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口号 > 号召业主投票口号

号召业主投票口号

时间:2018-05-30 09:52

小区要业主投票选业主委员会什麼的,我可以弃权吗

不想理那些乱七八糟的事。

成立业主委员会是不开发商的。

业主委员会成件:1、入住率达到50%以;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成立流程:1、业主委员会成立申请: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3、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4、筹备组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届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并将结果告知全体业主。

5、业主委员会成立选举办法: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侯选人的资格,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业主联名推荐、筹备组商议等方式产生。

侯选人确认后必须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荐候选人的,可由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侯选人,名单必须在业主大会召开七天前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7日)6、筹备组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的召开必须提前15日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大会地点、会议程序、需要业主投票表决的事项。

(业主大会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委员会应当是5至15名的单数)

成立业主委员会投票之前要开业主大会吗?

您好

按照法律规定,这是需要的望采纳,谢谢

拒交物业费的业主能成为业委会成员吗

无故拖欠物才不能当业表或者业委会委员,但如果有的原因,非“无故当然可以当业主代表和业委会委员。

理由如下:作为业主,天然有权利管理小区,参与业委会和业主代表选举,以前的跟物业费挂钩是违法的,因为物业条例规定只有无故不缴纳物业费才失去该项权利, 需要其去法院起诉该业主并拿到法院判定无故的判决结果才能生效。

业主委员会不作为多长时间可罢免

首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程序 一、 提出申请。

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实际使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应有10名以上的业主联名向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必要的证明材料,要求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物业实际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但使用已超过1年的,应有20%的业主联名向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必要的证明材料,要求成立首次业主大会。

二、 发出成立筹备组的通知。

社区居委会在接到书面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验核材料,确定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后,以社区居委会的名义在物业管理区域张贴公告,向全体业主发出报名参加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的通知。

筹备组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

筹备组成员必须是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开发建设单位尚有产权的,还必须包括开发建设单位。

开发建设单位书面推荐代表参加筹备组(开发建设单位弃权的除外)。

筹备组成员人数宜为5人以上的单数。

筹备组应当在市住建局物业办、镇社区办公室、社区居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

筹备组未依法开展工作的,市住建局物业办对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不予备案。

三、 确定筹备组成员。

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社区居委会对参加筹备组的报名人员进行业主身份验核,并组织全部报名人员召开会议,确定筹备组成员。

如果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超过预定人数的,社区居委会应将所有报名人员通知到场,按照不同物业类型的比例,采取随机抽签或投票选举的方式确定筹备组成员。

如果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未达到预定人数,则延长报名时间,继续征集业主报名参加(延长期限为5个工作日)。

如延长期限过后,仍未达到预定人数的,则暂停指导。

四、 筹备组成员名单公示。

社区居委会在物业管理区域公示筹备组成员名单。

公示期为3日。

五、 第一次筹备组会议。

确定正式的筹备组成员名单后3个工作日内,市住建局物业办会同镇社区办公室、社区居委会及时召开第一次筹备组会议,并安排、布置工作,筹备组推选一名组长负责筹备组工作。

筹备组可组建宣传、文书、票务、异议处理等小组开展工作。

六、 筹备组的工作。

社区居委会在物业管理区域公告筹备组成员名单,筹备组自公告之日起成立。

筹备组负责做好以下筹备工作:1、 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做好会务准备工作;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筹备组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业主大会的召开形式。

2、 参照行政主管部门的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管理规约》(草案);3、 确认业主身份和业主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数及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总业主人数,以幢(栋)等形式建立业主名册; 4、 根据该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并确定表决票和选票的发放、监票、验票、唱票及计票的人员名单;5、 组织每栋业主选举栋长(可视具体情况而定);6、 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七、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及征求《管理规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的修改意见。

以筹备组的名义发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的通知并发放候选人报名表,通知上应当载明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的条件、方式、领取和递交报名表的时间和地点等事项。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时间为5日。

筹备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征求全体业主对《管理规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的修改意见。

八、 验核委员候选人的业主身份。

筹备组在社区居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按照通知中的资格条件要求进行验核(主要验核报名的候选人是否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是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等)。

筹备组验核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情况后,应将候选人的报名情况如实报送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办验核完毕后,由筹备组将候选人报名材料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为5日。

如有业主对候选人的资格提出异议,并有证据证明该候选人不符合候选人条件的,筹备组应在社区居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予以核实,在正式公布候选人名单之前将核实情况和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异议者。

公示期满后,筹备组确定正式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并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九、 印制选票和表决票,制作投票箱。

筹备组应当于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前,印制好选票和表决票,做好选票和表决票印制数量登记,制作选票和表决票发放签收登记表和投票登记表,并按照投票点的数量制作投票箱。

投票箱只能有一个投票口,且投票入口不得超过2cm×5cm,箱门贴上封条。

十、 发出召开业主大会的通知。

筹备组应当于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将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通知及以下材料在物业管理区域公布:1、 业主大会会议议程;2、 管理规约(草案);3、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4、 业主委员会正式候选人资格表;5、 表决票和选票式样;6、 业主名册及票权数情况;7、 其他表决事项。

有条件的,可以采用递交书面通知、放入业主信箱内、邮寄或其他方式送达业主。

十一、业主大会的召开。

筹备组组建若干发放组及唱票组、计票组、监票组,每组三人以上,由筹备组成员、业主代表组成(委员候选人应回避)。

筹备组根据业主大会会议通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形式,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一)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业主大会的,按以下程序进行:1、发放选票和表决票。

发放组将选票和表决票送达每户业主,确认业主身份。

业主须在选票和表决票发放签收登记表上签字。

如收到选票或表决票的是非业主时,应交待非业主及时转交或告知业主。

2、投票。

投票采用“流动投票”和“集中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流动投票。

选票和表决票发放同时,业主如愿意立即投票,可将填好的票投入到发放组携带的流动票箱内,并在投票登记表上签字。

(2)集中投票。

筹备组集中一个时段在管理区域出入口或社区居委会等处设立投票箱。

业主将填好的选票或表决票,持业主身份的有效证明到指定的投票箱进行投票。

筹备组应当组织人员(候选人应回避)在投票点做好验核业主身份、签收选票或表决票及登记等工作。

社区居委会在现场全程监督。

业主因故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

代理人须出示业主身份有效证明、书面委托书及本人合法的有效证件。

投票的时间超过一天的,在投票当天截止的时间,筹备组在业主代表和市住建局物业办、镇社区办公室、社区居委会见证下对所有的投票箱共同封箱,封好的投票箱放置在社区居委会办公室,任何人不得毁损投票箱。

投票时间不宜超过7日。

但投票截止时,回收选票未达到法定票数的,应张贴通知,继续征集未投票业主的意见。

3、计票。

投票结束后,在市住建局物业办、镇社区办公室、社区居委会的指导监督下,由监票组、计票组进行公开唱票、验票,统计投票结果。

(二)采用集体讨论(现场大会)的形式召开业主大会的,按以下程序进行:1、入场登记。

由筹备组根据物业产权份额清单对到会的业主核对身份,业主签到登记。

非业主、物业使用人参加大会的,需出示业主身份有效证明、书面委托书,以及本人合法的有效证件。

筹备组要确认到会的业主数量符合法定人数和投票权数后才能宣布大会开始。

2、宣布会议议程,介绍委员候选人,宣读《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及注意事项。

3、发放选票和表决票。

发放组核对业主身份后发放选票和表决票,业主须在选票和表决票发放签收登记表上签字。

4、投票。

业主填写好选票和表决票后,自行投放到会场设置的投票箱内。

5、统计投票结果。

由唱票组、监票组、计票组现场开箱,公开唱票、验票,统计投票结果。

十二、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

根据业主大会投票的结果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

获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1\\\/2以上的业主同意且获得占总业主人数1\\\/2以上的业主同意的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当选为正式的业主委员会委员。

十三、确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等表决事项是否通过。

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等的表决统计,获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1\\\/2以上的业主同意且获得占总业主人数1\\\/2以上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才能正式通过。

十四、公示选举和表决结果。

筹备组将业主大会对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结果和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等的表决结果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十五、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

自公告之日起,筹备组组长应在3日内负责召集业主委员会委员,召开第一次业主委员会会议,选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

十六、业主委员会备案。

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市住建局物业办备案。

备案须提交下列材料:1、 业主委员会成立备案申请书;2、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议程;3、 业主大会会议纪要;4、 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报名表,产权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5、 已通过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等;6、 其他材料。

十七、刻制印章。

业主委员会取得市住建局物业办的备案证明后,告知镇社区办公室和社区居委会,持备案证及相关证明到公安局指定部门刻制印章。

十八、业主委员会成立通告。

印章刻制后3日内,业主委员会应将《业主委员会成立通告》、业主委员会备案证(复印件)、《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通告。

筹备组自行解散。

十九、资料存档。

业主大会选举和表决工作结束后,业主委员会应将涉及选举和表决全过程的书面材料整理存档。

有条件的,对重要的工作进行数码拍照留存。

注:1、所有的公示、公布、通告等均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公告栏或其他显著位置张贴。

2、物业管理区域内人数较多的,可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出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涉及投票选举或表决的,须由业主本人亲自表决签名。

在组织业主大会换物业投票期间,监督委员会可以在公共场所或业主群里发表对物业的不满或直接说不投现物业

业主群就是业主交流意见的平台,特别是对于物业的看法多有交流。

在业主群上发表对于物业的看法,只要不涉及对于时政的不适当评价,就不存在违规违法,提出不投票甚至号召不投票给现任物业,也是正常诉求,没有违规违法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心理测试 图片大全 壁纸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