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儿童享有哪四大权利
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 《未成年人保护法》新修订第三条其实源于《儿童权利公约》 《儿童权利公约》认为:儿童具有的最基本的权利可概括为四种,即: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
1、儿童的生存权 生存权(Survival Rights)包括生命安全权和生活保障权。
大多数父母都很关心孩子的生存状态,包括采用母乳喂养,照料患病儿童,争取最好的医疗条件,保证孩子身体健康,提高儿童的营养标准,指导儿童的社会行为以防止意外伤害。
但是,也有个别父母严重侵犯儿童的生存权。
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凡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构成犯罪的、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的、溺婴及弃婴的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2、儿童的受保护权 受保护权(Protection Rights)在《儿童权利公约》里包括三部分内容:反对一切形式的儿童歧视;每一个儿童将得到平等对待;保护儿童一切人身权利及关于处于危机、紧急情况下的儿童保护;脱离家庭的儿童保护。
在我们国家,“保护儿童”的口号日益深入人心,但是,对保护儿童什么以及怎样保护儿童,我们还缺少明确的认识,结果常常无意识地造成对儿童权利的忽略和侵犯。
例如:在城市的学校里,农村孩子比城市孩子更容易受到歧视;对儿童的容貌、形体歧视;对学习成绩较差的儿童的歧视。
又如,不尊重儿童隐私。
对一些家长、教师来说,儿童没有隐私可言,看孩子的日记是经常的事。
当然,你读到这里的时候会说,我的孩子还小,还不会记日记呢!但孩子终究会长大,到那时,想知道孩子心里在想什么,最好不要用看日记这一招。
私拆孩子的信件也是对孩子的不尊重。
其他的,如对儿童照料不周,对儿童进行有辱人格的惩罚,让孩子承担过重家庭责任,社会责任,利用、剥削儿童这些都是没有尊重儿童的权利。
3、儿童的发展权 发展权(Development Rights)是指儿童拥有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
在《儿童权利公约》里,发展权利主要指信息权、受教育权、娱乐权、文化与社会生活的参与权、思想和宗教自由、个性发展权等。
其主旨是要保证儿童在身体、智力、精神、道德、个性和社会性等诸方面均得到充分的发展。
在发展权里,我们要特别提到信息权、受教育权和娱乐权。
儿童有权使用大众传播媒介,以获得有益其身心健康的信息和资料。
现在最突出的就是网吧问题,很多网吧不按规定,接受未成年人进入,并提供色情、暴力等内容,严重损害了儿童的身心健康。
对家长来说,重要的是如何根据孩子身心发展的需要为他提供有益信息。
保护同年龄、生活在不同环境中的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特殊需要。
家长的任务是了解这些需要,为孩子提供有益身心发展的信息,而不应该对孩子封锁信息,或者只要求孩子接触家长自己喜欢的信息,忽略孩子的自身需要和选择。
关于关爱流浪儿童的宣传标语
送出一份爱心,收获明媚阳光。
送人玫瑰,手有余香。
尚善若水,厚德载物。
时代在变,时间在变,不变的是我们的关怀。
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关心孩子就是关心我们的明天 孩子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福祉,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前途与命运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民族进步、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为了未来奉献一片爱心,为了孩子送上一份真情 关注一个成长的心灵,播种一个灿烂的明天共同关爱成长,共创文明未来关爱成长人人尽责,富民强国代代传承让我们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大手牵小手,一路伴成长携手呵护幼苗,共享一片蓝天家庭是孩子成长的摇篮,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发展息息相关 幼苗需要呵护才能茁壮成长-让我们共同关爱未成年人用我们的关爱,托起明天的希望托起明天的太阳,拯救流浪儿童让我们用爱心给流浪儿童点一盏明灯让同在一片蓝天下的所有孩子都快乐成长关注流浪儿童从你我开始让我们共同救助那些热切期盼的流浪儿童
社会有哪些机构,部门能够保护帮助我们未成年人
为了你,为了他,为了大家,我们要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掌握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注交通安全,共赴美好明天
扫黄打非宣传标语
扫黄打传标语46条 最新发布的《扫黄打非宣语46条》的详细范文参考,觉得有用藏了,重新编辑了一下发到。
1、自觉抵制文化垃圾共同维护文明环境 2、秋风扫落叶大地更明净 3、打击侵权盗版净化深圳文化市场 4、侵权盗版人人反对拒绝盗版从我做起; 5、坚决打击各类非法出版活动促进文化市场繁荣发展; 6、开展“扫黄打非”斗争构建和-谐平安深圳; 7、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助力孩子健康成长 8、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全面保护知识产权; 9、坚持扫黄打非营造和-谐社会保深圳平安。
10、打击侵权盗版保护民族创新 11、深入广泛发动群众实行“扫黄打非”综合治理; 12、开展扫黄打非净化社会环境 13、深入推进“扫黄打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14、提高全民意识尊重知识产权;崇尚创新精神尊重知识产权; 15、开展扫黄打非关系大家、小家;拒绝盗版从我做起 16、加强“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扫黄打非”是人民群众强烈愿望清扫文化垃圾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17、坚定不移地保护知识产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社会文明环境; 18、尊重知识尊重劳动;打击盗版保护创新; 19、保护知识产权提高民族创新能力 20、坚持扫黄打非保护知识产权 21、皖风徽韵拒绝盗版江淮儿女立志创新; 22、尊重知识尊重劳动打击盗版保护创新 23、保护今日之幼苗成就
少先队活动课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体验教育、“手拉手助活动、雏鹰争章、民族精神代代传、少年军校、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中华少年小甲A足球活动、中国少年科学院:少先队的八大品牌项活动。
1.体验教育体验教育是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在总结50多年来少先队的优良传统和基本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少先队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思想道德教育的有效途径。
体验教育的内涵,是组织和引导少年儿童在亲身实践中,把做人做事的基本道理内化为健康的心理品格,转化为良好的行为习惯的过程。
这是一个道德认知的过程、道德情感升华的过程、道德实践的过程和人的社会化过程。
在实践中的体验,以不同层次的内涵伴随在少年儿童道德认知的不同阶段和全过程,伴随在少年儿童道德内化的知、情、意、行的不同阶段和全过程,伴随在少年儿童道德养成的不同阶段和全过程,伴随在少年儿童道德形成的不同阶段和逐步社会化的全过程。
体验教育的实施,以从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自我四个方面的关系中提炼出的少年儿童应当养成的良好行为习惯为内容,以自己的身份和视角、以他人的身份和视角或进入设定的实践和情境中去体验为形式,达到使教育内容触动少年儿童的心灵,进入少年儿童的内心,最终外化为少年儿童的实际行动的目标,从而为少年儿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奠定基础。
2.“手拉手”互助活动“手拉手”互助活动开始于90年代初,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发起,旨在倡导城市和农村、富裕地区和贫困地区、健康的和有残疾的以及不同民族的少年儿童之间相互通信交往,互帮互助,共受教益的一项实践教育活动。
“手拉手”互助活动的宗旨是:通过少先队员和队组织之间的交流、互助、服务,引导少年儿童了解国情,认知社会,从小培养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培养乐于助人、团结友爱的健全人格。
开展“手拉手”互助活动的方针是:以城市为主导,辐射广大农村和老、少、边、贫地区;强调互助互学,共同进步,防止单纯的救助行为;提倡就近就便,量力而行。
每一位参加“手拉手”互助活动的少先队员都要经过三个步骤。
第一步:“手拉手找朋友”。
基层少先队组织提供贫困地区或有困难的少年儿童的名单,并组织队员填写“手拉手友情卡”,找到需要帮助的小伙伴。
第二步:“手拉手交朋友”。
参加活动的队员要做到“五个一”:交一个手拉手好朋友,写一封手拉手交友信,给小伙伴寄一本好书(或一份报纸、一件文具),为小伙伴做一件好事,向小伙伴学一种新知识(或新本领)。
第三步:“手拉手看朋友”。
各级少先队组织要利用寒暑假组织队员就近就便看望手拉手小伙伴,共同参加各种实践活动,体验生活。
3.“雏鹰争章”活动“雏鹰争章”活动是1993年启动的“中国少年雏鹰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同志“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题词精神,全国少工委从少年儿童的年龄特征出发,把对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等方面的要求,具体内化为若干枚“雏鹰奖章”,鼓励少年儿童从日常生活及学习的具体环节入手,通过定章、争章、考章、颁章、护章,不断为自己确立新的目标,发现自己的潜能,看到自己的进步,证明自己的成功。
“雏鹰争章”活动面向全体少年儿童,人人可为,天天可为,打破了传统的单纯靠分数评价优劣的模式,成为衡量少年儿童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
各种奖章如同一根根纽带,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凝聚在一起,把校内和校外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为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素质教育提供了有效的载体。
4.“民族精神代代传”活动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亿万少年儿童中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2003年10月,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在全国少年儿童中共同开展“民族精神代代传”活动。
此项活动以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为主题,以丰富多彩的体验教育活动为载体,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实践活动,引导少年儿童以少先队中队、小队的组织形式,开展以“中国了不起、中国人了不起、做个了不起的中国人”为主要内容的“三个了不起”系列活动,教育引导少年儿童了解民族精神的丰富内涵,感受民族精神的伟大力量,逐步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从小立志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好全面准备。
5.少年军校活动少年军校是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积极参与和热情支持下,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协调和指导下,面向全体少年儿童开展的国防教育形式。
自创办以来,少年军校的活动内容不断丰富,活动方式不断创新,活动阵地不断设立,已经成为对少年儿童进行国防教育和提高他们多方面素质的重要载体,被写入了2001年4月28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少年军校活动是目前在广大少年儿童中进行的爱国、爱党、爱军教育的重要活动之一。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04年底,全国已有各级各类少年军校13000所,在少年儿童校外教育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6.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是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公安部、全国少工委于2000年4月共同开展的“少年儿童平安回家”活动的深化和拓展,是一项引导全社会都来关注和预防少年儿童意外伤害、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公益活动,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和教育、公安部门为主导,通过多种方式增强少年儿童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全社会预防少年儿童意外伤害的责任意识,营造全社会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的良好氛围。
7.中华少年小甲A足球活动“中华少年小甲A足球活动”旨在贯彻落实同志“足球从娃娃抓起”的指示,促进和发展我国少年儿童足球事业,2000年初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发起并联合中国足球协会、中央电视台共同主办,每年一届,是迄今为止少先队组织开展的规模最大、影响最广泛、参与人数最多的全国性少年足球活动。
小甲A足球活动的基本理念是“体验足球,快乐成长”,它引导少年儿童在活动中体验“用心出智慧、配合有力量、顽强能进步”(小甲A足球队的口号)的道理,领悟“激情欣赏,文明表达”(小甲A啦啦队的口号)和“积极参与,热情服务”小甲A志愿者服务队的口号)中蕴涵的民族精神和道德要求。
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动员和组织少先队员结合自身实际,在学校和社区自主选择参加足球游戏活动、足球文化活动和足球竞技活动。
活动的基本组织形式是依托学校少先队组织或社区少先队活动阵地,因地制宜地建立形式多样的基层“小甲A红领巾足球俱乐部”,按照“免费入会、自愿参加、自由组合、定期交流、集中展示、共同进步”的原则,自主组建“小甲A足球队”、“小甲A啦啦队”和“小甲A志愿者服务队”等活动队,开展经常性的小甲A足球活动。
8.中国少年科学院“中国少年科学院”是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于1999年创建的以6-16岁少年儿童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少年儿童校外教育阵地为依托,以培养少年儿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提高少年儿童科学文化和思想道德素质为目标的实践教育活动。
中国少年科学院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开展科技培训、科技实践、科技竞赛和科技争章活动向全国少年儿童普及科技知识,发现和培养优秀少年科技人才,建设科技教育培训和科学体验阵地,开展少年儿童校外科技教育理论研究,举办国内外少年儿童科技交流活动,建立和完善科学体验活动指导队伍。
几年来,中国少年科学院活动在各级少先队组织和少年儿童校外教育领域产生广泛影响。
中国少年科学院“小院士”评选、全国“青少年走进科学世界”科普活动、“争当小实验家”全国少年儿童科学体验活动、“走进美妙的数学花园”中国少年数学论坛、“科技之星”全国少年儿童科普竞赛、少年科学院科技创新论坛等一系列科技教育实践活动,得到了少年儿童和少年儿童工作者的积极参与和高度认可,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关注。
中国少年科学院活动按照社会化的工作思路,积极争取科技场馆、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中小学、校外教育机构、社区活动场所的支持和参与。
截至目前,共命名了63个“全国青少年走进科学世界科技活动示范基地”、300余个“中国少年科学院科普基地”、“全国少年儿童科学体验活动基地”、“全国青少年数学培训基地”。
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监狱、少年犯管教所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专门保护活动。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和未成年人的实施需要,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包括以下内容: 一、司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注重对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僧的保护。
具体表现在: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
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将审前羁押的未成年人与羁押的成年人分别看管。
对经人民法院判决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服刑的成年人分别关押、管理。
3、人民法院对于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4、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二、司法机关对违法犯罪未成人采取合法、有效的教育改造工作。
我国司法机关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根据不同年龄未成年人的犯罪情况,采用不同的教育改造的方式。
其中最主要的是以下3种形式: 1、 收容教养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9条规定:“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收容教养是由政府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集中管教的方法,由少年犯管教所实行分管分教的管理形式,通过收容教养的手段,使这些已经犯罪但又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不在社会上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尽快成为遵纪守法的新人。
2、 劳动教养 劳动教养是对那些违法或犯罪情节轻微、不够或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屡教不改的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
适用对象的年龄一般掌握在16周岁以上。
在劳动教养所,对未成年劳动教养人员与成年劳动教养人员单独分队或编组进行管理。
3、 劳动改造 劳动改造是对罪犯进行惩罚和改造的刑事执行活动。
对于少数未成年犯罪人,由就近的劳改场所或监狱负责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改造机关应对未成年和成年犯罪人实行严格的分押分管,避免未成年犯罪人受到不良感染。
根据有关规定,劳动教养所、少年犯管教所及其他劳动改造机关,应当尊重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障其保法权益。
同时要重要抓好他们的思想教育和文化教育,并通过劳动转变他们的思想,使之重新做人。
三、依靠社会力量协助做好未成年违法犯罪人的教育改造工作 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不仅需要司法机关的教育、改造和保护,同时需要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关心和爱护。
对此,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3条规定:“家庭和学校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配合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所在的少年犯管教所等单位,共同做好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
四、广泛利用社会力量,做好未成年违法犯罪人的社会帮教和妥善安置工作 司法机关在处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件中,依法作出不予处罚或免予处罚的决定,往往要依靠社会帮教力量配合做好教育、挽救工作。
参与社会帮教的主体有民警、家长、亲友、教师、单位领导、街道社区工作者及其他志愿人员。
帮教的形式包括家长或亲友负责帮教、协约帮教、承包帮教等。
帮教期限一般为几个月或1年。
经帮教已经悔改的,即应宣布解除帮教,转入经常性的思想教育。
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社会帮教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做好他们的妥善安置工作。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人民法院免除刑事处罚或者宣告缓刑以及被解除收容教养或者服刑期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
”这既是预防他们重新违法犯罪的重要措施,也是对他们实行司法保护的一项内容。
五、人民法院应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受抚养权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5条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作了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离婚双方因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当根据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
小学生也应该学会基本的防溺水()()方法
1、遵守法纪,从我做起
2、法是铁,律是轨,不循法律要出轨3、人生行万里,法律记心里4、普法教育你我他,法治建设靠大家 5、法以民为本,民以法为天6、学法让人生更美好,守法使社会更和谐7、法治建设人人爱,人人参与更精彩8、知法守法你我他,幸福平安千万家9、人人守法,法守人人10、知法守法用法,和平和美和谐11.智者以法护身,愚人以身试法12.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13.守护人生绿灯,不闯法律红灯14.读书明理,普法医愚,守法律己,和谐添彩
15.开启法律明灯,照亮人生前程16.百行德为首,万事法为先17.播下法治的种子,收获和谐的果实
18.和谐与文明同在,法治与发展共存 19.法律是灯,照亮征程;法治是桨,迈向希望20.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守法律举步维艰21.诚信是生活的通行证,法治是社会的安全网22.学法知法懂法事事讲法;守法用法护法人人普法23.违法,法如一把利剑;守法,法似一盏明灯24.金贵银贵平安最贵,千好万好守法最好25.守法,法有情有义;违法,法铁面无私26.诚是做人之道,法乃治国之本27.一言一行遵纪守法,一生一世清正做人
28.祖国在我心中,法律伴我成长。
29.人生道路千万条,学法用法第一条30.做人以和为贵,做事以法为本31.学法护法者智,违法乱法者愚32.手拉手践行法治,心连心共建和谐33.为人守法,为事依法,为公护法,为国弘法。
34.学法懂法,心明眼亮;不学不懂,迷失方向。
35.学法懂法源自一点一滴,守法用法始于一言一行。
36.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处纷争。
37.学法以正,普法以诚,明法以精,尚法以恒。
38.依法治校,法育未来
39.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40.学法以明道,用法以立身。
41.学法用法,做遵纪守法好少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