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学生模拟法庭剧本
模拟小法庭剧本--校园偷窃 [书记员]:原告及其代理人是否到庭,被告及其代理人是否到庭,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不准鼓掌、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3、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4、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殴打审判人员等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书记员]:请全体起立。
请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庭。
(审判长、审判员依次就座。
)[审判长]:大家请坐。
[书记员]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指示开庭。
审1:黄河路第二小学五六班模拟法庭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传被告人韩流到庭。
(法警带被告人韩流到被告席。
)审:你叫什么名字
出生年月
:民族
出生地
文化程度
家庭住址
被:韩流。
97年9月21日 。
汉。
广东深圳。
在读小学六年级。
XX。
审:以前有无受过法律处分
被:没有。
审:这次何时被刑事拘留
被:十月十日。
审:何时被逮捕
被:十月三十日。
审:深圳市罗芳小学检察院起诉书是否收到
被:收到。
审:何时收到
被:十天前。
审:深圳市罗芳小学少年法庭现在在这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深圳市罗芳小学韩流偷窃一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在庭审中享有以下权利:1.如果上述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影响公正的,可以请求换人。
2. 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审:现在开始法庭调查。
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站)深圳市罗芳小学检察院起诉书被告人韩流,男,1997年9月21日出生,汉族,在读深圳市罗芳小学六年级,广东深圳人。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韩流伙同其他班学生张三(已另案处理),于2008年10月8日下午5时许在罗芳小学快乐园地处,趁原告韩流不注意,将其放在地上的书包偷出,偷得派克牌钢笔一支和人民币现金50元后,将书包扔到三楼厕所内,携赃物逃离。
案发后,公安机关从被告人韩流处,已追缴现金50元和钢笔(均暂存本院)。
以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韩流伙同他人,采用偷盗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已构成盗窃罪。
为严肃法纪,维护公民合法的财产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
审:本庭现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
审:被告人韩流,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明白了没有
答:听明白了。
审:是否修改陈述
答:不修改。
公:你是什么时间到学校快乐园地的
被:放学后,大概4点50分。
公:来干什么
被 :玩。
公:到快乐园地后怎么想起来去偷钱
被:因为看到地上的书包旁边没有人,只是想看看里面有什么东西,并没想要偷。
公:谁想起去把书包里的钱和钢笔拿走的
被:我。
公:偷走后打算干什么
被:没想好。
公:那张三(同伙)呢
被:他在旁边看着是否有人来。
公:你们偷到了什么
被:现金50元和一支钢笔。
公:谁拿钱物的
被:我。
公:讯问完毕。
审:辩护人你是否需要向被告人发问
(审判长向被告辩护律师问道。
)辩:有。
审:辩护人,你现在可以向被告讯问了。
辨:你是否平时放学后按时回家
被:是的。
辨:你以前有没有私自拿过别人东西的行为
被:从来没有。
辨:你平时学习成绩如何
被:平均成绩B+。
辨:你经常去网吧玩吗
被:从来没有。
辨:讯问完毕。
审:原、被告双方有补充讯问、发问的可以申请。
原、被:没有。
审:下面由公诉人向法庭举证。
公:公诉人请法庭传证人XXX到庭。
审:本庭准许传证人XXX到庭。
(法警带证人到证人席。
)审:你叫什么名字
证:XXX。
审:年龄
证:9岁。
审:班级
证:四年级三班。
审:根据法律规定证人应当如实提供证言,有意作伪证者或者隐匿罪证要承担法律责任,证人XXX你能否保证如实作证
证:能。
审:证人请在保证书上签字。
(陪审员一拿出保证书让证人签字。
)审:公诉人你现在可以向证人发问。
公:你能否把当时的情况再陈述一遍。
证:2008年10月8日下午5点20分左右,我在快乐园地玩,看见两个人身上都背着书包,却突然从地上抓其另一个书包飞快地跑向教学楼。
我一直跟他们到了三楼厕所,躲在一旁,看见他们把书包里的东西都倒在地上,拿了一支笔和一张钱就跑了。
公:你当时看到的两个人,有没有在现场
证:有。
就是他。
(证人手指向被告人。
)公:发问完毕。
审:被告人,你对证人的证言有无异议
被:没有。
审:证人XXX退庭。
审:公诉人可以继续举证。
公:现在宣读原告证言:(原告宣读)证 人 证 言2008年10月8日下午5点左右,我在快乐园地玩,准备离开时,才发现我的书包不见了。
我马上报告了大队部,经大队部的搜查,在三楼厕所内发现了散落一地的书,经我一清点,发现丢了一只派克钢笔和准备叫杂志费的50元钱。
原告人:汤灏2000年11月20日审:被告人对证人证言有何异议
被:没有。
审:辩护人对证人证言有何异议
辩:没有.审:公诉人继续向法庭举证。
公:现在向法庭提交追缴的物品:(由法警出示封闭在塑料袋内的派克钢笔和50元人民币。
)审:被告人、辩护人对该物证有何异议
被、辩:没有。
审:公诉人有无其他证据提交法庭
公:举证完毕。
审:被告人有无证据提交法庭
被:没有。
审:辩护人你有无证据要提交法庭
辩:没有。
审: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言。
公:作为公诉人,就韩流偷窃一案提起公诉,本案证据确凿,案情清晰。
被告人还很年轻,理应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获得幸福美好的生活,但被告人企图不劳而获,走上犯罪道路。
为教育犯人,为严肃法纪,请求法庭对被告人予以严惩。
最后要求陪审团给以被告人处罚40小时社区公益服务,并打扫本班教室卫生两周。
被辩: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我们是罗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根据《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的规定,接受韩流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
开庭前,本辩护人通过与被告人的见面,基本了解案情,刚才又听了法庭对案件的调查,对案情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首先,对于公诉人提出的证据没有异议,但我有几点需要澄清。
第一, 我的当事人在学校,他的表现一向良好,学习成绩比较优异;第二,他从来没有偷窃的行为;第三,他诚实善良,孝顺父母,从来不去网吧;第四,他曾因拾金不昧受到过学校嘉奖。
第五,我的当事人目前只是小学生,所受的法制纪律教育还比较少,法制观念比较淡薄。
但我并不是说不懂法就不要受到法律制裁。
但是如果他懂法,结果可能不是这样。
我的当事人在被抓后在公安机关交待态度良好,且无犯罪前科。
请法庭基于以上各点考虑,给予从轻量刑。
原辨:被告人律师的意思是不是说,不懂得法律,就不应该给以法律制裁。
被辩:当然不是这个意思,但是法律不外乎人情,我请求法庭在量刑时能考虑到这一点。
原辨:我们的确对被告人怀有深切的同情,但是同情不能代替法律,相反我们认为只有对被告人予以严惩,才能真 正教育被告人,才能真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偷窃行为在青少年中时有发生,虚荣心、贪小便宜、社会不良影响、家庭管教不严都会使他们沾染上不良恶习,如不及时予以教育纠正,会使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
如果这次不对被告加以严惩,那么,将会有更多的韩流(被告名字)出现
被辨:处理学生偷窃事件,不能简单草率,要善于分析,采取妥善办法解决。
对有偷窃行为的学生,应从思想教育入手,循循善诱,因势利导,使其认识到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给予改错的机会,自我纠正。
只要其主动退赃,都应给予从轻量刑。
原辨:校园中的偷窃问题日趋严重,呈上升趋势,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偷窃行为危害青少年,危害家庭社会,如不及时发现制止,今日校园中的小偷就可能成为明日社会上的大盗
被辨:原告律师说得很对。
但是,关键是偷窃事件发生后,我们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处理这个问题至关重要
如上面这个案例,设想案件发生以后,如果我们简单省事,那么结果是当事人就会因触犯法律而被校方开除,那么这个同学就可能被推向社会,沦为社会青年而无法继续读书。
所以我们应该采取一种“攻心”的处理方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品德不良的同学心灵上受到震撼,感到内疚,主动退出赃物,交还失主。
这样,就给了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让他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使他继续完成学业,以后一样会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原辨:(沉默,无语)审:(问原辨)辩护人有无新的辩解
原辨:没有。
审:法庭辩论终结。
被告人,你现在可以就本案的事实、证据、罪行有无及轻重,对犯罪的认识及对定罪量刑方面的要求作简要的发言。
被:我当时只是想去快乐园地玩,并不是打算去偷东西的。
后来发现地上有个书包比较漂亮,出于好奇,才走过去看看。
这时,(同伙)张三说干脆把书包拿走。
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给他人造成危害。
我请求要求法庭从轻处罚。
(发挥)审:现在休庭,待合议庭进行评议后当庭宣判。
(审判长左右分别跟两个陪审员商议一会儿)审:现在继续开庭。
现在进行宣判:本院认为,被告人韩流偷窃他人财物,已构成偷窃罪。
被告人韩流犯偷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
本案中的被告人毕竟还是未成年人,思想幼稚单纯,有时受虚荣心或利益驱动,难免会有贪心,贪小便宜的想法,但只要我们教育方法得当,是可以挽救的。
鉴于被告人韩流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故本院对被告人予以酌定从轻处罚。
判决如下:[书记员] :请全体起立。
(站)审:一、被告人韩流犯偷窃罪,判罚30小时社区公益服务,并打扫本班教室卫生一周,当庭退还偷窃物品。
二、今天系口头宣判,在闭庭后5日内送达判决书。
如不服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罗芳小学少年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如何促进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面对我国在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正确认识促进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意义。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
实现社会公正,前提是提高认识。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社会公正问题之所以得不到很好解决,与一些人尤其是个别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把社会公正的价值看轻了、位置摆低了不无关系。
事实上,人类社会的历史已经证明,社会公正对于社会犹如空气对于人一样,都是一种必需品,须臾不可离开。
首先,社会公正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
没有社会公正的引领,经济的增长并不必然带来社会公益品的增长、贫困人口的减少、公共服务的均等、社会福利的共享等,反而有可能导致两极分化。
社会公正作为我国的重要价值和基本特征,就像一面旗帜、一座灯塔,引领着我国社会的发展方向,也不断增强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其次,社会公正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社会公正通过权利的合理分配、义务的合理承担,使人们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有序发展。
二.大力发展生产力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先决条件。
始终坚持发展首位,在发展中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
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不是一个抽象的口号,须具备现实的社会经济条件和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
满足公民对社会公平的要求,增加公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必须具备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较好的物质条件。
因此,在新世纪新阶段,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的根本途径,仍然是努力发展社会经济,最大限度地提高社会物质生活水平,为实现更高水准的社会公平奠定必要的物质基础。
三.逐步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
党的明确指出,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
要按照提出的制度建设的六个方面的任务和要求,加强保障公平正义的制度体系建设,最终建立一个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完整的社会公平制度保障体系。
同时要抓好制度的落实。
只有将充分保障人民群众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的社会公正制度体系具体化为实践中的措施和行动,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共建共享社会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成果,才能真正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从而体现的优越性,最终促进社会和谐。
社会保障是政府实现社会公平的主要手段之一。
建立健全,有助于改善贫困群体的生活处境,缓解贫富差距过大带来的社会矛盾和冲突。
社会保障的目标应立足于社会公正和社会安全,通过社会救助、社会养老保险、失业救助保险、社会福利以及社会优抚等多个方面的措施来实现社会公正和社会安全。
四.加强制度建设为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根本保障。
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
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一,完善民主权利的保障制度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民主权利是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必须在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民主协商制度、这些基本政治制度的前提下,从各个层次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健全民主程序,丰富民主形式,实现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
第二,完善法律制度,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
加强法制建设,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基本保障。
要坚持公民在,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从全体人民的利益出发制定法律,防止立法“部门利益化”。
必须加紧构建与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切实维护市场主体的平等地位,规范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保障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
要完善和发展有关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权利、推进社会事业、规范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第三,完善司法体制机制,加强社会和谐的司法保障。
要以司法公正为目标,从人民群众反映最突出的、制约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着手,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加强司法的民主建设,健全公开审判、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制度,发挥律师、公证、和解、调解、仲裁的积极作用。
加强司法救助,对贫困群众减免诉讼费。
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
维护司法廉洁,严肃追究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充分发挥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保障。
第四,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
公共财政的基本职能是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要调整财政收支结构,加大财政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投入。
逐步增加国家财政投资规模,不断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调节收入分配,缓解社会矛盾。
同时要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使财力与事权相匹配。
完善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的分成办法,加大的力度,促进转移支付的规范化、法制化,完善财政奖励补助政策,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保障各级政权建设的需要。
第五,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加强对收入分配的宏观调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
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
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健全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调控和指导。
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强征管和调节。
努力缓解和遏制地区之间、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促进共同富裕。
五.建立公正的利益协调机制,社会保障机制和监督机制。
第一、建立公正的利益表达机制公正的利益表达机制,为社会各阶层提供利益表达的制度性平台,使多元化的利益诉求,通过正当的渠道予以表达,为政府了解世情、整合民意、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和基础。
一是要进一步拓宽利益表达的渠道。
要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创造条件让个人有充分的利益表达权。
要畅通利益表达的主渠道,完善人大和政协的职责监督和任用制度,让人大和政协更好地发挥职能。
同时要进一步发挥社团、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和城乡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以此建立人民代表大会、专家委员会与社会组织三者共同参与利益诉求的公众参与模式,实现决策的民主化、专业化、科学化;二是建立社会协商对话机制。
政府要扮演好“公正裁判”的角色,着力解决好各类企业中工会机构缺位、职能弱化的问题,要逐步建立起由政府、企业和工会组成的谈判制度和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切实保护劳动者及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第二、建立公正的利益分配机制。
利益本质上上是一种社会关系。
社会关系首先表现为利益,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利害关系。
只有确立了公平公正的利益分配机制,社会秩序才有稳固的基础。
首先,要打破市场分割,建立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建立机会平等、参与平等、权利平等的利益诉求机制,这就需要一方面在政策的制定上,应保障所涉及所有的利益主体有参与权、发言权和竞争权,使政策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大多数人的意愿。
另一方面,要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的建议采纳制度。
最后,不断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利益分配的主轴,也是保证收入分配社会主义性质的客观要求,不能因为按劳分配会形成收入差距,就回归到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更不能无视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要创新劳动者增加收入的分配方式,要在收入分配上形成合理的报酬差距,并优化差异的激励作用。
六.形成促进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合力。
我们强调理性看待社会公正问题,目的就是为了妥善解决这一问题,以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社会公正。
妥善解决社会公正问题,努力实现社会公正,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
其中,应突出三个重点,这就是认识到位、举措得力、形成合力。
第一,认识到位。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
实现社会公正,前提是提高认识。
首先,社会公正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
社会公正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价值和基本特征,就像一面旗帜、一座灯塔,引领着我国社会的发展方向,也不断增强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其次,社会公正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社会公正通过权利的合理分配、义务的合理承担,使人们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有序发展。
不公正的社会必然是一个不和谐、不稳定的社会,极端的不公正必然导致社会的动荡、发展的中断。
第三,社会公正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动力作用。
公正与效率既有相互排斥的一面,也有相互统一的一面。
持续的高效率必定要以社会公正为基础。
当一个社会只注重效率而导致公正缺失时,贫富的悬殊、规则的不公、社会的动荡等使得高效率也不可能长久维持。
这时,必须通过提高社会公正水平来提升效率,让社会公正成为社会发展的动力。
从这个意义上说,公正和效率如同社会发展的两个轮子,共同驱动着社会的发展。
我们应该根据特定历史阶段社会发展的需求,在公正与效率之间作出合理安排,以形成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最强动力。
举措得力。
实现社会公正,需要采取切中肯綮的举措。
其中,最为重要的举措就是实现科学发展,不断做大蛋糕,努力分好蛋糕。
可以肯定,如果我们个人缺乏公正之心,总是由屁股决定脑袋:当自己属于社会不公中受损的一方时就愤愤不平、希望马上改变;而一旦自己属于受益的一方时则沾沾自喜,阻挠变革,那么,实现社会公正的道路必将变得漫长而坎坷。
只有每个人都具有公正之心,为实现社会公正不懈努力,才能让社会公正放射出比太阳还要灿烂的光辉。
历史上有名的骑士
最高尚的圣骑士 提里奥??弗丁 弗丁的名字大家也许并不熟悉;但白银之手骑士团的大名,恐怕天下无人不识。
作为白银之手骑士团创始人光明使者乌瑟尔的亲密友人,当年的弗丁是骑士团中地位最为崇高的圣骑士之一。
在第二次战争中身先士卒的表现无愧白银之手的神圣之名。
荣归故里的提里奥??弗丁回到了家人身边,过着幸福平静的生活,直到一次偶然的遭遇: 弗丁发现一名隐居的兽人,两人奋力拼斗——不曾想旁边塔楼的废墟发生了坍塌,被碎片砸中的弗丁失去了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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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丁醒来发现已经躺在自己的床上,他的副手巴瑟拉斯告诉他:搜寻小队几天前发现了驮在马背上的昏迷的弗丁。
弗丁努力整理自己的思绪,惊讶的发现从废墟救出自己的只能是那个兽人。
痊愈的弗丁寻着记忆搜寻,果然找到了哪个叫伊崔格的兽人。
当晚,两人促膝长谈,伊崔格向弗丁讲述了兽人高贵的过去,是燃烧军团的侵蚀让他不得不离开自己的族人。
伊崔格高风亮节的言行战胜了仇恨与偏见,也赢的了同样荣誉高于一切的圣骑士的共鸣,弗丁发誓永远不向外界透漏伊崔格的行踪。
然而,父母死与第一次战争的巴瑟拉斯没有善罢甘休,弗丁昏迷时的呼喊让他确定附近肯定存在“该死的”兽人,他让达索汗展开了搜捕行动。
当弗丁看到被押解回城的伊崔格遭到殴打,他怒不可揭的向自己的部下发起了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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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险毒辣的巴瑟拉斯以判国罪将弗丁告上了法庭,昔日的英雄被押送斯坦索姆接受审判。
弗丁的友人——包括妻子——都恳求他把责任推在兽人的身上,然而在法庭上,看着白银之手的旗帜,弗丁回想起爱子泰兰??弗丁五岁那年纯洁天真的问题: “爸爸,所有的兽人都是坏人吗
” “种族并不能说明荣耀,对于自己不同的存在,人们不应轻率的作出判断。
”这是弗丁当时的回答。
如今,这个高贵的圣骑士要用自己的言行为儿子树立榜样,以父亲之名。
他挺起胸膛,讲述了整个事件的经过。
深受触动的陪审团无法给弗丁判定判国之名,但是攻击部下的事实不可回避,弗丁被白银之手开除。
弗丁的老友乌瑟尔怀着无比沉重的心情,亲自主持仪式消除了弗丁的圣光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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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弗丁的据理力争没能改变法庭的裁决,被流放的弗丁得知伊崔格即将被判出死刑的噩耗,他决定即使付出生命也要拯救伊崔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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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斯坦索姆的刑场上,没有了圣光之力弗丁还是被人多示众的卫兵制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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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此时,一支兽人部队冲了进来,释放了所有兽人战俘。
弗丁带着伊崔格趁乱突出重围,向城外逃去。
但是,饱受巴瑟拉斯折磨的伊崔格已经奄奄一息,眼看自己的兽人朋友即将死去,几乎绝望的圣骑士举起颤抖的双手向天空呐喊——奇迹发生了,一缕圣光从天而降,笼罩伊崔格——圣光之力将他从死亡线上挽救回来。
刚才那支营救兽人战俘的部队来到他们面前,部落新酋长萨尔伸出手,邀请伊崔格重回部落。
在离开之前,萨尔庄重的向弗丁致以了部落勇士的礼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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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日子里,流放的弗丁过起了隐居的生活——只有在儿子泰兰加入白银之手的时候,他才偷偷的回到了家乡一次。
远远看着自己的儿子已经成长为一个高贵的圣骑士,弗丁苍老的脸庞滑过了欣喜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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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阿尔萨斯的背叛赎渎了圣骑士的尊严,白银之手随着乌瑟尔的遇害彻底瓦解。
迷失信仰的泰兰心灰意冷,沦为血色十字军的傀儡。
究竟什么能够让他重回圣光之道
小小的玩具战锤
遗弃的白银之手战旗
还是温馨暖人的画卷《爱与家庭》
在危机四伏的东瘟疫之地,一位谦和友善的隐士将父亲的殷殷心愿嘱托个过往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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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族并不代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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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有些兽人,他们像最高贵的骑士那样可敬,我还知道有些人类,他们像最残忍的亡灵天灾那样邪恶 在《魔兽世界》新资料片《巫妖王之怒》中,提里奥??弗丁使用达里安??莫格莱尼手中的灰烬使者,在圣光之愿礼拜堂前击败了巫妖王。
他将白银之手骑士团和银色黎明合二为一,成为银色北伐军,决心去北地诺森德讨伐巫妖王。
最勇敢的圣骑士加 文拉德??厄运[Gavinrad the Dire] 魔兽世界正史中的英雄,曾在《魔兽争霸3混乱之治》和小说《黑暗之潮》中出现过 加文拉德作为一名暴风骑士团的骑士参加了第一次抵抗部落入侵的战争,作为安度因??洛萨的手下,他被誉为一个忠诚的、可以完全信赖的人。
随着暴风王国的沦陷,他跟随洛萨等人来到了洛丹伦。
在那里,因为洛萨的邀请,他有幸被大主教阿隆索斯??法奥接纳并洗礼成为继四大骑士后第五个圣骑士。
此后,作为白银之手骑士团的首批圣骑士,他跟随洛萨、乌瑟尔等人一直站在抵抗部落的前线坚持作战。
随着战争的结束,加文拉德留在了洛丹伦王国。
担任白银之手骑士团的副首领(1号人物是乌瑟尔),他恪守着圣骑士的职责和使命,在得知堕落的阿尔塞斯王子弑父之后赶往安多哈尔企图夺走父亲的骨灰盒的消息后,加文拉德火速赶到并拦住了他。
“加文拉德,作为曾经的同僚,我不想与你为敌
你真的要阻挡我前进吗
” “死亡骑士,你是我们圣骑士的公敌
与亡灵军团战斗,是我作为圣骑士的职责
” “哼
你还敢对我提职责
我从前也相信过,可是结果是什么
我被这个王国所抛弃,只有一个人来对抗亡灵军团
我现在才知道,只有权利才是唯一
现在的我,只对我自己负责
耐祖奥说得对,谁阻挡在我前进的道路上,结果只有死亡
”“对我们真正的圣骑士来说,宁愿战死,也不会像你那样,背弃我们的信仰,去投靠邪恶
”阿尔萨斯大笑:“这就让你知道和亡灵军团作对的下场
” 阿尔萨斯指挥着食尸鬼围住了他。
加文拉德打开了神圣之盾,用圣光轻易的消灭了围上来的食尸鬼,之后奋力举起战锤击向堕落的王子。
但王子狞笑着拔出了霜之哀伤,随着一声撞击碎裂的声音,霜之哀伤不仅击碎了圣骑士的战锤,也贯穿了加文纳德的心脏。
最高伟大圣骑士 乌瑟尔??光明使者[Uther Lightbringer] 曾经是一位传教士,阿隆索斯??法奥[Alonsus Faol]之徒。
在兽人的连续进攻之下,许多市民甚至包括修道院的牧师丧命于战乱之中,就连坐落于艾泽拉斯的艾尔文森林的北郡修道院也惨遭涂炭。
当暴风要塞被兽人攻陷,莱恩国王遇害之后,乌瑟尔跟随他的导师和骑士队长安度因??洛萨同往洛丹伦王国寻求援助。
鉴于艾泽拉斯战役的教训和迫在眉睫的兽人的威胁,阿鲁西斯.法奥决定重建洛丹伦[Lordaeron]的圣教组织,并由他的学徒兼助手乌瑟尔来全权负责。
这就是后世著名的“白银之手”骑士团。
乌瑟尔将“Esarus Thar No Darador”(英文意思是By Blood And Honor We Serve,中文意思是我们以鲜血捍卫荣耀)作为骑士团的口号(这一口号至今仍被人传诵)。
于是他将白银之手骑士团的骑士们命名为圣骑士。
在骑士团成立之后,大批洛丹伦最优秀的人类骑士先后慕名而来。
而一些年轻骑士,则在乌瑟尔的影响下成为恪守光明之道的圣骑士(之后就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七国之盟,在洛萨的简介里会详细介绍)。
乌瑟尔在前往达伦米尔湖[Darrowmere Lake]的途中遭到了奥特兰克海盗的袭击,并揭示了一个阴谋,那就是奥特兰克[Alterac]已经背叛了联盟。
值得一提的是,与倒戈的奥特拉克国王匹瑞诺德相比,即使在兽人大举进犯洛丹伦,联盟军队士气低落之时,白银之手的骑士们仍尽力协助洛萨(联盟最高统帅)奋力作战。
而在洛萨牺牲后,白银之手更是作为联盟的一面旗帜,在圣骑士图拉扬和他的兄长一般的乌瑟尔的率领下继续作战,受到鼓舞的联盟部队最终攻下黑石塔。
后来联军在悲伤沼泽腹地彻底击败了奥格瑞姆,火刃氏族(Burning Blade Clan)几乎全军覆灭。
在第二次战争之后的年代中,乌瑟尔仍然扮演着一个坚定的骑士和人民的守护者,将人们和对更激烈的事务争论的焦点集中在任何具有威胁的生物身上。
因为他成为残留的圣骑士中最精锐的一员,他开始以光明的力量辅导泰瑞纳斯[Terenas]富有才华的儿子阿尔萨斯[Arthas]王子。
他们成了好朋友,并象家人一样了解对方。
当防守斯坦恩布莱德[Strahnbrad]以防遭到正在被抓捕的黑石氏族叛徒袭击的动乱一开始时,阿尔萨斯就加入了白银之手,乌瑟尔对此感到荣耀。
这伙兽人由致命的朱比瑟斯[Jubei'Thos]带领。
在阿尔萨斯防守城镇的同时,乌瑟尔解决了扎营的兽人。
在乌瑟尔的帮助下,阿尔萨斯设法捣毁了营地,并暂时击退了朱比瑟斯。
阿尔萨斯与吉安娜[Jaina]一起调查瘟疫灾区,并从后方保护粮草运送。
在调查中发现了诅咒教派,以及瘟疫已经渗入赈济的粮食发送下去的消息,于是决定追击粮车。
正当他们来到壁炉谷中时发现粮车已经赶往安多哈尔,吉安娜从壁炉谷[Hearthglen]传送离开去通知乌瑟尔。
阿尔萨斯来到了安多哈尔,发现这里镇上人民,多已经食用了赈济粮,变成了亡灵族。
一番小规模战斗后,阿尔萨斯发现亡灵大军已经从西面与东面压来,于是阿尔萨斯带领部下顽强守护着阵地直到安多哈尔每一块墙瓦的倒塌,几乎所有的攻势都被击破,阿尔萨斯正与部下做生死一博时,乌瑟尔带着白银之手骑士团从遥远的提尔之手营地赶来支援,亡灵大军才退去,由于几乎失败而感到恐惧,羞辱和心烦意乱的阿尔萨斯又立刻决定继续追赶在带有瘟疫粮车的,最后来到斯塔索姆[Stratholme]城郊。
乌瑟尔跟随着他一起,而他们发现斯塔索姆城内都已经被瘟疫感染了。
阿尔萨斯清楚这意味着什么,于是命令乌瑟尔开始“清洗”城。
乌瑟尔清醒地拒绝执行屠城的命令,并坚持自己的信仰,教诲阿尔萨斯即使在日后的战场上与这些人死后的亡灵为敌并因此战死,也不会在他们生前将他们杀死。
阿尔萨斯认为已经有够多的士兵死去,不能有更多的人因战死而成为亡灵军的一员。
阿尔萨斯以此为由以王储的身份认定乌瑟尔的叛国罪,于是乌瑟尔带领部下离开。
阿尔萨斯追杀麦尔盖尼斯[Mal'Ganis]至极寒之地诺森德大陆时,乌瑟尔觉得应当信任泰瑞纳斯,他们一起认定阿尔萨斯很有可能受到了在壁炉谷所遭受的压力的伤害,于是派遣了一名使者找到他并命令他返回。
几周后阿尔萨斯的确斩敌将凯旋了。
然而,他们不知道阿尔萨斯已经彻底背离了圣骑士所恪守的光明之道。
借用魔剑的黑暗力量,他先是杀害了自己的父亲泰瑞纳斯国王,随后又相继杀害三名圣骑士同僚,洛丹伦律法将改变以便成为一个亡灵的国境。
泰瑞纳斯被正式的火化并被安置在一个充满魔法的骨灰瓮中。
被黑暗吞噬了两位圣骑士而使乌瑟尔沮丧,在西瘟疫之地安多哈尔[Anhorhal]亲自守护骨灰瓮。
然而,阿尔萨斯攻破了安多哈尔,而他为了得到父亲的骨灰瓮---复活克尔苏加德的关键物品,无情的指挥亡灵大军扑向乌瑟尔。
孤身一人的乌瑟尔英勇的搏斗着,眼中充满了爱和愤怒的眼泪,但阿尔萨斯还是杀死了他的恩师。
洛丹伦原本的希望变成了为王国送葬的人,爱徒杀死了自己的恩师,国王的骨灰盒填进了诅咒教派首领的骸骨,在这荒谬与莫大的讽刺中,安多哈尔的沦陷,标志着洛丹伦最后的尊严轰然倒塌。
联盟尊他为最伟大的英雄,在他战死的地方,西瘟疫之地的悔恨岭矗立着他的坟墓。
在暗无天日的瘟疫之地,乌瑟尔的坟墓上依然有一道洁白的圣光。
他的徒弟麦拉??黎明之刃一直对阿尔萨斯毁灭了他的家乡银月城而怨恨他的老师教导无方,便想去玷污光明使者印记来玷污乌瑟尔的坟墓。
但是乌瑟尔的英魂不但没有惩罚他,而且还善良地宽恕了他。
“记住,阿尔萨斯,我们是圣骑士。
复仇并不是我们必须要做的。
如果我们让自己的激情转变成了嗜血,那么我们将会和那些兽人一样卑劣。
” -----------------乌瑟尔??光明使者
世界上最著名的三位哲学家及其著作与观点.
组织的灵活性和原则性你怎么认识1, 组织的原则性是指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和基本规律,灵活性是指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艺术性。
两者看似矛盾,却是可以进行完美结合的。
2, 灵活性与我的最低生活保障和廉租房申请及相关资料是2005年9月29日正式递交的,至今已远远超过了国务院规定的30天的审批期限,还压在街道办事处没有正式的答复。
我的情况,市区民政部门完全清楚、并深表同情,有关领导也无异议、积极协调。
问题出在街道办事处有关工作人员的“原则性”上:口头同意不行,必须有关领导明确批示才可按程序办理。
上有国务院的条例,下有我在互联网上的公开申请、省政府纠风办的过问、市区民政部门领导的意见,都不好使,既不正式上报,又不公开征求群众意见,成了“肠梗阻”。
这种“原则性”,我在机关工作十几年还没有见过,难道非让我把地方政府的不合理规定捅上互联网吗
国家工作人员的最大原则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证政令畅通、社会安定、经济发展。
当地方规定与国家规定相矛盾时,应以国家规定为准;当国家规定不尽合理时,应积极建议调整,在职权范围内改进,在可能情况下变通,以符合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原则。
如果只从头上的乌纱考虑,或以原则为托词掩盖自己的不负责任和私人目的,则不是一个合格的国家工作人员。
——这是我对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理解,也是我为官时的实践。
===原则性的辨证关系。
原则是基础,灵活是发展,原则是灵活变化的度,灵活是在原则限制范围内的灵活,又反作用于原则。
要处理好两者关系。
3, 结合公务员的工作实际:当个人意见与领导的意见不一致时,遵守纪律、服从领导——这是工作的基本原则,应该首先考虑按照领导的要求处理问题。
但是对于自己的意见,也可以选择适当的机会,以委婉的方式向领导表达,与领导沟通,这就是工作中的灵活性了。
当然,如果发现有明显违背法律法规的行为,即使是自己的领导,也要勇于提出,因为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原则,这时就没有任何灵活性可言了。
4, 综上所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方法,将组织的灵活性与原则性处理好,将会更有利于工作的开展。
===许多中国人有乌托邦的情结。
长期以来,我国司法界有句口号:决不放过一个坏人,也决不冤枉一个好人。
想的说的是多么的美好
实践的结果是:坏人放过不少(许多案破不了),好人也冤枉不少(为了不放过一个坏人,难免逼供讯,造成冤案不少)。
两方面目标均未达成,漂亮的“愿望”终成泡影,美好的“口号”终成了乌托邦。
美国司法界也有句口号:宁可放掉一千个坏人,也决不冤枉一个好人。
美国人知道“惩治坏人”和“保护好人”,不是处处都能统一的,就自觉地作出选择,先“保护好人”,后“惩治坏人”。
两者有矛盾时,以“保护好人”为重,宁可“放掉坏人”。
美国的刑事判决,只有当十二位陪审团成员,都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才能定罪。
所以,美国的冤假错案就很少(当然也会有),同时也“放掉”了不少的坏人。
我倒不认为美国的司法结果一定好,我想说的是,美国人提出的口号实在,可以做到,不至于成为乌托邦。
一直以来,我国政界流行一句更响亮更完美的口号: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这口号是何等的诱人啊
在高兴之余,我们是否追问过,这会不会又是一个漂亮的空中楼阁,一个更有迷惑性的“乌托邦”呢
让我们一同来细细分析一下。
原则性就是我们要坚守规则(法律、规章、文件),灵活性就是我们在执行时可根据“需要”临时变通规则。
原则性是普遍主义的理念,灵活性是特殊主义的理念,理念的归宿是不同的。
一个“坚守”,另一个“变通”,一个“普遍”,另一个“特殊”,怎么“结合”
结合的后果是什么
我们共同来回答以下问题: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用“原则性”,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用“灵活性”
“灵活性”可以灵活到怎样的程度
谁来掌握
实践证明,用不用“灵活性”,用到怎样的程度,一般办事员是无权决定的,因为灵活性的“标准”是在有最后决定权的领导心里。
为此,会带来如下后果:第一,强化了“人治”。
既然领导有了变通规则的权力,那么规则算什么
要你变通你就得变通,要你变通多少你就得变通多少。
自然就有了“‘黑头’不如‘红头’,‘红头’不如‘笔头’,‘笔头’不如‘口头’”的现象。
这样下去,中国社会将永远是人治的社会。
第二,增加了“腐败”。
既然规则可以变通,自然就有利益人和利益集团,为了从“灵活”中获取特殊利益,向有“灵活”决定权的人寻租,两者合谋共享利益,倒霉的是公众。
在这样的境况下,不腐败才怪呢。
第三,降低政府公信度。
规则是国家(代表人民)、各级政府意志的体现,规则可以变通,就等于政府说话不算数,没有诚信。
长期以往,谁信法律
谁信文件
谁信政策
信的只能是领导手中的权力。
第四,降低行政效率。
为什么法律、文件规定得很清楚的公务,下级还要向上级一级级汇报
为什么我们要热衷于开会
为什么领导那么忙,常要加班加点
原因是“灵活”的标准在领导心中,有时还不知在哪一级领导心中。
“汇报”是要打听一下要不要“灵活”,怎样“灵活”;“开会”的一项内容是要布置怎样“灵活”。
“忙”主要是忙在“灵活”上。
所以,中国的公务员队伍很庞大,这是“灵活”的代价。
在西方的行政文化中,面对规则,是坚守“原则性”而鄙视“灵活性”的。
所以,他们建成了法治社会。
公务员照规则办事(少有请示、汇报),利益者寻租机会很少,政府的公信度高,公务员队伍小,政务员也挺清闲(有县长照当医生,照常度假)。
可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后果,只能是“灵活性”越来越强大,“原则性”越来越弱小。
它们的“结合”,是狼和羊的结合,是允许“灵活性”慢慢吞噬“原则性”,最终导致政府“人治强化”、“腐败加重”、“公信下降”和“效率降低”。
那么,如此多的乌托邦是怎样出笼的呢
我认为有两个根本原因。
第一,传统文化中糟粕的东西还比较强大,对人性过度信任,以为公务员“人人皆可以为尧舜”;第二,许多领导对“对立统一”观点有误读,将“矛盾的双方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读成“对立的双方既是矛盾的,又是不矛盾的。
”以为“统一”就可以消解矛盾,不知“统一”的真正含意。
这样的文化背景,这样的哲学观,就会带来这样的行政文化。
没有行政文化的改造,就不可能有政治文明。
黄克功的四方关注
的来历他们讲的很清楚。
我就最粗浅的一点什么叫英国,因为英是音译,England(英格兰)。
但事英国也被称为“不列颠”,是从Britain音译过来的。
正式情况下英国被称为UK(United Kingdom),也就是大家有时候会听到的“联合王国”,全称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我们称乎的外国名称,都是音译,这其实并不是他们国家的真正叫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