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行政部门是什么意思,谁能详细解释一下
司法行政部门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属于行政机关的一种,如司法部、司法厅、司法局等,主管监狱和律师事务所等领域的司法行政事务。
司法部门一般称司法机关,是与行政机关相并列的国家机关,指各级人民法院和各级人民检察院,行使审判权和法律监督权。
司法局的全称是不是司法行政管理局
1、司法局是政府的司法行政部门。
受党委与政府领导,规格比法院、检察院略低,是政府宣传管理法律的专业职能部门。
2、司法局不叫“司法行政管理局”。
3、这个有别于当下的:(1)工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2)市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简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用通俗一点的话讲
谢谢
司法机关是独立于行政机关存在的 从我国《宪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务院 中央军委 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
也就是说 两高(司法机关)和国务院,从政治体制上他们之间是彼此独立 且相互监督的关系司法行政机关 就是行政机关 比如 司法局 公安局 都是行政机关 只不过承担了部分司法职能罢了
咱们司法行政工作的三大职能都包括哪些方面
司法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三)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研究制订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负责管理本市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研究律师、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
(六)负责管理本市法律服务机构和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机构;监督、指导本系统的社会团体工作。
(七)指导本系统法学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
(八)负责指导区、县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九)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
(十)指导和管理本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十一)负责本市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本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十三)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管理本市监狱管理局和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我国的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分别包括哪些,二者的关系是什么?
我关包括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两级。
中央行政机国务院、国务成部门(包括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国务院直属机构(如海关、税务、工商、环保总局等)等组成。
地方行政机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如民政局,劳保局,卫生局,审计局等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和特设机构(如工商,质量监督,环保,药监局等)、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包括区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公安机关的地位比较特殊,既是一级行政机关,又是司法机关,根据其行使的具体职能确定。
“公安机关依法行使侦查权,具有司法机关的性质。
公安机关具有双重属性,除具有司法机关的属性外,归属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部分,属于公安行政管理机关。
”这已经说得很明白了,就是说,公安机关归口于政府部门,这就是其国家行政机关属性(如国务院设公安部、省一级设公安厅、市县一级设公安局);同时,公安机关依法行使侦查权,就又有了司法机关属性(侦查权是依刑事诉讼法而据有)。
当然,这也是中国的国情,在外国,警察机构是独立于行政机关之外的,只是司法机关。
司法机关,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只是指国家的检察机关(检察院)与审判机关(法院),广义的,则包括公(公安机关)、检(检察院)、法(法院)、司(司法行政机关中的监狱)以及国家安全机关。
这里特别要说一个司法行政机关,这也是中国的特色。
也就是中央的司法部,地方的各级司法厅、局。
(下面引号内的内容,可看可不看) “新中国成立后,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于1949年10月30日设立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后,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同时在各大行政区成立了行政区司法部,大行政区撤消后,又陆续建立了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地区、市一级设有专管司法行政工作的机构。
建国初期的一年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改革旧的司法制度,建立健全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建立律师公证制度,创办政法院校,培养法律专门人才,培训司法干部,开展法制宣传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巩固人民民主政权,促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但是,1959年,全国司法行政机关被撤消,直至“文化大革命”结束,这种状况整整延续了20年。
1979年9月召开的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决定,加强司法行政工作,重建司法部。
” “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和任务主要有12项:监督和指导全国监狱执行刑罚、改造罪犯的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国劳动教养工作;制定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检查各地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对外法制宣传工作,管理法制报刊;监督和指导全国的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在华设立的外国(境外)律师机构;监督和指导全国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负责委托港澳地区律师办理在内地使用的公证事务;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和司法助理员工作;管理部直属的高等政法院校,指导全国的中等、高等法学教育工作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组织参加联合国有关预防犯罪领域的会议和活动,承办联合国有关对口部门的往来业务,组织参加国际有关人权问题的法律研讨和交流活动、开展政府间的法律交流与合作;参加与外国签订司法协助协定的谈判,负责国际司法协助协定执行的有关事宜;参与国家立法工作,组织司法领域人权问题研究;监督大型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指导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司法厅(局)领导干部。
” 实质上,国家最初设立司法部,是有些与国外的司法部相类似(比如,美国的司法部就是相当于中国的检察院与警察系统的合二为一)的想法,但,国情使得办不到,最后,59年,全国所有的律师全成了右派,司法部也就没戏了。
79年重建,则有与公安系统分权的意思,公安系统的权力过大,则从公安系统分出国安、司法(司法行政机关),其中,司法分管劳改(监狱)、劳教,后来又把律师业务(实际,律师刚恢复时,是在法院内设置的)、公证业务增加进来,再加上与法制宣传有关的工作。
所以说,我国的司法行政机关,除监狱是司法机关外,其他的,都不能说是司法机关。
是最与司法二字名不副其实的。
(我国外的司法部,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司法行政的基本职能是什么
您好:司法行政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对有关监狱管理、劳动教养管理、法制宣传、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依法治理等司法领域的行政事务实行国家管理的活动。
司法行政部门是如何抓好条例学习宣传的有哪些方式
1.以制度手,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
2.联席会议工制平台、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和青少年法治实践基地等实体平台、网络、新媒体平台。
3.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即国家机关和媒体普法责任。
4.用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和中期、终期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