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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优化营商环境口号

时间:2019-07-21 01:29

2017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月活动取得实效,强化服务意识,抓好活动落实。

下面是搜集的2017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7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1】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四个着力要求,全面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中共鞍山市委办公厅、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投资环境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鞍委办发﹝2017﹞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一)进一步简政放权。

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管理更为方便有效的审批事项,坚持应放尽放原则,依法及时下放。

(区编委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二)推行权责清单制度。

各部门要动态调整已公布的权责清单,明确清单内容,并将新增的行政职权及依据、行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内容在清单中列示,进一步明晰各工作部门的职责权限,接受社会监督。

(区编委办牵头,区政府法制办配合)(三)推行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省、市政府出台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没有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收费。

严格执行省政府、市政府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所定价格。

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

落实下放和放开价格管理项目,还权于市场,还权于企业。

(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牵头,各

社区管委会的性质是什么

管委会地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政力。

《关于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这否认了管委会的主体资格。

在我国行政机构序列中,并没有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这样一个机构。

伴随着全国各地出现的开发区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这种特殊的机构应运而生。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仅负责招商引资,而且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着政府机构才能行使的权力。

这些年,许多开发区管委会不但对外招商批租土地,而且设立了司法机关、检察机关,俨然成为了当地的特区。

清远市的第一 第二支柱产业分别是什么??

规划方案原则确定了清远市中心城区“珠江三角洲后花园,以轻加工工业和旅游服务业为支柱产业的滨江山水园林城市  清远市委、市政府全面实施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及后花园发展战略,确立了三大产业的主导产业志向。

第一产业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第二产业以大力发展生物医学、能源、陶瓷、建材、电子、电器和轻工业等高科技与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第三产业以大力发展旅游业、房地产业为主。

目前,全市已初步形成了以电力、电子、电器、陶瓷、建材、纺织服装、生物医学、食品加工为支柱产业,大中小企业分工协作,上下游产品较为配套的工业头系,产业链条不断延伸,配套能力逐步增强。

  ①工业:全市已初步形成生物医学、陶瓷、建材、电子、食品加工、化工、纺织、印染、化纤、轻工、玩具、纸制品、机械电工为支柱产业的工业头系,组建了多家大型集团企业及在僵或广东省正式上市的股份公司。

全市私营企业得到市政府的全力支持,以展蓬勃,目前有近1500家。

  ②农业:从粗放型、封闭型向规模化、集约化、开放型多种经营转型。

以山地农业开发为突破口,重点发展三高农业,初步形成优质蔬菜、优质水果、优质三鸟、反季节蔬菜、清远麻黄鸡、鸟鬃鹅、清远笋、北江水产养殖等一批较具规模的农业商品生产基地。

出口产品形成以陶瓷、轻纺、机电、玩具为主的工业制成品和食品等农副特产两大出口产品体系。

  作为清远人应该知道的 未来的清远会怎么样? 发展如何?  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文本(方案)  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修编简介 专版  现有的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1993~2010)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函〖1994〗258号文批准实施以来,对我市的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好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提出“三化一园”战略思想指导下,我市的社会经济的发展有了突飞猛进的良好势头,随着城市的内外条件变化,现有的城市总体规划已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为了更好地促进和配合我市社会经济和城市发展,市政府提出对现有的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根据粤府函〖2002〗161号文的批复,省政府同意我市对现有的城市总体规划(1993—2010)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编。

2002年4月,我市邀请同济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省规院”)参与编制了清远市城市发展概念规划。

  2003年2月起,我市正式委托省规划院在概念规划方案的基础上对《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经多次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市规划委员会汇报,征求各方的意见,省规院修改完善了总体规划修编纲要方案,并于2005年5月17日通过了省建设厅组织的专家评审。

  规划方案原则确定了清远市中心城区“珠江三角洲后花园,以轻加工工业和旅游服务业为支柱产业的滨江山水园林城市”的城市性质定位和“两轴三组团结构”的空间结构。

  现将方案向社会公示,请市民们对我市城市总体规划予以关注并提出宝贵的意见。

(详细资料请点击19.168.61.98,或到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查阅)。

  注:意见反馈请送市规划局地址:人民二路市机关办公楼四号楼十三楼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为适应新的城市发展需要,更好地指导城市各项建设活动,对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第二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4)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及《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6)国务院国发〔2002〕年13号《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 (7)广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02~2020); (8)《清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9)清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10)国家、省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第三条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修编规划期限分为近期、远期。

其中:  近期:2004年-2010年;  远期:2011年-2020年。

  第四条本规划在地域空间上分为市域、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清远市全市域,土地面积19160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以现状凤城街道办事处、东城街道办事处、洲心街道办事处以及横荷街道办事处为主体,包括龙塘镇、源潭镇、石角镇部分用地,总面积约271.3平方公里。

  第五条城市规划区为清远市市辖区范围,总面积927.2平方公里;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一切规划建设及土地利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执行本规划。

  第六条本规划条文中标注的黑体,为规划中的强制性内容。

规划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七条本规划由清远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第八条 城市发展总目标  突出工业和旅游两个重点,发展以高新技术为特点的现代工业和以旅游商贸、旅游服务为特色的第三产业,加快经济发展、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突出城市山水特色,把清远建设成为珠江三角洲后花园和新兴的现代工业城市。

  第九条产业发展策略  规划期内积极实施“工业兴市”战略,工业发展以寻找、扶持、培育新的支柱产业和旗舰式企业为重点;农业的发展目标是建设绿色城郊型农业基地;第三产业的发展以房地产业为重点,以旅游服务业为龙头,确立旅游业的支柱产业地位。

  第十条 城市空间发展战略  城市空间结构总体发展方向是“东进南拓”。

借助区位优势,产业布局集中在城市南部,形成“倚山兴业、滨水安居”的空间布局模式。

  第十一条城市形象发展策略  从优化城市空间、改善居住环境、治山理水和营造标志性建筑四个方面入手,注意山体轮廓线的保护与加强江河岸线的整治,内河两岸用地的调整,形成滨水绿地体系。

  第十二条建设健康城市发展策略  规划结合清远市山、水、城相依的特点,以四水(北江、滨江、大燕河、笔架河)为现状依托,通过人工湖的开挖,使“山、水、城”相亲、相融。

构建环城水系、环城绿带,建设“大运动生态环”,使城市朝健康城市的目标发展。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略)  第四章近郊协调发展规划  第一节范围及协调发展战略  第三十八条 规划协调范围  基于一些重大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及市政设施共享的需要,规划对近郊的用地、基础设施设置进行协调规划,统一布局,协调范围为清新县城。

  第三十九条协调发展战略 (1)完善区域性中心———中心城区的设施与功能。

(2)加强与清新的产业协调、合作。

(3)积极培育区域性副中心———完善中心镇功能,提升经济实力。

  (4)区域基础设施协调发展,统一规划,避免重复建设  第二节近郊城乡协调与空间管制  第四十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分为城市建设用地、村镇建设用地、自然生态保护用地、组团隔离带及高压走廊用地、农业用地五大类进行控制。

  (1)规划期内城市建设用地为9387.58公顷。

新建设区必须实行统一征用、连片开发,分期实施、有偿使用。

  (2)严格控制村镇建设用地规模,农村人均用地宜控制在150平方米以内(包括村办工厂企业用地和道路、绿地及配套设施用地)。

  (3)自然生态保护用地包括城区南部(银盏林场一带)、东部(飞来峡风景区)和北部(笔架山)的丘陵山地、水库山塘及北江、大燕河等河流水体。

应严格保护现有的生态植被和水体水质,未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开山采石,严禁非法占用作建设开发。

  (4)规划在龙塘组团、中心组团、江北组团设置的组团隔离带。

严禁其它建设行为侵蚀组团隔离带和高压走廊用地,对于其内的现有项目应严格控制其发展,并有计划地逐步迁出。

  (5)农业用地应按照不同的土地利用主导方向,采取保护措施,加强基础建设,改善生产条件,努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并按照相对集中连片的原则,合理布局,以便于建成不同的商品生产基地。

  第四十一条基础设施协调规划  基础设施规划从整个城市规划区及规划协调区统一考虑和预测,以达到节省投资、设施共享的目的。

  第四十二条近郊城乡协调与空间管制 (1)非农建设区非农建设区包括中心城区、工业园区、乡村居民点等全部非农建设用的范围。

  非农建设区内可以进行经依法审批的开发建设活动。

规划期内为满足城市的发展需要而规划的建设用地,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面积为93.88平方公里;清新县城建设用地面积为28平方公里。

用地开发与建设应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去实施,新建设区必须实行统一征用、连片开发,分期实施、有偿使用。

  (2)不准建设区生态保护区:  主要包括农林业生产基地、森林公园(郊野公园)、自然保护区及其他生态保护地。

城市规划区及协调范围内规划有自然保护区1处(清新笔架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规划有水源林保护区1个(清远飞来峡水利枢纽)、风景旅游区6处(清远飞霞风景名胜区、清远银盏温泉度假区、清远广州后花园度假区、清远白庙渔村风景区、清远长青高科技观光农场、清新太和古洞风景区)。

城市规划区内规划生态公益林11600公顷,占林地面积的比例40%。

  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城市规划区内———北江清城区东城街道办大至市区七星岗水厂下游500米河段的水域;大燕河源潭镇取水口、北江石角取水口上下游各200米范围的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

清新县城———迳口二级电站引水的东干渠内,从迳口二级电站上溯到迳口一级电站东干渠入口的水域;太和坑畜水坝至上溯1000米的河段水域;狗也母坑上游全河段水域。

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

陆域保护范围为相应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河堤外坡脚向陆纵深300米的陆域范围。

  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城市规划区内———北江清城区东城街道办白庙圩头上游1500米至凤城街道办南门口除一级保护区的河段水域,大燕河源潭镇取水口、北江石角取水口上下游各2000米范围的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

清新县城———迳口二级电站引水的东干渠内的太和水厂泵站吸水口至下游500米的干渠水域;迳口一级电站东干渠入口上溯1000米的河段水域;太和坑畜水坝至上溯1000米以上的河段水域。

相应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河堤外坡脚向陆纵深300米的陆域范围为陆域保护范围;银盏水库和迎咀水库沿岸1000米范围内的陆域。

  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城市规划区内———北江清新县江口汛至清新县回澜镇飞水桥除一、二级保护区的河段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Ⅲ类。

清新县城———太和坑、狗也母坑两岸的水源源头。

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

  防护绿地区:包括阻止城市用地的无序蔓延及防护隔离需要而设置的用地、高压走廊、辐射性危险品仓储防护隔离带、工业区与居住区隔离带、污水处理设施及发电厂等市政设施防护区、防风及防滑坡区带。

可以与自然生态用地、农业用地或城市绿带结合安排。

规划在龙塘组团、中心组团、江北组团设置的组团隔离带;沿高压线设置高压走廊,严禁其它建设行为侵蚀组团隔离带和高压走廊用地,对于其内的现有项目应严格控制其发展,并有计划地逐步迁出。

长葛的由来

长葛县,隋置,以古代建城邑之始,有葛条附树,故名长葛,1993年改长葛市。

又相传为远古帝王葛天氏的故址,后人永思其泽,故名长葛。

希望对楼主有帮助,谢谢

街道办事处需要遵守哪些法律法规,急用

第一 为了加强本市办事处的建设,发挥街道办事处的作用,密府与的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

第三条 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以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为重点,开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安定团结、环境整洁、方便生活的文明社区。

第四条 街道办事处的设立、变更或者撤销,应当根据地域条件和居民分布状况,符合便于联系群众和有效管理的要求。

街道办事处的设立、变更或者撤销,由区人民政府向市民政局提出,市民政局审核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条 街道办事处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街道办事处主任、副主任由区人民政府任命。

第六条 街道办事处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下设社会发展、市政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保障、财政经济等机构。

街道办事处工作机构的设立、变更或者撤销,由街道办事处提出,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条 街道办事处的行政事业经费和办公用房,由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负责解决。

第八条 街道办事处的职责:(一)指导、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二)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三)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四)负责街道监察队的建设和管理;(五)开展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教育、文化、卫生、科普、体育等工作;(六)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归侨、侨眷、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七)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开展治安保卫、人民调解工作;(八)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九)参与检查、督促新建改建住宅的公共建筑、市政设施配套项目的落实、验收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公共建筑、市政配套设施的使用进行管理监督;(十)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十一)管理外来流动人员;(十二)领导街道经济工作;(十三)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十四)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第九条 街道办事处实行主任负责制。

主任主持街道办事处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实施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各项工作;(二)召集和主持街道办事处办公会议;(三)负责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的任免、培训、考核和奖励工作;(四)决定街道办事处的其他重大事项。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主任因故缺位时,由一位副主任代行主任职责。

第十条 街道办事处设立街道监察队。

街道监察队由街道办事处领导,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街道监察队在辖区内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市政设施、绿化等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违法建筑、设摊、堆物、占路等行为,应当责令改正,并可以依法对单位处以警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警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有权暂扣违法物品、违法所得,拆除违法建筑。

对超越处罚权限的,街道监察队应当移送区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当事人对街道监察队的处罚决定或者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向区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街道监察队员应当经过培训,持证上岗,依法管理,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街道监察队的组织办法、工作制度、实施方案、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具体职责分工,以及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十一条 街道办事处有权组织、协调辖区内的公安、工商、税务等机构,依法支持、配合街道监察队的执法活动。

街道办事处可以召开由辖区内有关单位参加的社区联席会议,商讨、协调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事项。

第十二条 街道办事处有权对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派出机构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任免、调动、考核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决定上述事项前,应当吸取街道办事处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 街道办事处可以召开居民委员会主任会议或者居民委员会的有关委员会主任会议,研究、指导工作。

第十四条 街道办事处通过街道居民代表会议,对涉及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的重要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听取意见、建议,接受监督。

街道居民代表会议由辖区内居民和单位推荐的代表组成。

第十五条 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共同做好下列工作:(一)建立、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开展社区服务,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二)举办文化、教育、体育和娱乐活动,普及科学、法律知识,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三)开展绿化的保护和建设工作,维护社区整洁,优化生活环境;(四)健全治安防范网络,创建安定的社会秩序;(五)其他社区建设工作。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社区建设工作纳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

市、区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应当支持社区建设工作。

第十六条 街道办事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事。

区人民政府对街道办事处的错误决定和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 本条例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如何提升社区环境

从自然环境方面改善1.加大社区环保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1)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社区的道路规划,改善社区道路拥挤的状况,通过科技手段控制污染源及其传播途径;对现有的污水管理网也进行合理的设计和布局,使其发挥积极作用;拆除社区的破旧建筑、临时搭建的违章建筑和鸡、狗笼以及露天厕所等;购置垃圾收集车辆,配备环卫工人,在社区公共场所内增加垃圾回收的装置,如:垃圾桶、垃圾箱等的品种与数量。

(2)生态环境建设,合理规划社区布局,建立固定的停车点,取消集贸市场;提高社区绿化质量,可以考虑将林木花草引进社区,在街道,小区,空旷处以及房屋庭院等处种植花草,因地制宜,尽量选用适合北方生长四季常青的树种。

2.加快社区能源结构调整,促进大气污染治理解决城市社区的大气污染问题,必须采取综合对策和措施,实施综合治理。

利用现代科技,发展除尘技术,强制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燃煤锅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努力发展能耗低、利用率高的清洁能源,改善能源结构。

建设清洁能源区,取缔某些单位在社区违章搭建的集中供热设备,降低煤炭的使用率,实行城市社区集中统一供热。

针对社区周边的建筑工地,要采取措施控制建筑扬尘,发展城市社区绿化,建设城市生态防护林,净化空气,改善城市小气候,并能降低噪声污染。

3.重视服务性行业的环境管理,加强社区生活垃圾的污染治理(1)针对部分社区摊点多、卫生差等环境现状,应加强对路边小摊的巡查和卫生保洁;针对小区内卫生脏、乱、差现象,可开展居住环境大政治活动,加大绿化面积。

(2)针对社区部分个体将废物随意乱倒、乱焚烧现象,我认为应先对其进行环保的宣传、教育,屡教不改者给予严肃处理。

同时加快社区垃圾中转站的建设,并建立一套定点堆放、分类回收、统一处理的垃圾管理制度;鼓励和强制回收含对人体有害物质的废旧家电、电池和废旧塑料品,实行科学管理;采用行政手段禁止销售和使用一次性、难降解的塑料包装物,运用经济手段推广可降解的塑料餐具;并结合相关科研,有针对性地研制一些有市场潜力的环保型产品,进行内河水质的污染治理;建立一些具有占地面积小、运行费用低、利用率高等特点的垃圾焚烧处理地。

从社会环境方面改善1.着眼长远,统筹规划改善城市社区环境是一项复杂的、事关社区居民长远利益的系统工程。

在改善城市社区环境的过程中,要把环境优美、舒适宜人的城市社区作为社区环境改善的目标,做好各项工作。

首先,制定社区环境建设的长期规划。

充分考虑未来城市发展的人口规模、发展速度及环境承受力等因素,充分发挥各方面的聪明才智,集思广益,制定社区环境建设的长期规划;其次,要统筹兼顾,同时,要着眼长远,不能只顾眼前利益;再次,要注重基础设施与配套设施的建设。

要按照社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完善社区道路、活动场所、垃圾收容与处理等各项基础设施,同时也要搞好包括园林绿化、给水排水。

2.健全机制,落实责任改善城市社区环境,我认为应该转变政府职能,有效提高行政效率,明确社区物业管理公司和居委会的责权,理顺社区关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区环境体制;加强社区管理组织和队伍的建设,扩充社区管理职能,规范社区管理,完善各项制度,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社区居民自治,建立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社区组织体制和工作机制;将环保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街道主任为主,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事机构,并由专人负责,制定环保责任书和切实可行的环保工作计划和方案,把环保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开落实。

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环保工作会议,查证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定期检查、落实责任;在健全机制跟踪监督方面建立一系列切实加强领导、落实环保工作责任的机制。

对于责任不落实、任务未完成、指标未实现的要给予批评和责任追究。

3.加强政府行政职能,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依法保护环境(1)环保部门要转变行事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对社区环境项目要严格把关。

(2)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使环保执法适应城市社区环保工作实际,务必加强执法程序和监督机制的建设。

4.强化社区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在社区居民生活中,在注重治安的同时也应加强对环境建设的关注,充分发挥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社区物业管理之中,让那些有实力、有经验的物业公司来管理社区卫生工作,并规划制定专门区域,作为商贩经营场所,建设清洁社区。

5.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进行环境教育、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

(1)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的信息都是通过媒体获得的,没有报纸,杂志,书籍,广播,电视,电影,网络等大众媒体向社会传播相关知识,环境问题就不可能进入大众生活。

我个人觉得从唤醒公众环境意识到动员社会关注,普及环境知识,媒体的作用是关键。

与宣传公民文明道德相结合,大张旗鼓宣传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曝光违法行为,通过对社区现状的分析,唤起居民环境忧患意识,提高群众法律观念,可以开展评选社区绿色家庭、环保先进个人,以此调动居民的环保积极性。

(2)环境的教育是全民教育,是终身教育。

社区是进行环境教育的重要阵地。

加强城市社区环境教育,争创绿色社区环境,通过社会广泛深入地进行绿色意识的宣传教育,把绿色文明拓展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开展创建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方面的工作,在全社会范围内大张旗鼓地树立保护环境意识先进典型和样板,力争用榜样的力量去影响和感召群众。

(3)与创建文明小区相结合,大力开展环保进社区的活动在社区中开设环保专栏,引导全民树立环保意识,倡导生态文明,鼓励绿色消费。

(4)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环保法律需要健全。

我国的有关环保的法律有很多,比如《环境保护法》《水资源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还有各种地方环境保护法规,但是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却不令人满意。

环保相关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体制,将环保纳入社会公共事务全民参与的范畴,进行环保社会动员教育是当务之急。

建立公众参与机制,组织听证会,让居民可以了解讨论有关环保知识和政策,为居民和政府的沟通创造渠道,组织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及社区代表开展观察、评议活动,认真征求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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