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口号 > 依法治税新常态口号

依法治税新常态口号

时间:2017-10-14 12:37

依法治国与依法治税的关系

依法治税:“新”在观念 “常”在落实 “依法治税”是随着1997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而确立的,其标志是1998年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

客观地说,这一方针虽然提出已久,但一些领域和部分机关仍然没有对其形成准确认识,在实践中未能全面有效贯彻,呈现税收法律供给明显不足、可操作性不强和执行状况不佳的状况,甚至局部产生按指标征税而非依法征税的现象。

笔者认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格局下,应当着力打造依法治税的新常态。

新常态之“新”在于观念。

过去,社会上有一种观念认为,依法治税就是征税机关要按照法律来征税,税法是政府用来管理纳税人的法律。

而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大背景下,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税法变成用来授予、规范和监督政府征税权的法律。

作为一种公共财产,税收来源于纳税人,最终服务于纳税人,也经由法律体现纳税人的意志。

对此,全会公报专门强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这启示我们,人民群众不再是依法治税的被动受体,而是权利主体和最终归宿。

申言之,依法治税观念之“新”,就在于从权力本位到权利本位,从管理到法治,从治民之法到治权之法。

新常态之“常”在于落实。

有人认为,现在的核心任务是加快税制改革,优化税制结构,税收法治是第二位的。

对此应看到,依法治税不能只停留于观念和口号,而应当成为税收活动实际奉行的日常准则。

推进依法治税和深化税制改革并不矛盾,二者应当是协同推进、一体两面的统一过程。

一方面,依法治税是改革要实现的目标。

相比服务于经济市场化的1994年税制改革,本轮税制改革的目标是治理现代化,因而完善法治自然是改革的题中之义。

另一方面,改革要在依法治税的框架下进行。

全会公报明确指出:“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这表明“改革突破法律”的做法将告终结,法治将成为税收乃至整个社会生活的常态。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语境下重提依法治税,虽然语词未变,但却在立场、内涵、范围和要求上都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法谚有云:“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全会公报也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依法治税的终极目标,就是要让税收法治成为信仰,成为征纳双方共同的内心认同。

在此基础上,就可以消解纳税人的对抗情绪与税收焦虑,内在地提升其税法遵从,营造合作、互动的税收文化。

如何贯彻落实 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指导意见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以下简称四中全会《决定》)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形成姊妹篇。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税收领域的集中体现,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在税收工作中的全面贯彻。

只有坚持依法治税,才能顺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才能有效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需求个性化、诉求多元化、信息网络化的新变化,才能为税收改革和发展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有力推动税法体系完备规范、税制体系成熟定型、服务体系优质便捷、征管体系科学严密、信息体系稳固强大、组织体系高效清廉,真正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税收现代化。

  (二)直面问题,清醒认识紧迫形势。

改革开放以来,税务系统推进依法治税取得了明显成效,明确提出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灵魂、依法行政是税收工作生命线和基本准则,制度体系不断健全,执法行为逐步规范,管理方式日趋科学,法治保障持续加强,法治正从一种治税手段发展成为税收治理的基本方式。

  同时,必须清醒看到,与四中全会《决定》要求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相比,与实现税收现代化目标相比,与广大纳税人期待相比,税收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税收法治观念不强,一些税务人员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依法治税能力不强,部分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较弱、税法遵从度不高;税法权威性不足,税收立法级次和立法质量有待提高,制度建设存在一定的部门化倾向,有些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确定性较差;依法治税工作体制机制运行不畅,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没有实现规范化、常态化,内部协同推进依法治税的合力尚未形成,一些重要的依法治税制度机制有待建立和完善;执法规范化程度不高,执法不严、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在一些税务机关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监督的体制机制不能很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依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权利保护制度机制不够完善,权利救济渠道不够通畅;税收法治环境不良,一些地方干预税收执法,脱离实际对收入任务层层加码,冲击税收法治建设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同时政府部门协同治税、社会主体共同治税的制度体制机制尚未有效建立。

这些问题,违背法治原则,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妨碍税收事业科学发展,必须切实加以解决。

  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是税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

税务系统必须站在历史和大局的高度,勇于担当、奋发有为,更加自觉地实行依法行政,更加扎实地推进依法治税,让依法治税生命线深深扎根全系统。

如何推进税务系统依法治税

西城、丰台两区国税局与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汤贡亮、中国税务报总编辑刘佐等专家学者共同探讨税收工作法制化的具体措施,交流依法治税的改革路径。

  刘剑文认为,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个目标、五大体系和六项任务,在推进依法治税和税收工作法制化的过程中,要紧密结合《决定》内容,打造依法治税新常态。

他进一步指出,人民群众不再是依法治税的被动受体,而是权力主体和最终归宿,依法治税要从权力本位走向权利本位,从治民之法走向治权之法。

  汤贡亮表示,今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方案》,其中就提出财税体制在治国安邦中始终发挥着基础性、制度性、保障性的作用。

因此,要摆正立法与改革的关系,把深化财税改革和依法治税作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关键环节。

  中国税务报总编辑刘佐则提出在推进依法治税的过程中,要在进一步完善各种税收实体法的同时,增强税法与其他法律的相关性。

他同时表示,税收法制化应建

新常态新税风诗歌范文

“新常态 新税风”,是国家税务总局针对税收现代化进程中呈现的新趋势,做出的新调适,提出的新要求。

  笔者认为,税收新常态有四个主要特征:从组织收入上看,税收收入由计划任务型、高增长向税收法定型、中高速增长转变;从依法治税上看,税收 执法由收入型、多头随意向执法型、分级应对上转变;从税收征管上看,税收管理由松散型、个人管户制向专业化、团队管事制转变;从纳税服务上看,税收服务由 单一性、浅层化、被服务向全方位、多层次、个性化方向转变。

各级国税机关、国税人员要以新状态适应新常态,以新税风彰显新作为,需从四个方面着力:  提振精气神,在服务理念上要有新思维。

要树立全员服务理念、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公正执法是最佳服务的理念和纳税人正当需求应予满 足的理念,凡事从广大纳税人的共同利益出发,解决纳税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利益问题,满足纳税人的正当需求,以此不断提升纳税人对国税机关 和国税工作者的“满意指数”、对税收法律法规的“遵从指数”和共享和谐税收的“幸福指数”。

  打好主动仗,在创业创新上要有新办法。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需要税收助力。

面对风起云涌的全民创业、创新大潮,国税部门必须主动作为、积极作 为,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以税收杠杆铸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加速器”“发动机”,为湘商崛起作出积极贡献。

因此,各级国税机关、国税人 员要努力做到:在政策宣传上突出“快”、在政策辅导上突出“全”、在政策落实上突出“准”、在政策服务上突出“合”,最大限度地给创业创新者帮一点、拉一 把、扶一下,让更多的人想创业、能创业、创成业。

  做实加减法,在提速减负上要有新突破。

制度简明、程序简化、操作简便,这是纳税人真正需要的、深层次的纳税服务。

对此,一方面要在加强沟 通、交流、服务平台上做好“加法”,另一方面要在审批时限、报送资料、下户检查等方面做好“减法”。

进一步拓展同城办税、国地税联合办税范围,做好三证合 一服务,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

进一步减少审批项目、提速审批时限,行政审批实施“一窗受理、限时办结、规范流程、透明公开”办理。

按照纳税信用等级,对企 业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加快出口退税、税收优惠审批进度,帮助企业用活资金。

进一步减少整合报表资料,推行容缺受理、先办后补,降低办税成本。

统一规范表证 单书格式,进一步扩大免填单业务面,逐步向移动化办税推进。

按照分权制衡的思路优化征管流程,整合税务执法,减少下户检查。

  提高遵从度,在依法治税上要有新亮点。

依法治税的终极目标,是要让税收法治成为信仰,成为征纳双方共同的内心认同。

作为国税部门,一要落实 税收法定,让税收执法更规范;二要加强执法监督,让权力运行更阳光;三要树立柔性理念,让执法方式更文明;四要严查涉税违法,让税收环境更公平。

新常态 我该怎么做 征文

一方面要稳步深化税制改革,科学设计税制体系,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另一方面要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依法组织税收收入,提高税收服务水平  在新时期,税收职能作用从经济层面拓展到经济、政治、社会等诸多领域,成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基础。

税收通过宏观税率确定、税负分配、税收优惠等,实现对社会经济运行的引导和调整,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与地位日益突出。

在当前的经济新常态下,税收政策更是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

充分发挥好税收的调节功能,将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近年来,税收的调节作用不可小视。

比如通过营改增的推进,激发市场活力,提高市场效率,促进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并实现产业链的总体减税;比如大力实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在稳增长、保就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比如今年5月份起实施的提高卷烟消费税税率,实现了控烟与增税的双赢。

  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财政收支矛盾凸显的新形势下,税收应该着力推进税制改革和加强征管,形成经济促进税收、税收服务经济的良性互动。

 一方面,要稳步深化税制改革,科学设计税制体系,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

当前,要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制定的“路线图”,积极稳妥地推进税制改革。

加快建筑业、不动产、生活服务业、金融业等营改增的实施,全面完成营改增任务,使增值税征税范围覆盖所有的货物和服务,彻底消除重复征税。

尽快修改完善环境保护税法,发挥其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社会节能减排的作用。

同时,加快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

加快房地产税立法,更好地调节收入和财富分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扩大消费、促进科技创新、鼓励创业就业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对促进稳增长、调结构意义重大,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作用。

  另一方面,要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依法组织税收收入,提高税收服务水平。

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应严格贯彻执行预算法,依法加强增收节支,构建新型税收收入管理体系,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奠定财力基础。

同时,要依法依规加强税收征管,严禁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超越权限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应征税款,防止和严处收“过头税”、空转、突击征税等违规行为,同时也要打击偷税漏税、出口骗税等违法行为。

当前税收工作面临哪几个方面的新常态

从组织收入上看,随着国家经济由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转变,收入增速放缓将成为组织收入工作的新常态。

经济发展新常态,必然带来税收工作的新变化、新要求,税收收入由计划任务型、高增长向税收法定型、中高速增长转变。

这种转变,源自经济增速的放缓、增长方式的转变、税种税源结构调整。

我们要进一步转变观念,不能简单地认为“税收新常态”就是地税收入规模缩小,税收收入增速放缓,随着“营改增”的扩围而在工作上无所作为;而是要深刻认识新常态下税收工作面临的新挑战,把握新常态下地税发展新机遇,坚定向管理要收入的理念,千方百计挖潜增收,确保税收收入有质量的持续稳定增长。

  从依法治税上看,税收执法由重实体、轻程序向实体与程序并重、风险导向、全程监控转变。

这种转变,源自法治理念的深入、依法治税的推进,以及税收法制的成熟定型。

我们要牢固树立依法治税意识,强化法治思维,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把法治要求贯穿于税款征收、落实政策、纳税服务、税收征管、内部管理等各个环节,让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运行。

  从税收征管上看,税收管理由传统的粗放式、松散型以及专管员制度向现代的精细化、专业化、信息化以及分级分类和团队管理模式转变。

这种转变,源自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入推进,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

我们必须紧跟征管改革步伐,强化税源管理,创新管理模式,加大信息技术应用,提升信息管税能力,最大限度地提升征管质效。

  从纳税服务上看,纳税服务由以往重“管理”轻“服务”、服务方式浅显单一向服务与管理并重,流程更优、程序更简、效率更高,规范化、多元化、个性化方向转变。

这种转变,源自服务理念的深刻变革、服务模式的革故鼎新。

为此,要牢固树立“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的服务理念,突出纳税人需求导向,落实好纳税服务规范,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

  此外,税务机关还面临着深化改革、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等新常态,这些新常态相互交织、层层叠加,对我们而言,就是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勇于打破传统惯性思维的束缚,树立有效应对新思维,以新的状态努力开创新常态下地税事业健康发展新局面。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心理测试 图片大全 壁纸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