,准确把握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
法官要想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他必须拥有过硬的业务能力,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要仔细查明案件事实,事实一定要清楚,能够最大限度地与客观事实接近。
然后,要确保自己认定的案件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撑,做到证据确实、充分。
最后,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要把法律适用这一关处理好,法律推理要严谨,准确运用“三段论”来进行法律推理。
过硬的业务能力是法官出色地完成自己本职工作的护身符,能为审判工作保驾护航。
否则,再响亮的口号也不过是一句空话,不能起到实际作用。
第三,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做到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准确、明晰。
俗话说,细节决定成败。
我国古代思想家老子也曾经说过“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这足以说明细节的重要性。
法官在日常的审判工作中要做到处处严谨,事事细心,一旦稍有不慎,司法这则天平定会有所倾斜,有碍司法公正。
第四,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准则》等法律规范,做到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应自觉抵制贪污受贿、徇私枉法等不正之风,本着为老百姓办苦事、办实事的想法去为人民群众谋福祉,踏实工作,心系百姓,作一名受人民群众爱戴的好法官、好公仆。
想送法院一面警旗,该如何写词?大家给想想
参考一:近日,申请执行人郭某眼含泪花,动情地将一面“克己奉公,为民尽职”的锦旗赠送给鹤山市人民法院的干警。
参考二:4月11日下午,重庆市石塔建筑安装公司将一面“建社会和谐安定、为企业保驾护航”的锦旗送到巴南法院政治处 参考三:“执法公正,心系百姓” 参考四: 执法为民一生正气 维护正义两袖清风 参考五:12月22日,南通市小海镇四圩桥村中心组村民陈飞手持一面上书“伸张正义、惩恶扬善”八个大字的锦旗步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表达对该院刑事审判庭法官秉公办案为其维权的由衷感激之情
参考六:2月13日,太原市万柏林区法院收到一面写有“立党为公查民情,执政为民办实事”的锦旗,至此,一桩引发多次冲突事件的劳动纠纷案宣告结束。
参考七:近日,河北教育出版社向二中院赠送了锦旗,上书“秉公执法,廉洁公正”字样,上海好记星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也向二中院赠送了锦旗,上书“和风细雨,化解纠纷;一丝不苟,秉公办案”字样。
参考八:1月31日上午,当事人温某来到青秀区法院信访接待室,向该院赠送了一面锦旗,上书“执法为民、廉洁公正”八个大字,以此来表达她朴素而真诚的感激之情。
该院王柏映副院长及信访法官张勤在场接受了锦旗。
其实,上述锦旗都存在一定的内容瑕疵,因为,法院是司法机关,不是执法机关,执法机关指的是公安机关、监狱机关等。
法院、检察院属于司法机关,司法与执法是不同的。
因此,“司法公正、心系百姓”更符合法理。
但是,这样的瑕疵并不重要,因为,看到锦旗的人基本可以理解就可以了。
现代司法理念是
我国当前正处于司法制度大变革的非常时期,既是机遇又是挑战。
树立以司法独立为核心的现代司法理念,并使之贯穿于运行法律规则和构建法律制度过程的始终,是实现公正与效率这一永恒主题,维护社会秩序持续稳定,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历史选择和必然要求。
[关键字]现代司法理念,司法独立,司法改革 随着我国社会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由人治走向法治,由单一的专政转向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由贫穷落后发展到小康社会,由义务主导转向权利主导,那些不能反映司法职能特有性质和司法活动特有规律的传统司法观念将会逐渐退出司法制度的历史舞台,那些明显不适应新形势要求、违背客观规律的司法体制与工作机制也将遭遇巨变。
时代的变革呼唤司法制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锐意改革,而改革的基础就是要树立现代司法理念。
树立现代司法理念,首先应当知道何谓理念
所谓“理念”,实际上就是原理、信念或价值观。
她是一种制度在构建和设计中内在的指导思想、原则和哲学基础,她是经过历史历练后价值选择的结果,指向某种特定的目标。
理念具有特定的客观基础,是由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现状决定的,而不是纯主观的、先天的和超然的东西;理念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而不是静止和一成不变的;理念应该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应然的或普适的,理念应该能够通过外在的表现形式和活动得到反映和验证,具体化为一系列实证性的可考察的制度和实践,理念的合理性必须与具体的制度及其运作环境相结合才有真实的意义。
具体制度是理念的惯常表现方式,而理念则在这种制度的产生、发展和运作中贯穿始终,并在实践中不断得到验证和完善。
每一个拥有思维的人都有理念,一个人在其行为中始终遵循的原则或信念、信仰,就是他们的个人理念。
而一个制度的理念,则必须建立在若干人的集体智慧之上,是这个群体在围绕这个制度行为的过程中普遍遵循和奉行的原则和信仰。
现代司法理念即是如此。
法官个人在审判活动中既需要通过自己的生活理念和学理知识进行事实判断和法律理解,又需要准确把握整个法官群体在运行法律规则和构建法律制度过程中所普遍遵循和奉行的现代司法理念。
司法理念是指导司法制度设计和实际运作的理论基础和主导价值观,也是对司法的功能、性质和应然模式的系统思考,是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首先,司法制度在设计中应该有系统成熟的理念作为基础,理论准备不足会导致立法的矛盾、混乱和缺乏可操作性;也会带来法律和制度的不稳定性;[1]其次,司法改革应当从理念的变革切入,但必须形成相对成熟的思考和共识,没有理论指导的改革将会反复无常,逻辑混乱,比如本文将探讨的司法独立问题与现行体制中的司法监督,就存在逻辑上的冲突;再次,理念的匮乏会导致信仰的危机,以往我国关于司法理念的论述,很多往往是以一种意识形态化的方式出现的,表现为类似于“为市场经济保驾护航”,以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之类的口号,并辅之以运动式的动员和推进。
这种意识形态化的表述,往往把理念推向极端,一方面容易导向谬误,另一方面则掩盖了其内在的合理性,以至于极易招致同样意识形态化的反驳,使建立在正当性与合理性之上的理念研究失去了科学性的基矗口号在其热情鼓动之下,往往可能掩盖着一种片面性甚至错误,在矫枉过正的做法之后,有时会产生许多始料不及的危害。
正如一位学者指出的:“口号这种特殊的话语形式往往张扬了一种强硬的语言暴力色彩,力图用斩钉截铁的语义和简洁短促的句式结构遮蔽所有的话语空间,将对话、讨论、质疑、辩驳等统统拒之门外。
诚然,口号运用得当往往可以充分发挥其感召力和号召力,成为凝聚民心的话语磁场.然而,口号式的感性宣泄终究代替不了理性的思考和务实的实践,口号的泛滥或许会潜伏着一种非理性的灾难。
法治口号往往成为主流法律意识的话语载体,甚至会拥有法治领域的话语霸权。
”[2] 因此,在当前司法领域中各项具体的改革措施方兴未艾、加快司法改革步伐、实现司法公正之呼声日渐高涨之际,树立系统周密的现代司法理念,夯实当代中国司法改革的理论基础,为司法制度的设计和实际运作提供科学完善的价值观导向,就成为摆在所有致力于中国司法改革的法律人面前的瓶颈。
现代司法理念,是人们在现代司法过程中形成的一系列科学的基本观念,是支配人们在司法过程中的思维和行动的意识形态与精神指导,是我国实现依法治国需要确立的司法理念。
现代司法理念的内涵是现代法治原则的结晶,是法律文化的积累,是司法客观规律的集中反映。
它虽然不包括具体的法律制度,不同于普通的司法理论,但这些理念支配着人们建立制度、运用制度、改造制度的一切行动。
从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来看,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内逐渐树立了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司法独立、司法尊严、司法民主、司法文明、司法正义等现代司法理念。
其中,司法独立是现代司法理念的核心,是实现司法的公正与效率这一现代司法理念所要达到的终极目标的唯一出路和根本保障。
司法独立,在我国宪法中称之为审判独立,即经国家确权的中立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按照法定程序和方法对冲突事实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排除任何非理性干预的法律自主性。
德国学者把司法独立概括为八个方面:1.独立于国家和社会间的各种势力;2.独立于上级官署;3.独立于政府;4.独立于议会;5.独立于政党;6.独立于新闻舆论;7.独立于国民的时尚与时好;8、独立于自我偏好、偏见与激情。
[3]我国有些学者认为,司法独立体现的是特定社会司法实体的法律自主性,是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国家权力架构中法院的独立地位,即法院单独享有全部司法裁判权力而不依附于任何其他机构;二是司法程序上法官的独立地位,即法官只依法律、自身的学识和道德裁判,不服从任何外部命令和利益;其中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法院和法官独立于社会其他政权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二是一个法院独立于其他法院.
法院是为企业保驾护航,还是损害企业利益
一般情况下,公司对外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债务与法人代表无关。
但是,如果该法人代表是公司股东,且具有以下任一情形的,该法人代表应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1、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为出资部分的范围内对公司未清偿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2、股东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资金的范围内对公司未清偿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011年全球十大重大事件
1、中国船员遇害四国河联合执法2011年10月5日,两艘13名中国大陆船员的船只在泰国境内的湄公河 角水域遭遇袭击,船上13名船员全部遇害。
图为湄公河靠近金边段水域。
据《法制日报》报导,2011年10月5日,两艘搭载有13名中国大陆船员的船只在泰国境内的湄公河 角水遇袭击,船上13名船员全部遇害。
10月28日,据泰国警方公布,在湄公河杀害中国船员的嫌犯系隶属于泰国第三军区“帕莽”军营的9名士兵。
不久,针对湄公河流域严峻的安全形势,中、老、缅、泰决定建立四国在湄公河流域的执法安全合作机制。
据悉,湄公河上的联合巡逻执法不同于公海上的军舰护航,它是中、老、缅、泰四国为共同打击犯罪、维护“黄金水道”安全与秩序而创设的新的执法合作机制。
2、拉登被“定点清除”“9.11”十年元凶毙命位居美国联邦调查局通缉名单榜首的基地组织头目本.拉登在美军的一次“定点清除”行动中,毙命巴基斯坦。
2011年5月2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发表讲话,确认“9.11”袭击事件幕后总策划人、基地组织头目本.拉登在美军的一次“定点清除”行动中,毙命巴基斯坦。
这个位居美国联邦调查局通缉名单榜首,被广泛认为是“世界头号通缉犯”的现代著名的恐怖主义头目,在经历近10年的藏匿生涯后伏法。
2001年,本.拉登制造了举世震惊的导致近3000人死亡的“9.11”恐怖袭击事件,这也成为直接改变此后全球反恐格局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3、卡恩性侵案IMF新任女掌门2011年5月14日,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总裁多米尼克.斯特劳斯.卡恩因涉嫌在曼哈顿一家酒店性侵犯一名32岁的女服务员而遭到逮捕。
图为5月16日,卡恩在纽约哈顿地方法院出庭的照片。
2011年8月23日,美国纽约曼哈顿地方法院法官宣布正式撤销对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总裁多米尼克.斯特劳斯.卡恩的所有性侵犯指控。
5 月14日,卡恩因涉嫌在曼哈顿一家酒店性侵犯一名32岁的女服务员而遭到逮捕。
纽约警方随后以“刑事性行为、企图强奸和非法监禁”等多项罪名对其进行起诉。
4、莫斯科机场炸弹袭击2011年1月24日,俄罗斯首都莫斯科多莫杰多沃机场发生自杀式人肉炸弹爆炸恐怖袭击,造成35人死亡,180多人受伤。
图为2011年1月25日,莫斯科多莫杰多沃机场内警方正在加强巡逻。
2011年1月24日,俄罗斯首都莫斯科多莫杰多沃机场发生自杀式人肉炸弹爆炸恐怖袭击,造成35人死亡,180多人受伤。
4月11日,作为俄罗斯近邻的白俄罗斯,也发生一起该国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最严重的地铁爆炸恐怖袭击事件。
5、英小报引发窃听丑闻默多克帝国遭遇危机2011年7月10日,陪伴了英国人168年、全英发行量最大的报纸《世界新闻报》出版了其最后一期报纸,头条标题非常醒目:“谢谢,再见
”2011年7月10日,陪伴了英国人168年、全英发行量最大的报纸《世界新闻报》出版了其最后一期报纸,头条标题非常醒目:“谢谢,再见
”6、乌克兰“铁娘子”沦为阶下囚2011年12月23日,乌克兰前总理季莫申科被以“滥用职权”等罪名被判处7年徒刑。
图为12月13日,乌克兰基辅举行声援活动,支持者手拿季莫申科的展板表达支持。
2011年12月23日,乌克兰“铁娘子”沦为阶下囚,乌克兰基辅上诉法院宣布驳回该国前总理季莫申科的上诉,决定维持首都基辅市佩切尔地方法院此前对其入狱7年的判决。
在10月,该法院以“滥用职权”等罪名对季莫申科作出了上述判决。
7、挪威于特岛屠杀惨案比利时和意大利相继惨剧2011年7月22日,挪威首都奥斯陆中心发生爆炸事件及奥斯陆附近于特岛上发生枪击事件,共造成91人死亡。
2011年7月22日,发生在挪威首都奥斯陆中心的爆炸事件及奥斯陆附近于特岛上的枪击事件造成91人死亡,该惨案被称为“二战结束以来挪威境内发生的最严重的暴力袭击事件”。
凶手布雷维克是一名32岁的极端右翼分子,并声称西欧目前有多至80名“独狼”,随时准备发动“出其不意”的袭击。
8、桃色“老贝”官司缠身欧债危机“千疮百孔”2011年11月12日,一直备受性丑闻和腐败官司缠身的意大利总理贝卢斯科尼正式辞职。
2011年11月12日,一直备受性丑闻和腐败官司缠身的意大利总理贝卢斯科尼正式辞职。
导致这位二战后执政时间最长的意大利总理辞职的原因,不仅仅是一个个的“桃色”官司,而是令整个欧洲感到困扰的欧债危机。
9、卡扎菲被捕身亡西亚和北非持续动荡2011年10月20日,卡扎菲在其家乡苏尔特被捕后身亡。
2011年的西亚和北非地区政局持续动荡。
年初,突尼斯时任总统本.阿里宣布解散政府,开始流亡;6月,突尼斯法庭以挪用公款罪缺席判处阿里及其妻子35年徒刑。
10、日本地震引发核泄漏海洋排污有违国际法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北部海域发生里氏9.0级地震并引发巨大海啸,随之导致福岛核电站发生严重核泄漏事故。
图为4月10日福岛核电厂一号反应炉(中)的空拍画面.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北部海域发生里氏9.0级地震并引发巨大海啸,随之导致福岛核电站发生严重核泄漏事故。
4月初,日本东京电力公司开始将福岛第一核电站内含低浓度放射性物质的1.15万吨受污染水排入大海,此举引起中、韩、俄等邻国的关切和担忧,韩国甚至欲向国际法庭提出起诉并要求日本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