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次正式提出教师成为研究者的口号的学者是谁
第一次正式提出教师成为研究者的口号的学者是斯腾豪斯
谁有关于教育方面的标语或口号
篇一:宣传标语教传标语1、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突破发展高中教育;2、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促进教育均衡发展;3、党以重先,政以兴教为本;民以重教为荣,师以从教为乐4、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5、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均衡发展;6、保障教育优先发展,推进教育发展,7、推进课程改实施素质教育;8、社会发展教育先行教育振兴全民有责;10、重德重才,潜心造就新一代;重教重学,全育
有关科技节的口号
1.揭开奥秘,聪明无比。
2.相信科学,战胜非典 3.天地之间 创新无限4.努力探索 解开奥秘 5.科技创造 超越梦想 6.科学,让梦想飞翔7.注重科技 创造传奇 8.科技是金 9.科学无限 创新不止10.走进科学 战胜SARS 11.探索奥秘 追求真理 12.热爱科学,人有底气 努力创造,终成大器13.科技创新,永无止境 14.崇尚科学 创造未来
有关“科技创新”活动的口号有哪些
1、 坚持科学发展观,携手建设创新型国家
2、 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
3、 建设创新型安徽,实现创新型崛起! 4、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安徽
5、 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努力建设创新型安徽! 6、 坚持自主创新,全面提升国家竞争力! 7、 创新体制机制,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
8、 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而努力奋斗
9、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10、 转变发展观念、提高发展质量
11、 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发展模式
12、 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 13、 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 ! 14、 认真实施科技规划纲要,为安徽经济腾飞提供坚实支撑! 15、 强科普教育,培养青少年的科技创新能力! 16、 不断提升农民科技素质,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7、 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 18、 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建设合肥科技创新型试点市
19、 加快发展创业投资,大力促进自主创新
调查研究行业企业标语或口号
1、科学探索乐趣多,和谐发展你我他
2、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
3、保护资源环境,造福子孙后代。
4、珍惜生命之水,节约光荣,浪费可耻。
5、科技引领 携手创新 共建和谐6、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和谐发展
7、珍惜资源,建设节约型社会
8、加快科技创新,努力提高区域综合竞争力
9、深入实施科教兴区战略,加快推进科技进步
10、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是全社会共同的事业
11、加强科学技术普及,提高市民的科学素质和综合能力
12、用创新点缀人生, 让科技融入理想13、强化自主创新、保护知识产权
14、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
15今日奇思妙想,明日硕果累累16、科技创造梦想17、加强青少年科技教育,加快培养创新人才
18、畅想科技,倡响科技19、人人参与科技节,我的科技节我做主
20、科技科技,快乐无比,动手动脑,我们爱你
21、科技创造美好世界
22、展开科学的翅膀,放飞科学的梦乡
23、科技让我们插上梦乡的翅膀,让我们遨游在知识的海洋
24、科技带来快乐,科技带来梦想
25、科技让我飞翔,飞向科技的世界
26、走进科技,走近梦想。
27、天文地理奥妙多,奇思妙想乐趣多
28、多听多看多动手,科学世界任我游。
29、我观察,我快乐;我试验,我收获。
30、乘着科技的翅膀,在创想的蓝天里飞翔。
31、翱翔科学的天空,畅游知识的海洋
32、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33、珍惜资源,建设节约型社会。
34、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反展。
课题研究如何选题
研究的主题往往有三个来源:一是自己的教育实践中遇到了某些问题,需要通过研究来解决这些问题;二是在阅读他人的研究成果或听课时发现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三是研究者本人的学术兴趣,这种兴趣不仅影响研究者的研究主题,而且影响研究者选择具体的研究途径。
第一节 从他人的研究成果中寻找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研究的课题可能来源于自己的教育实践,这是比较理想的研究课题,但是,从选择课题的“捷径”来看,可以先从他人的研究成果那里获得启示。
当研究者不知道研究什么主题时,可以参阅相关的教育著作,看别人在做什么研究,这种研究有什么进展,是否留出了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一、阅读期刊与专著他人的专著包括教育经典名著和现当代教育著作。
对中小学老师来说,阅读大量的经典名著几乎不太可能,但至少应该选择两到三本教育经典名著比如杜威的《民主主义与教育》、罗素的《论教育》、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编写的《学会生存》等作为重点阅读的文本。
当然,也可以阅读时下流行的比较有影响的某个当代研究者的著作。
除了阅读教育著作之外,教师需要重点阅读几本专业学术期刊。
与专著相比,专业学术期刊对选题具有更重要的意义。
有质量的专业学术期刊总是大量地发表相关的课题研究报告。
这些课题研究报告不见得都能够引起某个具体的研究者的共鸣,但是,一般而言,研究者总能在这些课题研究报告中找到自己感兴趣的主题。
二、向他人请教除了考虑他人的研究成果之外,还可以“打听”他人的建议,包括直接向相关的研究者请教和间接地查看他人的建议。
他人的研究成果既可能显示为相关的专著和专业杂志中,也可能隐含在研究者的专业讲座中。
这需要研究者在“听讲座”的过程中形成“倾听”与“提问”的习惯。
倾听意味着听讲者欣赏、领会讲座者的主题和意义;提问意味着听讲者从讲座中提出自己感兴趣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很可能会形成自己的选题或成为自己论文研究的一个重要观点。
对那些尚未形成阅读习惯的人来说,听“讲座”比“读书”可能更有利于发现问题和选择课题。
他人的建议也可能显示为“课题指南”。
研究者可以从不同部门的“课题指南”中获得启示:哪些问题是当下值得研究的
哪些问题是“过期”的、“过气”的课题
各个地方都有教育科学研究管理机构或教育科研规划领导小组,这些研究管理机构或部门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一些教育科研“课题指南”,比如《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课题指南》。
研究者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和实际条件从这些“课题指南”中选择某个“课题意向”,然后逐步将这个“课题意向”化为具体的研究课题。
三、留意有争议的问题历史常常有惊人的重复现象。
现实生活中的很多问题很可能在历史中已经出现。
当代学者研究的课题很可能在历史中曾经发生过激烈的争论。
真实的教育道理总是隐含在教育冲突之中,教育实践不过是教育冲突的某种妥协或变形。
教育历史实际上是一个充满有教育争议的地方。
整个教育史,不过就是一个意见纷争、众说纷纭的展览馆。
凡是有教育争议的地方,就隐含了相关的教育道理和值得研究的主题。
这需要阅读教育史的人能够从大量的教育事件中发现、领会其中看得见的和看不见的纷争和诉讼。
在这些不同的意见中,某个意见很可能成为研究的主题。
教育学已经分化为多种学科,有一个学科永远是重要的,这就是教育史学以及与之相关的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和比较教育学。
教育史是一个没完没了的研究领域,这导致教育史的著作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新的版本。
对中小学教师来说,完整地阅读中外教育史也不太可能,但中小学教师至少可以就某个主题试探性地考察中外教育史中的相关意见。
严格地说,一个研究者在研究某个主题时,如果没有到中外教育史中寻找相关的研究和相关的意见,这个研究就是不完整的、残缺的研究。
一般而言,所研究的主题应该是一个具体的问题,尽量避免研究“宏大”的课题。
研究者需要不断提醒自己:所选择的主题是否过于庞大,显示“蟒蛇吞象”的气魄。
并不是说,宏大课题就不值得研究。
长期的、“规划”的课题研究尚可以选择一些宏大的课题,比如《中国教育理论研究的世纪走向》、《知识与教化:课程知识观的重建》,而实践研究应该研究具体的现实的教育问题,比如《应用电子档案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行动研究》。
某些长期的、“规划”的课题研究者发表《中国教育理论研究的世纪走向》、《知识与教化:课程知识观的重建》尚可以理解,可是,如果某个教育硕士研究如此宏大的主题,会成为笑柄。
在阅读他人的研究成果时,研究者除了可能有某种追逐“宏大课题”的冲动之外,还可能有“追寻热点”或“追逐时髦”、“追赶时尚”的激情。
殊不知,真正有学术精神的研究恰恰不是追逐新奇或时尚,而是在日常教育生活中选择一个陌生化的主题。
即便追逐宏大理论和热点问题,也需要考虑所追逐的宏大理论和热点问题对改进自己的实践工作是否有真实的帮助。
否则,选题的意义就会贬值。
一旦确定了某个研究主题,在主题的表述上尽量避免一些“细节错误”:一是使用宣传口号式的祈使句。
比如《关注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大力提倡以人为本的教育观》、《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了每一个孩子的发展》等等。
学位论文的主题在表述上一般为陈述句或疑问句,应避免使用宣传口号式的祈使句。
但是,这并不是说所有的教育论文都不能使用祈使句作为标题。
教育口号以及相关的教育宣传当然是重要的,但学位论文的主要目的只是为了解决、研究某个问题,这个研究是否规范或有价值尚待答辩委员会作出评审,所以不宜以教育口号的方式表述自己的研究主题。
一般而言,比较严肃的学位论文的主题不宜采用“祈使句”的形态,应该尽可能采用陈述句。
常用的形式是“论……”或“……研究”。
二是在主题中看不到论文的关键词。
一般而言,论文的主题由论文的主要观点中的关键词加上研究方法构成,比如《小学三年级学生诚信教育的行动研究》,《广州市海珠区初中任务型外语教学的调查研究》、《高中二年级学生阅读治疗的实验研究》,等等。
三是文不对题或题不对文,即主题的范围与正文的实际内容和方法不对称。
比如论文的正文主要讨论“小学三年级学生诚信教育”问题,但标题却表述为《小学德育的行动研究》。
或者,论文主要采用的是调查研究,应该表述为《广州市海珠区初中任务型外语教学的调查研究》,但由于研究者误以为自己所采用的研究方法是行动研究,实际地呈现为《广州市海珠区初中任务型外语教学的行动研究》。
推荐几句关于“科技宣传”的标语
主义青年团章程 总 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理论为行动指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全国各族青年,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而奋斗。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展壮大,始终站在革命斗争的前列,有着光荣的历史。
在建立新中国,确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进程中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党培养、输送了大批新生力量和工作骨干。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共青团根据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紧密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开展工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促进了青年一代的健康成长。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现阶段的基本任务是: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团结带领广大青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组织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理论,广泛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民主和法制教育,增强青年的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
对团员还必须进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教育。
努力帮助青年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配思想的侵蚀,不断提高青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带领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充分调动和发展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组织青年参加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掌握和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学习和适应现代管理方式,诚实劳动,勇于创新,为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建功立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独立活动,关心青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切实为青年服务,向党和政府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开展社会监督,同各种危害青少年的现象作斗争,保护和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坚决维护和发展全国各族青年之间的团结友爱,加强同台湾、香港、澳门青年同胞和海外青年侨胞的团结,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共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坚持独立自主,和平友好,相互学习,平等合作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青年组织的交往和友好关系,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要完成现阶段的基本任务,必须不断加强团的建设。
要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生动活泼、富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共青团建设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
团的建设必须贯彻以下基本要求: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
全团要用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和行动,团的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必须把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使党的基本路线在团的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
(二)坚持先进性与群众性的统一。
教育、引导青年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广泛团结青年,与青年保持密切的联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共青团根本的组织原则。
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
要实行正确的集中,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保证团的决议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四)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建设。
基层组织是团的一切工作的基础。
团的领导机关要确立基层第一的观念,发扬务实、求实的作用,深入基层,服务基层,不断增强基层活力。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受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团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团的上级组织领导。
第一章 团员 第一条 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年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
团员加入共产党员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就不再保留团籍。
第二条 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思想和理论,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四)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五)虚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第三条 团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四)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五)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六)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
第四条 接收团员必须严格履行下列手续: (一)申请入团的青年应有团员两人介绍。
(二)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向团的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三)要求入团的青年要向支部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入团志愿书,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委员会批准,才能成为团员。
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第五条 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第六条 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输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第七条 对于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保卫祖国的事业中有显著成绩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给以奖励。
奖励分为通报表扬,由团的中央、省、市(地)、县级委员会和基层团委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第八条 对于不执行团的决议、违反团章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留团察看的时间为六个月或一年。
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得作青年入团的介绍人。
留团察看期满,改正了错误的,应当及时恢复其团员的上述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团籍。
第九条 对团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对团员给以开除团籍的处分,必须经县级委员会或被县级以上团的委员会授权的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
第十条 团的组织对团员作出处分决定,必须严肃慎重,实事求是。
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团员的处分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他的意见。
决定后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 ,有关团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第十一条 团员有退团的自由。
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
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委员会批准。
第二章 团的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
团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团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二)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地方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是同级团的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团的委员会,团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团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选举产生。
(四)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应当经常听取并认真处理下级组织和团员的意见;团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团的各级组织要使团员对团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团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十三条 团的各级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适当的工作部门。
团的县级以上呼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在团的各级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同级党的组织和上级团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经过共同研究,取得一致意见,可以调动或指派团组织的负责人。
第十四条 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候选人的产生要广泛发扬民主,候选人名单要充分酝酿讨论。
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
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的人权利。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团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中的专职团干部调离团的岗位,其委员或候补委员的职务自行卸免。
委员缺额由候补委员接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卸免和递补须经全会确认。
第十五条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由代表大会解决的重大问题。
代表会议可以增选委员会的部分成员。
增选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该级代表大会选出的委员和候补委员总额的三分之一。
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第十六条 有关全团性的工作,由团的中央委员会作出决定,统一部署。
各级团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团的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与工作任务,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章 团的中央组织 第十七条 团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及产生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第十八条 团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查和批准中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全团的工作方针、任务和有关重大事项; (三)修改团的章程; (四)选举中央委员会。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团的全部工作。
第十九条 团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选举第一书记一人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书记处。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闭会期间,书记处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第四章 团的地方和军队的组织 第二十条 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辖市、自治州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团的县(市、旗)、自治县、市辖区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团的委员会召集。
在特殊情况下,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团的上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二十一条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查和批准同级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团的工作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 (三)选举同级委员会; (四)选举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团的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团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团的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二条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各该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行使委员会的职权。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组成,必须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团的工作,是军队和武装部队政治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军队和武装部队中团的组织在党的委员会和政治机关的领导下,根据团中央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和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治部的规定和指示进行工作。
第五章 团的基层组织 第二十四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队和其他基层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建立团的基层组织,其设置应从实际出发,可以不完全与行政和党组织建制对应。
(一)团员在三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支部。
(二)团员在三十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总支部。
(三)团员在一百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基层委员会。
在基层委员会、总支部下建立支部。
如果工作需要,在基层委员会下也可以建立总支部。
在一个支部内可以分若干个小组。
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或两年,其中大、中学校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
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第二十五条 团的基层组织是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应该充分发挥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
它的基本任务是: (一)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主义、思想和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二)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三)教育团员和青年学习革命前辈,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四)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五)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
(六)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
(七)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发现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人才,推荐他们进入更重要的生产和工作岗位。
第六章 团的干部 第二十六条 团的干部是团的工作的骨干。
共青团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大胆选拔年轻干部,保持团干部队伍年轻化的优势,努力实现团干部队伍的革命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在“保留骨干、以资熟手”的同时,不断为党和国家输送年轻干部。
第二十七条 团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团员和青年的表率,模范地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努力做到: (一)政治上要坚强。
具有相庆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理论的水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二)学习要刻苦。
带头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工作要勤奋。
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知难而进,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努力做出实绩。
(四)作风要扎实。
朝气蓬勃,实事求是,发扬民主,敢想敢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沾染官僚习气,热心为青年服务,做青年的知心朋友。
(五)品德要高尚。
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团结同志,助人为乐,诚实谦虚,清正廉洁,有自我批评精神,自觉接受团员和青年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 团的各级组织负有协助党管理团干部的责任。
要加强对团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建立正规的培养制度,办好各级团校和培训班;建立和健全团干部的考核制度;主动向有关党委和团委推荐下级或同级团组织负责人人选,对团干部的调动提出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