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提高审判质效
强化审判绩效考评。
在上级法院《审判绩效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的基础上,江阴法院根据本院实际进一步细化出台《绩效考核办法》。
在绩效指标设置上,除明确所有部门通用指标外,根据各部门实际制定专门指标,如审判业务部门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包括办案效率、案件质量、法官庭审能力、裁判文书撰写能力等,而综合部门则侧重于对提供的保障服务水平进行评判。
确立“两级考核”原则,即院考评委员会对各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干警进行考核,发现问题要求以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限期整改,有效督促部门负责人履行审管职责。
合理配置审判资源。
加强协调沟通,争取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支持,引进急需的审判人才,有效缓解法院审判力量不足、法官“断层断档”等问题。
近三年来,江阴法院先后招录、新进人员18名,全部充实审判一线。
不断优化内部人力资源配置,在军转、复退干部占干警人数31%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逐步提高审判、执行部门办案人员占在职人员的比例,目前审判业务部门131人,占全院编制数的69.8%;推行法官助理制度,探索建立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审判组织模式,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重视绩效数据的科学运用。
院审管办强化对各部门的日常审判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及时公布并计入法官业绩档案,院党组将上述数据作为人事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与干警的评先评优、职务晋升挂钩,有效减少了人事管理中的主观性因素,实现了法官综合考评奖惩制度的具体化、科学化。
根据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报告,及时在部门之间调配案件和审判力量,促进审判资源优化配置,形成以考核促规范、以管理促审判的科学机制。
2008年,在江阴法院案件数量同比上升33%的严峻形势下,仍实现审判人员人均办案181件,同比增长27.5%,有12人办案超300件,其中滨江法庭张勇法官审执结767件,居无锡法院法官年度办案数量之首。
今年上半年,全院审判人员人均结案94件,同比增加26%,有25人办案超百件,最多一名法官审执结案件439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38.5天,上诉发改率0.47%。
怎么才能使法院提高审判质效
一是提高法官及工作人员的素质;二是提高法院的管理能力及水平;三是提升法官运用数据化的能力;
如何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工作
员额制度,就是通过选拔的方式将法院内部的人员分门别类,具体分为三个类别:审判人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
只有审判人员才属于员额制内的法官,其他两个类别的人员则属于员额制度之外的工作人员。
(一)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员额制改革的目的就在于将一部分法官入额,从而使得这些法官的工作仅限于审理案件,而其他的工作交由行政部门以及法官助理人员去进行。
(二)提高法官素质,提升司法公信力目前我国法官的整体素质呈上升趋势,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虽然法官的素质在不断提升但司法的公信力却依旧未达到人民的期许。
(三)是法官职业化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法官的离职现象越来越普遍,究其原因就在于法官的工资收入相比于法律共同体中的其他职业相对较低,而办案压力却逐年提升,例如同样从事着法律职业的律师收入要相对高于法官整体的收入水平,在面临着案件越来越多,生活压力和工作压力越来越大的情况下,法官们得到的薪酬却不甚理想,这就导致了法官中越来越多的优秀人才离职转行去做一些高薪酬的工作。
员额制改革总体上看是对于我国长久以来司法系统制度的一次突破性尝试,现在的改革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对于员额制改革如何具体进行应用各地都在努力探索,笔者认为员额制改革必然会使我国司法水平具有实质性的飞跃,关键在于找到科学的具体改革方式,随着员额制改革本身的优势和深入推进,我国司法水平必然会上升到一个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