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纪要12月15日,寒亭区经济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在区委区政府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对全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区领导刘金国、党好玲出席会议。
区委副书记刘金国书记讲话指出:要充分认识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加深对这项改革的理解和把握,更好的指导工作开展;要扎实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点工作,要正确把握改革原则,守住改革底线,尊重农民意愿,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要抓实抓牢关键环节,科学确认成员身份,有序推进股权配置与管理;要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发动,严格工作程序,科学运营管理;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健全机构,加强领导,集中力量,积极组织,规范指导,强化监督,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定信心,勇于探索,砥砺奋进,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改革任务,为推动农业农村经济繁荣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北部新城,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副区长党好玲主持会议,并就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区农经局主要负责同志宣读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没有经营性资产的村集体怎样进行产权制度改革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以理顺村级集体经济分配关系为基础,以创新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重点,以明晰和保障村级集体资产的产权主体及其成员的利益为核心,进一步深化村级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资产和非土地资产相分离,农村居民社会成员和经济成员身份相分离,实现农民增收,真正起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是维护农民权益的组织保障。
2、工作目标。
根据区委区府工作要求,今年起对我街道下辖的3个村逐步进行改制,切实转变村级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民主决策、农民自愿原则。
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尊重农民群众的选择。
二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在民主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下,把公开、公正、公平精神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
三是坚持规范操作的原则。
在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做到依法办事,对法律、法规不明确或无政策依据的问题,必须提交社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形成决议,并张榜公布。
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
从各村实际出发,选择广大农民群众普遍接受的改革方式,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农民的利益关系。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月1日—2月29日) 1、宣传动员。
街道召开专题会议统一部署,各村要及时召开党员、组长、村民代表等会议,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宣传载体,切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工作家喻户晓。
2、组织实施改革工作。
根据各村实际制定改革工作的目标任务、时间安排、人员分工、人口及资产的清查等一系列操作事项方案。
3、业务培训工作。
街道对实施村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3月1日—11月31日) 1、清产核资,摸清家底。
清产核资范围包括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资源性资产。
对村帐内、帐外全部集体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彻底的清理、核实,确认量化资产。
资产清查由村资产清查组具体负责,按照全区统一的表式逐项盘点查实,对固定资产和存货等实物性资产须进行实地盘查,对往来款项须经当事人(单位)证实,对盘盈盘亏财产物资登记造册,作出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资产清查结果报街道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经确认无误后,再经社员代表大会通过。
同时,由各村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要求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申请,上报区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经局)批准。
2、人员登记和农龄登记。
对本集体经济组织人员和农龄的清查:主要是摸清现有人员和自第一轮土地承包责任制落实之日开始到目前股份制改革时的曾经在册人员以及这些人员在本村工作的年限。
在全部摸清本村人员底细和农龄情况后,以组为单位编印成户口变动情况单发放到每家农户,供农户相互核对,经核对无误后由户长签字确认,并张榜公布。
3、制定改革方案。
召开座谈会,全面了解村里的实际情况,充分听取广大农民群众的意见,研究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方法,在此基础上,起草改革《方案》,明确股权享受对象的界定、农龄股与人口股的设置及分配比例,确定股权享受对象的确认原则。
4、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就改革《方案》进行讨论并作出决议。
经表决通过后,送街道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区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经局)审批。
5、改革《方案》经成员代表大会通过和区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经局)批准同意后,起草组织《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选举办法及相关文件。
及时开展股权设置和股份量化工作,并将量化到人的股份享受情况、农龄数和实施方案等全部进行上墙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6、召开股份经济合作社创立大会,选举股东代表、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通过《章程》及有关决议,发放股权证书。
7、建立和健全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代表大会等决策议事制度以及财务管理、奖惩报酬、收益分配、股权管理、经济责任等制度,使股份经济合作社按制度运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 改革工作结束后,各村要认真进行总结,对改革过程中形成的会议记录、有关文件、决议、清产核资报表、实施方案、章程、股东名册等重要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归档,并报街道和区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经局)备案。
四、工作要求 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难度高,而且关系到全体村民的切身利益,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街道建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并抽调人员设立办公室,主要是负责宣传协助和指导各村开展清产核资和人口清查等工作。
各村也要建立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成员组成主要从村班子、党员代表、村民组长(社员)代表中产生,为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证。
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办公室要切实抓好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中的清产核资、成员及产权界定、股份量化等环节的具体指导和检查监督,财政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为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提供有力的保障。
政法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纪检监察部门要贯彻全局,为整个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做好监督,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改革结束后,各村需认真进行总结,对改革过程中形成的会议记录、有关文件、决议、报表、实施方案、股东名册等重要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归档,并报街道和区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经局)备案。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典型发言汇报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典型发言汇报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大家,上午好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决策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上下联动,依法规范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月日,全县563个自然村全部完成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确认工作,初步清理核实集体资产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亿元,集体土地总面积万亩,其中农用地总面积万亩。
我县各镇街正在加速录入和审核清产核资系统数据,有个村已完成县级审核任务。
******等镇(街)的改革村(居)已完成成员身份确认结果公示阶段,******等已转入资产股权量化和股份经济合作社注册成立阶段。
一、坚持三个到位,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机制 我们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全面促进城乡融合、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动力,坚持三个到位,确保推进扎实、保障有力。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
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纳入全县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实行重点管理,重点调度。
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政府分管副县长分别为副组长,个县直部门单位和个镇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从相关部门单位继续抽调了名工作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和督导考核工作,各镇街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联动、党政群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
有关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展板
集体林权指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或单位对森林、林木和林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包括:《土地改革法》规定的分配给农民个人所有的通过合作化时期转为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林地;集体所有的土地上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种植、培育的林木;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工作流程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流程第一步前期准备一、召开村两委会议,成立村(社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村改革领导小组),下设政策宣传小组、清产核资小组、人口清查小组、信访维稳小组等开展股改工作。
二、改革村根据各级有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文件精神,结合本村实际拟定《XX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发放改革方案《宣传提纲》到户,征求村民意见。
三、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将改革方案提交会议进行表决,并确定清产核资基准日,成员资格确认基准日。
四、表决通过后,向镇街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街道改革领导小组)报送《XX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申请》(附报改革《工作方案》。
五、镇街道改革领导小组对村改革申请审核后,给予批复。
六、公布改革方案。
七、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参与股改工作,确保改革工作的合法、有效、公正、权威。
第二步清产核资一、由本村(社区)清查核资小组、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参与,按照清查核资操作规程对所有隶属于村(社区)的账内账外资金、资产、资源、债权债务等分别进行清查托底,分门别类登记造册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村民对清查结果有异议的,要认真组织复核,再次进行公示,直至群众认可。
二、清查核实结果无异议后,由参与清产核资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规范程序出具合法、有效的审计报告,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审议确认。
三、经确认后,将审计结果进行公示说明。
第三步成员资格
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原则丶程序等,有哪些法律、法规规定
农村经济组织成员的界定正是因为上村集体经济组织含义确定性已经杂的历史沿革,使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标准问题,在我国现行法律上也无据可查,是一个空白点。
法学理论界对这一标准的界定也相当有争议。
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历史沿革以及人口因需流动等相关不确定因素,成员的确权成为村集体内部自治性的事务。
就目前的争论,无论以户籍、第一轮承包时间、以及是否以在该村耕种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这些标准都可以归纳为两大类,既劳动的积累和资本的积累。
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劳动的联合和资本的联合这一重要特征来看,确定成员资格可以从两方面来判断,也就是劳动的积累和资本的积累。
第一种情形,第一轮承包期间承包了本集体的土地、果树等,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这就体现了劳动的联合,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第二种情形,向接受村缴纳了入户费、公共事业费,向接受村投资修路、办企业等就是向集体经济组织缴纳了积累,体现了资本的联合,也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因此,凡是符合上述两种情形的就应当界定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其成员资格予以确认。
这符合公平、诚信的原则。
四、对策目前积于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界定问题没有明确的认定标准,又积于该问题属于村集体内部自治事务范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要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农户代表同意。
但同时该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又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即是针对这种以多数人的意见否决少数人的成员权是否符合《宪法》所赋予公民的权利
应当被确认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是又被排除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外后的救济手段有哪些
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
从目前的状况来看,分为以下三种情况:首先,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各地法院目前的措施都是不予立案,因为成员的界定问题属于村集体的自治性事务。
其次,如果就该问题依《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二条“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政府机关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之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并进而对其作为与不作为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最后,在缴纳了资本积累以及采取了上诉行政措施的情形下仍不能取得成员资格的,依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返还财产并赔偿增值部分。
这种情况下虽然挽回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但是并没有从本质上彻底解决成员身份的界定问题,也是潜在的矛盾。
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界定问题直接涉及到产权制度改革中股份量化以及日后的收益问题,故在进行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前提请相关立法部门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尽快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标准,一方面可以加快产权制度改革的进行,另一方面也可以减少人民群众内部矛盾,从而避免使矛盾升级,进而使信访量激增。
切实做到有法可依,让人民群众在遭遇不公待遇时可以诉求有路。
怎么宣传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原则上应该征求大家的意见。
听你的说法,既然是改革,怎么还有股权
拆迁.以后就没有耕地.补偿款按照村里的说法是要进行改革把钱存到银行 然后给每个人股权。
原则上,属于个人的部分,分给个人,属于村里集体留存的放在银行,这样可以。
一般情况下放在银行的不应该叫股权。
如果是股权,大家就有权利来支配。
不会是把这部分钱,用来搞什么入股企业,搞经营吧。
如果是那样的话,经营好了,村民们只能够分红了,经营不好,时间长了,也就没有东西了。
大家一定要弄明白。
到头来不要成了盲人骑瞎马,两手空空。
祝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