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加强新形势下的公安机关作风建设
以纪律作风建设破口\ 狠抓公安队伍整体素提高保持共产党员性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使党的执力得以进一步增强,执政地位进一步巩固,标志党的建设进入了一个整体发展,与时俱进的新阶段。
在这种新的形势下,如何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具体到公安工作实际中去,切实解决公安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思想,成为每一个民警严肃思考和必须解决的重要任务。
就此,我局着眼于公安队伍的根本建设和公安事业的长远发展,把机关作风建设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专门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的机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领导小组,市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同志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局纪委具体负责机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的日常工作。
重点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纪律建设、外部监督等四个方面加强和改善机关作风,取得了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双赢。
我们的做法是:\ 一、适应新形势、夯实民警思想作风基础\ 理论是思想基础,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任何人的行为都是一定的思想指导下发生的。
因此,思想作风建设在整个作风建设中尤为重要。
在市委、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和局党委领导下,我局结合时代的发展,一是重点加强了对“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精神的学习,通过突出理论武装,使广大公安民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道德观,牢固确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宗旨,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自觉性。
二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引导民警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运用于公安工作实践。
围绕“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这个主题,从为公安工作业务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的高度,把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公安机关要提高四个方面能力”的要求紧密地结合起来,努力在构建和谐社会主义中,做出新的贡献。
三是要求全体民警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惩治与预防、管理与服务、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等重大关系,无条件地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坚定不移地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生产力发展作为公安工作的第一要务。
\ 二、选准切入点,认真梳理排查队伍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局通过开展“集中教育整顿”、“三讲”、“党员先进性教育”、“争创三个一流”、“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等活动,队伍的思想、组织和工作作风都有所改善,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也得到较大提高。
但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个别民警个人素质低下,对群众耍特权、逞威风,态度蛮横、作风粗暴,工作作风不扎实,办事拖拉,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引起群众强烈不满。
为深刻检查剖析存在的问题,市局机关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自查,确保纪律作风整顿不走过场。
一是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党委班子在纪律作风上存在的问题。
局党委成员结合自己分管的工作和自身实际,进行认真总结,班子成员之间还互相找问题、析原因,倾听民警对整顿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二是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
组织民警紧紧围绕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工作作风、组织纪律、执法办案等方面,采取自己查、互相找、领导点等办法,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原因。
三是向市级有关单位、部门、城区各街道居委会发出征求意见函,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市局开展纪律整顿的意见,使纪律作风整顿有的放矢。
四是广泛开展民主测评,了解民警对整顿工作的要求,倾听他们对整顿工作的意见。
分别从开展整顿活动的满意程度、参加集中整顿活动的态度如何、整顿中应重点加强那些方面、阻碍整顿工作进行的问题是什么以及单位中层干部在整顿工作中发挥作用如何、对整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进行了了解,掌握了民警对开展整顿活动的评价和看法,集思广益开展整顿活动。
五是对比不足,取长补短。
市局各部门除开展自我剖析外,还积极向工作突出的兄弟单位“取经”,查找不足,借鉴经验\ ,以促进业务和工作作风的改进。
\ 三、多措并举,明确重点,强力整改\ 一是紧抓班子不放松。
针对民警中出现的不良倾向和苗头,按照教育、保护、监督、惩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市局纪委分别对中层干部及部分民警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警示谈话,重点突出部门负责人的教育警示,确保“火车头”的领路作用。
二是狠抓管理不放松。
首先,制定了民警违纪登记制度\ ,建立民警违纪档案,加大了对违纪民警的处理力度。
其次,由市局纪委牵头,组织通信处、网监处对市局机关各部门的办公电脑进行清理、整顿,删除电脑中办公软件系统自带的游戏程序,杜绝少数民警在上班时间玩游戏。
第三,由纪检、督察、交警部门牵头,加强对警车的管理,严禁警车在非紧急警务期间乱调头、乱鸣笛、逆向行驶,以及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狠刹少数民警耍特权、抖威风的特权思想。
三是明确重点,突出四抓。
在整改中,特别突出“四抓”,一抓小事、抓小节、抓小错。
对发现的问题不论大小,一律严肃依纪查处;二抓中层干部的履职尽责和模范带头作用;三抓督导检查,加强明察暗访。
由市局领导带队,纪委、督察对市局各部门、各警种的工作纪律、上班状态、工作业绩等开展明察暗访,机关纪律作风明显好转;四抓调查处理,特别是对害群之马坚决处理。
在整顿中,对闯红灯、警车乱停乱放、公车私用的当事人进行了通报批评。
四是落实责任,确保整顿效果。
市局逗硬执行内部规章制度\ ,以制度管人,\ 教育民警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市局党委研究决定,市局各部门和民警三次被市局纪委、督察通报的,分管的党委成员要在市局党委会上作出说明。
凡局属各部门民警被通报三次的,部门负责人引咎辞职;中层干部本人被局纪委通报两次的,自动引咎辞职。
\ 以上举措,使广大民警、职工思想上受到了教育\ ,工作上得到了促进,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民警、职工宗旨观念、法制观念普遍增强。
各部门不仅加强纪律作风上的教育整顿,还紧密结合实际,主动围绕公安队伍建设,以“制度化、规范化”为核心,研究制定新举措,积极探索公安队伍管理长效机制。
这些措施,也进一步激发了民警的工作热情,促进了各项公安工作的开展。
\ 四、完善内部制约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机关的廉政建设\ 抓好公安机关的纪律作风建设,\ 教育是基础,\ 制度是根本,监督是关键,法纪是保障。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为中层以上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围绕廉洁自律七项任务,结合工作岗位职责,将廉洁自律24项内容列入班子成员廉政档案、20项内容列入科级干部廉政档案、15项内容列入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做到及时登记、定期填档。
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局长、副局长和中层干部三种党风廉政建设自我考评表和民主测评表,在个人自我评定的基础上,结合中层以上干部半年和年终述职\ ,由全局民警进行民主评议,将测评结果放入个人廉政档案。
在机关作风建设中,我局充分发挥纪检监督在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中的重要作用,从抓廉洁自律、公正执法、文明服务入手,严密监督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纪律的落实。
实行了大要案跟踪调查制度\ ,纪检部门根据调查对象不同,制作跟踪调查表,对办案人的工作态度、办案质量、办案效果和遵守办案纪律等方面进行跟踪调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通过这些措施,督促每个办案人员不折不扣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避免了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 五、强化外部监督,广纳善言,推进公安事业健康发展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这是公安工作长期以来的经验总结。
我局把这一经验当作新形势下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把纪检督察、群众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有机地结合了起来。
一是进一步深化警务公开工作,增强公安工作透明度。
通过多种形式推行警务公开,让群众了解公安机关及其职能,把公安机关及民警的执法活动,自觉置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下,防止职权滥用,促进公正执法。
二是积极开展现场督察,促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
三是开门纳谏,广开言路。
从社会各界聘请警风警纪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邀请视察公安工作,认真听取各界人士对公安机关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并把这些真诚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发展的动力,不断推进公安事业健康发展。
浅谈如何加强新形势下的公安机关作风建设
(一)要严格落实从严治警责任。
从严治警,必须增强管警治警意识、落实管警治警责任。
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警就是空谈。
当前,队伍中存在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老好人”思想盛行,“抬轿子”的人多,“打板子”的人少,抓表面工作的人多,抓责任追究的人少,遇到问题绕着走。
问题产生的原因除了少数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之外,职责不清是最主要的问题。
部分领导干部片面地认为队伍作风建设是政工业务,不归自己管,未落实“一岗双责”。
少数政工纪检干部不熟悉业务,不清楚自己的责任和使命,疏于对队伍的教育和管理。
因此,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队伍管理责任制,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将队伍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位领导干部身上,切实解决责任不清的问题。
各级领导干部要把从严治警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队伍建设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抓具体、抓深入,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
(二)要坚持思想建警和制度建警紧密结合。
思想教育解决的是认识问题、价值问题、观念问题,是拧紧“总开关”的根本性措施。
制度建设解决的是治理规制、行为规范的问题,是把“权力关进笼子”、带有约束力的措施。
当前,公安队伍作风建设一个比较明显的问题就是轻视思想政治工作,以为定了制度、有了规章就万事大吉,有的甚至已经不会或不大习惯于做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事实上,制度建警和思想建警是内力与外力结合的、相辅相成的队伍建设措施。
一方面,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思想教育作为队伍建设的基础和关键来抓,加强民警的党性修养、理想信念、忠诚观念及廉洁意识,以此来解决党员民警的认识问题,打牢思想基础,促使党员民警在内心世界形成一种强大的自律力量,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侵蚀。
另一方面,要加大制度的废、立、改工作,把管人、管事、管权、管钱、管物的制度编织得更加细致、更加紧密、更有可操作性,以精细高效、务实管用的制度,切实做到事事有章可行、有法可依,并以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的原则,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者一柔一刚,刚柔相济,在公安队伍作风建设过程中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对强化公安机关队伍作风建设有着较强的促进作用。
(三)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从严治警也是如此。
一个班子强不强、有没有战斗力,同有没有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密切相关;一个领导干部强不强、威信高不高,也同是否经过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密切相关。
近年来,公安机关部分单位也同样存在着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家长制、独断专行时有发生,以至于一些领导干部不知党内政治生活为何物,是非判断十分模糊。
因此,公安机关在强化队伍作风建设过程中,一是要深刻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作用,深刻认识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的严重后果,要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等优良传统,下大气力解决好影响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各种问题,提高本单位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是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要贵在经常、重在认真、要在细节,要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并具体体现到公安全部工作中去,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来设定和处理公安内部各类重要关系,不能缺位错位、本末倒置,要突出团结和谐、纯洁健康、弘扬正气,不能搞团伙帮派、利益集团进行利益交换。
三是要大胆使用、经常使用、用够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使之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一种责任,要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帮助广大党员民警、领导干部分清是非、辨别真假,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统一意志、增进团结。
(四)要坚持从严管理干部。
一个单位、一支队伍是不是能有战斗力,核心是看领导班子建设,靠领导干部的引领和示范。
因此,在从严管理干部上,既要强化领导干部自身党性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更需要组织上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把从严的要求贯穿到干部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常言道,“小洞不补,大洞吃苦”。
从严管理干部,关键是认真执行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对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应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核干部。
对敢于负责、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优秀领导干部,要予以鼓励、表彰和提拔重用;对工作不力、作风飘浮、群众不满意的领导干部,要进行诫勉谈话、及时采取组织措施。
应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及时报告个人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有关事项,加强事前防范。
要坚决调整那些工作不力、作风不好、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
对因工作失职而给群众利益、公安形象、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领导干部,要严格问责,对以权谋私的领导干部,要及时查处,进而形成人人忠于职守、守土有责,对党和人民负责的良好局面。
(五)要持续深入改进作风。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必须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努力、久久为功。
”这是总书记关于党的作风建设的表述及态度。
当前,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交换原则逐渐渗透到公安队伍中来,社会上各种各样的诱惑缠绕着党员民警,“温水煮青蛙”现象已经产生,因此,要持续深入改进公安民警作风,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治理作风问题。
一是要在开拓创新上下功夫,努力解决得过且过,不思进取的问题。
创新是事物发展不竭的动力,是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果的重要手段。
因此,要通过改进作风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在开拓创新上求突破,在争先夺位上做文章,不断更新观念、创新思维、翻新举措,切实把上级的决策部署同本地区、本警种的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超常规地开展工作。
二是要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努力解决弄虚作假、工作不实的问题。
要通过改进作风建设,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进一步倡导知实情、说实话、办实事、鼓实劲、求实效的工作作风,形成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良好风气,注重实际、注重实践、注重实干,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求得实实在在的业绩。
三是要在服务群众上下功夫,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要通改进作风建设,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真正融法、理、情于一体,努力解决工作方法简单、执法粗暴、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真正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解决好,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率。
四是要在调查研究上下功夫,努力解决脱离群众,作风飘浮的问题。
要通过改进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民警的意识,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要求和意见。
要制定党委成员下基层工作责任制,将中心工作、从优待警、队伍建设等工作任务一并带下去,一并落实、一并处理。
五是要在励行节约上下功夫,努力解决铺张浪费,大手大脚的问题。
要进一步培养党员民警的节俭意识,养成励行节约的良好风气。
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带头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各项工作中都要贯彻勤俭节约原则,精打细算,严格把关,把有限的资金和装备往基层使。
六是要在树立良好警风上下功夫,努力解决民警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要树立忠诚可靠、执法为民、秉公用权、情趣健康、真抓实干的新时期良好警风,努力打造一支特别能战斗的一流警队,积极解决好办事效率低下、“冷硬横推”、窗口“四难”、“慵懒散”等问题,切实增强群众满意度。
(六)要严明党的纪律和警规警纪。
纪律不严,从严治警就无从谈起。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党规党纪要严于国家法律,这是对党员区别于普通群众管理的必然举措。
相对于公安干警,警规警纪要严于国家法律的同时也要严于党规党纪,这也是公安干警区别于人民群众和普通党员管理的必然举措。
在具体工作中,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正警风、肃警纪,要教育引导全体民警坚定理想信念,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贯彻从严治警方针,坚决查处违反党纪国法、警规警纪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警营氛围。
要治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公安部“五条禁令”、“五个严禁”、“三项纪律”等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要治理“四风”问题、政令警令不畅问题、思想平庸不思进取问题、精神状态不佳问题等,打造公安机关遵纪守法、严守纪律的过硬队伍。
同时,要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党员民警。
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多做提提领子、扯扯袖子的工作,使党员民警真正懂得,党的纪律和警规警纪是全体党员民警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合格警察的基本条件。
(七)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意见是公安机关队伍作风建设最好的镜子,只有织密群众监督之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才能让公安机关内的“隐身人”无处藏身。
因此,要不断畅通群众监督的渠道,让社会与公众参与监督。
要创新群众监督渠道,通过网上公安、公安微博、公安微信等新媒体,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强化群众对公安工作和队伍管理的监督。
要不断深化警务公开工作,全面公开公安机关权力清单、运行流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要建立纪检督察二十四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
要落实与检察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了解情况,交换意见,落实预警性、针对性工作措施。
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定期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警风警纪监督员加强沟通联系,主动征求意见,及时听取社会各界对公安队伍建设的反响,掌握队伍中存在的焦点、热点问题。
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民警的现实表现都要交给群众评判。
对于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公安队伍作风建设有好处的,就要认真听取、积极采纳。
对于群众反映发现领导干部和党员民警有违法违纪问题的,要积极查处、查实,并主动回应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群众的呼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
(八)要深入把握从严治警的规律。
长期以来,在从严治警过程中,通过不断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一些从严治警的规律被得以提炼,运用好这些规律,对于公安机关不断强化队伍作风建设有着积极作用。
一是要承前启后,强化从严治警的系统性。
对于已经形成的一系列系统性的从严治警措施、方针、思路,要积极予以继承,不折不扣地执行好符合客观实际、符合现实需求的从严治警相关要求,并在具体实践与操作中,不断总结归纳、提炼经验。
二是要常抓不懈,强化从严治警的连续性。
从严治警贵在经常、难在经常、成果也出在经常,要防止忽冷忽热、时紧时松、时好时差的问题,要克服打突击战、运动战、心情战、阶段战的行为,要持之以恒、经常抓、反复抓、系统抓,及时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始终盯着问题做工作,瞄着薄弱环节抓管理,跟踪问效抓反复,一以贯之,不解决问题不撒手。
三是要与时俱进,强化从严治警的前瞻性。
从严治警要不断适应形势和环境的发展变化,要克服不思创新,用陈旧的观念和老方法对待新情、解决新问题的经验主义,要积极探索治警特点与规律,采取新的手段与方法,增强创新的针对性、及时性,要把从严治警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紧密地结合起来,在从严治警的过程中,不断研究新情况,拿出新办法、总结新规律,解决公安队伍作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
如何做好基层公安工作
切实加强和改进基层公安队伍的作风建设,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建设一支纪律过硬、素质优良、法制观念强、群众信得过的基层队伍,是党和政府在新时期对基层公安队伍提出的新要求。
那么,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公安呢
结合自身实际,笔者做了一些初浅的认识,认为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认清自我,端正态度,踏实工作当前我国正处于新农村建设新时期,作为一名基层工作人员应该清楚在其中的作用和影响。
我们是年轻的一代,接受过高等教育,拥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具有较高的认知水平,但走进社会的我们不能老是沉醉在“时代的宠儿”的光环里,沉醉在从前的辉煌中,而是应该尽快熟悉情况,适应环境,转变角色。
具体要做到四戒,一是戒娇气,突破社会优越感,让自己逐渐成熟起来;二是戒骄傲,逐步实现自我成熟的提升;三是戒懒散,要拥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明确自己的方向,不可随波逐流,应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不忘自己身份的责任和义务,四是戒自负,切不可自恃自许。
要着眼现实,认真做事,踏实工作,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细节做起。
只要目标明确,就要沉下心来,认真做事。
二、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现有基层公安主要是综合行政类公务员,其工作涉及法律、人口信息、治安管理、刑事侦查、国保及特行、特色产业等,工作范围是较大的;另外,改革不断深入、科学技术日新月异。
这都对基层公安个人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和考验。
作为一名基层公安人员更是应该把学习放在突出的位子,不学习就会落后,应时刻不忘多给自己“冲电”。
一是要继续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坚持学习党的理论和党在新时期关于基层工作的方针政策,掌握必备的经济、管理、法律等基础知识,真正用科学理论武装自己;二是要不断加强自身业务素质的学习,一方面要认真学习业务理论知识,认真研究总结,把书本上的知识转化为实际办案可行可操作上来,另一方面多跟年长经验丰富的同事请教,虚心接受他们的教育和指点;三是善于调查研究,多分析,多总结,不断积累知识,努力在实践中提高办案本领;四是要树立学习学习再学习的观念,把学习当作一种精神上的追求,要把学习作为一种责任,一种习惯,不断用学习来充实自己,面对层出不穷的新问题新情况时,要有一种本能的危机感,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只有树立这种信念,以求提高个人综合素质,才能适应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也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不会落伍。
三、心系群众,改进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工作最终都要通过基层单位和基层公务员去落实。
由于各种矛盾和问题交织在一线、爆发在一线、处理在一线。
其中基层公安工作影响甚远,这就要求基层公安应该树立人民公仆意识,始终心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
一要永远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经常走村入户,走进田间倾听群众的呼声和意见,多帮扶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心上,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尽责任为群众谋利益;二要加强自身作风建设,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要树立言行一致的作风,敢说实话、求真务实,以身作则,不搞形式主义,要倡导雷厉风行的作风,讲究时效,要表里如一,不做表面文章,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要永远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把实现、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牢记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都要认真细致地去做,并争取努力做好,为群众多办事实、多办好事,做到真正取信于民,树立基层干部的良好形象。
四、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甘于奉献、廉洁自律“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节俭败由奢”。
时至今日,这些仍然是值得我们思索的。
基层公安干警虽然深处基层,但决不能降低对自己的要求,越是身在基层,越要追求健康的向上的生活方式和个人品位。
要发扬艰苦奋斗之风,时刻牢记“两个务必”,严防慈生享乐奢靡之风,任何时候都要保持奋发向上、艰苦创业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工作态度;要以身表率,廉洁奉公,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反对铺张浪费、大手大脚;要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克服拜金主义、享受主义、和个人极端主义,保持勤俭朴素,廉洁自律的良好作风;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科学发展、关注民生,把广大群众的意愿充分体现在各项决策和工作中,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价值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要始终树立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思想观念,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甘于奉献,做一名廉洁的基层干部。
如何加强司法警察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
司法警察队伍是一个群体,应该看到同一般社会群体相比他们更为先进一点,但也是有层次区分的,不能用一个标准、一个模式来区分。
作为培养人的政治思想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班子过得硬,干警素质高,建设基础牢,完成任务好”的目标,牢记“政治工作就是党的工作”原则,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服务于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一、理论上的灌输,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是政治思想工作的必要手段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条件决定了必须大力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对社会影响的广度和深度来讲,是一场新的革命。
这场革命涉及社会经济、 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必然影响人们行为规范、精神状态、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深刻变化,这也给加强法警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提出了新课题、新要求。
首先需要深入持久地对广大干警进行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引导干警积极拥护支持和参与改革,并在改革过程中毫不动摇地坚定社会主义信念。
其次,每一项重大改革措施出台,不可避免的要触及某些干警个人及其家人的利益,给他们带来一些困惑、疑虑和心理上的不适应、不平衡。
法警队伍作为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干警首先要自觉的学习党和政府的各项改革措施;其次,警队各级组织必须定期组织各类时事政策讲座,保证广大干警在政策的理解,法律法规的掌握上走在一般人民群众的前面。
同时,对于大家思想上的负担,需要依靠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来进行解释,加以解决。
第三,要努力完善教育考核制度,促进学习自觉性和学习效果的提升。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客观上强化了个人利益观念,某些思想基础差,意志薄弱者容易盲目接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影响;其次,广大干警大都在执行一线工作,学习时间难保证,学习内容难落实。
解决这方面问题,必须用制度明确学习时间,学习内容,考勤考绩等方面要求。
通过集中考核和奖励挂钩,做到警钟常鸣、红线常亮、教训常记,实现学有进度、学有广度、学有深度,促进知识结构和思想认识的转变。
二、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组织建设是政治思想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因素 政治思想教育的顺利开展必须依靠党支部和党员骨干作用的有效发挥,离不开警队内部良好的民主建设。
三国时期著名政治家诸葛亮有句名言“屋漏雨下,止之在上”,形象地说明了各级领导和组织所处地位和作用的重要性。
首先,经常性的组织生活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必须把党员大会和全体警员大会建设成为思想教育的牢固阵地。
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成绩讲实,体会讲深,问题讲透,建议讲好。
要通过这种形式树立和带动风气建设。
杜绝批评自己放空炮、批评同事放哑炮、批评领导放礼炮的风气蔓延。
其次,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是历史经验的总结。
支部成员之间要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补充。
必须坚持“团而不结、争而不斗、和而不同、共同进步:的原则。
支部成员必须胸怀大局、善动脑子,按岗建设、常照镜子,勇于解剖、不捂盖子,勤于创新,善出点子。
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解决一定要发挥支部的核心领导作用。
支部的作用发挥好了,能力强了,思想教育中的具体问题解决起来就会更加顺利。
第三,要努力建设一支先锋模范作用好的党员队伍。
严格按标准、计划、程序发展党员,严格组织生活,定期进行民主评议,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活力。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基层党支部的经常性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在”提高素质、发挥作用”上下功夫。
党员必须在践行“三个代表”和党员先进性要求,遵守社会主义荣辱观上走在前面。
党员作用强了,作风正了,大家理解和执行各种决定的自觉性将得到提高,很多思想问题就会消失在萌芽当中。
最后,民主集中制是支部生活的组织原则,既包括支部和领导班子内的民主集中,也涵盖了全体干警意志的民主集中。
各项涉及大家切身利益的决定必须做到重大问题以公开求共识,难点问题以公开求突破,一般问题以公开求公平。
只有这样,才能杜绝暗箱操作带来的利益不均和抵触情绪,广大干警才能自觉地听从领导,愉快地服从决定,消除思想问题产生的土壤。
三、把握广大干警思想特点,创造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的良好基础 掌握干警的思想底数,了解当代青年的思想状况和思想特点,是教育中掌握主动,实践中取得实效的前提,是实现思想工作的目的,完成思想工作任务的必要条件。
首先,利益观念和自我意识明显增强,但是容易产生急功近利倾向,思想工作必须把关心干警切身利益与帮助其坚定理想信念和增强道德责任感统一起来。
其次,民主意识、自主意识明显增强,但是部分人组织纪律观念和自我约束能力较弱,思想工作必须把发扬民主与强化纪律观念结合起来。
第三,竞争意识和成才欲望明显增强,但是部分同志整体观念和协作精神较弱,思想工作必须把鼓励大家的进取精神与强化集体主义和献身精神结合起来。
最后,交往意识明显增强,但在交往中存在某些功利化、庸俗化倾向,思想工作必须把鼓励支持正当交往与纠正人际关系中的不良倾向统一起来。
四、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内部团结是新形势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方法 干警内部的团结,就是上下之间、相互之间工作目标、基本利益的一致,思想和行动的同意;同时之间协调和谐,互帮互助,具有很强的凝聚力;无论职位高低,政治上一律平等,讲理想,讲纪律,在人际关系上避免商品话、庸俗化现象;就是发扬民主,既保持良好的内部关系,又体现时代的精神风貌,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要积极引导广大干警坚定政治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人际观。
对世界的看法,对人生的态度,判断问题的价值标准一致了,就有了共同语言,就有了处理相互关系的共同准则,就能做到同心同德。
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坚持没事常往来,有事常商量,难事大家帮。
积极培养思想骨干队伍,发挥群众力量,各级组织要努力创造团结向上和互帮互助的氛围及条件促使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成为一项经常性的群众工作,共同发现问题,合力解决问题,有效解决警队工作繁忙,各级领导精力有限带来的不利因素。
上下的尊重是基础,班子的团结是关键。
讲团结,就是要在整体和个人关系上发挥好,务必坚持“六多六少六不”的原则,即: 多商量通气,少主观意气,不专横霸气 多取长补短,少夸夸其谈,不歧视嫌弃 多宽容体谅,少求全责备,不彼此埋怨 多信任支持,少凭空猜疑,不相互刁难 多同甘共苦,少患得患失,不忌能妒贤 多公谦诚信,少偏袒食言,不营私欺哄 五、严格的纪律,完善的制度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途径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和依法治国方针的贯彻落实,法规制度的调节、规范和强制作用已经成为新时期增强政治工作效能的重要内容和手段。
首先,要发挥法规制度的效能,巩固和增强思想教育的效果。
思想教育坚持和提倡的原则应该从法规制度上给与鼓励和支持;思想教育反对的东西,要用法规制度加以严格约束和戒勉。
反复出现的问题要从管理上找原因,普遍出现的问题必须从制度上找原因。
既要摒弃“教育无能”的观念,也要纠正“教育万能”的观念,对那些反复抓教育、提要求仍然屡禁不止的问题必须要从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上找到突破口。
其次,领导干部要提高依据法规制度作思想政治工作的自觉性和能力,带头接受法规制度的约束和监督。
制度建设管长远、带根本,要把检查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作为政治工作的重要责任和经常性工作,确保政治工作沿着科学化、正规化的方向发展。
最后,政治工作必须在强化广大干警法规制度观念上下功夫。
要善于把讲感情与讲制度结合起来,把依法治警和以情带警结合起来增强经常性思想工作与经常性管理工作相结合的能力。
六、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干警的全面发展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原则 中共中央颁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已经明确提出“以人为本”的概念,并把它作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之一,也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本质。
要鼓励和支持学习成才,为广大干警积极创造条件参加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和法律专业素质,培养既能执行任务又能建设祖国的人才。
要从制度上保证各类学习活动的经费,努力改善文化装备、设施和环境。
重视和关心干警的根本利益,引导他们认识自己的根本利益并自觉为之奋斗,体现了唯物史观的基本要求。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物质利益对人们思想行为的驱动作用明显加大,各种物质利益矛盾引发的思想问题比以往更加突出。
只有正确的贯彻物质利益原则,才能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说服力和凝聚力。
要公平合理的分配和调节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做到在思想教育中大力提倡无私奉献精神,在利益分配中使奉献牺牲者多受益。
针对现实思想问题,及时进行思想教育,做好心理疏导;各级领导要坚持“两三百米散散步,两三分钟谈谈心,两三句话暖暖人‘,为思想政治工作做通、做活、做实打下基础。
总之,新的形势对政治思想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提出了新的要求。
科学发展观是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也是我们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依据,必须在实际工作中在增强学好用好党的创新理论的能力,即必须用发展的观点对待政治思想工作。
必须处理好政治思想工作的先进性和广泛性的关系,在强调先进性的同时,必须十分重视它的群众性,普遍性,把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既抓政治思想觉悟的提高,也抓文化素质和战斗力的提高,既重视理论的灌输,也重视心理的疏导和教育。
教育中要努力贯彻”讲学习、有文化、讲工作、懂生活,讲原则 重感情、守纪律、做表率“的教育原则和目标。
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求,充分运用“用理论武装人,用事业凝聚人,用制度规范人,用人格感召人”的教育方式和方法,这项工作就一定可以在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第1页 共1页
国旗护卫队的名称口号队训
一:安徽省公交警正处级建制,总队长高配副厅级
皖政人字〔2004〕17号(20043月1日) △免去尤长庚的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副厅级)职务。
二:称呼某某总队长三:副省级城市(全国15个)公安局局长职务副厅级,(副省级城市公安局局长由市委常委兼任职务)正厅级; 全国26个省会城市中只有10个是副省级城市,另外5个副省级城市是深圳、厦门、宁波、青岛、大连 普通省会地级市、地级市公安局局长职务正处级(市委常委兼任公安局长)副厅级四:为什么安徽省公安厅的网址无法打开因为网站在维护啊
略谈如何进一步加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
铜梁县法院 叶春内容提要:司法警察是法院的一支重要司法力量,对各项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起着保障作用,审判形势的发展对司法警察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本文通过对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危害进行分析,从而提出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基本途径,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的司法法警如何通过强化思想建设、素质建设、作风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合格、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工作胜任、保障有力、组织放心、人民满意的司法警察队伍。
法院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警种之一,是人民法院直接领导的一支武装力量,是法院队伍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规定,司法警察担负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看管人犯和罪犯、送达法律文书、参与执行重大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强制措施、执行死刑和其他生效法律文书、保卫审判机关安全、处置突发性事件等任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的特性要求其应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
然而,各级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在司法警察队伍管理、素质建设等诸多方面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制约和影响法警队伍建设和职能作用的发挥。
一、基层法院法警队伍存在的问题1、执法权不明确。
随着法院规范化建设的深入推进,司法警察工作领域在不断拓宽,提押看管人犯、协助民商事案件执行、法律文书送达等,但对司法警察在执法过程中的职权,相关法律无明确规定。
表现在:司法警察地位与作用不明确。
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规定,司法警察在法官的指挥下履行职权,表明法警在司法活动中的作用是辅助的性质,仅能执行指令而不能作出指令,法警工作的从属地位严重影响其发挥作用。
司法警察职权规定不明确。
《暂行条例》具体规定了司法警察具有8项职权,但实为8项具体工作内容而非职权。
司法警察作为一支警察队伍,在司法过程中拥有哪些警察权却无从规定,没有清楚的职权规定,致使法警在司法过程中处置事件的方法、措施、手段不明确,显得无所适从。
2、管理体制不规范。
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按照最高法院颁布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要求,司法警察必须实行编队和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
但不少基层法院虽然按有关规定设置了专门的司法警察机构,却将司法警察分别配置于审判业务庭,受所在部门负责人直接领导,承担相关业务庭的值庭、法律文书送达等任务,实行块块管理;有些法院虽已编队,但固定法警少,兼职法警多,使司法警察机构形同虚设,只有在法院执行全院重大任务时,司法警察才被集中起来由法院统一指挥。
司法警察队伍的这种管理状况反映出,司法警察作为法院内设机构在法院的地位比较低,其队伍建设仍没引起足够重视。
3、人员结构不合理。
法院成立司法警察(大队、支队、总队)以来,没有司法警察录用的统一规定,各法院录用的方法不尽相同。
有的法院将审判业务技能不高的书记员、审判员转为法警,有的法院将司机、勤杂人员当法警使用,大量军队转业干部被充实到法警队伍,致使法警队伍老龄化严重。
加之缺乏基本的文化、业务素养,整体素质相对较低,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
再有就是法警数量缺编严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司法警察控编数的通知》,专职司法警察按所在法院控编的12%配备,根据警力不足的实际和审判工作的需要,各级法院可在控编总数12%的基础上,增配适量聘任制司法警察,每个法院至少应配一名女法警。
按照此规定,许多基层法院警力配备不足,在押解、值庭和看管上警力匮乏,被告人脱逃、自杀、自残等事件时有发生。
4、法警素质不够高。
由于司法警察的进出口不通畅,许多基层法院司法警察的素质不够高,主要表现在:一是现有法警普遍体能较弱,体质较差,业务技能不高,尤其是军事素质不高。
少数法警年龄偏大,难以适应高强度的军事训练,导致战斗力不强,在执行急、难、险、重任务时,拉不出,打不赢。
二是业务知识水平不高。
现有法警多数是法院其他部门(多数是不能适应审判工作需要)转行,以及部队转业干部安排入法警队伍。
总体上文化层次较低,具备法律专业学历不多,难以适应法警队伍建设要求,致使执法活动中方法简单粗暴,动辄乱用警械、警具,影响了法院的形象。
三是综合工作能力不强。
在法院内部,法警多数被视为“看家护院”的角色,忽略或不重视法警的素质提高和队伍建设,即使抓也是停留在口头上,行动上做的不到位,对法警的学历、人员构成、装备配置、业务培训等重视不够,法警队伍综合能力不强,难以适应职务工作需要。
5、技能训练不经常。
司法警察技能训练的根本目的是建设一支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为审判工作提供优质、高效、强有力和全面的警务保障。
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应保证每周不少于半天的专门训练时间,每月召开一次训练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每季度组织一次单警专业技能训练考核;每年组织一次达标训练考核。
但相当多的基层法院法警技能训练因主观重视不够、受工作冲突、训练经费不到位、装备不完善等影响,难以形成制度化、经常化,甚至一些基层法院从未开展过技能训练。
二、法警队伍存在问题带来的危害第一、有碍于依法开展各项工作。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也就是说司法警察的职责是法定的,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
而现有司法警察中人员身份繁杂,严格讲是有些不具备法警身份,不是司法警察职责的执法主体。
此外,相关法规对人民司法警察的职权未加以明确与限制,法警在平常的警务活动怎么开展工作、如何履行职能、责任义务的承担等都没有相关法规界定,致使司法警察开展工作有“无法无据”之嫌。
第二、有碍于法警队伍长远建设。
司法警察的主要来源是法院内部干警、职工转行和军队复转人员,由于法警队伍成分复杂,结构不合理,身份不一致,日常管理中对其要求标准很难一致,造成责任高低不等,人员参差不齐的现状。
加之,多数法警未经系统专业岗位培训,执法过程中因业务不熟,而无法迅速开展工作。
还有就是一些没经过规范化训练的法警,修养较差,纪律松懈,作风涣散,缺乏革命理想和责任意识,难以担负起法警工作的重任,影响和制约法警队伍职业化建设。
此外,人民法院是以审判工作为核心,司法警察的性质、地位、作用和司法警察所担负的工作任务,决定了司法警察工作是服务、服从审判,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所以法警队伍中低人一等的思想严重,甚至一些法院领导也认为法警工作是配角,未认真解决法警的待遇(职级、津贴、补助、保险)等问题,严重挫伤工作积极性,并造成优秀人才流失或吸收不到优秀人才进入法警队伍。
第三、有碍于规范化的科学管理。
司法警察是一支准军事化的司法队伍,实行编队管理,双重领导的组织管理模式,但一些基层法院现将司法警察分散到庭室、由法警实际所在岗位领导管理、做法警工作范围外的事情、不参与司法警察直辖机构考核等等,这种“块块管理”的做法使编队管理、双重领导形同虚设管理混乱。
加之,基层法院法警年龄普遍偏大,素质参差不齐,在业务培训、学历教育上很难达到较高标准,有些强度大、难度高的体能训练、业务技能训练难以实现,影响了司法警察队伍正规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第四、有碍于司法警察职能履行。
司法警察是隶属于人民法院直接领导和管理的一支准武装性质的司法力量,从事的是“急、难、险、重”工作,特别是执行死刑、处置突发事件和采取强制措施时,危险性、机动性大,承担责任重,这就需要司法警察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就必须有过硬的心理素质、严明的纪律;就必须具备良好的法学理论基础、灵活适用法律法规的综合素质;就必须拥有拉得出打得赢的体能保障,然而部分司法警察业内素质低、年老体弱、对抗能力不强,制服不了暴力抗法者,保护不了法官和装备的安全,无法保证法警职能作用的发挥。
第五、有碍于法院改革整体推进。
《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提出了法官、法警、书记员三大序列队伍管理模式。
法官队伍已经逐步向专业化、精英化方向发展,法官队伍建设已步入法制化、规范化道路。
但目前的法警队伍建设明显滞后于法官队伍建设,机构不健全、进出不严谨、管理不规范、考核不落实,与法院整体队伍建设不一致。
随着当今形势发展,以及入世后对我国司法活动的要求标准越来越高,执法活动更加文明规范,现有法警队伍素质难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与法院改革形势极不相适应。
三、加强法警队伍建设的基本原则一是法警职权明确化。
这是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务的根本保证。
司法警察是一支占法院干部总数12%的司法队伍,不能无视他的存在和发展。
因此必须对司法警察职责、职权进一步明细化,从立法上解决法警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职权问题,如司法调查取证权、执行现场中的处置权等,使司法警察职权同公安警察一样,能够具体化、明确化。
二是队伍管理规范化。
这是司法警察发挥职能作用的必然要求。
严格司法警察进出,落实司法警察的编队管理,确立规范的垂直领导体制,确立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司法警察的领导,形成最高法院—高级法院—中级法院—基层法院法警队伍的警力网状布局,做到互相协调、互为补充,提高法警在一个区域的整体作战能力。
完善司法警察教育培训体制,形成自成体系的教育培训系统,解决法警长期以来没有固定的培训基地、无法得到正规、系统教育培训的问题。
三是警务活动效能化。
这是司法警察服务于审判工作的落脚点。
司法警察的主要职能是服务、服从于审判,担负着法院“急、难、险、重”工作,其作用发挥的好坏只能从工作绩效上体现。
实现警务活动效能化,必须克服使用警力时随意性,才能真正做到以一当十,以少胜多,才能确保不贻误战机,保证当事人及法院人、财、物的绝对安全,才能充分体现司法警察这支法院的“武装力量”价值所在。
四是理论研究系统化。
这是司法警察队伍谋求发展的关键所在。
司法警察是一支年轻的具有独特功能的队伍,对其性质、地位、职能以及如何发挥其作用必须不断加强理论研究,而目前法院系统对这一课题的研究相对滞后,理论探讨与司法实践严重脱节,致使法警的工作一直囿于值庭、押解、安全保卫的圈子里。
面对新形势,必须开阔视野,紧密联系法警工作现状加快研究步伐,在理论研究上取得新突破、为新形式下法警队伍的建设拓宽道路。
四、推进法警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一)强化学习意识,用先进思想武装法警头脑,在打牢思想理论根基上下功夫。
司法警察作为一支准武装力量服务于审判工作却又相对独立于审判工作,它所执行的警务工作带有强制性和威慑作用。
因此,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政治理论修养是提高司法警察职业素质的最基本的要求。
要紧紧围绕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公正与效率”这个法院工作主题,对全体法警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组织学习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使法警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立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
要经常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增强司法警察敬业精神,增强他们对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意识。
此外,尤其要克服在反腐倡廉上的糊涂思想,那种认为反腐败是法官的事,司法警察不存在腐败的土壤,不存在滋生腐败环境的思想是有害的,要通过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敏锐性,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没落思想的侵蚀,增强防腐拒变的能力。
(二)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明确法警法律地位和职权,规范司法警察的执法行为。
司法警察的执法活动是人民法院执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执法情况如何可以直接反映出法院的执法水平,对树立法院司法权威和社会形象具有重要影响。
司法警察要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必须要有规范统一的法律法规作保证,促使其执法行为更具有规范性、合法性、严肃性。
就目前全国而言,还未能形成统一规范的法规体系,对法院司法警察的职能、权限进行详细的、规范的界定。
为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应尽快出台一部适应形势发展和法院警务任务的规范全国司法警察工作的规范性法律法规。
根据法警工作特点,建议在制定司法警察职责权限的规范性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司法警察在执行警务时(特别是在执行公判大会、执行死刑、采取强制措施等等),可享有交警、巡警、治安警等公安民警职责权限,这有利于防止因警力不足或与公安各警种发生不必要矛盾,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严格执法。
(三)建立严格准入制度,畅通法警进出渠道,从源头治理法警素质不高的现状。
解决法警素质不高,应从源头治理。
目前没有法规和文件对法警进入及退出条件、标准进行硬性要求,各地法院标准不一,进入法警队伍的人员结构繁杂、素质参差不齐,致使司法警察“先天不足”,严重影响司法警察队伍专业化、正规化建设。
必须严格法警准入制度,畅通法院进出渠道,参照招录法官的办法凡进必考、择优录用,招录的范围应面向社会,面向高等院校、警官学校,招考的办法、条件、标准必须统一由最高院或省市高级法院制定,体现统一性和严肃性。
招录法警必须突出法警职业的特性,所进法警的身体条件、业务技能、学历要求应做为主要的前提条件,招录法警一律实行聘任制,严格业绩考核,推行优胜劣汰,凡不不能胜任法警工作或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处罚的,坚决予以清出,提高法警队伍的整体素质,走专业化、正规化的建设道路。
研究制定老警退役、转岗相关制度。
为了使法警队伍能始终充满朝气,始终保持旺盛的战斗力,应当对年老体弱、不易在法警岗位继续工作的同志的退警、转岗问题作出妥善安置,从制度上解除法警后顾之忧,使在岗的同志能安心工作。
(四)理顺法警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司法警察的工作积极性。
必需从贯彻《条例》入手,对司法警察进行规范的编队管理,编队过程中,上级法院要大胆纠正下级法院分散管理等不规范管理行为;下级法院司法警察的录入和退出,领导干部的调配使用,要征得上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的意见,使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司法警察工作的垂直领导能行之有效;加强上下级法院之间司法警察的相互交流和联系,上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要全面掌握下级法院司法警察队伍状况、素质状况,充分发挥对下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的指挥、命令、调动、管理、检查、监督职权。
同时借鉴法官遴选(上级法院从下级法院选拔优秀人才)办法,从基层法院遴选业务精、身体好、业绩显的法警,充实上级法院法警力量,激发基层司法警察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将双重领导机制真正落实到实处。
(五) 切实抓好教育培训,提高法警法律和专业水平,为履行职责奠定坚实基础。
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是提高司法警察职业素质的必由之路。
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法警法律理论、业务技能、军事本领和标准化作业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要有计划地组织司法警察学习法律知识,包括程序法和实体法,重点是要学好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的基本内容,为依法执法奠定法律理论基础。
方法上可以采取分期分批选送至警官学校或者出台政策鼓励司法警察进行法律学历教育,从而提高司法警察的法律素养。
司法警察是法院的“武装力量”,战斗力提高的根本途径就是强化业务技能及军事本领培训,要根据《训练大纲》,周密计划、科学实施、细致组织、严格要求、施行考核、斗硬奖惩,保证技能培训和军事本领训练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的落实,以此提高法警体能和熟练掌握押解、值庭、看管、警械装备使用规范等,使干警具备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过硬的业务素质,更为干警灵活、正确、果断处理突发事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真正为审判工作提供高质量的警务保障服务。
此外,完善警务装备也是提高法警实战能力的有力保障,要着力改善法警办公条件,逐步实现装备现代化、办公自动化,为快速出警、全面履职奠定坚实物质基础,以提高司法警察的快速反应能力,增强司法警察在工作中的安全性和防卫能力。



