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标语
面对明天,重头再来
荣誉属于过去,明天在你手中
响应国家号召,自主创业光荣
下海经商的口号是什么时候提出的
八十年代初开始的。
1.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实行的改革开放政策,实质上就是对内改革对外开放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企业厂长负责制(城市)如:改革后,生活水平与质量大大提高,农村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市场上农产品的数量和种类越来越多。
我们接触了更多的国外的先进科技和文化,加强了国与国之间的交流。
2.经济特区 特区最初指1979年后被划为改革试验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特区田的深圳、厦门、珠海、汕头4个城市及海南省。
当时国家赋予特区引进项目审批权、人员因公出国出港审批权、外贸出口权、外汇管理权及许多其它经济管理权限,并且在包括税收、外汇管理、银行信贷、劳动用工以及人员出入境等方面给予了很多的优惠政策。
3.以上两个原因缺一不可,实际上其他特区也很多人下海,只是深圳的比较成功`改革开放时期,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许多人不满于现状,转而经商,称之为:下海。
“下”字有屈就的意思,下海的许多人员原本是政府机关人员,他们放弃有保障的就业体系而从事风险较大的商业行为,这也说明一种勇气。
人们对商人从事的行业有“商场”、“商海”之称,故而下海这个说法沿用至今。
工业园发展标语
文章简介:会议前:背景音乐《生命之杯》会议开始:精英入场奥林匹克进行曲女:各位伙伴,我们的“超亿”颁奖大会马上就要开始了,为了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请各位将你们的手机、呼机关闭或调置到振动状态。
停顿,谢谢各位的配合。
男:尊敬的寿险精英们女:我亲爱的伙伴们,合:大家——下午好
深情地女:我是来自分公司营销部的男:我…会议前:背景音乐《生命之杯》会议开始:精英入场奥林匹克进行曲女:各位伙伴,我们的“超亿”颁奖大会马上就要开始了,为了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请各位将你们的手机、呼机关闭或调置到振动状态。
停顿,谢谢各位的配合。
男:尊敬的寿险精英们女:我亲爱的伙伴们,合:大家——下午好
深情地女:我是来自分公司营销部的男:我是来自分公司营销部的合:非常荣幸地担任本次大会的司仪女:今天是一个喜庆而又特殊的日子,说它喜庆,是因为我们的寿险精英迎来我们共同的盛会男:说它特殊,是因为在三明分公司营销部我们要开创崭新的篇章女:伙伴们,中国人寿的盛世华章将由我们来书写男:中国人寿这艘巨轮正驶向新的目标,劈波斩浪,势不可挡女:伙伴们,激动人心的大会就要开始,请全体起立,让我们用最热烈的掌声欢迎领导入席。
男:出席本次表彰大会的领导有男:让我们对他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女:今天中国人寿分公司营销部的近一百位精英伙伴怀着喜悦的心情欢聚在这美丽的河畔。
男:共同分享这胜利成功的喜悦女:中国人寿保险分公司营销部的“超亿”颁奖大会现在开始。
请全体起立,停顿奏唱国歌。
男:请大家举起右拳,共同颂读公司誓词。
礼毕,请坐。
停顿女:羊踏瑞雪辞旧岁,金猴捧桃迎新春。
春天已迈着轻盈的脚步来到了我们中间。
男:又是一年春来到,桃花红了,柳絮绿了,女:国寿儿女心中的春意更浓了。
男:鲜花映红了历史,也映红了中国人寿全体营销精英2003年奋进的征程。
女:2003年对于中国人寿来说是异常辉煌的一年男:就在2003年,中国人寿入选全球《财富500强》女:就在2003年,中国人寿顺利完成股份制改革,男:就在这一年中国人寿在纽约、香港成功上市。
女:三大盛事,举世瞩目,可谓----合:三喜临门。
男:2003年,对于中国人寿分公司来说更是丰收的一年。
女:就在2004年的新年钟声敲响前一天,中国人寿公司的营销总保费突破亿元大关,成为我司系统一个保费超亿元的单位,成为第一部。
男:这是我们营销部的骄傲,是我们营销部全体伙伴的骄傲,女:不变的是希望,升腾的是梦想,在收获之时我们采颉硕果,淋漓酣畅。
男:七年历程,激情昂扬。
女:七年风雨,共创辉煌。
男:现在让我们怀着激动的心情共同回顾七年寿险路上的点点滴滴,《营销部冲亿历程》女:自1996年9月建部以来,历经七年多的风风雨雨,几任领导带领着我们全体营销伙伴共同拼搏,付出了艰辛的汗水,留下了成功的欢笑,我们同营销部茁壮成长。
七年,是漫长的也是短暂的,多少荣誉和辉煌,多少感触与情怀,历历在目,涌上心头。
PPT3-11男:一份份荣誉凝聚公司领导对我们再创辉煌的期盼女:一座座奖杯证明着市场对我们辛勤付出的肯定男:2003年,新的一年,是超越梦想的一年,是挑战极限的一年。
从年初“鸿瑞迎春”开始,提出了将鸿瑞进行到底的战斗口号,共实现鸿瑞总保费3700多万元的业绩,欣鑫部得到省公司总经理发来的贺信。
二季度开展了“抢Q大行动”和三季度“龙虎争霸”对抗赛使营销部期交保费得到迅速增长。
第四季度“激情冲刺,强强对抗”产生了一大批精英和主管,在2003年11月18日营销部经理室经过充分的分析和论证,提出了“超亿”的宏伟目标,开展了“超亿争霸主,欢聚英雄宴”业务竞赛。
PPT12-19女:经过全体精英的共同努力,终于在2003年12月30日实现了超越亿元的伟大目标。
为“挑战”作了最有说服力的注脚。
因为有了梦想,因为敢于挑战,才有了对奋斗目标的一次次勇敢的超越,超越自我,超越极限。
PPT20男:成绩永远属于过去,新的战斗号角已经吹响。
2004年必将又是一个精彩纷呈的一年。
“鑫光灿烂”的业务竞赛在全省上下烘烘烈烈地展开。
PPT21-25女:营销部是勇于挑战新目标的的团队,在市公司的业务竞标大会上以完成任务119%拿下了金标。
经理又将率领全体伙伴朝着新的目标总冲刺,为“鑫光灿烂”业务竞赛谱写新的篇章,为2004年更上一层楼而更加努力奋斗。
PPT21-25男:鑫光大道是一条通向成功与梦想之路,是勇敢者之路。
胜利与荣耀,掌声与鲜花,在召唤我们。
(PPT26)女:成功离不开领导的英明决策,相信此时此刻我们的营销部经理也已是心潮澎湃,男:下面借助大家热情的双手用热烈的掌声请出我们英明的决策者——营销部经理致词:女:谢谢经理,领导的一席话让我们信心百倍,斗志昂扬男: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女:成功的背后,凝聚着我们所有一线营销伙伴们的辛劳和汗水,伙伴们,是你们每天不停的播种,耕耘,不断的积累一个又一个的小成功,才成就了营销部今天的大成功
男:寿险是高尚者的事业,寿险是勇敢者的战场。
只有无畏挫折,敢于挑战的人,才能把胜利的凯歌唱遍美丽的山河。
女: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倾听两位精英代表的心路历程吧
男:我们营销部有这样一位伙伴,她于1997年7月加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三明分公司,97-2001年荣获全市中保人寿系统先进个人称号,2001年获省公司新单销售精英奖,2002年荣获决战801辽沈及淮海战役二等功臣,2003年鸿瑞迎春业务竞赛中荣获鸿瑞之星第一名,在激情越深海,超亿竞赛中荣获首批专业经理人称号并获手提电脑奖项。
2003年个人全年标保位居全市第六名。
她就是我们非常熟悉的来自三元分部的处经理,下面就借助大家热情的掌声有请我们的伙伴为我们做分享,掌声有请……女:谢谢伙伴,从平凡到光彩四溢,伙伴凭借自己的实力,在寿险事业的峰峦叠嶂中,一次又一次的放大了寿险事业的七彩霞光,让我们再次用掌声感谢伙伴,男:接下来我们要请出的是欣鑫分部的分处经理,伙伴于1996年10月加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分公司,1997年获西安,重庆,武汉旅游奖,98年获北京旅游奖,1999年荣获省公司新单销售标兵,2000年获新,马,泰旅游奖,2001年入选市公司精英俱乐部成员,2002年被市公司授予金质司徽,2003年入围营销部专业经理人,市公司龙虎争霸竞赛三等功臣,掌声有请我们的伙伴。
女: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
伙伴不断超越自我,实现自我,用辛勤和汗水浇注出了今天骄人的成绩。
让我们再次用掌声感谢伙伴。
男:在今天这个喜庆的日子,还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省公司教育培训处处长也亲临我们大会现场,接下来,让我们用排山倒海的掌声欢迎中国人寿福建省分公司教育培训部处长为我们讲话。
女:感谢处长,领导的一番话高屋建瓴,内涵丰富,带给我们的是信心与力量。
我建议,让我们再次以最热烈的掌声感谢处长男:回首过去的一年,中国人寿与新世纪共同成长,巩固,发展,创新女:今天,中国人寿正迈着更加稳健的步伐去迎接新的挑战,男:回首走过的历程,正是伙伴们的智慧和汗水,铸就了中国人寿今天举世瞩目的辉煌,女:现在,让我们用鲜花和掌声呼唤出成功者的卓越风姿
男:接下来掌声有请营销部经理为我们宣读冲亿功臣名单,……女:今天公司的副总经理也莅临了我们的会场,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有请副总经理为我们讲话,……男:的一番讲话使我们明确了行动的方向,催人奋进,让我们次用掌声感谢。
女:新的一年,我们面临新的挑战,男:新的一年,也将给我们带来新的机遇,女:新的一年,我们做好了充分的准备男:新的一年,我们定会取得更大的成绩。
女:鹏鸟将图南,扶摇始张翼,男:一翔直冲天,彼何畏荆棘女:让我们高举重锤,再次擂响高歌猛进的战鼓。
合:让我们携手共进,去创造中国人寿更加辉煌的明天,女: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销部超亿颁奖大会到此结束,男:请全体伙伴起立,掌声恭送领导离席。
什么是就业歧视
如何应对就业歧视
就业歧视是指没有法律上的合法目的和原因而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政治见解、民族、社会出身、性别、户籍、残障或身体健康状况、年龄、身高、语言等原因,采取区别对待、排斥或者给予优惠等任何违反平等权的措施侵害劳动者劳动权利的行为。
摘要:本文针对目前我国反响强烈的各种“就业歧视”现象进行了法理学分析,提出了立法建议。
面对我国严峻的就业形势和欠规范的劳动力市场,本文主张通过立法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国家干预,规范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给劳动者提供平等就业的机会。
同时本文也注意到反“就业歧视”并不能增加就业岗位,立法的价值更多体现在对人的平等权利的保护。
关键词:就业歧视 歧视 劳动力近年来,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十分引人注目。
一方面是因为就业问题关系到每个就业公民和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是因为劳动力市场上出现的形形色色的“就业歧视”现象十分突出。
其实,“就业歧视”现象在我国早已出现,比如人们耳熟能详的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若干年前就已经是社会的热点话题,并且该问题一直持续至今。
如果说,过去的就业市场上“就业歧视”现象比较单一,集中表现在性别歧视,那么近年来“就业歧视”的特点是:范围不断扩大,矛盾愈加突出和尖锐。
因为“乙肝歧视”引发的震惊全国的浙江省周一超杀人案,以及因其他“就业歧视”问题而引发的数起行政诉讼案件引发了全国范围的大讨论。
如何看待“就业歧视”现象,以及如何应对这种现象,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笔者深感国家有必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用人单位的招聘行为,保护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
一、“就业歧视”现象的主要表现形式及其成因目前,我国的“就业歧视”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性别歧视 性别歧视是各种歧视中历史最长、最突出的问题。
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广告中都公开注明要求应聘者“须为男性”,或“男性优先”。
在条件相当甚至更优秀的情况下,女性经常仅仅因为性别问题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
?年龄歧视 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将35岁作为一个界限,“35岁以下”屡见不鲜地出现在大量招聘广告的限制性条件中。
求职者年龄在40岁、50岁上下的更是就业困难,形成了中国特有的“4050”现象。
?学历歧视 用人单位人才高消费现象十分突出,许多用人单位不顾客观需求片面追求高学历。
而另一个极端的现象却又是,有些用人单位不招高学历的,相反倒要求应聘者必须“本科以下”、“大专以下”等等。
?相貌歧视 有些用人单位在挑选求职者时,优先录用相貌好的而不是成绩好的。
许多女大学生为了找工作无心学习,而是忙于化妆打扮,甚至拍摄十分暴露的写真集以“扮靓”简历。
?地域歧视 河南人的形象近年来被大肆破坏,许多用人单位明确规定不招收河南人。
还有的用人单位拒招东北人。
?户口歧视 有的用人单位要求应聘者必须具有本地户口。
甚至有些地方政府也推波助澜,公然违背国家政策,干预本辖区内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利,要求用人单位优先录用本地人(注:广州市人事局于2003年底发布通知,要求用人单位优先解决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
可参见《南方都市报》2003年10月28日报道。
)。
?履历歧视 有的用人单位不组织考查应聘者实际水平如何,而是过分注重求职者的履历,比如明确提出有学生干部经历的优先录用等。
?工作经验歧视 有的用人单位拒绝招收应届毕业生,要求应聘者必须有工作经验。
?健康歧视 残疾人就业受到各种歧视自不必说,还有一些病毒携带人群也受到歧视。
如“乙肝歧视”问题,已经引起全国一亿多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强烈反应。
其实,没有传染性的乙肝病毒感染者是可以就业的。
根据《全国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除不能献血及从事直接入口的食品和保育员工作外,可以照常工作。
?身份歧视 有的非秘密单位和非国家机关的私有企业竟然也要求应聘者须为中共党员。
?身高歧视 不少单位都对身高有限制规定,如有的用人单位规定男性不低于一米七,女性不低于一米六等。
?血型歧视 有的用人单位竟然对应聘者的血型提出要求,如必须为O型血或B型血,不能为AB型血等。
?姓氏歧视 有的用人单位拒绝录用姓“裴”的,理由是“裴”和“赔”同音,不吉利。
以上列举的种种“就业歧视”现象是笔者从各种媒体报道中归纳整理的,将来还可能会出现新的“就业歧视”形式。
“就业歧视”现象形成的原因是什么呢?原因比较复杂,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劳动法制不健全一方面,有关调整就业市场的法律规范缺乏。
比如,有提倡男女就业机会平等的法律规范,但没有关于学历歧视、血型歧视、年龄歧视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另一方面,既有的法律规范操作性不强。
比如我国《宪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都对男女权利平等做了规定,但是都是原则性、口号性的,没有具体落实措施,没有违法的后果模式,因此用人单位能够肆无忌惮地“重男轻女”,持之以恒地违法。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劳动法》是侧重调整已经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规范,对于尚处于求职阶段的劳动者与正在招聘的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几乎没有规范。
比如《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培训义务,但是有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竟然要求求职者必须具有工作经验,实际上是在逃避法律规定的培训义务。
但是因为劳动关系尚未产生,求职者无法依据《劳动法》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因此,许多应届毕业大学生因为没有工作经验而被用人单位拒绝时只能无可奈何。
2.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失衡劳动力严重供过于求的形势,是“就业歧视”现象得以生存的重要客观原因之一。
众所周知,我国人口众多,而且由于人口基数大,人口增长的绝对值十分可观,需要就业的劳动力总量相当庞大。
加上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比重大,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以及农村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增长惊人。
而我国各用人单位吸纳劳动力的能力有限,国家机关精兵简政,国有企业减员增效,私有企业更是千方百计最大限度降低成本(包括人力成本)以追求最大效益。
因此,劳动力供过于求的形势,使得很多用人单位不担心招不到人,因此可以放心地提出“河南人不要”、“东北人不要”、“外地人不要”、“AB型血的不要”、“应届毕业生不要”等等形形色色的歧视性条件。
3.地方保护主义地方保护主义也是造成“就业歧视”发生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我国虽然是一个单一制国家,但是并非所有中央政令都能在全国三十几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畅通。
有的地方政府为了政绩,为了降低本地失业率等局部利益,擅自制订自我保护性土政策、土措施,回避中央的统一政策。
例如在2002年底,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取消限制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高职)毕业生合理流动的政策,允许高校毕业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跨地(市)就业(注:教育部(2002)16号文件,“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
但是还是有不少地方没有按要求执行,如广州市人事局于2003年底还发布通知,要求优先解决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
这种“优先就业”政策实际就是“就业歧视”政策。
4.用人单位不理性的用人观念许多用人单位的用人观念缺乏先进的人才理论和科学依据,比如片面追求高学历、追求帅哥靓女、追求特殊血型等。
我国市场经济发育不够成熟,优秀的、名牌的大企业还不多,许多企业的管理经验不足,管理者素质不高,难免在用人方面出现不够理性的盲目行为。
二、应对“就业歧视”现象的对策面对愈演愈烈的“就业歧视”现象,社会各界就是否应该立法规范存在截然对立的观点。
一种是主张立法,赋予政府权力进行干预;一种主张不能立法干涉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
后者的主要观点是,优胜劣汰是市场规律,如果制订法律限制用人单位自主权,是对用人单位的不公平。
笔者也认为反就业歧视的最根本办法不是立法,市场发挥作用才是最根本的办法。
即当就业机会增加,劳动力供求关系出现平衡或供不应求的时候,就业歧视问题才会得到根本好转。
另外,随着用人单位在市场上的优胜劣汰,用人观念趋于理性,就业歧视现象才会逐渐减少。
因此,笔者认为政府应当努力增加就业机会,以缓解严重的“就业歧视”现象。
同时兼采取其他多种措施,如提高企业管理者素质,改变企业的不理性的用人观念;打击地方保护主义,坚持建立全国统一的可以自由流动的劳动力市场机制等。
但是,结合世界各国的就业情况看,达到劳动力供不应求难以实现,尤其我国更难以在短期内大幅度增加就业,迅速消化数字庞大的剩余劳动力。
而且,即使劳动力供求关系趋于平衡,也不可能解决全部的就业歧视问题。
因为用人单位以追求经济效益为最大目标,而某些歧视正好有助于提高经济效益,因此用人单位不可能自觉彻底放弃某些歧视。
笔者认为,在市场自发调节的同时,通过立法加强政府的人为干预,双管齐下,是解决“就业歧视”问题的较为有效的办法。
另外,从人类历史的发展看,政府对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进行适当干预,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和必然过程。
在奴隶社会的奴隶市场上,奴隶无条件地被挑选,没有任何人格尊严可讲,政府不予干预。
资本主义社会初期,劳动者较奴隶有了出卖劳动力的选择自由,政府对劳资双方的契约也不进行干预。
后来,由于资本家残酷剥削,劳动者处境悲惨,引起资本主义统治危机,资本主义国家对劳动力市场的绝对契约自由政策及时进行了调整,对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包括招聘过程和劳动过程)做了种种限制,从而稳定了社会秩序,同时也形成了现代社会的反就业歧视的法律和公约。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政府增加就业机会和制订“反就业歧视法”双管齐下,是解决“就业歧视”问题的有效方法。
其中,制订“反就业歧视法”非常必要,它是实现劳动者平等权利的重要法律保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三、对制订“反就业歧视法”有关问题的建议(一)立法模式关于反就业歧视法的立法形式,有两种主张。
一种主张制订成单行法,即制订一部《反就业歧视法》;另一种主张将有关反就业歧视的条款添加入《劳动法》中。
笔者倾向于制订单行法。
理由是立法技术相对后者简单,同时反就业歧视的法律精神或称要旨更为突出。
当然采取何种形式不是最关键问题,需要规定哪些内容才是最重要的。
(二)法律内容不论采取何种立法形式,笔者认为反就业歧视的法律规范中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必不可少。
1.“就业歧视”定义作为法律调整对象,为“就业歧视”定义,准确界定其范围至关重要。
笔者认为,用人单位基于工作岗位本身特点差别对待求职者不属于歧视,如果以与工作本身无关的理由差别对待求职者,则属于歧视。
比如挖煤的工作对体力要求较高,用人单位要求男士优先;或者打篮球的工作,用人单位要求身高在180厘米以上,像这样根据工作岗位本身特点对求职者差别对待,不应视为歧视。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录用的理由是因为你是河南人、因为你是黑种人、因为你不是共产党员等等,与工作岗位本身特点没有关联,这种差别对待则构成歧视。
定义可以参考1958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关于就业及职业的歧视公约》,该公约对就业歧视问题规定得比较权威。
该公约第一条把“歧视”界定为:基于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见解、民族血统、社会出身或者其他任何区别、排斥或特惠,其后果为取消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方面的机会平等或待遇平等。
但基于特殊工作本身要求的任何区别、排斥或特惠,不能视为歧视。
2.将属于法律调整的“就业歧视”的行为进行列举定义毕竟比较抽象,为了更加利于操作,使构成“就业歧视”的行为更为具体和明确,法律条款中应将已经出现的以及可以预见到的“就业歧视”行为给予列举。
列举完毕,再增加一条兜底条款,以防止列举的疏漏。
同时还应规定除外条款,如根据我国各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少数民族、残疾人、退役军人、军烈属等特殊照顾的,依照其规定办理不属于歧视。
3.规定发生“就业歧视”行为的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如规定处罚的种类、对受歧视者的赔偿标准等。
这部分内容应当是该法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应当吸取以往立法的失败教训,如男女就业平等在法条里存在了若干年,但因为没有规定法律责任,使得女性就业平等权利屡遭破坏而无法可救。
4.规定劳动者对“就业歧视”行为投诉的行政途径如规定劳动者认为自己受到了“就业歧视”,可以向哪个政府职能部门投诉,投诉的时效,政府职能部门处理该投诉的期限、办理程序,政府部门是否可以在没有投诉的情况下主动干预等。
5.规定“就业歧视”受害者的诉讼权利笔者认为可以参考劳动争议处理模式,采用行政处理前置程序,即规定就业歧视受害者先向政府职能部门投诉,对政府处理不服后在一定期限内再提起诉讼。
(三)立法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反对歧视不要矫枉过正,不能只突出劳动者的权利而忽略用人单位合理的用人自主权,劳资双方在劳动力市场上平等的选择权都要保护。
政府对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进行必要干预必须有明确限度,不能严重影响企业经济效益,造成社会经济水平下降,否则更会加剧“就业歧视”行为发生。
因此,应当在立法阶段从立法思想及立法技术上,处理好政府、用人单位、劳动者三方的权利关系问题。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应该明确,反就业歧视并不能增加就业,政府对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进行干预,只不过是在不同劳动者之间利益分配上进行的“微调”。
因此并非政府干预越多,就业机会越多,相反如果政府对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干预过多,较大幅度影响了用人单位的经济效益,不但不会增加就业,相反还会降低就业率,更加加剧就业的困难程度。
其次,反就业歧视法应当吸取反性别歧视立法的失败教训,注重法律的可操作性。
例如,关于反性别歧视问题,我国多部法律包括《宪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中都有关于女性在劳动就业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权利的规定,但是女性就业遭受歧视的现象仍然屡见不鲜,关键原因在于没有规定对违法者的制裁措施。
反就业歧视法应当规定具体的主管部门,负责处理就业歧视行为。
比如美国联邦政府设有“公平就业机会委员”,其为常设性办公室,对弱者进行法律保护,依法惩罚那些有歧视行为的公司与雇主(注:见《东方》杂志2002年第10期,“弱者的自愿弃权和政府的额外保护”一文。
)。
我国香港地区在1995年通过了专门的反性别歧视法律。
此法也规定设立平等机会委员会,致力消除歧视及骚扰,推动男女之间的平等机会(注:见2003年4月30日《人民日报》第15版。
)。
总之,反就业歧视法不应再成为一部宣言式、口号式法律,必须能够操作。
如果反就业歧视法制订出来后,还是不清楚应该由谁来执法(缺少主管部门),不知道应该对什么行为执法(歧视行为范围不清),不知道如何执法(缺少违法者法律责任),反就业歧视法的制订就又形同虚设了。
四、结语“就业歧视”现象在我国有愈演愈烈之势,由之引发的社会矛盾已经有极端的表现形式,有必要采取包括立法在内的方法进行规范和干预。
在制订反就业歧视法过程中,还应当注意同等重视劳资双方的正当权益,既反对歧视行为,也要保护用人单位合理的用人自主权。
同时应当看到,反就业歧视立法不能直接增加就业,不能直接推动经济发展,它的作用只是在于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权利的强制调整分配。
因此,制订反就业歧视法的价值重心不在于经济目的,重要的价值更体现在法律对公民人格尊严、平等权利等人权的保障。
因此,即使将来我国经济高度发达,歧视行为不足以引发较严重的社会问题,反就业歧视法还是有存在的必要,因为人的平等权利是永远需要保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