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特区30周年的宣传口号是什么?
发展特区精神。
重创特区辉煌
深圳特区这个“特”字怎么解释
是有什么特权
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1、优惠税率 (1)深圳经济特区各类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统一按照15%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2)从事生产性经营的特区企业按规定减免税期满后,凡当年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产值70%以上的, 经税务机关核准,减按10%的税率计征当年企业所得税。
2、减免优惠 (1)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免缴3%的地方所得税。
(2)对从事港口、码头开发经营的特区企业,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第1年至第5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6年至第10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3)对从事工业、农业、交通运输等生产性行业的特区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从获利年度起,第1年至第2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经市政府确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第3年至第8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4)对从事服务性行业的特区企业,投资总额超过500万美元或2000万人民币,经营期限在10年以上,从获利年度起,第1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2年第3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特区其它地方税种的减免优惠 1、纳税单位新建或购置的新建房屋(不包括违章建造的房屋),自建成或购置之月起免纳房产税3年。
2、特区企业的营业税、车船使用税等其它地方各税执行全国统一减免优惠政策。
“深圳经济特区”和“深圳市”在法律意义上的区别是什么
其实现在是一样的,对老百姓没什么区别,只是在行政法上意义不同。
中国经济特区是在国内划定一定范围,在对外经济活动中采取较国内其它地区更加开放和灵活的特殊政策的特定地区;深圳市指的是副省级城市——深圳。
过去,邓爷爷画的圈比深圳市小的,那个圈是经济特区。
整个深圳行政地图上的都叫深圳市,包括圈里(特区),去深圳可以看到关内关外的区分。
现在整个深圳都是特区了,所以就地理上没有区别了,只不过经济特区可以制定优惠政策,而深圳市就不行,所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是依照广东省的相应文件来的,深圳经济特区养老保险条例就可以制定自主的经济政策了
请问深圳特区什么时候成立
1979年8月26日,经中华人民共第五次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决准,在深圳市境内划出327.5平方公里更调查数据为395.992平方公里)地域设置经济特区,也就是在现在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区进行改革开放试点。
1980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正式成立,地域包括今罗湖、福田、南山三个区。
[1] 2010年5月3 1日,中央已经批准了深圳扩大特区版图的申请。
深圳特区范围延伸至全市,特区总面积将由现在的395平方公里扩容为1948平方公里,接近香港面积的两倍(香港总面积达1103平方公里)。
并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
深圳经济特区扩容后,为深圳发展和港深合作开辟了广阔前景。
也为5年后深圳特区经济赶超新加坡和成为国际大都市、区域金融、经济中心打下坚实的基础。
中国第一经济特区——深圳也将全新进入跨时代的建设步伐。
深圳特区地位高还是广州省城地位高
特区和省城没有可比性。
深圳特区是深圳综合性经济特区的简称,综合性经济特区是相对其他经济特区的另称,具有特殊地位,享受“国家所拥有的政策深圳都有、深圳所拥有政策其他城市不一定有”的待遇。
加上经济特区享有全国人大授予的地方立法权,在部分立法权限上可以抵触和代替国务院法规尚未明确涉猎的领域权限,略高直辖市在政策上的高度,更别提数目众多的省城了。
而且省城一般指较大的市即拥有不能抵触省级和国务院法规的地方立法权和人事常配副部级于一把手的这个待遇高度。
广州这个高度与深圳也是较大的市的这个低度是同等级的,加上深圳还是中央计划单列市的特点,所以像包括领导之类深圳是专配于广东省领导之列的,专配>常配>偶配。
一般的,深圳一把手在广东是实权三号,地位实质上比广东省委专职副书记要高(还体现在中央会议出席上深圳有权而广东专职副书记是没资格出席的)。
所谓常配,其性质比规定的如纪委、常务副省长之类的要低,与组织、宣传之类的同级别,故而广州一把手小于省委专职副书记。
因此省委专职副书记兼任广州一把手的时候,就是省内实权第四。
当该专职不兼任广州一把手的时候,则由深圳一把手兼任省委专职副书记,这样就真正实权三号,情况并不一样。
具体的领导地位顺序(不考虑先来后到)省委书记(局委)>省委副书记(省长)>或=深圳书记(中委则等,候补则小)>省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军区政委>或=常务副省长>组织部长>或=广州书记>或=宣传部长>其他常委。
可见广州八上七下的样子,足见广州地位远远不如深圳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