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特区什么时候成立
最佳答案1980年,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设立经济特区。
1980年10月,国务院批准在湖里2.5平方公里范围内设立厦门经济特区,湖里成为厦门经济特区的发祥地。
1981年10月15日,随着破土动工的一声炮响,厦门经济特区在湖里拉开了建设的序幕。
1985年,国务院批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三角洲为沿海经济开放区。
中央1985年85号文件说,“厦门特区扩大到全岛,实行自由港的某些政策,是为了发展东南经济,加强对台工作,和平统一祖国大业作出的重要部署。
” 1988年,海南省被批准为经济特区。
1990年,中央决定开放开发浦东。
1992年,又进一步扩大到沿江岳阳等五个城市。
深圳经济特区什么时候成立
1979年8月26日,经中华人民共第五次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决准,在深圳市境内划出327.5平方公里更调查数据为395.992平方公里)地域设置经济特区,也就是在现在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区进行改革开放试点。
1980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正式成立,地域包括今罗湖、福田、南山三个区。
[1] 2010年5月3 1日,中央已经批准了深圳扩大特区版图的申请。
深圳特区范围延伸至全市,特区总面积将由现在的395平方公里扩容为1948平方公里,接近香港面积的两倍(香港总面积达1103平方公里)。
并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
深圳经济特区扩容后,为深圳发展和港深合作开辟了广阔前景。
也为5年后深圳特区经济赶超新加坡和成为国际大都市、区域金融、经济中心打下坚实的基础。
中国第一经济特区——深圳也将全新进入跨时代的建设步伐。
深圳经济特区的建立和发展有什么重大意义
经济特区的建立和发展发挥了对内地示范、辐射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为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做出了重要贡献。
经济特区不仅为全国经济体制改革探索了道路、提供了经验,输出技术、资金、人才和经验,成为内地许多省份走向国际经济舞台的“桥头堡”,也成为国际资本、技术、信息内地的桥梁,直接带动了内地经济的发展。
深圳是什么时候被确定为经济特区的
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正式将深圳定位为经济特区,同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深圳经济特区。
我国1980年把深圳、珠海、汕头及厦门确定为经济特区。
其最主要建立我国利用境外资本、信息、技术及先进管理经验的窗口1979年3月,中央和广东省决定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受广东省和惠阳地区双重领导;11月,中共广东省委决定将深圳市改为地区一级的省辖市。
1980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在深圳设置经济特区。
1981年3月,深圳市升格为副省级市。
1988年11月,国务院批准深圳市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并赋予其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
1992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市政府制定地方法律和法规的权力。
求深圳经济特区建立的背景,即改革开放之初的深圳的状况。
1980年,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设立经济特区。
197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三市和福建省的厦门市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设立经济特区。
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这四个出口特区改称为经济特区。
1980年10月,国务院批准在湖里2.5平方公里范围内设立厦门经济特区,湖里成为厦门经济特区的发祥地。
1981年10月15日,随着破土动工的一声炮响,厦门经济特区在湖里拉开了建设的序幕。
1985年,国务院批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三角洲为沿海经济开放区。
中央1985年85号文件说,“厦门特区扩大到全岛,实行自由港的某些政策,是为了发展东南经济,加强对台工作,和平统一祖国大业作出的重要部署。
” 1988年,海南省被批准为经济特区。
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这四个出口特区改称为经济特区; 1988年4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海南岛为海南经济特区,1990年,中央决定开放开发浦东。
1992年,又进一步扩大到沿江岳阳等五个城市。
中国五大经济特区排名:深圳\\\\珠海\\\\厦门\\\\海南\\\\汕头
深圳在1978年以前是不是叫宝安县
是啊,这个对你可能有用:1979年3月,改宝安县为深圳市;同年11月,升格为地级市;1981年3月,升格为副省级市。
1980年8月,设立深圳经济特区。
1988年11月,为国家计划单列市并被赋予省级经济管理权。
1992年2月,经全国人大批准获省级立法权。
1979年3月,建市时,辖深圳、南头、松岗、龙华、葵涌、龙岗6个区。
1979年10月,设立罗湖区。
1980年7月,分罗湖区,成立沙头角区。
1981年10月,恢复宝安县建制,辖特区外的1577平方公里。
1983年9月至1984年8月,特区内先后设立罗湖、上步(后改为福田)、南头、沙头角、蛇口5个管理区。
1990年1月,撤销特区内各管理区,设立福田、罗湖和南山3个区。
1993年1月,撤销宝安县,设立宝安、龙岗两区。
1997年10月,从罗湖区分出盐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