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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说口号时的形态

时间:2013-05-20 12:32

一种思想体系,其原则曾被具体化为 "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

你问的问题有点模糊,纳粹执政时期,德国国防军并没有统一的口号,但是,纳粹的卫队——党卫队就有自己的信条,也可以说是口号,就是党卫队全国领袖海因里希.希姆莱提出的:“党卫军,我们的荣誉叫忠诚

什么是 意识形态 什么是 文化入侵

意识形态,一般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上形成的系统的思想观念,代表了某一阶级或社会集团(包括国家和国家集团)的利益,又反过来指导这一阶级或集团的行动,  依据这个定义,可以说意识形态就是一种思想观念,但不是一般的思想观念,  它有三个特征:  第一是群体性,即不是个别人的思想观念,而是已经被某个群体(阶级或社会集团)所接受的思想观念,代表这个群体的利益并指导其行动;  第二是系统性,即不是支离破碎的想法和观念,而是形成了体系;  第三是历史性,即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上形成的。

  侵略”,指的是一个国家或民族有目的有计划的对它国或另一民族的征服行为。

因此,文化入侵,我们可以定义为一个国家或民族对它国或另一民族通过文化改造和思想改造而达到的征服行为。

战争时期,一个国家强行改变另一个国家的教育方式,强制新一代学习入侵国语言文字,是文化入侵;和平时期,发达国家垄断发展中国家文化市场,并改变其国民的风俗习惯,阻碍其文化传承,这也是文化入侵。

文化入侵的目的无非有两种:一种是经济利益,从销售文化产品中获取丰厚的利润;另一种是政治利益,推广自己民族的文化和国家的意识形态,支撑本国在国际上的“话语权”。

  文化入侵是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有步骤、有计划地改变被占领国民风俗习惯文化传承等等来改变。

要征服一个民族,就要征服她的文化,要征服她的文化,就要征服她的人民,而要征服她的人民,最有效的就是征服她的儿童,只有从小改变孩子们的价值观,淡化他们的民族认同感和自豪感,才能使他们屈服于外族的文化,最终让他们抛弃自己的民族,以达到入侵者的目的。

  外族对中华民族的侵略一刻也没有停止过。

在战争年代,他们的侵略工具是大炮加飞机,在和平年代,他们的侵略工具则是文化。

他们利用所有能利用的文化载体,利用所有能利用的机会,大肆推行它的价值观、政治理念、文化理念,这是一种“隐性”的文化侵略。

而文化侵略比政治侵略、军事侵略、经济侵略对一个国家的伤害更为深远。

广告标语写作中运用整齐句的几种方法

消费者一个形象往往是从记住它的广告标语开始的。

那们耳熟能详的广告标即便你已经很久没见过它们的广告了,但却依然记得。

例如:万家乐,乐万家;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车到山前必有路,有路必有丰田车。

这些广告标语历久弥新。

口号一般与标语连用,是指简短有力,有宣传鼓动作用的语言。

标语口号在我国历史悠久,源远流长。

从秦朝末年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到南宋初年的“等贵贱,均贫富”,再到近代中国抗战时期的“停止内战,一致对外”。

这些口号在当时都起到了宣传鼓动的作用。

历史发展到今天,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标语口号中的政治意识形态也随之淡薄,呈现出商业性和娱乐化的特点。

口号也大量运用到广告中来,越来越被人们所熟知。

到底什么是广告口号呢

概括来说,广告口号就是广告主在一个较长时间内反复使用,用来突出企业或商品某方面特点的、生动凝练的宣传口号。

在一则广告中,广告口号通常是整个广告战役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它基于长远的品牌利益,向消费者传达一种长期不变的观念。

那么,怎样才算一个成功的广告口号呢

那就是让目标消费者牢牢记住这则广告,这是广告口号成功的首要原则。

为了能让消费者记住广告,我们可从广告内容和形式上对其口号进行创作。

本文仅从句式的角度为创作者提供借鉴,即用整齐句的方式来表现口号语言的节奏和韵律,从而达到让消费者“记住”的效果。

曾有人对大量广告口号进行研究后发现,整齐句在广告口号中的出现频率较高,这说明运用整齐句能使广告口号韵律整齐、铿锵有力,易读易记。

整齐句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字数、结构相同或相近的句子组合而成的句式。

整齐句可以表达出句子的均衡美。

均衡美是语言艺术的原则之一,我们可将其运用到广告口号的创作中去。

具体有以下几种方法: 1、简单整齐句的运用 它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字数相等,意思相关而结构不同的句子排列而成,如: (1)“维维豆奶,欢乐开怀”(维维豆奶广告) (2)“一卡在手,畅游神州”(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广告) 以上两个例子,上下两句字数相等,意思相关但结构不同,却都体现了句子的均衡美。

2、以对偶句的形式体现对称美 它是用字数相等,结构相同或相近的一对句子并列排在一起。

如: (1)“奉献能源,创造和谐”(昆仑润滑油广告) (2)“动感有形,生活有方”(通用汽车广告) 例(1)上下两句的结构为“谓语+宾语”,例(2)上下两句的结构为“主语+谓语+宾语”,两例的上下句结构均相同。

这种句子整齐美观,两句的音节数目相等,词语布局匀称,念起来富有节奏感,显示了广告口号的对称美,从而增强了感染力。

3、以排比的形式体现齐整美 把三个或三个以上结构相同或相似的意义相关、语气一致的词、词组或句子排列成串。

这种手法语气连贯,句子表达有气势,广告口号常借排比格式来体现齐整美。

如: (1)放心,安心,开心(某药品广告口号) (2)创建一流企业,造就一流人才、做出一流贡献(三一重工广告)以上两例,例(1)是词语的排比,例(2)是三个动宾短语的排比。

这类句子结构相同,句式整齐,读起来琅琅上口,富有气势。

4、用顶真、回环的形式表达流畅、连贯的美感 用上一句结尾的词语或句子做下一句的起头,使前后句子头尾相联,这种修辞手法叫顶真,也叫顶针。

它是汉语传统的修辞格之一,经常出现在各种文体的文章中。

比如小时候听大人讲故事:“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庙里有棵树,树下坐着个老和尚,老和尚在给小和尚讲故事……”就是用的顶真的手法。

在广告中运用这种修辞手法能使语气连贯。

例如:“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的脑白金广告。

回环在头尾连接这一点上和顶真相似,它是在词语相同的情况下,从甲到乙,又从乙到甲,形成回环往复的语言形式。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用到回环,比如老师在教育学生时会说:“学习上你帮助他,他帮助你”、“生活上你关心他,他关心你”。

在广告口号写作中运用回环手法,不仅能揭示事物间的关系,而且使语言有节律感,呈现流畅圆合之美。

如: (1)“万家乐,乐万家”(万家乐热水器广告) (2)“妈妈爱我,我爱妈妈”(安儿宝A+奶粉广告) 广告口号的写作有很多技巧,这里探讨的运用整齐句的方法只是其中的一种。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方法仅仅是从形式上增强广告口号的美感,广告口号真正能打动消费者并被消费者记住,关键还在于广告口号所呈现的内容。

意识形态的分歧

意识形态,一般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上形成的系统的思想观念,代表了某一阶级或社会集团(包括国家和国家集团)的利益,又反过来指导这一阶级或集团的行动, 依据这个定义,可以说意识形态就是一种思想观念,但不是一般的思想观念, 它有三个特征: 第一是群体性,即不是个别人的思想观念,而是已经被某个群体(阶级或社会集团)所接受的思想观念,代表这个群体的利益并指导其行动; 第二是系统性,即不是支离破碎的想法和观念,而是形成了体系; 第三是历史性,即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上形成的。

下面是诸多哲学家描述的 意识形态(ideology) 阿尔图塞(Louis Althusser) 意识形态是一个诸种观念和表象(representation)的系统,它支配着一个人或一个社会群体的精神。

意识形态是个体与其真实的生存状态想像性关系的再现。

为了说明我关于意识形态的结构和功能的中心议题,我将首先提出两个主题,一个是否定的,另一个是肯定的。

第一个主题涉及到用意识形态的想像形式来再现的对象;第二个主题涉及的是意识形态的物质性。

主题一:意识形态再现了个体与其存在的真实状态的想像性关系。

……当我们承认意识形态并不与现实对应时,亦即承认意识形态构成了一种幻觉时,我们就是认可了意识形态构造了一个现实的幻觉,它们只需被解释为发现了隐含在那个世界想像的表象后面的世界之现实(意识形态=幻象\\\/暗示)。

主题二:意识形态有一个物质的存在。

在说到那些看来塑造意识形态的观念或表象但却没有一个观念的或精神的存在,有的则是一个物质存在时,我已经触及到这一主题。

我甚至提出,观念的观念性或精神性存在只出现在观念的意识形态中,或意识形态的某种意识形态中,这里我要补充说,它只出现在自科学涌现以来似乎就奠定了这一概念的意识形态之中,亦即出现在科学实践者在其自发的意识形态中向他们自己展示(真实或虚假)的观念之中。

伊格尔顿(Terry Eagleton) 意识形态特别指涉在表意层面上展开的权力斗争的方式;尽管这种表意活动卷入了各种霸权过程,但并不是在各种情况下都处于维持统治的支配水平上。

意识形态通常被感受为自然化和普遍化的过程。

通过设置一套复杂的话语手段,意识形态把事实上是党派的、论争的和特定历史阶段的价值,显现为任何时代和地点都确乎如此的东西,因而这些价值也就是自然的、不可避免的和不可改变的。

简言之,意识形态是一个话语问题,一个处于历史情境中的主体间的实践交往问题,而不只是一个语言问题(我们所叙说的命题问题)。

意识形态也不只是一个偏向性的、偏见性的和党派性的话语问题,尽管没什么人类话语不是这样。

意识形态是指很大程度上被掩盖了的贯穿在并奠基于我们实际陈述的那些价值观结构,我说的是在其中我们言说和信仰的方式,它们和我们所生活的社会的权力结构和权力关系有关……亦即情感、评价、感知和信仰的模式,它们与社会权力维系具有某种关系。

吉尔兹(Clifford Geertz) 就研究意识形态的社会决定因素而言,存有两种主要的路径:利益论和张力论。

在前者看来,意识形态乃是一种面具或武器;而对后者来说,意识形态则是病症和处方。

以利益论来看,意识形态的主张要在争取优越的广泛斗争的背景中加以考察;依据张力论,则是在修正社会心理失衡的漫长努力背景中来考察。

在前一种背景中,人们是追逐权力,在后一种背景下,人们则是逃离焦虑。

尽管有其他差异,但所谓认知的和表现的符号或符号系统至少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它们都是信息的外在资源,人类生活正是依赖这种资源加以塑型的,所以它们是感知、理解、判断和运作世界的超个人的机制。

文化的种种模式--宗教的、哲学的、美学的、科学的和意识形态的模式都是一些程序;它们为社会的和心理过程的组织化提供模板或蓝图,就像遗传机制为有机体过程的组织化提供了这样的模板一样……人这种制造工具、会笑和会撒谎的动物,也是未完成的动物,或者更准确地说,是自我完成的动物。

人是他自我实现的主体,他从符号模式建构的一般能力中创造出界定自身的特殊能力。

或者说,回到我们的主题上来,正是通过意识形态的建构,以及社会秩序的图式意象的建构,人才使自己无论好歹地成为一种政治动物。

作为文化系统,科学和意识形态的区别应在其分别表征的总体情境的不同符号策略类型中找寻。

科学是以这样一种方式来命名情境结构,亦即包含其中的对待这些情境的态度是无功利性的,其形式是节制的、简洁的和绝对分析性的,通过回避最有效的陈述道德情操的语义学手段,科学寻求最大限度的思想明晰性。

而意识形态命名情境结构的方式则是,包蕴其内的对待这些情境的态度乃是一种承诺。

其风格乃是华彩的、生动的和有意暗示性的:通过科学所回避的语义学手段来表达道德情操,它追求唤起人们的行动……科学是文化的诊断性和批判性层面,而意识形态则是文化的辩护性和论辩性层面,它指的是文化的那一个部分,即主动关心信仰和价值模式的确立与捍卫。

詹姆逊(Fredric Jameson) 从这一较高的角度来看,我们可以看到本质上是认识论意义上的第一种意识形态模式并不能给予我们多大帮助,因为现在起决定作用的并不是某一种思想体系是真理还是谬误的问题,毋宁说是其在阶级斗争中的功能、作用及有效性问题。

现在人们认为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的任务是合法化和领导权(这两个词分别来自哈贝马斯和葛兰西),换句话说,没有任何一个统治阶级能够永远依靠暴力来维护其统治,虽然暴力在社会危机的动乱时刻完全是必须的。

恰恰相反,统治阶级必须依靠人们某种形式的赞同,起码是某种形式的被动接受,因此庞大的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基本功能就是去说服人们相信社会生活就应该如此,相信变革是枉费心机,社会关系从来就是这样,等等。

而同时,可想而知,一种相对抗的意识形态的功能就是--例如马克思主义本身,作为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而不是作为关于社会状态的科学--向占领导权地位的意识形态提出挑战,揭穿、削弱这种意识形态,使人们不再相信它,作为更广阔范围内夺取政权斗争的一部分,还必须发展自己与之相对的意识形态。

拉克洛(Ernesto Laclau) 意识形态不是由对肯定的本质的误认所构成的,确切地说是相反,意识形态是由于没有认识到以下事物所构成的,即没有认识到任何可能性不确定的特征,以及没有认识到任何最终弥合的不可能性。

. 列维纳斯(Emmanuel Levinas) 意识形态这个概念最初是一个黑格尔式的概念,后来被用于马克思主义对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批判,这个概念所拥有的许多令人信服的力量来自尼采和弗洛伊德。

它的新颖之处就在于:理性现象可能比起非理性现象晦暗,更难以把握。

它的神秘化力量可以如此隐蔽,以至于逻辑的艺术不足以打碎这种神秘。

神秘化源于一种无意识的意图,将神秘之物给神秘化了。

就像康德超验辩证法中的理性一样,意识形态可能是幻象的必要来源。

这也许是最近的一种看法。

假如人们相信阿尔图塞的话,那么,意识形态总是表现了某种方式,正是在这种方式中,意识会经验到它对决定它的那些客观的和物质的条件的依赖,亦即对科学理性在其客观性中要加以把握的条件的依赖。

然而,一个必然产生的疑惑是,这是否同时在告诉我们以下意识的某种怪异性,这种意识是有关科学所控制的秩序的,确切地说,与科学所属的东西相关,亦即主体的断裂,科学与存在之间的巨大鸿沟和游戏。

比尔格(Peter Bürger) 应该注意到,在这种模式中,意识形态并不能简单地理解成是社会现实的拷贝,亦即社会现实的复制,而应看做是社会现实的产物。

意识形态是一种活动的结果,这种活动对作为一种不充分事物的所经验的现实的反应(真正的现实,亦即人在现实中展开的可能性被压制了,因此人被迫进入在宗教领域中幻想地实现他自己)。

意识形态并不仅仅是某种社会状况的反映;它们是整个社会现实的各个部分:意识形态的要素并不只是掩盖了经济利益,它们不只是标语和口号:它们是所进行的现实斗争的组成部分和要素。

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 意识形态在社会学分析中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术语,但这个术语的困难首先在于:要么它是用于描述:a)一个阶级或其他社会集团系统的或自觉的信仰,恰如意识形态的这个词的通常用法是意指一些普遍原则或理论主张,或通常不那么中听的说法,是指一些教条。

要么是用于描述:b)一个阶级或社会集团独特的世界观或普遍观念,它既包括一些系统的和自觉的信仰,也包括不那么自觉的和系统阐发的态度、习惯和情感,甚至包括一些无意识的假定、意旨和承诺。

威廉森(Judith Williamson) 意识形态就是某种意义,它是由社会的状况必然产生的,并有助于永久维持这些社会状况。

我们会感到有一种归属的需要,一种身处某个社会阶层的需要,尽管这种需要很难察觉。

实际上这种需要也许是想像性地被赋予的。

我们所有人都真实地需要一种社会存在,一种共同文化。

大众媒介在某种程度上就提供了这一需要,它能在我们的生活中(潜在地)实现一种肯定的功能。

齐泽克(Slavoj Zizek) 作为一种信念,一组观念、信仰、概念等,意识形态的内在概念被用来使我们确信其真理,但实际上服务于某种隐含的特定权力利益。

与这一概念对应的意识形态批判模式就是征候式阅读模式:这一批判的目的在于通过对裂隙、空白和笔误来揭示官方文本隐含的偏见--以平等和自由来揭橥市场交换中合作者的平等和自由,当然,这种市场赋予生产方式所有者以特权。

意识形态不再被视为一个保证社会再生产同质的机制,不再作为社会的凝聚力;它变成了一个维特根斯坦式的含混关联的和异质的过程的家族,其范围是严格地局部性的。

依照这些思路,所谓的统治的意识形态主题批判努力要表明,一种意识形态要么发挥着决定性的影响,但不限于某一社会阶层,要么揭露意识形态在社会再生产中的作用是边缘化的。

新文化运动提出“打倒孔家店”的口号的实质是针对 A.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说 B.封建的意识形态和

文艺的意识形态性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核心命题,也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理论支点。

这是因为意识形态作为社会意识中反映人们所处的社会关系(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和思想要求、利益、愿望的那一部分思想观念的总和,在阶级社会中,对于每一个社会成员来说都是先在的,就像葛兰西所指出的,“是由每个人从其进入这个意识的世界之时起,就自动陷入的许多社会集团所强加的”(P.233)。

人们在社会交往的过程也就是一个进入一定文化、接受一定意识形态的过程。

阿尔都塞也认为只要一个人进入社会,就不可避免地落入到“巨大的意识形态的襁褓”之中,他的思想和行动无不受一定意识形态的支配和规范,所以他把意识形态看作是一种“文化客体”,是人们必须接受的赠品。

出于对意识性质以及它与人的思想、行为之间关系的自觉认识,马克思主义才从根本上把文艺界定为一定社会意识形态,并要求无产阶级文艺自觉地担当起以无产阶级世界观来改造世界,以社会主义精神来教育和鼓舞人民大众的历史使命。

因而意识形态性也就成了无产阶级文艺的思想灵魂。

正是由于这样,文艺的意识形态性这个命题自它提出之后就遭到许多“纯艺术论”的倡导者的反对,新时期以来,在我国文艺理论界也引起了不少人的质疑和否定,以致有些文艺部门的领导也回避文艺的意识形态性、不敢理直气壮地坚持文艺的意识形态性问题,这实际上是在思想上放弃了对文艺的领导。

这些年来,我们的文艺事业在走向繁荣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与社会主义文艺方向完全背道而驰的创作倾向,起着腐蚀人们的意志、毒害青少年的灵魂、败坏社会风气的作用,这显然是与文艺界所出现的一股淡化和消解文艺意识形态性的思潮是分不开的。

这股思潮在我国出现自然不是没有原因的,分析起来大概有这样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受了西方“意识形态终结论”思想的影响。

自上世纪中叶以来,西方有些思想家就竭力否定意识形态的现实基础,否定意识形态与现实社会中个人存在活动之间的内在联系,把意识形态直接等同于国家意识形态,等同于一个纯粹的政治性的概念,并认为马克思主义不是科学,而纯粹是一种意识形态,断言随着苏东剧变,冷战的结束,意识形态也宣告终结。

这观点很契合我国某些长期以来深受极“左”思潮压制和饱受“四人帮”文化专制之苦的作家和批评家的思想和心理,他们也就趁我们不再继续提文艺从属于政治这样的口号之机,以批判文艺界的极“左”思潮之名,跟着在我国掀起一股否定和消解文艺意识形态性的思潮,试图以文艺是一种“美”、一种“文化现象”来取而代之。

这些观点在理论上自然是经不起分析的,因为“美”不可能完全脱离“真”和“善”而独立存在的,所以审美评价和审美选择在根本意义上来说无疑是一种价值选择和价值评价。

因此审美观的差异说到底就是一种价值观的差异,它是不可能与意识形态完全没有联系的。

另一方面,也与以往我们对意识形态理解上的片面性和不确切性是分不开的,这种片面性和不确切性具体表现为:一是纯科学的倾向,亦只是从意识论、认识论的观点,从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关系、反映被反映关系的角度,来说明意识形态的性质,对于意识形态的价值属性和价值内涵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和阐明。

意识形态不同于一般的社会意识,它作为反映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们的思想要求、利益、愿望的那一部分思想观念,是属于一定社会、一定阶级和社会集团的信念体系和行为规范的范畴的,它的任务就是为了凝聚人的思想,把人的行为引导到同一的方向、共同参与到对社会的变革实践。

所以,它不仅有认识的属性,同时还有价值的属性,不仅有理论的功能,同时还有实践的功能。

这些方面,葛兰西、阿尔都塞和晚年的卢卡契都曾有不少合理论述和发挥,并得到西方学界较为广泛的认同。

如阿尔都塞认为:“意识形态作为表象体系之所以不同于科学,是因为在意识形态中实践——社会的职能比理论的职能重要得多”。

卢卡契认为意识形态的“目的是使人的社会实践变得有意识有活力”,“所有意识形态所面临的决定性问题是:Was tan(做什么)

”《简明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在解释意识形态时也认为它是“社会哲学或政治哲学的一种形式。

其中实践的因素与理论的因素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它是一种观念体系,旨在解释世界并改造世界”。

这些见解都是值得重视的。

但是在我国过去,可能为了与马克思、恩格斯早年以意识形态所指代的“虚假的意识”,亦即指资产阶级为了维护自己合法的统治而制造出来的一种虚幻的价值观念划清界线,在阐述意识形态时都侧重于从它对社会存在的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方面,亦即认识论的、科学性的观点来进行发挥,而忽视从实践性的、对社会变革的功能方面来进行理解,这就把意识形态实证化了、认识论化了、纯科学化了。

这理解显然是不够全面、准确的。

二、是纯理论的倾向,侧重强调意识形态是自觉反映一定社会存在的思想(理论)体系,而无视它与社会心理、个人心理和日常意识之间的内在联系,不认识意识形态作为一种自觉的思想观念,不但是从对社会心理加工、提升而来,如同普列汉诺夫所说的是以社会心理为“共同根源”的,同时还表现为只有经由社会心理,意识形态才能反作用于社会存在。

这样,就把意识形态混同于意识形态理论和意识形态科学,视意识形态为远离生活、高高在上、只是少数意识形态专家在研究的纯思辨的、理论形态的东西。

尽管我们在理论上都承认意识形态与社会存在之间是相互影响并积极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的,但由于对这种反作用的内在机制和内在环节没有足够的注意和深入的揭示,从而使得我们对意识形态的反作用的理解还只是停留在抽象的理论说明上,在解决实际问题方面,几乎显得无所作为。

而我们之所以强调要真正阐明意识形态对社会存在反作用的道理必须深入分析揭示它的内在机制和内在环节,就是由于马克思所说的:“思想从来也不超出世界秩序的范围”,因为思想不可能直接打破现实关系实现对社会的变革,所以“思想根本不可能实现什么东西,为了实现思想,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

”这表明意识形态总是以现实的人为物质载体的,它要在现实中发挥作用,首先必须融入生活、融入大众、融入社会心理、融入人们的人格无意识之中,唯其这样,它才有可能转化为一种实践的精神动力。

在这方面,葛兰西、赖希、弗洛姆等人都曾做出许多有益的探讨,如葛兰西提出:必须革除“哲学是一种奇怪而艰难的东西,认为它是由特定领域内的专家或专业的和系统的哲学家所从事的专门理智活动”的观念,“不应把所谓‘科学的’哲学的东西,同只是观念的和意见的片断汇集的、日常的和大众的哲学分割开来”。

他批评当时意大利流传的以克罗齐和金蒂雷为代表的“内在论哲学”,认为它的最大的缺陷之一就在于:“它们不能在上层建筑和底层之间、‘普遍人’和知识分子之间建立起一种意识形态上的一致性”。

这些探讨对于我们克服对意识形态理解的纯科学、纯理论的倾向,全面、深入理解意识形态性质,实现意识形态在社会变革中的作用是有突出贡献和积极意义的,它应该被吸收到我们的意识形态理论中来,并作为我们探讨文艺意识形态性的重要理论依据来加以研究。

二鉴于以上认识,我认为,要对文艺的意识形态性有一个准确、全面的理解,就必须从克服以往对意识形态理解上的纯认识论化、纯科学化和纯理论化两方面入手。

首先是纯认识论化、纯科学化的倾向。

对文艺的性质作纯认识论化和纯科学化的理解在我国由来已久。

早在“五四”时期,有些作家和理论家在介绍西方现实主义(当时叫“写实主义”)的时候,就没有分清现实主义和在实证论哲学和实验医学理论基础上产生并发展起来的自然主义之间的差别,把现实主义混同于自然主义,认为它是“经过近代科学洗礼的最值得提倡的写作态度和方法”。

到了上世纪三十年代,随着苏联文艺理论的引入,当时苏联广为流传的“文学和科学、哲学一样,都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和认识,所不同的只是文学通过具体形象达到客观真实”的文艺观,更是被当作文艺的经典定义被我国文艺理论界所接受,以致直到上世纪五十年代末与六十年代初,我们在试图以马克思主义思想为指导编写我们的“文学概论”教科书,把文艺的性质界定为意识形态时,根据当时哲学界对意识形态的流行观点,对文艺的意识形态性质也完全作了纯认识论和唯科学主义的理解。

如蔡仪主编的《文学概论》一开篇对“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文学和社会生活的关系如何”这一问题的回答时认为它仅仅就是“一定社会生活的反映”。

基于这样一种理解,以往在我国流行的前苏联的文艺观,也就很自然地被吸收和整合到我们对文艺意识形态性的解释中来,致使纯认识论与唯科学主义的文艺观长期以来成为雄霸我国文艺理论界的一种主导观念,至今影响尤存。

要说明的是:我们不赞成把文艺的性质纯认识论话,并非认为文艺不是社会生活的反应,因为一切艺术的东西不可能是凭空产生的,从根本上说都是根源于一定的社会生活,只不过认为文艺的反映与一般的认识,特别是科学(非意识形态)是不同的,所以,把文艺意识形态性做纯认识论的解释,不仅从普遍性层面上不足以揭示意识形态本身的内容,而且在特殊性层上更与文艺的特性相悖。

根据辩证唯物主义所昭示的任何事物的性质都是多重的,相对的可以区分为普遍性和特殊性两个层面的思想,同志提出:“对于事物的每一种运动形式,必须注意它和其他各种运动形式的共同点。

但是尤其重要的,成为我们认识事物基础的东西,则是必须注意它的特殊点,这就是说,注意它和其他运动形式的质的区别。

只有注意了这一点,才有可能区别事物”。

那么,文艺不同于其他意识形态的特殊点是什么呢

我认为就是由于作家的审美反映所赋予文艺的审美特性。

审美不同于一般的认识,它是以主体的审美情感为心理中介与客体建立联系的。

这种情感的反映形式决定了它与一般的认识具有以下不同的特点:就反映的对象来看,认识的对象是不以主体自身利害和好恶为转移的客观事实,是事物的实体属性,而情感作为人们面对客观事物所引起的态度和体验,总是以事物能否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物质的和精神的)为转移的,它反映的是主客体之间的某种关系,是事物的价值属性;就反映的目的来看,认识既然是为了达到对事物客观属性的把握,它所要判明的是“是什么”,目的是给人以知识,而情感反映的对象既然是事物相对于人的需要而言的,因而它离不开人的喜好,它要判明德不仅是一个真与假、而且是一个善与恶、美与丑的问题,所要把握的不仅是“是什么”,而更是“应如何”;就反映的方式来看,由于“是什么”是事物的一种客观属性,它一般通过陈述判断的形式表达出来,一般是以概念、抽象、判断、推理等逻辑思维的方式来加以表述,而情感反映的由于是“应如何”,是人们对事物的一种评价、选择、意识和愿望,所以是以形象思维的方式表达出来。

正是由于情感反映不同于一般认识反映的这些特点,使得文艺作品看似像实际生活那样不带任何主观倾向地呈现在读者面前,而实际上无不蕴含着作家对现实人生的态度、评价、理想和期盼,在不同程度上无不打上作家思想倾向的烙印。

尽管历史上有些作家标榜他是纯客观的,但只要他被自己笔下的人物和事件感动了,他就不仅会把自己的思想倾向融入作品,而且由于情感机制的激发,还使得作家自己长期潜伏在心灵深处,支配、驱使着自己行动的那种潜意识的追求、企盼和梦想也都浮现出来,在作品中得到集中的流露,从而使得表现在作品中的思想内容往往比作家所意识到的要深广得多。

所以,出现在作家笔下的艺术形象往往也就成了作家审美观念和审美理想的载体,一种他内心期盼的“应如何”的人生图景。

“应如何”是一个理想的尺度,它是需要通过人的行动去争取的,所以就其性质来说是一种实践的意识。

当然,对于这种实践意识,我们不能像西方现代人本主义那样把它完全主观化和个人化,看作只是作家个人一种无意识的心理意向和精神向往;这是由于意识有社会意识和个人意识之分,而我们通常所说的意识形态,向来是指社会的意识、集群的意识而言,而非纯粹个人的意识。

所以在实际的文艺作品中,这种“应如何”的人生图景虽然以作家个人理想、愿望、企盼和梦想的形式表现出来,但由于作家是社会的人,他的思想情感总是在社会交往过程中,在接受社会的教育和熏陶过程中产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并这样那样地受着他所处的特定的社会关系所制约的,因而在他的作品中也必然这样那样地以个人的形式反映着一定社会、时代、集团和群众的思想愿望,如同普列汉诺夫所说的伟大作家“最主要的个人特性,‘最高的独创性’表现在这里,就是他在自己的领域里比别人更早或更好、更充分地表现了他那个时代社会的或者精神的需要和憧憬”。

愈是伟大的作家,他与社会、时代、群众的这种联系也就愈紧密、愈深刻。

所以,就文艺的性质来说,毫无疑问是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的。

正是由于这样,这就决定了一切进步的文艺作品也必然像其他进步的意识形态一样,在社会生活中都起着凝聚和团结群众,激励和支配人们的行动,把人们的行为引导到同一方向,共同参与和投入到社会变革中去的作用。

列宁在会见埃森时提出“真正的文学”应该“教导人、引导人、鼓舞人”。

《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出我们的文艺“要使群众警醒起来,感奋起来,推动人民群众走向团结和斗争,实行改造自己的环境”。

《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的祝辞》中号召作家“要塑造四个现代化建设的创造者,表现他们那种有革命理想和科学态度、有高尚情操和创造能力、有宽阔眼界和求实精神的崭新面貌,要通过这些新人的形象,来激发广大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推动他们从事四个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性创造活动。

”都是基于对文艺意识形态性的这种实践性的内涵的理解而提出来的,都表明文艺的意识形态性所彰显的文艺不只是对现实的反映,同时也是对社会的介入。

因此作品从作家手中完成,它的价值还只是潜在的,只有通过读者阅读,把作品中的思想情感转化为读者的思想情感,并在读者的行动得以落实,作品潜在的价值才转化为实在的价值。

这就要求我们把文艺不能仅仅看作是一个“实体性的定义”,同时还必须看作一个“功能性的定义”不能仅仅从作家创作及其成果一维,而且还必须从读者阅读及其功效一维来进行考察。

只有这样,我们对文艺的意识形态性才会有全面而深入的理解。

三我们指出意识形态就其性质来说不仅是认识的而且是实践的;而实践是人的实践,它总是以人为物质载体的。

在对人的理解方面,马克思、恩格斯反对黑格尔等德国思辨哲学家把人看作是一种“无人身的理性”,认为他首先是“有生命的个人存在,这样,实践也就不像黑格尔所理解的是一种抽象的理念运动,而首先是一种感性的物质活动,同时也决定了实践不仅仅是由理性观念所支配的,同时还必须要有一种感性心理能量,如人的需要、动机、情感、意志等因素所驱动。

所以如果我们赞同社会意识形态不仅是认识性的,同时也是实践性的话,那么也就等于表明了意识形态不是纯理论的,它与社会心理以及它的具体表现领域——日常意识、个人意识和人格无意识有着先天的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

社会心理与社会意识形态虽然同属于社会意识,但却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层面。

一般来说,社会意识形态是一种自觉的、理性的意识,通常以一定思想体系的形式表现出来;而社会心理是一种自发的,感性的、亦即融化在日常生活之中的未经分化、加工、定性的经验水平的意识,通常以一定社会群体的感觉、情绪、意志、愿望以及社会的风尚、习俗等形式表现出来。

它们的关系是:一方面,意识形态是通过对社会心理的加工、改造提升而来,以社会心理为“共同的根源”;而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心理与社会存在的关系最为直接、紧密,是一种日常的实践意识,它作为人们“行为的调节器”,直接支配和决定着一定社会成员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

所以,意识形态要反作用于社会存在,也就必须经由社会心理。

若是只停留在理论宣传而不能转化为社会心理,意识形态也就很难成为在实际生活中激发和推动人们行为的精神力量,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也就无从谈起。

社会意识与社会心理之间的这种内在联系首先被第二国际马克思主义哲学家拉布里奥拉和普列汉诺夫所发现。

如拉布里奥拉在谈到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时,就竭力反对庸俗的经济唯物主义那种“非常粗糙和直线式的表达和说法”,强调“在力图从社会条件中引出作为它们思想表现的第二性成果(如艺术和宗教)之前,必须在研究某种为了一定变化的社会心理学方向具有丰富的经验和某种本领。

”并反对把意识形态仅仅理解为某种“教义和体系”,如在谈到道德时,所强调的就是“那种平常在一般人的爱好、风俗、忠告、判断和评价中以经验的和日常的形式存在着的那种道德”。

普列汉诺夫对拉布里奥拉的关于“社会心理”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中介这一学说给予很高的评价,并断言:“要了解某一国家和科学思想史或艺术史,只有知道它的经济基础是不够的,必须知道如何从经济进而研究社会心理,对于社会心理若是没有精细的了解,思想体系的历史唯物主义解释根本就不可能。

……因此社会心理异常重要,甚至在法律和政治制度的历史中都必须估计到它,而在文学、艺术、哲学等科学的历史中,如果没有它,就一步也动不得。

”而之所以这样,就是由于文艺是以作家的审美情感为心理中介来反映生活的。

在现实生活中,引发作家创作冲动的首先并非是他理性上认识到的,而是他心灵所直接感受到、体验到的东西。

这就决定了文艺在作品中所表达的并非某种抽象的思想观念,而是现实世界中人的意志、愿望、企盼、梦想等活生生的心理事实,所以列宁在把列夫·托尔斯泰比作为“俄国革命的镜子”时,特别强调他是“俄国千百万农民在俄国资产阶级革命到来的时候所具有的思想情绪的体现者”,“通过他的嘴说话的,是整个俄罗斯千百万人民群众。

”文艺作品与社会心理这种紧密的内在联系,使得它虽然不像其它意识形态那样致力于对社会心理作理论上的概括和提炼,但它对社会生活的反映却是最直接、敏锐,也是最丰富生动,因而也最有利于我们认识它所反映和产生时代的社会现实。

孔子很早就提出了“诗可以观”,所谓“观”就是“观风俗之盛衰”。

所以《乐记》中以“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来说明文艺是“生人心者”,即一定社会心理的反映。

这在现在看来还是正确的。

意识形态不仅以社会心理为中介来反映社会存在,而且也通过社会心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

这是由于实践是人的活动,人的活动源于一定需要,而需要总是要在一定的对象中获得满足的。

这样就产生了人的活动的动机和目的,并推动着人去探寻一定的手段来实现自己的目的、满足自己的需要。

所以实践作为一种感性物质活动,总是离不开意志的激发和情感的驱动的。

亚里斯多德在把科学分为“理论科学”与“实践科学”,并把伦理学纳入到实践科学中的时候,就是为了反对苏格拉底把德性看作只是一种知识,认为他“取消了灵魂的非理性部分,因而也取消了激情和性格”。

这就充分说明“激情和性格”等非理性的驱动因素在人的行为中的重要。

所以,只要我们把意识形态不仅看作只是理论的,同时还是实践的,那么,在社会意识形态与社会心理两者的关系上,我们仅仅只看到社会存在向社会意识形态转化过程中的社会心理以中介作用是不够的,同时还必须充分认识社会意识形态在反作用于社会存在过程中同样也必须经过社会心理。

这一点并没有引起拉布里奥拉和普列汉诺夫的足够注意,倒是后来为实践哲学的创始人葛兰西以及弗洛伊德的马克思主义者赖布、弗洛姆等人所揭示和阐明。

他们不仅都反对把意识形态看作只是一种抽象的思想体系,认为它是与社会心理、日常意识融为一体的,而且只有当它融入于人的心理结构,成为人的一种社会无意识,人格无意识的时候,才能真正发挥它的社会作用。

这正是文艺这种特殊的意识形态,亦即审美意识形态的优势之所在。

由于文艺是通过作家的审美情感和审美体验来反映生活的,“情感只能向情感说话”,“情感只能为情感所了解”。

这就决定了文艺不像其他意识形态通常以理论的方式让人接受,而是把理性的东西化为感性的东西,通过阅读过程中读者的感受和体验,直接进入读者心理。

所以,当读者为作品所感动了,也就意味着他已经站到作家的立场,以作家的眼睛在看,以作家的耳朵在听,以作家的心灵在思考。

在思想情感上与作家融为一体了。

这种心理层面上的潜移默化的影响不仅比之于理论教化更能深入人心,而且它的作用也更为持久,更能转化为读者的人格无意识,并对他们的思想行为产生终身的影响。

从这个意义上说,纯粹休闲、消遣、娱乐而不影响人的心灵的文艺是没有的。

但是由于我们受过去把意识形态政治化、纯理论化的思想的影响,往往把当今社会流行的那种所谓“满足私人生活空间需要”,“以一种轻松的方式为大众提供文化娱乐”的所谓“大众文化”当作是一种疏离意识形态的纯娱乐文化。

但是西方有些学者似乎不这样看,如霍克海默、阿道诺、马尔库塞等都认为这些所谓“大众文化”通过轻松娱乐实际上都是以资本主义的“虚假意识”在欺骗人和操纵人,从而瓦解大众的反抗意志,达到思想控制的目的。

在我国则曾有人从相反的角度提出发展“大众文化”可以“起到消解主流意识形态的作用”,而以他们的意识形态来占领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文化生活空间。

不论他们论述的角度怎样不同,但有一点是一致的,都说明了“大众文化”与意识形态之间的千丝万缕的联系,纯粹的“娱乐文化”是没有的。

正是由于这些文化是如此全面、深入地融化在大众的生存空间,对大众的思想和行为起着强大而深刻的影响,所以葛兰西把“市民社会”整个地归入到上层建筑的范畴,并提出无产阶级争夺文化领导权的重要性。

这对我们认识在把发展文化产业化的过程中如何坚持社会主义的文艺方向的意义是有深刻的启示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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