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纪委机关工作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机关纪委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机关纪委建设,彻落实《党章》和《条例》等党规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机关党的建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党内监督、组织开展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措施。
近年来,我县各级党委(党组)扎实推进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统筹谋划部署机关反腐倡廉工作与机关党的建设,有力推进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但是,目前设立机关党委的部门都还未设立机关纪委,机关日常纪检工作缺少组织协同和管理,影响了机关纪检工作的开展。
各级党委(党组)要认识加强机关纪委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党章》和《条例》的要求,切实把机关纪委建设作为一项紧迫的任务抓实抓好。
二、准确把握加强机关纪委建设的工作要求 (一)把握总体要求,抓紧设置成立。
总的要求是:设立机关党委的部门都必须按照《党章》和《条例》的规定在12月底前设立机关纪委,并将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直机关工委。
机关纪委委员一般由3—7人组成,并配备工作人员,与机关党委合署办公。
(二)遵循基本程序,注重实际效果。
按照有关规定,机关纪委由机关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机关纪委书记由机关党委副书记或者相应职级的党员干部担任,有条件的部门可配备机关纪委专职书记,同时要配齐配强机关纪委委员。
要遵循选任工作的基本程序:一是机关各支部、党员群众根据公布的标准和要求,推荐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委员人选,机关党委汇总酝酿、征求意见后,经单位党委(党组)同意,报县直机关工委确定候选人;二是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产生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委员;三是选举结果报县直机关工委批准任命。
截止到今年年底,我县除一个单位外,都没有到换届时间,根据有关规定,没有到换届时间的机关党委可以不经选举先行设置成立机关纪委,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委员由机关党委酝酿提名,经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后,报县直机关工委批准任命,待换届时再与机关党委一并选举。
(三)严格资格条件,选好配优干部。
加强机关纪委建设,关键是要选好班子、配好干部。
要坚持把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首位,把热爱纪检事业,清正廉洁,处事公正,在群众中有良好口碑和形象的干部配备到机关纪委班子中来。
纪委书记一般要具备三个基本条件:一是政治上坚定,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二是坚持原则、作风过硬,群众威望高,组织纪律性强,能模范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规定;三是具备一定的纪检监察工作业务知识,工作积极,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同时,要按照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机关纪委干部队伍的要求,选择那些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具有敬业奉献、坚持原则的干部,来从事机关纪委的具体工作。
(四)明确工作定位,形成工作合力。
从实际工作来看,加强机关纪委建设要重点把握三个关系:一是与机关党委的关系。
机关纪委要在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机关党委的领导,主动协助机关党委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二是与直属机关纪工委的关系。
机关纪委在接受机关党委领导的同时,要自觉接受直属机关纪工委的领导,主动加强与直属机关纪工委的联系沟通,健全工作汇报制度;三是与派驻纪检组的关系。
派驻纪检组与机关纪委是一种工作指导关系,两者的工作各有侧重。
派驻纪检组侧重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的监督,侧重对事关部门及所属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全局的重大问题的思考和研究。
涉及部门机关党员队伍的一些日常性、事务性的反腐倡廉工作,包括廉洁自律教育、机关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收集和检查、一般党纪案件的查处、机关作风建设等,由机关纪委来承担。
派驻纪检组要注意加强对机关纪委的督促和指导,建立健全定期协商、办案衔接等机制,明确分工,增强合力,努力形成各负其责、各尽其能的氛围和局面,共同抓好机关反腐倡廉日常工作。
(五)全面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作用。
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机关纪委主要职责有六项:一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二是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机关党员干部行使权利进行监督。
三是协助机关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四是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五是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六是承担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级机关纪委设立后,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上来,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机关纪检工作的规律,及时总结实践中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
加强和改进市县机关党建工作有什么意见建议
一、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1、县一级政权组织在我国政治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地位,是我国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和政权稳定的重要基础。
加强和改进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永葆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环节,是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证。
近些年来,我省各级党委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紧密结合各地实际,着力推进县(市、区)机关党的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发展还不够平衡,一些地方的党组织履行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等职能还不够到位,机关党建的成效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各级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加强和改进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 小 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为民、务实、清廉为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抓根本,强基础,求创新,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为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各项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组织保证。
二、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3、深化理论武装。
始终把思想建设放在党的建设的首位,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国情省情、形势政策和思想道德教育,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浙江精神,不断增强对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和信心。
注重推进机关理论学习的经常化和制度化,做到机关党员每年参加所在党组织集体教育活动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
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督促考核机制,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在机关理论学习中的示范作用。
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把理论学习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党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本部门本单位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学以致用、学有所获、学有所成。
4、服务发展大局。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注重围绕“两创”总战略,紧密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切实做到以机关党建工作推动机关业务工作,确保机关党的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轨并向、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注重围绕“八型机关”(学习型、创新型、效能型、服务型、法治型、节约型、文明型、廉洁型)创建活动和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积极推进和谐机关建设,推动机关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深入细致地做好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5、优化组织设置。
进一步理顺县级机关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县(市、区)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团体机关,无论设立党组还是党委,其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组织都应由同级机关工委统一领导;业务工作实行垂直管理的基层机关单位,党的组织关系原则上属地管理,党的工作接受所在地机关工委领导。
完善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坚持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严格执行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登记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公示制度。
健全支部书记岗位培训制度,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整体作用。
认真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推进党务公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不断提高党内民主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认真履行机关党组织的监督职能,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手段,督促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
建立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进一步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全面开展创建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表率作用。
按照党建带工建、团建和妇建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的组织领导,支持群团组织发挥优势、履行职能,不断提高党建带群团组织建设的水平。
6、改进机关作风。
从县(市、区)机关与基层联系比较密切的实际出发,认真总结“转变作风年”、“调查研究年”的成功经验,全面开展“服务创业、再增感情、推动创新、再破难题”活动,积极做好机关党组织与农村、社区、企业党组织结对共建,机关党员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等工作,不断拓宽联系群众渠道,广泛了解民情民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坚持和完善机关效能建设的有效做法,进一步强化机关服务意识,建立健全机关效能提升机制,不断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广泛推行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一员双岗”和党员承诺制,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机关作风、评选满意不满意单位等活动,健全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和奖惩机制,引导党员干部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
7、鼓励改革创新。
积极开展机关党建工作创新活动,大力营造尊重创造、鼓励探索、支持创新、宽容失败的环境和氛围,激发机关党建工作的生机活力。
加强机关文化建设,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规范文明礼仪、活跃文体活动为着力点,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坚持因地制宜,创新组织活动方式,通过开展“微型党课”、“政治生日”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调动党员参与热情,提高组织活动效果。
拓宽机关党建工作领域,建立乡镇机关党建工作重点联系制度,加强对乡镇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
8、注重制度建设。
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按照“细化、量化、科学化”的要求,制定和完善以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员学习教育、管理监督、联系基层服务群众、激发党员内在动力等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机关党建工作长效机制。
切实抓好机关党建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对中央和省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和有关机关党建工作文件贯彻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着力抓好存在突出问题的整改。
9、推进反腐倡廉。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和实施。
积极开展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建立健全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不断增强机关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做好信访举报工作,严肃查处严重违纪案件,切实纠正不正之风,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10、全面落实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
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党组)负总责、党委(党组)书记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党委抓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党建工作格局。
县(市、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地党的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县(市、区)委重要议事日程,县(市、区)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一次、分管领导每年至少两次听取机关工委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市、区)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部门党的建设第一责任人,要积极主动抓机关党建工作,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推动落实。
县(市、区)党委和部门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
各市和县(市、区)要把机关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县(市、区)委和部门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与其他工作一并考核。
11、充分发挥县(市、区)机关工委的作用。
县(市、区)机关工委作为县(市、区)委派出机构,要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行职责能力,改进履行职责方式,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配合同级纪委和组织部门共同抓好部门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的管理工作。
积极牵头组织或参与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认真抓好机关作风和绩效考评等工作。
县(市、区)委要重视和支持机关工委工作,安排工委负责同志参加县(市、区)委和政府的有关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使其及时了解全局情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12、加大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的保障力度。
各县(市、区)要选好配强机关工委领导班子和专职党务干部,关心机关党务干部的成长进步。
为加强协调沟通,机关工委实行委员制,可由县(市、区)委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兼职委员,专职委员原则上应多于兼职委员。
机关党员教育经费列入县(市、区)年度财政预算。
机关基层党组织收缴的党费,要有一定的比例留存县(市、区)机关工委,用于开展机关党的工作。
积极创造条件,切实解决机关工委办公场所、公务用车等方面的困难。
13、加强对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
省、市机关工委要切实履行指导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县(市、区)委和机关工委的联系,共同推进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
建立完善省、市、县机关党建工作联动机制,通过建立落实工委书记联席会议制度和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重点联系制度、举办工委书记培训班、召开工作交流会、评选创新成果、组织开展理论研讨等方式,加强对县(市、区)机关工委的业务指导。
县(市、区)机关工委要主动向上级机关工委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做到上下联动、求实奋进,努力开创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
各市、县(市、区)委要联系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本意见的具体措施。
如何将党建工作要求怎么写入企业章程
1、协助书记全面主持机关党委的工作。
2、负责主持机关党委的日常党务工作。
3、按照上级党委的精神和本单位的实际,提出机关党委的工作计划,并及时提交机关党委会讨论。
4、做好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
5、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本单位干部、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好协调工作。
6、按照党章要求,做好组织发展工作。
7、抓好机关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定时交流学习、工作情况,严格组织生活,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8、负责做好机关分工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