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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宪法的口号

时间:2016-12-23 10:42

哪些法律与宪法有关

所有法律都与宪法有关,因为一切法律法规都是以宪法为基础制定的,宪法是我国的基本大法

关于法律的团队队名及口号

弘法沧澜以法律的智慧,谱写绚丽的人生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人身特别保护权的人大代表是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享有人身保护权的人大是全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中华人民国宪法》的相关规定如下:第七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第七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第五十九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

资料来源:

部门法律与宪法又怎样的关系

在法律体系中,宪法是各部门法的基础,各部门法都应当以宪法为立法依据,都不得与宪法相冲突;同时,各部门法也都是宪法的发展和落实,是宪法精神和价值的延伸和体现。

部门法需要宪法的指引和规范,以免脱离宪政轨道;宪法也需要部门法的细化和补充,以落实自己的思想和理念。

“法律通过本身的逻辑结构,奠定了自身被接受的基础,法律作为一系列规则体系,使个人在进行目标合理的行为时,能确定其行动方向。

”法律体系的逻辑性表现在很多方面,其中包括作为法律体系一部分的宪法与整个法律体系之间的关系,以及作为法律体系一部分的宪法与作为法律体系一部分的刑法、民法等部门法之间的关系,前者是个体(宪法)与整体(法律体系)的关系,后者是整体内部个体(宪法)与个体(如刑法、民法等)之间的关系(当然,还有法律体系中各部门法之间的关系——如民法与刑法,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等)。

  各部门法都是宪法的子法,但它们与母法的距离却是不一样的。

从不同的角度可以看出不同的法律与宪法之间的紧密度:首先,宪法是政治法,与政治有关的法律一般距离宪法较近,如选举法、总统法、议会法、政党法等涉及国家政治制度的产生及运作的法律,而与政治制度无关的法律一般距离宪法较远,如民法、商法、婚姻法等等涉及民间买卖借贷,婚丧嫁娶的法律。

其次,宪法是民主法,与民主制度建设有关的法律距离宪法更近,如同是权利法,选举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就比劳动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更贴近宪法,因为前者事关公民参与民主政治的途径和国家民主制度的健全与完善。

再次,宪法是公法,凡在公法范围内的法律一般较私法距离宪法更近,如行政法、诉讼法、刑法等,而私法一般距离宪法较远。

同为公法,行政法比刑法距离宪法更近,因为刑法保护的法律关系中有公法关系,也有私法关系,而行政法保护的法律关系不可能是纯粹的私人关系。

同是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比民事诉讼法距离宪法更近,因为后者调整的纠纷发生在私权之间,前者调整的纠纷发生在公权与私权之间。

第四,宪法是母法,作为立法的基础它具有产生、组织、协调其它法律的功能,因此,具有这种“立法依据”功能的法律一般比不具有这种功能的法律距离宪法较近。

如在关于紧急状态的一群法律中,《紧急状态法》是牵头法,在其之下还有《戒严法》、《防止内乱法》、《战争法》、《防震减灾法》、《传染病防治法》、《抗洪法》等一系列法律,它们制定时除了要受宪法中关于紧急状态规范的约束外,还要受《紧急状态法》的原则和规则的具体指导。

它们与其说是宪法的子法,不如说是宪法的孙法,它们主要受母法约束,但也不能排除祖母法的管教。

在一般情况下,它们更多地依赖母法相对具体的指导,但当母法出现空白、缺陷时,也可以用宪法直接指导立法和进行违宪审查,因此,《紧急状态法》(法律群中的牵头法)比《抗洪法》(法律群中的一分子)等法律更接近宪法。

关于法律的警示语有哪些

关于法律的警示语推荐1、推进依法治市,努力建设法治城市2、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3、美好人生,法治同行4、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5、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6、明德崇法,笃行致知!7、以法律的智慧,谱写绚丽的人生8、增强全民宪法观念和宪法意识,保证宪法的正确贯彻实施9、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10、维护宪法权威,增强权利义务观念11、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履行法定义务12、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1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14、以法制为基,建和-谐大厦15、弘扬民-主法制精神养成良好的道德风尚16、实行依法治国,坚持执政为民17、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18、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19、学习宪法、掌握宪法、运用宪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20、高举宪法旗帜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21、知法守法用法,和气和-谐和美22、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23、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24、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25、诚信是生活的通行证,法制是社会的安全网关于法律的宣传警示语1、绊人的桩不在高,违法的事不在小。

2、诚是做人之道,法乃治国之本。

3、诚信缔造和谐社会,法治铸就平安生活。

4、诚信在于心,法治在于行。

5、崇德明礼民安定,尚法守制国昌隆。

6、促进公正司法,维护司法权威。

7、法律不是保护崇高,而是保护一般。

8、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公众知晓,在于实施。

9、法律家喻户晓,社会长治久安。

10、大公才能大明,无私才能无畏。

11、法律是你的黎明,而不是你的黄昏。

12、顶不住眼前的诱惑,便失掉了未来的幸福。

13、法律应当与正义保持一致。

14、法律有效力,国民便昌盛。

15、法律与利益同在,依法与文明同行。

16、法律在我心中,我在法律之中17、法擎利剑斩邪恶,律做天平判是非。

18、法是双刃剑,荣辱一瞬间。

19、法通国脉千秋稳,律顺民心九域兴。

20、法无授权不得为,法无禁止不得罚。

21、法以人为本,人以法为天。

22、法正律行,天下太平。

23、法正律严,国泰民安。

24、法制保障了民主,法治促进了和谐。

25、法治是稳定的基石,和谐是发展的保障。

宪法的法律案例

破坏案 案例:在初中读书时,由于好打架斗殴,不思证书,成绩不佳,多次被老师批评,1985年初中毕业没有考上高中,在家住闲。

此期间,其父因犯强奸罪被判刑。

1986年其父托人将他送入职中,因为其父犯罪,使他受连累,同学骂他是杂种。

同时,又因学习不好、好斗,老师也歧视他。

这使他心理受压抑而不满,乃至怨恨这个社会不公平。

于是他偷偷写了一张攻击社会主义的大字报,并连夜贴在县政府大门口的墙上,3天后被捕。

评析:由于家庭和个人的问题,由怨恨而牵怒于政府,进而仇视社会主义。

第一章第一条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破坏。

”的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构成的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为了维护宪法的尊严和保卫社会主义制度,王某理应受到法律的惩罚。

破坏国空制度和国家机构案 案例:孙某,男,19岁,运输公司工人。

杨某,男,20岁,红星变压器厂工人。

高某,男,21岁,仪表厂工人。

孙某、杨某、高某从1984年4月起,多次共谋策动劫持飞机,准备外逃投敌。

7月25日,他们利用骗取的介绍信,购买了机票,携带炸药、匕首、指南针、民航示意图混上飞机。

当飞机抵无锡上空时,他们手持凶器,身绑炸药,冲进驾驶舱,威逼机组人员改变航向劫机外逃,并刺伤机组人员和旅客,叫嚣要杀死共产党员,呼喊批革命中号。

经机组人员和旅客奋起搏斗,罪犯当场被抓获。

评析: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孙某等劫机投敌的行为,是仇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仇视社会主义制度的严重犯罪行为,并且手持凶器,身绑炸药,威逼驾驶员改变航向,呼喊反革命口号,叫嚣要杀死共产党员,实施了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为。

这种行为实属对国家和对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我国司法机关对其必将依法惩处。

破坏民族团结案 案例:林甲,男,17岁,汉族,河北省某县中高三年级学生。

林乙,男,15岁,汉族,河北省某县中高二年级学生。

林甲、林乙二人系同乡同村同姓,在县中读书,并住校。

1988年春的一天,林甲因不好,被班级同学、班卫生委员田某(回民)指出,并要求他在三天内将搞好,要求他不要因为一个人影响班级评比。

林甲对此很不满,认为田某故意使其难堪,不买账,待田某离开林甲宿舍后,大骂田某,并有侮辱回民的言论。

林甲辱骂田某的事,当天晚上就传到田某的耳朵里,田某火冒三丈,立即去责问林甲,于是两人大吵起来,后被同学们劝住,从此两人结下仇。

田某因为是班干部,过后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林甲则不然,过后时时想报复。

于是他去找林乙,两人商讨报复的方法。

两面三刀个经过一番密谋,由林乙放哨,林甲找来一块熟猪肉皮,给田某的饭碗擦上猪油。

田某吃饭时总觉得味道不对,但头一、二次他没有在意,第三次觉得对劲,于是田某就暗中留意,在某天下午课外活动时间,他发现了林甲、林乙两人鬼鬼祟祟的溜进宿舍,直往饭碗上抹什么东西,他立即冲进去,看见二林正在拿猪肉皮擦他的碗。

田某怒发冲冠,冲上去有力打了林甲一拳,于是二对一的撕打起来。

田某吃了亏,又发现二林是侮辱回族,他跑到各年级,把回民同学叫在一起,并把二林侮辱回族的言行叙述一遍。

回民的激情奋起,立即去找二林,找把二林痛打一顿。

当天晚上同宿舍的同学,发现林甲鼻青脸肿,就问他是谁打的。

林甲添油加醋的说是田某带领全校的回民打的。

于是有几个好斗的“仗义之士”出头联络汉族同学,并煽动说:“回回结伙打老汉”,一些不明真相的学生,一哄而起,追打回民同学。

第二天回民同学罢课,并要求回民。

学校经过调查,是因为林甲、林乙的行为造成的,学校给了他们应有的处罚。

评析:林甲、林乙两个人由于对田某同学不满进而发展成为歧视回民,谩骂回民和向田某饭碗上抹猪油是侵犯他人信仰自由的行为。

的第四条规定:“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林甲、林乙两个人的言论和行为,在主观动机和客观效果上都构成了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应受到必要的处罚。

破坏自然资源案 案例:毛甲,男,15岁,汉族,陕西省某县某乡中学学生。

毛乙,男,15岁,汉族,陕西省某县某乡中学学生。

卞某,男,14岁,汉族,陕西省某县某乡中学学生。

毛甲、毛乙、卞某三个人于1982年11月某日放学回家,路过一条山沟,突然发现一只小熊猫,三个人不顾一切的去追扑,不多时,便追上了熊猫。

小熊猫用力反抗,于是三个人用石头、木棍一顿乱打,把熊猫打昏了,于是用藤条将熊猫捆起来,并用木棍往家里抬。

由于小熊猫被三个人打昏,捆梆不得法,致使小熊猫在半路上就死了。

三个人将熊猫抬回家交给父母,父母将熊猫皮剥掉,肉煮吃了。

评析:熊猫属于,属于国家极为珍贵的自然资源。

第九条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

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毛乙、毛甲、卞某三个人的行为破坏了国家保护的,属于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应受到必要的处罚。

宪法和法律的区别,谢谢

宪法和法律的区别主要有三点:  第一,宪法规定的内容与普通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它的内容在于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是国家的总章程。

宪法所规定的内容都是国家生活中最重大和根本的问题,它是国家和公民活动的法律基础。

宪法在内容上的特点,是就多数国家的情况而言的,反映着宪法的一般规律。

宪法的根本法特征,就是宪法不能像普通法律那样具体。

这是由于宪法并不是法律汇编,它不排斥立法机关的日常立法工作,而且要求有这种工作。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它是立法机关进行日常立法活动的法律基础。

因此,在宪法中通常都对国家的立法原则作出规定,使立法机关在进行日常立法活动时有所依据,并通过自己的立法行为使宪法具体化。

因而宪法又称为母法”、“最高法”,普通法律则被称为“子法”。

  第二,在法律效力上与普通法律不同。

  法律效力即指法律所具有的约束力和强制力。

国家赋予法律以约束力和强制力是法律具有生命力之所在,也是法律得以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

违反宪法的行为,同样必须依法予以制裁。

同时,由于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因此,宪法不仅具有一般的法律效力,而且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所谓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含义包括:1.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和基础。

2.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3.宪法是一切组织或者个人根本的活动准则。

  第三,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与普通法律不同。

  为了体现宪法的权威性,保持宪法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多数国家对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都规定了不同于普通立法的特定的严格的程序。

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权力是一种最高的国家权力,体现着国家的主权。

而普通法律的修改没有宪法那么严格,因此,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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