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说法宣传语
九旬老太为何裸死街头
数百驴为何半夜惨叫
小卖部保险套屡遭
!女生内衣为何频频失窃
连环强歼母猪案,究竟是何人所为
老尼姑的门夜夜被敲,究竟是人是鬼
数百只小母狗意外身亡的背后又隐藏着那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这一切的背后,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是性的爆发还是饥渴的无奈
敬请关注今晚23点59分CCAV5年度巨献《xx的不归之路》 让我们一起跟随着记者的镜头走进xx那bt的内心世界
今日说法的案例分析
莱州的
实验中学的
我的三轮车 吕福山安是人力三轮车夫,无证经营。
被西安市一支队根据西安市公安局的通告没收了三轮车。
吕通过查阅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上面说对非机动车违规应处5元以下罚款,认为西安交警支队应该归还他的三轮车,并为此进行了5年的努力。
专家认为,西安市公安局的通告只是一个地方性行政法规,他不能违反国家性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因此是不合法的,也是无效的。
终审判决吕胜诉,交警归还他的三轮车。
针对处罚过轻的情况,人大正在对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修订。
非常关系 福州市一个雇主经常虐待家里的小保姆,终于有一天将小保姆殴打致死。
为了毁尸灭迹,雇主的妻子假冒小保姆的姐姐将尸体火化。
法院判决,雇主故意伤害死缓,妻子包庇有期徒刑3年。
专家分析,雇主和保姆不是主人和仆人的关系,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
国家应该对劳动法进行修改以保障象保姆这种存在个人雇佣关系的人的合法利益,现在他们的利益得不到任何保证。
另外,为了约束保姆的行为,雇主应该与保姆签定好合同,或者借助司法机关的力量。
后果真的很严重 陈兵在火车站发现一个小偷偷自己的包,便去追赶。
追了大概有200米路程。
结果猝死。
小偷与他并没有任何身体上的接触。
运动医学专家分析说他可能是因为心脏问题而突然死亡的。
专家分析说小偷的盗窃行为与陈兵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但是只构成盗窃罪。
量刑时可以酌情作为一个加重情节。
小偷对陈兵的死有过错,但是陈兵的家人并没有向小偷提起民事赔偿要求。
最后,小偷由于盗窃未遂被判4年,罚金3000。
老吴得了一种怪病,去了很多医院都没查出来。
最后在南京一家医院确诊为隐球菌肺炎。
医生说这种病可能是由于鸽子粪引起的。
老吴的楼上老丁养了很多鸽子,老丁把这些鸽子当宝贝一样。
老吴与老丁交涉多次让他把鸽棚拆了,老丁不同意。
双方各执一词。
无奈老吴将老丁告上法院。
老丁拿出一份鉴定材料说他的鸽子粪里不含隐球菌。
法院认为,本案一方为个人兴趣爱好,一方为人的身体健康,两权相争,应更重视人的身体健康。
因此法院判决老丁限期内拆掉鸽棚。
现在老丁家的鸽子暂时在朋友家寄养。
专家分析,这是一起侵权案件。
虽然老丁养鸽子并不违法,但是他侵犯了老吴的健康权。
关于老丁拿出的那份材料,专家认为一无法确认其开信机关是否具备鉴定资格,二即使具备鉴定资格关于材料的效力也要视案情而定。
你在哪里 一个18岁的男孩跟在打工的父母来到沈阳。
一天,和小伙伴们去丁香湖边玩。
却被淹死在湖中。
据和他一起出去的小伙伴说,他是为了救一个人才跳进湖里的。
他们说,那个人被救上来以后就跑了,他们只顾的去救小伙伴也没看清那个人什么样子。
在把被救人推上岸后,那个孩子被一个大浪打进湖中,再也没有上来。
他家里条件不好,他是父母以后的唯一依靠。
他父亲咨询了民政机构,说可以申请烈士,但是需要被救的人出来做证。
他们一家人寻找被救人找了好多天了,那个人一直没有出现。
后来有几个湖边的工人愿意为孩子作证。
专家分析说,对于见义勇为者,首先应该是国家和社会给予他们补偿,被救者承担的义务比较小。
国家设立见义勇为基金,纳税人的一部分税就被用来做这个。
今天的案例,很让人气愤。
一个3岁的小孩子跟爸爸妈妈去酒店吃饭。
席间,孩子想喝饮料,妈妈出去买,想让孩子跟着爸爸,但是孩子不愿意,妈妈就把他领了下去。
后来,孩子跑到了马路上,酒店的一个服务员将孩子救了下来,但是自己却出车祸死亡。
孩子的父母一开始说把孩子托给了吧台,后来又说托付给了这个服务员,但是都没有证据证明。
他们认为服务员应该对孩子的被伤害负责。
双方对簿公堂,法院判决,交通肇事司机承担80%的民事赔偿责任,小孩父母承担20%,共计死亡赔偿15万元,但赔偿者提出异议认为服务员是农村户口,即使在城市打工2年也应按照农村的规格赔偿5万元。
老人去世之迷 一个79岁的老人,在与一个30岁的年轻人发生了争执。
仅10个小时后,老人去世。
老人的家人说老人是被那个人打死了,而那个年轻人说是老人心脏病突发自己死的。
由于发生在院内屋后,双方都没有目击证人。
老人死亡后公安局来了人,但是坚持不做尸检,直接说老人是心脏病死的,让双方民事调解,赔了8000块钱了事。
记者问到有关如何认定是心脏病的证据,公安局一直没有,可能根本就是没法提供。
后来老人的家人向公安局提起抗诉,县市两级公安局对老人开棺验尸,鉴定结论是老人服用毒鼠强自杀。
老人的家人对此很怀疑,并且自己偷弄了几份样本送到附近大学检验,结果是不含毒鼠强成分。
经过家人的不断努力,几年后,老人第二次被开棺,省厅的鉴定结论是没有毒鼠强。
记者想找到当初鉴定的两位法医,但是被拒绝了。
后来,公安局道歉,并赔了5万多块钱。
此事了结,老人怎么去世的永远也不可能知道了。
我不是小偷 晓楠是一个15岁的活泼女孩,自尊心极强。
初三下半年有一天她和妈妈一起去超市买东西。
妈妈被超市员工怀疑偷了超市的东西,他们一起来到超市对面的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妈妈被一个女警官和超市员工搜身。
当妈妈出来后,发现女儿也正被一个超市员工搜身。
专家分析,只有司法机关检察机关的侦察人员才有权利对嫌疑人搜身。
其他任何人都无权。
超市员工的这种做法是极为错误的。
事后,晓楠的精神一直不好。
被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诊断为创伤性应激精神障碍。
医生分析说是因为一些创伤事件使精神受到损害。
通过鉴定,与被超市搜身有直接因果关系。
晓楠的精神一直不好,影响了学习,而且没能参加中考。
她成绩很好且非常要强。
妈妈想法院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院判定此事影响了孩子一生,判超市赔偿精神抚慰金10万元。
超市不服,认为此病一年即可治愈,主张只赔偿一年的平均工资。
专家分析,心灵创伤会伴随一个人一生。
精神抚慰金不同于医疗费,应有法官酌情裁量。
对于超市被偷的问题,他们应自己购置防盗设备。
分析今日说法的案例20个,多了不给分。
我的三轮车 吕福山,西安是人力三轮车夫,无证经营。
被西安市交警一支队根据的通告没收了三轮车。
吕通过查阅,上面说对违规应处5元以下罚款,认为西安交警支队应该归还他的三轮车,并为此进行了5年的努力。
专家认为,的通告只是一个地方性行政法规,他不能违反国家性的的规定,因此是不合法的,也是无效的。
终审判决吕胜诉,交警归还他的三轮车。
针对处罚过轻的情况,人大正在对进行修订。
非常关系 福州市一个雇主经常虐待家里的小保姆,终于有一天将小保姆殴打致死。
为了毁尸灭迹,雇主的妻子假冒小保姆的姐姐将尸体火化。
法院判决,雇主死缓,妻子包庇有期徒刑3年。
专家分析,雇主和保姆不是主人和仆人的关系,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
国家应该对劳动法进行修改以保障象保姆这种存在个人雇佣关系的人的合法利益,现在他们的利益得不到任何保证。
另外,为了约束保姆的行为,雇主应该与保姆签定好合同,或者借助司法机关的力量。
后果真的很严重 陈兵在火车站发现一个小偷偷自己的包,便去追赶。
追了大概有200米路程。
结果猝死。
小偷与他并没有任何身体上的接触。
运动医学专家分析说他可能是因为心脏问题而突然死亡的。
专家分析说小偷的盗窃行为与陈兵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但是只构成盗窃罪。
量刑时可以酌情作为一个加重情节。
小偷对陈兵的死有过错,但是陈兵的家人并没有向小偷提起民事赔偿要求。
最后,小偷由于盗窃未遂被判4年,罚金3000。
老吴得了一种怪病,去了很多医院都没查出来。
最后在南京一家医院确诊为隐球菌肺炎。
医生说这种病可能是由于鸽子粪引起的。
老吴的楼上老丁养了很多鸽子,老丁把这些鸽子当宝贝一样。
老吴与老丁交涉多次让他把鸽棚拆了,老丁不同意。
双方各执一词。
无奈老吴将老丁告上法院。
老丁拿出一份鉴定材料说他的鸽子粪里不含隐球菌。
法院认为,本案一方为个人兴趣爱好,一方为人的身体健康,两权相争,应更重视人的身体健康。
因此法院判决老丁限期内拆掉鸽棚。
现在老丁家的鸽子暂时在朋友家寄养。
专家分析,这是一起侵权案件。
虽然老丁养鸽子并不违法,但是他侵犯了老吴的健康权。
关于老丁拿出的那份材料,专家认为一无法确认其开信机关是否具备鉴定资格,二即使具备鉴定资格关于材料的效力也要视案情而定。
你在哪里 一个18岁的男孩跟在打工的父母来到沈阳。
一天,和小伙伴们去丁香湖边玩。
却被淹死在湖中。
据和他一起出去的小伙伴说,他是为了救一个人才跳进湖里的。
他们说,那个人被救上来以后就跑了,他们只顾的去救小伙伴也没看清那个人什么样子。
在把被救人推上岸后,那个孩子被一个大浪打进湖中,再也没有上来。
他家里条件不好,他是父母以后的唯一依靠。
他父亲咨询了民政机构,说可以申请烈士,但是需要被救的人出来做证。
他们一家人寻找被救人找了好多天了,那个人一直没有出现。
后来有几个湖边的工人愿意为孩子作证。
专家分析说,对于见义勇为者,首先应该是国家和社会给予他们补偿,被救者承担的义务比较小。
国家设立见义勇为基金,纳税人的一部分税就被用来做这个。
今天的案例,很让人气愤。
一个3岁的小孩子跟爸爸妈妈去酒店吃饭。
席间,孩子想喝饮料,妈妈出去买,想让孩子跟着爸爸,但是孩子不愿意,妈妈就把他领了下去。
后来,孩子跑到了马路上,酒店的一个服务员将孩子救了下来,但是自己却出车祸死亡。
孩子的父母一开始说把孩子托给了吧台,后来又说托付给了这个服务员,但是都没有证据证明。
他们认为服务员应该对孩子的被伤害负责。
双方对簿公堂,法院判决,司机承担80%的,小孩父母承担20%,共计死亡赔偿15万元,但赔偿者提出异议认为服务员是,即使在城市打工2年也应按照农村的规格赔偿5万元。
老人去世之迷 一个79岁的老人,在与一个30岁的年轻人发生了争执。
仅10个小时后,老人去世。
老人的家人说老人是被那个人打死了,而那个年轻人说是老人心脏病突发自己死的。
由于发生在院内屋后,双方都没有目击证人。
老人死亡后公安局来了人,但是坚持不做尸检,直接说老人是心脏病死的,让双方民事调解,赔了8000块钱了事。
记者问到有关如何认定是心脏病的证据,公安局一直没有,可能根本就是没法提供。
后来老人的家人向公安局提起抗诉,县市两级公安局对老人开棺验尸,鉴定结论是老人服用毒鼠强自杀。
老人的家人对此很怀疑,并且自己偷弄了几份样本送到附近大学检验,结果是不含毒鼠强成分。
经过家人的不断努力,几年后,老人第二次被开棺,省厅的鉴定结论是没有毒鼠强。
记者想找到当初鉴定的两位法医,但是被拒绝了。
后来,公安局道歉,并赔了5万多块钱。
此事了结,老人怎么去世的永远也不可能知道了。
我不是小偷 晓楠是一个15岁的活泼女孩,自尊心极强。
初三下半年有一天她和妈妈一起去超市买东西。
妈妈被超市员工怀疑偷了超市的东西,他们一起来到超市对面的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妈妈被一个女警官和超市员工搜身。
当妈妈出来后,发现女儿也正被一个超市员工搜身。
专家分析,只有司法机关的侦察人员才有权利对嫌疑人搜身。
其他任何人都无权。
超市员工的这种做法是极为错误的。
事后,晓楠的精神一直不好。
被诊断为创伤性应激精神障碍。
医生分析说是因为一些创伤事件使精神受到损害。
通过鉴定,与被超市搜身有直接因果关系。
晓楠的精神一直不好,影响了学习,而且没能参加中考。
她成绩很好且非常要强。
妈妈想法院起诉,要求。
法院判定此事影响了孩子一生,判超市赔偿精神抚慰金10万元。
超市不服,认为此病一年即可治愈,主张只赔偿一年的平均工资。
专家分析,心灵创伤会伴随一个人一生。
精神抚慰金不同于医疗费,应有法官酌情裁量。
对于超市被偷的问题,他们应自己购置防盗设备。
湖南省雷锋的故乡发生了一件事,今年放暑假期间,同村有三位小朋友一起到村庄边的水库抓鱼其中一位不慎滑进了深水区生命危险时,另外有一位于12岁小朋友奋不顾身用自己的全力把落入深水的小伙伴推上了岸边,而自己由于精疲力竭沉入水底,溺水身亡。
奇怪的是被救的和另一位小伙伴不但不救,反而将死者的衣裤悄悄地藏了起来,然后若无其事地跑到死者的邻居家借书和看电视,企图制造不在现场的假象,使寻找死者的工作错过了机会,直到警察侦查时才说出了真象…… 看到这里我为救人的小英雄感到可惜,他舍己救人的行为正是雷锋精神的体现,值得我们学习和赞扬,但是,他如果用呼叫的方法让大人来救(因为在不到十多米的地方有人)不会白白地牺牲自己。
而另两位小朋友应该受到批评,这么能见死不救呢
特别是那个被救小朋友应该好好地思考一下,假如没有死者的相救死亡将是自己,他应该感到内疚。
同时我也从这个事故中感到凡事都要注意安全,尤其是在放假期间,不遵守这一点,它会毁了一个人、一个家。
这里是江苏省淮安市郊区的盐闸村,我们故事中的周老太太说2009年11月6日早上,她就是经过这里时看到地上有一些散落的钱。
周老太太说她刚捡起钱,村民王老汉走过来说,这些钱可能是他邻居丢的顺手就把钱拿走了。
卖完豆饼周老太太回到家,跟儿子讲起捡钱又被人拿走的事情,儿子听后担心被人骗了,于是两个人又找到王老汉。
果然,钱不是王老汉的邻居丢的,周老太太和儿子就又将这笔钱拿了回来,当时双方清点了一下一共是1500元,如有人来认领,钱还是归还人家。
一大早出门就捡了钱,周老太太家人认为这是个好兆头,而且周老太太告诉儿子,当时在将钱交给王老汉后,她发现自己脚底下还踩着200元钱,可王老汉已经走远了也就没有再叫他,这样她一共捡了1700元钱,那么这些钱会是谁丢的呢
第二天,有人找上门来了。
主持人:找上门来的是村民周继伟,周继伟说老太太捡的那个钱应该是他的,而且多少钱呢
8200元,数字还挺大,一听这个数老太太就蒙了(懵了),为什么呢
就是她从王老汉那块儿取来的钱再加上脚底板黏着的那200元,加在一块多少钱 1700元,但是老太太转念又一想,她当时也没数钱就直接把钱交给了王老汉,那么是不是钱在王老汉那块儿发生了点什么问题呢
于是,老太太就跟周继伟说,说那你干脆去问问王老汉,但是对于老太太的这个建议,周继伟坚决地不同意。
周继伟说反正只知道现在是周老太太捡钱了,自己肯定找她。
捡的钱数和人家丢的钱数对不上,这让周老太太很为难,周老太太有两个儿子、两个孙子,儿子们在外打工,她和老伴儿两个人平常自家制作一些豆饼在村里卖,早出晚归的,一个月的收入也就七八百块钱。
周老太太说 8000多元钱这差不多相当于她和老伴儿一年的收入了,不过虽然自己收入少,可也做不出占别人便宜的事情,这一点可以去随便问问邻居。
主持人:接下来周继伟做了一件让周老太太和其他村民无法理解的事情,周继伟把周老太和王老汉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返还自己丢失的8200块钱,那么周继伟为什么要这么做
原来,周继伟希望通过法院一方面要回自己丢失的全部钱财,另一方面也想通过这个举动告诉乡邻,他绝不是要贪便宜。
那么捡钱的到底捡了多少钱,丢钱的到底丢了多少钱呢
记者找到了周老太太捡钱的地方,这里是盐闸村第二村民小组,也就是周继伟和王老汉他们村子中间的一条小道,如今正在拆迁,当时钱就丢在王老汉邻居家附近,因此王老汉一开始就以为是邻居家丢的,那么王老汉拿走的到底是多少钱呢
王老汉说1500块钱没错,钱虽然经他转手,但是他并没有私吞1分钱,并且有两个证人可以作证。
按照王老汉的说法,记者又分别找到了他所说的两个目击者,他们证实了王老汉的说法。
丢钱的周继伟怀疑周老太太和王老汉两个人私分了捡到的钱,可我们的采访似乎又觉得两位捡钱人的说法也没有什么漏洞,为了进一步证实两位老人所说的话,记者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钱,请他们做了个试验。
记者拿出8000多元钱,周老太太从中拿出一部分摆出当时的样子,记者数了一下地上的钱有1000多元钱,随后记者又拿出8000多元钱找到王老汉求证,王老汉所选择的也是1000多元钱。
主持人:王老汉的说法和周老太的说法基本上是一致的,这钱一共也就是1000多块,和周继伟说到的那8200块真是有很大的差距,这个时候就有村民提出疑问了,说周继伟真的丢了8200块钱吗
老太太捡到的这个钱真的就是周继伟丢的吗
周继伟说老太太捡钱的地方是自己回家经过的地方,而且还有一个证据可以证明自己没有贪便宜,那就是自己在听说周老太太捡钱之前曾经到当地派出所报过警,说自己丢了钱。
记者来到派出所找到了他所说的报警记录,但是上面显示丢失的是4200元钱,并不是他对周老太太所说的8200元钱,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按照周继伟的描述,那日当晚19∶00左右,朋友还来4000多元钱,钱随手就揣在身上,因为当晚又喝了太多酒,第二天早上发现丢了钱。
看来周继伟确实是丢钱了,那么他为什么那么肯定地说周老太太捡的钱就是他所丢的呢
周继伟说因为在他妈妈第一次登门找周老太太要钱时,周老太太亲口讲过她捡到的钱是8000来块钱,就在我们就这个细节又向周老太太求证时,周继伟的妈妈也赶了过来。
捡钱的说自己确实只捡到1700元,丢钱的人家说她丢的就是8200元,于是便开始了一次次地上门催要,后来在当地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周继伟拿着1700元钱走了,但是事情还没有完结。
主持人:丢钱的人说自己丢了8200元,捡钱的人说自己捡了1700元,中间的差距很大,到底是谁在说谎呢
是周老太太说谎吗
可能性不是很大。
大家一定要注意,后边的200块钱只有周老太和她的家人知道,如果周老太根本不说那200块钱,说自己捡的是1500元,没有人会不相信,周老太太如果把那200块钱都主动地交了出来,而扣下了非常大的一笔数字,中间的这个逻辑关系好像并不顺畅。
是王老汉在撒谎吗
是王老汉在中间克扣了一部分吗
还是周继伟在撒谎,他根本就没有丢钱,或者他根本就没有丢那么多,到底事情的真相是什么
我们的记者也采访了当事人,希望能够得到更多、更真实也更准确的信息。
周继伟说平时他做一些生意,月收入万元左右,不过记者在村里采访时平时在村子里也没惹过什么是非。
村民们说王老汉是个本分又热心肠的人,那么周老太太、王老汉、周继伟三个人似乎都没有说谎,真相到底是什么呢
就在人们的议论声中,2009年12月7日,同一个村子的这三位村民走进了法院,陪同他们前来的是他们的亲戚和邻居,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原告周继伟做出了撤诉的决定。
官司没了,但是周老太太和家人却高兴不起来。
而周继伟也在想着,以后怎样与周围的村民相处才更好。
就在我们结束这次采访时,在当地一家报纸上又看到了这样一则消息,几位大学生看到钱不敢捡,冒雨苦等警察的到来。
主持人:因为捡了钱平时无冤无仇的村民反而心里面结下了疙瘩,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怎么看这场官司,请导播帮我们来接通一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叶林教授。
叶老师,像人民币这种丢失的物品,应该怎么确认它的归属
叶林:从一般的状况来讲,货币,因为它不记名没有其它特殊的标识,所以谁持有了这个货币,那么所有权就应该认定是谁的。
主持人:周继伟说他丢了8200元,周老太说她捡了1700元,那么这1700元到底应不应该给周继伟呢
叶林:首先一个,如果从诉讼的角度来说一个原告如果主张自己丢失了是8000块钱,而要求别人还8000元,那么这个时候他就必须举证证明自己确实丢了8000元,事实上来讲这个证据就很难证明,因为谁都不会说我跟别人商量好了有旁证,在这种情况下再丢失东西,那么所以原告(周继伟)的主张实际上并不是一个主要的认定事实的依据。
在这个案件当中,实际上要根据捡拾者的情况来做判断,比如说捡到的人说我捡到了1700块钱,那么如果原告没有其它的证据做证明的话,那么也就只能认定1700块钱是丢失的钱,而不应该认定是8000块钱丢失了。
主持人: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谁都证明不了这笔钱到底该归谁,这种情况下怎么办
叶林:那么如果原告(周继伟)不能证明被告(周老太太)所捡到的钱就是原告的,被告(周老太太)也否认所捡到的钱是原告(周继伟)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我们现在《物权法》的规定,那么就应该收归国家所有。
主持人:好,谢谢叶林老师跟我们电话连线。
一个人丢了钱心里面着急,这一点我们可以理解,最终这个案件是以和解的方式结束了,这也让我们觉得很欣慰,但是我们今天讨论的这个案件非常容易让我们联想起来前一段时间的很多事情。
比如,有人搀扶一个摔倒的老人最后却被老人告上了法庭;今天是有人捡钱还给别人最后也成为被告被推上法庭;再想一想前段时间,有几个年轻人看到地上有钱,宁可打着伞看着这个钱也不碰它直到警察来,为什么
有的时候好像好人做好事还需要有很多的证据来证明,这是不是为好人做好事,提出来了太高的要求,让好人付出了太大的成本,如果我们社会上的很多人是用这样的方法,这样的眼光和这样的心态来看待好人的话,那么做好人是不是也太难了一些。
再多我也不知道了
给我加分啊
征集电视台口号
1、开阔:以前的《正大综艺》“不看不知道,一看真奇妙
”2、青春,年轻:中央电视台的少儿频道“引领成长,塑造未来”3、作为一个中国人,这个口号我们必须知道:2008年奥运会的主题口号是:“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
”(One World、One Dream)。
4、青春奋斗:《幸运52》的口号:“幸运52,谁都会有机会”5、开阔:中央电视台《动物世界》栏目的口号:“人类最亲的朋友”6、“开创新视野,创造新文化”是凤凰新媒体——互联网、无线网和网络电视的主旨。
“不断创新·超越自己”是中文台节目制作的目标。
7、另外,有的电视台口号年年都不同:当年34周年时,TVB也不直呼“34周年台庆”,而是以“迈向35年”来作为口号。
8、《时事零距离》:国事民情,你我共同关注,《时事零距离》——你的时政顾问
9、《学海拾贝》:曼妙诗情,也许就在那一刹那被点燃。
而点燃你的,正是——《学海拾贝》。
10、《快乐点播》:点点心意点点情,点播快乐,《快乐点播》
11、《生活小窍门》节目的宣传口号:精彩生活,用心体味,小窍门演绎大智慧。
12、《舞林大会》:舞林和谐,风云配合。
13、《经济之声》:听有品位的广播,过有质量的生活。
14、《文艺之声》标语:说得比唱得好听
15、《百家讲坛》特色:“一座让专家通向老百姓的桥梁”16、《焦点访谈》特色:“用事实说话”17、《人与自然》宗旨:“讴歌生命,关注环境。
”18、《亲密爱人》口号:“爱情列车,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19、南方卫视TVS-2《华美·美丽大变身》 节目特别版《我要做明星》口号:“美丽大变身 梦想可成真”20、《今日关注》口号:关注民情,反映民意,《今日关注》时刻与你相连
21、《超级女声》口号:“想唱就唱”22、《黄健翔天天运动会》口号:“天天运动会,天天有说法”23、光线传媒制作的《娱乐现场》口号:“一样的娱乐圈,不一样的角度和观点”24、《感动中国》今年的传播口号是“总有一种力量,震撼着我们的心灵。
”25、《天下足球》的口号是“最纯粹的足球,最高级的享受”26、tvbN:每日24小时报道香港及国际时事、财经新闻,每30分钟更新报道;口号是“无线新闻,事事关心”。
27、“迪士尼动画的家”是《小神龙俱乐部》的口号28、《社会记录》口号:“不看不睡”29、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中《生活空间》栏目的宣传口号“讲述老百姓自己的故事”。
更多参考资料:1,2,3,4,哎,好多呀,楼主请参考
怎样做好派出所宣传工作
公安宣传是公安机关的喉舌,社会舆论的向导,在为公安机关架设警民关系桥梁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震慑犯罪、激励民警斗志有着重要意义。
应该说,这几年来各级公安机关在公安宣传工作开展很蓬勃,从报纸到电视甚至网络。
但相对于派出所公安宣传来说明显滞后,甚至落后。
基层派出所工作在一线,生活在一线,其实有着丰富题材。
我们的基层派出所民警也有对公安宣传巨大热情,但我们基层民警所送稿件数量、质量都不尽人意。
笔者曾经从事过公安宣传多年,现又在基层派出所负责公安宣传工作,就笔者多年从事公安宣传而言,要做好一名基层派出所宣传员,本人认为要把握“四性”和“四要”。
一、 四性。
1、公安宣传工作的党性:主要表现在它公开向社会表现,是党和公安机关的舆论工具,是为实现党和公安工作的目标服务的,是为巩固和加强人民民主专政、保卫国家安全、保持社会稳定、保护人民利益服务,在大是大非重大原则问题上同党和国家保持一致。
2、公安宣传工作的真实性:就是宣传报道人扬和事件是真的而不是假的,是实的而不是虚,是客观存在的,而不是虚构捏造的。
要求宣传报道中不要先入为主,不能以个人的好恶对待事物,更不能为谋利而歪曲事实真相。
3、公安宣传的说理性:宣传工作的任务是提高思想觉悟和认识能力,使人自觉地参加到党号召的活动中来,只能采取说服教育,以理服人的方法,要求宣传工作者以情感人,做到情理统一,温暖人们的心扉,启迪人们的理智,引导人民群众投入到公安保卫事业中去。
当前,我们的宣传员在宣传工作中,没有放下自己架子,没有去掉“抖威风”的坏习惯。
在宣传作品中出现以管人者自居口吻,用训示性的语言表达,用官腔语调吓唬群众,不能做到情与理统一、情与法和谐、法与理同步。
4、公安宣传的适时性:公安宣传内容有很强的政治性。
什么时间宣传什么,什么时间不能宣传什么,都要服从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服务于公安中心工作。
只有这才能取得最佳的宣传效果,例如前几年创人民满意工作,就要抓住基层派出所是怎样创的,他们在创建过程中有什么好措施、好经验,有哪些典型。
例如 全国创和谐社会作为保一方平安的派出所,相对自己辖区而言,我们是怎样创和谐社区和谐农村。
又如,未来的三年里的基层基础建设 ,作为基层派出所是怎样花力气下苦功进行基础建设的。
总之,公安宣传员要懂审时度势,把握时机,绝不能出现“六月穿棉袄”——不适时宜。
二、公安宣传工作的“四要” 前段所讲的四性,主要是站在公安宣传的特点来说的,更多是一种理论和法理层面上去分析和探讨。
下面这个“四要”,主要是站在宣传方法和技巧进行探讨。
1、要多。
所谓多就是要多积累各种各样公安宣传材料,只有腹中有料,才能有选择性地进行宣传。
据说世界上著名裁缝大师,都要求供布商提供尽可能多的布料(包括不同质地,不同颜色,不同工艺的布料),提供作设计选择,因为布料少选择空间就窄了,创作空间也就窄了。
譬如只有三尺布,只能设计超短裙,西装就不成了。
譬如只有棉料,设计夏天的透汗性夏装就缺乏适时性。
从裁缝大师的设计要求,我们受到启发。
基层公安宣传员必须大量占有和积累素材,才能写出更多更好宣传稿件,那么作为基层兼职公安宣传,怎样才能做到多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种途经进行积累:其一从办案中积累,基层派出所民警工作在一线,经常面对着各种形形色色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工作方法,办案过程同事典型事迹都成为收集对象。
其二从辖区群众中收集。
基层民警经常下辖区进行防范工作,了解情况。
民警就要从群众口中了解,群众心目中治安状况如何,群众心目中警察形象如何。
这些与公安业务相关的事情都要尽收记录薄中。
其三从电视中收集。
派出所里一般都有电视机,而电视台里大多都有法制节目,例如中央电视台一套《今日说法》、《法治在线》。
民警自己做生活有心人,有时间抽空去看一看,从电视节目案例或事件中对比自己辖区是否有类似情况,之后因感而发,写成一些论述性,分析性的短文,本人在2005年12月24日观看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就曾写过一篇1000字短文刊登在《人民公安报》(内参)。
2、要短。
基层派出所民警工作任务繁重,不可能像专职宣传员,有大量时间和相对固定的时间进行专门的工作。
因此,基层宣传员的作品要短小精悍,不海阔天空。
众所周知,农民群众面对长篇大论,漫无边际的文章不买帐的。
这里所指短,一方面是指文章篇幅短小,要求紧扣中心,突出重点,言简意赅。
作总结要高度归纳、详略得当、一气呵成,就可避免拉“橡皮筋”,提高含金量,抓住读者。
另一方面谴词造句的短。
基层民警的文学修养、语言文字功底相对薄弱。
因此要避开使用长句,尽可能用短句或对称性语言,如果一句话表达不清,就使用两句短句,否则使用长句,由于自己本身对文字驾驶能力欠佳,造成文字表达含糊不清。
3、要平。
所谓平易近人,基层民警生活在基层,工作在基层,在进行宣传时就是使平民化的语言,不要使用太多官腔套话和晦涩难懂的专业性语言,也不要使用华丽词藻、哗众取宠、锋芒逼人。
宣传员使用语言,可以适当使用一些歇后语、俗语、颜语,例如骑驴看唱本---走着瞧等等。
把复杂问题简单化、明了化。
使读者对来自基层民警的稿件有一种亲切感、共鸣感。
不会敬而远之,而是亲而近之。
四、要快。
这里的快写反映两方面,一方面是时效动作要快。
“公安宣传”尤其新闻公安宣传,时间就是公安新闻的生命。
因此兼职宣传员要做到三个“第一”。
第一时间到现场,了解扼要情况,了解事情全貌。
第一个到现场,要不是假借别人之口转述。
例如在报道一宗民警解救人质事件,民警先可以发一条讯息后再发通讯,最后写成纪实,递进式进行宣传。
另一方面快就是语言要生动明快,不干瘪枯燥,使用生动有趣的比喻,干脆利落语言节奏,使读者产生良好的阅读效果。
而拖沓臃长的语言,使读者犹如嚼蜡,索然无味。
基层宣传员善于运用群众到鲜活性语言,做到深入浅出,雅俗共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