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做好我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意见与建议
如何在法治新常态下探索、实践出法治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纵深开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是当前摆在各级普法主管机关和广大普法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和现实问题。
为此,笔者就余江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从中探寻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以供参考。
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一)高位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保障机制比较完善我县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高位推动,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四套班子分管和联系的副县级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普法教育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职责,各司其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机制落实到位,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完善考评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纳入了综治考核体系,把普法“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
精心打造了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法制副校长和法律服务团等四支普法队伍,形成了一支由人民调解员、村“两委”干部、老教师、老干部、大学生村官等组成的庞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队伍,覆盖全县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网络体系形成。
(二)分类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初步显现我县坚持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普法重点对象为突破口,分类推进,整体推动“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
在领导干部层面,建立健全了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科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刚性学习和考试内容。
进一步增强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和维护稳定的能力。
在农村群众层面,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了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在各新农村建设点建成了一批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路和法治文化苑,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内涵和途径。
在学校学生层面,全面建立和完善了法制副校长聘任制度,为全县34所中、小学校选聘了40名法制副校长,明确要求每名法制副校长为学校师生上法制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2堂(次)。
同时,把法治教育内容纳入学校文化学习课程,逐步形成了法治教育的长效机制。
在企业管理及务工人员层面,定期组织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者深入企业和工厂,为广大的经营管理和务工人员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律咨询服务,有效提升了管理人员依法经营和务工人员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营造了浓厚的企业法治文化;组建了县工商联(总商会)法律服务中心,为全县各企业提供“法律体检”服务,帮助预防和规避法律风险和漏洞,为企业健康、科学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突出特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亮点纷呈近年来,我县以创建法治余江、平安余江为目标,结合县情和群众群众法律需求,积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和载体,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迈上新水平,2014年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工作先进县”称号。
全方位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在县城精心打造了一条百米法制宣传长廊,各乡(镇)30米以上法制宣传栏普遍建成;依托县廉政文化主题公园,增添法治名言警句、古今中外法治故事宣传碑、法治雕塑和法治人物长廊,打造了集廉政、法治、休闲于一体的法治文化公园;以农村普遍建成的农民书屋为平台,积极介入、指导农民书屋设立法律图书角,强化各类法律书籍的管理和分类,法律书屋工程建设逐步推进;在《余江报》开辟法治宣传专栏,搭建普法短信平台,宣传和推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亮点和特色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采取“试点先行、培育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原则,在全县树立 “法治余江”建设示范点60个,覆盖乡镇、机关单位、学校、企业、村、社区等8钟不同类型单位,培育出了一批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1个,命名表彰第一批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依法治县和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初见成效。
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今年已是“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回首近30年来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
然而,问题也是仍然存在的,有长期以来沿袭的共性老问题,有随着经济社会形势发展出现的新问题,同时也有思想认识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
无论是什么问题,都是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
(一)思想认识上还有偏差历经30余年遗留下来的“重经济建设、轻法治教育”的惯性思维没有得到根本转变。
少数领导在思想上不够重视,行动上缺乏自觉性,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认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了30来年,普及的法律法规已经够了,没有必要再开展下去了,再搞也是过形式,不会有什么效果;还有的学法、用法意识不强,这在普法考试方面表现的尤为突出,代考、替考现象普遍存在,考试纪律观念淡化;少数基层干部甚至存在错误思想倾向,认为群众学习的法律知识已经够多的了,如果学的太多,反而不利于基层工作的展开,群众工作将会越来越难做,所以送法、送政策的积极性不高,更多是敷衍了事。
(二)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总体上来讲,在县级层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障机制还是比较健全完善的,但是具体到各乡镇、机关单位和部门,各种各样的问题还是不同程度的存在,必要的保障机制和措施普遍缺乏。
比如:有的普法经费落实不到位,印发法治宣传材料都没有钱;有的组织机构不健全,具体工作无人做;有的印发文件了事,不检查、不落实,工作流于形式,等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持续和深入发展。
另外,法治宣传教育考评机制还不够科学,往往是以开了多少会、开展了多少活动、做了多少资料为依据,对于形式与效果是否能达到有机统一,效能最大化的问题考虑欠缺。
同时,在年度综治考评总分中所占分值过小,难以引起主要领导的重视,导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够。
(三)宣传模式还比较陈旧当前我江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式还比较落后,主要采取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传统媒介,必要的法治宣传设施配备还不够齐全,现代化和新型的宣传方式运用还不够广泛。
在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学习上,主要是学习省、市编印的普法读本,其中多为法治理论知识,条条框框,空洞单调无味,不便于记忆、理解,学法的积极性不高,从领导干部和一般公务员来看,很多人甚至连“六五”普法普及哪些法律都不清楚,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少之又少;在农民工、外来务工和流动人员等特殊群众方面还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盲点和死角多,因不学法、不懂法而发生上访、群体性事件的案例大量存在,严重影响了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四)队伍力量还比较薄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是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
由于其是一个临时性的组织机构,所以真正具体从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只有县司法局法宣股工作人员,人员偏少,力量单薄,其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等职能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深陷“小马拉大车”的尴尬处境。
另外,从乡镇来看,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点多、面广,承担该项任务的基层司法所普遍面临人员不足,在11个基层司法所中,仍然有4个1人所,7个2人所,而且兼职过多,任务重、压力大,因此往往是疲于奔波、穷于应付,工作难以深入开展。
从机关机关单位和部门来看,虽然大部分都有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但是基本没有专门从事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工作的人员,而且人员变动频繁,工作没有连续性,甚至少部分连分管领导和联络员都没有,遇到检查就手忙脚乱,临时抱佛脚,应付了事。
从村、社区等基层组织来看,村(居)委干部室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体,但由于基层事务繁琐,而且人数不多,精力有限,再加上自身法律素质不高,所以大部分基层干部都不愿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就是开展也只是过形式、走过场,收效甚微。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几点建议(一)转变工作理念,主动适应法治宣传教育新形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由“法制”置换为 “法治”的这一重要表述,经历了30余年的探索和实践,标志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从法律知识普及向培育法治信仰迈进,法治宣传教育不仅要对法律体系和法律知识进行宣传,还要对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的法治教育实践进行宣传,更要加强对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培育,突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培养。
因此,传统的上街咨询、发放材料、设立展板等过于陈旧的“老三样”宣传手段,已经不能适应法治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要转变工作理念,在深刻理解法治宣传教育科学内涵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责和使命,注重以人为本,从维护好、保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拓展到全县执法、司法和守法的全过程,创造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弘扬法治精神,提升全民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 更好地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保障机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败,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普法工作者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努力适应法治建设新常态。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是要健全普法责任机制,扎实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机制,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以案释法制度。
三是要明确纳入“一把手”工程,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和人员落实到位。
四是要强化考核评估机制,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年度个人考核内容,对普法考试连续两年未达到合格以上的不得提拔重用;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公务员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三)创新方式方法,提升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当前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普遍提升,现有的法治宣传教育手段和方法已远远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展的瓶颈。
因此必须要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推陈出新,打造精品、树立品牌,探索出一条适合县情实际的特色发展路子。
一是要积极拓展新型载体。
电视、广播、报纸和杂志是当前群众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可以在这些新型媒介上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办成系列、办出特色,把单向式的灌输过程变为互动式的融合过程。
比如:在《余江报》开辟法治专栏,定期刊发全县各地、各单位、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动态;在余江电视台开办法治讲座栏目,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教育警示;开通普法手机短信平台,定期编撰法治小信息向全县广大手机用户发送,等等。
二是要巩固深化基础阵地。
发挥好法治宣传栏、橱窗、LED显示屏、法治文化公园和法律图书角等传统型基础阵地作用,营造出浓厚的法治氛围;创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把法治纳入文化教育的必修课成,形成青少年法治教育长效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新农村建设点总体规划,在各新农村建设点普遍建立法治文化路、法治文化墙,寓法治宣传教育于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的方方面面。
三是要注重群众法律需求。
在坚持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的同时,积极深入基层一线,注重听取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和了解群众对法律的需求,落实“菜单式普法”模式,群众需要什么法律就宣传什么法律,做到有的放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要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要把着力推进法治余江创建工作作为深化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途径,积极构建法治余江的综合评价体系,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以及法治环境、法治意识和民生保障等内容纳入考核内容,开展“法治单位”、“法治乡镇”、“法治村(社区)”、“法治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细胞”创建,加快法治余江建设进程。
(四)坚持固本强基,持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涵盖内容多,工作难度大。
因此必须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不断壮大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素质和能力,为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一是要打造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比如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元队伍、法制副校长队伍、法律服务团,等等,充分发挥这些人员的专业法律优势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法律讲座和法治培训等活动,把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的运用参透到经济社会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
二是要提升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的创新能力和意识,创造性地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执法司法和文化建设等相结合,全面占领法治宣传阵地,引导法治舆论导向,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亲和力、感染力和渗透力。
三是要加强执法、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善执法、司法环境,传递社会法治正能量,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治阳光的温暖,自觉做到学法、守法、用法。
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是哪些单位的责任
法院 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是新时期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农村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迫切需求;是提高农村干部、群众法律素质和各项工作法制化管理水平,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有效载体。
我国第十个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什么
此次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为“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申报“民主法治示范村”要哪些材料和表格
(一)深入学习宣传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市和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表决通过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
(三)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系统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法规。
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法律法规,提高人民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的意识和水平。
大力宣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促进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
大力宣传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各级行政机关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大力宣传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保护产权、平等交换、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意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经济在新常态下平稳健康运行。
大力宣传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大力宣传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
大力宣传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预防能力。
大力宣传国防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国防观念,促进国防建设。
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民族地区繁荣稳定,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
大力宣传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美丽天津建设。
大力宣传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网民依法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网络空间良好秩序。
大力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破除“法不责众”、“人情大于国法”等错误认识,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
突出宣传党章,强化党章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
大力宣传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使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
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
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通过影视剧、舞台剧、文学等艺术形式来表现法治文化,把法治文化作品纳入各级文化作品评奖内容,纳入艺术、出版扶持和奖励基金内容,培育法治文化精品。
发掘和传承天津历史上法律先贤的法治思想,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代法治精神和法治实践相融合,打造具有天津特色的法治文化产品。
组织文化科技卫生法律下乡活动,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等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
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积极参加全国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中心、法治广场、法治公园等阵地,加强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推动社区(村)法治宣传橱窗和街道(乡镇)电子显示屏全覆盖。
(六)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条文变成引导、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则,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化法治区县等法治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深入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创建,继续组织市级民主法治社区(村)创建工作,健全律师担任居(村)法律顾问制度,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教育引导基层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七)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市民思想道德水平,为建设法治天津创造良好人文环境。
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以上为有关论述,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您对本市\\\/本区的法治宣传教育(普法)工作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如何在法治新常态下探索、实践出法治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纵深开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是当前摆在各级普法主管机关和广大普法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和现实问题。
为此,笔者就余江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从中探寻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以供参考。
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一)高位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保障机制比较完善我县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高位推动,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四套班子分管和联系的副县级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普法教育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职责,各司其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机制落实到位,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完善考评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纳入了综治考核体系,把普法“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
精心打造了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法制副校长和法律服务团等四支普法队伍,形成了一支由人民调解员、村“两委”干部、老教师、老干部、大学生村官等组成的庞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队伍,覆盖全县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网络体系形成。
(二)分类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初步显现我县坚持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普法重点对象为突破口,分类推进,整体推动“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
在领导干部层面,建立健全了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科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刚性学习和考试内容。
进一步增强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和维护稳定的能力。
在农村群众层面,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了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在各新农村建设点建成了一批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路和法治文化苑,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内涵和途径。
在学校学生层面,全面建立和完善了法制副校长聘任制度,为全县34所中、小学校选聘了40名法制副校长,明确要求每名法制副校长为学校师生上法制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2堂(次)。
同时,把法治教育内容纳入学校文化学习课程,逐步形成了法治教育的长效机制。
在企业管理及务工人员层面,定期组织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者深入企业和工厂,为广大的经营管理和务工人员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律咨询服务,有效提升了管理人员依法经营和务工人员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营造了浓厚的企业法治文化;组建了县工商联(总商会)法律服务中心,为全县各企业提供“法律体检”服务,帮助预防和规避法律风险和漏洞,为企业健康、科学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突出特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亮点纷呈近年来,我县以创建法治余江、平安余江为目标,结合县情和群众群众法律需求,积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和载体,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迈上新水平,2014年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工作先进县”称号。
全方位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在县城精心打造了一条百米法制宣传长廊,各乡(镇)30米以上法制宣传栏普遍建成;依托县廉政文化主题公园,增添法治名言警句、古今中外法治故事宣传碑、法治雕塑和法治人物长廊,打造了集廉政、法治、休闲于一体的法治文化公园;以农村普遍建成的农民书屋为平台,积极介入、指导农民书屋设立法律图书角,强化各类法律书籍的管理和分类,法律书屋工程建设逐步推进;在《余江报》开辟法治宣传专栏,搭建普法短信平台,宣传和推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亮点和特色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采取“试点先行、培育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原则,在全县树立 “法治余江”建设示范点60个,覆盖乡镇、机关单位
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政府应该怎么做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2013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将推进法治建设、建设法治中国作为一项重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抓好这项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
云梦县作为法治湖北建设试点县,法治建设工作起步较早,行动较快,通过先行先试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在具体实践中,我们深切感受到,推进法治建设,要着重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一、要处理好传统思维和工作理念的关系推进法治建设,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的问题,思想认识不深入、不到位,工作效果自然会打折扣。
要通过创新理念、打破旧局、理顺关系、重建机制,为法治建设注入强大的工作动力。
一是要摒弃问题。
以前,我们抓法治建设,形成了这么几种思维定势:习惯认为法治建设是政府的事,而忽略了党委依法执政这一块,在实际工作中,县政府法制办抓依法行政,法治建设的日常工作主要交由职能较弱的司法局承担下来,造成工作力度不够、难度很大;法治建设是一件看不见、摸不着的软性工作,既不容易操作落实,也难以立竿见影;经济建设是第一要务,平安建设是第一责任,法治建设说起来重要,落实起来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构建和谐社会,许多矛盾往往一调了之,有时严格按法治来,现阶段一些实际问题还没办法解决等等。
这些不合时宜的认识和观点要坚决摒弃,切实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把法治上升到地方核心竞争力、最重要的发展环境、城市精神重要内涵等高度来理解认识。
二是要传承发展。
虽然我们传统思维上推进法治建设也有不少积极的东西,也出了不少实实在在的经验作法,特别是创造了一些难能可贵的法治品牌,一定要传承发扬,打造亮点。
我们在原来全省颇有名气的云梦县“阿玲热线”普法宣传品牌、“全国优秀公安局”政法品牌等基础上,成功建树了云梦网友义务巡逻队、“眼镜哥”李志宇、90年好青年邹小彪等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法治标杆,扩大了全县法治建设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是要开拓创新。
2013年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发[2013]9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法治湖北建设推进方案》(鄂办文[2013]22号)等文件后,我们创新工作格局,按照归口管理、整合力量的思路,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县委政法委、县政府法制办、县司法局“三位一体”,套起“三驾马车”拉起法治大车。
注重学习借鉴,积极联系汇报,采取上情、外情、内情“三情”结合,高度重视顶层设计,由县委政法委牵头抓总,统揽法治建设工作全局。
奋力推动争先进位,云梦县被确定为法治湖北建设试点县,作为全省县市区唯一代表在法治湖北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作典型交流发言,撰写的法治建设调研文章被省《法治政府》季刊刊载,法治建设“五法五最”作法被省政府法制网采用。
二、要处理好法治建设与平安建设的关系法治是平安的手段,平安是法治的目的。
法治建设为平安建设提供保障,平安建设是法治建设成效的显现,长治久安靠法治。
云梦县坚持“三个统筹”,实施总体布局,全面理清法治建设与平安建设的关系,进行科学谋划、整体统筹、捆绑推进,努力使法治建设与平安建设在建设幸福云梦的过程中相得益彰。
一是要统筹组织领导。
成立了平安法治领导小组,实行两项工作一套班子、一个声音。
领导小组下设依法执政和基层民主建设指导组、依法行政和经济法治指导组、公正司法和社会管理指导组、法治文化建设和法律服务指导组、科学立法和依法监督指导组5个专项工作组,逐一明确每个工作组组成人员、正副组长及主要职责、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体系和指导协调机制。
二是要统筹目标管理。
按照“大平安” 、“大法治”的要求,将平安、法治建设的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各部门,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和落实措施,深入开展平安法治乡镇、平安法治单位、平安法治社区(村)等创建活动。
采取以点带面和分层分类推进,抓紧开展平安、法治试点行动,边实践边完善边总结,通过努力争取尽快通过全省最佳平安县、全省法治建设先进县检查验收。
三是要统筹工作推进。
县委将平安、法治建设工作一起研究、一并决策,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云梦建设的意见》、《关于法治云梦建设推进方案》、《云梦县平安、法治建设责任目标管理办法》等重要文件,召开了动员会、现场推进会、督办会等,进行半年考评、年度考评,做到两项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
三、要处理好长远规划与短期安排的关系按照《法治湖北建设纲要》和《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法治建设远期有目标,中期有规划,年度有工作计划、方案、推进措施。
要遵循统分结合、条块结合的思路,分年度、分步骤、分领域大力推进法治云梦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要远近结合。
精心编制好法治建设长远规划、中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有效衔接、综合配套。
法治建设长远规划以5至8年为宜,在进行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的目标、行动进程、工作步骤、措施办法、组织领导等,形成一个切实可行的法治建设实施意见,力争到2020年左右,实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法治化。
中期目标是经过3年左右的努力,全县各乡镇和各行业法治建设全面开展;依法决策水平明显提升;各级政府职能依法实现转变,做到严格依法行政;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领导干部基本养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习惯;人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明显提高,科学发展的软环境进一步改善。
而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就更加明确,措施和要求就更加具体,指导性和操作性更强,直接实行挂图作战。
二是要软硬结合。
按照时间节点,分别列出工作计划,对号入座,逐步推进落实。
在软件方面,该出台的文件要出台,该制定的方案要制定,该整理的资料要整理,更好地体现顶层设计的思路框架。
在硬件方面,在每个行业、每个领域都要建树一批法治建设的示范点,推动法治建设工程化、项目化,加强硬性投入,落实经费保障,建设高标准的法治示范一条街,建设一批法治宣传长廊、法治宣传橱窗、法治宣传专栏等法治宣传阵地和法治建设样板点。
三是要条块结合。
要站在更高的视野谋划法治建设,保持工作的整体性、连贯性和一致性,承前启后,环环相扣,循序渐进,通过打基础、抓巩固、促提高,使各乡镇、各行业法治建设水平稳步提高,逐步实现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步入法治的轨道运行。
我们研究制定《法治云梦建设2013年行动方案》,一共有法治建设考评体系建设行动、法治建设试点行动、依法决策推进行动、司法公信力提升行动、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养成行动、法治建设品牌创建行动、全民学法守法用法教育行动“七大行动”,这“七大行动”密不可分、相辅相承,保证了法治建设多头联动、整体推进。
四、要处理好外在形式与实质内容的关系法治建设事关根本性制度建设,涉及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五位一体”建设法治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习惯养成、全民法治意识提高等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复杂、艰巨的工程。
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还要依托一定的形式和载体,助推和加速法治建设进程,反映法治建设的进展情况和工作面貌。
一是试点引领,提升法治水平。
云梦县选择县直政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国土资源、卫生、教育、环保、食品药品、民政、交通、城管、城建等行业开展法治云梦建设行业试点,确立了“民主法治示范村”、“法治社区”、“法治学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公正司法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法治乡镇”共30个县级试点,同时,12个乡镇1个开发区确定了65个试点,每个试点都做到“十有”,即有法治展牌、有固定标语、有电子显示屏、有宣传阵地、有领导小组工作专班、有活动记录、有台账资料、有特色介绍、有依法治理案例、有以法治促发展思路,积极开展评选民主法治村(社区)、法治文明户、遵纪守法户、诚信守法企业(经营户)等活动,形成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宣传,弘扬法治文化。
在城区繁华地段打造“法治文化一条街”,在全县所有的单位都建设了“法治文化墙”,在所有的学校都建设了“法律教育栏”,广泛开展电视宣传、学校宣传、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尊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结合地方文化建设,组织专家整理了颇具地方特色的法治名人故事、法治典故、法治警言,以形象生动的碑刻、石刻、雕塑、标志牌,点缀布置法治文化阵地,培育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
三是开展活动,促进法治惠民。
坚持把法治建设融入各乡镇、各部门工作的方方面面,狠抓工作结合,举办系列活动,务求实效。
组织开展执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突出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促进提能善政。
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维权活动,突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开展社会管理创新活动,突出基层民主管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按照三个“1+X”的模式,在全县所有乡、村都建设党员活动中心、群众服务中心、信访维稳中心。
在此基础上,大力推进城乡网格化管理,积极开展“法治进社区,服务进网格”活动,推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对接”,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组织开展打击“四霸六强”、优化法治环境专项行动,用足用活法律武器,依法快侦快办、快捕快诉、快审快判,为企业健康发展和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法律保障。
逐步形成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维护稳定、推动发展的工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