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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司法厅运动会口号

时间:2018-04-24 20:30

好像有一首打油诗,远看泰山黑乎乎,上头细来下头粗,有朝一日调过来,下头细来上头粗。

有什么涵义

民国年间,韩复渠出任山东省主席,不学无术,大字认识不了筐,闹出数不清话,可是他却浑然不觉,喜欢百姓称他为“韩青天”,并以此而自鸣得意。

下面是他的诗作: 1、咏泰山 远看泰山黑乎乎 上头细来下头粗 有朝一日倒过来 下头细来上头粗类似的还有:2、咏闪电 忽然天空一火燫 可能神仙要抽烟 如果不是要抽烟 为何又是一火燫3、大明湖 大明湖 明湖大 大明湖里有荷花 荷花上面有蛤蟆 一戳一蹦达 韩复渠,河北霸县人,系民国时期的一个风云人物,曾任山东省主席七年之久,成为蒋介石统治时代在位时间最长的省主席。

他任山东省主席时,军政、财经、司法一把抓,俨然是个割据一省的“土皇帝”,成为一代枭雄。

一、叛冯投蒋 韩复渠最初在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入伍,投入到冯玉祥门下,并成为冯玉祥的一员得力干将。

随着冯玉祥势力的不断强大,韩复渠的职位也不断上升,到一九二○年,韩复渠已当上了旅长。

且当时冯玉祥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大量培养军事人才,还保送韩复渠到北京陆军大学旁听。

到了一九二八年时,韩复渠已成为冯玉祥辖下的第三方面军总指挥了,与此同时他还被任命为冯玉祥势力范围中的河南省省主席,可见冯玉祥对韩复渠的看重了。

一九二九年,冯玉祥与蒋介石因为国民革命军“编遣”问题矛盾激发,达到不可调和的地步,战争一触即发。

在当时的蒋桂战争一结束,蒋冯战争就开始酝酿,冯玉祥集中兵力,令部下通电讨蒋。

此时,蒋介石获悉冯玉祥靡下的韩复渠、石友三两人对冯玉祥心存不满。

原来,冯玉祥一向治军很严,对于犯了错误的部下毫不留情,都要严厉处罚,象韩复渠这样的高级将领也不能例外,有时犯了小错,也要受到“罚立正、战门岗”的处分,使韩复渠感到面子上很难看,于是对冯玉祥日渐不满。

蒋介石得知这个消息后,便乘机派人收买韩复渠、石友三二人,当即送给他们二人军费各一百万元,并许诺韩复渠的河南省主席职务不变,同时在以后的每个月将给他们二人军费六十万元。

韩复渠接受了蒋介石的条件,立即投向了蒋介石,一瞬间,讨蒋的主力便变成了蒋介石的生力军,冯玉祥逼迫无奈,只好通电下野,末战先败。

二、“韩青天德政”面面观 一九三0年,蒋介石调韩复渠到山东省任主席。

到了山东后,韩复渠被人们戏称为“韩青天”。

因为他经常坐在省政府大堂上审问盗窃犯、毒犯、赌徒等各种刑事案件,对司法越俎越庖,而且他审案并不根据法律,全凭个人喜怒,任意胡为。

他审案时,两旁站立着执法队军法官等,他点名让犯人站在堂口,定睛看一、二分钟,给犯人相面,观气色,不多开口。

他用右手向下一掳,再把手向右边一伸摆,执法队兵士就把这个犯人拉到右边站着,用准备好的行刑汽车拉去枪毙。

如果他右手向上一掳,再把手向左边伸摆,执法队就把这个犯人拉到左边站着,这是被认为无罪,准备释放的。

不管有多少犯人,他都这样相面、观气色、掳手示意完事。

有一次,山东省政府参议沙月波雇用的一个叫小道的听差,当时才十五岁,沙参议派他去省政府给秘书长张绍堂送信,当时正值这位“韩青天”坐堂审问一批盗犯。

小道一时好奇,站到大堂右边看。

执法队竟把这个看审案子的小听并差也居然推上行刑汽车。

这个孩子吓得大声喊叫:“我是送信的

”韩复渠听见就问什么事

执法兵说:“报告主席,他说他是送信的。

”韩立即回答说:“送信的也该枪毙

”原来“韩青天”错误地认为是他是给土匪送信的。

孩子吓得再也说不出话来,就这样被糊里糊涂地被拉出去枪毙了。

事后,沙月波等到吃午饭时,还不见小道回来,就向省政府秘书长张绍堂询问,正值这个时候,军法处核对死者名单,却多了一具尸首,经查明之下,证明是误将小道杀了。

沙月波获悉后,连忙带同小道的母亲哭到了省政府找韩复渠,说执法队误将小道推上汽车枪毙了。

“韩青天”笑了一笑说:“现在他是小道,如不杀掉他,将来就是大盗

我也不叫沙参议为难,给他娘五百块钱过日子吧。

”事情竟然就这样了结了。

韩常常出外巡视各地,美其名曰“视察民间疾苦”,其实是到处滥杀一阵,草菅人命。

有一次,“韩青天”到了临沂县,又照例升堂查案,那天审讯的是一件两姓相互仇杀的案子。

有唐姓一家在一九二五年时被王姓杀死六口之多;一九三0年,唐姓复仇,把王姓杀死七口人。

原来鲁南人民强悍,在打官司花不起钱时,因此多采取直接行动,互相仇杀,并不报官。

谁知这位“韩青天”在一九三五年秋天巡视到那里,当时闻悉临沂的这起仇杀事件,大为震怒,随即下令传来王、唐两家,他只简单地一问,便问姓唐的全家还有多少人

唐姓说:“家有十一口人,老的已八十四岁,小的才十二岁。

”韩毫不思索地说道:“把唐姓全家十一口人全部抓起来,一律枪毙

”当时临沂县长对提醒韩复渠:“王姓也杀了人。

”他却说:“民国十四年我没有来山东作主席,当时的事我不管;民国十九年我作了山东省主席,唐姓敢于乱杀人,那不成

你不要多说话

”吓得县长再不敢声响了。

当时顾问张联升在旁劝说:“请主席把八十四的老头子放了吧。

”韩却表示:“留着他也会哭死的,还是一齐杀掉了好。

”于是唐姓一家老小十一口人全被杀光。

三、 抗日战场的“飞腿将军” 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军队里出了两个震惊全国的“飞腿将军”,一个是刘峙,另一个就是韩复渠。

“八一三”事变后,韩复渠被委为第五战区副司令长官兼第三集团军总司令,负责在山东方面对日作战,并担任防守日军不得越渡黄河的责任。

十月日军侵入山东,蒋介石命令韩复渠拨两个师归第六战区司令长官冯玉祥指挥,起初颇为得手。

当时韩复渠部展玉堂率领第八十一师在冯玉祥的指挥下,自禹城反击日军,连克复德州、桑园等地,正要乘胜追击时,却接到韩复渠的电令,要求他们停止进攻,在十小时内撤回禹城。

韩复渠的命令令所有官兵都莫明其妙。

原来,韩复渠在接受了守黄河的任务后,要求第五战区司令长官李宗仁配发三十门重炮在黄河南岸,李宗仁满口答应,然而当蒋介石得知后,心中却不以为然,竟将已到位的重炮旅调走了。

韩复渠知道后,愤怒得破口大骂蒋介石,说蒋介石这样做,不是抗日,而是想牺牲他韩复渠的实力,消灭他的军队,于是,他韩复渠也只好保存实力了。

因此,他便要求他的所有部队撤退。

当这些队伍撤走后,日军大批增援反攻,并渡过黄河,与韩复渠部谷良民的第二十二师发生激战。

韩复渠闻知后,以没有大炮挡不住为由命令谷良民率第二十二师撤退。

同时,韩复渠又命令他的其它部队向泰安、兖州方面相机撤退。

蒋介石知道后,给韩复渠发了一个万分火急的电报,命令韩不得撤退,但韩复渠已退到了泰安,蒋又命令他必须固守泰安,可韩复渠却置若罔闻,又退到了兖州,继而退到济宁,最后退到了曹县,这才停了下来,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飞腿将军”。

随着韩复渠的逃跑,日军没有得到什么抵抗就把山东侵占了,大面积国土随着“飞腿将军”的脚步声沦丧了。

四、韩复渠之死 其实,自从韩复渠投靠蒋介石后,两人就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在韩复渠投蒋后不到几个月,韩就有了反蒋的预谋。

韩任山东省主席时,他又一再打击蒋介石在山东的亲信,试图将蒋的势力排出齐鲁大地,这就招致了蒋的痛恨,蒋也就进一步想杀韩以后快,在韩复渠为保存实力坐视国土沦陷事情发生后,蒋介石终于找到了杀韩的借口。

一九三八年一月十一日,蒋介石在河南省政府召开高级将领机密军事会议,并预先通知说为避免日本飞机扰乱,会议在夜晚举行。

韩复渠也被通知到会,到了开会的时候,韩复渠坐车到了河南省政府门口,即看见电灯旁贴着一张写着“参加会议的将领请在此下车”的通知,并有军警宪兵在指挥车辆,把车辆排列到旁边的空地上,韩当时和很多与会的将领,一样下车向里走。

到了第二道门口,左旁屋门上贴着“随员接待处”,于是韩带去的三个卫士都被留在接待处。

韩复渠同一些参加会议的将领,一路说说笑笑地来了“副官处”,看见贴有一张通知,上面写着:“奉委座谕:今晚高级军事会议,为慎重起见,所有到会将领,不可携带武器进入会议厅,应将随身自卫武器,暂交副官长保管,给予临时的收据,待会议完毕后凭收据取回。

”看到不少将领纷纷将手枪从腰间掏出来交给副官处,韩也不疑有他,就将自己身上带的两支手枪,也掏出来交给副官处,然后跟着大家一齐进入会议厅。

开会时,韩的左边坐着刘峙。

蒋介石亲自主持会议,他开口便说:“我们抗日是全国一致的,这个重大的责任应该说是我们每一个将领义不容辞的责任,可是,竟有一个高级将领放弃山东黄河天险的阵地,违抗命令,连续失陷数大城市,使日寇顺利地进入山东,影响巨大,继而放弃济南、泰安、使后方动摇,这个责任,应当有人负担

”韩复渠也是有胆量的,他听了蒋介石的话,毫不客气地顶上去说:“山东丢失是我应负的责任,南京丢失是谁负的责任呢

”韩的话还未说完,蒋介石声色俱厉地截住韩的话说道:“现在我问的是山东,不是南京;南京丢失,自有人负责。

”韩正想开口反驳,刘峙就拉着韩地手说“向方(韩的号),委座正在冒火的时候,你先到我办公室室里休息一下吧

”于是他拉着韩从会议厅边门走了出来。

刘峙握着韩的手走到院内,来到一辆早预备好的小车边,刘峙说:“坐上吧,这是我的车子

”韩那里知道这个汽车就是逮捕他的工具。

他上了车,刘峙却说:“我还要参加会议去。

”说时就车门关上了,在这个时候,汽车前坐上有两个人爬到后车箱里来,分左右坐在韩的两旁,并出示预先写好的逮捕令,对韩说道:“你已经被捕了。

”韩起先还以为前坐上两个人是刘峙的随从副官,看见了逮捕令,至此才知道这两个人是军统特务,又向外边一看,沿途布满了宪兵岗哨。

汽车飞快地开驶到了火车站月台上,由两个特务拉着韩的双手,并肩登上了预先备好的一列升火待发的专车,并有大批荷枪实弹的宪兵、特务等分布在车箱内,直达汉口车站。

然后用专车将他押送到武昌,即把韩交“军法执行总监部”管理押在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一座二层楼上。

这时已到了一月十二日夜晚, 一直到一月十九日,国民党才组织高等军法会审,何应钦任审判长,鹿钟麟、何成任审判长官,贾焕臣任军法官。

然而,在审讯中,韩只昂着头微笑,一句也不答复,也不请求宽恕。

法官再问,还是一言不发。

这个审问,其实就等于宣判,因为在逮捕令上,已注明了韩罪状和革除韩的二级上将及本兼一切军政职务。

因此,韩已拿定主意见,一句话也不回答,到了二十四日晚上七时左右,有一个特务走到韩的面前说:“何审判长请你谈话,跟我就去

”韩当时还以为真的是何应钦找他谈话,就随着下楼。

到楼梯半腰中一看,院子里满布了持枪待放的哨兵,他方知道自己死将临头,当时便说:“我脚上的鞋小骨些挤脚,我回去换双鞋再去。

”他边说边回头,就在他回头上楼的脚刚迈了一步,站在楼梯边的特务已开枪向韩头上打去,韩一回头,说了一句:“打我……”此时连续的枪已打倒了他,歪在楼梯血泊中。

他头部中两弹,身上中五弹,计打七枪而死。

一代枭雄就此完结。

930年,韩复榘被蒋介石封为国民革命军第三路军总指挥兼山东省政府主席,至“七·七事变”韩复梁在鲁七年,多次来济宁视察工作。

现将其在济宁的轶闻趣事,辍选几则:   商民怒告官   韩复榘以一介武夫成为封疆大吏,掌握山东全省军政大权,可谓青云直上。

在当时社会,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他的亲信随从、至亲好友也随着他的高升而飞黄腾达。

韩的马弁(随从警卫、侍从)李玉瓒被韩派来济宁县任警察局长。

李走马上任后,本着“千里为官只为财”,应大捞一—把的信条,对商号、群众派夫派捐,横征暴敛,弄得民不聊生,怨声载道。

当时济宁商民同业公会会长袁绍光带头,联合济宁知名人士、商民代表共13人签名,撰写呈文,历述李玉瓒在济宁的罪状,上告到济南韩复榘处,请求处理。

不几日韩派他的政法处长到济宁,通知原、被告——齐去济南,说韩主席将亲自审理此案。

原告整理好李玉瓒在济宁派夫派捐、贪污受贿的证据材料,并把他公开张贴的派捐布告拍成照片带上,一起去济南打官司。

在省府大堂,韩亲自审案,省府大堂警卫森严,气氛紧张,韩复榘坐在大堂后面的太师椅上。

文书递上状纸,韩看后说:“带袁绍先”,下面无回话,文书上去更正:“没有袁绍先,是袁绍光”。

韩大为不悦:“不管什‘么袁绍光袁绍先的,将原告一齐带—亡来”。

众人心中暗笑,堂堂省府主席竟把“光”字错读成“先”字。

韩发问:“你们告李玉瓒,有什么凭据?”大家把证据材料、照片等交上。

韩看后陡然色变,大喊:“把李玉瓒带上来1”质问李:“这些材料是否属实?”李看到人证物证俱在,实难抵赖,只得低头认罪。

韩命   令:“拉下去枪毙!”军警错以为都拉下去,故一拥而上,两人架一人,将原告、被告等十数人拉了就走。

这时韩方觉说得过于笼统,就指着李玉瓒说:“把他一人拉下去”。

军警方撕掉李的胸章、警徽,将其拉了下去。

这样原告等14人才得以无事放开。

审理结束,大家感到这是一次死里逃生的告状,虽然胜诉,犹心有余悸。

回到住处,大家才松了一口气。

  据事后闻知,韩虽然表面上做出“清官为民”、“大公无私”的样子,但李玉瓒终究是他的亲信,在李被拉下去之后,韩即暗中指使把李放走。

  民女拦车告状   1933年韩复榘来济宁巡视,发现一青年女子拦车喊冤,状告其弟杀害其母。

这位自称“韩青天”的大人物,责令县长林开泰立即调卷,他要亲自问案。

  原来,被告叫程吉人,是南门外偏东莲亭附近的民众教育馆办事员。

程家住在西门大街路南、济宁县政府对过。

程父有一妻一妾,其妻生程寿人、程吉人兄弟二人,其妾生有一女即拦车告状人,是被告的同父异母姐。

由于两房互相嫉妒,动辄恶语相加,终至矛盾激化,程吉人受其生母指使用磨快的菜刀连砍其庶母十三刀,将其活活杀死。

因县长及山东省高等法院第一分院仅判处程有期徒刑,所以其姐不服而上告。

  韩重审后,认为原判太轻,杀人理当偿命,遂命政警(俗称衙役)将程吉人五花大绑,枪决在土山城根,此事一时震动鲁西南。

  逃亡济宁   抗日战争爆发后,当北路侵华日军进攻济南时,韩复柒却公开说:“我们有这些部队,到哪里都可以自立。

带着民生银行,到哪里都有花的,也有吃的”。

并认为:“只要有了枪有了钱到哪里都可以做土皇帝”。

正是在这种思想支配下,在日军进攻面前,韩复榘不是率兵积极抗日,而是保存实力,弃地逃跑。

1937年12月22日,日军有1000多人从周林以北黄河渡口和济   阳河过了黄河。

蒋介石得知韩复榘有撤退的迹象后,给韩复榘发了十万火急的电报,命令他不得放弃济南。

但就在蒋介石发电报之时,韩复榘已经逃到了泰安。

随即日军占领了济南。

12月 28日,韩复榘得知济南失守和日军乘胜追往泰安的消息后,仍继续逃跑。

蒋介石又发急电,要韩“死守泰安”,但韩已经逃到了济宁,龟藏在济宁潘家大楼。

不仅如此,韩复榘还给从南京迁到武汉的国民党统帅部发了“南京已失,何守泰安”的电报。

  这次事件以后,蒋介石与韩复榘的矛盾进一步公开化。

1936年1月11日,蒋介石策划了一个诱捕韩复榘的骗局,就是所谓的河南开封“北方抗日将领会议”,将其骗至开封。

会议以后,控制了韩复榘,将其直接押至汉口国民党“军法执行总监部”,并组织了审讯,判处死刑。

1月24日晚,在关押小楼的楼梯上,将其乱枪打死,时年48岁。

显赫一时的军阀土皇帝韩复渠就此呜呼。

尸体后来埋葬于豫南鸡公山。

为什么将“检察人员”称作“检察干警”

检察人员不应称作“干警” 应规范使用称谓当今,许多有关检察机关、检察人员的新闻报道及文件中,称呼检察官的词语仍在沿用“干警”一词,一些地方还笼统地将检察官都称为“干警”,笔者认为,这是不合适的。

用词用语的不规范损害检察机关的形象,直接影响到检察机关的规范化建设水平,亟需规范更正。

检察官称谓的来源 据笔者调研,我国检察官的称谓最早见于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国家设置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并对人民检察院的职权、组织、活动原则和行使职权的程序作了明确规定。

据此,全国各级人民检察院逐步建立和健全起来。

在这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就称呼“检察官”。

当时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虽然采用了“检察官”名称,但是“干警”仍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范性文件和司法实践中广泛使用。

“干警”称谓有强烈倾向性 长期以来,检察官在我国都是作为“无产阶级专政工具”的形象而出现的。

“干警”一词,不仅现在一些检察官在相互使用,即使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各类书面文件中,也屡见不鲜。

“干警”一词,本源有二:一为来源于公安机关,是公安干部与警察的统称;二为来源于政法干警的统称,是民政干部、公检法的干部与警察的合称。

“干警”一词用到检察官身上,可以牵强地理解为干部和法警的统称,但这中间,却找不到检察官的影子,根本无法反映检察官的本质特征。

而且“干警”称谓,军警化色彩浓厚,有着极强烈的倾向性,与检察官作为法律监督者的法律地位根本不相对应,而且“干警”中,既包括检察院的行政管理人员,也包括法警中的警官,这种多年沿袭下来的范畴其实含义混乱。

因此,“干警”一词根本不适用于描述检察官。

称检察官为“干警”不利于公正执法 检察官的“干警”称谓,抹杀了检察官工作的特殊性,无法给检察官一个公正的准确定位,也从概念上使检察官无法找到自身的明确坐标,进而容易使其失去应有的公平与公正。

赋予检察官“干警”的称号,还体现在抹杀了检察机关、检察官的司法属性,把检察机关、检察官当作行政人员对待的思想。

因为我国的“干部”就是约定俗成的对公务行政人员的称呼,可是如果检察官同时也是“干警”,检察官无疑也成为行政机构中的一员了,这样一来,检察官和法官都是“干警”,成了一家人,难以避免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群众就会出现不明白、不理解、不知所以然的现象,偏袒、倾向由法官和检察官组成的控方的现象发生,由此所办理的案件也无法保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而在行政诉讼中,如果检察官作为行政机构的一个职能部门的行政人员身份出现的话,那么他就有身兼“裁判员”和“运动员”双重身份之嫌,其审判结论的公正性同样令人怀疑。

尽管我们不能简单从检察官的“干警”称谓上推断出我国的检察官独立性不强,但这种称谓还是会影响人们对检察官角色的理解及定位。

同样的,在法院系统也存在类似的问题。

检察官的称谓将日趋规范 可喜的是,大家逐步意识到了这一问题。

“检察干警”的称谓逐渐为“检察人员”所取代,检察用词将逐步走向规范。

笔者发现,在今年初肖杨院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已经没有出现 “干警”一词。

在最近几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检察“干警”的称谓也在减少,而“检察人员”的称呼在增多,特别是今年以来,高检院贾春旺检察长所作的多次讲话中,均未使用“检察干警”一词,而是一律使用“检察人员”。

在当前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高检院政治部编写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一书中间,凡涉及的称呼均为“检察人员”、“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也没有出现“检察干警”词句(如:97页第二段、153页第二、四段)。

例一, 2006年2月24日,贾春旺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使用“检察人员”一词11次,而没有使用“检察干警”一词。

例二,2006年4月26日,贾春旺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中,使用“检察人员”一词18次,而没有使用“检察干警”一词。

我们相信检察机关通过连续多年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这一不规范现象将越来越少,最终将逐步走向规范。

用语建议 1、将“检察干警”称作“检察人员”或“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等; 2、区分不同场合将“检察干警”称作“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官”、“助理检察官”、“法警”、“书记员”等; 3、将“全体检察干警”、“广大检察干警”称作“全体检察人员”、“广大检察人员”等等,以此类推。

以上建议,为即兴思考浅见,难免存在不当甚至错误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怎么样

山司是隶属于山东司法厅的司法类警察大专院校。

学校是封闭式管理,除了周末和假期,平时不准外出。

学院各项管理都非常严格。

就宿舍卫生来说,就算是最差的也不会出现网络中那种脏乱差的现象。

日常学习各班都是固定教室。

有早自习、早操和晚自习。

所以也就比高中轻松一点,所以三年会过的很充实,同样也可以学到不少的东西。

学校是大专院校,但是在校期间会鼓励(其实也是半强制性)自考,通过之后颁发山东大学法律专业自考本科的毕业证。

考公务员或者司法考试都可以用到。

在校期间一般80%以上的都能通过。

总体的话通过率可以达到90%以上。

至于就业,学校有顶岗实习政策,毕业可以推荐到公安局等部门做协勤警察。

学院学生的主要就业目标是公务员。

就同档次的院校来说,山司的公考通过率算是非常高了。

至于就业方向,我们那一级有考上事业编的,有考上公务员的,还有通过司法考试做律师的,还就就是在一些企业公司工作。

有疑问可以追问。

不平等条约

其中: 清朝政府从1841年5月至1912年2月共70年,签411条;北洋军阀政府从1912年3月至1927年5月共15年,签243条;国民党政府从1927年9月至1949年6月共22年,签91条。

主要的就这些: 一、★ 中英《南京条约》(1842年8月20日):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①割香港岛给英国;②赔款2100万银元;③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④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关税税率,中国须同英国商定。

巧记口诀为:五亿(议)港元——五口通商、议定关税、割香港岛、赔2100万元。

广福宁夏(厦)上——傻瓜广福到内陆省区宁夏去上海。

标志:中国社会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历史从此步入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二、★ 中英《五口通商章程》、《虎门条约》(1843年):英国取得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和在通商口岸租赁土地、房屋和永久居住的特权(租界)。

三、★ 中美《望厦条约》(1844年):美国享有中英《南京条约》及其附件中取得的除割地、赔款外的一切特权,美国兵船可任意到中国各通商港口“巡查贸易”,美国人有权在通商口岸开设医院、建立教堂。

四、★ 中法《黄埔条约》(1844年冬):法国享有中美《望厦条约》中取得的一切特权,允许法国天主教在通商口岸自由传教、修建坟地,清朝地方政府负责保护教堂和坟地。

五、《上海海关征税规则》(1854年):中国上海道和英、法、美三国各派一名代表组成“税务管理委员会”,上海海关成为中国第一个半殖民地性质的海关。

六、★ 中俄、中美、中英、中法《天津条约》(1858年):①外国公使进驻北京;②增开牛庄、淡水、汉口、南京等10处为通商口岸;③外国军舰和商船可以在长江各口岸自由航行;④外国人可以到中国内地游历、经商、传教;⑤赔偿英法两国军费各200万两白银,赔偿英商损失200万两白银。

巧记口诀:公开行贿(贿指钱财)——公使进驻北京、开10处通商口岸、外国军舰和商船可以在长江各口岸自由航行、赔款共600万两白银。

七、★ 中英、中法《北京条约》(1860年):清政府承认《天津条约》有效,增开天津为商埠,割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准许华工出国,对英法两国赔款各增至800万两白银。

巧记口诀:天天准许陪(赔)酒(九)——《天津条约》继续有效、增开天津为商埠、准许华工出国,赔款共1800万两白银,割九龙给英国。

危害:《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使外国侵略势力伸向中国内地,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程度进一步加深。

八、《天津条约》附件:规定值百抽五原则,即列强进出中国海关的货物,按其价值,中国最多只能征收5%的关税。

危害:大大有利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向中国倾销商品,掠夺原料。

九、中俄《瑷珲条约》(1858年):中国割让东北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以北60多万平方公里领土。

十、中俄《北京条约》(1860年):中国割让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在内约40万平方公里领土。

十一、中俄《北京条约》(1860年)和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1864年):中国割让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44万多平方公里领土。

十二、中俄《改订条约》(1881年)及以后5个勘界议定书:中俄《改订条约》又称《伊犁条约》或《圣彼得堡条约》,中国收回伊犁,中国割让西北7万多平方公里领土。

危害:俄国通过上述不平等条约侵吞了我国北方150多万平方公里领土。

十三、《中法新约》(1885年):①清政府承认法国对越南的殖民统治;②在中越边界开辟商埠;③中国日后在广西、云南修筑铁路应与法国商办;④法国从基隆和澎湖撤军。

危害:法国最先取得在中国修筑铁路的特权,侵略势力从此伸入中国云南、广西。

十四、★ 中日《马关条约》(1895年4月):①割辽东半岛、台湾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②赔偿日本军费2亿两;③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日本轮船可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④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开设工厂,产品运销中国内地免收内地税。

巧记口诀:哥哥(割)开厂赔两亿两——割辽台澎、开放沙重苏杭、口岸设厂,内销免税,赔款两亿两。

危害:继《南京条约》以来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从此台湾沦为日本殖民地长达50年之久,帝国主义由此掀起了瓜分中国狂潮,反映了帝国主义资本输出、分割世界的侵略要求,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

十五、《中德胶澳租界条约》(1898年):德国强租胶州湾,划山东为势力范围。

十六、《中俄旅大租地条约》(1898年):俄国强租旅顺和大连地区,此后长城以北和新疆成为俄国势力范围。

十七、《中法广州湾租界条约》(1898年):法国强租广州湾,此后广东、广西和云南成为法国势力范围。

十八、中英《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和《订租威海卫专条》(1898年):英国强租新界、威海卫,此后长江流域、云南、广东成为英国势力范围。

十九、★ 中国与英、俄、德、法、美、日、意、奥匈、比利时、荷兰、西班牙11国《辛丑条约》(1901年9月):①赔偿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本息共计9.8亿两;②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界内不许中国人居住,由各国派兵保护;③拆除北京至大沽炮台,准许各国派兵驻守北京至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④惩办义和团运动中参加反帝斗争的官吏,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反帝性质的组织,对反帝运动镇压不力的官吏,“即行革职,永不叙用”;⑤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位居六部之上;⑥修订商约。

标志:清政府彻底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统治秩序完全确立,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二十、中日“二十一条”(1915年5月9日):又叫《民四条约》,由《关于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之条约》、《关于山东之条约》及另附的十三件换文组成。

①中国承认日本接管德国在山东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加以扩大;②中国延长日本租借旅顺、大连及南满铁路、安奉铁路的期限为99年,并承认日本在东三省南部及内蒙古东部有特殊权利;③汉冶萍公司改为中日合办;④中国沿海港湾、岛屿不得租借或割让他国;⑤中国政府须聘用日本人为政治、军事、财政等顾问;中国警政及军械厂由中日合办。

危害:日本企图把中国变为日本独霸的殖民地。

二十一、《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1946年):当时人们称它为“新二十一条”,①美国国民在中国领土内享有“居住、旅行及经商”的自由;②美国商品在中国享有与中国商品和第三国商品同等的关税、内地税;③美国船舶包括军舰可在中国自由航行。

危害:条约表面上双方享有对等权利,而实际上由于当时中国的远洋运输不发达及生产落后,根本无法与美国平等地实现其中规定的权利。

通过条约,全中国领土均向美国开放。

美国企业在华享有种种特许的待遇,使中国部分地丧失了关税自主权、沿海及内河航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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