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学校园法纪宣传标语口号
1、遵守法纪,从我做起
2、法是铁,律是轨,不循法律要出轨3、人生行万里,法律记心里4、普法教育你我他,法治建设靠大家 5、法以民为本,民以法为天6、学法让人生更美好,守法使社会更和谐7、法治建设人人爱,人人参与更精彩8、知法守法你我他,幸福平安千万家9、人人守法,法守人人10、知法守法用法,和平和美和谐11.智者以法护身,愚人以身试法12.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13.守护人生绿灯,不闯法律红灯14.读书明理,普法医愚,守法律己,和谐添彩
15.开启法律明灯,照亮人生前程16.百行德为首,万事法为先17.播下法治的种子,收获和谐的果实
18.和谐与文明同在,法治与发展共存 19.法律是灯,照亮征程;法治是桨,迈向希望20.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守法律举步维艰21.诚信是生活的通行证,法治是社会的安全网22.学法知法懂法事事讲法;守法用法护法人人普法23.违法,法如一把利剑;守法,法似一盏明灯24.金贵银贵平安最贵,千好万好守法最好25.守法,法有情有义;违法,法铁面无私26.诚是做人之道,法乃治国之本27.一言一行遵纪守法,一生一世清正做人
28.祖国在我心中,法律伴我成长。
29.人生道路千万条,学法用法第一条30.做人以和为贵,做事以法为本31.学法护法者智,违法乱法者愚32.手拉手践行法治,心连心共建和谐33.为人守法,为事依法,为公护法,为国弘法。
34.学法懂法,心明眼亮;不学不懂,迷失方向。
35.学法懂法源自一点一滴,守法用法始于一言一行。
36.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处纷争。
37.学法以正,普法以诚,明法以精,尚法以恒。
38.依法治校,法育未来
39.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40.学法以明道,用法以立身。
41.学法用法,做遵纪守法好少年
“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校”这幅标语在语法上有错误吗
能具体点,谢谢。
增强法制观念,推进依法治校
“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校”这幅标语在语法上有错误吗
面,我从四个方面对新《规定》、新《准则》的有关情况作一介绍。
一、修订两个文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原《准则》和《规定》分别于1989年、1990年发布实施。
历史地看,他们对于维护高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与此同时,十五年来教育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状况发生了重大的历史性变化。
首先,国家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巨大发展和深刻变革,对教育的理念、体制、制度等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第二,近几年教育事业蓬勃发展,高等教育实现了历史性跨越,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在学人数超过2000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9%,高校办学规模成倍增长,教学改革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灵活多样,对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
第三,学生群体特征也在变化。
当代大学生都是80年后的一代,正如中央16号文件的概括,主流积极、健康、向上,同时独立性、选择性、多样性和差异性日益增强,一些大学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理想信念模糊、诚信意识淡薄和社会责任感、艰苦奋斗精神、团结协作观念缺乏等问题,对他们的教育管理呈现出新特点、新规律。
第四,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公民维权意识的增强,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提出新的挑战。
原有的管理思想、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已不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
因此,对《规定》和《准则》的修订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当前依法治教、促进高教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实现新时期教育培养目标要求的必然选择。
二、新《规定》主要修改内容和制度创新点 遵循“育人为本,依法建章,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新《规定》是根据新时期国家教育方针和高等教育目标,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全面修订,数十次易稿,参加起草、修改、论证的学生、教师、专家上千人次,是教育界、法学界、司法界及国家有关部委共同合作的成果,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其中主要变化有以下几点: 第一,新《规定》体现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强化了高校育人功能,强化了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品质规范在高校学生成人成才中的作用。
首先在总则中增写了“高等学校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要求。
在总则中还增写了学生要“努力学习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的培养目标和要求。
在具体规定中增写了学生要“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成为遵守公民道德的模范,不得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活动”等道德行为方面的具体要求;增写了鼓励学生为国服务,应征入伍,入伍学生可“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的政策规定。
第二,新《规定》固化了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的成功经验,鼓励和引导高校建立并实施学分制、主辅修制、跨校修读制等新的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管理制度。
如针对近些年一些学校学科交叉渗透培养复合型人才的教学改革经验,针对一些学校校内校际教学资源共享的管理改革经验,增写了“学生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辅修其他专业或选修其他专科并达到该专业辅修要求者,发给辅修证书”,增写了“学生可以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课程。
在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由本校审核后予以承认”等规定。
第三,新《规定》确立了一系列依法治校、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新规则。
一是明确学生权利与义务。
新《规定》增加了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专章,明确了学生所享有的6项受教育权利和应当履行的6项义务,为学校和学生增强法律意识,为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明确了行为准则。
二是对学生处理和违纪处分标准更加明确清晰。
新《规定》取消了法律依据不明确或者行为特征不确定的处分规定,代之以有明确法律依据或者行为特征比较清楚的、易于判断的法律标准、纪律标准、学业标准、疾病标准,例如取消了作为开除学籍理由的“品行极为恶劣,道德败坏”规定,增加了“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开除学籍等规定。
这些规定将有助于减少学校处分行为的随意性、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
三是对学生违纪处理程序更加规范。
新《规定》贯彻正当程序的原则,规定学校作出涉及学生权益的管理行为时,必须遵守权限、条件、时限以及告知、送达等程序义务,如规定“学校对学生的处分,要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足、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恰当”、“学校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处分决定,须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应当出具处分决定书,送交本人。
对学生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书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是确立了学生权益救济制度。
学校为维护教学秩序和教育环境,有权对于不能而违反校规的受教育者予以处分。
但在实施处分失实或失当的情况下,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就会受到侵害。
对此,新《规定》增设了学生学生对处分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申诉权,体现了高校学生管理无救济就无处分的法治思想。
如规定“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听取学生或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对退学处理或违规、违纪处分的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学生如对复查决定有异议,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人的问题给予处理并答复”。
这些规则对于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
这些新的规定也把学校管理的自由裁量权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五是取消了与目前国家基本法律不一致的特殊规定。
如原《规定》中“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做退学处理”的规定,学生能否结婚,根据国家《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执行。
此外,新《规定》体现更加“以人为本”的精神,取消“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不得报考其他高校”的规定;改写“精神病、癫痫病须退学”为“患有疾病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应予退学”,开除学籍“不发学历证明”改为“发给学习证明”,等等。
第四,新《规定》进一步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力度,扩大了高校依法办学自主权。
新《规定》在明确学校的管理职能、职责和自主权基础上,给予高校以教学管理自主权为核心的多项自主权,给予高校根据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办学特色创新管理制度、更好地激发学生学习活力和激情的管理空间。
总括全文,有5处直接明确为“由学校规定”,有13处要求明确为“按学校规定”执行。
放权的主要方面: 一是授权高校自主确定学生学习年限,明确提出“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
学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由学校规定”;二是授权高校自主确定具体学习标准和成绩评定方式,明确提出“学生学期、学年所修课程或应修学分数以及重修或升级、跳级、留级、降级等要求,由学校规定”、“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课程是否重修或补考,由学校规定”;三是授权高校自主决定学生调整专业,国家对学生转专业不再做出具体规定;四是授权高校自主管理学生学籍,国家对于学生休学、退学的具体条件、程序等不再作出规定,明确提出“学生申请休学或学校认为须休学者,可予休学。
休学次数和期限由学校规定”等。
在放权的同时,新《规定》也确立了加强政府和学生对学校权力进行的监督制度。
学校的管理权是一种公权,法律在赋予学校充分行使自主权的同时,也要将其纳入被管理者和政府的监督之中。
为此,新《规定》要求学校将学生管理规定要及时向学生公告,并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再具有一级管理规定的制订权,而是要根据新《规定》履行依法指导、检查和督促高校实施学生管理工作的职责。
第五,新《规定》针对当前突出问题,强化了相关管理。
针对考试作弊屡禁不止的问题,增写考试作弊或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可予以开除学籍等规定,并细化了作弊开除学籍的种类,学术诚信在一定意义上是大学生的道德底线,是大学生成人成才的基础,在当前全社会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形势下,对大学生诚信道德规范必须严格;增加“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学生使用计算机网络,应当遵循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传播有害信息”,“不得参与非法传销活动”;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规定”;增写转学不得从“下一批次录取院校转入上一批次录取院校、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要求;针对高校招生不规范和学历证书管理不规范问题,增加“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学习形式,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应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的要求。
三、修订《准则》的原则及主要修改内容 《准则》与《规定》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各有侧重、相辅相成,《准则》是大学生行为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对学生思想层面的倡导和要求,着眼点是学生的自主和自律;《规定》是对学生行为的引导和规范,着眼点是自律和他律。
按照国家教育方针,以及《准则》应具有的功能,我们确定了《准则》修改原则并作了相应的修改。
一是方向性。
原《准则》仅限于对学生日常生活中的行为要求,而没有理想、信念方面的行为要求。
新《准则》根据中央16号文件精神,明确提出了“志存高远,坚定信念”等理想信念方面的要求。
二是时代性。
充分反映新时期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发展对大学生的要求。
如新《准则》提出“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文明使用互联网”、“热爱生活,关爱自然”、“自觉抵制黄、赌、毒”等要求。
三是针对性。
针对当代大学生的突出弱点,提出要求。
如提出“励志成才”、“追求真理,崇尚科学”、“严谨求实”、“珍惜时间,学业有成”等学习方面的要求;提出“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守学术道德”等道德方面的要求;提出“自尊自爱,自省自律”、“豁达宽容,健康向上”、“磨砺意志,不怕挫折”等修养和心理健康方面的要求等。
针对性也体现在大学生不同于中学生的递进性要求,取消了原《准则》中诸如“不浪费水、电、粮食”、“讲究卫生”、“爱护花草树木”等要求,代之以“珍惜他人和社会劳动成果”、“仪表整洁”、“爱护环境,珍惜资源”等要求。
四是主体性。
《准则》的行为主体是学生,因此调整了《准则》用词角度,取消了原《准则》中“不得”、“要”等外在的要求性表述。
五是简洁性。
条目减少,朗读上口,便于记忆。
新《准则》全文共八条,每一条用前八个字概括条目的全部涵义。
四、以贯彻《规定》为契机,推动我国高校现代学生管理制度建设和管理水平跨上新台阶 新《规定》在合理继承的基础上,不仅具有时代性、创新性、合法性和规范性的制度创新特征,而且也体现了科学化、法制化、人性化、和个性化的现代学生管理的总体趋势,更体现了党和国家以及社会各界对高校学生的关爱和殷切期望。
它不仅是我国高校在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学生管理的依据,而且也是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创新的新起点。
贯彻落实新《规定》的过程,是在学生管理工作领域树立新理念、建立新制度、形成新秩序的过程,是深化学生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学生管理系统建设的过程。
因此,要认真扎实地做好新《规定》贯彻实施工作,做到认识到位、制度到位、队伍到位、监督到位,即: 1、实施新《规定》,关系我国高校千万学子的切身利益,是今后一个阶段学校工作中的一件大事。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2、所有高校都要正确理解把握规定的精神和要求。
系统清理以往规定,全面修订、完善新的学校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3、要逐级举办培训班,高校学生管理队伍要参加系统培训,提高科学管理、依法管理、服务管理的意识和水平。
4、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准确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本地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5、新《规定》颁布后,我们将组织各媒体和网站通过政策解读、新闻消息、专访报道等形式,全面宣传新《规定》的主要内容、出台背景、过程、重要意义,使更多人了解新《规定》的有关规定。
新闻界的朋友们,长期以来,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得到了大家的热情关心、理解和支持,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促进新《规定》的颁布实施,推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为保障新一代大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谢谢大家
文字实录〔王旭明〕: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
欢迎各位参加我们教育部今年的第四次新闻发布会,这次新闻发布会也是两会以来,我们首次召开的新闻发布会。
经过短暂的分别之后,又相遇在教育部这个金色大厅,我们心情非常高兴。
〔09:22〕 〔王旭明〕: 这段时间我们没有见面,但是我看到媒体上对教育问题的讨论十分的热烈,其中教育公平的问题是媒体讨论的焦点。
那么,谈到教育公平 ,我觉得各位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忽略了一些非常重要的因素。
比如,教育公平是一个发展的概念,教育公平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我们国家和政府,在推进教育公平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比如说,我们实现了两基,使85%以上的人口,都接受了九年义务教育。
比如说,我们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解放初期的1%不到,已经到了现在的19%,使更多的人来接受我们的高等教育。
当然,推进教育公平的根本途径,还是我以前强调过的,无外乎两条:第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协调教育的全面发展。
那么,只有在教育的发展中来实现教育公平。
第二条途径就是以改革促发展,通过不断的深化改革,根据新的情况,新的问题,来改革我们教育内部的已有的规定,促使更多的人实现教育公平。
说到这点,我们就我们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改进情况,向各位做一个发布。
〔09:23〕 〔王旭明〕: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教育部学生司司长林蕙青,教育部法制办公室主任孙霄兵,教育部学生司副司长姜钢,教育部法制办副主任张文,教育部学生司综合处处长张浩明,北京大学教务部副部长卢晓东,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张永华。
我们共同在这里为大家阐述政策,解答疑难。
首先有请林蕙青女士介绍新修改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09:24〕 〔林蕙青〕: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
首先,我们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们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为了贯彻依法治国、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适应和深化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满足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
今日,教育部周济部长签署的第21号部长令,发布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管理令,同时教育部高等学校的行为准则新规定,使用于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和在校生的管理。
对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的管理参照执行。
下面我主要以四个方面着重以对准则的有关起草情况和修订情况向大家做一个介绍。
〔09:25〕 〔林蕙青〕: 第一、我想先介绍一下修订两个必要性和紧迫性。
原《准则》和《规定》分别于1989年、1990年发布实施。
历史地看,他们对于维护高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与此同时,十五年来教育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状况发生了重大的历史性变化。
〔09:25〕 〔林蕙青〕: 首先,国家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巨大发展和深刻变革,对教育的理念、体制、制度等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第二,近几年教育事业蓬勃发展,高等教育实现了历史性跨越,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在学人数超过2000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9%,高校办学规模成倍增长,教学改革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灵活多样,对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
〔09:26〕 〔林蕙青〕: 第三,学生群体特征也在变化。
当代大学生都是80年后的一代,正如中央16号文件的概括,主流积极、健康、向上,同时独立性、选择性、多样性和差异性日益增强,一些大学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理想信念模糊、诚信意识淡薄和社会责任感、艰苦奋斗精神、团结协作观念缺乏等问题,对他们的教育管理呈现出新特点、新规律。
第四,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公民维权意识的增强,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提出新的挑战。
原有的管理思想、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已不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
因此,对《规定》和《准则》的修订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当前依法治教、促进高教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实现新时期教育培养目标要求的必然选择。
〔09:27〕 〔林蕙青〕: 二、新《规定》主要修改内容和制度创新点。
遵循“育人为本,依法建章,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新《规定》是根据新时期国家教育方针和高等教育目标,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全面修订,数十次易稿,参加起草、修改、论证的学生、教师、专家上千人次,是教育界、法学界、司法界及国家有关部委共同合作的成果,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其中主要变化有以下几点: 〔09:27〕 〔林蕙青〕: 第一,新《规定》体现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强化了高校育人功能,强化了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品质规范在高校学生成人成才中的作用。
首先在总则中增写了“高等学校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要求。
在总则中还增写了学生要“努力学习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的培养目标和要求。
在具体规定中增写了学生要“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成为遵守公民道德的模范,不得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活动”等道德行为方面的具体要求;增写了鼓励学生为国服务,应征入伍,入伍学生可“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的政策规定。
〔09:28〕 〔林蕙青〕: 第二,新《规定》固化了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的成功经验,鼓励和引导高校建立并实施学分制、主辅修制、跨校修读制等新的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管理制度。
如针对近些年一些学校学科交叉渗透培养复合型人才的教学改革经验,针对一些学校校内校际教学资源共享的管理改革经验,增写了“学生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辅修其他专业或选修其他专科并达到该专业辅修要求者,发给辅修证书”,增写了“学生可以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课程。
在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由本校审核后予以承认”等规定。
〔09:28〕 〔林蕙青〕: 第三,新《规定》确立了一系列依法治校、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新规则。
一是明确学生权利与义务。
新《规定》增加了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专章,明确了学生所享有的6项受教育权利和应当履行的6项义务,为学校和学生增强法律意识,为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明确了行为准则。
〔09:28〕 〔林蕙青〕: 二是对学生处理和违纪处分标准更加明确清晰。
新《规定》取消了法律依据不明确或者行为特征不确定的处分规定,代之以有明确法律依据或者行为特征比较清楚的、易于判断的法律标准、纪律标准、学业标准、疾病标准,例如取消了作为开除学籍理由的“品行极为恶劣,道德败坏”规定,增加了“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开除学籍等规定。
这些规定将有助于减少学校处分行为的随意性、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
〔09:29〕 〔林蕙青〕: 三是对学生违纪处理程序更加规范。
新《规定》贯彻正当程序的原则,规定学校作出涉及学生权益的管理行为时,必须遵守权限、条件、时限以及告知、送达等程序义务,如规定“学校对学生的处分,要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足、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恰当”、“学校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处分决定,须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应当出具处分决定书,送交本人。
对学生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书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09:30〕 〔林蕙青〕: 四是确立了学生权益救济制度。
学校为维护教学秩序和教育环境,有权对于不能而违反校规的受教育者予以处分。
但在实施处分失实或失当的情况下,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就会受到侵害。
对此,新《规定》增设了学生学生对处分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申诉权,体现了高校学生管理无救济就无处分的法治思想。
如规定“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听取学生或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对退学处理或违规、违纪处分的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学生如对复查决定有异议,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人的问题给予处理并答复”。
这些规则对于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
这些新的规定也把学校管理的自由裁量权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09:31〕 〔林蕙青〕: 五是取消了与目前国家基本法律不一致的特殊规定。
如原《规定》中“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做退学处理”的规定,学生能否结婚,根据国家《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执行。
〔09:33〕 〔林蕙青〕: 此外,新《规定》体现更加“以人为本”的精神,取消“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不得报考其他高校”的规定;改写“精神病、癫痫病须退学”为“患有疾病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应予退学”,开除学籍“不发学历证明”改为“发给学习证明”,等等。
〔09:33〕 〔林蕙青〕: 第四,新《规定》进一步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力度,扩大了高校依法办学自主权。
新《规定》在明确学校的管理职能、职责和自主权基础上,给予高校以教学管理自主权为核心的多项自主权,给予高校根据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办学特色创新管理制度、更好地激发学生学习活力和激情的管理空间。
总括全文,有5处直接明确为“由学校规定”,有13处要求明确为“按学校规定”执行。
放权的主要方面: 〔09:34〕 〔林蕙青〕: 一是授权高校自主确定学生学习年限,明确提出“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
学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由学校规定”;二是授权高校自主确定具体学习标准和成绩评定方式,明确提出“学生学期、学年所修课程或应修学分数以及重修或升级、跳级、留级、降级等要求,由学校规定”、“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课程是否重修或补考,由学校规定”;三是授权高校自主决定学生调整专业,国家对学生转专业不再做出具体规定;四是授权高校自主管理学生学籍,国家对于学生休学、退学的具体条件、程序等不再作出规定,明确提出“学生申请休学或学校认为须休学者,可予休学。
休学次数和期限由学校规定”等。
〔09:35〕 〔林蕙青〕: 在放权的同时,新《规定》也确立了加强政府和学生对学校权力进行的监督制度。
学校的管理权是一种公权,法律在赋予学校充分行使自主权的同时,也要将其纳入被管理者和政府的监督之中。
为此,新《规定》要求学校将学生管理规定要及时向学生公告,并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再具有一级管理规定的制订权,而是要根据新《规定》履行依法指导、检查和督促高校实施学生管理工作的职责。
〔09:36〕 〔林蕙青〕: 第五,新《规定》针对当前突出问题,强化了相关管理。
针对考试作弊屡禁不止的问题,增写考试作弊或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可予以开除学籍等规定,并细化了作弊开除学籍的种类,学术诚信在一定意义上是大学生的道德底线,是大学生成人成才的基础,在当前全社会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形势下,对大学生诚信道德规范必须严格;增加“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学生使用计算机网络,应当遵循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传播有害信息”,“不得参与非法传销活动”;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规定”;增写转学不得从“下一批次录取院校转入上一批次录取院校、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要求;针对高校招生不规范和学历证书管理不规范问题,增加“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学习形式,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应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的要求。
〔09:36〕 〔林蕙青〕: 第五,新《规定》针对当前突出问题,强化了相关管理。
针对考试作弊屡禁不止的问题,增写考试作弊或剽窃,抄袭他人研究
法制宣传标语口号
1、依法行政设法治政府 2、弘扬宪法精神,和谐 3、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 4、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5、依法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6、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7、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8、推进依法治区,打造平安双清 9、深入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10、增强宪法意识,推进依法治区 11、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12、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13、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14、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16、学法用法,依法维权 1、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两周年; 2、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法》,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3、建立质量安全保障机制,构建健康和谐生活家园; 4、坚持以质取胜,推动科学发展; 5、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6、质量是安全基础,安全是健康前提; 7、眼睛容不得一粒沙土,农产品安全来不得半点马虎; 8、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9、严把农产品质量关; 10、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 11、营造农产品安全氛围,创造农产品安全环境; 12、加强质量安全教育,提高质量安全意识; 13、质量安全警钟长鸣一,健康生活和谐馨; 14、生产优质农产品为荣,销售劣质农产品为耻; 15、坚持以质取胜,推动科学发展; 16、重视质量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17、树立质量法制观念,提高全民质量意识; 18、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19、宣传安全法规,普及安全知识; 20、建立市场诚信体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加强第七个“12
普法宣传语主题:弘扬宪法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推动全名普法,让法制理念深入人心,标语、警句。
内容
1、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 2、祖国在我心中,法律伴我成长。
3、您的权益需要法律保护,法律权威需要您的维护; 4、法是铁,律是轨,不循法律要出轨 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6、加强法制宣传,服务经济建设,坚持科学发展 7、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8、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9、开展普法教育,营造发展环境 10、人生道路千万条,学法用法第1条 11、知法铭心智,懂法正言行,守法创和谐。
12、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守法律举步维艰 13、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 14、人人学法用法,个个依法办事 15、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6、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17、依法保障食品安全营造放心饮食环境 18、法律是灯,照亮征程;法治是桨,迈向期望 19、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联和谐稳定出处:,转载请保留。
20、人生行万里,法律记心里 21、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弘扬法治精神 22、送子孙高楼大厦,不如教其守法用法 23、立身德为首,处事法是先。
24、智者以法护身,愚人以身试法 25、崇尚法律权威,维护法律尊严,培养守法习惯,强化用法意识; 26、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处纷争。
27、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28、人人守法,法守人人 29、弘扬民主精神,加强法治观念,坚持依法行事,维护法治环境;(真正的朋友是什么) 30、崇尚法律权威,维护法律尊严,培养守法习惯,强化用法意识; 31、加强法制宣传,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 32、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33、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 34、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35、学法懂法,心明眼亮;不学不懂,迷失方向。
36、坚持依法行政,发奋建设法治政府; 37、弘扬民主精神,加强法治观念,坚持依法行事,维护法治环境; 38、天天学法明是非,时时想法强观念,处处守法树礼貌,事事用法维权益; 39、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40、完善残疾人保障机制落实平等参与共享精神 41、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营造安全祥和的生存环境 42、日忙夜忙,学法不忘。
43、依法生产,守法经营,合法发展。
44、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科学发展 45、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46、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表达爱的句子) 47、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 48、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建设; 49、尊重宪法,崇尚法治 50、依法治校,法育未来! 51、加强法制宣传,服务经济建设,坚持科学发展 52、开展普法教育确保公民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53、以人为本营造和谐,以法为准彰显公正 54、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进程 55、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56、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 57、一切有理解教育潜质的公民都应当理解法制宣传教育 58、心中遵法,自主学法,办事依法,维权用法,诚信守法,和谐有法; 59、情动人,理服人,法育人 60、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 61、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62、与法同行,成长有保障。
63、为人守法,为事依法,为公护法,为国弘法。
64、学法守法知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65、大事小事依法办事,大节小节守廉为节。
66、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爆笑谷聊天记录) 67、学好法律明是非,依法维权不吃亏 68、用心学法,自觉守法,主动用法,诚心护法; 69、用心学法,自觉守法,主动用法,诚心护法; 70、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71、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72、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73、经营似行船,守法似船桨;只有撑好桨,才会不翻船。
74、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75、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掀起全民学法用法热潮 76、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77、学法知法懂法事事讲法;守法用法护法人人普法 78、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 79、知法守法你我他,愉悦平安千万家 80、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81、扩大基础民主搞好村民自治 82、弘扬民主精神,加强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行事,维护法治环境; 83、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84、普法教育你我他法治建设靠大家 85、做人以和为贵,做事以法为本 86、尊重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87、一言一行遵纪守法,生命一世清正做人! 88、知法守法用法,和平和美和谐 89、知法明礼,用法维善,护法除恶,守法心安。
90、法律是生产建设的有力保证。
91、切实加强监管依法保护环境 92、学法守法知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93、深入开展住房保障工作解决困难家庭住房难题 94、人人都是弘扬法制的宣传员,处处都是和谐**的风景线 95、开启法律明灯,照亮人生前程 96、法以民为本,民以法为天 97、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 98、学法守法知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99、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100、金贵银贵平安最贵,千好万好守法最好 101、违法,法如一把利剑;守法,法似一盏明灯 102、弘扬民主精神,加强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行事,维护法治环境; 103、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 104、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05、学法用法,做遵纪守法好少年! 106、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07、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 108、开展普法教育,营造发展环境 109、播下法治的种子,收获和谐的果实! 110、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111、学法让人生更完美,守法使社会更和谐 112、健康发展,依法经营,与时俱进,步步为赢。
113、完善残疾人保障机制落实平等参与共享精神 114、和谐与礼貌同在,法治与发展共存 115、百行德为首,万事法为先 116、假日出游依法维权 117、加强法制宣传,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 118、赚金山,赚银山,法律法规是靠山;你有理,他有理,学法守法是真理。
119、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 120、崇尚法律权威,维护法律尊严,培养守法习惯,强化用法意识; 121、学法懂法源自一点一滴,守法用法始于一言一行。
122、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弘扬法治精神 123、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进程 124、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 125、学法守法知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126、关注性命关注安全 127、诚是做人之道,法乃治国之本 128、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129、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130、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 131、学法护法者智,违法乱法者愚 132、遵章守法事事顺,违法犯规时时难。
133、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134、忽视法制吃苦头,依法经营有甜头! 135、守法,法有情有义;违法,法铁面无私 136、尊重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137、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 138、手拉手践行法治,心连心共建和谐 139、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140、学法以正,普法以诚,明法以精,尚法以恒。
141、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142、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建设; 143、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 144、您的权益需要法律保护,法律权威需要您的维护; 145、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146、普法情系千万家平安惠及你我他 147、关注交通保护性命 148、诚信是生活的通行证,法治是社会的安全网 149、学好法律明是非,依法维权不吃亏 150、学法以明道,用法以立身。
151、读书明理,普法医愚,守法律己,和谐添彩! 152、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53、正确行使宪法权利依法履行公民义务
法制宣传标语 编者寄语
1、弘扬宪法精神 构建和谐社会2、实行依法治国 坚持执政为民3、增强宪法观念 推进依法治国4、宣传宪法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5、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6、学习宣传宪法 推进民主法制建设7、推进依法治市 努力建设法治城市8、维护宪法权威,增强权利义务观念9、实行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0、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健全社会主义法制11、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履行法定义务12、弘扬民主法制精神 养成良好的道德风尚13、高举宪法旗帜 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14、学习宪法、掌握宪法、运用宪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15、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16、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17、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18、增强全民宪法观念和宪法意识,保证宪法的正确贯彻实施
谁知道关于法制宣传活动的宣传标语啊
校庆征集口号(标语):(1)、热烈庆祝西北民族大学建校60周年。
(2)、热烈欢迎各级领导莅临西北民大建校60周年庆典。
(3)、热烈欢迎兄弟院校领导光临我校参加60周年校庆活动。
(4)、热烈欢迎历届校友光临母校参加60周年校庆活动。
(5)、向关心支持西北民大事业发展的各级领导致敬。
(6)、向关心支持西北民大事业发展的广大校友致敬。
(7)、向关心支持西北民大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致敬。
(8)、突出办学特色,提升发展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民族大学。
(9)、继往开来,再创辉煌,为建设高水平民族大学而努力奋斗。
(10)、弘扬黄土地精神和黄河精神,开创民族高等教育新局面。
(11)、自强不息、艰苦创业,谱写西北民大建设改革发展新篇章。
(12)、把握机遇,迎接挑战,与时俱进,科学发展。
(13)、深化教学改革,推进教育创新,实现科学发展。
(14)、振奋精神,凝聚力量,艰苦创业,再造辉煌。
(15)、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
(16)、深化教学改革,推进教育创新,培养优秀人才。
(17)、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培养模式,激发办学活力,彰显办学特色。
(18)、认真贯彻落实《规划纲要》,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
(19)、把握机遇,迎接挑战,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而努力奋斗。
(20)、发展民族高等教育,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21)、牢记服务民族办学宗旨,践行以人为本教育理念。
(22)、以实际行动迎民大六十华诞,用一流业绩向母校生日献礼。
(23)、同庆民大六十华诞,共创祖国美好未来。
(24)、同庆民大华诞,共创美好明天。
(25)、弘扬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校园。
(26)、繁荣民族优秀文化,构建民大和谐校园。
(27)、发扬优良传统,再铸民大辉煌。
(28)、淡泊宁静,志存高远;崇尚学术,追求真理。
(29)、依法治校,以德治教,从严治学。
(30)、立足西北,面向全国,服务民族。
(31)、勤学、敬业、团结、创新。
(32)、六十年饱经风雨,六十载桃李芬芳。
(33)、六十年沧桑巨变,六十载春华秋实。
(34)、忆往昔岁月如歌,看今朝前程似锦。
(35)、根深叶茂立甲子基业,桃李芬芳育万千英才。
(36)、继往开来,再创辉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