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协是干什么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重要机构。
人民政协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人民团体、各民族和各界的代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归国侨胞代表以及特别邀请人士组成。
团结和民主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两大主题。
政协委员产生的具体运作步骤一般为: 一、提名推荐。
推荐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由各党派中央、各人民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个界别等协商提出。
在地方的全国委员会委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协商推荐。
二、协商确定建议名单。
对各方面提出的推荐名单由中共党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平衡,反复同各推荐方面协商形成建议名单。
三、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
将委员建议名单提交常务委员会会议进行协商和表决,经全体常务委员过半数同意予以通过。
四、公布。
(一)人民政协的组成原则 1、按党派、团体和界别组织。
人民政协由各政党、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及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组成。
按党派、团体和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构成的一大特色。
政协委员不是以地区代表的身份进入政协,而是以党派、团体、界别代表的身份进入政协,以党派、团体、界别代表的身份进行活动。
按党派和界别组成,既是人民政协构成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人民政协得以存在的一个重要根据。
2、协商产生。
人民政协的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由协商的办法产生。
由上届全国(地方)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
在每届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任期内,有必要增加或变更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决定人选时,由该届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
3、赞成政协章程。
赞成政协章程,是人民政协组成的基本原则之一。
各党派和团体,都享有宪法规定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成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都有独立自主地处理各自内部事务的权利。
但是,一旦参加人民政协,就必须遵守和履行人民政协章程。
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单位和个人,如果严重违反政协章程或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要根据情节经重给予警告处分,或撤销其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或地方委员会的资格。
在赞成章程所提出的政治纲领、政治准则和其它规定的基础上,党派和团体经人民政协的常务委员会协商同意,个人经政协常务委员会协商邀请,可参加人民政协。
(二)政协全国委员会 1、全国委员会的组成结构 (1)全国委员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包括中共和8个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工商联、共青团、工会、妇联、青联、科协、台联、文化艺术界、科技界、社科界、经济界、农林界、教育界、体育界、新闻出版界、医药卫生界、对外友好团体、社会救济福利团体、少数民族、侨联、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宗教界、特别邀请人士等。
当然,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的组织结构和政协的任务的变化而发展变化的。
(2)常务委员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
常务委员会由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组成。
全国委员会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席和秘书长协助主席工作。
常务委员会的候选人由参加全国委员会的各党派、团体、各民族和各界人士协商提名,经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协商提名”和“选举产生”是政协常委会产生的一个特点。
它既有政协特有的协商民主的一面,也有一般民主选举的一面。
在选举的具体操作环节上,全国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分别由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当选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常务委员会。
(3)主席会议。
政协全国委员会的主席会议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在常务委员会闭会期间,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2、全国委员会的工作机构 政协全国委员会的工作机构是专门委员会和办公厅。
专门委员会是在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组成委员进行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
设主任1人,副主席若干人,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国;设委员若干人,由主席会议决定。
目前,政协全国委员会共有9个专门委员会,即: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科教文卫体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港澳台侨委员会、外事委员会。
办公厅是政协全国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在秘书长领导下,工作主要任务是承办全国委员会各项具体日常事务,基本职责是搞好服务,当好参谋。
办公厅下设若干办事机构。
(三)人民政协的地方委员会 1、地方委员会的组织机构 人民政协的地方委员会大致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自治区、地级市委员会,县、县级市、市辖区委员会三级。
地方委员会的组成除县级委员会外,政协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和省辖市委员会的组成大体与全国委员会相同。
政协各级地方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和秘书长。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地方委员会,根据情况,也可不设秘书长。
各级地方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
常务委员会由地方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政协地方委员会的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席、秘书长协助主席工作。
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会议。
在常务委员会休会期间,主席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2、地方委员会的工作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委员会设立办公厅,专门委员会及其他工作机构的设置按当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由常务委员会决定。
自治州、设区的市和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地方委员会的工作机构设置,由各自的常务委员会按当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
(四)人民政协各级组织的关系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对地方委员会的关系和上一级地方委员会对下一级地方委员会的关系是指导关系,不是领导和被领导关系。
上下级政协之间,就组织关系而言,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不存在垂直领导。
“上一级政协组织”和“下一级政协组织”的称谓,上下级政协之间,系指它们是上一级行政区域的政协组织和下一级行政区域的政协组织。
各级地方政协的人事安排由各地方自行决定,不由上一级政协决定,上一级政协对下一级政协没有人事处置权。
就工作关系而言,地方各级政协的工作由地方各自自行安排。
上一级政协对下一级政协的工作安排没有决定权。
上下级政协之间的指导关系主要体现在:政协全国委员会对政协全国性的问题作出决议,地方委员会对政协地区性的问题作出决议,以指导和规范全国或地方政协的工作。
地方委员会对全国委员会的全国性决议,下级地方委员会对上级地方委员会的全地区性决议,都有遵守和履行的义务。
除此之外,还包括上级政协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加强同下级政协的工作联系,沟通情况,交流经验,研究探讨人民政协带共性的问题,互相协作,推进工作等。
(一)人民政协主要职能的确定 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活动与它组织上的建立是同时开始的。
但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规定为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则经历了一个逐步明确和充分的发展进程。
政治协商作为人民政协的职能,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一诞生即在人民政协组织中得以确定的。
这一职能一度曾用过民主协商的提法,意在强调政治协商的民主性。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源于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互相监督,以及接受和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1979年6月,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的开幕词中指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继续需要政协就有关国家的大政方针、政治生活和四个现代化建设中的各项社会经济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实行互相监督,发挥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作用。
”1982年制定的政协章程规定:人民政协“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并通过建议和批评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刘澜涛同志在关于章程修改案的说明中指出,这就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从此,民主监督作为人民政协职能之一被明确下来,并在以后的文件中正式使用。
参政议政作为对新时期政协工作内容的一种表述,作为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拓展和延伸,是从80年代中期开始采用,并逐渐被党政领导机关认同和倡导。
1994年3月全国政协八届二次修订后的章程明确规定: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本会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
这是迄今为止对政协主要职能的最完整、最明确的表述。
此后,参政议政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并列为政协的三大主要职能。
(二)政协三大职能的内容和形式 1、政治协商。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
其主要内容包括:(1)国家(地方)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改革开放中的重要方针政策及重要部署;(2)政府工作报告;(3)国家(地方)财政预算;(4)国家(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5)国家(地方)政治生活方面的重大事项;(6)国家(地方)的重要法律草案;(7)重要人事变动;(8)行政区划的变动;(9)群众重大问题;(10)各党派之间的共同事务;(11)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12)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它主要问题等。
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是政协举行的各种协商会议,其中包括:政协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根据需要召开的各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的代表参加的协商座谈会等。
此外,还可以通过举办或应邀参加各种情况通报会、听政会等进行协商活动。
政治协商通常由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主要会议组织。
主席会议根据中共党委、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党政有关部门的提议,安排协商活动并决定协商的形式和参加范围,主席会议认为需要协商的问题,也可以向上述有关方面建议将有关重要问题提交政协协商。
政协进行协商可视情况邀请中共党委、人民政府及党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并请有关负责人就提交协商的问题作出说明。
协商的议题与会期确定之后,政协有关机构至少提前一周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文件送达参加会议的人员,以便与会人员事先做好准备,充分反映各方面的意见。
政协的协商会议和重要活动,一般应作新闻报道。
2、民主监督。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民主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1)国家宪法与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2)中央和国家领导机关制定的重要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4)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5)参加政协的各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和执行政协决议的情况等。
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有:(1)各级政协委员会的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或主席会议向各级党委、政府提出建议案;(2)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3)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或以其他形式提出的批评和建议;(4)参加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等。
民主监督既可以由各级政协委员、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和专门委员会来也可以由政协或有关部门组织、邀请委员进行调查、视察,以及委员个人或联名提出提案、举报等办法来进行。
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重要建议和委员的重要提案,可由有关专委会通过后提交常委会或主席会议讨论。
经常务委员会或主席会议通过后,以常务委员会或主席会议建议案的形式向有关方面提出。
以人民政协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或以各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的建议、意见和批评,均由全国政协办公厅以正式文件形式送达有关方面或部门。
地方政协对于上述意见、建议和批评,一般以当地政协委员会或办公厅(室)名义报送。
对以政协组织名义提出的建议、意见和批评,有关方面或部门应积极负责地进行处理,将将结果尽快以正式文件形式作出答复。
对政协参加单位和委员个人的提案和举报,有关部门同样应认真负责地对待,及时予以处理答复。
3、参政议政。
参政议政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拓展和延伸。
参政议政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征就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
同时,参政议政又不是简单地等同于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而是它的拓展和延伸。
参政议政的主要内容,除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内容之外,还包括:选择人民群众关注、党政部门重视、政协有条件做的课题,组织调查研究,积极主动地向党政领导机关提出建设性意见;通过多种方式,广开言路,广开才路,充分发挥委员专长和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计献策;广泛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活动,对一些共同关心的事项开展评议等。
参政议政的主要形式,除包括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形式外,各级政协在组织各民主党派、团体和各界人士参政议政的实践中,总结和坚持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活动形式,如:通过新闻媒介表达委员参政议政的意见;举办委员活动日,增加参政议政的内容;举办各种形式的座谈、学习、纪念、联谊等活动,沟通情况,加深友谊,调动政协委员知情出力、参政议政的积极性,自觉主动地反映情况和意见;开展引进项目、技术、资金和提供信息,扶贫支边等出实招、献良策、办实事活动等。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建立于1949年9月。
它的诞生,揭开了新中国的第一页,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50多年以来,人民政协在这个历史进程中,不断得到发展和完善。
(一)人民政协的诞生 1、新政治协商会议的筹备。
1948年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战争即将进入解放全中国的决战阶段。
随着军事战线上的节节胜利,政治战线上的斗争也进入了新的高潮,革命统一战线迅速扩大。
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的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
这一号召,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
经过一系列的准备工作,1949年6月15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在北平开幕。
会议通过了《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组织条例》,并选举等21人组成新政协筹备常务委员会。
筹备会还决定设立6个小组,分别负责下列工作:拟定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单位和各单位代表名单;起草新政协组织条例;起草新政协共同纲领;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起草大会宣言;拟定国旗、国徽及国歌方案等。
筹备会还经过充分酝酿、讨论和反复协商,决定新政治协商会议定名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并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会徽。
2、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召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
参加会议代表共662人,其中共产党约占44%,非共产党员约占56%。
体现了我国统一战线空前的广泛发展和全国一切爱国民主力量的大统一、大汇合。
会议一致通过了我国建国初期的根本大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共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定于北平,自即日起北平改名为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纪年采用公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未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五星红旗等四项议案。
9月30日,会议还选举产生了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选举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陈毅等56人为委员,组成中央人民政府会议。
随后,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宣言》,朱德致闭幕词。
至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光荣地完成了建立新中国的历史使命,宣告胜利闭幕。
3、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的工作。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政治第一届委员会,于1949年10月9日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为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主席,周恩来、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陈叔通为副主席,李维汉为秘书长,等28人为常务委员。
1949年10月18日,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工作条例》。
并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的规定和客观形势的需要,把政协工作归纳为三大类:一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以及政务院就一些有关国家大政方针包括重大法案,提到政协全国委员会或常委会进行协商。
经过协商,取得协议,再由政府制定成法律、法令,公布实行。
二是协助政府动员人民开展各项社会改革运动,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
三是就统一战线内部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
概括起来,主要有:(1)协商国是、审议法案、提出方案;(2)协助政府开展社会改革运动;(3)调整关系、增进团结;(4)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国际合作与交往;(5)为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行准备。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的人民政协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人民政协组织和职能的变化。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至此,作为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第一届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已圆满完成其历史使命。
但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统一战线组织将继续存在并发挥作用,并且它的组织和职能也相应作了调整。
1954年10月,全国政协召开了一届六十一次常委会议。
会议接受了周恩来代表中共中央提出的有关召开政协换届会议的建议,即:第一,第二届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组织形式,由第一届的全体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三个层次,改变为全国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两个层次,不再召开全体会议;第二,地区和军队由于已选出代表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今后不再参加人民政协;第三,不再制定新的《共同纲领》,以原组织法为基础,另行起草人民政协章程。
1954年12月21日,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会上,周恩来作了关于国内外形势和第二届全国委员会任务的报告。
他指出:现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既已召开,人民政协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有政权机关的作用就消失了,但人民政协本身的统一战线作用仍然存在,就过去五年来说,作为代表权力机关的只是第一届全体会议,而经常工作的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则是统一战线组织,今后人民政协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将继续作为团结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外华侨和其它爱国民主人士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发挥它就有的作用。
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对人民政协的性质、任务和共同遵守的准则以及基本组织原则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会议还选举周恩来为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主席。
推举第一届全国委员会主席为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名誉主席。
以后第三、四届全国委员会,周恩来、分别连任主席、名誉主席。
2、十年动乱中的人民政协。
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的“文化大革命”,使党、国家和人民遭到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
人民政协工作由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肆决践踏统一战线政策,而被迫陷于停顿。
1971年以后,全国政协在周恩来的指导下,逐渐恢复部分活动。
如:1973年10月,组织部分全国政协常委参加中共中央召集的关于第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名单的协商等等。
同时,恢复了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全国政协无党派直属的人士的学习组,并组织部分爱国人士到各地参观等。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后,人民政协才结束了长达10年的停顿状态,开始为全面恢复工作进行准备。
(三)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人民政协 粉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后,政协开始恢复工作。
1978年2月,召开了全国政协五届一次会议。
会议通过了人民政协的第二部章程,选举为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主席。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79年6月,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主席在会上发表的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开幕词中指出:我们的国家进入了以实现四个现代化为中心任务的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的统一战线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统一战线已成为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广泛联盟。
新时期统一和人民政协的任务,就是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同心同德,群策群力,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把我国建设成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奋斗。
人民政协是发扬人民民主,联系各方面群众的一个重要组织。
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继续需要政协就有关国家的大政方针、政治生活和四个现代化建设中的各项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实施互相监督,发挥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作用。
这次会议以后,人民政协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蓬勃发展,揭开了新的历史篇章。
1982年12月,根据中共十一 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新变化以及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的新发展,对1954年通过的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进行了修改,对政协的性质、任务、作用以及工作总则和组织总则等问题作出了规定。
这部章程,第一次明确阐述了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
人民政协在五届全国委员会主席的领导下,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逐步开创人民政协的新局面。
在这个基础上,人民政协在第六届、第七届全国委员会主席邓颖超、李先念的领导下,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两面旗帜,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人民政协工作的大好局面。
1989年,政协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制定了《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暂行规定》,陆续制定了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专门委员会组织通则、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简则、委员视察简则、提案工作条例等,对会议的协商、议事规则和具体工作程序予以明确和规范,使政协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1993年3月召开了全国政协八届一次会议,选举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瑞环担任全国政协主席。
几年来,全国政协和各级地方政协以理论为指导,选好角度,发挥优势,认真履行主要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出现了更加生动活泼的局面。
1994年3月,全国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以中共十四大精神为指导,对1982年章程又作了部分、必要的修改。
修改后的章程在一些重要提法上同宪法修正案相衔接,并把参政议政作为政协的主要职能之一。
1995年1月,将《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暂行规定》,修订为《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正式通过施行。
中共中央为此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认真贯彻执行。
这个规定的通过和实施,对切实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推进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书藏古今港通天下—中国宁波》这句宁波宣传口号是什么意思
据介绍,“书·藏古今,港·通天下”的入选理由,一是这句口号在公众投票中排名第一,遥遥领先于其他口号,在市级有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推选中也名列前茅。
二是从内涵上看,这句口号比较符合宁波城市特质,前一句“书·藏古今”,狭义上指向的是天一阁,广义上则寓意宁波是一座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书香之城、文化之城。
一个“今”字,则体现了我们在传承历史文化基础上,不断建设当代文化,努力形成历史文化和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格局。
后一句“港·通天下”突出了宁波的东方大港特色,“通天下”三字既体现了宁波的交通便利,又是宁波港城经过30年改革开放取得的发展成就的写照,同时还寓意宁波人开放、开拓、创新的精神。
一“书”一“港”,既有精神层面的意蕴,又有物质层面的具象,互为映衬,相得益彰。
为更加鲜明地体现地域标志,并考虑表达上的流畅,根据原先制定的规则,组委会对入选口号作了修改,最终确定“书藏古今,港通天下——中国宁波”为宁波城市形象主题口号
运用有关史实谈谈对人民政协的认识
发动这场“大革命”的出发点是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维护党的纯洁性和寻求中国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
但他对党和国家政治状况的错误估计这时已经发展到非常严重的程度,认为党中央出了修正主义,党和国家面临资本主义复辟的现实危险;过去几年的农村“四清”、城市“五反”和意识形态领域的批判,都不能解决问题,只有采取断然措施,公开地、全面地、由下而上地发动广大群众,才能揭露党和国家生活中的阴暗面,把所谓被“走资派篡夺了的权力”夺回来 党中央在刘少奇、等领导人主持下作出决定,派工作组到大、中学校协助领导运动,力图使局势稳定下来。
各地工作组在领导运动的过程中,得到多数群众的支持,却加剧了同造反派的对立。
1967年在老一辈革命家中爆发的二月抗争就是有代表性的重大事件。
在这年1月19日、20日召开的中央军委碰头会上,叶剑英、徐向前、聂荣臻坚决反对江青、康生、陈伯达鼓吹军队应和地方一样搞运动的主张。
在激烈的争执中,叶剑英、徐向前义愤填膺,奋起抨击江青等人。
2月中旬,在周恩来主持的怀仁堂碰头会上,再次爆发了老一辈革命家和中央文革小组一班人的激烈斗争。
谭震林、陈毅、叶剑英、李富春、李先念、徐向前、聂荣臻等老同志,围绕要不要党的领导、要不要广大老干部、要不要稳定军队等“文化大革命”以来的一些根本性问题,拍案而起,接连怒斥江青、陈伯达、康生、张春桥等人乱党乱军的做法。
这些老同志的抗争,被江青等人诬为“二月逆流”,受到严厉批判。
主要内容是。
红卫兵运动最初是破除“四旧”(即所谓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随后发展为抄家、打人、砸物。
无数优秀的文化典籍被付之一炬,大量国家文物遭受洗劫,许多知识分子、民主人士和干部遭到批斗。
中央和地方的许多领导干部受到批斗,机关工作普遍陷于瘫痪、半瘫痪状态。
党的基层组织的活动和党员的组织生活陷于停顿。
国家陷入空前的混乱之中。
全面夺权使派性斗争激化。
各造反派组织为争权夺利,拉帮结派,争斗激烈,发生无数的纠纷和冲突,以至酿成残酷的武斗。
1967年夏秋,谢富治、王力、江青等人乘机提出“彻底砸烂公、检、法”、“文攻武卫”等口号煽动武斗,北京发生了火烧英国代办处的严重涉外事件。
1970年8月,在党的九届二中全会上,林彪、江青两个集团长期以来不断积累的矛盾集中地爆发出来。
林彪集团的图谋及其宗派活动被揭露并受到批判后,采取一系列措施削弱林彪集团的权势。
林彪集团的骨干成员决心铤而走险。
林彪的儿子、空军司令部办公室副主任兼作战部副部长林立果,召集他的秘密小组织策划发动反革命武装政变。
、周恩来机智地粉碎了他们的阴谋。
9月13日,林彪等人乘飞机仓皇出逃,在蒙古温都尔汗机毁人亡。
批林整风”开始后,周恩来在支持下主持中央日常工作。
周恩来正确地提出要批判极左思潮的意见,加快了落实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的进程,使一批被打倒的党政军领导干部重新走上领导岗位。
十大前后,多次提出要把批判林彪同批判中国历史上的孔子和儒家联系起来。
1974年1月,全国开展“批林批孔”运动。
在支持下,相继主持国务院和党中央的日常工作。
受命于危难之际的,大刀阔斧地开始了整顿。
1976年1月8日,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之一、人民的好总理周恩来逝世,在人民群众中引起巨大的悲痛。
“四人帮”不仅发出种种禁令压制悼念活动,而且加紧展开了对的“大批判”。
“四人帮”的倒行逆施使广大群众的悲痛心情迅速转化成愤怒的情绪,并进而转变为强烈的反抗行动。
影响是在这场所谓的“大革命”中,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内的大批中央党政军领导干部、民主党派负责人、各界知名人士和群众受到诬陷和迫害。
党和政府的各级机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组织,长期陷于瘫痪和不正常状态。
公安、检察、司法等专政机关和维护社会秩序的机关都被搞乱了。
在长时间的社会动乱中,国民经济发展缓慢,主要比例关系长期失调,经济管理体制更加僵化。
这十年间,按照正常年份百元投资的应增效益推算,国民收入损失达五千亿元。
人民生活水平基本上没有提高,有些方面甚至有所下降。
自七十年代起,正是国际局势趋向缓和,许多国家经济起飞或开始持续发展的时期。
但是,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中国不仅没能缩小与发达国家已有的差距,反而拉大了相互之间的差距,从而失去了一次发展机遇。
这场由文化领域发端的“大革命”,对教育、科学、文化的破坏尤其严重,影响极为深远。
很多知识分子受到迫害,学校停课,文化园地荒芜,许多科研机构被撤销,在一个时期内造成了“文化断层”、“科技断层”、“人才断层”。
据1982年的人口普查统计,全国文盲和半文盲达二亿三千多万,占全国总人口数的近四分之一,严重影响到全民族文化素质的提高和现代化事业的发展。
“文化大革命”造成全民族空前的思想混乱,党的建设和社会风气受到严重破坏。
一些投机分子、野心分子、阴谋分子和打砸抢分子乘机混到党内并窃取一部分权力,无政府主义、极端个人主义、个人崇拜以及各种愚昧落后的思想行为泛滥开来,致使一些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和社会主义的信念受到严重削弱。
党内外广大干部群众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对“左”倾错误的抵制和抗争,对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斗争,一直没有停止过。
这种抵制、抗争和斗争是十分艰难曲折的。
“文化大革命”的严峻考验表明:党的八届中央委员会和它所选出的政治局、政治局常委会、书记处的成员,绝大多数站在斗争的正确方面。
我们党的干部,无论是曾被错误地打倒的,或是一直坚持工作和先后恢复工作的,绝大多数是忠于党和人民的,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的信念是坚定的。
遭到过打击的知识分子、劳动模范、爱国民主人士、爱国华侨,各民族各阶层的干部和群众,绝大多数没有动摇过热爱祖国和拥护党、拥护社会主义的立场。
为了抵制“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同林彪、江青等人进行斗争,共产党员张志新等惨遭杀害。
正是由于各级干部、党员和工人、农民、解放军指战员、知识分子的抵制、抗争和斗争,“文化大革命”的破坏性作用受到一定限制。
也由于他们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克服频繁的政治运动的重重干扰而顽强努力,经济建设仍取得一定进展。
科学技术取得若干重要成就,包括成功地进行了导弹核武器发射试验,爆炸了第一颗氢弹,发射了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
郭永怀、邓稼先等许多科学家为此作出了重要贡献。
农业科学家袁隆平在1972年育成一代籼型杂交水稻,为我国的粮食生产作出重大贡献。
在国家动乱的情况下,人民解放军仍然英勇地保卫着国家的安全。
当然,这一切决不是“文化大革命”的成果,恰恰相反,是抵制“文化大革命”的干扰而取得的。
如果没有“文化大革命”,社会主义事业会取得比这大得多的成就。
“文化大革命”是错误理论指导下的错误实践。
它留下了永远不应当重犯这类错误的深刻教训,从反面为党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提供了历史借鉴。
正如指出的:“我们根本否定‘文化大革命’,但应该说‘文化大革命’也有一‘功’,它提供了反面教训。
没有‘文化大革命’的教训,就不可能制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思想、政治、组织路线和一系列政策。
”
大运会的资料
试问有抓不住的罪犯,只有抓不住罪犯的警察. 没有考不上大学生,只有不想上大学的学生。
没损的企业,只有亏损的领导。
没有不会作的题,只有不会出题的命题人 没有打不赢的战争,只有不会指挥的指战员 没有不会游泳的人,只有淹死人的水 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 没有随地吐痰的低素质的人,只有抓吐痰人的老太太 没有随地吐痰的低素质的人,只有满大街的痰迹 没有杀人的罪犯,只有被杀的死人对吗
“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
”这是国家首批特级教师霍懋征的座右铭。
现在被不少教育者广泛引用,此话不仅地方上的领导讲,报刊杂志上的专家也这么讲。
只要一开大会,局长们腆着肚子,动辄就拿这句话训斥校长们;只要一开小会,校长们耸着肩膀,同样会拿这句话训斥教师们。
一时间,似乎整个社会有一种不成文的共识:学生有问题,教师就一定有问题。
在这种氛围中,教师有嘴难伸,有理难辩,你说冤不冤
“没有教不好的学生”这句话本来就是提法是片面的,就是个假命题,它是教育万能论的另类说法。
教育主管部门绝对不会误读,心知肚明。
但用这句话管教师,却很简单管用。
于是乎谎言说了万遍竟也成真理。
“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说这话如果是正确的话。
那么依此推理,是不是可以说:没有不好的老师,只有不会管的校长。
没有不好的国民,只有不好的官员;没有不好的官员,只有不好的管不好所有官员的人;没有打不赢的官司,只有不会打的律师;没有治不好的病人,只有不会治的医生;没有感化不了的敌人,只有不会感化的军官……结论:中国全笨蛋,只有学生好。
我们不能否认, 学生能否教好,跟教师有一定的因果关系,但没有根本的因果关系。
素质差的教师,教不出好的学生,这是用不着怀疑的。
但作为一名的教师,谁没有事业心
谁没有责任感
谁不想把自己的学生教好
可以肯定,没有哪个教师会教学生去杀人放火吧,去教学生违背社会公德吧。
绝大部分教师像父母关爱孩子那样关爱学生,像医生爱护病人那样爱护学生。
即使一名最优秀的教师,带一个最优秀的班集体,也难保证每一名学生都是优秀的。
正如十个手指有长短一样,人也有先进与落后之分。
再者说了,这个“好”的内涵和外延是什么
是以什么为标准的
在以考试为人才选拔主要方式的社会中,是不是学生都考上了重点大学才能称之为“好”呢
若教育是万能的话,警察和监狱是用来干什么的,别忘了,总统是从学校出来的,同样罪犯也是从学校出来的
即使抛开考试评价不说,就以教育而言,是不是所有的学生都能被“教好”呢
理论上好像是这样的。
因为任何人一出生,都是一张白纸,谁也不会从娘肚子里带来一身恶习。
但问题是,我们教育所面对的不是一张白纸,而是已经被家长、被社会涂抹过许多印迹的纸,要想在这张纸上重新画出美丽的画儿,不是不可能,而是无法保证百分之百的成功。
中国古代的大圣人,是我辈景仰的大教育家。
“有教无类”,说明他招收的学生不分贵贱,来自各个阶层;“诲人不倦”,说明他的教学态度极为认真,真正做到了一丝不苟;“因材施教”,说明他的教育思想已是很先进,即使是在当今也值得我们学习。
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的教育家,所教的三千弟子,贤人也只有七十二;也曾屡屡发出“朽木不可雕”的感慨。
不是贤人的呢,也许有没有教好的学生吧
圣人都如此,何况吾辈凡夫俗子乎
尤其是在当今这个信息垃圾泛滥、不断翻新、人们信仰出现危机的年代里,诸多的条条框框对于教师的限制已经明显与人们的价值取向形成了强烈反差,加之“”的重新抬头,“好人不常在”、“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等思维观念的存在,老师现在已从强势的一方变成了弱势群体。
现在的孩子个性都很强,家长一般都宠着,社会意淫泛滥成灾,在这种没有强力的外部因素制约的情况下,初高中的学生自制力本来就不是很强,老师又不具有批评和控制的权利,学生的成绩什么能够上得去
学生的德行怎么能够得到较好的修炼与强化
作为为新时期教育改革的弄潮儿,他们以“没有教不好的学生”为口号,高举新课程改革的大旗,确实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于该校这种说法的赞赏者也仅仅约占20%,持否定态度却达40%以上。
有人认为,洋思是,生源来自全国20多个省市区,其间极少数顽劣生背井离乡,离开了执横抖狠的环境,加上教师“人盯人”战术,这些孩子在原有基础上有不同程度的进步,都是可能的,但要人人都“学好”也很难。
倘学校能将极少数顽劣的“害群之马”教好,那还用得着我们为低龄化忧心如焚么
还需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三番五次地呼吁:办与加强少管所么
理念片面,模式机械
依靠对教师采用“非人本管理”和金钱重奖,可能收到立竿见影之效,然而持久很难
所以,“只有教不好的教师,没有教不好的学生”,说这些话的所谓领导们、专家们,主观愿望是好的,无非是要激励教师们努力把学生教育好,但他们高高在上,已长期脱离了教育的第一线,对现实中的教育并不完全了解,或许他们下去转悠过,看到的只是“做秀”后的表象,所以说出这些脱离实际的外行话,或说是极端的话。
事实上,事物总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
有绝对,就不符合辩证法。
这种不尊重事实的提法,跟当年“”的提法的错误是一样,既片面,又极端。
它极大地挫伤了广大教师,特别是在第一线的教师的积极性。
只要提到这句话,没有教师不反感的。
世界是多元的,社会是多元的,人也是多元的。
领导们、专家们,生活是真实的,艺术是美好的。
但生活不是艺术。
如果一味地把教育当作小说去创作,用几句华丽的辞藻去作作报告是可以的,但用之实实在在的教育,那可是万万行不通的。
同时,我也始终认为,学校教育不是万能的。
在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学校教育的作用最多占三分之一,另外两个三分之一分别是学生所受到的非学校教育(包括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以及学生自己的自我教育。
我们不能做超出我们能力和责任的事,我们只能在我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可能地把我们的工作做好――这样,即使个别学生最终也没有被“教好”,我们也问心无愧
“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如果这是教师的自励,我对这样的教师表示十二万分的敬意;如果有人以此苛求教师,我对这样的苛求者表示无以复加的鄙夷
“没有教不好的学生”,究竟是在讹诈教师
还是在自欺欺人
现在中国的教育面对的问题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的.. 时代不同,一代人一代物啊. 80年代的学生那是相当的自觉. 90年代的学生那是比较自觉. 新世纪的学生那是相当的麻烦. 教育方法虽在革新,但是速度远远比不上学生的革新 以前老师教育学生的方法,现在拿来对学生是没用. 万事万物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 “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
” 这句话太绝对了,毫无回旋之余地. 我们只能这样理解了,这是教师的终极目标. 就像社会主义国家的口号是:建立共产主义国家.是一样的,这个过程你不知道要打拼多少年. 路漫漫兮其修远......这些是复制的,下面说说我个人的想法。
有人说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闪光点,每个学生都有适合他成为品学兼优的一套方法,这句话的赞成,说的 很对。
但是老师不是神,一个班里有多少人,问题学生又有多少个,如果老师真的可以给每个问题学生制定一套适合他们的方式也可以,老师得深入了解他,得和他沟通,了解不透彻往往会适得其反。
一个深入了解和一个沟通需要多少时间你知道吗
···每个环节需要多长时间,多少个问题学生,自己算算需要多长时间,利用同样的时间和精力,可以把多少个中差等生教成优秀生。
老师是纵观全局的,老师不是为某一个家长的孩子而生的。
你们知道老师要教好一个问题生得费多大的精力吗?老师的精力是有限的。
说句不好听的,这是典型的为了一棵歪脖树放弃整片大森林。
家长多少年,只教一两个孩子,还教育不好,让老师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教育好,我觉得希望不大。
学生要升学,再换老师,老师又得去深入了解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