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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非法传销宣传口号

时间:2014-02-20 07:06

严厉打击非法传销是什么意思

打击传销的宣传横幅的颜色并非重点,通常情况下多选择红底白字或者黑底白字。

比横幅颜色更重要的是横幅的内容,内容选择的好,宣传的效果会更加显著。

常用的打击传销宣传标语:1、珍爱家庭,远离传销;珍爱亲情,拒绝传销。

2、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维护我市社会稳定、经济稳定和政治稳定。

3、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传销活动,铲除传销毒瘤,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

4、禁止传销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5、打击传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健康的经济发展环境。

6、传销致富路不通,竹篮打水一场空;传销骗人是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

7、全民动员,坚决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彻底铲除传销生存的土壤,构建平安营口、和谐营口。

8、传销是牢笼,入门人变虫;传销发财是场梦,一旦陷入家财空。

9、禁传销,反欺诈,共建和谐社会。

10、为了您和亲友的幸福,请远离传销。

11、学习贯彻《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行为,依法规范直销。

12、清除传销社会毒瘤,是和谐民生必行之路,是弘扬正义必举之旗,是维护诚信必通之道,是构建和谐必为之政,是平安社会必执之策。

13、指望传销致富,生活没有出路;致富还需勤中求索,莫信传销暴富神话。

14、以抵制传销为荣,以参加传销为耻。

15、警惕传销陷阱,创造和谐校园。

16、求职需谨慎,传销是陷阱。

17、坚决依法取缔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18、传销活动害人、害己、害家庭;认清传销危害,切勿上当受骗。

19、“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全民动员,积极参与打击传销活动。

20、拒绝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

为什么会有传销的存在,国家为什么不严厉打击传销

主要有三个方面,1传销非法,但不犯法,目前对待传销的方式只能抓住再放,没有相关法律可依2传销非法但是取证特别困难3传销内部人员已经被洗脑,今天被抓明天换个地方就开始了

当然,传销打击不到位有太多方面的因素,不仅仅只是公安部门的事情

什么是传销?见到街上很多条幅在打击传销,传销到底是怎么回事呀?

楼上说的对,我再补充一点:  传销的明显特征:⑴传销的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和价值,服务项目纯属虚构;⑵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打击非法传销的职能部门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和国务院领导的批示精神,坚决打击非法传销活动,严格规范传销培训活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要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加强对传销培训活动的监督管理。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查禁非法传销培训活动的重要性。

非法传销培训活动是非法传销组织和个人从事非法传销活动经常采用的一种手段。

一般集中在居民住宅或宾馆、礼堂、会场、影院等场所,其形式隐蔽,监管难度大,极易成为不法分子进行迷信、帮会、邪教、煽动性宣传及虚假广告宣传的重要途径。

如不及时予以查禁打击,不仅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而且将会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隐患。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应引起高度重视,要采取有效措施,将非法传销培训活动制止在萌芽状态。

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查禁非法传销培训活动。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

对违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传销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处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三、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严格规范传销培训活动。

凡举办和承办传销培训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提前15日,将培训申请书(载明培训场地、人数、时间、授课内容、授课人等事项)报培训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批并向公安机关备案。

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传销培训活动,也不得为非法传销培训活动提供场地等便利条件,违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 四、秉公执法,从重从严惩治违法犯罪分子。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依法对传销培训活动进行监管和查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凡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但未使用暴力、威胁手段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 请各地将贯彻落实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公安部

为什么放飞梦想的舞台是传销

国家不是说严厉打击吗

判断一个行否为传销行为,需要由行关或法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认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则属于传销行为。

(根据刑法修正案七修改)《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政府为什么不打击完传销

国家针对传销组织,并非厉打击,而门针对我国出现的传销以及传销组织的猖狂,国制定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比如:1.;2.《直销管理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中也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国家针日益猖狂的传销组织,特定制定颁布行政法规,并将组织、领导传销行为纳入刑法,正是国家严厉打击传销组织最有力的证据。

PS: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

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社区开展严厉打击传销和防诈骗活动

一、传销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取得利益。

二、基本特征1、传销的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和价值,服务项目纯属虚构;2、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

三、判断是不是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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