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击非法开采推进会讲话稿怎么写
同志们:今天召开这么一个打非工作会,主要目的就是对今年的打非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动员部署。
去年以来,我县按照省、市打非工作部署,不断加大打击非法生产力度,有效遏制了非法生产的死灰复燃,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没有出现非法开采事故,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但是,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当前我县的打非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春节过后,煤矿纷纷复产,非法小煤窑出现了死灰复燃苗头,前段时间县打非工作组对全县的非法开采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巡查,发现大部分乡镇都有非法开采的迹象。
对此,我们必须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予以打击关闭。
在此,我就打击非法开采工作强调几点意见。
一、要提高认识,坚定打非信心。
打击非法开采,一是维护政治稳定的要求:非法生产是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的一大突出问题,打击非法开采行为,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安全事故,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
当前,正值全国、全县“两会”召开的特殊敏感时期,打击非法开采,维护安全稳定,具有非同寻常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们务必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从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的高度,深刻认识打击非法开采的重要意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采取高压措施,全力打击非法开采行为,让非法生产真正得以杜绝。
二是落实上级精神的要求,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对打击非法开采有明确要求,忽悠不来,要求我们打击非法开采要强有力的手段,时刻保持高压态势;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对打非工作都高度重视,要求把打非工作作为一项中心工作、重要工作来抓,要求对非法开采坚决倾底荡平,县里也将下发打非工作方案,明确打击标准、监管职责,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好。
三是谋求自身发展的要求。
算一算经济帐,会发现,从事非法开采是得不偿失的事,从矿主方面算,从事非法开采只能偷偷摸摸,不能规模化生产,产生不了多大效益,出了事还要赔钱甚至坐牢,以牢狱之灾换取小小的收入太划不来。
从乡镇方面算,非法矿井税收很有限,而且万一出了事矿主逃走了,只能是乡镇买单,更是得不偿失;从政治上来算,发展要有一个稳定的环境,要有一班齐心协力的干部,如果群众生命财产无保障,如何能安居乐业。
而且一个地方出了安全事故,麻烦常常接连不断,乡镇主要领导的政治前途也大受影响,更谈何发展。
二、要强化措施,集中力量抓打非。
县委县政府决定,在近3-5天时间里,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打非专项行动。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所辖区域非法开采进行一次全力打击。
在行动中:一是要抓好宣传动员。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回去后要召开会议,进一步统一班子成员的思想,统一全体干部的思想,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打非转;县国土局、安监局和有关乡镇这段时间要组织人员,采用喇叭、广播等形式,以坊楼、荷塘、南岭等产煤乡镇为重点,进村入户,向矿主和从业人员开展面对面的宣传,并与电视台联系,在电视上打出通告,宣传我县打击非法煤矿开采的决心和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二是要按标准严打击。
关键是要做到“三个到位”:一是组织实施要到位。
要抽调得力人员组成工作组,充分调动乡镇干部参与打非工作的积极性,畅通打非信息渠道,在打非集中行动阶段,实施乡村干部总动员,形成打击非法开采的强大震慑力、打击力。
要用足用活政府可用的人才资源,把市委、市政府的文件精神作为我们开展工作“尚方宝剑”,对任何非法生产都要敢于进行严厉打击。
在工作中,我们还必须注意方式措施要得当,对那些地处偏远、打而不死的扁担井、拖箕井,要采取的灵活方式,跟其斗智斗勇。
二是打击关闭要到位。
要按照“六个标准”的要求,对非法矿井进行坚决打击,做到:炸毁井筒、填平井口、切断电源、拆除设施、清理现场、遣散人员。
炸毁井筒一定要由技术人员在场操作,对原来的挂靠井现在的所谓扩边井,一定要把有证井负责人叫来鉴别,认清虚实。
三是督查措施要到位。
县“打非”办将对各乡镇打非工作开展情况每周进行督查通报。
三、要落实责任,建立打非长效机制。
一是要落实打非巡查责任。
各乡镇和责任部门对自己要怎样履行好职责,要履行哪些职责都要心中有数。
乡镇监管人员要坚持每日一次巡查、县打非巡查组要坚持每周一次巡查,对非法矿点进行严防死守。
各有关部门要将全县所有矿区划分成若干责任片区,派专人负责监管,各乡镇也要将矿区监管责任划分到人,每天组织人员巡逻,一旦出事,追究这个人的责任。
二是要履行打非监管职责。
县国土局和县安监局要对工矿企业的火工用品用量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县公安部门要对火工用品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供电公司要坚持以矿核电,按规定安装线路和变压器,从根源上切断非法开采的电力来源。
发现有死灰复燃迹象和关闭不到位的矿井,立即实行乡镇和有关部门联合行动,按要求打击关闭到位。
三是要严格打非责任追究。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坚持“两个决心不动摇”:即严厉打击杜绝反弹的决心不动摇,使非法生产坚决不能在莲花土地上出现;严格执行文件精神不动摇,假如哪个乡镇因非法开采发生事故,县委县政府将按照“责任在谁、处理到谁”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责任。
同志们,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工作是事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
不将非法开采坚决彻底打掉,县无宁日,民无安全,国法不容,民意不许。
我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再接再厉,持之以恒,全力以赴,扎实工作,再掀打击非法开采新高潮,就一定能够夺取打击非法开采工作的更大胜利
打击非法采煤采矿标语
矿产属于国家所有严厉打击非法采煤采矿活动非法采矿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依法打击私挖乱采 保护国家矿产资源
如何认定非法采矿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非法采矿罪(刑法第3431款),是指违反资源保护法的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矿产资源和矿业生产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根据我国《宪法》和《矿产资源管理法》的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破坏矿产资源。
但是,国家可在不改变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按照所有权和采矿权适当分离的原则,将矿产资源的开采权依法授予特定的组织或个人,并有权对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采矿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因而,所谓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主要是指国家依法对采矿单位或者个人所制订的一系列行政管理制度的总称。
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实行严格的管理,禁止无证开采和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
近几年来,非法采矿活动十分严重,因此必须将其规定为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非法采矿,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
非法采矿,即无证开采,是指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者虽有采矿许可证,但不按采矿许可证上采矿范围等要求的,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一般限于直接责任人员,具体包括国营、集体或乡镇矿山企业中作出非法采矿决策的领导人员和主要执行人员以及聚众非法采矿的煽动、组织、指挥人员和个体采矿人员。
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出于故意。
其主观目的是为获取矿产品以牟利。
你的家乡有哪些矿产资源?人们对矿产是如何开采,利用和保护的?
我的家乡矿产丰富,有钼、钨、铜锌、铁、金等金属矿理石、石灰石、花岗岩等非金属矿产。
有采用露天矿开采的,也有地下开采的,具体采用那种方式,主要是根据矿体的产出形态和赋存状态等由设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设计确定。
一般都是开采后就近进行选冶加工,综合利用有价元素;废碴与尾矿尽量用作建材,不能作建材利用时要选择固定的场所堆存,并采取加固防护措施;废水要尽可能循环利用,确需外排的需处理达标后排放。
坚持有证有序开采、加强绿色矿山建设、促进地企和谐发展
坚决取缔无证矿,严厉打击非法矿,确保合法有效开采!
非法开采可耕地采砂如何定罪
让“非法采砂”失去生存土壤2013年05月31日探索河道采砂的长效管理机制 一方面要打击和规范河道采砂不法行为,另一方又要考虑科学发展的实际需求。
为此,安定区水务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基础,结合该区实际,制订安定区2013年河道采砂集中清理整动行动实施方案,将打击违规违法采砂行为的行动上升为全区行动。
该局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讲,这次集中清理整顿行动将正确处理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关系,坚持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统一的原则,提出“谁设障、谁出资、谁清除”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全面清理,彻底解决河道采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遏止河道砂石资源开采中的浪费与破坏行为,为实现全区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全区这次集中整治行动,坚决不留死角。
”该负责人如是表示。
记者了解到,从2013年5月15日开始至2013年7月底,安定区将分四个阶段,对全区范围内的所有采砂户、采砂场、点进行彻底清理整治,使无证开采、一证多点、非法采砂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让河道采砂企业(个体户)普遍受到教育,促使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依法经营意识得到增强,杜绝因违法违规采砂行为引起的突发性群体伤亡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探索建立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河道采砂安全规范、平稳有序。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5月15日—5月20日)。
召开全区河道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工作会议,成立领导小组,组建联合执法队伍,研究部署清理整治工作计划和措施。
相关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对辖区内所有的采砂户宣传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5月21日—5月25日)。
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由区水务局牵头,市国土局安定分局、区林业局等部门及各有关乡镇政府配合,对辖区内的采砂户进行全面摸底,掌握每条河道内乱挖、乱采及占用耕地、林地采砂的详细情况,对相关情况进行分类归档,做好记录,做到摸清底数,掌握实情。
第三阶段:清理整治阶段(5月26日—6月25日)。
由区水务局牵头,区安监局、区公安局、市国土局安定分局、区林业局、区供电公司等部门及有关乡镇政府配合,督促所有违法采砂户于6月10日前,完成采砂坑回填治理工作,并撤出采砂设备;区供电公司对所有无证采砂户要采取断电措施,对有许可证的违规采砂户采取限电措施,待其完成整改任务后再正常供电;区法院要依法对在禁采区屡禁不止的采砂户,采取证据登记保全措施或暂扣违法采砂设备、查封违法所得等强制措施;区水务、国土、林业等部门要围绕各自职能对职权内的违法采砂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工商部门负责对逾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违规采砂户,依法吊销采砂许可证。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和巩固提升阶段(6月26日—7月31日)。
区上组成检查组,深入各河道采砂点全面检查清理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对问题尚未解决、违法行为尚未纠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纠正。
区水务局要研究措施,建立定期巡查长效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巩固提升整治成果。
加强领导 依法行政成果可期 为确保河道采砂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取得成效,安定区成立了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水务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和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河道采砂集中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针对河道违法采砂行为,组织专门人员积极配合整治工作,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要把河道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区河道采砂集中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通力协作,各负其责,严格执法,确保清理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记者看到,此次整治行动不仅是整治时段明确,且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划分相当清晰,在各成员单位组成的基础上又细化了依法整动、查处和规范三个工作小组。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主要督促各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协调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区水务局负责制定河道采砂集中清理整治实施方案,牵头组织河道集中清理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提出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查处无证、违法违规采砂等行为,规范砂石场布局。
及时总结上报阶段性集中清理整治成果和存在的问题,负责采砂许可证的办理等工作;检察机关预防和查办在河道采砂集中清理整治行动中的职务犯罪等行为;法院负责建立巡回法庭,及时受理、办结河道违法采砂案件,对相关职能部门移交的因采砂而触犯法律的案件,依法快侦快办,构成犯罪的,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协助区水务局、市国土局安定分局、区林业局等部门开展河道集中清理整治行动,依法查处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保障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河道集中清理整治行动的督导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甚至向非法开采人员通风报信、执法犯法的工作人员要及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责任,对党员干部参与非法采砂,或为非法开采充当保护伞的,要按照有关党纪、政纪、法纪严肃处理;安监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对已办理采砂许可证的采砂户,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培训和监督检查;市工商局安定分局负责对河道采砂点进行清理整顿,对已发放营业执照但无合法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吊销其许可证,对查实的无照经营采砂行为,依法没收非法开采、运输设备;市国土局安定分局依法查处耕地内违法采砂和违法出卖、租赁耕地采砂行为,并督促采砂者恢复耕地;林业局负责沿河林地采砂行为的依法查处工作,并督促采砂者恢复林地;环保局部门负责对采砂户进行的环境宣传和教育工作,并督促各砂场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司法局负责依法查处案件的裁量界定;供电公司负责巡回检查用电线路,对无证、违规、偷用电采砂户及时采取断电措施;有关乡镇政府,按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河道采砂宣传及集中清理整治工作,组织人员对辖区河道实施不间断巡查,及时组织当地干部群众制止违法采砂和违规建筑行为,并上报河道采砂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办公室予以依法查处。
五个要求确保整治实效 记者从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安办发2013第20号)中看到,一是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标语、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区上开展河道采砂清理整治行动和相关法律法规,曝光典型案例,宣传整治成果,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为集中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在摸清全区现有采砂户(单位)的基础上,对无证开采、违法开采的单位或个人坚决予以取缔和关停;对不听劝阻、拒不关停和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列为重点查处的对象,视其情节,提交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对干扰、阻挠清理整治工作的,由公安机关从重从快查处,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违法出卖、出租土地的群众要依法查处。
三是要求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要按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采砂许可程序和采砂行为。
林业、国土等部门要针对毁坏耕地、林地的违法行为,加强执法检查;公安、水务等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采砂行为,彻底遏制乱采滥挖行为;水务、环保等部门要对采砂户的采砂范围进行现场勘查,会同有关乡镇划定采砂界限,确定采砂深度和宽度,采砂结束后,要及时对砂坑回填、现场平整等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四是要求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明确任务,严格按照时限要求,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保证整治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各相关部门每2天将整治进展情况报区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每5天将清理整治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并上报区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五是要求加强督查,确保实效。
由区监察局牵头,区委、区政府督查室配合,加强对河道集中清理整治行动的督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将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定期通报,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我们看到,2013年定西市安定区河道采砂集中整治清理行动,这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行为,推动河道采砂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切实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和人民群众利益,保证有限砂石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一次探索性有益尝试,在对河道违规违法采砂行为严厉打击和震慑的同时,对一些地方的人情执法、以罚代管等各种不正当执法行为也是一种很好的鞭策。
《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如何处理
1、安全生产整顿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对企业作业现场进行对标检查,针对不符合项进行达标整改。
2、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要内容。
自2001年4月国务院部署开展以煤矿、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和、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无证非法开采和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取缔、关闭了一大批非法或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小厂和生产经营网点,查处纠正了大量违规违章行为,排查和治理了大量,安全生产条件有所改善,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得到加强,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向好转。
口号标语之土地法宣传标语
土地法宣传标语【篇一:国土局宣传标语】一、土地宣传1.节约集约用地,坚守耕地红线。
2.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3.土地利用节约集约,经济发展又好又快4.坚持科学发展观,珍惜每一寸土地5.坚守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红线,确保什邡2.33万公顷耕地不减少6.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乱占耕地现象8.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9.严把土地供应闸门,促进节约集约用地10.遵守规划计划,严格依法用地11.节约集约用地,造福子孙后代12.严格落实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制13.严格土地执法,规范土地市场14.依法土地登记,明确土地权属15.土地整理,利国惠民16.统筹规划各类土地,支持新农村建设17.改革完善征地制度,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18.严格土地管理,构建和谐社会19、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必须依法有偿取得二、矿产资源宣传20、依法管理矿产资源、合理利用矿产资源21、国土资源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22、珍惜矿产资源、构建和谐社会23、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24、合理利用矿产资源、造福子孙后代25、开展矿产资源整合、提高资源保障能力26、严厉打击无证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27、保护节约资源光荣、破坏浪费资源可耻28、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29、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30、严格矿产执法、规范矿业权市场31、保护资源、功在当代、利在千秋32、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业秩序、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