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护人的义务有什么和什么两项
现实问题小单年仅13岁,其父母因为一次交通事故双双身亡。
后来法院指定由小单的阿姨顾某作为小单的监护人,顾某想知道究竟监护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那么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解答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和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监护人的法定义务是什么
监护人有照顾被监护人的责任,被监护人导致他人损害的,监护人需要赔偿。
监护人为什么没有对当事人履行监管义务怎么填
监护人为什么没有对当事履行监管义务如实填写,工作原因,性格原因,当事人太调皮无法监管,等等,虽然这样写会对自己造成一定的危害,但是想要得到监护权,就应该去关爱监护人让他健康快乐成长。
如果给不了就放弃,这也是一种爱。
法定监护人顺序是怎样的,监护人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民法通则 第十六条 【年人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二) 兄、姐;(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七条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 配偶;(二) 父母;(三) 成年子女;(四) 其他近亲属;(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八条 【监护人职责】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监护人应该按照什么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离婚了,孩子最可怜,试着回答:1、可以不接受。
但如果女方起诉到法院,证明自己没有条件抚养孩子,跟着男方更好,那么法院可能会根据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变更抚养权;2、你说的责任如何界定
按照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损害他人权利的,监护人应承担责任,主要是民事赔偿责任,14岁,未成年人盗窃不会承担刑事责任的;3、可以。
经过协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监护权。
4、男方自己都不要,为啥还要站在道德的所谓制高点谴责女方呢
这个事情,理论上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督促女方履行责任,或向当地的居委会、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申诉。
但是,最好的为孩子好的办法自然是变更监护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