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怎么做好危化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自评
谁有样本啊
急求
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在今年年初,我们已经召开了市区安监系统危化品工作座谈会,对2006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07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
为什么今年一过春节又召开这个会议呢
那就是因为要把大家召集在一起,认真深刻吸取龙岗坪地“2.11”事故教训,研究进一步加强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切实把我市的危化品工作抓实抓好。
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供大家讨论: 一、认清形势,查找不足,增强做好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去年,我市各级安监部门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大力开展危化品行政许可工作,整改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全市危化品安全形势平稳,未发生大的事故。
企业该拿证的拿了证,该关的也关得差不多了。
但是,目前在我市危化品企业还普遍存在如下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是部分企业在思想上麻痹大意,自认为拿了证便万事大吉,放松了安全生产管理,带来了很多问题。
例如我们在检查时发现,一些持证的危化品企业竟然连申请许可证时的安全评价报告都找不到了,安全管理状况可见到了多么混乱的地步。
二是一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缺乏、法制观念淡薄,擅自降低审批时的安全生产条件,产生了很多新的事故隐患。
例如部分企业违规储存固体硝化棉、生产未经审批的硝基漆;一些企业的安全设施(如:泡沫灭火器、可燃气体报警仪等)没有定期维护,不能发挥实际作用;部分企业的注册安全主任不在职不在岗,企业安全生产处于无人管理、无人负责的真空状态等等。
三是一些危化品企业在抓安全生产时,重设备的配置和制度的纸面化,忽视动态的安全检查和对人的管理。
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落不到实处,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上不了台阶、始终停留在一个较低的层次上,没有真正建立起一个自我约束、自我激励、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平时的安全生产工作基本上依靠侥幸度日。
另外一方面,从监管情况来看,出现了这样的情况: 一是“严抓严管”的思想有所松懈。
以前搞行政许可,各级安监部门都十分重视,脑子里“危化品安全”这根弦都绷得很紧。
现在,许可工作告一段落了,部分安监部门自我感觉松了一口气,认为不用再象以前那样管的那么严了,导致对辖区危化品企业的监管措施不实、工作不细、要求不严,没有继续保持对危化品企业“严抓严管”的高压态势。
二是畏难侥幸的心理有所抬头。
一些安监部门的同志认为,危化品点多面广,监管起来十分困难,安监队伍人手也少,监管不过来,这样就滋生了侥幸心理。
这些同志认为,对危化品企业,少一次检查不少,多一次检查不多,工作起来没有思路,不积极、不主动,不去想办法如何在现有条件下怎样加强监管的办法,怎样挖掘现有资源,发挥工作积极性,加大监管力度。
长此下去,就会造成监管不到位,监管力不断减弱。
三是随着政府管理体制转变,基层危化品监管力量相对弱化。
全市实行街道综合执法之前,各级安监部门对危化品企业违法行为的执法处罚都抓得很紧,工作也十分到位。
但是,从今年3月1日起,全市全面推行街道综合执法了,对非法生产、储存、经营危化品行为的执法职能变成了城管街道综合执法21项职能中的一小部分。
表面上看来,好象基层危化品执法力量加强了,实际情况是怎样的呢
在街道综合执法21项职能中,只管无牌无证的危化品企业,他们是不承担对已取得许可证企业的监管。
在这种情况下,有的街道把原来的安监办成建制地转到了综合执法队,这就造成了对现有危化品的监管缺位,危化品监管在基层、在街道一级“没腿”了,造成了在基层危化品检查的次数、执法广度和处罚力度上,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弱化的趋势,这种状况不改变,必出大问题,这是很危险的。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看不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我们为此将付出更大代价。
与其将来有一天后悔不已,埋怨这埋怨那,倒不如现在就正视它,积极去想办法面对它,解决这个问题,这才是我们共产党人应有的态度。
各区安监局回去以后都要认真对照检查,凡是存在这些问题的,都要高度重视,积极研究,尽快向区政府做出专题汇报,早日纠正过来。
总之,无论体制怎么转变,不管采取什么办法,基层的危化品监管力量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二、强化危化品监管必须着重做好的几项工作 发生在龙岗坪地的“2.11”事故是一个深刻的教训。
这起事故的调查处理还没有完,省里的调查组昨天刚刚到深圳。
大家想象一下,如果这个事故发生在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里面,死亡10个人那是个什么状况
我们还有没有机会坐在这里讨论研究工作
这是个很现实的问题。
所以,我们一定要从具体的事故中真正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不能感到此次事故与己无关,又在旁边看热闹了。
危化品企业比起发生这起事故的企业要危险得多,严重得多。
如果我们的工作不抓紧抓细抓实,只停留在会上部署、口头讲讲、发发文件,没有触及到企业、触及到隐患,要想常年不发生事故,特别是不发生大的事故是不可能的。
国内外大量的事实表明,不管哪类企业,例如机械、电子、危化品还是核电站,都可以通过科学管理,保证安全运行,抑制事故的发生。
我们作为管理者,必须懂得这样的基本原理,必须多了解这样的基本知识。
这样,工作起来就会有信心,有干劲。
有的同志身为危化品管理者,不学习,不研究,“与其昏昏,使其昭昭”,对管住管好危化品企业没有信心,存在严重的悲观情绪,牢骚满腹,怨天尤人。
这种状况,与我们担负的职责和任务,与当前形势发展的要求,是很不适应的。
摆在我们目前的,只有“华山一条路”,那就是要求我们必须振奋精神,开动脑筋,出实招,干实事;就是要求我们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消除事故隐患,以“一万的努力防止万一的发生”;就是要求我们面对现实,在责任硬约束的条件下,干好工作。
人力少,就要向群众要力量。
市局不久前出台了隐患有奖举报制度,大家要很好地发挥它的作用。
手段不足,就要向科技要力量。
资源不足,就要紧紧依靠各级政府,争取政府的支持。
目标只有一个,出路也只有一条,就是要将危化品企业“管住管好”,就是要遏制危化品事故的发生,特别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从我市的实际来看,今年必须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要建立健全对辖区危化品企业的检查档案。
建立危化品企业的检查档案,就是要清楚掌握辖区内危化品企业的状况;要对发现的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好,将隐患一项一项消灭掉;要将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建立档案逐步形成制度化。
在检查整治过程中,要严格建立和落实安全检查档案制度,对辖区危化品企业要逐一建档,详细记载检查部门、检查时间、检查人、被检查企业名称、地址、联系人、隐患地点和部位、隐患性质、责令整改时限、复查时间、复查结论等内容,并经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做到有档可查,检查有据。
全市开展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市局稍后将发出专文进行部署。
第二,要着力强化危化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就是要集中力量,解决危化品企业中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促使危化品企业强化认识,重视安全,消除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这个手段还是要用好用足。
今年,我们各级安监部门应当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危化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活动。
检查整治工作必须一家一家企业过关、一项一项落实。
今年的大检查,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
上半年的大检查,各区必须在4月底之前完成,市里将在5月份组织抽查。
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辖区安监部门要迅速下发整改指令,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对拒不整改或逾期不改的,要坚决严肃处理。
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的重点对象就是那些已经取得许可证的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
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就是着重检查企业是否擅自降低审批时的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危化品生产储存场所的防火防爆状况是否满足安全要求等等。
第三,要加大公众参与的力度,着力完善隐患举报制度。
当前,全市危化品安全监管的人力相对不足,我们的监管资源毕竟有限,而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
加大公众参与,就可以多渠道、多角度地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也可以利用公众的力量震慑那些违法违规的企业。
今年,各级安监部门要积极实施并继续完善隐患举报制度,要公布隐患举报电话,并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充分调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全市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来,打一场群众战争,让安全隐患无处藏身,无法生长。
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在加强执法处罚力度的同时,要在各大新闻媒体上严厉曝光,督促企业切实整改。
第四、全面推行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安全标准化是从根本上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基础性措施。
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将使危化品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得到明显加强,逐步建立起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解决企业“无人管安全、不会管安全”的问题。
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建设,国家安监总局在2005年就部署了这项工作,省安监局在2006年11月印发了工作方案,市局也及时转发了省局的文件。
其工作目标就是:2007年完成危化品生产单位的安全标准化工作,2008年完成危化品经营、储存单位的安全标准化工作。
实施危化品安全标准化的对象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依法设立并取得许可证的危化品生产单位;二是依法设立并取得许可证、自有仓储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经营单位;三是依法设立、自有仓储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从事危化品纯储存业务的单位。
其基本程序是:企业自评――申请考评――实施考评――批准发证。
申请一级达标的,由国家安监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最终认定发证;申请二级达标的,由省安科所最终认定发证。
实施危化品单位安全标准化,将重点强化危化品从业单位以下八个方面的建设: 1、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 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3、 依法培训各类从业人员; 4、 严格安全设施设备建设和管理; 5、 严格作业现场管理; 6、 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 7、 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和建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8、 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我们市里的各级安监部门,要全力以赴,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着力抓好对辖区危化品企业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是要会同省安科所,在今年四、五月份开展好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培训工作; 三是要加强对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专项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认真实施标准化建设,确保辖区内企业如期通过考评达标; 四是要配合省安科所,积极开展对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申请情况的核实,及时出具有关证明文件及推荐公函。
第五、进一步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
近年来,我市各级安监部门在重大危险源安全培训、登记建档、数据补充和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
今年,还要着重做好两点:一是推动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分级工作。
这项工作,国家总局的评估标准还没有出台,省里也没有具体部署。
我们深圳是先行先试。
市局非常重视,已拨出150万元专款支持此项工作。
目前的工作任务就是制定重大危险源评估试行标准,开展企业重大危险源评估分级试点。
二是选择若干家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做得比较好的企业,开展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的试点工作。
关于安全生产远程监控技术,市安委办刚刚发了文,要求全市推广应用。
市安科学会将会同监控技术研发单位,建立我市安全生产监测信息服务平台,为政府的安全监管和企业的安全管理提供实时服务。
请各区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上述这两项创新性的工作。
同志们,过去的一年,大家工作十分辛苦。
新的一年,我们要继续振奋精神,不断创新,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为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为建设“和谐深圳”做出应有的贡献。
安全管理,人人有责是一个安全标语,请结合危化品生产使用企业和自己的准工作(烧碱)岗位的安全对此理解
安全是企业的生没有全,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益就无从谈起,职工的利益也就保障。
俄国文学家普利什文说过:“地球上一切美丽的东西都来源于太阳,而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源于人
”然而,我们在创造美好生活的同时,却又可能在违章的一瞬间无情的将它毁灭。
如果说财产损失是可以估算和挽救的,那生命呢
为了我们的生命得以延续,安全就是我们每个人的使命。
安全是一种观念,这种观念是在工作和生活中潜移默化形成的,“思想是行动的向导”只要我们意识中时刻想着安全,转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的思想,时刻想着一个人牵连着许多人的心,想着家中翘盼你归来的家人,我们就应懂得保护和珍爱自己与他人。
安全是一种行为,这种行为体现在进入加油站范围区内必须禁止吸烟,严禁打手机,高空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我们工作和生活中没有绝对的安全环境,只有相对可靠的措施和保护。
很多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就是我们漫不经心的举措所造成的。
安全是一种习惯,这种习惯需要你我共同养成。
提升安全观念,加强自身安全素质培养,每天在工作的开始告诉自己“我要安全,要给他人也带来安全,安全责任重如山,多留点心,不存侥幸心理,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每个环节做好安全措施,只有这样才能珍爱生命。
安全是一种效益,这种效益将给你我带来荣耀。
近年来中石化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也应进一步深入,细化和规范,企业的效益来自安全,企业的生存离不开安全。
只有抓安全,才能取得效益,安全就是投资,只有在平时加强对安全知识的学习,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做好安全措施,打好安全基础,在实际操作中加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就会给我们的企业争创效益带来保证,给我们的员工带来福祉。
当我们向亲人、向同事、向领导承诺:我的岗位我负责,我在岗位您放心时,请记住:安全是企业的生命,安全生产是永恒不变的主题,确保安全有你我一份责任,搞好安全有你我一份效益
只要我们用心去想,用心去做,用心去沟通,以安全保稳定,以安全促发展,靠安全增效益,把安全作为每个人的使命,相信我们取得更多的辉煌。
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怎样写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仓库、罐区安全管理,规范人的行为,确保重点防范区域安全运行。
2、适用范围 物资供应科仓库 车间所辖罐区 3、责任者 物资供应科 保卫科 安全科 各车间 4、工作程序 4.1基本要求 (1)凡库房、储罐区的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储存场所(各类仓库)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库容大小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并放置消防通讯及报警设备。
(3)各类库房(含露天储存场所)应当建立安全岗位防火管理等制度,并经常检查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4.2仓库管理 (1)仓库应建立各种物品入库验收制度,严格检查核对物品的数量、规格、质量,严禁不符合规定的物品入库。
(2)仓库(含堆垛)必须有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3)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按照出库手续进行。
(4)危险品仓库应按危险品管理规定进出库、保管和发放。
(5)仓库的维修和动火,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施工结束经认真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现场。
(6)仓库保管人员应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
(7)仓库应当留有消防通道和通风措施(特殊情况例外)。
(8)残缺、破损和变质的物品应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9)下班前应对库房进行全面检查,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4.3储罐区管理 (1)储罐应符合国家压力容器的安全规定,其所属的各种安全附件均应完好可用。
(2)液氯储罐区需设防晒棚。
(3)液氯储罐区所设视频监控、有毒气体在线报警装置处于完好使用状态。
(4)罐区防护围堤的排水管道应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应处于关闭状态。
(5)按时对罐区进行巡回检查。
5、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送你一份范稿,仅供参考。
浅谈如何做好危化品安全管控工作
浅谈如何做好危化品安全管控工作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的一个重要方针,因而,抓好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尤为重要。
危化品大多具有易燃、易爆特性,还有毒性、腐蚀性;工艺过程复杂,工艺条件苛刻,高温高压、深度冷冻等;作业方式多样化主要潜在危险:火灾、爆炸、致人中毒重要性。
危化品使用单位应从危化品购买、作业场所、储存、运输等环节加强安全监管,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配备符合标准的设备、设施,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工防护用品,加强职业病的防治。
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在此,谈谈自己的看法和观点。
一、严格职责、分级监管、各司其职危化品安全监控工作,必须要有切实可行的制度作保障,建立适合自身实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推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各级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具体的落实到各岗位、落实到每个人,进一步明确企业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管责任,严格划分责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安全监管的合力。
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重点岗位操作规程完善厂部、车间、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重点岗位的操作规程,做到有岗就有安全管理制度,员工严格按规程操作,全面规范作业人员的生产操作行为。
对于危险化学品中毒、污染事故应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对于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应采取的预防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好定期
员工最常见的八种不安全行为有哪些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未经许可开 动、关停、移动机器,开、关机器时未给信号,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漏电等, 忘记关闭设备,忽视警告标记、警告信号,操作错误,奔跑作业,机器超速运转,手伸进冲压模,工件坚固不牢,用压缩空气吹铁屑。
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安全装置被拆除、堵塞,作用失效,调整的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设备: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
4、手代替工具操作:用手代替手动工具,用手清除切屑,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 物品存放不当。
5、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冒险进入涵洞,接近漏料处,危化品房,基建工地 6、攀、坐不安全位置: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调整、焊接、清扫等,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7、未穿戴劳保用品: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场所忽视其作用。
8、不安全装束:在有旋转零件的设备旁作业穿过肥大服装,操纵带有旋转部件的设备时带手套,女员工的长发不盘起来操作辊压机。
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分别负责危化品管理的哪些管理职能
危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 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一)安监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二)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三)质检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下同)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四)环保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五)交通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
铁路监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民航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航空运输以及航空运输企业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六)卫生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七)工商行政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八)邮政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寄递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